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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B44/T 1877-2016 无机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电力支架x

    时间:2020-09-27 16:31:48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ICS 59.080.40

    Y 47

    备案号:53111—2017

    DB44

    广 东 省 地 方 标 准

    DB44/T 1877—2016

    无机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电力支架

    High performance fiber reinforced inorganic composite power support

    2016-09-08 发布 2017-01-01 实施

    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

    DB44/T 1877—2016

    前 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 给出的规则制定。

    本标准由广东盖特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广州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有限公司提出。本标准由广东省建筑材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DB44/T 1877—2016

    无机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电力支架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无机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电力支架(以下简称支架)的术语和定义、产品分类、等级标记、原材料、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产品合格证、贮存和运输、包装。

    本标准适用于市政沟井用管廊、通信、电力、变电站和电缆沟等所用的无机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电力支架。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410 固体绝缘材料体积电阻率和表面电阻率试验方法

    GB/T 50107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JGJ 63 混凝土用水标准

    DB 44/T 1608 无机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

    术语和定义3.1

    无机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 high performance fiber reinforced inorganic composites

    以硅酸盐类水泥、活性掺合料、填充掺合料、钢纤维、有机合成纤维、外加剂等材料组成,与水拌合后经蒸汽养护可获得高强、高韧等性能硬化体的干粉料。

    3.2

    无机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电力支架 high performance fiber reinforced inorganic composite power support

    以无机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制作的电力支架。

    产品分类、等级和标记

    分类

    支架按应用范围分为两种:整体式联排支架、单体支架。如图 1、图 2 和图 3。

    等级

    支架按荷载等级一般分为A、B、 C、D和E五个等级, 见表1 。

    1

    DB44/T 1877—2016

    表1 支架荷载等级

    荷载等级及代号

    A

    B

    C

    D

    E

    额定均布荷载 kN/m

    1.0

    1.5

    2.0

    2.5

    3.2

    托臂

    LB四联支架

    L

    B

    三联支架

    

    图 2 单体支架平面图

    双支架

    LH 立柱 单支架

    L

    H

    图1 整体式联排支架 图3 单体支架剖面图

    标记

    产品标记

    支架一般按荷载等级、 支架的排数、标准编号的顺序进行标记。特殊标记可由供需约定。

    标记示例

    B级四整体式联排支架,其标记为:B-C4 DB44/TXXXXX-2015 B级单体支架,其标记为:B-1 DB44/TXXXXX-2015

    原材料要求

    无机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应符合DB 44/T 1608的规定。

    拌和物用水应符合JGJ 63的规定。

    技术要求

    无机高性能复合纤维材料性能要求

    无机高性能复合纤维材料性能要求应符合表 2 要求。

    2

    DB44/T 1877—2016

    表 2 无机高性能复合纤维材料性能要求

    检验项目

    技术指标

    抗压强度 MPa

    ≥150

    抗折强度 MPa

    ≥16

    弹性模量 GPa

    ≥45

    抗硫酸盐腐蚀等级

    KS150

    抗冻性

    强度损失率/%

    ≤25

    质量损失率/%

    ≤5

    体积电阻率

    >1×107Ω·cm

    外观质量

    支架外观质量要求应符合表 3 的规定,其中 A 项目为否决项,B 项目为一般项目。

    表 3 外观质量要求

    项目

    项目类别

    质量要求

    粘皮、麻面和气孔

    B

    表面不允许粘皮和麻面和气孔,其他部位累计面积不大于总外表面的 0.2%。

    表面裂缝

    A

    不允许

    漏浆

    B

    表面接缝不允许漏浆,四周无明显合缝漏浆现象.

    局部磕损

    A

    不允许

    纤维外露

    A

    不允许

    尺寸偏差

    支架托臂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4的规定,其中A项目为否决项,B项目为一般项目。

    表4 尺寸允许偏差 单位为mm

    项 目

    项目类别

    允许偏差

    长 度 L

    B

    ±2.0

    宽 度 B

    B

    ±1.0

    厚 度 H

    B

    ±1.0

    注:因脱模需要,支架有一定倾斜度,尺寸测量以同一断面最小尺寸为准。

    承载能力

    承载能力应符合表 1 规定。

    试验方法

    无机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性能

    无机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的成型及试验按照 DB 44/T 1608 规定的方法进行。

    3

    DB44/T 1877—2016

    体积电阻率按 GB/T 1410 规定的方法进行,测试所用电压为 15V。

    外观质量

    粘皮、麻面和气孔

    目测支架表面有无粘皮、麻面和气孔,用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粘皮、麻面和气孔的尺寸并计算面积。

    表面裂缝

    目测支架表面有无裂缝,用读数显微镜测量裂缝最大宽度,用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裂缝最大长度。

    漏浆

    目测支架表面有无表面接缝漏浆,用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漏浆最大长度。

    局部磕损

    目测支架表面有无局部磕损,用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局部磕损的尺寸并记录处数。

    纤维外露

    目测支架表面有无纤维外露和锈斑,用钢直尺或钢卷尺测量外露最大长度并记录根数。

    尺寸偏差

    用钢卷尺测量,精确至 1mm。

    承载能力

    支架承载能力试验方法按附录A进行。

    检验规则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与型式检验。

    出厂检验

    检验项目

    包括无机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抗压强度、支架的外观质量、尺寸偏差和承载能力。

    抽样和批量

    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以同种类、同规格等级、同材料与配合比生产的500个(套)支架(或500套支架)为一批,但在三个月内生产不足500个(套)时仍作为一批,随机抽取10个(套)支架进行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

    承载能力

    在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合格的支架中,随机抽取2个支架进行承载能力检验。

    判定规则

    无机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抗压强度

    无机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28d 抗压强度评定合格则判定无机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抗压强度项合格。

    外观质量、尺寸偏差

    若所抽10个支架样品中,A类项目必须全部合格;每项B类项目的超差根数在对应的每项质量指标中不超过2根为该项合格,B类项目的超差不超过2项,则判定该批产品的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合格。

    4

    DB44/T 1877—2016

    承载能力

    若所抽2个支架全部符合6.4规定时,则判该批支架承载能力合格;若2个均不符合6.4规定时,则判该批支架承载能力不合格。若有1个不符合6.4规定时,应在原抽取的10个中再抽取2个进行复验,复验结果均符合6.4规定时,则判该批支架合格;若仍有1个支架不符合7.4规定时则判该批支架承载能力不合格。

    总判定

    当无机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抗压强度、支架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承载能力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支架合格。若尺寸偏差、无机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抗压强度、承载能力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该批支架为不合格。若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对不影响使用性能者允许修补,并对该批支架逐个检查,合格者则判为合格产品。

    型式检验

    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正常生产一年时;

    当产品结构、原材料、生产工艺有较大改变时;

    c) 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结果与上一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别时。

    检验项目

    包括第6章技术要求的全部内容。

    抽样和批量

    无机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物理性能

    检查试验记录,其中无机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抗压强度按GB/T 50107的规定进行检验评定。

    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在不宜少于100个同种类、同规格等级的支架中,随机抽取10个支架进行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检验。

    承载能力检验

    同8.2.2.2。

    判定规则

    无机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物理性能

    无机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物理性能全部指标评定合格则判定无机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物理性能项合格。

    外观质量和尺寸偏差

    同8.2.3.2。

    承载能力

    同8.2.3.3。

    总判定

    当无机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物理性能、支架外观质量、尺寸偏差、承载能力全部合格时,则判该批支架合格。若尺寸偏差、无机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物理性能、承载能力有一项不合格时,则判该批支架为不合格。若外观质量不合格时,对不影响使用性能者允许修补,并对该批支架逐个检查,合格者则判为合格产品。

    5

    DB44/T 1877—2016

    标志、产品合格证

    标志

    支架表面的永久性标志内容

    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支架等级“A”、“B”、“C” 、“D” 和“E”。

    支架底面标志内容

    生产年份。

    产品合格证

    产品合格证应包括下列内容:

    产品合格证编号、 产品分类和等级标记;

    制造厂名、出厂日期;

    检验人员签章(可用检查员代号代表)。

    贮存和运输

    贮存

    支架应按产品分类与不同等级分别堆放。

    运输

    产品装卸及搬运过程中,严禁抛掷。

    包装

    宜底部辅以合适托架,将支架叠层对称放好,采用保护性的包装纸或塑料薄膜或棉绳对托臂进行缠绕包装保护,并固定绑扎牢固。

    6

    DB44/T 1877—2016

    附录 A

    (规范性附录)

    无机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电力支架承载能力试验方法

    A.1无机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支架的承载能力试验如下图A。

    负载材料可选用钢块、铅锭或其他比重较大的材料。

    图A

    1——实验支架固定体;

    2——支吊架或立柱;

    3——托臂;

    4——吊框;

    a—— 位 移; Q——试验负载。

    试验负载

    试验负载按下式确定:

    Q ? L(Ko ? qz ? G)

    式中:Q — 试验负载,kN;

    K0 — 安全系数取 =1.7;

    L — 支、吊架相邻两侧等布置时的跨距,m;

    qz— 每层桥架的额定均布负载,kN/m;

    G — 托盘、梯架及盖板、附件的自重,kN。

    7

    DB44/T 1877—2016

    加载

    按托盘、梯架的两侧边在托臂上的位置吊挂负载,盛装负载材料的容量、吊具的种类应计入负载总重量。

    试验时应分级加载,按试验负载的 20%的级差由零加载至试验负载的 80%,每级荷载的持续时间为

    1min,然后按验负载的 10%的级差加载至试验负载的 100%,每级荷载的持续时间为 3min。当立柱或吊杆支承多层托臂时,以各层托臂同时承受各自的试验负载进行整体试验。

    试验结果

    当试验载荷按本标准 A.3 加至额定值时,待支架稳定后测量位移 a,位移与其支吊架本身长度之比应不大于 1/120,精度等级为 0.1mm。

    试验完毕,支吊架不应有明显的永久变形或者破坏。

    检查螺栓连接处不应有裂纹、变形损坏,如螺栓连接处破坏或者变形,需重新进行试验。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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