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通知书例文
时间:2020-08-31 00:09:27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城管通知书
【篇一:沿街市民商户告知书】
沿街商户市民告知书
沿街商户市民朋友:
为进一步促进城市管理力度再加大、管理标准再提高、管理档次再
升级,打造丰县 “无出店经营、无乱摆乱放 ”管理目标,营造干净整
洁、秩序井然的丰县县城形象,逐步提升我县市容环境精细化管理
水平,为顺利实现全县 “五城同创和创建江苏省优秀管理城市 ”创建
任务,在此,我们向广大商户市民朋友告知如下:
一、沿街经营商户、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市容环卫责任书的要求自觉
履行市容环卫责任义务,不得出店、占道经营,不得在室外摆放、
存放各类物品,衣物应在阳台内晾晒。不要在街道、树坑、绿篱、
花坛、草坪、公厕等处乱堆乱倒垃圾、渣土、污水、粪便及其它污
物。
二、经批准的城区夜市、大排档和疏导点按照设置标准和要求规范
经营,严格办理 “三证一书 ”手续;取缔露天早市、夜市占道经营;
沿街小餐饮行业设置规范,符合餐饮行业经营标准,并按要求办理
相关手续。
三、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存放要规范有序,存放时一律车头朝
向路牙石;机动车要停放在规定的场所、停车线内,不得乱停乱放、
随意停靠;不逆向骑车(含电动车),不在机动车道上骑自行车、
电动车,
四、户外广告设置规范,由城管局统一审批。门头店招设置规范,
实行一店一牌;城区路名牌、阅报栏安装规范统一,定期维护;大
型广告牌、高炮实行统一管理。
五、建筑工地务必设置围档,并设计相关宣传画面,出入口硬化,
场内设置车辆冲洗设施,渣土运输车辆手续齐全,按规定的时间、
路线、要求集中运输,严禁出现抛撒滴漏行为。
六、加强城区秩序管理,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城区农贸市场、劳
务市场周边环境整治,杜绝占道行为;加大对学校周边整治,规范
学生车辆停放,严禁占道经营;加大对洗停车场管理,逐步规范洗
车及车辆停放秩序。
七、要爱护环卫设施,不得随意移动和破坏垃圾桶,禁止在垃圾桶
内焚烧垃圾;要爱护花草树木,不攀折树枝,不随意采摘花卉、果
实;不在草坪、树木、绿篱旁焚烧东西;不得向树木花卉旁倾倒污
水、有毒有害物品;不得践踏草坪、毁坏园林绿化设施。禁止乱倒
垃圾,损坏、破坏市容和环卫设施的行为。
八、要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的相关规定,不以
任何理由进行乱搭乱建、破墙改门,破
坏城市规划。要爱护城市形象,未经许可不得私自建设建(构)筑
物,不在建(构)筑物、公共场所乱涂乱画、乱贴乱挂。
九、广大商户市民要积极配合、支持、参与城市管理,共同维护城
市正常的管理秩序;对违反本以上规定未自行整改的,城管局将联
合公安局、交通局、工商局、药监局、卫生局、环保局等部门开展
综合执法,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妨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
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敬爱的广大商户市民朋友!城市管理,人人有责,有了你们的积极
参与,丰县县城就会更整洁、更靓丽,我们的生活就会更美好。让
我们携起手来共建美丽家园、和谐丰县!
丰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一四年十二月 1
【篇二:城市管理整改通知书】
瓮安县城市管理局
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存根)
当事人:
2011 年 11 月 5 日接群众反映,称你公司在星辰国际小区门口趁夜
间擅自砍掉人行道树一棵,经我单位派人现场勘查,情况属实。其
行为违反了《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黔南州布依族苗
族自治州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请你公司在接此通知后于 2011 年 11 月 8 日前自行恢复原状,并来
我单位接受处理,若逾期仍不恢复,也不来我单位处理的,我局将
依照《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黔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
州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实施处罚。
当事人签名(盖章):
年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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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城市管理局
整改违法行为通知书
当事人:
2011 年 11 月 5 日接群众反映,称你公司在星辰国际小区门口趁夜
间擅自砍掉人行道树一棵,经我单位派人现场勘查,情况属实。其
行为违反了《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黔南州布依族苗
族自治州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
请你公司在接此通知后于 2011 年 11 月 8 日前自行恢复原状,并来
我单位接受处理,若逾期仍不恢复,也不来我单位处理的,我局将
依照《城市绿化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和《黔南州布依族苗族自治
州城镇建设管理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九条之规定实施处罚。
瓮安县城市管理局
年月 日
【篇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限期拆除通知书】
xxxxxx 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限期拆除通知书
xx 城管(规划)限拆 [ 2015] 号
:
经查,你(单位)在 建设的面积约 平方米房(建筑物、构筑物的基
本情况),系违法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
十五条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
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拆除费用
由你(单位)承担。
按法律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
(单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 xxxxxxxxxx
综合执法大队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
利。
2015 年月日
第一联 交当事人
xxxxxx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限期拆除通知书
xxx 城管(规划)限拆 [2015] 号
:
经查,你(单位)在 建设的面积约 平方米房(建筑物、构筑物的基
本情况),系违法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
十五条规定,责令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
日内自行拆除。逾期不拆除的,将依法强制拆除,拆除费用
由你(单位)承担。
按法律规定,你(单位)享有陈述、申辩的权利。你
(单位)可以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日内向 xxxxxxxxxxx
综合执法大队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权
利。
2015 年月日
第二联 归档
送达回证
编号: [2015]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