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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员工奖惩管理方案实用制度

    时间:2020-08-30 23:59:02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员工奖惩管理制度

    一、奖惩目的与方针

    为维护公司员工利益和促进员工个人发展,公司在管理中半严格贯彻“奖优罚劣”的基本

    方针,即:

    1、 有功必奖,有过必罚;

    2、 小过即改,即往不咎;

    3、 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公司每一位员工均应严于律已,执行公司各项制度和规定。

    二、奖惩原则

    1、实事求是,公正分开,发主公平;

    2、有奖有惩,奖惩分明,赏罚有度;

    3、精神鼓励相结合;

    4、教育与惩罚本结合。

    三、奖惩权力的行使

    对员工给予奖惩由员工所在部门提出,并经相关领导、总经理会签同意后执行。

    四、奖励方式

    1、通报表扬:在酒店内通报表扬。

    2、授予奖品、奖金:在酒店内通报表扬;授予奖品或奖。

    五、奖励条件

    1、每月由经理及领班评选出优秀员工,奖金 元。连续三个月者奖金50 元。

    20

    2、年度优秀员工者下一年度每月加资 元。

    50

    3、在完成工作任务、提高个人业务水平和酒店服务质量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4、工作任劳任怨,为宾客提供细致周到服务,多次受到宾客赞誉和表扬者。

    5、在改进酒店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方面有突出成绩者。

    6、被评为酒店年度、季度优秀员工或业务技能大赛获奖;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酒 争得荣誉

    “ ” 店

    者。

    7、坚持原则,遵纪守法、抵制歪风邪气,见义勇为,在自觉维护社会治安和酒店秩序面有突出

    贡献者。

    8、为酒店科学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酒店采纳者。

    9、拾金不昧且价值较高者。

    10、连续三年,完成本职工作,无任何劣迹者。

    11、其他应该给予奖励的。

    六、惩罚原则

    惩罚为教育员工纠正不良行为,吸取过失教训,维护员工精诚合作、和睦共处及整体利益,对

    违反纪律者,按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1、上班迟到 10 分钟以内 5 元,30分钟以内 10元,超过 30分钟按旷工半天处理,扣除半天工资。

    2、上班时间接打私人电话者罚金 元。

    10

    3、无故旷工一天者扣除三天工资。

    4、值台服务员在值台期间不得擅自脱岗,发现一次,罚金5元。

    5、上班时串岗、聚众聊天及打闹、干私活扣 元。

    10

    6、上班时站位姿势、地点不合格者,罚金元。

    5

    7、偷吃东西一次罚金 20元, 偷吃没上的菜品,按情节严重性进行处理)

    ( 。

    8、遇客人投诉者,轻者罚金 30 元,给酒店带来损失者扣 50-100元,

    9、同事之间吵架,每人罚款 50 元,同事之间打架,每人罚款 100-500元。上错菜品、食品者,罚

    金为该菜品、食品价格的 50%,相关经手人共同承担该罚金:上菜品、食品时,让菜品、食品落

    地者,照价赔偿。

    10、卫生检查不合格,发现第一次提出警告,第二次给予 元处罚。

    10

    11、值班不合格者扣 20元。

    12、旷工者扣除当月全勤奖。

    七、过失惩罚等级、程度与执行权限

    1、凡公司员工在工作中出现过失行为,均按过失等级,执行以下惩罚等级和惩罚程度,并

    严格执行惩罚权限:

    惩罚等级 惩罚程度 执行权限

    一般过失 填写过失单,扣除 5 元

    领班享有建议权,部门

    第一次违犯者 第一负责人执行惩罚权。

    填写过失单,扣除 10 元 第二次违犯者

    (距第一次一般过失三个月内)

    填写过失单,并自动升成中第三次违犯者

    (距前两次一般过失三个月内) 度过失一次,扣除 20 元

    中度过失 填写过失单,扣除 20 元

    前两次领班享有建议权,

    第一次违犯者 部门第一负责人执行惩

    填写过失单,扣除 40 元

    第二次违犯者 罚权。

    (距第一次过失半年内)

    填写过失单,并自动升成重

    第三次违犯者 第三次领班以上管理者

    (距前一次过失半年内) 大过失一次,扣除 100 元

    享有建议权,部室,实

    体第一负责人执行惩罚

    权。

    重大过失 填写过失单,扣除 100 元

    第一次部室,实体第一

    第一次违犯者 负责人执行处罚权。

    最后警告,除扣当月奖金外,

    第二次违犯者 第二次公公司副总行使

    (距第一次重大过失半年内) 给予降一级工资处理(现以 权力。

    第三次违犯者 50 元为一级)

    第三次公司总经理行使

    (距前一次过失半年内) 视同严重过失,终止劳动协 权力。

    严重过失 立即终止劳动协议(开除或 公司总经理行使权力。

    辞退)

    2、下级出现过失,经核实工全记录或培训记录,发现属上级交代不清或上级未能就有关内

    容进行培训或指导的,责任由直接或间接上级承担连带责任;

    3、上级对下级任务布置清楚、准确,过失属下级违章或工作态度不好造成的,由下级本人

    承担;

    4、各级管理人员中犯有各类过失者,将按照加重一级的原则执行本制度;

    5、凡管理人员中对过失发现不处理或未按规定处理并上报者,一经发现,将按包庇和渎职

    处理,一律按重大过失处理。

    八、过失单填写与执行程序:

    1、根据员工具体过失,查询《过失条例》条款,并填写《过失单》;

    2、管理者(经理级及以上)与过失当事人进行面谈,面谈程序为:

    (1) 当事人说出过失实体,管理者可以给予补充,但需与当事人达成一致;

    (2) 请当事人说出此项工作任务或工作表现的正确标准;

    (3) 请当事人说出过失所属《过失条例》条款,管理者给予确认并说明处罚程度;

    (4) 管理者对当事人进行教育,鼓励其改正错误,争做合格员工并与当事人达成一致;

    (5) 请当事人在《过失单》上签字确认;

    (6) 《过失单》除需员工签认外,还要有建议人或证明人签认及责任人签认;

    (7) 若出现当事人拒绝在《过失单》上签字,则由建议人或证明人签认,且责任人签字,

    《过失单》生效;

    (8) 填写好的《过失单》由部室、实体部门负责人进行保管,在月底交考勤时上交店长,

    店在制作当月工资表中完成捐款。

    九、过失条例出具原则与修改:

    1、员工奖惩管理规定和相应的过失条例是规范员工行为的手段之一,也是公司人力资源部

    的重要职能。因此人力资源部应根据企业发展的不同阶段,建立并不断更新、完善企业的

    奖惩管理制度和过失条例,以规范员工行为,促使企业正常运行;

    2、员工奖惩管理规定及过失条例是通过公司总经理审批执行的,公司全体员工都应严格遵

    守;

    3、人力资源部是公司总经理唯一授权出具企业各项过失条例的部门,其它部门无权制定公

    共性的过失条例,但享有过失条例建议权;建议的过失条例不得与公司人力资源部的条例

    相冲突。

    十、申诉

    管理者使用此规定有失公正时,员工享有申诉权利;员工在工作中如遇对企业管理或问题

    处理结果不满时,仍享有向上级申诉的权力。申诉的具体方法如下:

    1、员工可以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店长申诉,提出申诉的原因、事项,期望改进的方法及最

    终结果;如店长当日内没有明确答复或对答复仍不满意,可以转入第二步。

    2、以书面形式向公司人力资源部申诉:人力资源部在收到员工的申诉后,及时与本店相应

    的工作人员了解具体情况,并在 3 个工作日内对员工的申诉做出具体答复;

    3、重大或紧急事件不必局限上述程序。

    4、企业在员工走廊设意见箱,收集员工意见或工作建议。意见箱由人力资源部每周开启一

    次,该意见将直接呈报总经理。企业为所有员工反映的意见保密。

    5、该意见箱同时也是建议收集箱,如员工在企业的发展、经营管理等方面有好的建议,可

    随时投递,对被采纳的建议,企业将给予适当奖励。

    过失类别及条例

    一般过失

    1、 仪容仪表不符合标准(不按要求着装、工装不整洁、不戴工牌、工帽、鞋袜衣服有破

    口纽扣有缺损;不按要求化淡妆或违规佩戴首饰:指甲、胡须、头发过长) (参见行为

    规范)

    2、 当班时看电视、听录音机、随身听、看报纸、扎堆聊天等;

    3、 在公司内随地吐痰、丢杂物、果皮等;

    4、 未经允许使用提供给客人的设施、设备、用品等;

    5、 将未用设备在未经允许情况下挪为已用;

    6、 上岗前酗酒或吃有异味的食品者;

    7、 餐前准备工作不充分,造成工作不使者;

    8、 精神面貌不佳,带情绪上岗者;

    9、 在办公室、营业场所、宿舍、饭堂大声喧哗吵闹,粗言秽语;

    10、 下班拒不接受保安人员、门卫例行检查者;

    11、 工作态度不认真,不履行职责,出工不出力,工作时间内做工作以外的事;

    12、 当班时不接受领导安排指挥,不与同事协作、合作共事者;

    13、 无节约意识,故意浪费公司资源者;

    14、 工作时间未经批准在工作场所或员工宿舍会客,私自外出者;

    15、 无故进入财务室、吧台、库房、办公室等地者;

    16、 迟到、早退 10 分钟以内者(开会或培训迟到、早退);

    17、 见客人不使用礼貌用语,不礼让先行;

    18、 将外人及无关人员带入工作岗位逗留者;

    19、 未经同意,工作时间与他人同桌共餐;

    20、 不在指定的地方用餐;

    21、 所辖卫生区域有死角、有污物;

    22、 吧台人员不唱收唱付(由此引起的其它责任自负,收取假币责任自负)

    23、 更衣室或接手桌内存有食品、饮品;

    24、 不遵守接打电话规定;

    25、 下班后无故逗留在酒店范围内;

    26、 夜晚无故不按规定时间返回宿舍的;

    27、 私自搬迁宿舍或调换床铺;

    28、 接待客人时,不自我介绍;

    29、 不用托盘,不报菜名(因不用托盘弄脏客人衣物或烫伤客人,视情况决定赔偿客人

    损失)

    30、 工作时间嚼口香糖或吃零食;

    31、 在客人面前剪指甲、挖鼻孔、掏耳朵、剔牙缝、伸懒腰、打喷嚏时不转身用手遮掩

    者;

    32、 对客人不礼貌,指指点点,评头论足或围观;

    33、 催促客人结帐者;

    34、 在客人面前呵斥同事;

    35、 擅自调班、调休、顶班者;

    36、 违反上菜规定十不传的;

    37、 其他与相似情节有相似之处的过失,以及管理当局认为有必要给予处分的;

    中度过失

    1、 不认真履行各项规章制度,造成不良影响;

    2、 上班时间偷食顾客的饭菜、饮料、水果等;

    3、 上岗时吃任何东西,接打私人电话,随意离岗者;

    4、 服务场所自带手机(领班以上管理人员除外);

    5、 不遵守所属部门或有关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

    6、 当班睡觉或做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7、 当班时间与同事争吵、拉带结派、打击别人的积极性或说三道四者;

    8、 开会或培训缺席者;

    9、 偷吃单位食物(并按售价购买);

    10、 造成浪费者;

    11、 不严守自己的工作岗位,脱岗者,造成较大影响者;

    12、 擅自携出或企图携出公司物品者;

    13、 不按手续和制度处理业务,造成较大影响者;

    14、 遭客人一般性投诉者;

    15、 凡是考勤表的填写与事实不相符:违反核对、上交与统计等要求的;

    16、 工作时间擅自离岗到其它场所闲逛;

    17、 因服务不周或工作失职,导致客人不满或投诉(接受此过失处理同时,客人因此要

    求打折或不结帐责任由员工自负承担);

    18、 其他与上友谊赛有相似之处的过失以及管理当局认为有必要给予处分的。

    重大过失:

    1、 语言粗鲁、举止不端、不礼貌地对待他人,造成较大影响者;

    2、 工作作风涣散,不按时完成领导安排的工作,造成较明显损失者;

    3、 管理不当,对下属任自流,对工作造成较大影响者;

    4、 不认真工作,造成客人严重投诉者;

    5、 故意隐瞒他人违纪过失者;

    6、 有明显证据表明,缺乏公共道德、搬弄是非;

    7、 工作不负责任,带情绪上班,态度恶劣,引起客人不满者;

    8、 因工作失职或不按操作规程做事而造成事故者。情节严重者,负刑事责任;

    9、 在规定时间未完成上级安排的任务,视其情节给予处理直至除名;

    10、 对抗正确的业务督导,煽动他人,破坏或企图破坏正常的工作秩序者或以暴力手段

    威胁他人,妨碍正常工作秩序的;

    11、 制造谣言或恶意中伤本公司声誉或其他员工者;

    12、 不严格按操作程序工作者;

    13、 上班时间酗酒者、带有很深酒态上班(勒令下岗学习,严重的直接辞退);

    14、 造成严重浪费者;

    15、 迟到半小时以上一小时以内者,迟到超过一小时且上班的算事假半天;

    16、 在宿舍内使用电饭煲、电热炉等大功率电器,私自连接电线,安装电器插座的;

    17、 末经上司同意,在宿舍内留宿外来人员过夜的;

    18、 在宿舍内饲养动物的;

    19、 工作时间在工作场所吸烟的;

    20、 违纪被处罚时拒不签单的;

    21、 聚众赌博者;

    22、 危害本公司人员或客人人身安全的;

    23、 因个人恩怨拿企业和工作出气造成企业利益受损,工作受损的;

    24、 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指挥的;

    25、 说闲话,挑拨员工关系,影响内部团结的;

    26、 专横中跋扈,民意测评,群众意见较大的;

    27、 其他与上述情节有相似之处的过失,以及管理当局认为有必要给予处分的。

    严重过失

    1、 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处理的;

    2、 窃取公司或他人钱物者;

    3、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破坏和盗窃企业保密文件、泄露企业机密者;

    4、 用非法手段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单据、凭证等。伪造与工作有关的虚假手续、证明文

    件、发票等,骗取个人利益,从中牟利的;

    5、 工作时间主动挑事、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者;

    6、 无故不服从工作调动或拒绝执行上级指示、拒绝工作、严重消极怠工者;

    7、 行贿受贿、贪污或企图贪污者;

    8、 末经公司批准,在其他单位兼职者;

    9、 为谋取私利,利用职务之使为个人或其它单位工作者;

    10、 对上司或客人不礼貌、恶言对待、违反公司精神,造成恶劣影响者;

    11、 殴打他人或蓄意挑起事端,欺侮他人者;

    12、 故意损坏公共财物,造成重大影响者;

    13、 行为不轨,严重损害企业声誉的;

    14、 旷工三天以上(含三天)者(只结算基本工资,无提成奖金);

    15、 对他人施加暴力、威胁或勒索者;

    16、 行为不端、作风不轨、丧失人格、店格、国格者;

    17、 在公司内斗殴、恐吓、威胁、危害打击报复同事者;

    18、 有不道德行为或耍流氓者,情节严重者移送司送司法部门处理;

    19、 将犯罪分子带到公司作案,抢劫或介绍娼妓者,开除并移交司法部门;

    20、 恶意浪费者;

    21、 捡到客人和同事物品有意不上交者;

    22、 恶意诽谤、贬损他人造成经济秩序混乱的。恶意发表诋毁本公司或领导声誉的言论;

    23、 工作极端不负责,造成工作重大损害、企业利益重大损害或严重浪费的;

    24、 故意提供假情报,造成企业经济损失和工作损害的;

    25、 由于工作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火灾、人员伤害、财物损失的,开除并移交司法部门;

    26、 其他与上述情节有相似之处的过失,以及管理当局认为有必要给予处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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