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讲话
  • 自我介绍
  • 党会党课
  • 文秘知识
  • 转正申请
  • 问题清单
  • 动员大会
  • 年终总结
  • 工作总结
  • 思想汇报
  • 实践报告
  • 工作汇报
  • 心得体会
  • 研讨交流
  • 述职报告
  • 工作方案
  • 政府报告
  • 调研报告
  • 自查报告
  • 实验报告
  • 计划规划
  • 申报材料
  • 当前位置: 勤学考试网 > 公文文档 > 述职报告 > 正文

    关于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范文

    时间:2021-04-28 11:03:07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关于教师的请假规章制度范文一   、公假   1、学校行政管理人员或教职工出席会议、培训学习、参加教研活动等公事外出时间为公假。

      2、教师外出参加学历提高的函授学习,出具有效证明文件并完备履行请假手续的,亦确认为公假。

      3、公假期间教师原定工资照发。

      二、事假   1、教师因事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1天以内的,由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的,须经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批准,3天以上的报经校长批准。请假理由不充分或可能影响学校正常工作时,可不予准假或暂缓准假或缩短假程。

      2、事假一次不得超过3天,一学期事假不得超过7天,全年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事假超过规定天数一般不予准假,特殊情况必须经区教育局批准。

      3、事假天数的计算不含法定节假日和双休日。

      4、在学校正常工作期间,教师一个月中请事假1天,且履行了完备的请假、准假手续,发给日工资的50%。

      三、病假   1、教职工因病请假,必须出具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药费发票,1天以内教导主任批准,1天以上报请主持工作的副校长批准。

      2、病假一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当月绩效工资(奖励性和基础性两部分),病假从第二月起还将扣工资的20%。

      3、病假在1天以上(含一天)1个月以内,应从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按每   节5元扣除支付给顶课者。

      四、法定假   1.婚假   ①调入本校满6个月的教师方可享受带薪婚假。

      ②若教师在原工作单位结婚的,婚假能带入本校。

      ③教职工结婚,婚假7天。晚婚(男25周岁,女23周岁)增加晚婚奖励假7天。双方不在一地工作,需要到对方所在地结婚时,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④婚假的时间计算不含节假日和双休日。

      ⑤在规定的婚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和绩效工资。

      2.产假、计划生育假   ①已婚女教师生育时(已取得生育指标)产前、产后累计计算产假,顺产产假90天。24周岁(含)以上的女教职工第一次生育,增加产假30天;多胎生育,每多生一胎增加产假15天;难产(包括剖腹产)有医生证明的,增加产假15天。

      ②已怀孕的女教师,按国家规定给予产前检查时间,但要妥善安排,不得影响正常教学工作。

      ③在规定的产假、计划生育假期间,教师的工资照发。

      ④女教师在生育期内计划外怀孕做手术者第一次按病假处理,第二次按事假处理。

      3.丧假   ①教师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时,给丧假7天(含节假日);在外地的亲属死亡时,需要赴外地料理丧事的,另给路程假,路费自理。

      ②丧假期间,不影响教师工资。

      五、工伤假   1、教师的工伤假应出具县以上医院证明和经有权威部门鉴定的《工伤报告书》。休假天数依据核实后的医院证明而定,其医疗或修养期间的固定工资照发。

      2、教师因工负伤,治疗到伤愈或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时应做出医疗终结结论。根据伤残程度,由医院出具证明,经有权威部门确认,区分不同情况,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3、为防止虚报谎报工伤规范工伤请假制度,现对工伤情况做以下界定:教职工在上班期间在校内发生的意外事故,必须有人证,如当时现场无人受伤者必须在第一时间通知学校领导到达现场。

      六、请假管理   1、请假流程   无论是病假或事假、不论假期长短都应按以下流程逐级办理。

      ①填写请假单(教务处);   ②请假教师安排好课程及有关工作,并经教务处负责人签字确认;   ③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④按规定批准权限办理批准手续;   ⑤批准后的请假单送教务处存档。

      2、因突发事件或急病未及先行请假者,应利用电话或其它方式迅速向教务主任和校长请假,并于事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3、教师请工伤假、产假、丧假由学校教务处安排教学工作外,病、事假请假者必须自行提前安排好课程;若出现空堂课按旷工处理。病事请假者从个人基础性绩效工资中扣每节5元支付给顶课者,工伤假、产假、丧假代课经费由学校支出,仍然按每节5元。

      4、教师请假工作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安排专人发放、审核、保管教师请假单,并按月统计,于次月10日前书面报送校长。

      5、法定假、行政管理人员的请假,由主持工作副校长负责审批;公假、副校长的请假一律由校长审批。

      6、教师的病、事假,作为考勤内容,纳入教师的综合考核,做为绩效工资的重要考核依据之一。

    相关热词搜索:

    • 考试时间
    • 范文大全
    • 作文大全
    • 课程
    • 试题
    • 招聘
    • 文档大全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