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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财务决算审计方案x

    时间:2020-11-15 16:44:46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中介机构审计方案

    目 录

    一、 释义及依据 1

    二、 基本情况 2

    三、 审计对象及审计目的 3

    四、 审计分工 3

    五、 审计工作总体要求 4

    六、 审计时间计划 5

    七、 审计风险评估及重要性 8

    八、 报告出具要求 10

    九、 审计工作重点 11

    十、 实施审计的具体要求 19

    十一、 审计沟通与协调 22

    十二、 资料报送要求 23

    十三、 保密要求 23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中介机构审计方案

    为了使参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的各外部审计机构能够全面了解本年度审计工作的目的、范围、重点、时间安排等相关内容,利于有关各方及时沟通与相互配合,顺

    利完成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我们拟定了本方案。

    一、释义及依据

    (一)释义

    在本方案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 “国资委 ”,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集团公司 ”,指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3、 “中介机构 ”,指参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

    包括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北京中兴新世纪会计师事

    务所、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

    所、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德勤会计师事务所。

    4、 “内部审计机构 ”,指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审计与风险管理部及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所属

    二级研究院审计部,包括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一研究院审计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四研

    究院审计部、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五研究院审计部、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六研究院审计部、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七研究院审计部、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第八研究院审计部、中国航天科

    技集团公司第九研究院审计部。

    5、 “主审所 ”,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6、 “参审所 ”,指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中兴新世纪会计师事务所、

    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毕

    马威会计师事务所、德勤会计师事务所。

    7、 “集团项目组 ”,指参与集团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审计的项目合伙人和员工。

    8、 “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 ”,指基于集团审计目的,按照集团项目组的要求,对组成部分财务信

    息执行相关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具体指内部审计机构、参审所、主审所非集团合并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组。

    9、 “企业会计准则 ”,指《企业会计准则》 (财会 [2006]3 号)及其后续规定,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讲解 2010 》及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函、通知等。

    (二)依据文件

    1、《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2010 》,包括审计准则、审阅准则等。

    2、《企业会计准则》 (财会 [2006]3 号)及其后续规定,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

    业会计准则讲解 2010 》及财政部、证监会等相关部门发布的函、通知等。

    3、国资委《关于做好 2013 年度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及报表编制工作的通知》 。

    4、国资委《关于印发 2013 年度中央企业境外子企业财务决算报表的通知》 。

    

    、《企

    5、国资委《关于印发国有建设单位报表并入企业财务决算报表会计科目转换参考格式的通知》

    (评价函 [2004]235 号)。

    6、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执行 <企业会计准则 >后所属事业单位财务报表转换参考格式的

    通知》(评价函 [2008]262 号)。

    7、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账销案存资产管理工作规则的通知》

    

    (国资发评价[

    

    2005 ] 13

    号)。

    8、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工作规则的通知》

    

    (国资发评价

    

    [2005]67

    号)。

    9、国家相关主管部门颁布的涉及财务决算事项的其他规定。

    二、基本情况

    集团公司是根据国务院深化国防科技工业管理体制改革的战略部署,经国务院批准,于 1999

    年 7 月

    

    1 日在原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所属部分企事业单位基础上组建的国有特大型高科技企业,

    

    国家授权投资的机构,由中央直接管理。前身为

    

    1956

    

    年成立的我国国防部第五研究院,曾历经第

    七机械工业部、航天工业部、航空航天工业部和中国航天工业总公司等发展阶段。

    集团公司承担着我国全部的运载火箭、应用卫星、载人飞船、空间站、深空探测飞行器等宇航

    产品及全部战略导弹和部分战术导弹等武器系统的研制、生产和发射试验任务;同时,着力发展卫

    星应用设备及产品、信息技术产品、新能源与新材料产品、航天特种技术应用产品、特种车辆及汽

    车零部件、空间生物产品等航天技术应用产业;大力开拓以卫星及其地面运营服务、国际宇航商业

    服务、航天金融投资服务、软件与信息服务等为主的航天服务业,是我国境内唯一的广播通信卫星

    运营服务商;是我国影像信息记录产业中规模最大、技术最强的产品提供商。作为我国航天科技工业的主导力量,集团公司是国家首批创新型企业,创造了以载人航天和月球探测两大里程碑为标志的一系列辉煌成就,在推进国防现代化建设和国民经济发展中做出了重要贡献。

    集团公司目前辖有 8 个大型科研生产联合体(研究院) 、 14 家专业公司、 9 家上市公司和若干直属单位,研发和产业基地主要分布在北京、上海、西安、成都、天津、内蒙古、深圳(香港) 、海南等地。

    三、审计对象及审计目的

    集团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对象和审计目的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对被审计单位编制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包括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表、合并

    资产负债表, 2013 年度的利润表、 合并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 合并现金流量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要求,对被审计单位编制的财务报表是否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

    反映了被审计单位 2013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以及 2013 年度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发表审计

    意见,出具审计报告。

    (二)对被审计单位编制的财务决算专项说明进行审核,按照《中国准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

    要求,对被审核单位编制的 2013 年度财务决算专项说明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已按照国资委有关规

    定恰当披露发表审核意见,出具审核报告。

    (三)对被审计单位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消化以前年度潜亏挂账、账销案存资产销案等事

    项进行审核,出具审核报告。

    (四)就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可能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错报和漏报的内部控制缺陷提出改进建议,出具管理建议书。

    (五)各参审所对 2013 年度审计情况出具审计情况说明书,对审计范围、审计报告类型、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涉及的内容(包括被审计单位、导致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事项、金额等)进行说明。

    四、审计分工

    集团公司所属部分单位经营业务涉及国家秘密,由集团公司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审计,除内部审计机构负责审计的单位外全部由中介机构审计,中介机构具体审计分工由集团公司统一确定。

    五、审计工作总体要求

    各审计机构应高度重视和认真实施 2013 年度审计工作,以深化诚信建设、完善质量控制体系

    为核心,以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强化年报审计风险管控为目标,恪守诚信、独立、客观、公正的原

    则,做好 2013 年度审计的组织、计划和实施等各项工作。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401 号 —— 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的相关规定,

    集团公司和集团项目组在考虑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专业胜任能力的基础上选定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制定统一的工作标准和要求。

    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应及时报送独立性文件及相关资料。集团项目组应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工作进行跟踪监控,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应积极主动配合集团项目组的工作安排。集团项目组应根据集团公司统一安排及风险评估结果,复核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底稿的相关部分。对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未按要求开展审计工作、提供资料不及时、配备人员不到位等情况,集团项目组应及时向集团公司反映,在考虑对集团财务报表的影响后由集团项目组或组成部分会计师实施由集团项目组确定的审计追加程序。

    在审计过程中,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发现的重大事项及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应及时与被审计单位进行充分的沟通,同时按照附件格式要求报送集团项目组和集团公司,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还应按照集团公司统一的会计政策及集团项目组合并过程需要对组成部分的财务信息进行调整和补充,以满足编制和列报集团财务报表的要求。

    1、集团项目组应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组成部分财务信息执行工作的范围、时间安排和发

    现的问题,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进行清晰地沟通。

    2、集团项目组应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讨论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组成部分财务信息发生重大

    错报的可能性。

    3、集团管理层编制的关联方清单和集团项目组知悉的任何其他关联方,应告知组成部分注册

    会计师。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应及时沟通集团项目组以前未识别出的关联方,及时沟通因违反法律

    法规而可能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信息。

    4、集团项目组应就集团层面发现的组成部分的内部控制缺陷及时通报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

    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内部控制缺陷也应及时告知集团项目组。

    5、集团项目组应根据集团财务报表审计要求,对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的工作进行复核、评价,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

    1)复核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对识别出的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形成的审计工作底稿;

    2)评价合并调整和重分类事项的适当性、完整性和准确性,并评价是否存在舞弊风险因素或可能存在管理层偏向的迹象;

    3)对识别出的与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工作相关的、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应及时与主审所沟通所有识别出的、在组成部分内的其他由于舞弊或错误可能导致集团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特别风险,以及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针对这些特别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

    4)复核并评价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审计企业管理层提供的书面声明中指出的例外事项,以及确定是否有必要复核组成部分注册会计师审计工作底稿的相关部分。

    六、审计时间计划

    集团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时间计划分为初步准备、现场审计、确定报表、出具报告、跟踪服务五个阶段:

    (一)初步准备阶段

    1、召开布置会

    2013 年 11 月 26 日,集团公司召开 2013 年度财务决算工作布置会,对集团公司对

    2013

    年度

    财务决算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对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报表的变化及重点内容进行讲解,

    对 2013

    年度

    财务决算报表软件进行培训。

    2、制定审计方案

    2013 年 12 月 01 日至 2013 年 12 月 15 日,制定集团公司中介机构审计方案, 对 2013 年度审

    计范围、审计分工、时间安排、重点审计领域等内容进行规范。

    3、召开中介会

    2013 年 12 月 24 日,召开集团公司 2013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中介机构协调会,根据审计方案,

    对各中介机构的审计范围、时间进度、审计重点进行说明。

    4、确定合并范围

    2013

    

    年 11 月

    

    20 日至

    

    2013

    

    年 12

    

    月 25

    

    日,在

    

    2012

    

    年度户数备案的基础上,

    

    汇总集团公司户

    数变动情况、整理户数变动资料,确定集团公司

    

    2013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按照国资委

    要求,完成户数备案,根据国资委户数备案结果对集团公司所属二级单位进行户数批复。

    5、修订决算参数

    2013 年 12 月 10 日至 2013 年 12 月 20 日,在国资委 2013 年财务决算报表参数的基础上, 根

    据国资委相关编报要求,对决算参数进行修订。

    6、编制报告模板

    2013 年 12 月 10 日至 2013 年 12 月 27 日,根据国资委相关报告信息披露要求,结合集团公

    司实际情况,分别编制审计报告、财务决算专项审核报告、管理建议书、审计情况说明、账销案存

    资产销案专项报告、消化以前年度潜亏专项报告、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专项报告、资金账户清理

    专项报告等报告模板。同时,下发本审计方案、报告模板、被审计单位明细及各类报送集团公司材

    料的模板。

    7、编制审计计划

    2014 年 1 月 1 日前,各中介机构应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和本审计方案等相关要

    求,制定完成本审计机构的具体审计计划,报送集团公司。具体审计计划至少包括审计项目分组、

    项目小组负责人、主要项目组成员、审计项目进场时间、现场结束时间、出具正式报告时间等。

    (二)现场审计阶段

    现场审计阶段的时间,由各中介机构按照审计方案确定报表和出具报告的时间节点,以及集团

    公司所属各二级单位的要求,自行确定。

    现场审计阶段,由各中介机构按照具体审计计划,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 、《企业会

    计准则》等相关要求,获取充分、适当的证据,为发表审计(审核)意见提供合理保证。

    (三)确定报表阶段

    1、由各中介机构按照具体审计计划,结合现场审计阶段发现的问题,完成与被审计单位的沟

    通协调工作,确定被审计单位的审定财务报表,但应符合集团公司总体时间节点。

    2、协助被审计单位填报 2013 年度财务决算数据, 检查出具的审计(审核) 报告是否满足被审

    计单位填报决算数据;如存在遗漏事项,对审计(审核)报告进行补充完善。

    3、对被审计单位填报的财务决算数据中涉及财务报表信息的内容进行复核,检查被审计单位

    填报的决算数据是否与审定财务报表及审计(审核)报告一致,复核被审计单位上报集团公司的内

    部事项是否与财务报表附注披露的关联事项一致。

    4、根据 2013 年度财务决算软件公式审核结果, 对涉及财务报表信息的审核未通过公式进行核

    实;如对审核未通过公式无合理解释,对已审财务报表进行修改。

    5、根据集团公司财务决算会审反馈意见,对相关问题进行解释说明;如存在重大遗漏、重大

    差错事项,对审计(审核)报告、已审财务报表进行修改。

    (四)出具报告阶段

    1、 2013 年 1 月 15 日至 2013 年 3 月 15 日,由各中介机构按照具体审计计划,根据《中国注

    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501 号 —— 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的规定,对被审计单

    位的财务报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等审计对象发表审计意见,出具审计(审核)报告。

    2、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要求,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格式,编制 2013 年度财务

    决算审计工作总结,并报送集团公司。

    (五)跟踪服务阶段

    2013 年 1 月 15 日至 2013 年 4 月 30 日,根据 2013 年度财务决算审计发现的问题, 向被审计

    单位提出管理建议及改善措施,就集团公司及国资委财务决算审核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解释说

    明。

    (六)主要时间节点

    集团公司拟于 2014 年 2 月初,对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航天时代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中国资源卫星应用中心、中国宇航出版社、航天通信中心、航天报社、中国宇航学会、航天人才开发交流中心、四川航天管理局、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中国航天科技国际交流中心、航天长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北京长征运载火箭应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等单位进行财务决算会审。

    集团公司拟于 2014 年 2 月下旬对中国运载火箭技术研究院、航天动力技术研究院、中国航天

    空间技术研究院、航天推进技术研究院、四川航天技术研究院、上海航天技术研究院、中国航天电子技术研究院、中国航天空气动力技术研究院、中国卫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四川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长江动力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陕西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航天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等大型二级单位进行

    初审,重点审核决算报表是否存在重大不合理事项;拟于 2013 年 3 月中旬,对上述大型二级单位

    进行财务决算会审。

    在集团公司对上述大型二级单位进行财务决算会审时,各负责审计业务的中介机构应当向集团

    公司汇报 2013 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报告出具情况及影响报告出具的原因、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

    问题(包括问题的基本情况、处理结果或解决方案等) 、拟出具的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情况、拟

    在管理建议书中披露的内部控制和会计核算等方面的问题及建议等。

    各中介机构应根据集团公司各二级单位的要求,编制具体审计时间计划,及时完成各时间节点

    的审计工作。同时,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信永

    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应做好境内上市公司 2013 年度审计的工作安排,按照集团

    公司所属二级单位的时间要求,及时确定报表、出具报告。

    集团公司由中介机构审计的二级单位的主要时间节点汇总如下:

    序号

    二级单位

    确定报表

    出具报告

    1

    中国卫通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 2 月 21 日

    2013

    年 3

    月 15

    2

    中国长城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 2 月 21 日

    2013

    年 3

    月 15

    3

    中国乐凯胶片集团公司

    2013

    年 2 月 21 日

    2013

    年 3

    月 15

    4

    四川航天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 2 月 21 日

    2013

    年 3

    月 15

    5

    中国长江动力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 2 月 21 日

    2013

    年 3

    月 15

    6

    中国四维测绘技术有限公司

    2013

    年 2 月 21 日

    2013

    年 3

    月 15

    7

    陕西航天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2013

    年 2 月 21 日

    2013

    年 3

    月 15

    8

    航天科技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2013

    年 2 月 21 日

    2013

    年 3

    月 15

    9

    北京神舟航天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25 日

    2013

    年 2

    月 8

    10

    深圳航天科技创新研究院

    2013

    年 1 月 25 日

    2013

    年 2

    月 8

    11

    中国资源卫星应用中心

    2013

    年 1 月 25 日

    2013

    年 2

    月 8

    12

    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 1 月 25 日

    2013

    年 2

    月 8

    13

    航天时代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25 日

    2013

    年 2

    月 8

    14

    中国航天标准化研究所

    2013

    年 1 月 25 日

    2013

    年 2

    月 8

    15

    中国宇航出版有限责任公司

    2013

    年 1 月 25 日

    2013

    年 2

    月 8

    16

    航天通信中心

    2013

    年 1 月 25 日

    2013

    年 2

    月 8

    17

    航天报社

    2013

    年 1 月 25 日

    2013

    年 2

    月 8

    18

    中国宇航学会

    2013

    年 1 月 25 日

    2013

    年 2

    月 8

    19

    航天人才开发交流中心

    2013

    年 1 月 25 日

    2013

    年 2

    月 8

    20

    四川航天管理局

    2013

    年 1 月 25 日

    2013

    年 2

    月 8

    21

    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3

    年 1 月 25 日

    2013

    年 2

    月 8

    22

    中国航天科技国际交流中心

    2013

    年 1 月 25 日

    2013

    年 2

    月 8

    23

    航天长征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25 日

    2013

    年 2

    月 8

    24

    北京长征运载火箭应用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2013

    年 1 月 25 日

    2013

    年 2

    月 8

    七、审计风险评估及重要性

    (一)风险评估程序

    各中介机构应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的理念,将风险评估作为对被审计单位进行控制测试和实质性

    程序前必须进行的前臵程序, 围绕重大错报风险的识别、 评估和应对, 计划和实施进一步审计工作。

    1、通过实施询问、分析、观察和检查等风险评估程序,从行业状况、法律环境与监督环境及

    其他外部因素到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等方面,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

    2、通过实施风险评估程序收集的信息,包括在评价控制的设计及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时获取

    的审计证据,可以作为支持风险评估记过的证据。识别和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包括财务报表层次

    的重大错报风险和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

    3、将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与进一步审计程序挂钩。即:针对财务报表层次重大错报风险,采

    取总体应对措施, 包括但不限于强调保持职业怀疑态度、 分派更有经验或具有特殊技能的审计人员、

    利用专家的工作和提供更多的督导等;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

    程序,包括控制测试程序及实质性细节测试和实质性分析程序。

    4、风险评估应贯穿于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的全过程。对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应以

    获取的审计证据为基础,并可能随着不断获取审计证据而相应变化。如果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获取

    的审计证据与初始评估获取的审计证据相矛盾,应修订风险评估结果,并修改原计划实施的进一步

    审计程序。

    5、将在实施风险评估程序中注意到的相关内部控制重大缺陷与适当层次的管理层或治理层沟

    通;对识别出被审计单位未加控制或控制不当的重大错报风险,或认为被审计单位的风险评估过程

    存在重大缺陷,应直接与治理层沟通。

    6、形成审计工作底稿。各中介机构应当按照规定,设计风险评估相关程序的工作底稿,如项

    目组讨论及其结论的底稿、对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各个方面了解的要点、信息来源及实施的风险评估程序底稿、在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识别、评估出的重大错报风险底稿、识别出的特别风险底稿等,并认真执行。

    (二)重要性

    在制定总体审计策略时,各中介机构应当确定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根据被审计单位的特定情况,如果存在一个或多个特定类别的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其发生的错报金额虽然低于财务报表整体的重要性,但合理预期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做出的经济决策,各中介机构还应当确定使用这些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一个或多个重要性水平。

    各中介机构应当确定实际执行的重要性,以评估重大错报风险并确定进一步审计程序的性质、时间安排和范围。

    如果在审计过程中获知了某项信息,而该信息可能导致确定与原来不同的财务报表整体重要性或者特定类别交易、账户余额或披露的一个或多个重要性水平,各中介机构应当修订原确定的重要性。

    在确定重要性时,主要参考税前利润、营业收入、净资产、毛利、费用总额、资产总额等指标,

    其中:(1 )利润法适用于以营利为目的、比较稳定、回报率较合理的企业; (2)收入法用于微利企

    业和商业企业; (3 )资产法用于金融、保险、或其他资产大而利润小的企业; ( 4)非营利性组织一

    般采用费用总额、收入或资产总额为基准; ( 5)新设立实体运营初期一般采用所有者权益、费用总

    额或资产总额为基准; (6 )经常性业务的税前利润 / 亏损波动较大、或以前年度营利而本年度亏损的

    实体,将异常项目或非经常性项目加回;或使用近几年平均税前利润 /亏损(通常 3 至 5 年);或其

    他基准,如毛利或营业收入。在选取指标时顺序为:税前利润、营业收入、净资产、毛利、费用总

    额、总资产。

    一般情况下, 以税前利润的 5%-10% 、营业收入的 0.5%-1% 、净资产的 1%-5% 、毛利的 1%-2% 、

    费用总额的 1%-2% 、资产总额的 0.25%-0.5% 计算确定重要性。风险较高的公司采用低端比例,风

    险较低的公司采用高端比例。

    在计算可容忍误差(实际执行的重要性)时,一般按照重要性水平的 50% 或 75% 。

    八、报告出具要求

    (一)审计报告

    各中介机构应对审计范围内的全部被审计单位出具单户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如果被审计单位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应当出具合并财务报表的审计报告。

    (二)财务决算专项审核报告

    各中介机构应对审计范围内的三级及三级以上单位出具财务决算专项审核报告。 对需要编制合

    并财务报表的三级单位,仅需出具三级单位的合并财务决算专项审核报告,无需对三级单位本部出

    具单户财务决算专项审核报告;对不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三级单位,需出具三级单位的单户财

    务决算专项审核报告。

    (三)账销案存资产销案专项鉴证意见

    各中介机构应对审计范围内的涉及账销案存资产销案事项的全部被审计单位出具账销案存资

    产销案专项鉴证意见。

    (四)消化以前年度潜亏专项鉴证意见

    各中介机构应对审计范围内的涉及在当年损益中消化以前年度潜亏损失挂账的全部被审计单

    位出具消化以前年度潜亏专项鉴证意见。

    (五)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专项鉴证意见

    各中介机构应对审计范围内的涉及单项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资产原值或资金超过

    100 万元的

    全部被审计单位出具资产减值准备财务核销专项鉴证意见。

    (六)审计情况说明书

    各中介机构应对审计范围内的全部被审计单位以二级单位为主体, 按照所属二级单位分别出具

    汇总 审计情况说明书。

    (八)管理建议书

    各中介机构应对审计范围内的三级及三级以上单位出具管理建议书。 对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的三级单位,仅需出具三级单位的汇总管理建议书,对三级单位合并范围内全部子企业的管理建议进行说明,无需对三级单位本部出具单独管理建议书;对不需要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三级单位,需出具三级单位的单户管理建议书。

    各中介机构应按照集团公司的上述要求,对被审计单位出具相关报告。如被审计单位对各中介机构需出具的报告由其他要求,由各中介机构与被审计单位自行协商,集团公司对其他报告的出具不做硬性要求。

    各中介机构在出具相关报告时,严格按照集团公司的统一报告模板,对重大资产重组、收购兼并、涉诉事项、或有事项、关联交易等执行充分的审计程序并详细披露,报告内容不应仅局限于填充表格数字,特殊或重要事项应附以详细的文字说明。

    九、审计工作重点

    (一)报表指标说明

    1、短期融资券在资产负债表 “其他流动负债 ”中列报;

    2、利润表 “营业总成本 ”下的 “其他 ”,反映石油石化企业勘探费用,仅由石油石化企业填报。

    3、利润表“投资收益” ,反映企业以各种方式对外投资所取得的收益,包括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收益。

    4、利润表 “其他综合收益 ”,反映企业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未在损益中确认的各项利得和损失

    扣除所得税影响后的净额,主要包括以下项目:

    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值及处置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或减少;将持有至到期投资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时,重分类日公允价值与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部分,以及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重分类为采用成本或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对于原计入资本公积的相关金额进行摊销或于处置时转出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减少。

    2)确认按照权益法核算的在被投资单位其他综合收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或减少。

    3)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现金流量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中属于有效套期的部分,以及其后续的转出。

    4)境外经营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的增加或减少。

    5)其他。自用房地产或存货转换为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转换当日的公允价值大于原账面价值,其差额计入所有者权益导致的其他资本公积的增加,及处置时的转出;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满足运用套期会计方法条件的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产生的利得或损失中有效套期的部分,以及其后续的转出。

    5、现金流量表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包含实际支付给职工的工资、奖金及各

    类津贴和补助,包含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不包含支付的离退休人员的各项费用和支付给在建工程人员的支出。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基金、补充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困难补助,以及企业支付给职工或为职工支付的其他福利费等,应按职工的工作性质

    和服务对象,分别在本项目和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项目反映。

    企业支付给离退休人员的费用,在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中反映。

    6、支付的工会经费及签发银行承兑汇票、 保函时缴纳的保证金应填列在现金流量表 “支付的其

    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7、现金流量表 “支付的各项税费 ”不包含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

    8、现金流量表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反映企业出售、 转让或到期收回除现金等价物以外的交易

    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等而收到的现金。不包括债权性

    投资收回的利息、收回的非现金资产,以及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9、现金流量表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反映企业因权益性投资和债权性投资而取得的现金

    股利、利息,以及从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分回利润收到的现金。不包括股票股利。包括在

    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债券性投资,其利息收入在本项目中反映。

    10、现金流量表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反映企业处置固

    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取得的现金, 减去为处置这些资产而支付的有关费用后的净额。

    由于自然灾害所造成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损失而收到的保险赔偿收入,也在本项目反映。如处置

    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为负数, 则应作为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在“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中反映。

    11、现金流量表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的现金净额 ”反映企业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单位所取得的现金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以及相关处置费用后的净

    额。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如为负数, 则将该金额填列至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

    有关的现金 ”项目中。

    12、现金流量表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反映企业购买、建造

    固定资产,取得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包括购买机器设备所支付的现金及增值税

    款、建造工程支付的现金、支付在建工程人员的工资等现金支出,不包括为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

    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的部分,以及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为购

    建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而发生的借款利息资本化部分,在

    

    “分配股利、 利润或偿付利

    息支付的现金 ”项目中反映;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租赁费,在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

    金”项目中反映。

    13、现金流量表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反映企业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

    单位购买出价中以现金支付的部分,减去子公司或其他营业单位持有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后的净

    额。如为负数,应在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中反映。

    14、现金流量表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反映企业以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实际收到款项净

    额(发行收入减去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以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

    付的审计、咨询等费用不在本项目反映,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反映,不在本

    项目内扣减。

    15、现金流量表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反映企业举借各种短期、长期借款而收到的现金,

    以及发行债券实际收到的款项净额(发行收入减去直接支付的佣金等发行费用后的净额) 。以发行

    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而由企业直接支付的审计、 咨询等费用不在本项目反映, 在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

    活动有关的现金 ”项目反映,不在本项目内扣减。

    16、现金流量表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反映企业除上述各项外,支付的其他与筹

    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如捐赠现金支出、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支付的租赁费、发生筹资费用所支付的现

    金、融资租赁所支付的现金、 减少注册资本所支付的现金等。 企业以分期付款方式构建的固定资产、

    无形资产等各期支付的现金,在本项目中反映。

    17、现金流量表“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现金反映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

    付的存款,不能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不属于现金;现金等价物反映企业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

    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其中“期限短”一般是指从购买日起 3 个月

    内到期。

    18、国有资产变动情况表, 反映企业占用国有资产总量以及于各种原因影响国有资本及权益增

    减变动的情况。其中:

    (1)税收返还:反映企业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到返还的所得税、增值税等而直接增加的国有

    资本及权益。企业享受行业性的税收返回政策,不在本项目中反映。

    2)企业当期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未确认的投资损失、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作为企业当期经营因素,不作为确认为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国有资本保值增值客观因素。

    19、非经常性损益情况表,反映企业发生的与主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主营业务和其他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该交易或事项的性质、金额和发生频率,影响了正常反映企业经营、盈利能力的各项交易、事项产生的损益情况。其中:

    1)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资产摊销进入当期损益的部分,但与公司业务密切相关,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2)交易性金融资产(负债)损益:指除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及处置损益。

    3)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损益:指处置除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而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损益。

    (二)重点审计领域

    在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 各审计机构应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 全面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将审计准则、应用指南与问题解答一并掌握和执行,夯实集团公司的经营业绩,真实反映集团公司

    的资产状况和经营成果。同时,应特别注意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收入确认、成本费用挂账、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重大资产处置、政府补助等事项,保持职业怀疑,实施恰当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会计政策的一致性

    1)检查被审计单位对相同或类似交易或事项采用的会计政策是否统一。

    2)检查被审计单位母、子公司的会计政策是否一致,在编制合并报表时是否对子公司不一致的会计政策进行调整。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及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1)检查被审计单位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事项依据是否充分,是否利用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调节经营成果。

    2)检查被审计单位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事项采用的处理方法是否正确,追溯调整或未来适用的时点是否准确恰当。

    3)检查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附注、财务决算专项说明等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变更、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披露是否充分、完整、准确。

    3、合并范围变化

    1)检查被审计单位合并范围、各级次总户数、户数变动类型是否与集团公司户数备案批复

    一致。

    (2)检查被审计单位合并财务报表合并范围内的单位是否符合 “控制 ”的原则, 是否存在实际控

    制权。如被审计单位将无实质控制权的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或未将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单位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各中级机构应及时相集团公司报告相关事项并提供相关依据,在集团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确认后,调整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

    3)检查被审计单位合并范围增加时对企业合并的分类是否正确,对期初数的处理是否正确,对期初至合并日或购买日之间的损益及现金流量处理是否正确。

    4)检查被审计单位合并范围减少时对期初数的处理是否正确,对期初至减少日的损益及现金流量处理是否正确,对以前年度编制合并报表抵消股权投资时权益法调整的处理是否正确。

    (5)检查被审计单位因处置部分子企业股权或子企业增资等事项, 丧失对子企业的控制权时,

    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的处理是否正确。

    4、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1)检查被审计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方法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2)检查被审计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是对内部事项的抵消内容是否完整、金额是否充分。

    5、权益性交易事项

    1)检查被审计单位购买少数股东股权的处理是否正确。

    2)检查被审计单位因处置部分子企业股权或子企业增资等事项,但未丧失对子企业的控制权时,个别报表和合并报表的处理是否正确。

    3)检查被审计单位与集团公司同一控制下企业的债务重组、捐赠等事项的处理是否正确。

    6、长期股权投资

    1)检查被审计单位对长期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是否正确。

    2)检查被审计单位因处置股权、增资等导致对被投资单位的股权投资的核算方法转换的处理是否正确。

    3)检查被审计单位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计算当期投资收益时,是否对与投资单位之间的内部未实现损益进行调整。

    7、金融资产

    1)检查被审计单位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否恰当,是否符合被审计单位自身的业务特点和风险管理要求。

    2)检查被审计单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方法是否恰当,计量公允价值所采用的特定的估值模型是否合理。

    3)检查被审计单位前后各期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公允价值计量方法前后各期是否一致。

    8、收入确认和成本费用计量

    1)检查收入确认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审计,关注通过关联交易非关联方化、循环交易等方式虚增收入规模等。

    2)关注收入异常波动情况及偶发的、交易价格明显偏离市场价格、或商业理由明显不合理的交易;关注异常或偏离预期的趋势或关系。

    3)检查被审计单位收入确认政策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4)检查被审计单位实际采用的收入确认的条件是否与其会计政策一致。

    5)检查被审计单位前后各期收入确认采用的条件是否发生不合理变化,提前或推迟确认收

    入。

    6)检查被审计单位营业成本和期间费用的划分是否准确。

    7)检查被审计单位营业成本的构成是否完整,营业成本中间接费用的分摊标准是否恰当、

    前后各期分摊方法是否一致。

    8)检查被审计单位营业成本的结转方法是否恰当、是否存在通过调整营业成本的结转方法调节利润。

    9、减值准备

    1)应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行业发展情况对资产期末计价的影响,对资产减值准备计提的充分性和适当性予以充分关注。

    2)应分别对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和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的坏账准备进行分析。

    3)复核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等计价基础是否适当。

    4)关注被审计单位与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相关的认定标准是否具体明晰并得以执行。

    5)复核商誉等长期资产的减值测试时,要对过于激进的假设基础、指标和参数等保持职业

    怀疑。

    10、应收款管理

    1)检查被审计单位的应收款是否真实,是否存在虚假交易。

    2)关注被审计单位应收款增长的原因,结合应收款关注被审计单位的经营现金流量情况,针对相关问题以管理建议书或其他方式向被审计单位提出改善建议。

    11、往来款项

    1)检查被审计单位往来款项核算内容是否恰当。

    2)检查被审计单位往来款项中是否存在费用性支出挂账。

    3)检查被审计单位往来款项账龄划分是否存在符合逻辑,前后各期对账龄划分的方法及标准是否一致。

    4)检查被审计单位长期挂账的往来款项的原因,关注重大的长期挂账往来款是否存在涉诉

    风险。

    5)检查被审计单位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是否恰当,实际执行的坏账政策是否与其对外披露会计政策一致。

    6)检查被审计单位应收款项的可收回性,判断坏账准备计提是否充分,是否存在重大的坏账损失风险。

    7)检查被审计单位应收款项的收款期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为周期较长的项目垫资的情况,关注为处于市场调控或重大经济波动市场的客户重大垫资款项的可收回性,关注以外币结算项目的汇率波动风险。

    8)检查被审计单位冲销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证据是否充分。

    12、存货

    1)检查被审计单位存货成本的归集、分配方法是否与企业实际生产工艺流程相匹配,生产成本构成项目中是否包含与生产不相关的期间费用。

    2)检查被审计单位重要存货是否存在、是否与账面数量一致。

    3)检查被审计单位存货中是否包含了库龄较长、残次品或已被市场淘汰等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如存货存在减值迹象,是否对存货进行减值测试,检查被审计单位减值准备计提是否充分。

    4)关注被审计单位存货的异常增长或波动,是否存在为调节利润或其他原因遗留的重大潜

    亏。

    13、在建工程

    1)检查被审计单位在建工程核算内容是否恰当,是否存在将费用性支出资本化,尤其关注新建房产项目是否将土地使用权等能够单独计量的支出混同在建工程核算。

    2)检查被审计单位在建工程利息支出资本化时点是否恰当,利息支出资本化金额是否准确。

    3)检查被审计单位在建工程实际建设周期是否与项目规划一致,是否存在非正常原因导致工程停滞,关注该类在建工程是否存在减值的风险。

    4)检查被审计单位在建工程是否及时结转固定资产,是否通过提前或推迟结转固定资产调节利润。

    14、固定资产

    1)检查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比例、折旧年限是否发生变化,变更依据是否充分。

    2)检查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实际使用情况,结合被审计单位产能、销售及面临的市场环境等事项,关注被审计单位固定资产是否存在产能过剩,是否存在长期闲置固定资产,关注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是否足额计提减值准备。

    15、研发支出

    1)检查被审计单位研发支出费用化和资本化阶段划分时点是否恰当。

    2)检查被审计单位研发支出的内容是否合理,是否归属于研发项目。

    16、政府补助

    1)检查政府补助相关文件,复核被审计单位用于对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列报和披露的凭据和资料是否充分、适当。

    2)对重大的政府补助的真实性保持合理怀疑,当政府补助文件规定不明确或存在明显不合理迹象时,要考虑与相关政府部门沟通或执行函证程序等审计程序。

    3)检查被审计单位收到的补助是否为政府补助,是否适用《政府补助》准则;

    4)检查被审计单位对政府补助的分类(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是否恰当,取得的政府补助的文件是否支持被审计单位对政府补助的分类;

    5)检查被审计单位对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处理是否恰当,政府补助的补偿对象是以前年度的费用性支出还是补偿以后年度的支出;

    6)检查被审计单位对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的处理是否恰当,递延收益的结转时点、年限等是否恰当。

    17、外币报表或外币业务折算

    1)检查被审计单位外币报表或外币业务的折算方法是否恰当,选用的折算汇率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2)检查被审计单位外币报表或外币业务在折算过程中是否与原始数据脱节,尤其关注被审计单位报送的原始外币报表是否与境外中介机构出具的财务报表一致。

    3)检查被审计单位编制外币报表采用的会计政策与国内会计准则存在差异时,是否对差异进行调整,关注以前年度累积的差异调整事项是否在本期进行连续调整。

    18、高风险业务

    1)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从事股票、期货等高风险业务,是否对股票、债券、期货、外汇等高风险业务的资金规模、资金来源、财务处理、止损限额等有明确的规定和有效的监控。

    (2)检查被审计单位是否对委托理财、期货、股票、基金及衍生品等投资充分披露。

    19、审计调整事项

    关注对被审计单位的审计调整事项是否取得被审计单位管理层的书面确认。

    十、实施审计的具体要求

    (一)实施实质性审计程序,可按以下几个主要业务循环进行:

    1、销售、收款业务

    通过检查销售合同、发票等原始单据,对大额销售向对方单位函证,执行销售截止测试、分析

    性复核等程序获取充分、 适当审计证据, 审核销售收入及应收账款等相关项目的各项认定是否真实、

    完整,报表金额是否准确。

    2、购货、付款及生产业务

    通过检查购货合同、请购单、订货单、验收单、购货发票及领用单等原始单据,结合实物资产

    盘点,函证应付款项,进行计价测试,复核成本结转,并执行分析性及截止测试程序,获取充分、

    适当审计证据,审核存货、销售成本及应付款项等相关项目的各项认定是否真实、完整,报表金额

    是否准确。

    3、投资业务

    通过查阅会议记录、章程、批准文件、合同或协议等文件资料,清点、函证证券投资,查阅固

    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盘点记录或履行监盘程序,复核各类投资期初、期末计值,投资收益确认、折旧

    费用及减值准备提取等是否准确、完整,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审核各类投资业务是否真实、

    完整,报表列示是否准确。

    4、筹资业务

    通过查阅授权批准文件、章程、借款合同或协议、债券契约、承销或包销协议等法律性文件,

    检查应计利息、溢价、折价摊销及债务到期偿还情况,审核各项筹资业务会计记录,获取充分、适

    当审计证据,判断借款、应付债券等筹资业务是否真实、完整,报表列示是否准确。

    (二)主要项目细节测试要求

    1、货币资金

    盘点库存现金、定期存款,获取银行存款对账单、余额调节表,与现金、银行日记账核对; 检

    查大额银行存款未达账项, 对所有银行存款户进行函证,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当年销户的账户;抽查

    大额或异常货币资金收支记录,检查有无与经营业务无关的收支事项,并查明原因;进行截止测试

    (通过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前后 10 天的货币资金收支) ,检查是否存在跨期事项,并查明跨期事项的

    性质。

    2、应收及预收款项

    获取或编制应收款项余额及账龄分析明细表;选择大额、账龄较长、交易频繁但期末余额较小

    甚至余额为零的、与债务人发生纠纷的,以及关联方和主要客户的应收和预收款项进行函证;对未

    发函、回函不符和未回函的,应实施检查和替代程序,包括检查销售合同、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及

    发运凭证等原始单据,以验证其真实性;查明应收款项贷方和预收款项借方余额及原因,必要时建

    议被审计单位作重分类调整;检查提取坏账准备的范围、计提标准、形成坏账损失的原因,查阅有

    关授权批准文件,并根据有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资产损失核销的规定,复核计提、转回、核销的

    坏账准备金额及账务处理。

    3、实物资产

    获取实物资产权属证明文件资料,检查实物资产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检查重要实物资产的保险范围、保险金额是否恰当、足够;对存货、工程物资、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进行抽查盘点或履行实地监盘程序,对重大的盘盈、盘亏应查明原因,必要时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检查购货合同、发票、发运凭证、保险单、投资合同,对存货进行计价测试,对非正常存货及固定资产减少应获取有关授权批准文件,核实实物资产的增减变动金额;检查折旧政策、折旧方法,前后期是否一致,不一致的应查明变更的原因和依据,并复核本期提取折旧费用的准确性;对工程项目审核,应获取有关工程项目的立项批文、预算总额和建设批准文件,工程项目的建造、施工合同、工程预算和由施工监理签发的工程进度鉴定书,竣工结算、决算报告;检查

    实物资产抵押担保的情况,并确认已在报表及附注中恰当披露;实施期末计价测试,根据减值准备管理办法,审核减值准备计提和转销情况,同时获取被审计单位的书面陈述及授权批准文件,并分析对当期损益产生的影响。

    4、投资及收益

    获取投资合同、协议等法律性文件,对股票和债券等投资,进行清点或函证,查阅投资凭证记

    录,检查投资是否存在;检查投资的入账价值,复核应计利息及溢、折价摊销金额;根据被投资单

    位已审财务报表,董事会利润分配决议,核实确认投资收益金额;分析各类投资,特别是高风险投

    资的安全性,并获取被审计单位估计潜在投资损失的书面陈述,根据有关资产减值准备计提和资产

    损失核销的规定,复核跌价准备及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金额。

    5、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

    获取相应的法律性文件,检查原始凭证,确认无形资产及长期待摊费用的入账价值、核算范围

    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检查前后期摊销政策是否一致且符合制度规定, 测算本期摊销金额,

    关注有无改变摊销政策随意调节利润情况,必要时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根据有关资产减值准备计

    提和资产损失核销的规定,复核减值准备的计提和转回金额。

    6、应付及预付款项

    对应付、预付期初期末余额进行比较,并结合存货、收入、成本的增减变动幅度,分析判断应

    付、预付款项增减变动的合理性;对期末余额较大和日常往来频繁的应付、预付款项发函询证,对

    回函不符及未回函的,同应收款项实施替代程序;结合存货监盘,检查资产负债表日后收到的购货

    发票日期,查找有无未入账应付款项;查明应付款项借方余额和预付款项贷方余额及原因,必要时

    建议被审计单位作重分类调整;分析长期挂账的应付款项,获取被审计单位长期挂账原因解释,判

    断有无利用应付款项隐瞒利润情况,必要时提请被审计单位调整。

    7、借款

    获取借款合同并对全部借款发函询证,对不能函证的外币借款,应查阅相关借款单据及还款记

    录;对到期未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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