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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市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x

    时间:2020-09-24 12:27:15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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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市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工作方案

    依据《关于进一步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发〔2018〕20号)和《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管理办法(试行)及评价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1079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XXX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的十X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健康”和建立现代医院管理制度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医疗机构信息化(以下简称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保障医疗质量和安全、提高医疗服务效率、改善群众就医体验,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的健康服务。

    二、工作目标

    (一)电子病历应用水平

    1.到2019年,我市三级医疗机构要达到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3级以上,即实现院内不同部门间数据交换。

    2.到2020年,我市三级医疗机构要达到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4级以上,即院内实现全院信息共享,并具备医疗决策支持功能;我市二级医疗机构要达到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3级以上,即实现院内不同部门间数据交换。

    (二)信息化覆盖程度

    到2020年,我市三级医疗机构要实现电子病历信息化诊疗服务环节全覆盖。

    (三)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

    到2020年,我市三级医疗机构要实现院内各诊疗环节信息互联互通,达到医疗机构信息互联互通标准化成熟度测评4级水平,由院内任意部门任意终端登入,均能按照权限调阅相关诊疗环节的信息。我市紧密型医联体应当实现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电子病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

    三、主要任务

    (一)建立健全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工作机制

    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工作在市卫生健康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智慧医疗)领导小组领导下开展。建立市卫生健康委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信息化管理处负责牵头组织,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共同研究推动我市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工作。成立XX市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工作评价组,具体负责我市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标准制定、培训指导、考核评价等工作,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另行发布。

    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将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列为重点工作任务,相应建立组织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和任务分工,明确具体项目、时间节点和责任部门,将其作为推进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建设的重要抓手,持续深入推进有关工作。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主要负责同志是本单位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医政医务部门是牵头部门,信息技术部门是技术支持和需求协调部门,临床、药学、护理、医技等业务科室和医政医务、质量控制、医疗安全、公共卫生等职能部门是需求提出和配合部门,形成合力开展以病人为中心、以服务临床为导向、能够不断改进和完善、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工作。

    (二)不断加强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

    1.实现诊疗服务环节全覆盖。医疗机构要在住院病历、医嘱等系统基础上,优先将电子病历信息化向门诊、药学、护理、麻醉、手术、影像、检验、病理等各诊疗环节拓展,全面提升临床诊疗工作的信息化程度,逐步实现诊疗服务环节全覆盖。

    2.发挥临床诊疗决策支持功能。鼓励医疗机构在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工作中,将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技术规范和用药指南等嵌入信息系统,充分发挥临床诊疗决策支持功能,提高临床诊疗规范化水平。纳入的临床路径、临床诊疗指南、技术规范和用药指南等,应当经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审核同意。

    3.推进系统整合和互联互通。医疗机构在进行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过程中,要注意顶层设计、统筹推进,加强医疗机构信息平台建设,使分布在不同部门的不同信息系统由分散到整合再到嵌合融合,逐步解决信息孤岛、信息烟囱问题,最终形成基于平台的整体统一的电子病历信息系统,逐步推进系统整合和互联互通。

    4.加强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我市分层开展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开展全市三级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各区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二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分级评价工作。XX市电子病历信息化建设工作专家组在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管理下,为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供技术支持。

    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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