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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件资料分享}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时间:2020-09-06 16:16:26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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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产会议制度

    培训制度 按照国家行政机关职位的具体要求,向国家公务人员传授专业知识和技能,以提高公务人员的知识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制度。是人事行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以下是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主要职责

    3.1安技部负责制度的制定、检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各单位负责本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

    4.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

    4.1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每一个季度召开一次,由公司办公室召集,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全体委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1.2会议主要内容:研究、讨论如何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审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标管理计划及执行情况,研究解决重大隐患,且在会上提出对策,拟定解决的办法及防范措施,协调各部门在隐患处理过程中的分工和协作,指定隐患整改的具体负责人及隐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审议企业的重大事故,审定并通过对重大事故的处理决定和通报等。

    4.1.3会议记录由公司办公室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公司办公室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4.2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

    4.2.1公司级安全生产会议,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门召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参加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安全生产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技术人员和各车间主管生产的领导等,并根据有关情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时间由生产副总经理决定,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2.2会议主要内容:检查上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部署下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有关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业的贯彻落实措施;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作出处理和决定;表彰和奖励安全生产典型任务和事迹;对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研究落实解决问题的措施和方法等

    4.2.3会议记录由安技部门进行,会议对所议事项以及作出的决定应形成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应分发与会人员以及事项涉及的有关单位主管。安技部门应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

    4.3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

    4.3.1部门(车间)级安全会议,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由分管安全的领导主持,全体组员参加,时间不限,地点由召集人决定。

    4.3.2会议主要内容:讨论本部门如何贯彻执行上级和公司里安全生产上的各项决议以及公司在安全生产上的一些重大问题。

    4.3.3会议记录由召集人记录,部门安技员负责督促、检查、考核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形成记录。安技部门不定期抽查会议记录及决议执行情况。

    4.4班组安全会议

    4.4.1由班长负责召开,小组成员参加。在每天上班前15分钟开始,时间一般5—10分钟,地点由各车间部门自定。

    4.4.2会议主要内容:传达上级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布置、检查、交流、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安全规章制度等;分析班组内外事故案例;结合本班组特点开展事故隐患的预测预控等。

    4.4.3会议在各班组交接班记录中进行记录。车间领导和安技员每月进行定期检查并签字。

    4.5各专业性安全会议

    由各主管职能科室领导负责,根据需要召集有关人员召开,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主管职能科室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4.6不定期安全生产会议

    由各职能部门根据安全生产的季节性和突发性等情况随时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由召集人负责记录。由各职能部门对会议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和考核。

    4.7相关要求

    4.7.1会议召集者在开会之前,应做好有关资料准备工作,会议上要讨论研究解决的问题应列出,重要会议会后要下发会议纪要。按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进行传递,并对存在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4.7.2通知参加会议人员时,要把会议主要内容、开始时间、大约需要多长时间、会议地点交代清楚。

    4.7.3被通知需要参加会议的人员,都应按时参加会议,做到善始善终,确实不能参加的要在开会之前和召集人说明情况,并得到允许。对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或迟到、早退的人员,由会议召集人按照相关管理规定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4.7.4会议上决定的情况各部门和责任人,必须不折不扣地认真执行,及时完成。

    4.7.5每次安全会议都要有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包括日期、参加人员、召集单位、主持人、会议主要内容、处理结果、决议执行情况的检查等,安技部门应定期对各种会议记录及决议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考核。

    培训主要内容是学习规章制度,基本的岗位知识,实际地操作技能。基本的专业知识,以便较快地适应工作。以下是小编搜集并整理的有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使工厂的员工培训工作长期稳定和规范地进行,使员工培训工作有所遵循,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工厂所有培训活动的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和考评。

    第2章培训原则与方针

    第3条培训原则。

    1.以一、二级培训体系运作方式,开展全员培训学习。

    (1)一级培训指由工厂统一组织实施的集中培训,包括工厂根据发展需要确定的重点培训、新员工入厂培训、综合培训和外出培训(培训期限在七日之内)等。

    (2)二级培训指由各部门根据工厂安排或本部门员工的知识技能状况自主组织实施的培训。

    2.强调员工参与和互动,发挥员工主动性。

    3.持续进行培训学习,不断提升员工素质与工作业绩。

    4.通过员工培训促进企业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提升效率。

    5.员工培训因时因地制宜,注重效果。

    第4条培训方针。

    以传授培训与自我培训相结合及岗位技能培训与专业知识培训相结合为培训的方针。

    第3章培训组织及职责

    第5条人力资源部是员工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培训体系的建立、培训制度的制定、培训工作的监督考评、一级培训的组织实施与二级培训的归口管理。

    第6条各部门经理是本部门二级培训的直接责任人,负责本部门二级培训的计划、组织、协调和控制。

    第7条各部门兼职培训管理员是本部门二级培训的间接责任人,负责本部门二级培训的具体组织与实施、过程控制、信息反馈和资料管理,并协助人力资源部对本部门人员素质状况进行定期分析与评价。

    第4章培训内容和形式

    第8条培训内容。

    1.专业知识培训。专业知识培训指不断实施员工本专业和相关专业新知识的培训,使其具备完成本职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知识。

    2.技能培训。技能培训指不断实施在岗员工岗位职责、操作规程和专业技能的培训,使其在掌握理论的基础上,能自由应用与提高。

    3.素质培训。素质培训指不断实施工厂理念与文化、价值观、人际关系学、心理学等方面的培训,以建立工厂与员工的相互信任关系。

    第9条培训形式。

    1.内部培训。内部培训指培训地点在工厂内的培训,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技能培训、转岗培训、各部门组织的二级培训等。

    2.外派培训。外派培训指培训地点在工厂以外的培训。

    3.员工自我培训。员工自我培训指员工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参加各种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培训。

     第5章培训计划

    第10条人力资源部于每年11月初向各部门发放《培训需求调查表》,了解培训需求。

    1.各部门负责人结合工厂年度的经营目标和各部门管理现状(如生产、成本、安全、质量、营销和设备等问题和要求),评估并提交本部门的年度培训需求。

    2.各部门负责人根据各部门员工的绩效状况(如离职、违纪、出勤、纪律、抱怨、投诉等情况),评估并提交本部门改进员工行为模式的培训需求。

    3.各部门负责人通过分析各个岗位的员工的工作行为与期望行为标准的差距,从而评估并提交本部门对员工的培训需求。

    第11条各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将员工的《培训需求调查表》汇总,于11月底前上报人力资源部。

    第12条人力资源部收集工厂下年度经营目标、本年度培训评估信息、各部门员工培训需求调查等相关资料,经综合分析制订工厂年度培训计划,经总经理审批同意后,以工厂文件的形式下发到各部门。

    第13条人力资源部每月30日前编制下发工厂月度培训计划,计划内容包括工厂级培训项目和部门二级培训项目。

    第14条纳入工厂月度培训计划的二级培训项目包括上岗培训、转岗培训、关键工序培训、特殊岗位培训和重点项目培训,由各部门于每月25日前提报。

    第15条需临时增加的计划外工厂级培训项目,由培训需求部门填写《专项培训申报表》,按程序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第16条需更改或取消工厂级培训计划项目时,责任单位应填写《培训计划调整申请表》,经主管领导审批后报人力资源部。

    第17条二级培训计划由各部门每月自主编制并执行。

    第18条外出培训按员工外培审批表规定流程审批并执行。

    第6章培训实施

    第19条工厂级培训项目由人力资源部按照工厂年度、月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如果需要调整,应该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上报总经理审批。

    第20条二级培训项目由各部门按照工厂及本部门月度培训计划组织实施。

    第21条培训方式可采用讲座、多媒体播放、录音、录像、案例研究、示范教学、研讨会、现场教学、师带徒、技术竞赛、外培等多种形式开展。

    第22条组织培训时,应提前三天通知培训师,并提出授课要求。

    第23条培训师接到授课通知后,应根据授课要求和学员情况,认真准备培训讲义。如有辅助材料,培训师应在开课前两天把原稿交培训组织单位统一印刷,并确保上课时发放给学员。

    第24条内部培训期间,人力资源部和各部门兼职培训管理员监督参训人员的出勤情况,并以此为依据对参训人员进行考核。

    第25条培训完成后,人力资源部安排培训考核,包括书面考核和岗位技能考核,并为考核合格者颁发证书。

    第7章培训效果评估

    第26条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工厂级培训评估工作,以判断培训是否取得预期培训效果。

    1.利用《培训效果调查表》、现场观察、中途离开率等方面衡量参训人员对培训内容、教师水平与培训组织工作的满意程度。

    2.通过笔试、撰写心得报告、网上测试或事先制定评估指标等方式来衡量参训人员训后知识和技能的理解与掌握程度。

    3.外出培训通过有关证书、培训资料搜集情况以及内部授课情况进行培训效果考评。

    第27条各部门对本部门二级培训评估参照第26条实施。

    第28条人力资源部对二级培训的评估。

    1.人力资源部对各部门的二级培训开展情况、组织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与考核,并对培训项目进行有效性评估。

    2.有效性评估的方式主要包括现场提问及现场演练、从已培训项目中随机抽取培训内容及参训者进行提问及实际操作,并及根据指标设定评估培训项目得分等几种。

    3.培训项目总分值在60分以上为合格,计入有效培训课时,否则该课时无效。

    4.人力资源部每季度对各部门的累计有效培训课时进行汇总确认,年底总计各部门的有效培训课时。

    5.人力资源部每年两次对各部门的二级培训情况进行分析考评,提出奖惩意见,并以此作为考评各部门主管领导业绩的一项重要指标。

    第8章培训纪律

    第29条上课不得迟到或早退,不得无故缺课;培训期间除培训计划安排的休息时间外,不得无故离开培训地点(包括晚上)。迟到、早退(因公并持有证明者不在此限)达三次的,以旷工半天论处;超过三次以上的,以旷工一天论处。

    第30条培训期间不得随意请假,如确因公请假,须填写培训学员请假条,并呈请相关主管领导核准后交至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以旷工论处。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请假的,必须向人力资源部申明,并补办请假手续。

    第31条培训学员上课时一律关掉手机或将手机调到振动状态,严禁在课堂上接打电话,不得处理与学习无关的事情。

    第32条培训学员应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认真听讲,积极参与交互式教学和讨论,积极参加培训部门组织的各项集体活动。

    第33条保持培训场地卫生,室内禁止吸烟。

    第34条禁止培训学员在正常就餐时饮酒。

    第9章附则

    第35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为了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落实分部及各施工班组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及时研究解决生产建设中存在的安全问题,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原则

    1.1坚持依法议事的原则。

    1.2坚持责权相统一的原则。

    1.3坚持互相协调、科学决策、高效运行的原则。

    2、安全工作例会议事范围

    2.1研究、拟定分部安全管理制度。

    2.2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方针、政策、规定、指示、指令。

    2.3听取各部门和各作业队落实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管理工作的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方法,并落实到有关施工班组和人头。

    2.4对分部发生的重大事故和未遂事故进行分析,讨论事故责任和严重违章人的处分,吸取教训,制订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2.5检查总结前次安全工作确定的事项落实情况,对落实不好的要追查原因和责任。

    3、安全工作例会的召开

    3.1安全工作例会由项目经理召集和主持,项目经理因特殊原因不能出席时,可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召集和主持。

    3.2安全工作例会的出席人员:分部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及施工班组负责人。

    3.3安全工作例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时,项目经理可临时召集安全工作会议。

    4、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

    4.1安全工作例会议事程序议题,由项目经理确定,各作业队负责人可提前向项目经理或安全员申请会议讨论决定的议题,重要议题应提交书面材料。

    4.2凡提交安全工作例会研究的议题,应事先经专职安全主持专题会议研究,形成可供会议决策的方案。

    4.3安全工作例会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对在安全工作例会上研究的事项意见不能统一时,一般性问题可缓议,如涉及时间性较强的紧迫问题,可由项目经理裁定。

    4.4凡上次工作例会研究的重要事项,需由各作业队负责人向本次工作例会汇报落实情况。

    5、安全工作例会议定事项的实施和督查

    5.1安全工作例会的记录,由安全质量部负责,并整理会议纪要下发有关部门、及时转告因故缺席的会议人员。

    5.2、安全工作例会讨论决定的事项由安全质量部按照分工范围督促检查,并及时通报贯彻落实情况。

    5.3、 出席和列席安全工作例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对会议研究决定事项的过程和内容不得随意向外泄露。

    5.4、 各参加安全工作例会人员原则上必须参加安全工作例会,特殊情况需向项目经理请假,无故不参加者按分部责任考核办法进行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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