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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铁路监理单位过程控制标准化

    时间:2020-10-17 12:27:08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铁路监理单位管理标准化

    过程控制标准化

    二○○九年四月

    ****咨询有限公司

    过程控制标准化

    2 过程控制标准化的主要内容

    (1)过程控制标准化是将现场标准化贯穿于整个建设过程。过程控制就是采用各种检查、检测手段,通过开展“三集体”活动,对建设项目从开工到竣工进行全程监控,将过程控制具体化、定量化、系统化,形成过程管理工作标准,按照工作标准实施过程管理,实现“六位一体”的管理目标。

    (2)本篇规定了监理单位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技术创新的管理内容。监理单位应加强过程检查,建立分析评估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保证过程控制工作的实施效果。

    (3)监理单位须根据监理工作流程,按照目标管理、分级管理、持续改进和闭环管理的方式,依据工作标准和程序实施管理,对建设过程实施有效控制。

    2.1施工组织设计

    2.1.1

    (1)施工组织设计审查要点

    ①编制内容和内部审查手续是否齐全。

    ②施工组织部署是否合理。

    ③工期、质量、投资控制目标是否满足合同要求。

    ④施工方案、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是否满足设计要求以及施工方案的 可行性和技术的先进性。

    ⑤投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人员是否与工程进度计划相适应。

    ⑥施工设备是否符合施工工艺要求。

    ⑦施工安排是否连续、均衡、符合合同工期的要求。

    ⑧技术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是否完整、可行。

    ⑨施工现场布置是否合理,能否满足施工要求及文明施工的需要。

    ⑩季节性施工的安排。

    eq \o\ac(○,11)安全、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和文明施工的措施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强制性标准。

    施工过渡方案是否符合运营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程序

    ① 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内部审核后,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②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查,必要时可召开建设、设计单位及有关方面参加的审查会议。对标段工程或重难点工程,在正式批复之前,总监理工程师宜征求建设单位意见。

    ③若审核未通过,退回施工单位进行修改完善;

    ④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同意后,报建设单位备案。控制工期工程和铺架工程由建设单位批准。

    ⑤对技术复杂或采用新技术的分项、分部工程。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编制相应的施工方案。

    2.1.2

    施工单位

    施工单位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报审

    总监及监理工程师重点审查以下内容:

    施工工艺流程是否符合设计规程

    施工现场布置是否合理

    施工人力、机械安排是否符合并满足工程需要

    工程质量有何保证措施

    工程进度安排是否符合施工承包合同的要求

    总监签署意见

    施工单位按审定意见组织施工

    报发包人

    不合格修改再报

    合格

    合格 不合格修改再报

    2.1.3

    2.1.4提出施组优化的建设

    2.2勘察设计

    2.2.1

    监理工程师按下列内容对设计图纸进行审核,发现设计存在的问题应及时报建设单位。

    (1)图纸签认手续,包括设计单位内部的批准复核及建设单位的批准等。

    (2)设计图纸是否完整,是否与图纸目录相符。

    (3)结构图中的相关尺寸是否统一准确;工程数量计算是否准确。

    (4)各专业设计之间有无“差、错、漏、碰”。

    (5)设计图中所使用的规程、规范、标准图册的有效性。

    (6)设计中采用的特殊工艺和新材料等非标准的依据是否充分。

    2.2.2

    (1)监理工程师参加现场测量交桩工作,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导线网和水准控制网等复测结果和保护措施。符合规定时予以签认。

    (2)协助建设单位组织设计交底

    eq \o\ac(○,1)设计交底由建设单位主持,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项目监理机构有关人员参加。设计交底应有记录,会后由施工单位负责整理,与会各方会签。

    eq \o\ac(○,2)监理工程师通过设计交底应了解设计的主导思想,基本内容,使用的设计规范和设计的主要依据,设计中使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施工中应特别注意的事项和对施工的要求。设计单位应对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提出的的问题进行答复。

    2.2.3 参与施工图现场核对

    监理工程师参加施工图现场核对工作,对现场与施工交底并进行确认。

    2.2.4提出变更设计建议

    监理工程师对于设计未能满足施工条件,受实际情况影响不能施作,地质情况不符、与当地规划相矛盾等情况提出变更设计的建议,并报建设单位。

    2.3 开工报告

    2.3.1 审核合同标段和重点工程开工条件,并签署审核意见

    各标段开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1)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开工手续和资质证明(开工许可证或已批准的开工报告、企业资质证明、专项施工许可证)。

    (2)施工组织设计和总体工程进度已得到总监理工程师的批准。

    (3)施工单位的现场管理机构已建立,办公设施已配备,具有开展正常工作的条件,人员及资格与投标文件相符,主要施工队伍已进场,无转包及违法分包。

    (4)施工单位已建立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5)施工单位的现场试验室已建立,仪器设备齐全并已标定。

    (6)施工单位的主要施工设备已到场,并与投标文件相符,满足开工和连续施工的需要。

    (7)施工单位的材料采购合同已签订,进场检验合格。

    (8)设计单位的设计交底及现场交桩已完成。

    (9)施工单位的全标段施工复测、逐段的技术交底已完成。

    (10)临建工程(道路、水、电、通讯、办公和生活设施)已满足开工要求,环保措施符合要求。

    2.3.2

    单位工程开工应具备以下条件:

    (1)单位工程施工组织已编制,开竣工时间与总体施工组织相符,有分部工程开竣工时间、主要机具清单(有机械管理号码)、材料进场计划。

    (2)管理和技术人员(施工、技术、安全、质量、试验、测量、环保等)已到位,并有明确的职责分工,与总体施工组织设计相符并保证不随意更换;已制定实现管理目标的措施。

    (3)技术交底到工班、到作业人员。

    (4)施工复测、控制测量、放样测量已完成。

    (5)主要施工机具已配齐,机械配置和总能力满足施工需要。

    (6)材料已进场并现场检验合格。

    (7)施工图现场核对优化已完成。

    (8)现场试验已完成;工艺试验已完成。

    (9)劳务承包合同已签订。

    (10)临时工程已完成,包括道路、场地、水、电、混凝土站、库房。

    2.4 质量控制

    2.4.1

    合格

    合格

    监理人员检查

    开工准备

    施工单位提交开工申请

    监理批准?

    不同意

    施 工

    同意

    工序完工,施工单位自检

    并填写质量验收通知

    监理工程师签署

    质量验收单

    合格※

    不合格

    工程竣工施工单位

    进行验收

    施工单位申请工程竣工验收

    监理初验

    工程验收

    是否通过竣工验收?

    工程移交

    进行处理

    不合格

    2.4.1.1质量目标制定;

    (1)确保全部工程达到国家和铁道部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杜绝工程质量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分项、分部和单位工程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开通速度达到设计要求。

    (2)工程质量控制,即:监理工程师组织参加项目施工的各方按照合同条款及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等对形成质量的诸多因素进行检测、核验,对发现的问题提出调整、纠正措施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建成后能达到质量目标要求。

    (3)监理工程师应该根据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建立完整的质量控制办法,以科学公正、严格控制、热情服务的态度,严格按照标准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的要求进行验证、旁站和跟踪管理,最终实现质量目标。

    2.4.4.2质量控制依据

    (1)《建设工程监理委托合同》或者协议。

    (2)工程承包合同(总包、分包、产品材料采购安装合同等)或协议、会议纪要、备忘录等文件。

    (3)国家、铁道部、路局及项目建设当地政府有关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政策和规定。

    (4)设计文件和其它有关文件(包括经审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等)。

    (5)国家现行的工程设计(及建设)规范、施工操作规程及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6)为工程制定的有关质量技术文件及规定。

    2.4.1

    为加强质量管理组织领导,项目管理机构成立了质量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总监理工程师

    副组长:副总监、各分站站长

    组员:安质部长、工程部长、各专项监理组组长、专业监理工程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管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安质部,安质部长任办公室主任。

     

    总监理工程师施工部安质部总监办公室合同管理部标段I 监理站

    总监理工程师

    施工部

    安质部

    总监办公室

    合同管理部

    标段I 监理站

    标段II监理站

    标段III监理站

    专项监理组

    专项监理组

    专项监理组

    专项监理组

    专项监理组

    专项监理组

    2.4.1

    2.4.1.4.1事前控制

    1. 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本专业质量控制监理细则,并报总监批准后,报项目管理机构。

    2.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主要进场人员报审表”。

    3.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分包商的资质,并由总监审批。

    4.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工程所需建筑材料供应商的资质和产品的质量进行签证,对需要复试的材料组织见证取样工作,签发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场材料/构配件/设备报审单”。

    5.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工程所使用的机械设备的质量进行检查, 签发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场施工机械、设备报审单”。

    6. 总监负责审定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完成的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并签发“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今后施工中,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是否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7.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影响工程施工的周围环境作好原始记录,必要时报告项目管理机构,在工程例会上进行协调。

    8. 参加设计单位向施工单位进行的设计技术交底。组织或参加对设计图纸复查核对,优化和改善设计,对有关设计问题等提出合理化建议。

    9. 检查开工前施工单位的复测资料,特别是两个相邻施工单位之间测量资料、控制桩等是否交接清楚,手续是否完善。对贯通情况、中线及水准点设置是否准确、稳固、可靠,进行复测检查。

    10. 总监审核并签发施工单位提交的一般单项和单位工程的“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并留下记录。对于标段和重点工程的开工报告,以及其他建设指挥部明确的工程开工报告,报项目管理机构批准。

    11. 审查汇总施工图工程数量,并与发包合同内工程数量列表比照,建立台帐,作为修订承发包合同和变更设计的依据。

    2.4.1.4.2事中管理

    1.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监督施工单位完善工序控制,及时检查和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质量统计分析资料和质量控制图表。

    2.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工序间的交接检查。

    3.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完成的路基、隧道、桥涵等相关专业工程的分项、分部工程按相应的质量验收标准进行检查和验收。

    4. 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逐级负责审核设计变更和图纸修改。

    5. 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在下述情况下,总监向施工单位发出“工程暂停令”,以督促施工单位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1) 隐蔽作业未经现场监理人员查验自行封闭、掩盖;

    2) 对已发生的质量事故未进行处理和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并继续作业;

    3) 未经资格审查或者审查不合格的人员进入现场施工;

    6. 总监负责组织工程现场会议,及时通报、分析工程质量状况,并协调有关单位间的业务活动。

    7. 施工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施工单位须立即采取措施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监理、项目管理机构报告;总监将责令施工单位尽快进行事故调查,按时报送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及调查报告。

    2.4.1.4.3事后管理

    1. 总监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提供的质量检验报告及有关技术文件。

    2. 总监负责组织联动试车。

    3. 总监负责组织对工程进行检查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工程,及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处理,自检合格重新申报。

    4. 总监负责组织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竣工图。

    5. 总监负责组织整理有关工程项目质量的技术文件,并编目、建档。

    6. 对规定保修期内的工程产品,负责工程质量状况检查,组织鉴定质量问题,督促责任单位整修。

    2.4.1

    依照法律、法规和铁道部的有关文件,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投标文件和合同要求,对施工质量实施工程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按照投标承诺监理大纲和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编制监理规划,设置现场监理机构,配置现场监理人员,配备必须的实验、检测、办公设备及交通、通讯工具等。

    加强现场监理,制定监理工作管理制度,健全监理质量保证体系,明确和落实质量责任;制定完善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采取有效的质量控制措施,保证监理工作质量。

    选派具备相应个和投标承诺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派驻是派驻施工现场,监理人员的数量、资质、年龄结构满足《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要求外,尚要满足施工监理工作需要和建设单位的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和现场的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调换需要先通知建设单位,经过建设单位同意后方可更换。

    在开工前和施工中认真小队施工图,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建设、设计、施工、检测单位。

    在开工前和施工中,按照规定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开工报告、分包单位资质、质量保证体系。主要技术措施等进行审查,提出监理意见和要求,并检查整改落实情况。

    加强现场监理能力,配备相应专业结构的监理人员,按照《铁路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铁路建设工程监理管理暂行规定》文件的要求,做好施工监理工作,按照规定进行现场见证或平行检测。对施工全过程采取巡视和平行检测等形式检查,并对隐蔽工程和重点工序进行旁站监理,切实履行监督管理职责。

    严格依据标准文件、现行的施工规范、工程质量强制性标准和铁路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等文件进行监理,对擅自变更设计、施工方案,或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的行为,监理站应指出制止,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整改,跟踪整改结果。

    按照规定详细做好日常的监理工作日记,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日记,督促并且经常检查施工单位的施工记录资料。

    协调施工中出现的各种关系和问题,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工期、投资、合同、信息和环保进行组织协调和有效控制。

    对有必要的设备进行驻厂监造,制定驻场建造实施计划和实施方案。

    2.4.1.6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

    质量保证体系

    创优

    规划

    工序

    管理

    自检

    制度

    组织

    机构

    质量日常控制

    审查试验报 告

    组织检查创优工作

    检查质控材料

    预防质量事故

    检查隐蔽工程

    审查设计变更

    检查到场设备配件

    检查到场材料

    中间质量核定

    外业试验

    内业资料检查

    质量等级认证

    竣工验收

    2.4.2 审查重大技术方案

    1、总监理工程师在约定的时间内组织监理工程师审查,提出意见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书面意见,退回承包单位修改后再批审,总监理工程重新审查。

    2、对审查后的重大技术方案,应报到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后由监理工程师签发,必要时与建设单位协商,组织有关专业部门和有关专家会审。

    3、对重大技术方案,施工单位应编制设分项、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报项目监理机构审查。

    2.4.3

    2.4.3.1施工过程的巡视和检查

    监理工程师要经常进行现场巡视检查,必要时进行现场拍摄记录。对违反操作规程,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活动及时加以制止。

    2.4.3.2对重点部位和关键工序旁站

    旁站内容应包括铁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和监理委托合同中已明确规定需要旁站的部位和工序等。旁站的主要检查要点为:

    1)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施工条件与批准的施工方案是否相符;

    2)施工方法、操作工艺与设计、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规范、验标是否相符;

    3)施工人员试样抽取和控制参数的测定及记录;

    4)工程作业的施工环境。

    2.4.4

    2.4.5

    2.4.5.1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专职质量检查员等,对自检合格的检验批进行验收,按规定填写和签认,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表。

    2.4.5.2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专职质量检查员等进行分项工程的验收,按规定表格填写记录并签认。

    2.4.5.3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本标段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分部工程的验收,按规定填写和签认验收记录。

    2.4.5.4单位工程完工后,监理工程师要求施工单位自行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报监理工程师复核,复核通过后再向建设单位提交单位工程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组织总监理工程师、施工、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并按规定填写记录并签认验收记录。

    2.4.5.5检验批的质量验收内容

    ①实物检查:按进场的批次和验收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对原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等检验结果进行检查;按现行有关标准规定的抽样检验方案对混凝土、砂浆等强度评定进行检查;按抽查总点数的合格点率对验收标准中采用计数检验方案的项目进行检查。

    ②资料检查:对原材料、构配件等的质量证明文件(质量合格证、规格、型号及性能检测报告等)和检验报告、施工过程中重要工序的自检和交接检验记录、平行检验报告、见证取样检测报告和隐蔽工程验收记录等资料进行检查。

    2.4.5.6检验批合格标准

    ①主控项目的质量经抽检全部合格。

    ②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检全部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有允许偏差的抽查点,除有特殊要求外,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且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③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2.4.5.7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①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②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完整。

    2.4.5.8分部工程质量检验合格标准

    ①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②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③地基与基础、结构等分部工程中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符合有关规定。

    2.4.5.9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完整。

    主要功能的抽查结果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观感质量验收符合标准要求。

    检验批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要求施工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处理后再行报检验收。

    经返工重做的或更换构配件、设备的检验批,重新进行检验验收。

    检验批的试块、试件试验结果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结果为不合格。

    2.5 安全控制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监理安全监控行为,推进安全生产规范化、程序化、标准化、科学化管理;创建和谐、安定的施工生产环境,加强现场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的控制,确保施工过程有序可控,安全、优质、高效完成施工生产任务,根据安全监理工作要求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现场监理站应加强对现场安全的管理与监督,保证施工安全。

    2.5.1

    2.5.1.1

    安全控制就是通过:总监主管、系统负责、逐级包保、全员参与、责任到人的原则、管生产必须也管安全的原则、从严治本、基础取胜、务实求效的原则隐患问题、事故分析处理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现场安全监督和管理,实现:

    1.无责任因公死亡和重大伤亡事故;

    2.无责任一般安全B类及以上安全事故;

    3.无机械设备大事故;

    4.无责任施工火灾、风灾事故;

    5.无责任火工品、重要器材、设备被盗和爆炸事故;

    6.隧道无涌水、突泥、坍塌重大事故;

    2.5.1.2制定

    监理单位应通过对工程的附属程度、规模大小的分析,危险源的辨识、分类,制定相应的安全控制措施,其中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以及合同措施。根据进度控制的阶段又可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2.5.1.4安全控制措施

    2.5.1.4.1事前控制

    1. 开工前监理工程师要求各施工单位必须完善安全监管机制,认真进行人员岗前培训和安全交底。未经安全技术交底的施工人员,不得进场作业。

    2.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方案或专项安全技术措施,对存在不足监督进行补充和完善。

    3. 开工前,对特种作业人员资质严格进行审查。

    4. 核查各种应急救援物质的准备情况。

    5. 检查施工单位的火工品管理制度制定情况,发现不能切实可行的,坚决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6. 监理站应配备专职安全监理工程师进行安全管理,并制定安全监理细则,对全体监理人员进行交底。

    7. 监理站应完善安全检查和监督的责任,将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到每个监理人员的岗位职责之中,确立查质量首先查安全的思想。

    8. 监理站应成立以总监理工程师为组长的安全管理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安全检查和管理。安全管理小组每月巡检工地的次数不得少于2次,巡检记录应存档备查。

    2.5.1.4.2事中控制

    1. 监理站将不断完善细化激励和约束机制,把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考核内容,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制。监理人员应严格督促检查施工情况,强化过程控制,严格监控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坚决消除“三违”行为,即:违章、违规、违标,凡发现“三违”行为,应坚决制止。对情节严重或不听劝告及拒不整改落实的应暂停报验转序,并立即向总监报告。施工过程中有关安全的主要工序、关键部位,应加强监理旁站,并应经安全监理工程师报验,督促施工单位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检人员到位监控;严禁无计划施工,严禁野蛮施工。

    2.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鼓励监理人员哀建设工程安全监理过程中,进行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3. 监理站必须建立并逐步完善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质量包保体系。

    4. 专业监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情况、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5. 对安全主控项目、关键作业、营业线施工等安全重点部位的作业,安全监理工程师应监督施工单位实行“三位一体”盯岗把关,并根据工程进展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尽可能地消除安全事故隐患,及时、如实报告所发生的各类事故、事件。

    6. 对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电气焊工、电工、厂内机动车驾驶、安全防护员、驻站联络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和有关规定要求的人员,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重点检查是否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或有关培训、考核,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或有关上岗证,;证书是否在有效期;继续教育情况等。

    7. 安全监理工程师应每月对现场危险性较大的工程项目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项目:

    1) 深基坑开挖、支护与降水工程;

    2) 土方开挖工程、隧道工程;

    3) 模板工程、水上水下工程;

    4) 钢结构架设、起重吊装工程;

    5) 连续墙支撑、脚手架、支撑搭设、拆除工程

    6) 拆除、爆破工程;

    7) 地下暗挖工程或地下工程;

    8) 既有线要点施工或靠近既有线作业及影响行车安全的工程;

    9) 有关规定要求的工程或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8. 监督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支撑、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临边、隧道口、基坑边沿、易然易爆物品及有毒有害物品、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跨越交通道路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行业有关标准,并确保醒目有效。有必要时可要求施工单位设置专职人员看守防护。

    9. 安全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10. 对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进行安全检查,该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各类材料、机具、设备及废弃物,堆码存放必须分类、整齐、牢固,严禁影响交通道路与施工通道畅通。

     危险、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应按照有关要求设置专库存放,并派专人24小时不间断看守。

    11. 监督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对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进行核查,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

    12. 监督施工作业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设备等。操作规程必须挂设在施工作业现场。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报批的作业措施计划,按章作业,文明施工,并要求操作人员技术熟练、挂牌上岗。

    13. 要求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和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大型机械设备操作必须定机定人,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备查,对应报废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14. 监督施工单位施工起重机械、大型设备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前,应当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或经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由施工单位、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的施工起重机械储气灌、特种设备等,在验收前应当经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验合格。监理站参加以上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须经安全监理工程师、总监签认后方可使用。

    15. 监督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砂等,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应应对灭火要求配备,并要求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并组织消防演练。

    16. 营业线改建及增建二线施工,监理站应督促施工单位与运输设备管理部门和行车组织单位按铁道部有关规定办理营业线施工安全协议,并监督施工单位按规定设置防护。凡发现有危及营业线行车、人身安全的违童作业,应立即下达工程暂停指令,同时向有关各方报告,并在现场督促施工单位迅速采取措施,确保行车安全。

    2.5.1.4.3事后控制

    1. 监理站应每月在月报中编报安全管理有关内容,将安全检查、安全管理方面的工作填报项目管理机构。

    2. 根据工程推进情况和安全管理不足,认真进行制度或措施的完善,保证后续管理的合理和严密。

    3. 认真进行安全工作总结。

    2.5.1.5监理站主要安全管理职责;

    认真贯彻执行《铁路建设工程管理规范》,认真履行监理合同,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做好本单位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制。

    严格审核施工单位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和各项应急预案,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批准施工。

    加强现场施工安全检查和监督,及时纠正现场冒险和违章作业现象,对严重违章作业,违反施工安全方案能行作业的想象,有权制止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

    严格依据批准的设计文件《铁路建设验收交接办法》、《客运专线验收暂行规定》等进行施工监理,当施工单位擅自变更设计、施工干干,或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对安全有影响时,监理单位应该立即指出纠正,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施工单位整改,跟踪整改结果。

    定期向项目管理机构汇报施工安全管理状况,存在问题以及整改情况等信息。

    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及时报告安全事故,并协助调查处理。

    依据《广铁(集团)公司 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关于公布营业线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认真履行监理合同名监督施工单位按照设计文件盒有关规范、规定施工。及时防范施工中的安全隐患,采取积极有效控制手段,强化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制定营业线施工方案和审批,彻底消除因施工质量不良给行车安全留下的隐患。

    2.5.1.6安全保证体系

    2.5.2

    1、施工方案审查是监理人员的经常性工作

    施工方案作为施工企业的技术性文件,既是施工操作的依据,也是监理在施工安全,施工质量,项目投资等过程控制的依据。在一个工程项目中,除了《施工组织设计》以外,从开工初期的《施工用电专项方案》、《基坑支护专项施工方案》;主体结构施工时的《模板支撑体系专项方案》、《脚手架专项方案》等;结构复杂些的工程有几十本方案需要监理审查。在西湖文化广场D区商务楼工程中,监理先后审核方案达四十二个。监理单位对施工方案的审查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

    2、审查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批准的程序性

    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第二十六条规定,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目前,建筑施工市场承包体系较为混乱;施工单位现场项目部技术管理人员素质不一定能满足施工技术要求,由施工现场技术人员编制的专业方案很难达到对专业施工进行指导的水平,甚至是漏洞百出。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的审核及参与就显得非常重要。因此,施工单位报送监理单位的施工方案应该是由现场项目部的专业技术负责人编制,经施工单位技术部审查,并经公司技术负责人审批的方案。按严格的审批程序进行要求,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更有利于提高方案的质量。

    3、审查方案的针对性、适用性

    施工方案是针对某一特定专项工程编制的技术指导性文件;专项工程有其专业特点,不能用普遍性来代替特殊性。

    2.5.3

    2.5.4

    2.5.5

    2.6 进度控制

    建设项目进度计划在实施过程中,会应为新情况或各种干扰音符和风险因素的影响而发生变化,因此,工程进度管理是一个动态管理的过程,进度控制监理人员必须在了解工程实施特点的基础上,按照动态控制原理,在计划执行过程中,不断检查工程实际进展情况,将实际状况与计划安排进行对比,找出偏离计划的信息,在分析偏差产生原因的前提下,通过采取组织、技术和经济等措施保证整体计划的正常实施。

    2.6.1

    2.6.1

    2.6.1

    2.6.1

    2.6.1

    2.6.1.5劳动力、材料、构配件、施工机具设备、水、电等生产要素供应计划能否保证施工进度计划的需要,供应是否均衡

    2.6.1

    2.6.2

    2.6.2

    2.6.2.2施工进度控制的

    进度控制的措施包括:组织措施、技术措施、经济措施及合同措施等;根据进度控制的阶段又可以划分为:事前控制、事中控制和事后控制。

    1、组织措施:

    (1)建立进度控制目标体系,明确建设工程现场监理组织机构中进度控制人员及其职责分工。

    (2)建立工程进度报告制度,及进度信息沟通网络。

    (3)建立进度计划审核制度,和进度计划实施中的检查分析制度。

    (4)监理进度协调会议制度。

    2、技术措施:

    (1)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计划,使施工单位能在合理的状态下施工。

    (2)编制进度控制工作细则,指导监理人员实施进度控制。

    (3)采用网络计划技术及其他科学运用计划办法,并结合电子计算机的应用,对建设工程进度实施动态控制。

    3、经济措施:

    (1)及时办理工程预付款及工程进度预支付手续。

    (2)对工期提前给予奖励。

    (3)对工程延误收取误期损失赔偿金。

    4、合同措施:

    (1)加强合同管理,协调合同工期与进度计划质检的关系,保证合同中进度目标的实现。

    (2)严格控制合同变化,对各方提出的工程变更和设计变更,监理工程师应严格审查后再补入合同文件中。

    (3)加强风险管理,在合同中应充分考虑风险因素及其对进度的影响,以及相应的管理方法。

    2.6.2

    2.6.2.3.1进度监理工程师职责

    1. 进度监理工程师编制进度监理实施细则,报总监批准。

    2 进度控制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施工进度计划。

    3. 进度控制监理工程师负责检查和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进度统计分析资料和进度控制报表。

    4. 进度控制监理工程师负责做好工程施工进度记录,填写《监理日记》,绘制形象工程进度图表。

    5.进度控制监理工程师负责将计划进度与实际进度相比较,需要时,采用已经批准的统计技术,从中发现是否出现进度偏差。

    6. 进度控制监理工程师负责分析进度偏差产生的原因,提出纠偏措施。

    7. 进度控制监理工程师负责整理工程进度资料,按照公司质量体系文件进行归档整理。

    2.6.2.3.2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1. 总监负责审核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总进度计划,并作为今后工程控制的依据。

    2. 总监通过工程例会、监理月报和监理专题报告向项目管理机构汇报工程进度实际进展情况。

    3. 总监负责组织现场会议,通报分析工程施工进度状况,并协调有关方面之间的生产活动,确保工程按照原定计划完成进度目标。

    4.总监负责组织验收工作。

    5. 总监负责组织进度资料的归类,编目和建档。

    6. 根据实际施工进度,总监负责修改和调整验收阶段进度计划及监理工作计划,以保证下一阶段工作的顺利开展。

    2.6.3建立进度台账,并对进度进行跟踪检查和分析

    2.6.4定期报告施工进度情况

    2.7 投资控制

    2. 7

    2. 7

    2. 7

    2. 7

    2.8 合同管理

    监理工程师合同管理包括项目管理机构与设计单位、施工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商签订的合同管理,从合同条件的拟定、协商、签署、执行情况的检查和分析等环节的管理工作,通过合同体现进度、投资、质量、安全四大控制(管理)任务要求,维护好订立合同双方的正当权益不受侵害。

    在签订上述合同中明确监理工程师地位、家里权限及协调关系的内容,监理工程师应严格按合同条件对合同执行进行监督管理。

    2. 8

    当发生以下事件时,可发出工程暂停令:

    1、对需要加固补强的质量问题;

    2、质量问题的存在影响下道工序和分项工程质量的;

    3、存在大的安全隐患且隐患没有排除时;

    4、建设单位提出的合理需要停工的理由;

    由总监理工程师发出《工程暂停令》后,组织监理工程师进行调查取证,对问题的原因进行分析,要求有关单位提出管理方案,并要求有关单位提交质量问题的报告。监理工程师检查《质量问题调查报告》后核签管理方案,并监督实施,施工单位整改自检合格后报检验监理工程师检查,鉴定后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复工令》继续施工。

    2. 8

    1、建设单位要求的设计变更

    施工中建设单位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应提前14天以书面形式向施工单位发出变更通知。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建设规模时,建设单位应报有关部门重新审查批准,并由原设计单位提供图纸和说明。

    2、施工单位要求的设计变更

    施工中施工单位不得因施工方便而要求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

    施工单位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建设单位采纳,若建设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变更及时对材料、设备的换用,则须经监理工程师同意。

    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必要时)

    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提出工程变更(必要时)

    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变更

    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

    建设单位审查签认

    设计单位签发

    设计变更文件

    建设单位予以签认

    项目监理部发出会签的《工程变更单》

    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部提交《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

    承包单位实施工程变更

    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建设单位批准

    协商调整

    不同意

    2. 8.3 费用索赔处理

    索赔事件承包商提出索赔意向承包商准备索赔文件承包商提交索赔文件是否需要提交补充材料

    索赔事件

    承包商提出索赔意向

    承包商准备索赔文件

    承包商提交索赔文件

    是否需要提交补充材料

    承包商提交补充材料

    监理工程师提出初审意见

    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商谈判

    是否达成一致

    双方达成最终处理意见

    终审金额是否超出监理工程师的批准权限

    请报业主审批

    签发变更指令

    业主是否批准

    承包人是否接受

    索赔款纳入付款证书或修改竣日期

    索赔结束

    分析索赔原因

    评价索赔理由

    整理索赔证据、索赔值估算或计算等

    监理工程师单方面提出最终处理意见

    转入争议的解决程序

    调解

    仲裁

    诉讼

    调解书、裁定书、判决书

    监理工程师审核索赔文件

    2. 8

    如果由于施工单位自身的原因造成工期拖延,而施工单位又未按照监理单位的指令改变延期状态时,通常可以采取以下手段进行处理。

    1、拒接签署付款凭证

    当施工单位的施工进度拖后,且又不采取积极措施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采取拒绝签署付款凭证的手段制约施工单位。

    2、误期损失赔偿

    如果施工单位未能按合同规定多的工期和条件完成整个工程,则应向业主祝福投标书附件中规定的金额,作为该项违约的损失赔偿金。

    3、取消承包资格

    如果施工单位严重违反合同,又不采取补救措施,则业主为了保证合同工期有权取消承包资格。

    2.9环保水保控制

    认真贯彻国家、地方、行业、企业,公布下发的有关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环、水保)的法律、法规、条例、标准、细则及相关规定,维护企业发展主题,加强环、水保的法制意识,和责任意识,完善各种防范措施,加大过程监控力度,以人为本、规范管理,不断提高环、水保工作水平。

    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取弃土、弃碴、汽车运输、机械噪音、固体废弃物等一些施工因素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管理不善可能危及周边环境或河道,给当地居民、河流将造成重大影响。因此,在工程开工前,监理站应将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纳入《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监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对本工程项目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审批意见,认真审查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环保内容与措施,并要求施工单位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环保工程师,对现场进行管理内和控制。

    2.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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