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讲话
  • 自我介绍
  • 党会党课
  • 文秘知识
  • 转正申请
  • 问题清单
  • 动员大会
  • 年终总结
  • 工作总结
  • 思想汇报
  • 实践报告
  • 工作汇报
  • 心得体会
  • 研讨交流
  • 述职报告
  • 工作方案
  • 政府报告
  • 调研报告
  • 自查报告
  • 实验报告
  • 计划规划
  • 申报材料
  • 当前位置: 勤学考试网 > 公文文档 > 年终总结 > 正文

    LED隔爆型防爆灯企业统一标准

    时间:2020-09-13 12:27:13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XXXXXXXXXXXXXXXXXXX企业 公布20XX-04-20实施20XX-04-12公布LED系列隔爆型防爆灯Q/XX001—20XX Q/XX

    XXXXXXXXXXXXXXXXXXX企业 公布

    20XX-04-20实施

    20XX-04-12公布

    LED系列隔爆型防爆灯

    Q/XX001—20XX

    Q/XX

    XXXXXXXXXXXXXXXXXXX企业

    目次

    序言 II

    1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产品分类 1

    4要求 2

    5试验方法 3

    6检验规则 3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4

    序言

    本标准是依据GB3836.1-20XX《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GB3836.2-20XX《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设备》等标准编制。

    本标准编写格式符合GB/T1.1-20XX《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结构和编写》要求。

    本标准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提出。

    本标准由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起草。

    本标准关键起草人:XX。

    本标准同意人:XX。

    LED隔爆型防爆灯

    范围

    本标准要求了LED隔爆型防爆灯(以下简称防爆灯)产品分类、基础参数、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等内容。

    本标准适适用于防爆灯设计、制造和检验。防爆灯适适用于ⅡC类,T4组爆炸性气体环境中,作为照明之用。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应用是必不可少,通常注日期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版本适适用于本文件。通常不注日期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含全部修改单)适适用于本文件。

    GB3836.1-20XX爆炸性环境第1部分:设备通用要求

    GB3836.2-20XX爆炸性环境第2部分:由隔爆外壳“d”保护设备

    GB4208-20XX低压电器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9969.1-1988工业产品使用说明书总则

    GB7000.1-20XX灯具第1部分:通常要求和试验

    JS/T2355-20XX半导体发光二极管测试方法

    QB/T1553-1992灯具瓦楞纸箱包装技术条件

    产品型号及基础参数

    型号意义

    CZLEDD

    灯具外型

    光源功率

    光源类型:LED灯具

    企业代码

    基础参数见表1

    表1

    输入电压及额定功率

    220VAC~240VAC50Hz50W

    光源类别

    LED

    防护等级

    IP65

    防腐等级

    WF1

    引入口规格

    G3/4〞

    适用电缆外径

    Φ9~Φ14mm

    要求

    防爆灯应符合本标准要求,并根据要求程序到国家指定检验单位审批图样和文件制造,在取得检验单位发放“防爆合格证”后方可批量生产。

    防爆灯内接线端子元件技术指标,应符合本标准要求,还应符合各自产品标准要求。

    正常工作条件

    防爆灯应在下列条件可靠工作:

    海拔不超出20XXm,大气压力为80~110kPa;

    周围环境温度-20℃~+40℃;

    周围空气相对湿度小于95%(+25℃时);

    在含有爆炸性气体环境中:ⅡC类T4组;

    在无显著摇动和冲击振动地方;

    在无破坏绝缘气体或蒸气环境中;

    在无滴水或液体侵入地方;

    污染等级:3级;

    安装类别:Ⅱ类。

    性能要求

    防爆灯外壳经加工后应承受1.5Mpa静态试验(水压试验),历时10+2S,外壳无结构损坏或可能影响隔爆性能永久变形。

    防爆灯应能承受20XXV工频耐压试验,历时1min而无绝缘击穿、表面闪络等现象。灯具绝缘电阻大于20MΩ。

    防爆灯透明玻璃罩应能承受GB3836.1第26章4.2条要求4J能量冲击试验,并能承受26章5.2条要求热剧变试验。

    防爆灯应能承受GB7000.1第12章要求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

    防爆灯外壳防护等级应不低于IP65。

    Ⅱ类场所户外用防爆灯外壳应表面静电喷塑。

    防爆灯为不间断工作制或八小时工作制,当周围介质温度为+40℃,通以额定工作电流,其导电零部件极限许可温升,铜镀锡(银)小于65K,外壳表面极限温升小于80℃。其它导电零部件温升不伤相邻部件为准。

    防爆灯外壳材质符合GB3836.1-20XX第8章要求,并均应承受7J冲击试验面无变形和损坏。

    防爆灯电缆引入装置夹紧性能和密封性性能应符合GB3836.2-20XX附录D2.1条要求。

    防爆灯橡胶材料应符合GB3836.1-20XX第26.8、26.9条要求耐热耐寒性能要求。

    防爆灯防爆性能,内部点燃不传爆试验按GB3836.2-20XX中第15.1、15.2条规格进行。

    结构要求

    防爆灯外壳材质应符合GB3836.1第8章要求,镁、钛总含量按质量百分比不超出7.5%铝合金制造。

    防爆灯应设置接地连接件,并符合GB3836.1第15章要求内、外接地装置并标注(配置)接地标志“”。

    防爆灯隔爆接合面隔爆参数应符合GB3836.2第5章要求。

    防爆灯腔内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须符合GB3836.3第4章相关要求,电气间隙大于6.0mm,爬电距离大于8mm。

    防爆灯隔爆接合面应涂204-1防锈油。

    防爆灯外壳上紧固件应有良好防护处理,并需含有预防松脱方法。

    防爆灯外壳表面应涂漆或喷塑,漆层应光亮、不得有流痕、气泡等缺点。

    防爆灯引入装置应符合GB3836.1第16章及附录A和GB3836.2第13章及附录C相关要求。

    防爆灯应在灯具壳体上模压“ExdⅡCT4Gb”字样防爆标志。

    防爆灯应装设符合GB3836.1第29章要求铭牌。

    防爆灯应在灯具壳体上模压“严禁带电开盖”字样警示语。

    防爆灯应便于拆装、更换零件,并能预防灯泡脱出和松动。

    防爆灯隔爆接合面应涂防锈油。

    试验方法

    防爆灯通常检验按本·标准要求进行。

    防爆灯外壳、电缆引入装置及玻璃透明件冲击试验按GB3836.1第26.4.2条要求进行。

    防爆灯温度试验按GB3836.1第26.5条要求进行,并应符合GB7000.1第12.4条要求。

    防爆灯玻璃透明件热剧变试验按GB3836.1第26.5.2条要求进行。

    防爆灯密封圈耐热试验按GB3836.1第26.8条要求进行。

    防爆灯密封圈耐寒试验按GB3836.1第26.9条要求进行。

    防爆灯外壳耐压试验按GB3836.2第15.1条要求进行。

    引入装置夹紧试验和机械强度试验按GB3836.1附录A3要求进行。

    引入装置密封试验和机械强度试验按GB3836.2附录C3要求进行。

    防爆灯内部点燃不传爆试验按GB3836.2第15.2条要求进行。

    防爆灯外壳防护等级试验按GB4208相关条款要求进行。

    防爆灯绝缘电阻试验按GB7000.1第10.2条要求进行。

    防爆灯耐久性试验和热试验按GB7000.1第12章要求进行。

    防爆灯工频耐压试验按GB/T14048.1中第8.3.3.4条要求进行。

    胶粘结合面应承受GB3836.1-20XX要求耐热试验和耐寒试验。

    检验规则

    防爆灯检验分型式试验、定时试验、出厂试验。

    型式试验

    防爆灯在下列情况之一时,进行型式试验:

    新试制产品;

    当防爆灯结构、材料、工艺更改可能影响其性能时;

    不常常生产产品,已相隔三年以上再次生产时;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部门提出进行型式试验要求时。

    型式试验项目:

    全部出厂检验项目;

    防爆性能试验;

    引入装置夹紧试验和密封性能试验;

    外壳冲击试验;

    温升试验;

    橡胶材料高低温试验;

    用作型式试验防爆荧光灯,必需是结构、材料、制造符合设计要求正式试制样品。型式试验全部试验项目全部能经过和承受试验被式样品全部合格,才能认为该防爆灯型式试验合格。如有一台试品某项试验不合格,则可抽取加倍数量对该项进行复试,若仍有一台不合格,则该批防爆灯型式试验作不合格论。此时,必需分析原因、采取方法、甚至改善设计、工艺、工装等重新进行,直至型式试验合格。

    定时试验

    批量生产防爆灯应定时进行试验,期限为每隔五年进行一次。

    定时试验项目:全部型式试验项目。

    用作定时试验防爆荧光灯,必需从出厂检验合格成批产品中随机抽取,每个试验项目不少于两台样机进行试验。全部要求试验项目全部能经过和全部承受试验试品全部合格,才能认为定时试验合格。若试验中,仅遇一台一项不合格,许可对该项目按原抽样数量加倍进行复试,进行该项复试样品全部合格,仍可认为定时试验合格,不然,定时试验不合格。应停产,找出原因,消除缺点并重新试验合格后,方能生产。

    出厂检验

    每台防爆灯必需经检验合格,并附有证实产品质量合格文件才能出厂。

    出厂检验项目见(表2):

    表2

    试验项目

    技术条款

    试验条款

    外观检验

    4.4.6、4.4.7

    目测

    标志检验

    4.4.10、4.4.11、4.4.12

    目测

    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

    4.4.4

    游标卡尺

    接地件检验

    4.3.2

    目测、游标卡尺

    工频耐压试验检验

    4.4.2

    耐压测试仪

    隔爆参数检验

    4.4.3

    目测、表面粗糙度样块、游标卡尺、塞规

    静压试验

    4.3.1

    水压试验机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标志

    每台防爆灯应在显著位置设置包含下列内容产品铭牌:

    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产品型号、名称;

    额定工作电压、额定工作电流;

    上方印有显著“EX”标志;

    防爆标志;

    防爆合格证号;

    制造日期和出厂编号;

    制造厂名。

    包装

    防爆灯包装须符合QB/T1553要求。

    包装箱内随同产品携带技术文件有:

    装箱单;

    产品合格证;

    使用说明书。

    包装箱外壁应有显著、耐久文字及标志,其内容包含:

    制造厂名称或商标;

    产品型号及名称;

    产品数量;包装箱外形尺寸“长×宽×高”及重量;

    收、发货单位名称及地址;

    “电器”、“小心轻放”、“防潮”、“向上)等字样或作业标志。

    运输、贮存

    防爆灯在运输过程中,应预防撞击或强烈震动,应有预防雨雪侵袭方法。

    防爆灯应贮存在空气流通、无滴水和液体侵袭,环境温度不高于+40℃,不低于-25℃,空气相对湿度小于98%(+25℃)仓库中。

    防爆灯存放周围环境中,不应含有破坏金属及绝缘腐蚀性气体。

    • 考试时间
    • 范文大全
    • 作文大全
    • 课程
    • 试题
    • 招聘
    • 文档大全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