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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安全法律知识讲稿]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时间:2020-10-26 14:08:58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交通安全法律知识讲稿]交通安全宣传标语

    讲稿 ? 各位领导、在座的各位朋友:

    大家早上好,下面我先给大家讲一下交通法规中和我们有关的一些规定:

    一、机动车包括哪些?   “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机动车辆的车型多种多样,我们按准驾车型进行分类主要有:大型客车、中型客车、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牵引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等。

     

    《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新国标9月1日起实施,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 ? 二、机动车上路行驶时如何悬挂号牌、放置标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应当悬挂机动车号牌,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并随车携带机动车行驶证。

     

      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缴、扣留机动车号牌。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的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故意遮挡、污损或者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处罚。

     

    三、可以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吗?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例如有些人经常在公路上晒稻谷,建房时堆放砂石砖快等等。? 四、客运机动车不可以载货,货运机动车不可以载客。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而且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人数;

    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货运机动车需要附载作业 人员的,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措施。

     

    五、驾驶人没有驾车资格的驾驶机动车该如何处罚?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六、?驾驶超员或超载客、货运车辆的驾驶员应受何处罚?   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上述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上述情形的,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七、?机动车严重超速行驶的处罚标准   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高速公路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不得超过一百二十公里。

     

    八、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如何处理?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一是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

    造成人员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二是未造成人员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三是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

     

    九、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应当怎样承担赔偿责任?   依据第七十六条的规定,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按照下列方式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

    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且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责任。

     

    十、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造成的,机动车一方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

     

    十一、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人员应受何处罚?  2011年5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正式实施,醉酒驾驶作为危险驾驶罪被追究驾驶人刑事责任。

     

      醉驾入刑——处罚条例:

      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

     

      2、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3、酒后驾驶营运车辆,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4、醉酒驾驶营运车辆,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重新取得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5、酒后或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温馨提示:

      1、酒后驾车和醉酒驾车的酒精测试的判定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04)中规定,驾驶人员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并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小于80毫克为饮酒后驾车;

    每100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毫克为醉酒驾车。

     

      2、很多人可能想知道,这大概喝多少酒会达到这个标准?   有关专家根据标准大体估算了一下:20mg/100ml大致相当于一杯啤酒;

    80mg/100ml,则相当于3两低度白酒或者2瓶啤酒;

    100mg/100ml,大致相当于半斤低度白酒或者3瓶啤酒。

     

      落实到具;

    60度白酒约75克;

    50度白酒约100克;40度白酒约150克,也就是一口杯的量;

    日本清酒约500克;

    红酒约600克;

    啤酒约3瓶或者6个易拉罐。

     

    ? 十二、交通事故可以私了吗? 依据第七十条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实行当事人自行快速处理交通事故的措 施,其目的是为了有效解决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堵,进一步方便当事人,提 高效率。

     

    下一步有关部门将深化当事人自行处理交通事故的范围,对符合自行快速处理的事故当事人仍然报案的,一律按照违章停车堵塞交通从严处罚。

     

    十三、未经批准,擅自挖掘道路、占用道路施工或者从事其他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单位、个人,应负何法律责任? 由道路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恢复原状,可以依法给予罚款;

    致使 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有前款行为,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活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迅速恢复交通。

     

    十四、造成重大交通事故的肇事司机会受到什么处罚?   由于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十五、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驾驶员会受到什么惩罚?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而不论其造成交通后果的大小。

     

    十六、交通警察应如何处理随意停放的车辆?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十七、妨碍交通安全的行为如何处理?   在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树木、其他植物或者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行为人排除妨碍;

    拒不执行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强制排除妨碍,所需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十八、哪些交通违法行为应当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三)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五)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非法拦截、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或者较大财产损失的。

     

    ? 我的讲话完毕,谢谢大家! 本文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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