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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管员考核工作方案

    时间:2020-10-15 13:02:17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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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管员考核工作方案

    篇一:城市管理协管员考核办法

    城市管理协管员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城管队伍管理,加快干部职工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自身建设,充分调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全面提高城管协管员的政治、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水平,完善和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考核,根据绵阳市城市管理相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以城市管理协管员为重点考核对象,机关干部和联合执法中队参照公务员管理办法执行。

    二、考核原则

    本着“公正、公平”的原则,根据绵阳市城市管理局和本办公室的相关规定,以队容风纪、日常行为规范、上岗出勤情况、城市管理工作以及市容市貌和投诉处理情况为重点,以强化执行能力、构建“和谐城管”为目标,全方位地开展督查考核工作。

    三、考核方式

    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全方位地进行督查。每周检查不少于3次,每月检查不少于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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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次;考核实行打分制,满分100分;每月按扣分情况核算各中队绩效奖;每季度对各中队计算分数排名。

    四、考核罚则

    根据督查考核对象违纪违规情况,按照考核办法以及扣分细则扣除相应分值,并实施以下处罚:

    1.警告。当队员首次发生违纪违规行为时,态度诚恳,能主动配合督查工作,可当场予以纠正,实施口头警告,视情况处罚;

    2.诫勉谈话。当队员再次发生违纪行为,当月扣折合分值超过5分的,由办公室(局)领导对其进行诫勉谈话;中队单月扣折合分值超过15分,对中队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诫勉谈话者须先写出深刻的书面检查,再作进一步处理;

    3.待岗学习。当队员不听从训诫教育,多次被诫勉谈话,发生违纪情节较重或单人每月扣折合分值超过10分的,将对其进行为期3天的待岗学习。一年内待岗学习累计超过三次以上者,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督查考核程序

    1.按照办公室(局)工作安排,制定督查考核计划;

    2.根据工作重点,合理安排督查考核时间、内容、方式,灵活机动地开展督查考核工作;

    3.在督查过程中,被督查对象应主动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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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发现违纪行为时,要进行取证,并作书面记录;

    5.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实施考核,做好督查情况汇总,根据督查对象个人违纪违规情况扣除相应分值,由办公室(局)领导确定诫勉谈话对象;

    6.按照督查情况,由督查股上报办公室(局)领导确定待岗学习人员;

    7.督查股每月将队员得分情况统计汇总,报请办公室(局)领导审核后,交由办公室核算个人当月的绩效奖和年终奖;

    8.每季度出一期督查考核情况通报,特殊情况及时通报。

    六、考核内容及细则

    (一)考核内容。

    1.队容风纪和日常行为规范

    队员应当按规定着装,做到举止端庄、谈吐文明、精神振作、姿态良好。办公室(局)组织集中训练和重大会议时,督查股进行队容风纪检查。

    (1)佩戴标牌是否正确、统一,仪容是否整洁。着制服时,是否戴有耳环、项链、领饰、戒指等饰物;头发、鬓角、指甲是否过长;是否按规定穿黑色皮鞋,有无制服混穿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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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执行公务时是否有挽臂揽腰,叉手、背手或将手插入衣袋,嬉笑打闹、高声喧哗,席地坐卧、公共场所抽烟等现象;

    (3)在执法过程中,用语是否文明,行为是否规范;

    (4)纠正违章前,是否出示执法证件;

    (5)各中队是否在上下班时集合队员,清点人数和物品,进行队容风纪检查。

    2.上岗出勤

    人员出勤情况:

    (1)是否在规定地点、时间按时上下班,有无迟到、早退、随意换班、脱岗的现象;

    (2)在岗期间个人通讯是否畅通,有无电话呼叫不应答的现象;

    (3)在岗期间是否认真履行职责,有无消极懒惰、行动迟缓的现象;

    (4)在岗期间是否有酗酒、赌博、打架斗殴和进入不健康场所的行为;

    (5)请销假是否履行正常的手续。

    车辆出勤情况:

    (1)执法车辆是否在指定地点、时间停放,有无停放在餐饮娱乐场所门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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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有无违规使用警灯、警报,执法车辆交接是否清楚,车容是否整洁;

    (3)有无公车私用现象,执法车辆驾驶员有无有效驾驶证,有无用执法车辆从事各种非执法活动、执法车辆外借、利用工作之便办私事等现象;

    (4)有无酒后驾驶执法车辆的现象。

    3.投诉处理情况

    数字平台、12345(市长热线)、12319(建设服务热线)投诉及群众来信来电来访。

    (1)领取投诉单是否及时;

    (2)能否在规定的时限内处理好投诉,并作书面回复;

    (3)对待处理投诉不认真,对执法对象态度恶劣,造成不

    良影响和后果;

    (4)因个人原因,导致处理投诉不当,发生同类事件群众多次投诉的问题。

    4.其它考核工作内容

    (1)上级印发的各类城市管理规章制度了解掌握情况;

    (2)执行上级任务是否及时,是否存在拖沓、敷衍了事、弄虚作假等行为;

    (3)队伍管理是否严格,有无有意包庇纵容的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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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考核办法及扣分细则。

    对违反队容风纪、日常行为规范、上岗出勤和处理投诉等工作纪律的,将严格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实施考核。每月将根据违纪情况进行扣分。

    1.队容风纪和日常行为规范的考核(15%)

    (1)违反着装规定,仪容不整,每次扣1分;

    (2)上岗(班)未按规定着装或佩戴标牌的,每次扣1分;

    (3)执行公务时挽臂揽腰、嬉笑打闹、高声喧哗、席地坐卧,以及叉手、背手或将手插入衣袋和公共场所抽烟,每次每项扣1分;

    (4)对待群众不热情、不使用规范言语,“冷、硬、横、推、嬉”,每次每项扣1分;

    (5)各中队在上下班期间未按规定集合队员、清点人数和物品,进行队容风纪检查的,扣1分。

    篇二:城管工作人员考评细则

    城管工作人员考评细则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本文来自: 小草范文 网:城管员考核工作方案)城管内部绩效评估考核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圆满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目标。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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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遵循的原则

    (一)有利于调动城管工作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保证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工作目标。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合理规范,简便易行。

    (三)平时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注重实绩,奖惩分明。

    二、考核标准

    (一)扣分标准

    1、各负其责,按居民委区域划分,辖区内有乱停乱放现象的,每次扣1分。

    2、迟到、早退、无故串岗,工作时间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每次扣1分。

    3、无故旷工,每天扣2分;累计旷工超过7天,年终考核直接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

    4、值班脱岗,每次扣1分;贻误工作造成损失的,视情节每次扣2—5分。

    5、外出不请假,事毕返回不按时销假,每次扣1分。

    6、办公室应整洁,打扫不及时,检查不合格的,每次

    扣1分。

    7、泄露秘密,造成工作被动及不良影响的,每次扣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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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不服从领导,推诿扯皮,借故不完成领导或负责人安排工作任务的,每次扣5分。

    9、工作态度不端正,存在“满、慢、拖、懒、怨”现象,造成工作事务未完成,经查属实,每次扣3分;

    10、联合执法、统一行动,不到位、不积极,不团结、不靠前的每次扣2分。

    (二)加分标准

    1、受农场表彰的先进,每次加2分。

    2、全年满勤的,年底加2分。

    三、考核办法

    1、考核采用每人基准分值100分的办法,对照考核标准项目加减分,考核组汇总个人加减分值,定期予以公示。

    四、奖励与处罚

    年度目标绩效考核的奖惩作为评先、选优和年终目标奖金的重要依据。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篇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办法

    城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城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办法》的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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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城管字?XX? 号

    局属各部门:

    《城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办法》已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城西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绩效考核办法

    为切实将城市管理绩效考核落到实处,激励干部职工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加强执行力建设,提高管理水平,提升队伍形象,特制订本办法。

    一、考核原则

    1、在区政府人事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

    2、绩效工资分配应以干部职工的实绩和贡献为依据,合理拉开差距。

    3、考核发放要体现奖勤罚懒、奖优罚劣、公平公正、合理分配的原则。

    二、考核对象和内容

    (一)对象

    1、局属各部门

    2、全局干部职工

    (二)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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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核分为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1、季度考核:日常工作、工作协调和个人表现。

    ①日常工作:日常业务工作完成情况。各部门必须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5日前,将下季度日常工作要点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送至局办公室汇总,报局长办公会议通过后,确定为季度绩效考核目标。

    ②工作协调:完成局里临时工作任务情况,各部门与各部门

    相互协调的情况。

    ③个人表现:履行岗位职责中的工作态度、敬业精神、遵规守纪和日常出勤、学习等情况。

    2、年度考核:重点工作、队伍建设。

    ①重点工作。各部门完成全年重点工作情况。各部门必须在年初将本部门全年重点工作要点经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后,送至局办公室汇总,报局长办公会议通过后,确定为全年重点工作绩效考核目标。重点工作绩效考核目标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得变更。如遇特殊情况确需调整,须提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审核签字,经局长批准后才能适当调整。未获批准,仍按原计划考核。

    ②队伍建设。各部门党建工作、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法制教育工作、宣传工作、综治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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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务公开。

    三、考核办法和计分(按百分制计分)

    (一)对各部门的考核及计分

    全年考核总成绩=季度考核成绩(40%)+重点工作(30%)+队伍建设(20%)+奖惩分(10%)

    1、“季度考核”。局长和分管领导主要对日常业务工作进行考核,对照季度考核目标分别打分,按50% 、30%和20%的权重计算分数。

    2、“重点工作”。对照重点工作考核目标,由局长、分管领导和办公室分别打分,按40%、30%和30%的权重计算分数。

    3、“队伍建设”。党建工作(15%)、干部队伍建设(15%)、党风廉政和政风行风建设(15%)、法制教育工作(15%)、宣传工

    作(15%)、综治工作(10%)、政务公开(15%)。

    (二)对全局干部职工的考核及计分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应核减年终绩效考核和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奖励:

    ①全年事假累计15天以内(不含)的,核减1/12年终和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全年事假累计达20天以内(含)的,核减1/6年终和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全年事假累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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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达25天以内(含)的,核减1/3年终和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全年事假累计达30天(含)的,核减1/2年终和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②全年病假累计30天以内(不含)的,核减1/12年终和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全年病假累计达30天(含),核减1/6年终和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全年病假累计达60天(含)的,核减1/3年终和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全年病假累计达90天(含)的,核减1/2年终和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年终绩效考核和年度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奖励:

    ①全年病假累计90天(不含)以上的;

    ②全年事假累计30天(不含)以上的;

    ③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

    ④违反《五条城管禁令》行为的;

    ⑤全年考核扣分达300分(含)以上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相应核减季度绩效考核奖励:

    ①本季度考核事假累计3天(含)至6天(不含),核减1个月季度绩效考核;6天(含)至9天(不含),核减2个月季度

    绩效考核;9天(含)及以上,扣除季度全部绩效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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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②本季度考核病假累计10天(不含)至30天(含),核减1个月季度绩效考核;30天(不含)至40天(含),核减2个月季度绩效考核;40天(不含)以上,扣除季度全部绩效考核。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评定年度绩效考核优秀等次: ①一年当中,请病假连续15天以上或累计1个月以上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②一年当中,请事假连续7天以上或累计15天以上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

    ③干部职工未按规定程序审批病事假的,按旷工处理。旷工期间停发工资;一年当中,旷工、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0天或累计超过15天的,年度考核直接定不称职等次;旷工、逾期不归超过连续或累计超过30天的,将予以辞退。

    四、结果运用

    (一)局属各部门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全年考核总成绩,确定年度绩效考核优秀科室,并给予相应奖励。

    (二)全局干部职工考核结果运用

    根据考核情况,按分数确定工作人员年度绩效考核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并及时通知本人。绩效考核情况记入每个被考核人的年度考核登记表,作为年底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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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定优秀国家公务员、优秀事业人员及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1、绩效考核为优秀和称职等次的人员,按区绩效考核有关规定兑现奖励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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