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灾统计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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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________
火灾统计报告制度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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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统计报告制度
一、火灾统计报告工作由公安派出所具体负责。
二、每月5日前公安派出所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的同时报告镇防火安全委员会。
三、统计范围为本镇境内一切单位和个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
四、统计报告内容:伤亡人数、事故起数、责任原因、直接经济损失和伤亡情况。
五、火灾事故分为一般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死亡3人以上,重伤10人以上,死亡重伤10人以上;受灾户30户以上,直接经济损失30万元以上)、特大火灾事故(死亡10人以上,重伤20人以上,死亡重伤20人以上;受灾户50户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
六、报告时间要求,一般火灾应在12小时内逐级上报,重特大火灾应在3小时内先用电话向镇和区公安局消防科报告,同时迅速书面逐级报告。
七、火灾报告内容
一是必须报告的内容:火灾发生时间、地点及单位名称,起火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建筑层数、使用功能,生产性志,化学危险品储存种类、数量等),人员被困及伤亡情况,火势发展情况,灭火救援情况(接警时间、到场时间、调派力量等基本情况);重要火灾信息联系人(姓名、职务、电话)二是尽可能报告的内容:灭火救援的进展情况;火灾现场相关情况(有无倒塌、爆炸危险,是否对周围建筑构成威胁等);起火单位详细情况(包括隶属关系、经济类型、内部消防设施、建筑耐火等级,是否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等);村、社和派出所负责人到场情况。
八、责任追究
各村、行政部门对因工作失职造成重要火灾信息迟报、漏报或误报的,要严格实行责任倒查,视清洁及造成的后果和影响,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对隐情不报、故意瞒报、弄虚作假的,要从严追究直接责任人员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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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隐患排查制度
一、防火检查制度
1.设立防火检查登记表,详细记录检查情况。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确认。
2.落实三级防火检查:即班长和职工在上班前后对本岗位(地段)自查一次;由班组(仓库)防火负责人负责,每周检查一次,检查完毕,由班长防火责任人登记签名;防火领导小组每月检查一次。
3.发现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对整改情况予及时进行以复查;难以整改的要向矿防火责任人报告。
4.每次防火检查,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着重做好三件事:一是关好窗,二是切断电源,三是清理易燃杂物,检查是否遗留烟头、火种和其他灾害隐患。对重点要害部位和用火用电多的工作场所进行全面的细致检查。
二、整改火灾隐患制度
1、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责任人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2、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制度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向公司报告。
3、检查人员要对所查出的隐患及时进行复查。未及时复查隐患整改情况,每发生一次罚款100元,及时整改导致事故发生,要处500无罚款,并追究其责任。
4、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种隐患等问题,必须立即制定相应的处理或整改措施,未按规定要求进行整改的相关责任人和检查人员处罚200元每人。
5、对敷衍了事应付检查,或虚报假检人员,不亲自进行检查的人员根据情节给予50-100元的处罚,对重大隐患漏检导致事故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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