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靖宇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时间:2023-04-26 16:30:06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人
靖宇县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白山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白山政办明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靖宇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供大家参考。
靖宇县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入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白山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白山政办明电〔2016〕40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创新、协同、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为主线,根据“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的原则,突出重点地区、重点时段、重点问题,采取行政、市场、经济、科技等综合手段,总体改善全县环境空气质量,逐步减少重污染天气,形成大气污染防治“政府统领、部门尽责、企业施治、公众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
经过阶段努力,使承担大气污染防控职责的各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好职能作用,形成常态化共治大气污染的深厚氛围,促进全县大气环境持续稳定好转。
三、工作任务及时间安排
1.8月至10月底重点对露天烧烤、中型以上餐饮业及食堂大灶进行综合监管;对发现的其它违反行业法律法规损害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查处。(县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配合)
2.8月至10月底对工业企业堆场扬尘污染进行整治,落实对物料堆放场所封闭、围挡、遮盖、喷淋等抑尘措施;对发现的其它违反行业法律法规损害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查处。(县经济局牵头,县环保局配合)
3.8月至10月底重点对所有建筑、县区道路扬尘进行综合整治;对发现的其它违反行业法律法规损害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查处。(县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县公安局配合)
4.8月至10月底对公路及沿线堆场扬尘污染进行整治,严厉查处渣土、砂石、煤炭、垃圾等运输车辆超限超载,不覆盖、覆盖不严及物料抛洒等行为,清理公路两侧违法堆场;对发现的其它违反行业法律法规损害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查处。(县交运局牵头,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国土局、县环保局配合)
5.8月至10月底对“黄标车和冒黑烟车辆”进行整治,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监督管理,严查黄标车进入限行禁行区域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等行为;对发现的其它违反行业法律法规损害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查处。(县公安局牵头,县交运局、县环保局配合)
6.8月至11月底对露天焚烧生活垃圾、医疗垃圾、工业固体废物、杂草、落叶等可燃烧产生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行为进行整治;对发现的其它违反行业法律法规损害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查处。(县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县卫计局配合)
7.8月至12月底对企事业单位生产、生活锅炉进行综合监管;对发现的其它违反行业法律法规损害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查处,及淘汰县城建成区洗浴业燃煤小锅炉13台。 (县住建局牵头,县环保局、县广电局、县公安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力公司、县财政局、县安监局配合)
8. 8月至12月底对烟花爆竹经营环节进行整治,严格零售网点设置,依法查处销售非法、超标、伪劣产品等违法销售行为;对发现的其它违反行业法律法规损害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查处。(县安监局)
9.8月至12月底依法查处制止违法违规燃放鞭炮行为;对发现的其它违反行业法律法规损害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查处。(县公安局)
10.10月至11月底重点对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进行整治;对发现的其它违反行业法律法规损害大气环境的行为进行查处。(各乡镇人民政府牵头,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公安局、县环保局配合)
四、强化领导
县政府决定,成立靖宇县大气污染联合执法领导小组。
组 长:薄文任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梁 皓 县政府办主任
林 江 县住建局局长
温长江 县环保局局长
成 员 :于相朋 县公安局政委
刘贵军 县交运局局长
许新义 县农牧局局长
刘 辉 县安监局局长
翁文东 县经济局局长
王 信 县国土局局长
王 强 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刘长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负责执法组日常事务。
主 任: 娄俊杰 县住建局副局长
副主任:程 强 县环保局副局长
成 员:郝建刚 县住建局环卫处处长
马 波 县环保局环境监察大队副大队长
五、工作要求
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部门要严格对照职责分工,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职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各部门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来抓,周密计划,认真落实,确保今年我县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顺利完成。
二是统筹联动,凝聚合力。通过独立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分阶段明确工作重点,逐项扎实推进,确保取得实效。住建部门要做好牵头抓总、统筹协调、督查检查等工作,及时将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县政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工作,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部门之间要主动密切协作,切实形成工作合力。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会议,掌握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时提出应对措施。
三是严格执法,严惩违法行为。各部门要落实并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执法监督检查工作责任和措施,围绕大气污染突出环境问题,开展定期、不定期的日常督查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四是要加强督查。对工作开展不力的,由县政府督查室提醒或约谈相关部门责任人,并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
五要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大意义,全面增强公众的生态环保意识。对违法行为,新闻媒体跟踪曝光,形成震慑力量。
各牵头及责任单位要将工作开展情况于年底前报县住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