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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保方案】大庆市2015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3-04-26 08:35:01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大庆市2015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方案为加快推进年度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全市环境管理水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以全面加快生态文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大庆市2015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环保方案】大庆市2015年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推进方案【优秀范文】


    大庆市2015年环境保护

    重点工作推进方案


    为加快推进年度环境保护重点工作,不断提升全市环境管理水平,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全面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和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市委八届六次全会和全省环保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按照新《环境保护法》及相关配套办法要求,认真抓好国家环保模范城市持续改进、“大气十条”和“水十条”等政策落实,全面完成“十二五”各项环保重点任务目标,切实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努力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筑牢生态环境基础。

    二、重点工作和责任分工

    按照国家、省生态环境保护新政策、新法规、新标准和相关管理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经过全面梳理归纳,确定了加快推进“创模”问题整改,“大气十条“水十条”政策落实,强化工业企业及工业园区环境管理,加强农村环保等年度重点工作,并提出推进落实和责任分工意见(具体工作任务详见附表)。

    (一)抓紧完成“创模”问题整改

    一是尽快完成市综合垃圾处理厂减量化技改。抓紧开展1500吨/日垃圾焚烧发电技改项目前期工作,采用可靠的焚烧和烟气净化技术,保证达标排放,确保今年8月底前开工建设,2016年年底前建成投用(市城管委负责);二是加快推进肇源皮革城企业无铬化改造。园区管委会要在10月底前,向环保部东北督查中心和市政府提交改造工作调研报告,全面说明国内制革行业含铬药剂使用及制革工艺的实际情况,拿出可行的替代计划,对园区9家尚未彻底完成无铬化的企业,分年度列出改造时间表(肇源县政府负责,市环保局督办)。

    (二)加快“大气十条”任务落实

    一是督促火电行业企业加快提标改造.监督指导相关企业加快建设进度,按照规定时限完成治污设施提标改造,年底前建成投运,实现达标排放。对不达企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实施处罚(市环保局负责)。二是按期完成“十二五”减排项目建设。确保8个在建“十二五重点减排项目,按已确定的时限,分别在今年9月至12月建成投用,并形成减排能力(各中省直企业负责,市环保局督办);三是加快推进燃煤锅炉脱硫,脱硝设施建设。各县区政府(管委会)和大企业按照任务分解清单,制定供热及工业用燃煤锅炉烟气治理方案,确定改造工程,并组织实施,确保在今年lO1日新排放标准正式执行前完成提标改造(各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和油田公司负责,市城管委、市环保局督办);四是加大黄标车及老旧车淘汰力度。制定并下达年度淘汰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进一步扩大禁行区域,实现主城区及各县中心区域全天禁行(市公安局牵头,市环保局配合);五是全面完成燃煤小锅炉淘汰任务。市城管委牵头推进淘汰采暖小锅炉,市环保局、市工信委牵头推进淘汰工业小锅炉,市质监局负责吊销已淘汰锅炉的使用许可证。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属地主体负责本辖区内燃煤小锅炉淘汰,确保按期完成管辖范围内10吨以下采暖和工业用燃煤小锅炉年度淘汰任务。(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油田公司负责,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市工信委、市质监局督办);六是合力推进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召开专项推进会议,下达计划,明确责任,合力推进,确保11月底前全面完成年度任务(各县区政府、大企业负责,市环保局牵头督办,市商务局、市交通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安监局分工配合);七是切实提高城区道路机扫率。采取有效措施,扩大道路机扫范围,确保达到国家标准要求(市城管委负责);八是强化大气环境质量综合治理。结合季节特点开展建筑工地扬尘、车辆沿街抛洒、露天烧烤、餐饮油烟、秸秆焚烧、燃煤锅炉达标排放等专项治理,加快推进清洁生产和建筑节能,促进环境空气质量有效提升,紧密结合城市发展现状,优化监测点位布局,扭转部分监测指标升高趋势(市城管委、市建设局、市环保局等部门按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有关分工落实)。

    (三)启动“水十条”重点工作

    一是制定实施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起草《大庆市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年底前以市政府文件形式发布,确定年度重点任务和目标,明确各有关部门责任分工,建立水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市环保局牵头,市城管委、市水务局等配合);二是完成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按照2015年国控重点污染源排污许可证发放计划,根据企业申报、监测数据和现场核实等情况,核定企业排放总量,年底前分阶段完成排污许可证发放工作(市环保局负责);三是全面实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制定《大庆市居民阶梯水价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今年12月底前完成(市物价局牵头,市水务局、市财政局等配合);四是制定落后产能淘汰计划。分年度制定《大庆市落后产能淘汰实施方案》,明确任务目标,落实责任单位,确保按期完成全市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市工信委负责);五是加强饮用水源地管理。依法取缔水源地保护区内违规项目;二级保护区内村屯暂不能搬迁的,建设防渗旱厕,生活污水、垃圾统一收集外运;对杏二水源二级保护区内地下输油管道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地下水(市水务局牵头,相关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油田公司负责);六是开展市区城关镇及重点建制镇黑臭水体(劣五类)水体排查。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劣五类)水体排查,公布城市黑臭水体(劣五类)名单,制定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和达标期限(市城管委、市水务局负责)。

    (四)狠抓“两场”运营管理

    一是全面加强污水、垃圾和污泥处理单位管理。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达标运行。探索推广第三方运营、政府购买服务等管理模式,有效提升全市“两场”整体运营水平(各县区政府、相关大企业负责,市城管委督办);二是加强油田公司所属部分污水处理厂改造和管理。对西区、中区、南区、萨南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分批实施升级改造,确保达到国家处理要求(油田公司负责,市环保局督办);三是重点解决大同区“两场”运行管理问题。加强对大同区污水处理厂日常监管,完善处理设施,进一优化人员配备,提升运营水平;一促大同区垃圾场完善各项审批手续,尽快完成环境问题整改,加强管理,规范运营(大同区政府负责,市城管委督办)。

    (五)加强工业企业环境监管

    深入贯彻实施新《环保法》及国家、省相关配套政策,落实网格化监管体系,结合环保大检查工作,全面核查工业企业环保守法情况,重点检查环保审批手续是否健全,“三同时”制度是否严格落实,污染治理设施是否有效运行,污染源在线监控设施是否正常工作,水、气排污口是否达标排放,工业废物或危险废物是否妥善处置或利用等,发现问题立即督促整改。对偷停设施、超标排污、未批先建、未验先投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查实坚决依法打击,保持环境执法监管高压态势。(各县区政府负责)

    (六)强化工业园区(集聚区)环境管理

    一是强化环境管理职责。切实履行属地监管责任和行业监督责任,逐项清理,逐企排查,确保环保部督查和日常检查发现的环保问题整改到位。(属地政府或园区管委会负责,市环保局督办);二是加快实施园区废水集中处理。抓紧制定各园区废水集中处理方案,落实资金保障,尽快组织实施,按计划建成并投入运行(市工信委负责);三是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健全环境隐患排查整治长效管理机制,监督各企业完善突发环境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危化品企业应急预案的专家评估和备案制度,全力保障环境安全(各园区属地政府或管委会、中省直企业负责,市环保局督办)。

    (七)有效推进农村环保相关工作

    一是加快建设农村连片整治工程。县区人民政府认真履行农村环境连片整治主体责任,按照项目投资计划表要求,严格落实配套资金和运营经费,确保项目按期建成并正常运行(相关县区政府负责,市环保局、市财政局督办);二是加强农村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治理。将污水、垃圾处理向农村延伸,抓紧建设治理设施,确保农村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处理率达到省政府年度目标要求(各县区政府负责,市建设局督办)。三是提升自然保护区管理水平。明确相关自然保护区行业主管部门,建立完善相应管理机构,停止和取缔保护区内相关人类活动,完成自然保护区界碑、界桩及宣传牌建设(各保护区所在县区政府负责,市林业局、市环保局督办)。

    (八)抓好几个专项问题整改

    一是龙铁医疗垃圾处理厂擅自停运治污设施问题。对该企业违法行为依法处罚,责令恢复使用脱硫设施,同时确保焚烧炉燃室温度和烟气停留时间达标(市环保局负责);二是福瑞邦集团部分生产线环保手续不完善问题。6月底前完成对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的调查取证和处罚工作,督促企业修编环评文件,7月底前完成审批。《市环保局负责);三是杜蒙东湖存在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开展东湖水体环境状况调查,摸清东湖污染现状,通过采取控源截污、垃圾清理、清淤疏浚、换水补水、水体治理、生态修复等措施,对东湖进行综合整治,限期完成整改(杜蒙县政府负责,市环保局督办)。四是部分重点工作责任分工未明确问题。根据国家要求,进一步明确“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加快清洁能源替代”、“实施重污染企业环保搬迁”、“提升燃油品质”、“加强煤炭质量监管”、“加强步行自行车交通体系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减排”、“乡镇生活污水、垃圾集中处理设施建设”7项重点任务的负责部门(市法制办、市编委办负责)。

    三、相关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中省直企业要全面落实环境保护属地责任,加强对年度重点环保工作的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任务分解,明确专人负责,强化各项保障,确保按期完成。

    二是做好协调联动。各相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主管和监管责任,主动上手,密切配合,认真做好技术指导和检查督促工作,按照任务完成标准和时限要求,及时掌握工作进展,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工作进度。

    三是强化督办问责。为加快工作进度,市政府将对涉及问题多、情况复杂、推进难度大的环保重点工作进行督办,不定期组织检查、抽查和督查,对敷衍塞责、推诿扯皮、落实不力、以及不按期完成目标任务的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将按照《大庆市城乡环境整治及安全信访工作问责暂行规定》等制度问责。

    四是主动争取支持。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所承担的环保重点工作,积极对口争取国家、省里在环境治理、绿色交通、清洁能源、节能减排、秸秆利用、农村环境改造等方面的相关政策、资金和项目,提高金市环境建设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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