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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方案】公路局城区整治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时间:2023-04-25 20:25:01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公路局城区整治工作方案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交通方案】公路局城区整治工作方案(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交通方案】公路局城区整治工作方案(全文完整)


    公路局城区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巩固同建同治和老城区提质改造成果,创造良好的工作及生活环境,劝阻制止不文明行为,维护城区正常秩序,树新风,除陋习,全面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和工作环境,提升城市建设与管理水平,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时间
    2015年6月29日—2015年7月31日
    二、整治范围
    新建路
    三、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由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整治期间的协调管理工作。
    (二)组建巡查小组
    建立全天候无缝常态化巡查机制,成立6个巡查小组(见附表),对巡查督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及时现场处置。
    四、工作重点
    (一)交通秩序综合整治
    1.严禁车辆乱停乱摆
    (1)两轮摩托车一律停至人行道上,车头向外;
    (2)小型车辆一律按停车位顺向停放停车位线内,严禁向停车,无停车位路段禁止停车;
    (3)大中型车辆在城区道路上禁停。
    2.严禁非法营运
    (1)严禁两轮摩托、三轮摩托非法营运;
    (2)严禁无牌无证、无保险、未年检、两轮摩托车加装伞具和其他车辆非法安装棚架等违法行为。
    3.严禁违法违规驾驶
    (1)严禁占道行驶、逆向行驶;
    (2)严禁闯红灯、随意变道、违规调头;
    (3)严禁酒驾、无证驾驶、超速超载;
    (4)严禁违反禁行、禁鸣、限行、单行等行为。
    (二)市容环境综合整治
    1.市容市貌方面
    (1)严禁出店经营,占用机动车道、人行道从事经营或进行商品展(促)销活动;
    (2)严禁乱摆设各类落地招牌、广告灯箱,临街违规搭设
    各类棚亭(含太阳伞等)、乱拉绳线、乱吊挂物品;
    (3)严禁侵占、损坏公共设施;
    (4)严禁在城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和违规使用扩音设备;
    (5)严禁在公共广告栏以外区域违规张贴各类宣传品;
    (6)严禁在湘鄂路、长沙路、民族路、朝阳路、新建路、209国道城区段、岳麓大道占道设置夜宵摊点;
    (7)严禁占道操办婚丧嫁娶。
    2.环境卫生方面
    (1)严禁施工车辆带泥上路,重点项目施工现场一律要建立冲洗平台;
    (2)严禁运输车辆抛、洒、滴、漏等行为;
    (3)严禁乱扔乱放建筑垃圾。
    (三)治安维稳综合整治
    1.社会治安方面
    (1)严厉依法打击以抢劫、抢夺、扒窃、诈骗和入室盗窃等“两抢一盗”为重点的多发性侵财犯罪行为;
    (2)严厉依法打击以寻衅滋事、故意伤害、酗酒滋事等为重点的易发性暴力犯罪行为;
    (3)严厉依法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行为;
    (4)严厉依法打击聚众妨碍公务、扰乱社会秩序等各类危害社会治安行为。
    2.信访维稳方面
    (1)严厉依法打击邀约、串联、集资、聚众上访,缠访、闹访、非访等违法行为;
    (2)严厉依法打击在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周边非法集聚、长时间滞留等行为;
    (3)严厉依法打击煽动、组织、策划非法集会、非法游行示威等行为;
    (4)严厉依法打击采取抬人、抬尸、抬棺及举横幅等非法方式上访或游行示威等行为。
    (四)不文明行为综合整治
    1.行人出行方面
    (1)严禁闯红灯;
    (2)严禁随意穿越道路;
    (3)严禁翻越护栏、绿化带。
    2.日常行为方面
    (1)严禁乱扔烟头、果皮、纸屑,乱泼脏水和乱倒垃圾;
    (2)严禁随地吐痰,乱贴、乱涂、乱画;
    (3)严禁临街晾晒衣被,临街宰杀家禽;
    (4)严禁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大吵大闹。
    五、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大力宣传、制定方案(2015年7月1日前)召开城区综合大整治行动动员会议,层层发动,广泛宣传;出台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专抓领导和人员,安排专项工作经费。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依法查处(2015年7月1日至7月31日)按照县里总体部署和具体要求,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全面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第三阶段:整章建制、巩固成果(2015年7月25日至7月31日)在集中整治行动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结合实际,认真做好总结,研究制定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要落实人员责任。各巡查小组要根据工作任务,将任务分解到人,区域划分到人,责任明确到人,加强教育引导,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事做。
    (二)要依法依规处置。整治过程中,要严格执法、文明执法,对暴力抗法行为,由公安部门依法从严从快处理,对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由相关责任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严禁为查处的违法行为说情、袒护、充当保护伞;严禁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擅自降低处罚标准;严禁组织非法活动煽动闹事。
    (三)要强化媒体监督。要加强宣传工作,进行全程跟踪报道,及时在县电视台、广播电台、手机报、新闻网、县政府网站进行信息宣传;要加大曝光力度,对出现的违法违规及不文明行为,要及时报送给县电视台、广播电台、新闻网、县政府网站,及时给予曝光。
    (四)要加大督查通报。局督查室要对综合大整治工作开展专项督查,严肃问责。对督查发现白题及时处理,对工作措施得力、效果好的巡查小组或个人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巡查小组或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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