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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安全监理实施细则范本资料

    时间:2020-10-26 03:10:07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安全监理细则

    PAGE

    PAGE 24

    南宁市良庆河、楞塘冲综合整治二期工程良庆河上游段工程

    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编制:

    审批:

    广西恒基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 月

    目 录

    一、工程概况…………………………………………………………2

    二、安全监理依据……………………………………………………2

    三、安全监理工作流程………………………………………………3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4

    五、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26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南宁市良庆河、楞塘冲综合整治二期工程良庆河上游段

    建设地点:南宁市玉洞大道五象湖公园

    建设单位:南宁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设计单位:广西珠委南宁勘测设计院

    施工单位:广西建工集团第五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造价:5400万

    质量要求:合格

    计划工期:6个月

    设计概况:本工程包括道路的土方开挖回填、混凝土工程、生态砖挡墙工程、补水管工程、石笼及透水砖路面等,还包括良庆河4#滚水坝的土建、启闭房及金结电气安装等

    二、安全监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2、《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条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3、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监理委托合同;

    4、经审查签认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

    5、经审核批准的《监理规划》;

    6、与本工程有关的相关规范、标准: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T50319-2013)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T50720-2011);

    三、安全监理工作流程

    安全监理工程流程详见下图:

    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达到安全

    签订委托监理合同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达到安全

    管理目标

    督促安全技术方案实施审查总包专项安全技术(监理单位)

    督促安全技术方案实施

    审查总包专项安全技术

    (监理单位)

    直致工程竣工建立健全各类资料台帐委派和确认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

    直致工程竣工

    建立健全各类资料台帐

    委派和确认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单位)

    进场总交底(总承包方)审查总包、分包资质安全协议

    进场总交底(总承包方)

    审查总包、分包资质

    安全协议

    (监理方)

    成立项目监理组

    成立项目监理组

    (监理单位)

    审查特殊工种持证情况(监理单位)持有效证上岗

    审查特殊工种持证情况

    (监理单位)

    持有效证上岗

    (总承包方)

    收集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项目监理组)审查总包单位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第一次现场交底会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建设方、监理方、总承包方)

    收集工程项目安全管理资料(项目监理组)

    审查总包单位安全生产

    保证体系

    (建设单位、监理单位)

    第一次现场交底会明确安全生产工作内容(建设方、监理方、总承包方)

    对高危作业的监控(总承包方)编制安全监理规划、细

    对高危作业的监控

    (总承包方)

    编制安全监理规划、细则(总监、安全监理人员)

    落实具体部位

    (总承包方)

    重大危险源控制责任人(总承包方)验收挂牌使用

    重大危险源控制责任人

    (总承包方)

    验收挂牌使用

    (总承包方)

    协助业主拟定安全生产协议(项目监理组)

    协助业主拟定安全生产协议(项目监理组)

    符合规范要求进入下道工序

    符合规范要求

    进入下道工序

    定期检查制度、跟班、督促(监理方、总包方)

    建立奖惩制度(建设方、监理方)

    建立奖惩制度

    (建设方、监理方)

    规范安全行为

    (总承包方)

    四、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

    I.督促施工方认真落实安全管理工作,做到责任明确,项目部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核查。

    (一)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理核查要点

    1、督促施工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各级、各职能部门及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还应挂上墙。

    2、总分包单位之间、企业和项目部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除了工程各项经济承包合同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外,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也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和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以及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3、施工现场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齐全,装订成册。

    4、设置专职安全员,组成安全管理组,负责管理安全生产工作。

    5、建立企业和项目部各级、各部门和各类人员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考核有书面记录。企业一级部门、人员和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每半年考核一次,项目部其他管理人员和各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由项目部每季度考核一次。

    (二)目标管理监理核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程开工前应制定总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伤亡事故指标、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目标以及采取的安全措施。

    2、项目部与施工管理人员和班组,班组与职工必须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以责任书形式把工地总的安全管理目标按照各自职责逐级分解。项目部制定安全目标现任考核规定,责任到人,每月考核记录在册。

    3、项目部各级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内容应明确安全生产指标、双方责任、工作措施和考核及奖惩内容。

    (三)施工组织设计及各项方案中有关安全工作监理核查要点

    1、核查施工企业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时,有否根据工程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方法,编写较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的安全技术措施。

    2、本工程中专业性较强的项目,土方开挖与基坑支护、管道吊运及安装、临时施工用电等有否编制专项的安全施工组织设计。

    3、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内容要有针对性,根据工程实际编写,能有效地指导施工。

    4、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专业技术人员编制,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查批准,签名盖章后方可实施。

    5、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严格督促落实安全措施。施工过程中更改方案的,必须经原审批人员同意并形成书面方案。

    (四)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核查要点

    1、有否建立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与下达施工任务同时进行。各工种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定期交底,非固定作业场所的工种可按每一分部(分项)工程或定期进行交底。新进场班组必须先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再上岗。

    2、施工方安全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工作场所的安全防护设施、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等,既要做到有针对性,以要简单明了。

    3、此安全技术交底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双方履行签字手续。

    (五)安全检查监理督促要点

    1、根据工程进展情况,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每周不少于1次由总监组织的质量安全检查。

    2、督促施工方企业和项目部必须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 明确检查方式、时间、内容和整改、处罚措施等内容,特别要明确工程安全防范的重点部位和危险岗位的检查方式和方法。

    3、各种安全检查(包括被检)做到每次有记录,对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做到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并要有复查情况记录。被检的必须如期整改并上报检查部门,现场应有整改回执单。

    (六)安全教育核查要点

    1、企业和施工现场所建立的安全培训教育制度和档案有否明确教育岗位、教育人员、教育内容。

    2、现场职工安全教育卡。新进场工人须进行公司(15 学时)、项目部(20 学时)、班组(20学时)的“三级”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才能进入操作岗位。

    3、安全教育内容必须具体,有针对性。

    4、企业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20 学时,其中变换工种的进行新工种的安全教育。

    5、企业职工每年度接受安全培训,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培训时间不得少于 30 学时,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不少于 40 学时,特种作业人员不少于20 学时,可由企业注册或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培训;其他管理人员不少于20 学时,一二级企业可自行组织培训,三四级企业应委托培训。

    6、专职安全员必须持证上岗,企业进行年度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七)班前安全活动核查要点

    1、施工现场应建立班组前安全活动制度。

    2、班组应开展班前三上岗(上岗交底、上岗检查、上岗教育)和班后下岗检查,每月开展安全讲评活动。

    3、班组班前活动检查、讲评活动等应有记录并有考核措施。

    (八)特种作业持证上岗核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按工程实际情况配备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作工,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和中小型机械操作工花名册。

    2、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操作证应按规定年限复审,不得超期使用。

    3、中小型机械操作经培训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一二级企业可自行组织培训,三级企业应委托培训,考核发证工作由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4、特种作业人员变换工作单位的,必须有调动手续,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九)工伤事故处理核查要点

    1、施工现场工伤事故定期报告制度和记录。建立事故档案,每月要填说明,伤亡事故报表由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盖章认可。

    2、发生伤亡事故必须按规定进行报告,并认真按“四不放过”(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明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调查处理。

    (十)施工标志核查要点

    1、施工现场应有安全标志布置平面图。

    2、安全标志应按图挂设,特别是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及主要施工路口均应挂设相关的安全标志。

    3、施工机械设备应随机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

    4、各种安全标志应符合国家现行《安全标志》的规定,制作美观、统一。

    II. 现场督促施工方落实文明施工工作,在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一)现场围档检查要点

    1、工程围挡可根据施工进度分段封闭设置,高度不得低于1.8m,底部应安装牢固。

    2、围档材料应选用砌体、金属板材等硬质材料。严禁使用彩条布、竹杆、竹脚手板、水泥瓦、安全网等易变形材料。

    (二)封闭管理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实行封闭管理,设置进出门口大门,制度门卫制度,严格执行外来人员进场登记制度,门卫值班室应设在进出大门的一侧。

    2、门头应有企业的“形象标志” ,大门宜采用硬质材料,力求美观、大方并能上锁,不得采用竹芭片等易损、易破材料。

    3、进入施工现场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带工作卡。

    (三)施工场地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

    2、施工现场道路畅通、平坦、整洁,无散落物。

    3、施工现场设置排水系统,排水畅通,不积水。

    4、严禁泥浆、污水、废水外流或堵塞下水道和排水道河道。

    5、施工现场适当地方设置吸烟处,作业区内禁止随意吸烟。

    6、积极美化施工现场环境,根据季节变化,适当进行绿化布置。

    (四)材料堆放检查要点

    1、建筑材料、构件、工具必须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堆放,布置合理。

    2、建筑材料、构配件、工具等必须做到安全、整齐堆放(存放)。堆料分门别类,悬挂标识牌,标明名称、规格、品种、进场时间、检验情况等。

    3、危险化学品及易燃易爆物品按其性质设置专用库房分类存放,不得露天堆放,设置警示标牌。

    4、施工现场建立清扫制度,落实到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车辆进出场应有防泥带出的措施。建筑垃圾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现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悬挂标牌。不用施工机具和设备应及时出场。

    (五)现场住宿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根据作业需要设置职工宿舍。宿舍应集中统一布置,严禁在厨房、从业区内住人。

    2、施工现场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必须明显划分,确因场地狭窄不能划分的,要有可靠的隔离栏护措施。

    3、宿舍内应有保暖、消暑、防煤气中毒、防蚊虫等措施。

    4、宿舍应确保主体结构安全,设施完好,禁止用钢管、毛竹及竹片等搭设的简易工棚宿舍,活动房搭设不宜过二层。

    5、宿舍建立室长卫生管理制度,且和宿舍人员名单一起上墙。宿舍内宜设置统一床铺和储物柜,室内保持通风、整洁,生活用品整齐堆放,禁止摆放作业工具。

    6、宿舍内(包括值班室)严禁使用煤气灶、煤油炉、电饭煲、热得快、电炒锅、电炉等器具。

    7、宿舍周围环境应保持整洁、安全。

    (六) 现场防火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消防防火责任制和管理制度,并成立领导小组,配备足够、合适的消防器材及义务消防人员。

    2、施工现场必须有消防平面布置图。

    3、现场动用明火必须有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人员。

    4、易燃易爆物品堆放间、木工间、油漆间等消防防火重点部位要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配备专用消防器材,并有专人负责。

    (七)综合治理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建立治安保卫责任制并落实到人,采取措施严防盗防、斗殴、赌博等事件的发生。

    2、施工现场因地制宜,积极设置学习和娱乐场所,丰富职工业余生活,注重精神文明建设。

    (八)施工现场标牌检查要点

    1、主要出入口处的围挡外侧应张挂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防火责任)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等各种标牌,各种标牌应张挂牢固可靠、位置明显、整齐无损、字迹端正。

    2、施工现场应张贴和悬挂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宣传标语,主要施工部位、作业点和危险区域以及主要通道口必须有针对性地设置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灯。标语应规范、整齐、美观,安全警示标志应符合国家标准。

    3、施工现场应合理地设置宣传栏、读报栏、黑板报,营造安全气氛。

    (九)生活设施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应设置食堂和茶水棚(亭)。食堂应有良好的通风和洁卫措施,保持卫生整洁。炊事员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内应功能分隔,特别是灶前灶后、仓储间、生熟食间应分开。积极使用燃油、电热灶具,不宜用柴灶。

    2、施工现场应设固定的男、女简易淋浴和厕所,并要保持结构稳定、牢固和防风雨。厕所地面应贴防滑地砖,便槽及内墙面应贴瓷砖,高度不小于1.8M,其余内、外墙面应抹灰、刷白。

    3、建立现场卫生责任制,设卫生保洁员,生活垃圾必须盛放在容器内并做到及时清理。

    (十)保健急救检查要点

    1、施工现场必须有保健药箱(箱内配备一些工地常用的药品)和急救器材。

    2、施工现场配备的急救人员必须经卫生部门培训,应掌握常用的“人工呼吸”、“固定绑扎”、“止血”等急救措施,并会使用简单的急救器材。

    3、施工现场应经常性地开展卫生防病宣传教育,并做好记录。

    (十一)社区服务检查要点

    1、遵守国家有关劳动和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有效地控制粉尘、燥声、固体废弃物、泥浆、强光等对环境污染和危害。

    2、制定落实爱民制度和不扰民措施。

    3、施工现场禁止焚烧有毒、有害物质。

    4、夜间施工应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III. 基坑支护及土方开挖监理控制要点

    (一)施工方案核查要点

    1、基础施工前必须进行地质勘探和了解地下管线情况,根据土质情况和基础深度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方案应与施工现场实际相符,能指导实际施工。其内容包括:放坡要求或支护结构设计、机械类型选择、开挖顺序和分层开挖深度、坡道位置、坑边荷载、车辆进出道路、降水排水措施及监测要求等。对重要的地下管线应采取想方设法措施。

    2、施工方案必须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签字盖章后方可实施。

    (二)临边防护核查要点

    1、基坑施工必须进行临边防护。本基坑为深度超过 2M 的基坑施工,必须采用密止式安全网做封闭式防护。

    2、临边防护栏杆离基坑边口的距离不得小于50CM。

    (三)坑壁支护核查要点

    1、坑槽开挖时设置的边坡符合安全要求。坑壁支护的做法以及对重要地下管线的加固措施必须符合专项施工方案和基坑支护结构设计方案的要求。

    2、支护设施产生局部变形,应会同设计人员提出方案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调整加固。

    (四)排水措施核查要点

    1、基坑施工应根据施工方案设置有效的排水、降水措施。

    2、深基坑施工采用坑外降水的,必须有防止临近建筑物危险沉降的措施。

    (五)坑边荷载检查要点

    1、基坑边堆土、 料具堆放的数量的距基坑边距离等应符合有关规定和施工方案的要求。

    2、机械设备施工与基坑(槽)边距离不符合有关要求的,应根据施工方案对机械施工作业范围内的基坑壁支护、地面等采取有效措施。

    (六)上下通道检查要点

    1、基坑施工必须有专用通道供作业人员上下。

    2、设置的通道,在结构上必须牢固可靠,数量、位置满足施工要求并符合有关安全防护规定。

    (七)土方开挖核查要点

    1、施工机械应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检查验收后进场作业,关有验收记录。

    2、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应规定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熟悉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施工作业时,应按施工方案和规程挖土,不得超挖、破坏基底土层的结构。

    4、机械作业位置应稳定、安全,在挖土机作业半径范围内严禁人员进入。

    (八)基坑支护变形监测核查要点

    基坑支护结构应按照方案进行变形监测,并有监测记录。对毗邻建筑物和重要管线、道路应进行沉降观测,并有观测记录。

    (九)作业环境检查要点

    1、基坑内作业人员应有稳定、安全的立足处。

    2、垂直、交叉作业时应设置安全隔离防护措施。

    3、夜间或光线较暗的施工应设置足够的照明,不得在一个作业场所只装设局部照明。

    IV. 路基施工安全监理检查要点

    (一)路基施工安全一般规定

    1、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应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仓库,材料堆放及动力、通讯路线和其它临时工程,均应按照有关安全规定制定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图。

    2、施工现场应设置安全标志牌,并不得擅自拆除。

    3、生产、生活房屋要按防火要求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活动板房为7m,铁皮房为5m,临时锅炉房、发电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之间净距不小于15m。

    4、易燃易爆品仓库、发电机房等场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

    5、在林区进行施工测量时,要遵守护林防火规定,严禁烟火。

    6、在高压线附近工作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7、在陡坡及危险地段测量时应系好安全带,穿软底轻便鞋;在2m以上墩台上测量作业,应按高处作业要求,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人员坠落。

    8、清场、砍树要组织身体结实,有一定经验的人员承担。要明确分工,不准上下同时作业,不准两人或多人砍一颗树,不准跨在树干上断树筒,高边坡清场作业应使用安全绳、安全带。

    (二)土石方开挖安全规定

    1、施工之前先清除红线内的树木、杂草、浮石,修好施工便道,打通机械进场道路;高边坡危险地段要设防护栏,清除地表浮石。

    2、操作人员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人与机械不准同时上下作业,人机配合施工应交错进行。

    3、应自上而下放坡进行,禁止挖“神仙土”撬“神仙石”。

    4、高陡边坡地段施工,施工人员要戴好安全帽,使用安全绳,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5、坡面上操作人员要及时清除松动的土石、坡下面及滚石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禁止通行。

    6、机械在危险地段作业时,必须设警告标志,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楚的位置指挥。

    7、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车轮压在坚实的地面。

    8、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交替作业,机上机下人员密切协作,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三)挖掘机作业安全规定

    1、发动机起动后,铲斗内、臂杆、履带和机棚上严禁站人。

    2、工作位置必须平坦稳固。工作前履带应制动,轮胎式挖掘机应顶稳支腿,车身方向与挖掘工作面延伸方面一致,操作时进铲不应过深,提斗不得过猛。

    3、在高陡的工作面上挖掘夹石块的土方,应清除较大的石块和杂物。土体挖成悬空状不能自然塌落时,须用人工处理,严禁用铲斗将悬空土方砸下。

    4、对吊杆顶端的滑轮和钢丝绳进行保养、检修拆换时,应将铲斗和吊杆放落地面,再进行维修。

    5、严禁铲斗从运土车驾驶室顶上越过,向运土车辆卸土时,应降低铲斗高度,防止偏载或砸坏车箱。铲斗运转范围内,严禁站人。

    (四)推土机作业安全规定

    1、推土机在下坡时,其坡度不得大于30°;在横坡上作业,其横坡度不得大于10°,下坡宜采用后退下行,严禁空档滑行,必要时可放下刀片作辅助制动。

    2、在陡坡高坎上作业必须派专人指挥,严禁铲刀超出边坡边缘。送土终了应先换成倒车档后再提铲倒车。

    3、在垂直边坡的沟槽作业,对大型推土机不得超过2m,对小型推土机不得超1.5m,推土机刀片不得推坡壁上高于机身的孤石或大土块。

    4、多机在同一工作面作业时,前后两机相距不小于8m,左右相距应大于1.5m,两台或两台以上推土机并排推土时,两推土机刀片之间应保持20至30cm间距,并以相同速度直线行驶,后退应分先后,防止相互撞碰。

    5、推土机在摘卸推土刀片时,必须考虑下次安装的方便,摘刀片时辅助人员同司机密切配合,抽穿钢丝绳时,应戴帆布手套,严禁眼睛挨近绳孔窥视。

    (五)装载机作业安全规定

    1、起步前应将铲斗提升到离地面0.5m左右;作业时应使用低速档;用高速行驶时,不得进行升降或翻转铲斗;严禁用铲斗载人。

    2、行驶道路应平坦,不得在倾斜度超过规定的场地上作业,运距不宜过大。铲斗满载运送时,铲斗应保持低位。

    3、在松散不平地上作业,可将铲臂置于浮动位置,使铲斗平稳地推进。推进阻力过大时,可稍提升铲臂,装料时铲斗应从正面低速插入,防止铲斗单边受力。

    4、向运输车卸料应缓慢,铲斗高度适中,前翻和回位不得碰撞车厢。

    5、经常注意机件运转声响,发现有异响应立即停车排除故障。当发动机不能运转需要牵引时,应使各转向油缸能自由动作。

    (六)压路机作业安全规定

    1、先看清压路机前后左右无障碍和人员后才能启动。

    2、变换压路机前进后退方向应待滚轮停止后进行,严禁利用换向离合器作制动用。

    3、压路机靠近路堤边缘作业时,应根据路堤高度留有必要的安全距离,碾压傍山道路时,必须由里侧向外侧碾压。上坡时变速应制动后进行,下坡严禁脱档滑行。

    4、两台以上压路机同时作业,其前后间距不得小于3m;在坡道上纵队行驶时,其间距不得小于20m 。

    5、振动压路机还应遵守如下规定:

    ⑴起振和停振必须在压路机行走时进行;在坚硬路面上行走,严禁振动。

    ⑵碾压松软路基,应先在不振动情况下碾压1至2遍,然后再进行振动碾压。

    ⑶换向离合器、起振离合器和制动器的调整,必须在离合器脱开后进行,不得在急转弯时,用快速档;严禁在尚未起振情况下调节振动频率。

    (七)平地机作业安全规定

    1、在道路上行驶时,应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刮刀和松土器应提起,刮刀不得伸出机侧,速度不得超过20km/h。夜间不宜作业。

    2、刮刀的回转与铲土角的调整以及向机外倾斜都必须在停机时进行。作业中刮刀升降量差不得过大。

    3、遇到坚硬土质需要齿耙翻松时,应缓慢下齿。不宜使用齿耙翻松坚硬旧路面。

    (八)载重汽车作业安全规定

    1、必须按规定吨位装载,不得超载、超高,不得人货混载,驾驶室内不得超额坐人。

    2、车辆装土场地必须平整坚实,当用机械装土时,汽车就位后应拉紧手闸,装载均匀,不得偏载;

    3、在陡、高坡、坑边或填方边坡卸土时,停卸地点必须平整坚实,地面宜有反坡,与边缘必须保持安全距离;在危险地段卸土,应有专人指挥。

    4、道路上行驶必须遵守道路交通规则;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时,应遵守有关规定,除必要的随车人员外,不得搭乘其他人员。

    (九)自卸车作业安全规定

    除应遵守上述载重汽车规定外,还应遵守下列规定:

    1、发动机启动后应检查起翻装置,确保良好;严禁在驾驶室外进行操作,翻斗内严禁载人。

    2、当装载高度超过车厢拦板时,应平稳行驶,不得猛力加速,也不得紧急制动。

    3、卸料起斗时,应检视上空有无电线,防止刮断。

    (十)强夯机作业安全规定

    1、操作人员在作业前,应对强夯机支撑、提升、行驶等重要部件进行检查,特别是支撑、钢丝绳、滑轮等重要部件必须满足夯锤重量、冲量的需要。

    2、强夯机作业前,行驶机械必须制动,严防机体滑动。

    3、强夯机作业场地要平整,作业区要设置安全警戒线,强夯机周围20m以内,无关人员不得入内。辅助人员要与操作人员密切配合,辅助人员挂夯锤后,必须迅速离开夯锤落地点5m以外,夯锤才能坠落,严防伤人。

    4、强夯机行驶,夯锤应用汽车单独运行。

    Ⅴ.路面工程施工安全监理检查要点

    (一)水泥稳定层拌合场安全规定

    1、拌合场的石料、砂砾、水泥要分别堆放整齐,要方便进料的装载机作业。非工作人员禁止进入现场。

    2、拌合场要统一指挥,有统一指挥信号,做到作业人员人人明白,共同遵守。

    3、拌合机操作视线一定要开阔,可以观察到整个拌合场地作业情况,操作人员要集中精力,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机检查。

    4、作业人员一律穿工作服,配戴好防护用品,长发不得外露,禁止戴头巾、纱巾。要检查机器各部位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在无异常情况下按顺序开机。

    5、机器运转中严禁将手伸入皮带的托轮中,有故障或发现异物要切断电源,停机检查。

    6、禁止翻越运行中的皮带,禁止非作业人员接近旋转装置。设备运行部位、传动部位应加防护罩。

    7、收工停机之前,应使设备内的原料除尽。

    (二)沥青操作人员安全规定

    1、沥青操作人员应进行体检,患结膜炎、皮肤病及对沥青过敏反应者,不宜从事沥青作业。操作人员应配备工作服及防护用品。

    2、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沥青作业时必须防火、防爆、防烫伤、防中毒。

    3、沥青作业场所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及消防沙,定期检查其性能良好。

    4、严禁熬油跨越油锅,油灶房应增设安全防范措施。

    5、沥青操作人员,必须按沥青操作规程作业,严防烫伤沥青操作人员。

    (三)沥青混合料拌合设备安全规定

    1、沥青混和料拌合站的各种机电设备,在运转前均须由机工、电工、电脑操作人员作详细检查,确认正常完好后才能合闸运转。

    2、燃烧系统一次点火未成时,必须等待未燃气体排净后,再进行二次点火。

    3、机组运转中,各部门、各工种都要随时监视各部位运转情况,不得擅自离岗位。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机长,并及时排除故障。

    4、运转中严禁人员靠近各种运转机械,传动部分要加防护罩。

    5、人员需进入搅拌鼓工作时,鼓外需设专人监护。

    (四)路面摊铺安全规定

    1、沥青混合料摊铺人员要穿反毛皮鞋,配戴口罩和防护眼镜。

    2、摊铺料场地自卸车进料时要专人指挥,非工作人员严禁进入施工场地。

    3、压路机在开动或倒退前,机驾人员应先察看前后左右,看准人员或障碍物。

    4、压路机在高填方或傍山路段碾压路基,路基必须按设计宽度超宽0.3至0.5m。

    5、严禁在压路机未熄火、下无支垫三角木的情况下,进行机下检修。

    Ⅵ. 施工用电监理控制要点

    (一)外电防护检查要点

    在建工程的外侧边缘与外电架空线路之间必须保持安全操作距离。最小安全操作不应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154-220KV

    330-50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4

    6

    8

    10

    15

    1、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架空线路的最低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下表所列数值。

    外电线路电压

    1KV以下

    1-10KV

    35-110KV

    最小安全操作距离(m)

    6

    7

    7

    2、对达不到上表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编制外电线路防护方案,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栏或保护围,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防护屏障应采用绝缘材料搭设。

    3、外电线路与遮拦、屏障等防护设施之间的安全距离小于下表所列数值时,必须会同有关部门予以解决,采取迁移处电线路或改变工程位置等措施,否则不得强行施工。

    外电线路电压(KV)

    1-3

    6

    10

    35

    60

    110

    220

    330

    500

    线路边线至遮拦的安全距离(m)

    0.95

    0.95

    0.95

    1.15

    1.35

    1.75

    2.65

    4.5

    线路边线至网状防护的安全距离(m)

    0.3

    0.3

    0.3

    0.5

    0.7

    1.1

    1.9

    2.7

    5

    (二)接地与接零保护系统核查要点

    1、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电力系统中必须采用 TN-S接零保护系统。

    2、施工现场每一处重复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Ω, 不得少于3处 (即

    总配电箱、线路的中间和末端处) ,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地电阻每季度公司至少复测一次,现场每月检测次。

    3、接地装置的接地线应采用二根以上导体,在不同点与接地体作用连接。垂直接地体应采用角钢、钢管或圆钢,不得采用螺纹钢材。

    4、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的零线引出。保护零线线应单独敷设,不得装设任何开关与熔断器。保护零线应接至每一台用电设备的金属外壳(包括配电箱) 。

    5、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并使用统一标志的绿/黄双色线,任何情况下不得将绿/黄双色作负荷线。与电气设备相连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MM的绝缘多股铜线。

    6、保护零线与电气设备连接应采用铜鼻子等可靠连接,不重采用铰接,电气设备接线柱应镀锌或涂防腐油脂;工作零线和保护零线在配电箱内应通过端子板连接,其中保护零线在其他地方不得有接头。

    7、同一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不得一部分保护接零、一部分保护接地。

    (三)配电箱、开关箱核查要点

    1、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设置总配电箱(屏) 、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 30M,开关箱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得超过3M。

     配电箱周围应有足够二人同时工作的空间和通道。

    2、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应分别设置。

    3、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开关箱内严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二台及二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

    4、所有配电箱内应在电源侧装设有明显断点的隔离开关,漏电保护应装设在电源隔离开关负荷侧。分配电箱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在50-75mA,开关箱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 30 mA,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漏电保护器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得大于 15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均应小于0.1S。

    5、配电箱进、出线应在箱底进出,并分路成束加 PVC套管保护;配电箱内的连接应采用绝缘导线,排列整齐,不得有外露带电部分;箱内应设置铜质的保护零线端子板和工作零线端子板。

    6、固定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 1.3M,小于 1.5M,安装牢固;移动式配电箱安装高度底口距地面应大于 0.6M小于1.5M,有固定的支架。

    7、配电箱必须采用铁板制作,铁板厚度应大于1.5MM;配电箱应编号,表明其名称、用途、维修电工姓名,箱内应有配电系统图,标明电器元件参数及分路名称。严禁使用倒顺开关。

    8、配电箱门应配锁,有防雨、防砸措施;箱内应保持清洁,不得有杂物。

    9、所有配电箱、开关箱应每月进行检查、维修一次。

    (四)现场照明核查要点

    1、施工现场照明用电应单独设置照明配电箱,箱内设置隔离开关、熔断器和漏电保护器,熔断器的熔断电流不得大于 15A,漏电保护器的漏电动作电流应小于30 mA,动作时间小于0.1S.

    2、施工现场照明器具金属需要保护接零必须使用三芯橡皮护套电缆,严禁使用花线和护套线,导线不得随地拖拉或缠绑在脚手架等设施构架上。

    3、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必须作保护接零。

    4、室外灯具的安装高度应大于 3M,室内灯具应大于 2.4M,大功率的金属卤化灯和钠灯应大于5M。

    5、在下列情况下应现场照明应采用36V以下安全电压。

    (1)室内线路和灯具安装低于2.4M的;

    (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的工作场所;

    (3)使用手持照明灯具的。

    6、在一个工作场所内,不得只装设局部照明。

    (五)配电线路核查要点

    1、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电杆应采用混凝土或木杆,不得采用竹杆。木杆梢径应不小于130MM。

    2、架空线路应装设横担、绝缘子并采用绝缘导线。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 16MM,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 10MM。档距不得大于 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横担间的最小垂直距离不得小于0.6M。

    3、架空线的相序排列为:和保护零线在同一横担架时: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PE;动力、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下分别架设时,上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为 L1、L2、L3,下层横担: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 L1(L2、L3) 、N、PE。

    4、配线应分色(包括配电箱内连线) ,相线 L1 为黄色,L2 为绿色,

    L3 为红色,工作零线N为黑色,保护零线PE为绿/黄双色。

    5、施工现场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随地拖拉或绑架在脚手架上。

    6、电缆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设的深度不得小于0.6M, 并在电缆上下各均匀铺设不小于50MM 的细砂后覆盖硬质保护层,电缆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合内;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不得小于2.5M。

    7、电缆穿越建筑物、道路和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必须采取加设套管等进行线路过路保护。

    8、严禁采用四芯或三芯电缆外加一根电线代替五芯或四芯电缆。

    8、电线必须符合有关规定,禁止使用老化线,破皮的应进行包扎或更换。

    (六)电器装置核查要点

    1、设备容量大于 5.5KV 的动力必须采用加设自动开关电器或降压启动装置,不得采用手动电器直接控制。

    2、各种开关电器的额定值应与其控制用电设备的额定值相适应。

    3、熔丝应与设备容量相匹配,不得用多根熔丝绞接代替一根熔丝,每根熔丝的规格应一致,严禁用其他金属代替熔丝。

    4、配电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得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七) 变配电装置核查要点

    1、配电室内配电屏的正面操作通道宽度不小于 1.5M,前面及两侧通道不小于1M,配电室的高度不小于3M。

    2、配电屏(盘)应装设有功、无功电度表,电流、电压表,短路、过负荷保护装置和漏电保住器,各配电线路应编号并标明用途标记。

    3、配电室内应有电工值班、维修制度,禁令标志牌,停送电必须有专人负责。

    4、应设置砂箱等绝缘灭火材料。

    (八)用电档案核查要点

    1、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V及50KV以上的,必须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下或设备总容量在50KV及50KV以下的,应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用电负荷计算书、确定导线截面和电器的类型、规格,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负荷计算书、用电平面图和系统图,电气防火措施。

    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企业(公司

    级)技术负责审批,有关部门批准盖章后实施;变更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由原编制者、审批者和批准部门同意后实施。

    4、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的编制者必须参加临时用电的验收工作。

    5、临时用电技术档案应有专人负责,各项验收、检查、测试、维修记录内容真实,填写详细,数据量化。

    6、施工方建立现场用电定期检查制度,做到施工现场每月检查一次,基层公司每季度检查一次。对检查、检测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处理并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Ⅸ.施工机具安全核查要点

    进场施工机具安装后必须经企业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做好验收记录,验收人员履行签字手续。严禁使用倒顺开关控制机具。

    (一) 平刨核查要点

    1、平刨防护装置应设防护罩, 刨刀设护手装置。

     刨厚度小于30MM或长度小于40MM的木料时,应用压板、棍推进。

    2、平刨金属外壳应接零保护并设单机漏电保护器。

    3、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4、不得使用平刨、圆盘锯合用一台电机的多功能木工机械。

    (二)圆盘据检查要点

    1、锯片应设置护罩,上方设防护档板,传动部位设防护罩,锯料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

    2、圆盘锯金属壳应接零保护并设单机漏电保护器。

    3、无人操作时应切断电源。

    (三)手持电动工具检查要点

    1、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漏电保护器。

    2、在潮湿和金属构架等导电良好的场所使用Ⅰ类手持电动工具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使用手持电动工具不得随接长电源线和更换插头。

    (四)钢筋机械检查要点

    1、钢筋机械必须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单机漏电保护器。

    2、钢筋冷拉作业区和对焊作业区应有安全防护措施。

    3、钢筋机械的传动部位应装设防护罩。

    (五)电焊机检查要点

    1、电焊机应做好保护按零并装设漏电保护器, 有二次侧的还应装设二次空载降压保护器触电保护器。

    2、一次电源线长度不得超过5M, 二次线长度不得超过 30M, 一、二次线接线柱与外壳绝缘良好,并设有防护罩。

    3、不得使用手动电源开关,应使用自动开关。

    4、焊把线应使用橡皮电缆,老化、破皮或接头超过三处的应及时更换。

    5、电焊机应有防雨设施。

    (六)搅拌机检查要点

    1、搅拌机应做好保护接零并装设单机漏电保护器。

    2、离合器、制动器保持正常状态,钢丝绳断丝不超过标准。

    3、操作手柄应设保险装置,以防误动作。

    4、搅拌机应搭设防雨、防落物的防护棚,操作台应平整、有足够的空间。

    5、料斗保险钩齐全有效,料斗升起不用时应挂好保险钩并使其处于受力状态。

    6、搅拌的传动部位应设有保护罩。

    (七)气瓶检查要点

    1、各种气瓶应有标准色标或明显标志。

    2、各气瓶间距应不大于5M, 距明火应大于10M, 否则应采取隔离措施。

    3、气瓶使用和存放时均不得平放。

    4、各种气瓶应分别存放,不得在强烈的阳光下曝晒。

    5、气瓶必须装有防震圈和安全防护帽。

    (八)翻斗车检查要点

    1、翻斗车应有准用证。

    2、翻斗车的制动装置(包括手制动)应保证灵敏有效) 。

    3、司机必须持证上岗。

    4、不得违章行驶,料斗内不得乘人。

    (九)抽水泵检查要点

    抽水泵必须做好保护接零, 并设动作电流小于15mA的漏电保护器,电缆线及密封完好,作业时30M以内水面不准有人进入。

    五、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进行事前控制;严格监督检查,热情帮促”的原则,仔细核查承包单位所上报的技术文件、施工方案中有关涉及安全的事项,并依据此细则及有关规定、规程直接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1、旁站监理

    必须进行旁站监理的内容包括:基础回填、吊装施工、石方爆破、混凝土浇筑等。必须进行巡视监理的内容除旁站监理的内容外,还包括:土石方工程、高边坡支护、深基坑支护、钢筋绑扎、模板支撑系统搭设、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系统、安全技术交底等

    2、定期检查

    项目周例会检查、月度综合检查;公司定期组织的在监项目质量安全大检查。

    3、指令文件

    (1) 安全监理人员对承包单位施工安全中存在的问题,通过发出监理工程师通知等指令和要求的书面文件,责令承包单位限期予以改正。

    (2) 如遇下列情况,安全监理人员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同意后由总监下达“暂停施工指令”。

    ①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条件未经安全监督部门审查;审查不合格承包单位擅自施工的;安全设施未经检验而擅自使用的。

    ② 对监理工程师查出的事故隐患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

    ③ 对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的。

    ④ 使用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的。

    ⑤ 未经安全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的。

    (3) 如因时间紧迫。监理工程师来不及做出正式的书面指令,可用口头指令下达给承包单位,但随后应及时补充书面文件对口头指令予以确认。

    4、利用支付手段和合同手段

    承包单位在施工中即使工程质量满足规范的要求,但安全管理混乱,发生或存在4(2)所述情况时,监理工程师在形象进度工程款签发时,有权停止签发承包单位部分或全部工程款。情节严重的,监理单位有权建议建设单位解除承包合同。对分包单位监理单位有权指令总包单位解除分包。

    5、为了确保工程质量的安全施工,在下列情况下,监理机构人员在取得监理公司总监签认批准并知会建设单位同意后下达工程暂停令。

    (1) 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经提出后,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合乎要求时;

    (2) 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 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 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变更工程材料时;

    (6)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施工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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