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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纪检监察员岗位分配职责

    时间:2020-09-01 08:12:10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纪检监察员岗位职责

    【篇一: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纪检监察工作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国家行政法规,对党员干部进行党风党纪和遵规

    守法宣传教育。

    2、检查党组织、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情

    况。

    3、协助党组织和局骨各单位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4、查处党员违反党纪的案件和干部职工违反政纪的案件。

    6、调查研究本部门在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方面的问题,向上级纪检、

    监察部门和局党委提出意见与建议。

    财政信访工作制度

    1、对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必须热情接待,详细登记,公正答复,不

    得以任何理由推诿、敷衍、拖延。

    2、根据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确定相关业务单位承办,督促办理

    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提出的问题。

    3、承办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况透露

    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单位。

    4、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信访人员有直接利害关系的,

    应当回避。

    5、严禁对申诉、控告、举报人进行威胁、压制、追查或利用职权进

    行打击报复。

    6、对在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中有推诿拖延、徇私舞弊、泄露机密

    的业务单位和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财政内部审计制度

    1、审计对象:局内各单位和乡镇财政所各类账务。

    2、审计重点:一是检查会计账簿、凭证、报表、资金、财产是否符

    合财经制度要求;二是财政干部是否清正廉洁。

    3、审计方法:采取定期检查和平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对财务收支、

    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4、处理原则:对因政策理解偏差导致的账务处理不规范问题,要求

    被检查单位限期改正;发现贪污、挪用、行贿、受贿等触犯刑律的

    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5、工作要求:内部审计每年不少于局内各单位和乡镇财政所总数的

    30% ,保证内审工作面每 3 年完成一个轮回中。

    【篇二:纪检监察室主任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纪检监察室主任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岗位职责

    1、在党委、纪委书记领导下,负责抓好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

    2、负责对纪委及监察室查处的违纪案件的审理工作。

    3、负责对党员干部,特别是科处级以上干部的监督,并及时向党委

    汇报群众的意见和反映。

    4、负责起草纪委、监察室的文件和工作报告、工作总结。负责向党

    代会提出纪委工作报告。

    5、负责召集监察工作方面的会议,对纪检监察员的工作进行检查和

    指导。

    6、负责监督党员和党政干部执行党纪、勤政、廉政情况,发现问题

    及时组织查处。

    7、承办党委及行政领导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岗位工作标准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及党委的指示精神,在书记的领导下,严

    格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确保党员干部廉

    洁自律,不违规、不违纪、不违法。

    2、发现违规、违纪案件及时立案调查,限时结案,结合案情的实际

    情况,应上报的及时上报,发现违法案件,及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定期或不定期的征求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意见及反映,对群众反映

    较大或有争议的党员干部,采取不同的方式进行教育,并及时向书

    记及党委汇报情况。

    4、按照上级精神和党委的意见及决定,及时签文件,认真审定工作

    计划和工作总结,按要求提出工作报告。

    5、每年至少召集一次纪检监察工作会议,传达上级纪检监察工作会

    议精神,总结上年度工作,布置本年度工作安排。

    6、深入相关部门,对党员干部执纪、勤政、廉政情况进行走访,发

    现问题及时查处。

    【篇三:纪检监察员职责】

    纪检监察程序

    一、纪检监察工作任务

    ⑴监督促进党和国家的大政方针、法律法令和金融政策、法规、计

    划的贯彻执行,保证政令畅通,强化管理,提高效率; ⑵协助党组

    和领导加强整顿党风和行风建设,加强金融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

    ⑶检查处理监察监督对象违反大政方针、法律法令和金融政策、法

    规、计划的行为以及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惩治腐败分子。

    ⑷宣传教育监督对象遵纪守法,戒除官僚主义,廉洁高效地工作;

    ⑸监督促进领导班子和各职能部门忠实、有效履行其职责。

    二、纪检监察工作职责与工作原则

    ⒈工作职责

    ⑴受理信访举报;

    ⑵协助行党组和领导抓好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建

    设;

    ⑶金融执法监察;

    ⑷案件检查;

    ⑸宣传教育;

    ⑹调查研究。

    ⒉工作原则

    ⑴实事求是原则;

    ⑵依法独立行使党内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权原则;

    ⑶依法监督原则;

    ⑷纪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

    ⑸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原则;

    ⑹保障党员和工作人员合法权利原则;

    ⑺教育与惩戒相结合原则;

    ⑻公开性原则;

    ⑼依靠党员和群众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原则。

    三、信访举报工作任务、职责及工作程序

    ⒈认真受理。负责信访举报工作的人员,当接到信访举报的信件、

    电话、来人举报时,首先要详细记录,做好登记。特别是来人举报

    要做好工作,尽量要举报人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如无理取闹,则

    要临行批评教育。

    ⒉反映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提供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党纪政纪信

    息和各类违纪案件线索。

    ⒊承办案件。凡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批转查办并要报结果的信访案件,

    要及时组织查处,并按时按质上报结果。

    处理信访举报工作程序与方法:⑴及时开拆;⑵仔细阅读;⑶认真

    登记;⑷呈报与阅批。

    四、案件检查程序

    ㈠案件受理程序

    ⒈登记

    纪检监察部门应将来件的来源、基本内容和有关材料进行登记。登

    记的项目一般包括以下内容:⑴来文机关(单位)或姓名(个人);

    ⑵收文时间;⑶编号;⑷份数;⑸来文反映问题的性质;⑹来文的

    标题;⑺受理批办、交办的材料是否要处理结果。

    ⒉分析

    纪检监察部门对收到的检举控告材料,应认真审阅和分析问题的可

    靠性和真实性,看反映问题是否有根有据,是否有时间、有地点、

    有发生条件,是否合乎逻辑和情理;还要看反映的问题属什么性质,

    情节是否严重等。

    ⒊初步核实的任务、要求和方法

    初步核实,是指金融纪检监察部门在立案之前按照规定对受理的纪

    检监察对象违犯党纪政纪的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证实的活动。

    经分析后,按照案件检查受理权限报领导审批后,派人进行初步调

    查了解。

    ⒋初步核实的程序

    初步核实的程序,是指办案人员在初步核实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先后

    顺序。它包括办理初步核实手续、确定初步核实人员、制定初步核

    实方案和初步核实的实施等。

    ⑴办理初步核实的手续。经分管领导批准,决定实施初步核实的,

    纪检监察部门要办理初步核实的手续。

    ⑵确定初步核实人员。办理初步核实手续后,纪检监察部门应根据

    反映主要问题的具体情况确定逐步核实人员,成立核查组。

    ⑶制定初步核实方案。核查组成立后,核查组负责人应针对所要核

    查的主要问题线索等情况和涉及的法规及纪律规定,组织人员制定

    初步核实方案。

    ⑷初步核实的实施。初步核实的实施,是指初查人员通过采取规定

    的手段和方法,查清所反映的主要问题,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的活

    动。

    ⑸初步核实的处理。纪检监察部门对初步核实结果,应根据具体情

    况,按照《案件检查条例》、《实施细则》和调查处理办法》的规

    定进行适当处理。

    ㈡立案工作程序

    ⒈审核材料和初查线索

    审核材料是指审核立案材料的可靠性和真实性程序。

    ⒉填写立案审批表

    立案是一项严肃慎重的工作,对所有需要立案查处的违纪案件,都

    要严格履行立案报批手续。

    ⒊履行审批手续

    履行案件立案审批,是指有权批准立案的领导或部门,对立案工作

    最后把关。

    ⒋立案

    立案报告和立案审批表一经批准,即为正式立案。一经立案,就不

    能随意撤销,必须提出充分的事实材料和依据,说明理由,报请批

    准立案的领导机关或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案。

    五、案件审理

    ㈠案件审理工作任务

    案件审理工作的任务是:根据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按照审

    理工作的原则和要求,认真审核和处理金融检查与监察对象违犯党

    纪政纪的案件和复查复议的案件。

    ⒈要审核送审案件从主案到案件检查是否符合办案程序,每个程序

    是否经过有权批复部门和领导的批准,是否有越级、越权等不合规

    问题存在。

    ⒉实事求是地核对的事实材料,审核鉴别案件检查部门所收集的全

    部证据。

    ⒊根据党的政

    ⒋按照党纪政纪规定,案件经过审理后,对案件当事人要作出是否

    给予处分,给予什么处分,有无从重或从轻的情节,提出恰当

    的处理意见,报请领导机关审议和决定。

    ⒌对复查复议的案件,通过审理,提出维持原议或改变、撤销原结

    论、原处分的意见,报请领导机关审议批准。

    ㈡案件审理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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