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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合同范本11篇

    时间:2024-02-14 12:36:20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施工合同范本甲方(业主):乙方(施工方):按照《民法典》和《____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本工程具体状况,双方在友善、友好的状况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施工合同范本11篇,供大家参考。

    施工合同范本11篇

    施工合同范本篇1

    甲方(业主):

    乙方(施工方):

    按照《民法典》和《____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的规定,结合装饰工程交易规则及本工程具体状况,双方在友善、友好的状况下达成如下协议:

    1、合同主要资料:打井工程以形式交给乙方施工。

    2、工程总造价(大写)

    3、工程资料:

    ①甲方约定乙方打井深度暂定为米,根据钻水取样若取水样本达不到饮用水标准,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增加打井深度。

    ②暂定每米按500元标准计取打井费用。

    ③根据甲方确定的打井位置,如乙方遇到石砾性地层造成乙方钻头损毁的,由甲方承担钻头购置费用。

    4、工程付款方式:签合同当天首付65%元,元。

    5、工期天,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6、工程保修期________年。

    7、工程结束后____日内结清余款。

    8、根据甲方要求,乙方为甲方带给取水设备一套,其中深水井泵元,井房一套,金额元,计入工程合同总额计算。甲方交自己位于市路工程过半中期款30%元,工程完工付余款5%一台,金额元,无塔供水装置一套,金额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范本篇2

    第一条 词语定义

    在本合同中,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下列名词和用语应具有本条所指定的含义:

    1.甲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又称发包方。

    2.甲方代表:指由甲方授权,代表甲方履行合同和作出决定的代表人。

    3.乙方:指由合同约定的具有承包主体资格并被甲方接受承建本合同工程的当事人。又称承包方。

    4.乙方代表:指由乙方授权负责履行本合同的代表人。又称项目经理。

    5.工程监理: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工程监理资质等级的水运工程监理单位,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本工程的施工进行的监督与管理。

    6.监理工程师:指由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负责本合同施工监理的代表人。又称施工总监。

    7.质量监督站:指各级交通主管部门授权的水运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8.设计单位:指受甲方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承担本合同工程设计的单位。

    9.工程:指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合同范围内的永久工程和为永久工程服务的临时工程以及保修期内对工程缺陷进行处理的修复工程。

    10.技术标准:指技术规范、标准和规程。

    11.设计文件:指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交甲方批准的,用以施工的所有图纸和技术资料。

    12.合同期:指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工程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合同价款时止的整个期间,包括施工准备期、施工期和工程保修期。

    13.施工期:指自开工令中指定的开工之日起至工程竣工之日止的期限。需阶段验收的工程,阶段工期为阶段验收工程的施工期。

    14.保修期:指自本工程竣工之日起算的本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限。

    15.合同价款:指按合同约定的方式、方法计算的,用以支付乙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工程内容的价款总额。

    16.保修金:指为本合同保修期内完成合同范围内任何施工缺陷的修复,按合同中约定比例甲方在乙方工程款中扣留的款额。

    17.不可抗力:指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非甲乙方责任造成的爆炸和火灾,以及合同中约定等级以上的风、浪、雪、雨、地震、洪水、冰和海啸等对工程造成损害的自然灾害。

    18.竣工验收:乙方按合同约定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需阶段交工的工程,阶段验收为乙方按合同约定分阶段完工向甲方移交工程的验收。

    19.天:指日历天。年、月、日均以公历计算。

    20.书面形式:指对各种通知、信函、纪要和委托等,采用手写、打字或印刷的表述方式,包括电报、电传和传真。

    第二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合同文件互相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次序如下:

    (1)双方商定的补充协议或合同期内经双方签署的备忘录;

    (2)合同协议书;

    (3)双方签署的合同谈判备忘录;

    (4)合同专用条款;

    (5)合同XX条款;

    (6)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书;

    (7)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文件。

    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双方意见不能统一,则按本合同XX条款第20条中约定的办法处理。

    2.设计文件:甲方应在合同签署后14天内按照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份数向乙方提供设计图纸、设计说明和其他设计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提供给第三方。

    若合同中约定部分工程由乙方进行设计,乙方应将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份数提交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

    3.补充设计文件:为满足工程的正确实施或完成对其缺陷的修复,甲方可在合同范围内提出补充设计文件和通知,乙方应接受并执行。

    第三条 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本合同所要实施的具体工作内容、范围及工程界限等,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四条 技术标准

    1.技术标准的使用:本合同工程的施工,执行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以及甲方在招标书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要求。

    2.技术标准的替代:若交通部颁发的技术标准中尚未有适合本工程特点的条文时,可使用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技术标准,若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技术标准,应由甲方负责提供中文译本。若工程结构或施工工艺特殊,没有相应技术标准时,应由甲方提出技术标准,或由乙方根据设计要求和施工能力提出相应技术标准,经甲方审查同意后执行。

    第五条 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合同文件的书写或解释以及双方来往的文件均使用汉语。若需使用少数民族语言作为辅助语言时,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但当两种文本发生异议时,以汉语文本为准。

    2.法规:本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条例和法规,以及交通部颁布的有关规章和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法规。

    3.联系方式:本合同实施过程中,工程有关各方的一切联系均以书面形式为准。在紧急的情况下,可先以口头陈述,但应在事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甲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负责办理土地、水域征用,青苗、树木赔偿,房屋拆迁,清除地面、地下、架空、水上和水下障碍物等工作。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负责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地点开通公共通道与施工场地间的道路,提供供水、供电、通讯等线路接点及施工船舶临时停泊水域,并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3.提供施工条件:办理征地红线、航行通告、抛泥区许可证和码头岸线审批等施工所需的各种手续。向乙方提供本工程征地范围地形图,办理临时用地的申报手续。协助解决对乙方施工有干扰的外部条件。

    4.提供技术资料: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时间和数量向乙方提供工程地质报告以及水准点、坐标控制点等技术资料,并组织进行设计交底及现场交验。甲方对其提供的上述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乙方则对上述资料的理解和应用负责。

    5.任命甲方代表:甲方应在合同协议书签署后7天内任命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甲方权力,负责履行合同约定的甲方义务,并将此任命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更换其代表时,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

    6.付款: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办法向乙方支付工程价款。

    7.发布工程指令:按本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乙方发布工程指令,签发图纸、确认工程进度报表,检查隐蔽工程并办理各种验收或签认手续。

    8.竣工验收:按本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办理竣工结算。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乙方应按本合同有关约定承担下述责任。

    1.施工准备:负责施工现场的布置和临时设施的施工,在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及开工申请报告。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规格和数量及时到位施工船机和设备。

    2.提交报告及报表:根据工程施工情况及监理工程师的指令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隐蔽工程验收通知、工程质量自检报告、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及工程事故报告等,并按时提交月度、季度施工作业计划、用款计划及工程完成情况统计表。

    3.确保工程进度与质量:按设计文件、技术标准及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的要求进行施工和材料检验,建立健全施工质量保证体系。

    4.提供条件:按招标书或本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为监理工程师的现场工作提供办公、住宿、交通和通讯等条件。

    5.负责工程的保护与保修:对已完工的建筑物和已安装的设备,在交付甲方应前负责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由乙方无偿予以修复。若因甲方提前使用造成损坏,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在合同约定的保修期间,对属于乙方责任造成的任何缺陷,乙方应无偿修复。

    6.任命乙方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署时任命代表(即项目经理),乙方代表应具有国家或交通部颁发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常驻工程现场,负责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乙方义务和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乙方更换其代表时,应事先征得甲方同意并提前7天通知监理工程师。

    7.遵守政府法令和规章:施工过程中应遵守政府的各项法令和规章,特别是交通、卫生、安全、消防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令和规章。

    8.接受工程监理:接受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合同对施工的监督和管理,执行监理工程师发布的工程指令,参加监理工程或甲方主持的工程会议。

    9.临时停泊设施:自行解决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设施,并按有关部门批准的位置和方式停放。

    10.沉没物品处理:采取一切措施,防止施工船舶、设备及材料的沉没。若发生沉没时,对妨碍交通和其他部门正常作业的均应立即向海监部门报告,并设置浮标或障碍指示灯,直至打捞工作完成为止,所发生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 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为确保工程质量与安全、控制施工进度和工程投资,甲方可委托监理单位对工程实施监理,乙方应接受监理。

    2.监理工程师: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进驻现场前,将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依据本施工合同,独立、公正地行使监理职权。

    监理工程师在甲方授权范围内所发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甲方行为。

    监理工程师可以任命一定数量的人员协助其工作,并授权此类人员履行监理工程师的部分职责。监理工程师也可随时撤回此类任命与授权,但此类任命、授权与撤回应提前7天报告甲方并通知乙方。

    第九条 施工期

    1.开工: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并报甲方批准后,监理工程师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发布开工令。乙方应在开工令中指定的日期内开工。

    2.延期开工:乙方因故不能按期开工时,应在接到开工令后3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出延期开工申请报告,监理工程师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3天内作出答复。若监理工程师在3天内未予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要求,竣工日期相应顺延。若监理工程师不同意延期要求,或乙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则竣工日期不予顺延。

    甲方征得乙方同意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后可推迟开工日期,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竣工日期相应顺延。

    3.施工期延长:出现下列情况时,经监理工程师确认并报甲方批准,施工期可以延长。

    (1)设计变更或工程量增加造成工程延误;

    (2)不可抗力或地质条件变化造成工程延误;

    (3)甲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

    (4)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其它情况。

    凡发生上述情况之一时,乙方应在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天数和因此发生的费用支出向监理工程师提出报告,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报告后5天内报甲方确认并予以答复,以确定施工期延长的天数和费用。若监理工程师逾期未予答复,则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期竣工,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暂停施工:在确有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以通知乙方暂停放工,并在24小时内向乙方提出具体处理意见,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暂停施工。乙方在落实了监理工程师的处理意见后,并在接到监理工程提出复工通知后,才能继续施工。

    停工责任在乙方时,停工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由于监理工程师的指令错误或停工责任在甲方时,乙方停工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由此影响的施工期相应延长。

    5.提前竣工:甲方如希望工程提前竣工,可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奖励条件。如果在本合同执行中,甲方要求工程提前竣工,应与乙方进行协商,并签署提前竣工协议,乙方应按此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6.阶段工期:若有阶段工期要求的,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乙方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内,将施工组织设计提交给监理工程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的主要内容应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施工工艺流程及说明、材料供应与检验、施工场地平面布置、施工质量保证措施、施工人员组成、施工船机配备和施工安全措施及施工对环境影响的保护措施等。

    施工进度计划应按照网络图关键线路或主要工作横道图进行控制,并应包括每月预计完成的工作量和形象进度。

    2.施工组织设计的审批:监理工程师应在收到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提出审查意见并提请甲方审批,甲方应在接到审查意见后7天内予以审批。

    审批时,若甲方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应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和补充,并在接到审批意见后7天内向监理工程师提交修改和补充报告,监理工程师确认后,乙方应按确认后的施工组织设计组织施工。若监理工程师及甲方未在上述限定的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或审批,可视为乙方施工组织设计已被甲方批准。

    3.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如果监理工程师认为工程实际施工进度不符合经甲方批准的施工进度计划时,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对施工进度计划进行修订,并提出保证工程在合同约定的施工期内完成的具体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核并报甲方批准后执行。

    第十一条 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1)工程所用材料、设备除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由甲方供应外,均由乙方按照设计和技术标准的要求自行采购、运输、检验和保管。

    (2)所有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工程材料应具备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材料检验单位出具的材质证书或试验报告。

    (3)材料和设备进场时,乙方应通知监理工程师参加验收,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复检,对与设计和技术标准要求不符的材料和设备,监理工程师有权拒绝验收,并由乙方运离施工现场;在材料使用和设备安装过程中,监理工程师有权随时检查和检验,乙方应提供必要协助。若检验发现材料或设备不合格时,该批材料或设备不能用于本工程,乙方应负责拆除、修复及重新采购,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若检验表明材料或设备符合要求,则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施工期相应延长。

    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产品合格证书副本应交给乙方,甲方应对其质负责。

    2.质量自检:本合同工程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完成后,乙方应进行质量自检、质量自检不合格时应自行返工,因返工所发生的费用自行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不予延长;自检合格后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自检报告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

    3.分项工程质量检查:

    (1)主要分项工程开工前,乙方应将材料、设备和人员进场情况及施工工艺向监理工程师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同意后才能开工。

    (2)上道工序施工完成,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签认后,乙方才能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应随时接受监理工程师及其委派人员对材料、工艺流程的操作的检查,并按监理工程师的指令进行返工。若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和施工期延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因监理工程师的不正确指令,造成乙方经济损失或施工期延误,则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施工期相应延长。

    4.隐蔽工程验收:

    (1)乙方在自检合格并签署隐蔽工程自检记录后,填写隐蔽工程验收申请单,在覆盖前48小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验收。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48小时内进行验收,经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认后,乙方可进行覆盖和继续施工;若验收不合格,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2)若乙方未经验收而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剥开或开孔检查,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在接到验收申请和验收通知48小时未能进行验收,而乙方已自检合格,则可自行覆盖。监理工程师事后应予确认并补办签认手续。

    (3)若监理工程师认为确需对已签字验收并覆盖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乙方应协助复查。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合格,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影响的施工期予以延长;若复查结果表明质量不合格,乙方应进行返工,并按上述规定重新申请验收,由此引起的一切费用及施工期延误由乙方负责。

    5.试验与检验:试验、试件应按技术标准的要求送到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检验单位进行试验或检验,并及时将试验或检验结果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时,有权指定取样送检验单位复检。

    6.质量等级:工程施工质量应达到本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的要求以及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质量等级。

    若因乙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施工期不予延长。若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等级时,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若因甲方原因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等级,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进行返工或修整,甲方承担返工与修整费用,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7.质量监督:本工程的质量监督,由质量监督站负责,甲乙双方均应接受其对工程质量的监督与检查。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本合同工程的承包方式、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执行。

    2.合同价款的调整: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发生下列情形之一时合同价款可作调整:

    (1)经监理工程师确认甲方批准的工程量增减和设计变更;

    (2)国家或地方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分布价格和费率调整;

    (3)一周内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水、停电、停气累积超过8小时,使乙方受到损失时;

    (4)合同约定的其他增减或调整。

    乙方应在上述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的原因和金额通知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在接到乙方通知后7天内予以确认并报经甲方批准答复,甲方应在监理工程师接到乙方通知后10天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可视为乙方的要求已被甲方批准。

    3.工程预付款支付:甲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支付工程预付款,并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比例逐次扣回。甲方未按合同支付预付款时,乙方可在约定预付款到达日10天后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若甲方收到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付款,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从应付款之日起向乙方支付应付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4.工程量确认: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完成工程量的报表。监理工程师收到报表后3天内审核签认。若监理工程师接到报表后3天内未提出异议,乙方所报工程量视为已被监理工程师确认。

    若监理工程师对乙方所报工程量有异议,乙方应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并重新核报。若乙方拒绝协助监理工程师对已完工程量进行核实或不重新核报,则以监理工程师核实的工程量为准。

    5.进度款支付:甲方根据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时间和办法,依据监理工程师确认的工程量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若甲方在合同约定的支付日期后10天内未予支付,乙方可向甲方发出催付款的通知,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仍不能按要求支付,乙方可在发出通知10天后暂停施工,甲方承担延期支付的利息和违约责任及乙方的停工损失。

    6.延期支付工程款:如经乙方同意并签订延期付款协议,甲方可延期支付工程价款。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

    1.甲方提出的变更:甲方对工程提出设计变更时,应将变更方案送交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由监理工程师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乙方应根据变更图纸落实施工方案并组织施工。若变更涉及设计规模和设计标准的改变,则应事先与乙方协商。

    2.乙方提出的变更:乙方提出的设计变更应征得监理工程师的同意并经设计单位审查,设计单位审查同意后,报甲方批准后方可实施。若由此导致工程费用增减或施工变化,甲乙双方应协商处理。但乙方为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方便、避免自身干扰等原因而提出的变更,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设计造成的变更:在施工中若出现设计图纸有误或地质条件与设计出入较大或其他严重不合理设计时,监理工程师应在3天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取得修改图纸后按监理工程师指令组织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延误的施工期予以延长。

    4.确定变更价款:发生上述变更后,按下述方法计算其变更工程单价和价款:

    (1)合同中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单价,按合同已有的单价计算;

    (2)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单价,以此单价作为基础确定变更单价;

    (3)合同中没有适用和类似的单价时,由甲乙双方商定变更单价;

    (4)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其他计算方法。

    属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应在双方商定的时间内,按上述方法提出变更价款,报监理工程师审查,经甲方同意后调整合同价款和竣工日期;若甲方不同意乙方提出的变更价款,应在乙方提出后14天内与乙方协商,若协商不成,双方可提请 工程造价管理部门裁定。

    第十四条 转让与分包

    1.转让:本合同一经签署不得转让。

    2.分包:

    (1)本合同工程的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2)若部分分项工程确需分包时,须取得甲方同意。乙方应将分包合同副本提交甲方备案。

    (3)乙方对本合同所承担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不受分包的影响。监理工程师有权对分包的施工质量、施工安全和施工进度进行监督。分包人的任何违约与疏忽,均视为乙方的违约与疏忽。

    第十五条 施工安全

    1.施工安全责任:乙方应按国家和有关部门的规定,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船机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承担由于措施不力造成的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

    2.安全事故处理:施工现场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时,乙方除立即采取有效的措施外,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上报有关部门并通知甲方及监理工程师,甲方应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3.安全措施:乙方在高压线、水上、水下及地下管线、易燃、易爆地段及有害环境下施工时,施工前应提出安全保护措施,经监理工程师审查,甲方同意后实施,甲方的同意不能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安全责任。防护措施费用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由乙方承担;施工过程中,由于外部条件变化所发生的安全措施费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第十六条 保险

    1.工程保险:本工程的"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投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2.人员、船机设备保险:本工程的施工人员、船机设备的保险,由乙方负责。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等级以上的自然灾害也属不可抗力。

    2.损失报告: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通报损害情况,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损失情况、清理和修复费用以及施工期延误的报告。

    3.费用分担:因不可抗力发生而产生的下列费用,由甲乙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

    (3)乙方设备、船舶和机械的损坏由乙方承担。

    4.损失补偿: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或破坏时,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后由甲方给予合理补偿,但此类补偿不包括因乙方防范措施不当而造成的损失和由本条第3款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清理与修复工作的责任和所需费用,由甲乙双方另签补充协议或共同签署备忘录约定。

    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1.验收申请:乙方应在工程完工且具备竣工验收条件后7天内向甲方及监理工程师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工程竣工资料。监理工程师接到验收申请和竣工资料后7天内予以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报甲方审批。若工程及竣工资料符合要求,甲方应在接到申请报告14天内组织验收;若工程或竣工资料达不到要求,乙方应按监理工程师的合理要求,对工程或竣工资料予以整修或补充,并重新申请验收,由此而产生的费用和施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若监理工程师或甲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对工程及竣工资料进行审查和组织验收,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相应延长施工期。

    2.验收程序:

    (1)甲方根据乙方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和竣工资料,确定验收时间并通知有关各方;

    (2)甲方组织有关单位按合同约定的内容,对工程建设的各个环节进行审查,听取有关单位对工程管理、设计、施工和监理情况的汇报;审阅工程竣工资料,查验现场,并对工程遗留或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3)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等级进行评定;

    (4)经验收合格,甲乙双方办理工程交接手续;

    (5)工程验收合格,竣工日期为乙方送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的日期;需修改后才能达到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其竣工日期应为修改后提请甲方验收的日期。

    3.现场清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除甲方另有要求外,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期限和要求清理并撤离施工现场。否则乙方应按合同专用条款的约定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

    4.竣工资料: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交的竣工资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竣工资料提交的份数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1)竣工图纸和资料;

    (2)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3)阶段验收和隐蔽工程验收资料;

    (4)工程材料及设备试验与检验资料;

    (5)沉降及位移观测资料;

    (6)竣工工程整体尺度测量报告;

    (7)施工报告;

    (8)竣工结算报告(办理完竣工结算后提交)。

    5.竣工结算:

    (1)竣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在30天内向甲方提交结算报告,办理竣工结算。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审核确认,并在确认后7天内将应支付乙方的工程款支付给乙方;若甲方接到结算报告后14天内未予审核确认,乙方提交的结算报告则视为已被甲方确认。

    (2)甲方在确认结算报告后7天内未将工程款支付给乙方,从确认结算报告后第8天起按施工企业向银行计划外贷款的利率向乙方支付拖欠工程款项的利息,并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九条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保修期从工程竣工之日起算。水工工程保修期为一年整。疏浚工程不设保修期,其他工程的保修期在专用条款中约定。阶段验收工程的保修期从阶段验收竣工之日起算。

    2.保修责任:乙方在工程保修期内有责任返修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任何工程缺陷或损坏,返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因甲方使用不当或其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坏,乙方应协助修复,费用由甲方承担。

    3.返修:保修期内,对应由乙方负责的返修内容,乙方应在接到返修通知后14天内开始实施返修,并在甲乙双方商定的时间内修理完毕,否则甲方有权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修理,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保修金:保修金的数额在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甲方应在保修期满后7天内,将保修金和按合同专用条款约定利率计算的利息一起返还乙方。

    第二十条 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1.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或提请主管部门调解,或协商及调解无效,可选用以下方式之一处理:

    (1)向有管辖权的合同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争议发生后,除双方均同意停工外,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否则视为违约。

    2.违约:任何一方不按合同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均为违约。违约方应对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时,另一方可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但应提前14天通知违约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3.索赔:因甲方违约或未能及时履行义务给乙方造成损失以及其他索赔事件发生时,乙方可按以下规定向甲方索赔:

    (1)在要求索赔的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申请。

    (2)在提出索赔申请后14天内,向甲方提交索赔报告,详细说明索赔理由,提供同期记录副本或其他可靠证据,并列明索赔款额、延长施工期及其计算依据和方法。

    (3)甲方接到索赔报告后14天内,及时进行调查并对索赔资料进行审核,并有权要求乙方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在乙方按要求提供补充资料后28天内,甲方应给予乙方明确答复。并将确认的索赔款额列入甲方付款计划。

    (4)若乙方未能按上述规定按时提出索赔申请、索赔报告或补充资料,甲方可不予受理。如果甲方未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进行审核或确认,视为乙方索赔要求已被甲方确认。

    (5)若乙方对甲方的答复有异议,可按本条第1款执行。

    (6)若甲方授权监理工程师对索赔事件进行审核,应在合同专用条款中说明,但上述规定的索赔时限不变。

    4.赔偿:发生下述情形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办法和标准要求乙方赔偿。

    (1)施工质量达不到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等级;

    (2)因乙方原因延误了施工期;

    (3)施工中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重大损失。

    第二十一条 奖励

    1.奖励:除合同专用条款另有约定外,符合下述情况之一时,甲方可按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的标准和方法,给予乙方奖励。

    (1)工程施工质量高于合同专用条款约定的等级;

    (2)按甲方要求提前竣工。

    第二十二条 合同的中断与终止

    1.合同中断:由于政策的变化和其它甲乙双方之外的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视为合同中断。合同中断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成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工程的移交工作。按甲方的要求将施工船机和人员撤离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离现场提供必要的条件,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程价款和赔偿乙方因合同中断所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2.合同终止:本合同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乙方将工程移交甲方和竣工结算完毕后,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终止。保修期满,甲乙双方结清保修金后,保修条款终止。

    三、合同专用条款

    合同专用条款是对合同XX条款的补充、完善或具体化。应对照合同XX条款中同一条款一起阅读和理解。

    如果合同XX条款与合同专用条款之间有不一致之处,以合同专用条款为准。

    第一条 词语定义

    第二条 合同文件

    1.合同文件:

    合同组成和解释次序的补充或更改。

    2.设计文件:

    (1)甲方提供设计文件的份数;

    (2)乙方负责部分设计时,提交设计文件时间、份数。

    第三条 合同范围

    1.合同范围:列出本合同范围内的工程地点、内容、规模、建筑物的尺度,建筑物的结构型式,并明确合同范围内水工、堆场、水电、土建、机械、疏浚等不同专业的施工内容。

    第四条 技术标准

    2.技术标准的替代:

    适用于本工程的其他技术标准及应用范围。

    第五条 语言、法规和联系方式

    1.语言:

    辅助语言。

    2.法规:

    其他适用法规。

    第六条 甲方的责任

    1.提供场地条件:

    甲方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时间、位置、面积和高程。

    2.提供水电与交通条件:

    甲方提供水、电、交通和通讯等条件和接至地点及时间,甲方提供施工船舶的临时停泊水域的位置和时间。

    3.提供技术资料:

    甲方提供各种技术资料的时间和数量及其技术交底、现场交验的时间和办法。

    第七条 乙方的责任

    1.施工准备:

    为本工程配备的主要施工船机和设备的规格、数量及到达现场的时间。

    4.提供条件:

    为监理工程师提供的条件清单。

    第八条 工程监理

    1.工程监理:

    监理单位名称。

    2.监理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 施工期

    1.开工:

    (1)乙方提交开工申请报告的时限。

    (2)发布开工令的时限。

    3.施工期延长:

    施工期可以延长的其他情况。

    6.阶段工期:

    阶段工期的要求。

    第十条 施工组织设计

    1.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

    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的时间。

    第十一条 质量控制

    1.材料与设备:

    甲方提供材料与设备的清单及供应方式。

    6.质量等级:

    约定质量等级。

    7.质量监督:

    质量监督站名称。

    第十二条 合同价款与支付

    1.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

    (1)本合同的承包方式。

    (2)合同价款的计算与支付办法。

    2.合同价款的调整:

    (1)对调整情况的限制或补充;

    (2)调整的具体方法。

    3.工程预付款支付:

    (1)工程预付支出的时间、金额和方法;

    (2)工程预付款抵扣的时间、金额和比例和方法。

    4.工程量确认:

    乙方提交工程量报表的时间。

    5.进度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支付的时间约定和实施办法以及进度款延期支付的利息。

    第十三条 设计变更

    4.确定变更价款:

    确定变更价款的原则和变更单价的其他计算方法。

    第十四条 转让与分包

    第十五条 施工安全

    3.安全措施:

    防护措施费用的承担。

    第十六条 保险

    1.工程保险:

    投保期限、保险范围、投保金额、保险赔偿分配和保险费用承担。

    第十七条 不可抗力

    1.自然灾害:

    除合同XX条款所列外,不可抗力还包括以下自然灾害:

    (1)______级以上持续_____天的大风;

    (2)有效波高超过______米的波浪;

    (3)_______毫米以上持续____天的大雨;

    (4)烈度_______以上的地震;

    (5)...............

    第十八条 竣工验收与结算

    3.现场清理:

    (1)对乙方进行清场的要求及乙方撤离时间。

    (2)乙方未按要求清场及撤离,给予甲方赔偿的办法。

    4.竣工资料:

    (1)对竣工资料内容的补充或修改;

    (2)乙方提交竣工资料的份数。

    第十九条 工程保修

    1.保修期限:

    对工程保修期限的约定或修改。

    2.保修金:

    (1)保修金的数额;

    (2)甲方留置保修金的利率。

    第二十条 争议、违约、索赔与赔偿

    3.索赔:

    甲方明确授权监理工程师的审核方式。

    4.赔偿:

    赔偿的办法和标准。

    第二十一条 奖励

    1.奖励:

    (1)对奖励情况的补充或修改;

    (2)对各种奖励情况奖励标准和奖励方法的约定。

    施工合同范本篇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经学校校委会研究决定,为加强对学生进出校门安全的管理,改善学校办学条件,确保师生安全,结合该校实际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工程内容:

    中心校大门外梯子手扶和校园内花池修整工程。

    二、工程地点:坪上镇中心校。

    三、质量要求及价格:

    (一)、手扶:要求做成砖混结构,长度与梯子长度相同(20米长),梯子平台地方有转角,按照平台转角样子转,高度为1米高(含盖帽部分),手扶平面用一块砖按照做24公分墙的`方式做一层盖帽,然后糊上灰沙,内侧和平面要求贴上瓷砖,瓷砖要求用没平方40元以上。单价为每平方米395元(含材料费、工价、运费等费用),合计金额为15800元。

    (二)花池:中间用砂石先铺一层25米长2米宽的地面,在用330标号水泥硬化,地面两边做两个石桌子,并做上石凳。单价为每平方米100元(含材料费、地面处理、工价等费用),合计金额为5000元。

    四、施工安全:

    乙方应建立安全防护措施和文明施工制 度,严格按照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的规定组织施工,确保施工 安全,施工过程中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发包方概不负责。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工程做完后,经过甲方组织人员验收,验收合格后甲方一次性报账付给乙方两样工程款合计人民币大写:贰万壹仟捌佰元整(:21800.00元),合同价款含各种税费,均由乙方负责,甲方不承担各种税费。

    七、开工日期:

    20xx年9月23日。

    八、竣工日期:

    20xx年10月15日。如遇雨天等特殊情况无法施工,工期可以顺延。

    九、组织验收:

    由甲方、施工方、中心校、学校共同验收。 本合同共贰页,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范本篇4

    委托方:____________

    设计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公司所具有技术水准及本工程具体情况,本着精益求精、精诚合作的原则,甲乙装修合同电子版双方就该工程室内装饰设计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_____

    3.使用性质:__________________

    4.房屋结构:__________________

    二、设计程序

    1.甲乙双方经协商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m2____元/m2计取。阁楼设计费按套内建筑面积(如要求特别创意的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非特别创意装修合同简单版的按一半的套内建筑面积计算。)m2____元/m2计取,设计费总计_____元。

    2.设计协议签订后,即由甲方装修合同电子版付与乙方方案设计定金为总设计费的____%,即__装修合同模板____元。

    3.装修合同报价清单乙方在收到甲方提供的有关图纸,对工程进行实地勘测后在天内,提出设计构想,形成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设计方装修合同范本简单案平面图,创意透视草图,由甲方审阅。

    4.在甲方确认平面方案装修合同电子版图并支付施工图设计费即总设计费的____%元后,乙方在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包括平面布置图,天花平面图,效果图(共公区域效果图一张),立、剖面图等。

    5.施工图由甲方负责确认,确认后甲方在索取图纸时,须支付尾款,即设计费的____%元。

    6.甲方如需乙方提供2个区域以上的效果图应事先说明,并应于方案设计前付清效果图成本费(效果图元/张)。现甲方要求装修合同书绘制部位效果图张装修合同电子版,总计元。

    7.施工装修合同怎么写图由甲方签字确认后,并由乙方盖好公司公章后,施工图才算正式有效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否则应为无效,乙方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不对所有施工图负责。

    8.其它约定:

    三、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保证提交的资料真实有效,若提交的资料错误或变更,引起设计修改,须另付修改费。

    2.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未开始设计工作的,不退还甲方已付的定金;已开始设计的,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不足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一半支付;超过一半时,按该阶段设计费的全部支付。

    3.事先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方案,在施工中途甲方提出2次以上的修改,乙方工作量相应增加设计费。

    4.对未经甲方确认的,或未付清设计费的图纸均不能外带。

    5.施工中,甲方要求更改设计装修合同范本简单图纸必须经乙方同意。如甲方提出的修改图纸影响房屋结构或装修内部结构,乙方不同装修合同书意修改,而甲方执意要改的,其一切后果均由甲方自负。

    6.甲方有责任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装修合同付的设计文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装修合同报价清单以上情况,乙方有权按设计费双装修合同怎么写倍收取违约金。

    7.负责承担要求设计师外出考察或选料时所需的出差费用。

    8.凡甲装修合同电子版方在设计图纸上签字或付清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全部设计费后三天内未提出异议者均作为甲方对设计图纸的签收和确认。

    二乙方装修合同书责任:

    1.乙方按本合同约定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向甲方交付设计文件。

    2.乙方对设计文件出现的错误负责修改。由于乙方设计错误造成工程质量事故损失,乙方除负责采取补救措施外,应免收装修合同范本简单受损失部分的设计费。

    3.合同生效后,乙方要求终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应双倍返还设计定金。

    4.乙方负责向甲方施工时解释图纸和协助解决技术上的疑难问题。

    四、其它

    1.本合同中所称室内装修设计系解决功能,艺术性的“形”的设计,而不含原有建筑构造的安全鉴定,及其构造变更后的加固和技术措施。若业主需要应另装修合同书行委托设计。

    2.凡本设计在实施前甲方或施工企业均应按规定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并应遵装修合同循相关规范与要求。若有差异均应以规范或审批结论为准,否则乙方不承担责任。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甲方或施工企业在实施前均应与设计师进行图纸交底,凡未会装修合同怎么写审交底而进入装修合同范本简单施工所产生的一切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3.如本设计项目非本公司施工的,由装修合同注意事项别忽视于甲方所请施工公司或施工队不理解图纸而需乙方多次到施工现场的,市区内甲方应支付乙方_____元/次的外出费,市区外甲方应支付乙方_____元/次的外出费,甲方承担交通费及旅差费。

    4装修合同签订需要注意的细节。对甲方提出的有违反设计规范的建意及要求,乙方有权不予采纳,如甲方要求乙方强制采纳设计的,乙方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5.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纠纷,委托方与设计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装修合同模板成的,可诉请_____人民法院解决。

    6.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作为附件,装修合同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履行完后自行终止。

    甲方名称(盖章):_______装修合同模板电子版__电话:___________装修合同________乙方装修合同电子版名称(盖章):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装修合同简单版年_____月_____ 装修合同日_____装修合同怎么写__年_____月_____日

    施工合同范本篇5

    (编号:ZS×××-×××-[20××]- ×××号)

    甲方: (项目部(施工局)全称)

    乙方:(营业执照登记名称,全称)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确保工程优质、按期完工,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就工程施工事项达成一致,且乙方已充分注意、理解本合同各项格式条款的约定,并自愿履行由此产生的全部义务,特订立本合同。

    1、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

    1.2 项目地点:

    2、合同范围

    2.1 主要合同内容

    具体以施工图(含业主同意变更的部分)为准。

    2.2 主要施工工序

    (1)   (2) (3)

    以及为完成本合同工程所做的其它一切准备工作。

    2.3 主要工程量

    2.4 合同工期

    2.4.1 开工日期 年 月 日,完工日期 年 月 日。节点控制工期见下表:

    2.4.2 工期延误

    如果关键线路的节点工期在发生以下情形之一而造成工期延误,经甲方确认后,工期顺延:

    a.重大设计变更;

    b.不可抗力;

    c.由于业主原因要求停工;

    d.甲方书面同意工期顺延的其它情况。

    2.4.3 乙方应在发生工期延误造成窝工事实后7日内就延误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书面报告,甲方就相关事项及时向业主提交报告。如乙方未提交或逾期提交的,则视为乙方放弃顺延工期及赔偿的权利。如乙方虽按约定提交上述书面报告,但遇业主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时,则乙方认可甲方因此采用的不同意或不完全同意的处理意见。

    2.4.4 因乙方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工期不予顺延,且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赶工费用。

    2.4.5 业主及甲方需提前完成工期时,有关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另行约定。

    3、承包方式

    根据本合同的施工内容及主要施工工序,乙方同意按 (单价或总价)方式进行承包。本合同 (单价或总价)在合同执行期间,无论工程量是否变化合同价格均不做调整。

    若在合同签订 个日历天之后,因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法规等导致燃油费(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并且主合同有相关补偿条款时,双方才可以协商调整合同执行期间受影响项目的单价或总价;否则合同价格不做调整。由于非上述原因影响的燃油费(柴油)等其它原材料价格的上涨,合同单价或总价均不得调整。

    4、合同价格

    4.1 合同总价

    合同总价:(人民币)大写 元,小写: (含 %税金),固定总价/暂定总价。

    4.2 合同单价

    合同单价见附件 B 《工程量计价清单》。合同单价包括完成施工项目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包括施工所需各种材料运输及配合人工费用;包括人员和机械的进出场费、安全文明施工费、综合管理费、合理利润、 %税金等所有可能发生一切费用;包括因气候季节以及工序协调等因素导致的施工停滞窝工费等;乙方应充分考虑本工程施工的风险,风险费用已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承担由于任何风险引起的费用。

    4.3 税费的承担

    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均由乙方承担,税金 %;甲方负有代扣代缴的义务,并在乙方每月进度款结算中扣除。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由乙方自行缴纳。

    5、双方权利与义务

    5.1 甲方权利与义务

    5.1.1 甲方负责工程施工期间工程总进度计划安排、组织、协调工作及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环保、文明施工的管理、监督、检查。

    5.1.2 甲方负责提供施工图纸、有关施工文件,并提供施工场所。

    5.1.3 甲方负责组织相关施工图纸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工作。

    5.1.4 甲方负责组织现场调度会,协调现场施工。

    5.1.5 甲方负责与业主、监理工程师、设计单位的各种工作联系(包括协商、签证等)。

    5.1.6 甲方负责向乙方发布书面开工通知,并向乙方下达承包工程总体进度计划、月工程进度计划及周进度计划。

    5.1.7 甲方有派专业技术人员对乙方进行指导和监督的权利。

    5.1.8 就承包工程范围内的有关工作,甲方随时可以向乙方发出指令,乙方应执行甲方根据本合同和甲方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所发出的所有指令。乙方拒不执行指令,甲方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或直接委托其他施工单位完成该指令事项,发生的费用(包括因拒不执行指令给甲方造成的其它损失,含业主的罚款、重新安排队伍施工造成的单价差、赶工费等)由乙方承担,乙方同意从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5.1.9 甲方负责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5.1.10 甲方负责对乙方完成的工程量进行审核、计价结算,并按业主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工程款的支付。

    5.1.11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撤换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管理及施工人员。

    5.1.12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程质量等级、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维护、初验、检查和返工、终验进行检查和监督。

    5.1.13 甲方有权对乙方施工工作面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乙方采取整改措施。

    5.1.14 双方约定甲方的其他权力与义务: 。

    5.2 乙方权利与义务

    5.2.1 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应组织人员接受甲方的技术、质量、安全、环保等交底。

    5.2.2 乙方负责组织人员研究和熟悉施工图纸、按照施工总布置要求、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5.2.3 乙方负责按规定每月 日向甲方提交已完成月工程量统计报表。

    5.2.4 乙方必须按甲方要求的进度计划组织施工,接受甲方对工程进度的检查、监督和管理。工程实际进度不满足计划进度要求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整改措施和方案,经甲方批准后执行;但并不免除因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和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损失责任。

    5.2.5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施工调度及甲方转发的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与承包工程有关的指令。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直接致函业主或监理工程师,不得直接从业主处收取工程款。

    5.2.6 乙方必须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和甲方相关规定及制度,乙方必须严格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保护等管理,并及时提供相关各种见证资料及记录,对所属员工及因其过错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失等负责。

    5.2.7 乙方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持证上岗规定,确保所属人员按规定持证上岗。技术岗位人员、特殊工种工人均应持有通过国家或有关部门统一考试或考核的资格证明。在签订本合同时,应将人员持证情况及有关证件复印件一并报送甲方备案。

    5.2.8 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按照本合同14.1条要求安排人员进场;并向甲方书面报告,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

    5.2.9 为确保合同履行,乙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按照本合同14.2条安排进场设备,并保证进场设备完好率达到 %以上。在设备进场后 日内及退场前 日内,乙方均须将设备情况书面报送甲方,便于甲方组织现场检查验收。

    5.2.10 乙方应按甲方与业主的主合同、国家规定的有关标准、规范及甲方提供的图纸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及安全等满足合同要求;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甲方要求,并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款。

    5.2.11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看护、保卫及未完工程的安全工作,按时向甲方移交工程。保护期内发生损坏的,由乙方自费修复。

    5.2.12 乙方应对在保修期内承包工程出现的缺陷进行保修。如乙方未在甲方通知的时间内进行修理的,甲方则有权另行指定第三方修理,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直接从乙方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由乙方另行支付。

    5.2.13 如承包合同工程跨年度,乙方应在其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应证书年检或到期更换新证书后日内将通过年检或更换的新证书复印件(需加盖乙方单位公章)送交甲方备案。

    5.2.14 乙方确保其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并配合甲方对其施工人员工资发放情况的检查和监督工作。

    5.2.15 乙方负责其施工人员的培训、安全教育、持证上岗、职业病防治、工资发放、各种社会保险、伤亡事故处理、劳动争议等事宜,并负责因其施工人员作业不当给第三人造成的人身、财产损失赔偿。

    5.2.16 乙方必须为其施工及管理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5.2.17 乙方应该及时提供年度及完工清算资料,以备甲方审核。

    5.2.18 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从事其它任何活动。

    5.2.19 业主或监理工程师的指令,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业主或监理工程师明确不予补偿或赔偿的事项,乙方不得向甲方提出补偿或赔偿要求。

    5.2.20 乙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已经充分了解到施工现场条件及自然地理环境的风险,并承担由该风险所带来的损失和责任。

    5.2.21 乙方确认 为本合同工程项目经理。乙方依据本合同发出的请求及通知,必须由分包项目经理或授权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

    5.2.22 乙方的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须常驻工地或委托工地全权代表,全权负责乙方施工进度、质量、技术、安全、结算、民工管理等职责,分包工程项目经理离开工地时,须以书面形式向甲方单位请假,经甲方单位同意后方可离开工地。

    5.2.23 乙方已全面了解并遵守甲方各项管理制度,服从甲方对施工现场管理的各项管理规定及指令。

    5.2.24 乙方不得将本合同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方(包括再次分包、事实上的转包等)。

    5.2.25 乙方须按照合同及甲方的管理要求,及时向甲方提供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报表、施工原始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等相关资料。如不能按时提供资料,甲方有权暂停给乙方的工程款结算和支付。

    5.2.26 双方约定乙方应做的其他工作: 。

    6、施工辅助设施

    6.1 施工供水

    a(甲方供应)甲方设置施工用水的主管路至工作面 米处,由 方装表计量,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乙方负责该点到工作面的支线管路的安装、维护及拆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管路由甲方管理维护。每月甲方按 元/m3的价格和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备水源时,其水池/泵站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及费用。

    6.2 施工供电

    a(甲方供应)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 (电压或容量)的电源端口(盘柜)至 处,由方在端口处装表计量,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乙方负责该点到工作面的支线安装、维护及拆除,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线路由甲方负责管理维护。结算时每月甲方按元/KWh的价格和乙方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备电源(备用电源)时,其发电站(机)到各工作面的整个设施安装、拆除方案要报经甲方批准,并由乙方负责日常维护和承担运行安全责任及费用。

    6.3 施工用风

    a(甲方供应)甲方设置施工用风的主管路端点至距现场作业面 米处,该点以上管路由甲方管理维护,该点以下至工作面的支管路由乙方安装维护并拆除。结算时甲方按元/立方米的价格和乙方实际用量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建自营施工用风系统,其压气站(含移动式)、供水站、池(含移动式)和相应管路设施布置要符合甲方现场总体要求并报甲方批准,同时做好日常维护。

    6.4 现场施工道路

    a(甲方提供)甲方按工程主合同要求(另见图表)向乙方无偿提供如图所示的施工道路,该道路的维护保养由乙方负责,完工退场时乙方将道路及道路设施恢复为起始状交还给甲方。

    b(自建)乙方自建临时施工道路要事前报甲方批准并符合甲方总体现场要求和技术要求,同时应无偿提供给业主、监理、甲方和其他施工方使用。

    6.5 施工住房

    a(甲方供应)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临时房屋 平方米。使用期间,其上述区域内的安全责任、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若有偿使用临时房屋,每月由甲方按元/m2向乙方收取费用。生活用电

    元/KWh,生活用水 元/m3按表计量收费。其以上费用在工程款支付时予以扣除。

    b(自备)乙方自建住房或营地(包括其它临时设施和场地)要符合甲方现场的总体要求并报经甲方批准,该住房或营地的安全责任和文明建设责任由乙方负责并接受甲方监督、检查。

    6.6 其它: 。

    7、材料供应

    7.1本合同工程施工所需的统供材料(见下表),由甲方按约定消耗量向乙方有偿提供,按月进行核销,且超耗部分的材料按核销日市场价(含采保费、运杂费;若采购时价格高于核销日市场价,则按照采购时价格计算)加计 %费用收取材料款。

    7.2上述统供材料,乙方必须提前 天向甲方报送使用计划;使用时由乙方书面授权指定专人出示身份证明到甲方指定的仓库(或地点)进行调拨,发生的转运费用已包含在合同单价中。

    7.3若属构成工程实体的其它主要材料 ,乙方必须委托甲方代为采购。并提前 天向甲方报送使用计划,材料价款为采购价格 加 %采保费、运杂费,在每次工程结算时予以扣除。

    7.4乙方从甲方仓库领用的材料,出库后材料管理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领用及采购材料的堆放和管理要符合甲方总体规划的要求,并且按甲方标准化要求设置标识。

    7.5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目所需的特殊材料: ,由甲方统一管理,并服从甲方有关特殊材料的管理制度。

    7.6周转性材料的管理

    乙方自备周转性材料必须在甲方物资部门进行备案,退场时由甲方物资部门对其周转性材料进行核实,办理周转性材料退场的相关手续。

    乙方使用甲方周转性材料另行签订租赁协议。

    7.7乙方领用的材料仅限在本合同工程中使用,不得改变其材料的用途。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7.8其他: 。

    8、施工设备

    8.1本合同工程施工时由乙方自备的设备 ,并按甲乙双方约定按时进场(按照本合同第 5.2.9 条及第14.2条要求)。乙方施工设备进场后,应通知甲方现场书面认定并备案。乙方施工设备未经甲方批准不得擅自离开现场,否则应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8.2乙方设备停放与管理要服从甲方现场总体要求,不得随意进出特定区域和乱停乱放。

    8.3乙方使用甲方设备,必须书面申请,由甲方统一安排,并签订租赁合同,双方按租赁合同进行管理和结算,乙方应每月向甲方上报运行记录。零星使用甲方设备由甲乙双方协商确认计量方式及台时费标准,费用在工程款结算时扣除。

    8.4对于甲方零星使用乙方机械设备,由甲方 部门签证及 审查后按第8.3条同等原则结算。

    8.5乙方每月应将自有主要设备的完好、使用、维修等情况上报甲方 部门,供甲方对施工资源与生产进度进行及时分析和掌握。

    8.6乙方施工设备应安全装置齐全、性能可靠,其施工设备的安全责任由乙方负责。使用甲方施工设备造成损坏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

    8.7其它: 。

    9、质量要求

    9.1 质量目标与要求

    本工程质量标准按 执行,工程质量全面达到设计要求和标准。其中:单元验收合格率 %(优良率达 %)以上,工程综合验收质量评定达 标准。

    (依据主合同条款补充具体工序的标准、要求)

    9.2 质量检查与验收

    9.2.1 乙方应确保承包工程的质量达到约定标准,并就承包工程向甲方承担主合同相应项目约定的甲方应承担的义务。

    9.2.2 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测量由   方负责(包括按规定填报资料),费用由  方承担(视工程项目具体情况约定)。

    9.2.3 本合同工程所约定的工程范围内施工检验、试验由   方负责,费用由  方承担。

    9.2.4 乙方须允许并配合甲方或监理工程师进入乙方施工场地检查工程质量。工程具备覆盖、隐蔽条件或达到合同约定的中间验收要求时,乙方必须在自检合格以后,及时申请甲方验收。乙方的施工必须经过甲方质检人员及监理工程师的检查、验收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并签字盖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甲方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乙方按合同规定应承担的责任。

    9.2.5 工程经甲方验收后,仍需业主、国家或地方质检部门验收合格后方视为正式验收。

    9.2.6 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合格,乙方应无条件进行返工或修理,使工程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乙方承担所有费用,并赔偿甲方损失,且工期不予顺延。如乙方在甲方指定的时间内未进行整改,则甲方有权指定第三方整改,并有权将发生的全部费用直接从乙方结算款项内扣除。

    9.2.7 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对本工程质量管理的规章制度。

    9.2.8 本合同提前解除的,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工程质量责任。

    9.2.9 其它: 。

    10、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

    10.1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遵守甲方的安全规章制度和现场防护要求,确保施工安全。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见附件 C ,并应向甲方缴纳安全保证金。乙方发生安全事故及重大环境事故,该保证金不退还。

    10.2乙方负责管理本合同工程的施工作业安全以及消防、防汛和抗灾等工作。乙方必须配备合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名、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名,加强施工作业的安全管理。

    10.3乙方必须对所属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并随时接受甲方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由于乙方违章作业或安全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10.4甲方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乙方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及安全生产作出指导,并对其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以及按甲方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10.5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指挥。若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0.6乙方在施工现场内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保护用品,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10.7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时,乙方应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时抢救伤员,并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减少损失,同时须立即报告甲方。

    10.8乙方必须为其施工人员办理意外伤害(或雇主责任)保险,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须将保单复印件在签订合同后 天内报送甲方备案。超过 天未办理保险的,由甲方代为购买,费用在工程款支付时扣除。

    10.9乙方应教育其施工及管理人员遵纪守法,服从工地各种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工地的社会治安,协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做好施工工地和生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0.10乙方必须遵守甲方有关文明施工的管理制度。乙方应保持自己生活区及施工区内的环境卫生,并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本合同工程完工退场时,要清理施工场地和生活住地的垃圾,保障环境卫生干净、整洁。

    10.11非甲方原因,乙方遭受到财产和人员(包括乙方雇员、乙方施工范围内其他人员)生命、健康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因此给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交纳的安全保证金不予退回。由第三者造成乙方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第三者负责,由不可抗力造成乙方的生命财产损失的由乙方从保险公司的赔偿中补偿,甲方给予协助,不能补偿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10.12其它要求: 。

    11. 职业健康与环境保护

    11.1 职业健康

    11.1.1 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须与甲方签订《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见附件

    D ,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1.1.2 乙方应为自己雇用人员配置劳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防尘面罩、雨衣、雨鞋等劳动防护用品。其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

    11.1.3 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防护标准和防止污染环境的要求组织施工,按国家有关规定保障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并承担由于自身有关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

    11.1.4 其他要求: 。

    11.2 环境保护

    11.2.1 在施工场地涉及危险区域或有害因素等环境问题需要安全防护、环境保护措施实施时,乙方应提出安全、环境防护措施方案,经甲方批准后实施,发生的相应费用由乙方承担。

    11.2.2 乙方对固体废弃物进行控制,工业垃圾按照指定要求进行堆放弃渣,生产生活产生的废弃物分类收集,统一处理,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危险废弃物/不可回收的废物/可回收废物分类收集、按规定统一处理。

    11.2.3 乙方对危险化学品、放射源实行有效管理、专人负责,放射源实行有效存放,专人负责,有效控制。

    11.2.4 乙方对生产生活废水做到规划管理,污水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和满足当地环保部门的要求,不污染河域环境,生产生活废水必须经沉淀池、化粪池、隔油池处理。

    11.2.5 乙方在工程项目设计要求范围内进行施工,不发生施工设计规划以外的破坏环境保护性质的施工行为。

    11.2.6 乙方对工作生活场所大气污染环境因素(源)进行控制管理,大气污染物排放符合国家排放标准。

    11.2.7 乙方生产、施工场界噪声控制指标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标准。

    11.2.8 乙方应加强节能降耗,控制高能耗设备和超产品能耗设计性能设备的使用。

    11.2.9 乙方负责教育本单位现场工作人员,不断提高环境意识。

    11.2.10 乙方应确保本单位在施工活动中遵守国家、地方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和法规。

    11.2.11 乙方应遵守甲方环境管理规定,适时接受并配合甲方对环境管理工作实施的监督检查活动。

    11.2.12 其他要求: 。

    11.3 责任划分

    乙方如发生职业健康安全、环境污染等事故时,应立即通知甲方,同时接受甲方、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处理。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承担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对此作出的责任追究及处罚。

    12、技术条款

    对于非临时工程以甲方与业主主合同有关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对本合同同样有效;对于临时工程以甲方对本合同项目的技术要求为准。详见附件 E 。

    13、乙方人员工资保障措施

    13.1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发放形式

    a.为确保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乙方委托甲方代发其施工人员工资。每月由乙方制作“员工工资发放表”,列明工资月份、姓名、工资数额,并经乙方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交甲方。代发金额视为乙方收到工程款数额。

    b.为确保乙方施工人员工资及时发放,甲方对其施工人员的工资发放进行监管。每次结算时,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上月“员工工资发放表”,列明工资月份、姓名、工资数额,并经乙方负责人、员工本人签字确认后交甲方。不提交“员工工资发放表”或提交表格不合格、不真实的,甲方有权暂时拒绝支付工程款。

    13.2 工资保证金

    乙方同意:由甲方在每月结算中按当月工程款的 %扣留其员工工资保证金,如合同执行中发生拖欠员工工资需由甲方代为支付时,甲方有权从工资保证金中代付;如乙方未拖欠员工工资,提取的保证金分别于每年7月和次年1月返还累计扣留额的 %,剩余部分待工程完工验收且无拖欠员工工资情况时全部返还(不计利息)。

    14、资源配置

    乙方投入的人员及机械设备必须满足工程项目实施的要求,并为其承诺投入的人员、设备负责。当乙方资源配置影响承包项目实施时,甲方有权要求增加人员及设备等资源的配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14.1 人力资源投入

    14.2 机械设备资源投入

    15、施工协作

    15.1乙方应配合甲方对其工作进行初步验收,以及甲方按业主、监理要求的涉及乙方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乙方配合时,乙方应按甲方的指令予以配合。

    15.2乙方按约定完成施工作业,必须由甲方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工作或确保乙方获得第三方的配合。

    15.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现场有关的管理制度。

    15.4其他要求: 。

    16、计量原则及工程量确认

    16.1 计量原则

    16.1.1 甲方按施工设计图纸及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和标准为依据,对乙方已完成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进行验收、计量。隐蔽工程部分,乙方须通知甲方进行现场验收,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办理现场签证方可计量。

    16.1.2 乙方按照设计图纸实际完成的、符合合同质量要求的、经甲方确认的工程量才能作为结算的依据。对乙方超出设计图纸范围或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不予计量,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免除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的责任(含业主、监理的罚款等)。对于规范允许的超挖超填工程量已计入单价中。

    16.1.3 甲方与业主主合同的结算签证,均不作为甲乙双方之间结算的依据。

    16.1.4  (根据本合同的专业性质逐条列明清单项目的计量原则)

    16.2 工程量确认

    16.2.1 甲方在计量或由监理工程师计量前应书面通知乙方,乙方为计量提供便利条件并派人参加。若乙方收到通知后不参加计量,则计量结果有效。

    16.2.2 乙方的结算工程量以甲方确定为准。乙方按照5.2.3条上报已完工程量报表,经甲方部门校核,经 部门审核,经

    批准方作为结算依据。

    17、结算与支付

    17.1 结算方式

    本合同执行按 (按月结算或按工程进度分阶段结算)结算。

    (本合同不设预付款。)

    17.2 支付方式

    17.2.1 本合同所有结算均采用银行转账支付,乙方必须在 (地点)

    银行开设结算专门账户,在合同执行期间甲方不提供现金。

    17.2.2 工程结算时段为每月 日至 日,过期不予办理,乙方凭甲方确认的工程量、验收报告及库房领用材料结算单统一结算,从每月结算款扣除 %为质保金、 %为履约保证金、 %为安全生产保证金、 %为乙方雇佣人员工资保证金。

    17.2.3 甲方有义务代扣代缴乙方承担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附加费等税金 %,并在乙方每月进度款结算中扣除。其他税费已包含在合同书价款、单价中,由乙方自行缴纳。

    17.2.4 原则上工程款支付与业主给甲方结算同步同比例支付,工程余款根据业主给甲方实际支付一次或分期支付(不计息)。

    17.2.5 若本合同工期超过12个月,则在每年1月份须对前一年的完工项目进行清算。乙方能够按合同履行义务,在年度清算时,返还已扣留履约保证金的 (不超过25%)。

    17.2.6 乙方雇佣人员工资保证金返还按照本合同13.2条执行。

    17.2.7 在本合同项目施工结束后,乙方按期足额发放了本单位工人的工资、并清理完自己的债务后,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剩余履约保证金。

    17.2.8 施工期未发生任何安全事故,在完工验收后,甲方在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安全生产保证金。若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安全生产保证金按照安全生产责任书规定进行部分返还或罚没处理。

    17.2.9 在本工程保质期届满后 个工作日内一次付清不计息的质保金。

    18、变更

    18.1施工中如需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提前 天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乙方按照甲方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

    18.2在紧急(防洪、抢险、救灾等)情况下,乙方应立即执行甲方的变更指令。

    18.3施工中乙方不得擅自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否则,由此发生的费用和导致甲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8.4 变更处置原则

    a若变更引起工期变化时,则按以下原则调整工期:

    若变更需要延长工期时,应按第 2.4.2 、2.4.3款的规定办理;

    若变更使合同工作量减少,甲方认为应予提前变更项目的工期时,由双方协商确定,但确定的完工日期不得晚于业主对该项工作批复的完工日期。

    b 若变更需要调整合同价格时,则由双方协商确定新的单价或合价,并签订补充协议。

    19、竣工验收与完工结算

    19.1 竣工验收

    19.1.1 乙方施工完毕,应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由甲方在 日内组织验收。若由于业主、监理原因不能及时验收,乙方应予充分理解,不能以此要求增加任何费用,但甲方应该积极协调,尽快组织验收。

    19.1.2 如乙方所完成工程质量,经验收不符合本合同约定,乙方应负责无偿返工或修复。乙方如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返工或修复时,由甲方组织人员返工或修复,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在质量保修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处理,直至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否则,由甲方组织人员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19.1.3 乙方应注意成品的防护工作,不以中间交工验收免除乙方成品的保护责任。

    19.1.4 其他要求: 。

    19.2 完工结算

    19.2.1 完工结算时,乙方须递交证明不拖欠雇佣人员工资的文件、已完成与工程有关债务的清算文件、与项目部各部门手续清理文件、质量证明文件、完工工程量统计表、完工结算统计表等其他甲方认为应该递交的相关文件。

    19.2.2 甲方收到乙方递交的相关文件,在 工作日内审查完毕,无误后再进行完工结算,乙方递交的工程量统计表经乙方签字、甲方审核后生效,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19.2.3 经完工验收合格后, 天内双方完成完工结算。

    20、质保期

    本合同质保期为 年,时间从完工验收之日算起。

    21、担保及保险

    21.1乙方必须按照本合同 5.2.16 条及10.8条的要求为其进场人员办理保险。

    21.2乙方应保障甲方免于承受在本项目实施全过程中引起的下列损失、索赔及与此有关的索赔、诉讼、损害赔偿:

    a.人员的伤亡;

    b.承包工程以外的任何财产的损失或损害。

    21.3 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发生以下各种风险造成的损失和损坏,均应由乙方承担风险责任。

    a.由于乙方对工程(包括材料和工程设备)照管不周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b.由于乙方的施工组织措施失误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c.由于乙方其他原因造成的损失和损坏。

    22、暂停施工与补偿

    由于施工工序、施工工艺及进度安排的暂停施工引起的误工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甲方不再另外承担暂停施工的施工人员、设备停工补偿。

    发生暂停施工事件时,乙方应服从甲方安排,将暂停施工发生的人员、设备尽可能协调分流到其它施工工作面施工,减少因暂停施工发生的施工人员、设备的窝工。

    本工程对业主原因、甲方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均不予补偿。

    23、违约责任

    23.1 甲方违约责任

    23.1.1 若由于甲方原因,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期限付款,承担延期付款部分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若由于业主原因造成甲方不能按期支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予充分理解。

    23.1.2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承担乙方直接经济损失的赔偿责任。

    23.1.3 双方约定的甲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

    23.2 乙方违约责任

    23.2.1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竣工或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或发生合同列举的健康、环境、安全等事故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责任的,每发生一起承担违约金元至 元。

    23.2.2 乙方不得转包本合同范围内工程或施工工序。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乙方履约保证金,同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 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23.2.3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解除合同,但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元及甲方由此发生的全部损失。甲方根据乙方履行情况推断出乙方无力继续履行本合同的,经甲方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后天内仍未提供确保合同履行的措施、方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还应承担违约金 元及由此造成甲方的全部损失。

    23.2.4 由于乙方原因造成工期逾期的,乙方应按逾期天数以 元/天向甲方计付违约金,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

    23.2.5 乙方在施工中发生并被甲方认为有重大偷工减料行为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元,并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的,乙方应承担返修及赔偿损失责任;当乙方质保金不足以充抵的,以履约保证金充抵。造成工期逾期的,按23.2.4条执行。

    23.2.6 如发生乙方拖欠雇员工资,乙方同意甲方从其工资保证金或工程款中扣除直接支付给乙方雇员,同时乙方应承担违约金 元。

    23.2.7 如乙方煽动所使用的农民工闹事或因乙方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聚众闹事时,均属乙方违约,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乙方承担由此增加费用和工期延误责任,乙方履约保证金和工资保证金不予退还。

    23.2.8 双方约定的乙方的其他违约责任: 。

    23.3违约金总额限制

    本合同执行期间对乙方有关的违约金总额不得大于合同额(完工结算总额)的 %。

    24、不可抗力及免责条款

    24.1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由于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等其他不可预见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直接影响本合同履行的外部力量。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采取措施。不可抗力结束后天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损失情况和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4.2免责条款

    若业主未能按时支付甲方工程款,乙方应充分理解,不能因业主原因造成甲方未能按期支付而视甲方违约。

    25、争议与仲裁

    25.1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果时:□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向甲方法人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5.2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不得影响与争议无关或不受影响义务的履行,但经甲方同意的不在此限。若乙方因争议暂停施工,且经调查后被认定为理由不充分的,乙方不得就暂停履行部分要求延长履约期限或免除合同责任,并应承担因此造成甲方的损失。

    26、合同解除与终止

    26.1合同解除

    26.1.1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时,应提前 日通知违约方。

    26.1.2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期间,甲方与业主的合同终止,则甲方与乙方合同自然终止。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 天内办理退场,甲方根据业主赔付情况支付乙方已完工程未支付的工程款。

    26.1.3因不可抗力或因业主原因造成工程停建、缓建,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可以解除合同。

    26.1.4发生本合同其他条款约定解除合同的情况时,可以解除合同。

    26.1.5合同解除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现场。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条款的效力。

    26.2 合同终止

    自合同双方当事人履行完毕合同全部义务,包括乙方向甲方交付符合约定的竣工工程,甲方支付完毕竣工结算价款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7、特别约定

    27.1甲乙双方的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各自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负责履行本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其他人员未经书面授权签字无效。

    27.2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应负责缴纳地方政府规定征收的税费(如地方税、暂住费等)。

    27.3因甲方企业文化建设需要,乙方人员、设备使用甲方标志时,不代表设备为甲方所有,也不代表乙方人员与甲方有任何劳动关系。

    27.4乙方应按甲方的质量、环境、健康要求和认证体系运行,执行甲方相关的体系文件和管理办法,并签订《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

    27.5甲乙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系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双方须按其规定执行。

    27.6甲乙双方应签订《保廉合同》,双方应共同遵守其规定。

    27.7本合同履约中甲乙双方往来的通知、指示、要求、确认、决定等均应以书面函件为准;紧急情况下可以先口头通知,后补充书面材料;并应送达约定地点和办理签收手续。

    27.8本合同中的:

    主合同为: ;

    业主指: ;

    监理指: ;

    设计指: 。

    28、其他

    本合同一式 份,其中正本2份、副本 份,正本甲乙双方各1份,副本甲方 份、乙方 份。

    本合同签订地为甲方法人住所地:省 市 区(县)

    合同附件

    A法人授权书

    B工程量计价清单

    C技术条款

    D安全生产责任书

    E职业健康安全责任书

    F保廉合同

    G双方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材料

    甲方:( 项目部全称) 乙方:(营业执照标注的单位名称)

    (公章) (公章)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施工合同范本篇6

    补 充 协 议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_

    发 包 人:_

    承 包 人:_

    签订日期: XX年XX 月XX 日

    补 充 协 议

    发包人 :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自愿、公平、友好协商,双方就 年 月 日签订的就 工程合同(以下简称为原合同)作如下补充协议:

    一、 写明具体补充的内容。

    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

    三、此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本协议生效后,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除本协议中明确所作修改的条款之外,原合同的其余部分应完全继续有效。

    甲方:

    乙方:

    (盖章)

    (盖章)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XX年XX 月XX 日

    XX年XX 月XX 日

    施工合同范本篇7

    发包人(全称):(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全称):(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黄金堡学府花园D栋 工程地点: 重庆市渝北区龙溪镇

    工程内容:建筑面积31200M2、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结构、地上二十九层,地下一层,全高99.6米。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土建及安装工程(发电机组、塑钢门窗、消防系统 除外)和环境工程。

    三、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20xx年2月5日。 竣工日期:20xx年8月6日。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548天。

    四、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优良。

    五、合同价款

    金额(大写):暂估贰仟叁佰陆拾万元(人民币) ¥:2360万元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 本合同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

    3、 投标书及其附件

    4、 本合同专用条款

    5、 本合同通用条款

    6、 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7、 图纸

    8、 工程量清单

    9、 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有关工程的洽商、变更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七、本协议书中有关词语含义与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中分别赋予它们的定义相同。

    八、承包人向发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九、发包人向承包人承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他应当支付的款项。

    十、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20xx年 月 日 合同订立地点:重庆市

    本合同双方约定 双方签字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施工合同范本篇8

    第一章 词语涵义及合同文件第一条词语涵义《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文本,由《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以下简 称《合同条件》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条款》(以下简称《协议条款》) 组成,其用词用语除《协议条款》另有约定外,应具有本条所赋予的涵义:

    1、发包方(简称甲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工程发包主体资格和支付 工程价款能力的当事人。

    2、甲方驻工地代表(简称甲方代表:甲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3、承包方(简称乙方):《协议条款》约定的、具有《电力施工企业资质管 理办法》规定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并被发包方接受的当事人。

    4、乙方驻工地代表(简称乙方代表):乙方在《协议条款》中指定的代表人。

    5、社会监理:受甲方委托、具备《电力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 定资格的工程监理单位或人员对工程进行的监理。

    6、总监理工程师:工程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总负责人。

    7、设计单位:甲方委托的具备《电力工程勘察设计单位资质管理办法》规定 的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

    8、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如上部 门授权的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9、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电力工业部、电业管理局、省(直辖市、自治区)电 力局或其根据《电力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暂行规定》设置的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 督机构。

    10、工程:《协议条款》约定具体内容的电力建设永久工程。

    11、合同价款:以现行的定额、材料预算价和相应的取费标准为指导价格, 通过招标投标或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用以支付乙方履约完成工程施工内容的"价款总 额。

    12、经济支出:在施工中发生,经甲方确认后以增加预算形式支付的合同价 款。

    13、费用:甲方在合同价款之外直接支付的开支或乙方应负担的开支。

    14、工期:甲乙双方参照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工期定额等规定,在《协议条款》 中约定的合同工期。

    15、开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开工日期。

    16、竣工日期:《协议条款》约定的工程竣工日期。

    17、图纸:由甲方提供或乙方提供经甲方代表批准,乙方用以施工的所有图 纸(包括配套说明和有关资料)。

    18、施工现场:经甲方同意、“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确定的用 以施工的场地。

    19、书面形式:根据合同发生的手写、打字、复印、印刷的各种通知、任命、 委托、证书、签证、备忘录、会议纪要、函件及经过确认的电报、电传等。

    20、不可抗力:因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它非甲乙方责任造成 的爆炸、火灾,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等级以上风、雨、震等对工程及履约造成损 害的自然灾害。

    21、赔偿金:责任方弥补对方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的费用,包括停工、窝工、 返工、人员和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配件积压、倒运的人工费、机械费、管理 费等实际费用,以及从这些费用应付之日起所应计取的利息等可得利益的损失。

    22、质量缺陷:工程不符合国家或行业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及合 同对质量的要求。

    23、协议条款:结合具体工程,甲乙双方协商后依法签订的书面协议。

    第二条 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1.合同文件应能互解释,互为说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其组成和解释顺序 如下:

    (1)《协议条款》;

    (2)《合同条件》;

    (3)洽商、变更等明确双方合同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等文书;

    (4)招标承包工程的中标通知书、投标书和招标文件;

    (5)工程量清单或确定工程造价的工程预算书和图纸;

    (6)标准、规范和其它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7)构成合同一部分的其它文件。

    2、当合同文件出现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 双方协商解决(实行社会监理的,可先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解释);双方意见仍不 一致的,按第三十条约定的办法解决。

    第三条 合同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标准和适用法律1.合同文件使用汉语普通话书写,双方可根据需要商定使用少数民族语言译 本,对合同文件的解释、说明则使用汉语普通话。

    2、适用合同文件的法律是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电力工业部规章和约定的 其它行业规章、工程所在地地方法规。

    3、施工应当使用国家标准、规范和电力行业标准、规范。国家、电力行业没 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可约定使用其它行业的或工程所在地地方的标准、规范。 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份数向乙方提供约定的标准、规范。

    4、国内没有相应的标准、规范时,乙方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 出施工工艺,经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要求使用国外标准、规范,应报请电力 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并负责按约定提供中文译本。

    5、规定、翻译和制定标准、规范及提出施工工艺的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 图纸1.甲方在开工日期之前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日期和份数(包括竣工图和现 场存放的份数),向乙方提供完整的施工图纸,并保证图纸准确且具有满足施工要 求的设计深度,乙方按《协议条款》要求做好图纸保密工作。

    2、甲方不能按第四条第一款约定提供全套图纸,将不能提供的图纸名称、提 供期限列入本条款,并保证满足实施“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的需要。

    3、甲方对图纸有特殊保密要求的,乙方采取相应的措施保密,由甲方承担费 用。

    4、乙方要求增加图纸份数,甲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予以复制、交 付,费用由乙方承担。

    5、乙方未如约收到甲方提供的图纸,应在5天内将所需图纸或指示的内容、 理由、时间及迟误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通知后2天内未答复, 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处理。

    6、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不完整、不准确或设计深度不能满足施工要求。 应及时通知甲方代表,酌情按第四条第五款或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约定处理。乙方对 于甲方提供的图纸有如上缺陷未发现,甲方仍应按第七条第二款或第二十五条第四 款约定承担责任,并给付因此造成的修补、拆除、改建、重建等费用。

    第二章 双方一般责任第五条 甲方代表1.甲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 约定的职责:

    (1)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其部分权利和职责,并可在任何 时候撤回这种委派。委派和撤回均应提前3天通知乙方。

    (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意见、批准、答复等均由其本人签字后,以书 面形式交给乙方代表,乙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确有必要时, 甲方代表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24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对甲方代表的指 令应予执行。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予书面确认,乙方应于甲方代表发出口头指令后 48小时内提出书面确认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确认要求后2天内不予答复, 即视为其确认乙方要求。乙方认为甲方代表指令不合理,应在收到指令后24小时 内提出书面申告,甲方代表在乙方申告后24小时内作出修改指令或继续执行原指 令的决定,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紧急情况下,甲方代表要求乙方立即执行的指令 或乙方虽有异议,但甲方代表决定仍继续执行的指令,乙方应予执行。因指令错误 所发生的费用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

    (3)甲方代表按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提供所需指令、要求、同意、通知、批 复等,并如约履行其它约定的义务,否则乙方在约定时间后24小时内将具体要求、 需要的理由和迟误的后果通知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乙方通知后48小时内仍未 予以答复,即视为其确认、同意、批准,应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顺延因此 延误的工期,赔偿因此造成的乙方损失。

    2、实行社会监理的工程,甲方应将总监理工程师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的范围 通知乙方。总监理工程师按约定在委托授权范围内执行职务。

    3、甲方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易人,甲方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 前任应负的责任(合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六条 乙方代表1.乙方任命驻施工现场的代表按照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 约定的职责:

    (1)乙方的要求、申请和通知等,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交甲方代 表,甲方代表在回执上签署姓名和收到时间后生效。

    (2)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依据合 同发出指令和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 保证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 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支出,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 方,由乙方承担费用。

    2、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合 同文件约定的义务及其职权内的承诺)。

    第七条 甲方工作1.甲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时间、要 求,完成以下工作:

    (1)办理土地征用、租用、青苗和树木赔偿、房屋拆迁及清除地面、架空和 地下障碍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 留问题。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现场外部接到《协议条款》约定地 点,并保证施工期间的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协议条款》约定的施工现 场内的主要交通干道予以保养,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保证数据真实准 确。

    (5)办理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占道及运输、铁路专用线的 申报批准等手续,与有关方面缔结工程交跨铁路、公路通讯线路需要的协议。

    (6)将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乙方,并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乙方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向乙方进行设计交底,对于需要审 定施工图预算的应及时予以审定。

    (8)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并承担 有关费用。

    (9)按照合同及“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时间为承包安装工程的乙方提 供施工现场,保证现场及建筑物、构筑物、结构、基础等符合安装施工的要求。

    (10)协调施工现场上的各施工企业相互交叉作业关系,及时处理有关问题。

    2、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以上义务,则承担由此导致的费用支出,赔偿因此 造成的乙方损失,延误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3、甲方将上述某项工作委托乙方完成,应承担所发生的经济支出并给付乙方 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乙方工作1.乙方按照《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和《协议条款》约定的范围、时 间、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在其设计资格证书允许的范围内,按甲方代表的要求完成施工图设计、 与工程配套的设计或施工需要的细部设计,经甲方代表批准后使用。

    (2)按约定向甲方代表提供年、季、月工程进度计划和工程用款计划及有关 统计报表。

    (3)按工程需要设置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及警卫,并做好安全、防护设施 的维修。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工程、财产和人身伤害,由乙方承担责任。

    (4)按《协议条款》约定的数量和要求,向甲方代表提供在施工现场办公和 生活的房屋及设施,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5)采取有效措施实施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交通和环境保护的管 理规定。因技术、经济条件限制,对环境的污染不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的,应由甲 方会同乙方事先报请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以上费用由甲方承担,因乙方责任造 成的罚款除外。

    (6)已竣工工程在交付甲方之前,乙方可受甲方委托代保管。由乙方按《协 议条款》约定负责保护工作,保护不善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要求乙方采 取特殊措施保护的单位工程的部位和相应的经济支出,在《协议条款》中约定。甲 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后发生损坏或其它问题,由甲方承担责任。

    (7)按合同的要求做好施工现场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的保护工作。

    (8)保证施工现场清洁。交工前清理现场达到合同文件的要求,承担因违反 有关规定造成的损失和罚款,合同签订后颁发的规定和非乙方原因造成的损失和罚 款除外。

    2、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履行上述义务。承担由此造成的费用支出,赔偿甲方因 此遭受的经济损失。

    第三章 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第九条 进度计划1.甲方在缔结合同后3天内向乙方提供初步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组织 设计大纲及“供应材料、设计计划”、“提供土建工程计划”等资料,乙方据以按 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和《协议条款》的约定编制“施工组织设计” (或施工方案)、“施工综合进度计划”,在开工前如约提交甲方代表。甲方未 如约提供其应提供的资料,按第七条二款的约定处理。乙方未如约提交“施工组织 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按第八条第二款处理。

    2、甲方代表对于乙方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施工综合 进度计划”同意与否,应在《协议条款》约定的期限内予以答复,逾期未复,可视 为已经同意。经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为合同文件, 应共同遵循。

    3、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接受甲方代表的检查、监督。工程实际进展与之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代表的要 求提出改进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重大的施工技术措施,乙方应报请甲 方代表审核批准后实施,由甲方承担特殊施工技术措施费。

    第十条 延期开工1.乙方应按《协议条款》约定和“施工综合进度计划”确定的开工日期、开 工条件开始施工,因故不能如期开工的,应在约定的开工日期5天之前,向甲方代 表提出延期开工的理由和要求。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延期开工要求后3天内作出答 复,逾期未答复则视为已同意乙方的延期开工要求。

    2、乙方延期开工未按第十条第一款约定征得甲方代表同意,竣工日期不予顺 延。

    3、乙方由于甲方原因要求延期开工获得甲方代表的同意,或甲方征得乙方同 意将开工日期推迟,由甲方承担乙方因此付出的费用和损失,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一条 暂停施工1.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暂停施工,提出暂停要求后24小时内 应对此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代表的暂停要求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成工程, 实施甲方代表的处理意见后向其提出复工要求,经批准后继续施工。

    2、甲方代表未在约定时间内提出处理意见,或在乙方提出复工要求后24小 时内未予答复,乙方可自行复工。乙方施工因此无法进行的,按第七条第二款约定 处理。

    3、暂停施工出于非乙方原因,由甲方承担经济支出,相应顺延工期;停工责 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 工期延误1.对以下情况造成竣工日期推迟的延误,经甲方代表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

    (3)合同中约定的或甲方代表同意给予顺延工期的其它情况。

    2、乙方在以上情况发生后5天内,就延误的内容和因此发生的费用向甲方代 表提出报告,甲方代表在乙方提出报告3天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予 答复,即视为甲方代表对此报告予以批准。

    第十三条 工期提前1.施工中需要提前竣工,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提前竣工协议”,合同竣工 日期何以提前。“提前竣工协议”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提前的时间;

    (2)乙方采取的赶工措施;

    (3)甲方为赶工提供的条件;

    (4)赶工措施的经济支出和承担;

    (5)提前竣工收益的分享。

    2、乙方按“提前竣工协议”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 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施工进度修订计划后5天内给予批复,逾期未批复则视为其已 批准。

    第四章 质量与验收第十四条 检查和返工1.乙方按相应的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约定采用的标准、设计的要 求和甲方代表依据合同发出指令施工,随时接受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员的检查检验, 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代表及其委派人的要求进行返工、修改,承 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因甲方不正确纠正或其它非乙方原因引起返 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2、以上检查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原因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

    3、以上检查检验应执行电力建设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等规定,在不 影响正常施工的前提下进行,如影响正常施工,除非经检查检验为质量不合格,因 此发生的费用则由甲方承担,相应顺延工期。

    第十五条 质量等级评定1.工程质量应达到约定的工程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规定的合格条件。甲 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质量达到优良标准,应支付由此增加的经济支出,对工期有 影响的应给予相应顺延。

    2、工程达不到约定质量条件的部分,甲方代表一经发现,可要求乙方返工, 乙方应按甲方代表要求的时间返工,直到符合约定条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约定条 件,由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不能达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 违约责任。

    3、由于设计或材料、构件、配件、设备等非乙方原因使工程未达到约定质量 条件,乙方予以返工,修改的经济支出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乙方无力予以 修改的,经甲方代表认可,该部分可不在评定质量等级之列。

    4、双方对工程质量有争议,可按第三十条约定处理。

    第十六条 隐蔽工程和中间验收1.需要进行中间验收的工程或部位,在《协议条款》中约定其名称、验收时 间、要求及甲方应提供的便利条件。

    2、工程具备覆盖、掩盖条件或达到约定的中间验收部位,乙方自检合格后在 隐蔽或中间验收48小时前通知甲方代表验收,并准备验收记录。通知包括乙方自 检记录、隐蔽和中间验收的内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合格,甲方代表在验收记 录上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验收不合格,乙方在限定时间内修改后重 新验收。

    3、工程质量符合规范要求,验收24小时后,甲方代表不在验收记录上签字, 可视为甲方代表已经批准,乙方可进行隐蔽或继续施工。

    第十七条 分部试运1.工程具备分部试运条件,应接电力建设工程启动及竣工验收规程等规定进 行分部试运。除约定由设备制造、供货单位自行调试的以外,分部试运由乙方负责, 编制分部试运方案和措施,提交甲方代表批准后执行。甲方代表在乙方提交方案 后7日内予以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逾期未批复即视为经甲方代表批准。

    2、乙方在分部试运的48小时之前通知甲方代表参加,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 加部分试运可书面委托他人全权代表,非发生第三十七条约定的情况不得推迟。

    3、分部试运的调整试验记录,由乙方及调试单位作出,甲方代表在记录上签 字,作为质量验收和整套启动的依据。

    4、由于乙方原因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甲方代表在试运后24小时内提出修 改意见,由乙方按其意见修改后重新试运。

    5、甲方代表未参加分部试运且未委托他人代理,或参加试运未在约定时间内 提出修改意见、试运合格不签字验收,试运结束24小时后试运记录自行生效,甲 方应予承认,乙方可继续施工并可据以办理有关手续。

    6、经分部试运合格的设备和系统,由于生产或试运需要继续运转,可交由甲 方负责保管和运行维护。

    7、分部试运费用除已包括在合同价款之内或《协议条款》另有约定的,均由 甲方承担。

    8、由于设计、设备制造、操作不当等非乙方原因造成试运达不到验收要求, 由乙方或由乙方配合责任方拆除、修理、重新安装,所发生的费用及重新购置材料、 设备价款和运费等,均由甲方给会后与责任方结算,延误的工期予以相应顺延。

    第十八条 验收和重新检验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应如约予以验收, 由乙方在验收48小时前提交“验收通知”,通知甲方代表参加验收,通知包括 验收的内容、时间、地点,附上乙方自检记录。

    2、甲方代表不能按时参加验收可书面委托他人代理,或在验收24小时前向 乙方提出延期要求,延期不得超过两天。否则,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甲方应承认 其验收记录有效。

    3、无论甲方代表是否参加验收,当其提出对已经隐蔽工程重新检验的要求时, 乙方应按要求进行剥露,并在检验后重新进行覆盖或修复。检验合格,甲方承担 由此发生的经济支出,赔偿乙方损失并相应顺延工期。检验不合格,乙方承担发生 的费用,工期也予顺延。

    第五章 合同价款与支付第十九条 合同价款及调整1.甲乙双方在签订《协议条款》时交换各自开户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保证 依法履约付款,待保修期满后退还。

    2、合同价款在《协议条款》中予以约定,按《建设工程价款结算办法》和《 关于基本建设工程实行竣工结算的具体规定》结算付款,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作调整。

    施工合同范本篇9

    甲方:

    乙方:

    应甲方要求,在原甲方与乙方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签订《临沂市罗庄区高新区创新大厦内外广告牌设计、制作及安装合同》的基础上,现根据甲方要求,作相应增项。根据原施工合同精神,经双方协商,作如下补充协议:

    一、工程范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做出相应的设计制作安装。

    二、工期要求: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三、新增工程量:

    详见附表一:《高新区创新大厦后期加工标牌一览表》

    四、质量要求:按原合同承诺履行。

    五、付款方式:按原合同执行。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六、其它:

    1、本协议其它内容仍按原合同执行。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并与原合同享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日期:

    施工合同范本篇10

    发包方: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分包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为确保____________工程能保质、保量的完成,甲方就本工程中的砼施工工程分包给乙方施工,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职责,双方本着平等、互利、有偿的原则协商确定以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履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

    2、工程地址:____________

    3、工程面积:根据图纸设计及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__版)计算为准,但不包括保温层。

    二:承包项目:主体混凝土施工

    包括但不仅限于:主体结构图纸所有砼浇筑及图纸会审、变更内增加部分,包括施工工艺要求及为方便施工而改为分次施工等内容。砼浇筑前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模板湿润、钢丝网设置、马道的铺、拆等,砼浇筑前墙、柱下、吊模口的座浆、封堵、浇筑时振捣、找平、标高的严格控制、搓压、收光、覆盖塑膜等、保温、保湿、防冻材料的覆盖、水养护、养护剂涂刷等,墙、柱、梁、板、梯等界面凿毛、清理;砼构件缺陷维修;钢筋污染清理、配合泵车场地清理、支设、泵管架设、加固、楼层泵管洞口预留及封堵后浇筑、泵管维护及拆除、清洗等,砼缺陷处理、模板拆除后楼层内砼残渣清理,浇筑过程中落地砼、墙面灰瘤的及时清理及利用、浇筑完毕剩余砼按照甲方管理人员安排浇筑到指定地点,相关辅助设备的安装拆除及清理维护保养等。相关车辆出场前的清洗;设备、工具使用完毕后清理整齐归类到甲方指定地点、道路砼污染的清扫、冲刷,现场文明施工确保达到上级主管部门验收标准等。

    三:工期、质量、承包方式、价格组成

    1、工期:

    ①、工期:开工时间及总工期以甲方书面下达通知为准,乙方必须提前计划充足的劳动力确保施工进度,不单独考虑天气、农忙、节假日等因素。

    ②、乙方必须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及总包单位制定的工期完成相关节点工作,严禁出现拖延现象,合理足量安排施工人员,合理加班,紧凑进行穿插施工,保证工程的进度,各验收节点必须保证一次性验收通过,否则视其对工期及各工种的影响情况给1000-3000元/天/次的经济处罚,并扣除本合同约定的相应进度保证单价(详分包价格组成);甲方实行过程管理,若乙方人员数量、施工素质、熟练程度无法满足本工程要求,甲方在口头通知乙方后可安排人员抢工帮工,费用在乙方双倍扣除,并额外承担其它配属施工班组由此造成的窝工损失;若连续2次施工节点出现延误现象,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加倍处罚及其它相关调整合同分包价格、勒令无条件退场、彻底完成工程量(未彻底完成不予计算)按照50%—70%(且不包含利润单价,余同)结算等处罚措施。

    ③、如乙方中途自行退场,按所彻底完成的工程量(未彻底完成不予计算,且不包含利润单价,余同)的70%进行结算,30%作为乙方自行退场的违约金予以扣除;未彻底完成部分不予结算,结算款12个月内结清。

    ④、若项目施工穿插春节前后时间段,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及建设方要求的放假、开工时间执行,做好工人的稳定工作,不得因春节临近乙方管理不善及维稳工作不及时不到位而出现进度拖延、迟缓现象,节后根据甲方安排提前安排足额的工人进场并做好开工的各项准备工作;若出现以上问题,乙方无条件认可甲方由此作出的违约处罚,且甲方有权对乙方违约行为作出清退决定,另行安排队伍介入施工且保留由此造成的其它各项损失追索追诉的权利,乙方前期彻底完成的工程量按照70%予以结算(但不包括总价中的利润价款),剩余款项在12个月内付清。

    2、质量标准:达到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结构杯验收标准。

    甲方为乙方提供质量要求和技术交底,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及技术交底施工,服从工地质量管理人员的管理,杜绝质量事故发生,在日常质检和分项工程竣工验收时,该分项质量均必须达到合同约定的国家验收标准,如日常验收不达标,按甲方制定的相关规章制度处罚。如该分项工程验收时达不到约定标准,影响工程整体验收,甲方有权扣除乙方承包款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连带损失。甲方不定时由公司主导、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参与、乙方现场负责人配合对乙方配属施工项目进行全面综合检查评分,包括安全、质量、进度、现场文明施工、材料等各个方面,85分(含)以上为检查合格,不足之处口头或书面通知乙方整改;若各项综合测评分数高于75(含75分)低于85分(不含85分),书面通知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并按照200-500元/分/点进行处罚;若各项综合测评分数低于75(不含75分)高于65分(含65分),书面通知乙方限期进行整改并按照500元/分/点进行处罚并暂缓乙方当次10%拨款额,若限期整改后复验仍达不到合格标准,所暂缓发放的款项直接转为永久性罚款;所有处罚直接转公司财务处从当次工程款拨付中扣除。若乙方评测得分低于65分,甲方有权勒令乙方停工整顿或无条件退场,相关材料、工期等损失均由乙方全额承担。

    3、安全:甲方为乙方提供劳动保护和劳动设施,为乙方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和岗前安全教育,乙方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统一佩戴由甲方提供或获得授权允许并指定颜色的质量合格的安全帽,并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帽带,并严禁拖鞋、赤脚、衣冠不整上班,否则处以100-200元/人/次的罚款。为确保生活区防火用电安全,甲方设置食堂统一地点做饭,禁止乙方所有人员宿舍区私设锅灶做饭。乙方必须教育相关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服从工地安全员的管理,杜绝违章作业,杜绝发生各类安全事故。乙方工人应及时发现和上报自己操作区域内的一切安全事故隐患,严禁在有安全隐患的区域作业,如乙方违反安全制度,乙方无条件接受工地安全员对违反者的经济处罚,如因乙方人员原因违章作业造成事故,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若因非乙方因素出现工伤事故,乙方应积极主动参与施救,所产生的医疗费、误工费等总费用≤5万元(/人/次),由乙方自行承担,超出5万元的部分,由甲方酌情给予部分分担,分担比例不超过总费用(减除5万元后/人/次)的10%。若甲方被追诉,超出甲方承担比例部分甲方有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或向乙方追偿。乙方所有进场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必须由乙方自己加强各方面管理,包括治安、饮食卫生、交通等方面的安全,一旦发生意外,由乙方自己负责处理并承担一切费用和责任。

    4、文明施工:乙方除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程外,还必须做到文明施工。乙方如有下列一项未达到文明施工要求,扣该承包方承包款的5%—10%。①乙方做到施工场地文明,对本工作区域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严禁将施工用材及机具线缆等到处乱放。②乙方必须保证其所使用的机具、材料堆放地的材料清洁并堆放整齐、文明,保证本组人员宿舍及宿舍前卫生整洁。③乙方必须保证所用机具不丢失、不损坏,且运转正常、日常保养良好。④工地上严禁出现酒后上岗、酗酒、打架闹事,偷盗等不良行为。如发现打闹事故一次,对责任班组罚款500—1000元。造成严重后果者送交法律部门处理,责任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5、奖罚:如乙方不能完成上述任何某一项目,甲方将按各项未达标的扣款百分数扣罚。乙方必须承担上级部门(监理站、公司)对该班组的违章(质量、安全、文明等项)处罚。在日常质量验收时,质检员有权对该分项工程的超差点做现场处罚,每超差点罚款10—500元,对乙方各方面完好的,并能主动配合工程栋号,服从工地统一安排管理者,甲方对乙方酌情予以奖励。

    6、工地要求:①甲方根据有关施工规定为合同乙方提供规定范围内的施工方便,确保工程顺利完工。②乙方必须服从工地的各项管理规定。③乙方必须服从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临时用电等甲方各项管理员的具体要求和安排,服从管理员的合理处罚。④乙方在签约后的施工过程中,不得中途停工或半路退出,否则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完成工程量的承包款的50%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

    7、承包方式及价格:甲方与乙方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商定承包价款,如乙方能按上述要求顺利完工,甲方按合同约定价为乙方付款,以下所列价款均包含工程直接人工费、质量保证费、材料节约费、现场管理费、现场文明施工费、雨季/冬季施工费,降温费,劳保、个人保险、税费、利润等其它费用。经协商本分项工程验收达到结构杯标准定价为:①主楼:垫层(找平层)施工综合单价为:7元/m2;防水保护层施工综合单价为3元/m2,基础其它砼浇筑(高度为抗水板(或筏板)顶标高以下或结构墙柱与基础交接处以下)工程量按照17元/m3计算;②基础以上部分按照建筑面积[计算方式根据国家建筑面积计算规则(20__版)但不包括楼体外围保温层],1、□15元/m2(含辅材)或:2、□14元/m2(不含辅材)计算,最终价格对应实际施工内容确定;其中已包含进度保证单价2元/m2、质量安全保证单价2元/m2,劳动保护用品、手头工具、措施工具及员工保险费用2元/m2,利润5元/m2等,如果乙方不能按照甲方要求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相关工作,结算时则扣除相应单价。若乙方能保质保量完成所有合同内工作,无任何质量安全问题,则按照全额计算。若因工程需要,甲方调派乙方进行合同约定外工作内容,乙方必须无条件配合执行,所发生零星用工纳入最终结算,薪酬按照100元/人/工日计算。

    8、(1)付款及结算方式:付款方式参照甲方与建设方付款节点及方式为原则付款,建设方(总包方)所支付款项到账后,本公司将及时与乙方办理支付手续,具体节点为:彻底完成至地上十六层及封顶为拨款节点,完成合同节点内所有工作,报量办理工程量核对计算,核对完毕后30日内按照完成核对价款50%完成支付,(减除应由乙方支付甲方垫资的计时工费、维修费、地方政府收取由甲方代付的费用等)每支付节点,乙方必须提前据实整理员工工资表并由工人本人签字手印上报甲方审核,甲方有权监督乙方款项发放的实际情况,确保员工工资专款专用据实足额发放。乙方领取工程款时,必须配合甲方财务人员提供符合财务相关规定的财务票据,否则,甲方有权拒付且由此造成的拨款延误后果及其它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乙方所有合同内工作完成并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及质检站验收达标后申报工程量,甲方收到后60日内完成核对结算手续,结算完毕后2月内甲方按照乙方工程款的90%支付给乙方,包含乙方前期预支工程款、食堂生活费、罚款、计时工费、维修费、地方政府收取甲方代付费用等。

    其余工程款在结算完成后6个月内付至95%,剩余5%(保修金)于1年内付清(扣除乙方前期预借工程款、食堂生活费、罚款、计时工费、维修费、地方政府收取由甲方代付的费用等)。

    若遇春节但乙方施工未达到双方约定付款节点,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酌情解决部分人工费,其余人工费由乙方自行协调,妥善解决,严禁出现围堵及上访现象,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按照乙方无条件自动退场认定,结算及支付方式参照本合同相关条款。9、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如果对本合同条款内容发生争执,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根据甲方支付方式及条件,采用:现金(转账)、支票、承兑等(其中之一或组合)方式支付工程款。

    10、合同有效范围:本合同自签订之日生效,但如果乙方不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所承担的施工任务,甲方有权决定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按照乙方自动无条件退场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甲方义务:负责全面质量管理,协调关系,依据合同约定对工程计划任务和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现场文明,材料节约,成本管理等进行全方位管理,确保总体计划按时完成。

    五、乙方义务:进入施工现场要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甲方对工期、工程进度、技术质量、安全生产、现场文明、节约降耗、环境保护等诸方面的要求,认真积极地完成所承包的任务,乙方必须保证充足施工人员满足工程施工需要,保证不安排小于18周岁、大于55周岁人员进场施工,保证工人进场前进行健康体检,杜绝安排患有传染病、精神病及不适合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其它疾病的工人进入现场施工,若出现以上问题,所有后果及连带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六、甲方工作:

    1、甲方委派________现场代表。做好各项技术交底和交待各项规章制度。

    2、随时做好检查验收工作,监督乙方的施工质量,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施工进度,做好各工种之间的协调工作和机具的协调工作。

    3、提供乙方住宿,监督乙方实施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对工程结算和拨付工程款。

    七、乙方工作:

    1、乙方委派________为现场代表,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全职参与本工种管理,全职接受甲方管理人员的每日工作安排,严禁半工半管,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为完成本合同约定内容,委派________________为现场管理人员,进场时携带乙方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根据现场工作面展开需要并确保工程进度,乙方必须保证与甲方承诺的合同任务,保证进度,否则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协调和指挥。

    3、乙方必须按甲方的施工方案、文明施工细则施工。

    4、乙方必须按甲方编制的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对进度的检查、监督。

    5、乙方代表必须长期在岗,有事必须向甲方代表请假,并指定一名临时负责人。

    6、乙方必须严格管理本队伍工人,按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杜绝违章作业,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现象出现,乙方应严格管理本班组的日常工作及生活,包括饮食、交通、治安等方面,否则出现以上任何问题,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7、乙方必须保持宿舍内干净整洁及生活区卫生,每日安排专人对生活区本班组宿舍及宿舍外场地进行清扫,确保上级主管部门检查通过,否则,由此来自主管部门的处罚将由乙方独自承担。

    8、乙方必须严格理好本班组成员,树立企业团队荣辱观,工程施工中出现任何问题及时积极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及公司负责人沟通,不得出现因短时间工程款拨付迟缓或其它原因而出现停工、围堵、聚众闹事及上访事件,若由此对甲方声誉造成恶劣影响,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对乙方行为进行1-2万元/次经济处罚并责令乙方无条件消除影响,并可终止乙方继续配属施工资格,所彻底完成工程量按照70%予以计算,未彻底完成达到验收标准的工程量不予结算。

    八、备注:

    1、本合同乙方签字确认后必须认真无条件履行。

    2、因振捣问题出现鼓膜等需返工(剔凿)处理现象,返工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处理:如发现蜂窝、气泡、表面抹压不平整、密实、标高超差、薄膜覆盖不严造成表面裂缝的每发现一处扣罚500元。

    3、落地灰、浇筑时洒落砼、泵车剩余砼、泵管清理(洗)砼等乙方必须无条件合理使用到位或浇筑到甲方指定地点,若不及时清理,每次/处超过10KG造成浪费的,每1KG扣罚20元。并加倍承担相应人工费用。

    4、砼浇注完成后,相关机具及材料必须及时回交,严禁乱扔乱丢。乙方必须及时对施工茬凿毛、钢筋污染清理及保温保湿养护、养护剂的涂刷等工作落实,若由此不及时造成增加费用及相关后果,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九、其它:

    1、本合同项下的处罚罚款作为乙方违背合同约定、国家规定的违约金,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生效,无须乙方相关人员签字认可,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给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工程款全部结清后自动失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经双方协商后可签订合同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字盖章后与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

    签约地点:________签约时间:________

    施工合同范本篇11

    委托人

    (甲方):

    受托人

    (乙方):

    签订地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合同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 技术服务事宜,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1.1技术服务目标

    项目编号:

    发包人:

    承包人: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贵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4.资金来源:

    5.工程内容: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

    6.工程承包范围: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符合国家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

    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 (¥ 元);其中:

    (1)建安劳保费:人民币(大写) (¥ 元);

    (2)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 (¥ 元);

    (3)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4)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5)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 (¥ 元)。

    2.合同价格形式:

    五、项目经理

    承包人项目经理: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中标(成交)通知书(如有);

    (2)竞标函及其附录(如有);

    (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

    (4)通用合同条款;

    (5)技术标准和要求;

    (6)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

    (7)图纸(如有);

    (8)其他合同文件。

    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

    七、承诺

    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

    八、词语含义

    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

    九、签订时间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签订。

    十、签订地点

    本合同在 签订。

    十一、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十二、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生效。

    十三、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发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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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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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邮政编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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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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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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