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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厂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10篇

    时间:2024-01-19 18:24:05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工厂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以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和减少质量安全事故,每位员工都必须遵守各项安全操作方面的要求,避免重大、特大安全、质量事故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工厂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10篇,供大家参考。

    工厂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10篇

    工厂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篇1

    规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以实现安全生产无事故和减少质量安全事故,每位员工都必须遵守各项安全操作方面的要求,避免重大、特大安全、质量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进入生产场地,严禁高声喧哗和打闹,工作地不许吃东西,水杯不许放在生产线上。车间内严禁吸烟。

    2、上岗后要穿好工作服,操作高速运转设备人员,要统一戴好工作帽,以免发生意外。

    3、对于锡锅、电烙铁、测量设备要专人使用,他人不得随便动用,以免发生意外

    4、坚持安全生产,维护好设备仪器、工装。下班后要关掉电源开关,设备开关,以免以生意外。

    5、设备发生故障,要停止工作,待修,调正,杜绝造成产品报废。

    6、产品堆放整齐,本成品要装好小铁盒向下道工序转移,使用工具摆放整齐。

    7、奥节约原材料,按定额领取材料,严禁浪费、将胶带乱粘,保持桌面地面干净。

    8、对于易燃爆品要统一堆放,对消防设备常检查。

    9、生产过程中各操作工,要严格按照各工序的工艺要求进行生产,各主管部门要不定期的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批准教育。

    10、安全事故发生后,相关部门要认真追查责任人,对产生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做的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纠正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职工未受教育不放过。

    电子装配车间管理制度

    为了树立公司真题形象,加强规范装配车间管理行为,并实施制度化管理,确保装配车间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均衡、安全、卫生、文明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1、严格执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强化现场管理,产品堆放整齐,标识清晰,区域划分明确、保持生产线体、门窗、桌面、地面的卫生整洁。

    2、全体职工须按时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3、上班进入工作岗位不得外出。需外出者应持有主管领导签署的《请假条》,负责做迟到或早退处理。

    工厂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篇2

    第一条 为加强浮桥管理,维护营运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境内水域从事浮桥营运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 浮桥管理应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谁“谁建设(投资)谁负责、谁批准谁负责、谁收益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条 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浮桥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协调、解决营运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加强所辖浮桥营运设施的管理,保证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第五条 有浮桥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浮桥的安全管理,应当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辖区浮桥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具体负责浮桥日常安全管理,督促辖区浮桥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六条 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指导本行政区域内的浮桥安全管理工作,其设置的海事机构履行具体安全监管职责。

    水利、公安、黄河河务、安监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做好浮桥管理的有关工作。

    第七条 从事浮桥经营必须成立经营性浮桥公司,有满足经营、安全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固定的办公场所,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第八条 浮桥公司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完善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和组织落实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经营范围内的营运安全负责。

    浮桥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严格督促、检查和落实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浮桥公司工作人员以及其他营运从业人员,应当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履行岗位职责,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并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第九条 浮桥公司的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负责人应当具备企业法人经营资格和安全培训证书。

    (二)每座浮桥至少有一名熟悉浮桥架设与拆解业务的工程

    技术人员。

    (三)每座浮桥应当配备二名以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四)浮桥公司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维护人员,应当接受市级以上海事管理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并持证上岗。

    (五)拖带船舶应当按规定配备持有有效证书的船员。

    第十条 浮桥必须配备具有良好适航状态并配备能够满足浮桥架设和拆解需要的拖轮等辅助性船舶。

    第十一条 浮桥承压舟必须由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船厂建造;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地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船舶所有权证书》。

    第十二条 浮桥两侧应当设置安全可靠护栏,配备足够的救生、消防、照明等安全防护设备。

    第十三条 浮桥公司必须持有海事机构颁发的《安全检查记录簿》,并接受安全检查。

    第十四条 浮桥公司应当加强对拖带船舶的日常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

    浮桥承压舟之间应当连接牢固。

    浮桥用电线路及其敷设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第十五条 浮桥公司应当对浮桥舟体、舟体间连接装置、系泊装置、救生、消防、照明等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检查,确保浮桥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十六条 浮桥公司应当根据营运水域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救生、消防、防汛、防凌、预防恶劣天气以及防止浮桥断裂和承压舟冲离等方面的应急预案,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遇有洪水或者大风、大雾、大雪等恶劣天气以及其他严重影响营运安全情形时,应当停止营运,予以公告,并向所在地交通海事部门报告。

    遇有调水调沙、防汛、防凌等紧急情况时,应当按规定及时拆解浮桥。

    第十七条 浮桥两端应当设置《过渡须知》标牌和明显的限速、限重、限载、限距、限宽等标志,并有专人指挥车辆通行。

    第十八条 浮桥营运必须做到:

    (一)禁止在浮桥上通行的车辆超车、掉头。

    (二)禁止运输易燃、易爆、剧毒化学品等危险货物的车辆通过浮桥。

    (三)禁止客运车辆载客通过浮桥,客运车辆通过浮桥时乘客必须下车步行通过浮桥。

    (四)禁止超限、超载车辆通过浮桥;车辆是否超载以车辆制造厂家核定的载重量为准;重载车辆应当单车单向通过浮桥。

    (五)禁止在浮桥上骑行自行车。应当推车经过。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海事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加强浮桥公司营运安全的日常监督检查,制定并组织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发现浮桥公司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办法规定的,应当责令其立即改正或者限期整改;浮桥公司未改正或者拒不整改的,责令其临时停止营运;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浮桥公司,应当依法取消其经营资格。

    第二十条 违反本办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或者海事管理机构、有关部门依据各自的职责,依法进行处罚、处理;造成安全事故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报告程序和调查处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一条 国家对于浮桥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5年4月8日起施行。

    浮桥安全管理制度2015-07-05 14:41 | #2楼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浮桥管理,维护营运秩序,保障运输安全,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本省境内水域从事浮桥营运及其相关活动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县级以上交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浮桥管理工作,其设置的港航管理、船舶检验 、海事机构履行具体管理职责。

    乡、镇人民政府负责乡镇浮桥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经营资质

    第四条拟从事浮桥经营的,必须成立经营性浮桥公司。

    第五条浮桥公司应当有满足经营、安全管理要求的组织机构,完善的管理制度和固定的办公场所。

    第六条浮桥公司的从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公司负责人中至少有一名具有相关专业中等以上学历、熟悉浮桥架设与拆装业务的工程技术人员 ;

    (二)每座浮桥至少配备二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应当与浮桥公司签订二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三)浮桥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和设备维护 人员,应当接受港航管理机构组织的业务培训,并持证上岗;

    (四)拖带船舶应当按规定配备持有有效证书的船员。

    第七条浮桥必须配备具有良好适航 状态并能满足桥体拆解、日常维护、紧急救助 等工作要求的拖带船舶。

    第八条承压舟、船舶应当持有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 、《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 。

    第九条浮桥公司应具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注册资本。

    第三章审批程序与申请条件

    第十条浮桥筹建和开业均按下列权限审批:

    (一)市行政区域内的浮桥,由县港航管理机构审核、市港航管理机构审批。

    (二)省内市际间浮桥,经县、市港航管理机构逐级审核后,报省港航管理机构审批。

    (三)省际浮桥,由所在县、市港航管理机构逐级审核,报省港航管理机构商有关省港航管理机构审批。

    第十一条浮桥筹建单位办理审批手续时应当向当地县级以上港航管理机构出具下列文件:

    (一)水路运输 企业筹建申请书;

    (二)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筹建可行性研究报告 ;

    (四)公司章程 ;

    (五)浮桥建设的技术性能说明书、地理图 、平面布置图 (含浮桥两侧通道);

    (六)所在地县级以上海事机构签发的《水上水下施工作业许可证》;

    (七)河务机构或水利机构的审批文件;

    (八)企业名称 预先核准通知书;

    (九)所在地市级海事机构出具的《浮桥架设审核意见书》。

    港航管理机构自接到筹建申请后,根据浮桥建设发展规划及社会运力、运量 综合平衡情况,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准筹建或不批准筹建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申请筹建单位自接到港航管理机构的批准筹建通知后,应在一年内达到港航管理机构要求的开业条件。

    第十二条浮桥筹建单位申请开业,应持下列文件按筹建申请程序,办理开业申请手续:

    (一)水路运输企业开业申请书;

    (二)筹建批复文件;

    (三)按本办法第十四、十五条的规定取得的有关证书及复印件;

    (四)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人员的劳动合同、学历、资格证明及其复印件;

    (五)办公地点、负责人名单及组织机构表;

    (六)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的验资证明 ;

    (七)第三者 责任险 保单 及复印件;

    (八)企业经营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港航管理机构在接到浮桥筹建单位呈报的开业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后,于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开业或不批准开业的决定,并向被批准开业单位核发《水路运输许可证》 。

    开业申请单位持《水路运输许可证》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申请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章建造、检验与登记

    第十三条浮桥承压舟必须由船舶检验机构认可的船厂建造。

    第十四条浮桥承压舟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向所在地船舶检验机构申请检验,并取得有效的《船舶检验证书》。

    第十五条浮桥公司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登记条例》 ,向海事机构申请办理船舶登记,并取得《船舶所有权证书》、《船舶国籍证书》。

    第五章营运管理

    第十六条浮桥公司应当参加所在地港航管理机构组织的年度审验。《水路运输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浮桥公司应当向原审批机关申请换发。

    第十七条浮桥企业应当按照《山东省水路运输管理费征收和使用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内河航道养护费征收和使用办法》的规定,向港航管理机构缴纳运输管理费和航道养护费。

    第十八条浮桥的通行费收费标准由营运单位提出申请,按规定由港航管理机构审核,报省物价部门批准。

    浮桥应在收费处设立公告牌 ,公布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投诉举报电话。

    第十九条浮桥收费应当使用省港航管理机构统一印制的票据。

    第六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条浮桥公司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安全管理目标责任制。

    第二十一条浮桥公司应当根据浮桥架设水域的实际情况,制订相应的防汛、防凌 、预防恶劣天气和其他突发险情 的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

    遇凌、洪汛不能确保营运安全或妨碍行洪时,浮桥公司应当及时拆除浮桥,暂停营运,并予以公告和向港航管理机构报告。

    第二十二条浮桥公司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对浮桥舟体、舟体间连接装置、系泊装置、救生、消防、照明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确保浮桥安全技术状况良好。

    第二十三条浮桥必须持有海事机构颁发的《安全检查记录簿》,并接受安全检查。

    第二十四条浮桥两端应当设置《过渡须知》标牌和限速 、限载、限距、限宽标志,并配备专人指挥过往车辆。

    禁止在浮桥上骑行自行车。

    第二十五条重载车辆和运输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车辆,应当单车单向通过浮桥。

    第二十六条浮桥公司应当加强对拖带船舶的日常保养,使其处于良好的适航状态。

    第二十七条浮桥两侧应当设置安全可靠的护栏,配备足够的救生、消防、照明设备。

    浮桥用电线路及其敷设符合有关技术规定。

    第二十八条浮桥发生安全事故,浮桥公司应当立即组织救助,并按有关规定报当地公安、海事机构调查处理。

    第二十九条有浮桥的乡镇政府应当明确一名负责人具体负责乡镇浮桥的安全管理工作,并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人员,具体负责浮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督促乡镇浮桥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条国家对于浮桥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由山东省交通厅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于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原《山东省黄河浮桥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家具生产企业必须依法建立健全本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岗位责任人员,责任内容和考核奖惩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包括以下六个层面: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产职责;

    二、主要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三、领导班子及其它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四、中层部门安全生产职责(各管理、车间、工序等)和部门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

    五、班组和班组长的安全生产责任;

    六、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企业设专电工必须搞好设备管理和维修,并行政部和生产部主要领导分管这项工作。

    2、建立设备台帐、卡片、设备牌板以及设备分布图设备规格、型号、购进时间、运转、检查情况,损坏、报废等都必须详细记载。

    3、机电设备要做到定期检查、维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检查维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禁设备带病运转。

    4、主要设备(推台锯。平刨。压刨。双面刨等)机器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明确专人负责,挂上专责牌,专责人员必须建立岗位责任制。

    5、设备管理,操作人员爱护设备,经常对设备进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时要严格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开机后要注意运转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领导和有关人员进行处理。

    6、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7、加强设备管理和维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工序安全管理制度

    1、企业安全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工程技术人员对本企业生产系统进行全面排查,确定具有较大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

    2、对已确定的具有危险有害因素的生产场所,如锅炉。蒸气房。库房等,喷漆房制定有效的安全技术整改措施。

    3、为保证安全整改措施落实,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方案,严格落实整改完成时间,整改任务责任人,整改资金到位,责任人,使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得到及时的治理和排除。

    4、对危险有害因素的治理要保存完整的安全整改治理档案,妥善保管。

    5、对危险有害因素要及时发现,及时治理,确保安全生产。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消防工作归口管理,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工厂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篇3

    (一)工厂为维护公共安全及避免人员物品之损害特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安全管理,包括空袭、火灾、窃盗、风灾、地震、水灾及身体伤害的预防及抢救之一切措施。

    (三)工厂安全管理,除依政府法令规定外,悉依本制度办理。

    (四)安全管理之指挥监督除身体伤害由平时业务上的主管人员指挥监督外,工厂人员均有防止灾变及抢救损害的职责。

    (五)领班以上的干部均应熟悉有关安全管理的制度,并监督训练属下人员确实遵守。

    (六)工厂现场工作人员应适当调配工作,俾危险发生时,能从容应付。

    (七)代理人员必须熟悉被代理人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职责。

    (八)危险发生时,除采取必要行动外并应立即向上级人员报告,火灾防护。

    (九)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十)工厂门户应向外开,工作时间不得下锁。

    (十一)易燃及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之数量外,不带入工作地。

    (十二)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十三)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之状态,同时要熟练使用方法。

    (十四)电线不得接用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后,应确实关闭电源。

    (十五)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并应有监工人员在场。

    (十六)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台风、地震后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一、厂规厂纪

    1、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公司领导,服从工作分配。

    2、上班不干与工作无关的事,节约用水用电,下班随手关灯,关水,关门。

    3、保守生产与业务秘密,不带与厂内业务无关人员进入厂区,不将公司的产品,样品,材料等私自带出公司。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二、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因公外出、须经部门主管证明,交人事方能有效;

    3)有事、有病必须向车间主管或人事部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4)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7)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星期向车间主管或人事部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三天口头或书面通知;

    8)员工辞职由车间主管或人事部批准,辞职获准后,凭人事部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三、工作时间和加班工作政策

    1、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迟到或早退当日工资作废。无故旷工半天扣天,一天扣三天,三天以上为自离。

    2、每天早7:30上班,下午6:00交接班,各部门可根据实际工作情况进行调节,公司实行每月26天制为满勤,满勤奖为每月每人__元,节假日除外。

    3、员工请假应先办理手续,填写请假单,并交人事部作记录凭证,不能事先请假的,可用电话,口信等方式请假,事后必须补办相关手续。

    4、连续旷工15天,或1年累计旷工30天,作自离处理。

    5、考勤统计员必须在每月工资发放前将考勤统计结果送交财务部。财务部根据统计结果计发工资。

    工厂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篇4

    一、总体目标

    根据员工满意度调查及绩效考核总结岀来的本年度工作情况与存在不足,结合目前公司发展状况和今后趋势,行政部计划从以下十二个方面开展20xx年度的工作

    1、做好日常的行政和人事管理工作。

    2、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组织架构,确定和区分每个职能部门的权责,完成公司各部门各职位的工作分析,为人才招募与评定薪资、绩效考核提供真实依据。

    3、完成日常行政招聘与配置。

    4、推行薪酬管理,实行公平合理的薪酬制度。

    5、充分考虑员工福利,做好员工激励工作,建立内部升迁制度,做好员工职业规划培训,培养员工主人翁精神,增强企业凝聚力和协调力。

    6、在现有绩效考核制度基础上,参考其他先进企业的绩效考评办法,实现绩效评价体系的完善与正常运行,并保证与薪资挂钩,从而提高绩效考核的权威性、有效性。

    7、大力加强员工厂纪厂规、日常行为规范的培训,协助各部门员工技能、安全生产知识培训,加大公司内部人才挖掘与开发。

    8、培育和传播企业文化。

    9、建立内部纵向、横向沟通机制,调动公司所有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建立和谐、融洽企业内部关系,集思广益,为企业发展服务。

    10、做好人员流动率的控制与劳资关系、纠分的预见与处理。既保障员工合法权益,也要维护公司的形象和根本利益。

    11、员工体检计划实施。

    12、员工旅游计划和军训计划策划、中秋节晚会、工作总结大会的`策划与实施。

    二、实施细则

    (一)、做好日常的行政和人事管理工作

    做好基础的行政人事工作,所有行政部门员工将协同各部门做好基本服务,而涉及对公司的考勤、公司的规章制度的违反、公司奖惩制度的执行等方面的问题,对所有违者人员将按公司相关规章制度严格执行。

    行政工作整体上非常繁杂,每件事情所花费的时间不多,但累积下来就很容易有所疏漏,而具体行政工作将会涉及房租、房租水电费、工伤医疗、劳动纠纷、车辆管理、对外发文发涵联络等等一切事务。同时涉及员工日常办公用品岀现问题时联系厂家维修,以填补等等事无不细,花费大量的时间与,精力。所以要求行政部门在日常的工作过程中能够养成很好的材料整理习惯及具体事件的工作流程,这样才能够提高工作效率,最终才能够挤岀的时间进行其它工作。

    (二)、进一步完善公司的组织架构,确定和区分每个职能部门的权责,完成公司各职位的工作分析,为人才招募与评定薪资、绩效考核提供事实依据。

    也正因为在行政人事部门的工作,使得其更能够认识到,其它部门的中层不应当被日常繁琐牵引住手脚。公司应当规范的制定岀一个公司组织架构,确定和区分每个职能部门的权责,使每个部门、每个职位的职责清晰明朗,做到既无空白、也无重叠,争取做到组织架构的适用,当明确了具体的工作内容,我们才能够在进行招聘时找到最合适的员工进行工作。

    公司的组织结构既不能够过于简单,避免因为人员紧张造成工作权责不清,也不应过于繁杂,避免上下级层层报告,降低工作效率。

    (三)、完成日常行政招聘与配置

    行政部要按既定组织结构和各部门各职位工作分析来招聘人才,满足公司运营要求。也就是说,尽可能地节约人力成本,尽可能地使人尽其才,并保证组织高效运转。

    工厂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篇5

    安全生产检查是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之一。为保证本单位在各个生产环节中的生产安全、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实施、及时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做到早发现、早治理、早排除,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组织落实。

    二、检查时段及责任划分:

    1、按照逐级安全责任制的分工,开展单位安全检查工作。

    2、各岗位、班组要做到天天查,部门每周查,公司每季度检查。

    3、每次检查负责人应提前制定检查计划。

    4、每次检查应有记录。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员会(安全主要负责人)。

    三、单位在有重活动、节日前,安全生产员会安全主要负责人要组织安全检查。

    四、设备修、改造和新设备安装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进行专业性检查。

    五、根据季节性特点,特种设备或专业性较强的设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进行专项检查。

    六、对每次检查和上级指导机关查出的隐患、提出的整改建议,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负责及时按期整改,并将结果报告有关部门,对暂时难以解决的问题,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要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并记录在案。

    七、检查内容及要求

    1、每次检查必须对本部门重点部位进行安全检查。认真检查,填写检查记录,规定限改日期,到期复查,填写复查记录。检查含复查全过程及记录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安全主要负责人存档。

    2、日常检查应对日常工作中各种安全隐患现象进行安全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本部门存档。

    3、每次检查应由各部门负责人及安全员进行检查。

    工厂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篇6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器材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消控中心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部门应将检查情况及时通知受检部门,各部门负责人应每日消防安全检查情况通知,若发现本单位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5、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单位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营业或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筏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接班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5、企业消防安全的规章制度

    一。企业消防安全职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企业的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1、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2、针对公司的特点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

    3、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6、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进行消防演练。

    二。本公司配置常用灭火器材

    干粉灭火器:干粉灭火剂无毒、无蚀作用,主要用于扑救石油及其产品,可燃气体和电器设备的初起火灾以及一般固体的火灾。扑救较面积的火灾时,需与喷雾水流配合,以改善灭火效果,并可防止复燃。

    三。消防器材的管理

    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是很重要的,一般应注意:

    1、公司消防器材由综合管理部负责管理和保养。

    2、消防器材要专物专用,不能用于与消防无关的方面。

    3、要定期检查保养消防器材。检查存放地点是否适当,附件是否损坏或出现故障,灭火药剂是否过期等。消防器材使用后,要立即保养、补充。

    4、应根据生产规模、火灾危险性等因素按国家有关规定配置合适型号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应设置在明显的地方,必要时立标志牌、便于取用。消防器材的附近不能堆放杂物,保持道路畅通。

    6、企业消防安全责任制度

    工厂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篇7

    第一、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一、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贯彻落实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二、公司每月召开一次部门或班组以上安全生产分析会,总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三、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班组以上安全工作例会,由经理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四、班组每周召开一次班组安全工作例会,班组长主持,做好记录并存档。

    第二、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一、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年的四大节日前对市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

    二、每年的春季和秋季各安排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三、每年的夏季到来之前安排一次夏季安全用电专项安全大检查。

    四、对市场内危险性较大的重点部位定期进行巡检,原则上每月检查一次。

    五、定期进行市场巡查,对市场进行动态监管。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

    六、重大政治经济文化活动中,要在活动前和活动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

    七、做好市、区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安排的其他检查工作。

    八、安全生产大检查必须由领导带队,组织相关部门负责人、技术人员参加,确保检查效果。

    第三、北方汽配城安全经营投入保障制度

    为了保证公司的安全经营,公司每年支出专项资金,配备安全设施,加强安全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一、公司每年支出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经营改造,专款专用,不准减少或挪为它用。

    二、对于各项费用必须按照制度、预算和审批手续支出,并由财务部门申报,审批后方可实施。

    三、安全设施资金投入范围:

    1、完善、改造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安全设备、设施主要是指公司的监控、通风、防汛、调温、防火、灭火等设施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指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它与安全经营直接相关的支出。

    四、设备正常运行保障资金:

    1、烟、温感报警系统的测试和维修,每个烟、温感探头至少每年轮测一次。

    2、消防水泵、喷淋水泵每月试开泵一次,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压送风、防排烟系统每半年检测一次。

    4、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五、安全经营专项费用用于其它安全技术事项:

    1、安全经营宣传、教育和培训;

    2、劳动防护用品配备:

    3、其它保障安全经营的费用。

    第四、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考核、奖惩制度

    一、安全生产工作实行逐级检查、考核。

    二、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层层签订责任书,每月将责任书落实情况逐级上报,对安全事故不瞒报。

    三、公司对部门每月至少一次安全工作检查,部门对班组每周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检查,安全班组对成员每天进行考核。

    四、公司对部门及部门对班组考核以目标责任的完成情况和交付任务完成情况为依据。

    五、检查、考核情况以书面形式汇总于公司,并在安全生产会议上公布。

    六、每半年对安全生产工作总结以此为依据开展考核。

    七、检查考核结果与安全奖惩制度对应并在当月或年终奖中体现。

    工厂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篇8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务必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务必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我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不擅自离岗,做到礼貌服务。

    2.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状况。

    工厂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篇9

    一安全管理

    1.计划依据

    (1)根据《劳动保护法》和主管部门有关劳动保护制度及标准,制定本厂安全生产制度。

    (2)根据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隐患制订有关防范措施。

    (3)做好预防火灾、爆炸、工伤等的发生,职业病要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

    (4)完善生产所采取的安全技术措施,以及采纳职工提出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2 .计划编制

    (1)各车间或各职能部门提出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生产技术科。

    (2)生产技术科编制工厂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报厂长办公室审批。

    (3)主管安全生产厂长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及车间负责人参加的专项会议,研究确定年度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措施。

    (4)经审核批准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由生产设备科负责贯彻执行。

    3 .资金来源

    (1)生产设备的改造或大修(不增加固定资产),由大修修理费开支;

    (2)不增加固定资产的安全技术措施,由生产维修费开支;

    (3)每年从当年留用的设备折旧资金中,提取10%用于安全技术措施不足。

    4.物资供应

    (1)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设备、材料,由经营供应科采购;

    (2)小型设备易损设备备用配件,由生产技术科负责采购。

    5.检查和报告

    (1)主管厂长定期(每季度)组织有关部门负责人对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由主管厂长作出总结。

    (2)生产设备科要定期检查,并向主管厂长汇报安全技术措施执行情况,重大项目,向厂长办公会议汇报。

    6.设备安装验收

    (1)新设备安装试车后,经试运行三个月正常后,在主管厂长领导下,由生产设备科和车间或部门按要求组织验收,必要时邀请同行业技术人员和有关部门参加验收;

    (2)使用车间对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安全技术和指标需改进的情况;安全技术科用书面形式报告主管厂长,

    (3)生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验收合格使用正常后,纳入正常管理。

    7.安全检查

    (1)任务与要求

    7.1.1发现和查明各种不安全隐患,督促整改。

    7.1.2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

    7.1.3制止违章调度,严禁违章操作。

    7.1.4厂区防盗、防火和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工作。

    7.2安全检查时间。

    7.2.1全厂性的安全综合大检查(包括节假日前的检查)。

    7.2.2季节性检查。

    7.2.3日常安全和保卫工作检查。

    7.3安全检查人员

    7.3.1主管生产技术的厂长。

    7.3.2厂办公室负责人;

    7.3.3生产科负责人;

    7.3.4经营供应科负责人;

    7.3.5车间负责人、各机(组)长;

    7.4检查的内容

    7.4.1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及具体计划,在安全检查过程中,要边检查,边整改,检查工作结束,及时总结奖评,将检查材料汇总后,报厂办公室进行考核。

    7.4.2综合检查(每月一次)主要是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查隐患;

    7.4.3专业检查(半年一次)主要是电气装置、机械设备、厂房建筑、防爆、防尘、防火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7.4.4季节检查,主要是有针对性的检查,防火、防雨、防洪、防雷电、防暑降温、防风、防冻保温和厂区防盗工作等。

    7.4.5日常检查主要是分岗位,车间管理人员和工人检查自检查。

    7.4.6生产一线职工上岗应认真履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交接班进行检查和班中自查。

    7.4.7各级检查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都要逐项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

    7.4.8对安全生产隐患,要做到“三定”(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四不准”(凡个人能整改的不推给班组,凡班组能整改的不推给车间,凡车间能整改的不推给厂部,凡厂部能整改的不推给上级主管部门)限期整改。

    7.4.9各级检查组织人员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把整改情况报告生产技术科,对重大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向主管厂长汇报。

    8事故管理

    8.1事故分类

    8.1.1工艺事故:指生产过程中,由于违反工艺规程、操作规程或操作

    工厂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篇10

    第十六条员工标志牌由企管处统一管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制造、更改。

    第十七条如标志牌丢失补办,须交费10元。

    第十八条全体员工出入厂区须佩戴标志牌。

    第十九条不准借(借给)他人标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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