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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保险合同6篇

    时间:2024-01-15 15:12:07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保险合同目录序言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第二章 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第三章 投资总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第四章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保险合同6篇,供大家参考。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保险合同6篇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保险合同篇1

      目录

      序言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第二章 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第三章 投资总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第五章 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第七章 董事会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第十章 劳动管理

      第十一章 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

      第十二章 纳税

      第十三章 保险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中国北京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和       国    市  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共同投资举办合资经营企业,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11 本合同的合营各方为: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北京市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北京市西郊二里沟,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      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国       地,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如合营为多方者,可按丙,丁方依次排列)。

      12 合营公司的名称和法定地址:

      合营公司的名称        有限公司。

      外文名称             。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     市。

      合营公司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办事处,或分支机构。

      13 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建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有关规定。

      第二章 生产经营范围和规模

      21 合营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是:

      生产      产品;    (主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22 合营公司的生产规模如下:

      221 合营公司投产后的生产能力为年        。

      222 随着生产的发展,生产规模可增加至         。

      (注: 要根据具体情况写)

      223 合营企业产品的销售由       公司为总代理。具体的销售办法另签协议。

      第三章 投资金额,投资比例及资本转让

      31 合营公司注册资本为      (人民币)元(或双方协商的另一种货币)。  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

      乙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

      合营各方在合营期内。不得减少其注册资本。

      32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      元。厂房      元。土地使用费       元。

      工业产权      元。其它      元。共       元。

      乙方:现金      元。机械设备       元。工业产权     元。专有技术使用费       元。其它      元。共      

      元。

      33 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得到营业执照后   天内。分期缴足出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均按     条办理。

      341 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会议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须经公司另一方同意,公司另一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另一方转让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 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 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 合营期限及终止合同

      51 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期限为    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 经合营各方同意延长公司合营期限。应在公司期满前六个月,向原申批机构提出延长申请。

      每次延长以     年为限。

      53 在合营期满时,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将用     币购买外国投资者的股份,购买价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责任

      61 合营企业在正式开业前,应各负其责,完成以下各项事宜:

      611 甲方责任:

      办理为建立合营公司向中国有关部门的申请。注册登记手续;

      办理申请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手续;

      组织合营厂房的其它工程设施的设计,施工工作;

      按   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厂房等(详见附件),协助外籍工作人员办理所需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协助合营公司招聘当地中国籍的经营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工厂所需的其它人员。

      612 乙方责任:

      按第   条的规定。提供现金,机械设备,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使用权(详见附件一)。

      为使合营公司得到   产品的设计,生产,安装和维修的全部技术,为保证全部技术转让。乙方将提供:产品设计,制造技术和方法,生产和质量的管理方法,工厂的设计和改造及工厂的组织方法和安装维修方法等。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在中国境外选购机械设备,材料等事宜,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和工人。

      62 在合营企业正式开业后各方将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如:原材料供应,产品的销售,信息交换等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第七章 董事会

      71 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   名,乙方   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   名,由   方委派。

      72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需要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时,必须事先通知合营公司和合营另一方。

      73 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开会时间均按合营章程规定执行。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81 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  方推荐,付总经理   名,由甲方推荐   名,乙方推荐   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  年。

      82 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

      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副总经理负责。

      83 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91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政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年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信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意的另一种外文书写)

      93 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   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   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十章 劳动管理

      101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用,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合营公司与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 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设备、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购

      111 合营公司为生产和经营需要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运输工具和办公用品等,原则上由合营企业自行采购,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在中国购买。对需要在国外采购的产品,一般应选择具有国际先进性和适用性的产品,其价格不得超出国际市场的合理价格。

      112 在采购上述设备和材料前,甲乙双方应充分酝酿协商并可派员实地考察,必要时可公开招标采购。

      第十二章 纳税

      121 合营公司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法及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金。

      122 合营公司的职工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税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第十三章 保险

      131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合营公司成立后,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141 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 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所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详见附件  

      )。

      143 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算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51 合营各方因地震,台风,严重的水灾和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的后果不能阻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当作违约处理。

      151 1 不可抗力必须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时,已及时采取各种合理措施。

      1513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及处理情况,以及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有关机构出具证明。

      152 在事件影响已经克服或处理结束后,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另一方。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161 发生合同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解决,或经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和调解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应遵守该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62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裁决裁定。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171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为本合同的适用法律。

      172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 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营合同,但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署书面协议,经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合营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 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 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 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延迟履行的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 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条件已经出现。

      18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 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按照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     批准,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于一九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   地签字。

      194 本合同用中文和  文书就,两种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中国技术进口总公司代表        国  公司代表

      签   字             签  字

      甲方见证人(签字)         乙方见证人(签字)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保险合同篇2

      中国术进口总公司和    国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国的其它有关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投资,联合经营    公司.

      第一章  合营公司的组成

      1.1 合营各方为:

      中国术进口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在中国    注册登记,其法定地址在中国   省   市      街   号;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    国      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在    国     地登记注册,其法定地址在    国     地;法定代表:姓名    职务    国籍    .(如合营为多方者,可称丙,丁......方).

      1.2 合营公司的中文名称为:     外文名称为:     合营公司的法定地址在合营公司根据业务需要,经有关当局批准后,可在国外或其它地方设立分支机构或办事处.

      1.3 合营公司是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合资经营有限公司,是中国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令和条例的规定.

      第二章 营业范围与服务内容

      2.1 营业范围:

      合营公司将承担下列各类项目的工程承包或咨询服务:

      煤矿,冶金,石油,交通运输,水力发电,火力发电,核电站,水利,通讯,及上述各类项目的附属项目等.

      2.2 服务内容:

      合营公司在其营业范围内,将为客户提供下列各类服务:

      2.2.1 工矿企业工程项目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发展规划设计.

      2.2.2 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 可行性研究

      2.2.4 项目评价

      2.2.5 选择土建施工部门

      2.2.6 土建工程的施工监督

      2.2.7 培训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2.8 技术转让

      2.2.9 董事会批准的其它服务项目

      (注:可根据具体情况订立)

      2.3 合营公司将根据上述服务范围,类别及公司营业计划,寻求承担中国国内或国外项目.

      第三章 投资总额及资本转让

      3.1 合营公司的注册资本为     元(人民币或双方商定的一种外币),其中甲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乙方出资 元.占注册资本    %

      3.2 甲乙双方将以下列方式作为出资

      甲方:现金 元,专有技术使用费 元.共 元.

      乙方:现金 元.机械设备 元.专有技术使用费 元

      其他 元.共 元.

      3.3 合营各方在合营公司获得营业执照后 天内,分期缴足投资资金,其应付金额和期限规定如下:......

      任何一方对其出资额逾期缴付或欠缴按14·3条办理.

      3.4.1 注册资本的增加转让或以其它方式处置,均经董事会通过.并报原审批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3.4.2 合营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全部或部分出资额.需经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权优先购买其转让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转让出资额的条件优惠.

      第四章 利润分配和亏损负担

      4.1 合营公司利润在按中国税法纳税完了以后,由董事会决定扣除公司的储备基金,企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后,合营各方按出资比例分享利润或分担亏损或风险.

      4.2 合营公司的资产负债,仅以公司注册资本为限.

      第五章 合营期限,终止合同及财产清算

      5.1 合营公司在领取营业执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开始营业,合营期限为 年,合营期满合营合同自行终止.

      5.2 如合营各方一致同意,延长合营期限,应在合营公司期满前6个月,向有关机构提出延长合营期限的申请,每次延长以 年为限.

      5.3 合营公司期限届满或提前解散时.董事会应指定一个清算委员会.清算委员会可包括或由全体董事组成.并按照中国的有关财务会计制度订立公司清算计划.妥善进行清算.合营公司的全部财产资金用于偿还公司债务.履行赔偿义务支付清算费用后.所余全部财产均应依双方在注册资本中所占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

      第六章 合营各方的义务

      6.1 甲方责任:

      6.1.1 按照3.3条的规定,按时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1.2 协助合营公司在中国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

      6.1.3 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为合营公司提供国内外工程项目.

      6.1.4 协助合营公司在当地招收有经验的和合格的经营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工人.

      6.1.5 协助合营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员办理入境签证,工作许可证等手续.

      6.1.6 负责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2 乙方责任

      6.2.1 按照3.33条的规定提供应分摊的资本.

      6.2.2 按照11.1条及附件的规定.提供适用及先进的技术.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许可证.(详见附件).

      6.2.3 按照合同规定.向合营公司提供有经验的合格的技术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

      协助合营公司聘请国外有关高级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

      6.2.4 培训合营公司的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

      6.2.5 按照合营公司的营业计划,寻找国外有关工程项目.

      6.2.6 办理合营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3 免责范围:

      合营各方除按合同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外,对于因合营公司的行为引起或与合营公司行为有关的任何间接或直接发生的损失或损害,双方均不向对方负责.

      第七章 董事会

      7.1 合营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为合营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董事会由 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 名;乙方  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设副董事长 名.由 方委派.

      7.2 董事长,副董事长及董事的任期为四年.任期期满后,如获继续委派可以连任.

      任何一方可以随时更换自己委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或董事,但必须书面通知合营的另一方.

      7.3 董事会的职权,决议程序及董事会的召开均按合营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八章 经营管理机构

      8.1 合营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一名由 方推荐.副总经理 名.由甲方推荐 名.乙方推荐 名.正副总经理任期为 年.

      8.2 总经理的职责是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决议,组织和领导合营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根据合营章程的规定,协助总经理工作.合营公司将根据本公司的业务需要下设部门经理.负责部门业务的日常工作.并对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负责.

      8.3 正副总经理由合营公司董事会任命和免职.正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业的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职务.各部门经理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

      9.1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和财会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加以制定.合营公司注册登记后,应及时到当地财务部门和税务机关备案.

      合营公司在中国银行开立人民币和外汇帐户,也可以在经批准和指定的国外其它银行开立帐户.

      9.2 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公司会计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一切记帐凭证,单据,报表,帐簿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甲乙双方同一种外国文字书写).

      9.3 合营公司设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各一名.总会计师的职权和责任按合营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总会计师由 方推荐.副总会计师由 方推荐.总会计师副总会计师均由董事会任命.

      第一章 劳动管理

      10.1 合营公司职工的雇佣,辞退,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劳动保险及劳动纪律等事宜.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劳动管理规定》和董事会与合营公司工会签订的劳动合同办理,劳动合同订立后.即报当地劳动管理部门备案.

      10.2 甲乙双方推荐及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工程技术人员的工资及福利待遇等问题由董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一章 技术和服务的提供

      11.1 合营双方长期合作的一个重要目的,是由双方向合营公司提供先进和适用的技术和优质服务,推动合营公司业务,使其在国内获得卓越显著的经济效益.在国际市场上获得较强的竞争能力.技术和服务的提供将与公司从事的项目相结合,并支持项目的实施.公司还将根据具体情况制订培训计划.使其公司有关职员能成功地运用这些先进技术.技术和服务的提供方式.具体内容,费用标准等详见附件.

      11.2 合营公司与合营双方签订的有关技术或服务协议.其期限为 年.协议期满后.合营公司仍有权使用这些技术.

      第十二章 纳  税

      12.1 合营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税法规定交纳各种税金.

      12.2 合营公司的职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交纳各种税金.

      第十三章 保  险

      13.1 合营公司的各项保险均向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投保.由公司经理向董事会提出公司的保险计划.经董事会讨论决定后,以合营公司的名义办理投保手续.

      第十四章 违约责任

      14.1 合营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合营另一方损失时.受损失一方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补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弥补另一方所遭到的损失的.另一方仍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14.2 合营一方因违反合同而承担的赔偿责任.应相当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损失,并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其违约金的计算方法如下......

      14.3 合营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规定的应付金额,合营公司有权收取迟延支付金额的利息.从逾期第一个月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资的货币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5.1 合营双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及其它不能预见并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响的一方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规定的情况下不作为违约处理.

      15.1.1 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碍、迟延受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该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已经采取了所有能够实施的合理措施.

      15.1.3 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时,已立即通知合营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内,以书面形式提供事故情况,及处理结果和迟延履行或无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该事故发生地的合法公证机关出具证明.

      15.2 一旦事件影响已克服或处理结束.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必须立即通知合营他方.

      第十六章 争议的解决

      16.1 合同发生争议时,合营各方应尽可能通过协商或第三者调解解决.当事人不愿协商解决的,可以提交中国仲裁机构或双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机构仲裁.在中国仲裁应遵守中国仲裁机构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机构仲裁应遵守该机构的仲裁程序.

      16.2 仲裁裁决是终局裁决,对双方都有约束力.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负担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 适用法律

      17.1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第十八章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8.1 经合营各方协商同意后,可以变更或修改合同,合营各方必须就此签订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合营任何一方未征得合营他方的书面同意,不能将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规定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第三者.违反上述规定以任何方式转让的合同均属无效.

      前两款所述变更情况,按中国法律或行政规定,应由国家批准成立的合营合同,应经原审批机关批准方能有效.

      18.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营一方有权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 企业发生严重亏损,无力继续经营;

      18.2.2 另一方违反合同,以致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时所期望的经济效益.

      18.2.3 另一方在约定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许迟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合同.

      18.2.4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18.2.5 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已经出现.

      18.3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 仲裁机构裁决或法院判决终止合同;

      18.3.2 双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1 在合营合同解除时.双方有义务完成合营公司正在进行的项目.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按本合同原则订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协议,附件等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条款与附件条款发生矛盾时,应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19.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签字后,须经 批准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由甲,乙双方的授权代表在地签字.

      中国术进口总公司             国 公司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甲方见证人: (签字)    乙方见证人: (签字)

      年 月 日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保险合同篇3

      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和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经友好协商,合资兴办代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达成如下协议:

      公司名称

      第1条 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2条 英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营范围

      第3条 经营有关船用设备(以下简称船用设备):

      本公司的主要业务系代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等船舶专用设备项目,为取得优惠价格及售后服务及时方便的条件以加强竞争。

      经营代理工业设备(以下简称非船用设备):_________________

      本公司的业务范围除船用设备外,还代理非船用设备。

      注册资本

      第4条 公司注册资本的总金额为U.S.D.___________(大写______)美元,实收资本为U.S.D.___________(大写________)美元。

      股权分配

      第5条 甲方拥有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乙方拥有的股权占投资总金额的50%。

      董事会

      第6条 董事会由四名董事组成,甲方委派二名,乙方委派二名,董事长由甲方委派,总经理由乙方委派。

      第7条 董事会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长召集。必要时经一方董事提议,董事长可召开临时会议,召开临时会议必须在20天前通知。董事会议拟选择代理厂家中,经营代理业务成交额高的地点举行,以总结经验,增加代理项目并检查执行协议书的情况。每次董事会议应有记录并形成纪要。董事会议纪要作为公司档案存查。

      第8条 董事会需有2/3以上的董事出席方能举行。董事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代表参加。董事会的工作原则是以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办法来处理。董事会的职权由公司的章程规定。总经理的职权由聘请总经理任职书中规定,详见附件。(略)

      第9条 董事会成员不在公司领取薪金、津贴。在会议期间或受公司委托在国外考察,联系业务期间,所需的交通、住宿、膳食、办公等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10条 公司实行董事会领导下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由委派方推荐,董事会聘请任命。任期5年,可以连任,薪俸由董事会决定。若总经理、经理不能胜任或不愿意继续任职或委派方调离时,其职位的空缺由委派方向董事会另外推荐,并由董事会批准任命。

      第11条 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别的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与公司的营业进行竞争。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和严重失职,董事会随时有权辞退他们。公司的董事长及董事可在其他公司担任同样的职务,而其任职的公司不能与该公司竞争。

      甲、乙方的责任

      第12条 乙方负责开辟_________代理的渠道,但须经筛选确认,凡取得代理业务需承担义务时,需经双方确认。

      凡取得___________设备代理权,因项目订单、售后服务条件有别,取得相应优惠价格有差异,力争做到有订货有优惠(低于国际市场价格)。

      无代理权也可接订单,双方按用户要求广辟货源,共同努力多接订单。  第13条 甲方应介绍推荐_____________设备的适合项目于国内订货单位,可采用公司与用户直接签署订货合同。甲方将公司代理船用设备名称、样本及售后服务的措施等送至_________研究所,由设计者推荐给造船厂或船主在造新船中采用。甲方协助公司办理凡有代理业务需前往中国的签证及有关事宜。

      会计与审计

      第14条 公司的财政会计年度系为日历年度。第1会计年度将于____年__月__日终结。会计采用借贷记帐法,船用产品项目和非船用产品项目分别记帐核算。经营所用的货币,以港币为记帐单位。财政年度终结收入(毛利)扣除营业成本、税金、福利等后为纯利润,纯利润的分配按双方投资比例予以分配。

      (1)按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所占毛利总额的百分比予以分别计算纯利润的分配额。

      (2)甲、乙双方对船用产品及非船用产品的纯利润各占50%。

      (3)甲方主要负责船用产品项目,而乙方则主要负责非船用产品项目,凡各自负责项目的纯利超过_________港币时,予以提取超额部分总金额___%的款额授予超额项目的一方,余额部份按第14条(2)办法予以分配。

      (4)公司会计制度、格式、编制会计报表,月报在各日历月结束后30天,季报应在日历季后45天,年度决算应在日历年结束后60天编报。决算明细表,以反映经营的全部情况。

      (5)公司所得利润总金额的50%作为无形贸易费开支,一切开支按发票报销。年终结算时总开支超过总收入的50%须由总经理书面报告。

      第15条 在收到一个会计年度的年终报告后60天内,甲、乙双方各派一人组成审计小组,对上1个年度的报告(包括资金表、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开展审计工作,写出审计报告,报董事会批准。

      第16条 双方派出的年度审计人员的工资由各方承担,但膳食、交通、办公费用由公司开支。开支费用的标准由董事会决定。

      第17条 总经理在收到审计小组对财务开支提出的异议通知后,最迟不得超过20天内予以解决。

      第18条 公司文件、会计帐目和财务情况表用中、英文为工作文字。

      生效、期限与终止

      第19条 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后生效。

      第20条 经双方签署的本协议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份。

      第21条 公司经营期限为5年,以签发的营业执照之日起计算。合资期满前半年,一方提出,另一方同意,可延长其协议期限,具体事宜由董事会决定。

      第22条 本协议的修订应得到董事会一致通过。若有未尽事宜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23条 协议期内任何一方无权单方面宣布退出或终止,而终止协议必须取得董事会一致通过。

      第24条 协议期满,双方认可不再延长,可自然终止。

      第25条 由于一方破产或其他原因无法继续经营,可提出自愿终止。

      清算

      第26条 公司协议期满终止时,由董事会担任清算委员会任务,直到清算结束,宣布公司解散。

      第27条 清算后,甲、乙方的全部投资的本息均可完全收回。若固定资产予以拍卖后,其金额仍不足部分按双方投资比例分担亏损。筹建工作

      第28条 自本合同签字生效之日起,甲、乙方应于第30个日历日17时前将投资的50%资金金额汇入_________银行的公司帐户,而余下的总金额之50%应于90个日历日17时前汇入上述银行的公司帐户。

      第29条 本合同签署后,甲、乙方提出委派董事会成员,并召开第一次董事会。

      第30条 董事会成立后,按协议推荐董事长、总经理,安排工作日程表并聘请工作人员。

      适用的法律及仲裁

      第31条 本协议的签订、生效、解释、履行、变更、解除和争议的仲裁,均以_______法律为准。

      第32条 合资的双方由于本协议引起的任何争执,应以友好信任的精神协商解决。若30天内仍未能通过协商解决时,可经甲方与乙方的任一方推荐第三方进行调解。

      第33条 若调解于30天内仍无法解决时,其争执由仲裁作最终裁决。

      第34条 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或按照仲裁委员会的决定支付。不可抗力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或延迟履行其义务,凡属下述情况,将不视为该方不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35条 任一方出现不可抗力的事件(包括战争、自然灾害)或几个相结合的事件引起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义务。

      第36条 在第35条所述事件发生的情况下,对方对妨碍或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各种因素应采取合理的步骤与措施予以及时解决。

      第37条 遇到不可抗力的情况时,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尽早通知公司的另一方,通过友好协商,继续执行本协议。协议文字和工作语言

      第38条 本协议及附件用中、英文书就,公司的重要文件,一律用中、英文两种文字书就。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39条 双方同意以汉语、英语作为工作语言。

      通知

      第40条 合资公司的任何一方向对方递送通知、文件、电报、电传应按下列地址发出并在收到之日起被认为已送达。

      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电传/电报:_________  电传/电报: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

      文本

      第41条 本合同英文及中文本一式七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公司存档备查一份。

      甲  方                   乙  方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签字: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见证人              见证人

      签字:__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保险合同篇4

      投保单位名称:______联系人:______银行账号:______

      投保单位址:______电话:______

      投保单位正式职工人数______:人,名单详见后附《养老保险基金缴费清单》

      第一次缴纳养老基金(大写) 元(实得工资总额¥×30%=¥)

      合同单位中方:(投保单位盖章)主管:投保日期:年月日

      外方:

      合同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计年期

      投保单位性质:合资、合作、外资、其他。

      说明1.本投保单由投保单位填列,一单位一单。“人数”指投保当月数,“实得工资总额”指第一次缴费时累计总额。2.本投保单经保险公司收到养老基金并签发正式保险凭证后方始生效。3.粗线框中内容由保险公司填写。

      2.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养老保险保险单

      编号:________

      投保单位名称:________

      交费标准:________实得工资总额的________%,投保时职工人数:________人

      起保日期:________________

      投保单位开列的被保险人名单和实得工资总额标准经审核符合规定,本公司同意承保。特制发本单为凭。

      (被保险人名单另附。被保险人退休时另办养老金申领手续)

      签证公司盖章:____________经(副)理:____________

      主管:____________复核:____________

      经办:____________签证日期:____________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保险合同篇5

      合资经营合同 

      第一条 总则 

      1.1.abc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成立的,并在法律上获准从事经济活动的,其总公司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省___(以下简称甲方); 

      def股份有限公司是遵照__国法律成立的,其总公司设在____(以下简称乙方)。 

      1.2. 甲方和乙方(以下简称双方)同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及其有关法律的规定,共同成立一个合资公司。双方同意抱着诚挚的态度遵守本合同。 

      第二条 合资企业名称和地址 

      2.1. 合资公司的中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2. 合资公司的英文全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公司)总公司和注册的地点设在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公司的宗旨和经营范围 

      3.1. 公司以公正及合法的平等互利的商业原则为基础进行经营,并以销售其产品和提供服务而获得公司满意的利润为指标。 

      3.2. 公司应提高管理水平,努力取得经济效益,并根据国际商业贸易实务惯例,使公司的效率、产量、价格、及交货时间方面应具有竞争能力。 

      3.3. 公司生产的_____产品并提供服务,面向中国国内市场和指定范围的国际市场及有关的公司和企业销售并履行公司确定的有关业务。 

      3.4. 设立服务公司,经营公司所需的多项生活服务业务。 

      第四条 注册资本与资金 

      4.1. 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双方对公司的责任以双方确认的投资额为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_(大写:_____美元),甲方和乙方各出资50%计_____(大写:_____美元),双方将按上述投资比例分享利润,分担亏损和风险。 

      4.2. 上述的资金应以双方同意的现金,实物和技术投入。全部投资在公司成立(获得营业执照签发日)____年内完成。第一次投资(甲乙方各投资____美元)在合资公司成立后1个月内完成,其余部份投资的时间,根据实际的需要,由董事会决定。 

      4.3. 公司不发行股票。双方在各自交纳其投资额后,应由一个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证书,由公司据此发出由正、副董事长签署的投资证明书,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公司的名称;公司成立的年、月、日;合资双方的名称和投资数额,投入资本的年、月、日,发给投资证书的年、月、日。投资证明书是非流通性的证据。双方确认的注册资本总额在合同期内不得减少。 

      4.4. 资金。除注册资本外,若公司需补充资金,经董事会决定,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资经营企业贷款办法,通过中国银行以合适的方式在中国筹集,或直接向其他外国银行申请贷款。 

      4.5. 双方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投资细节由公司的董事会确定。

      第五条 董事会及组织机构 

      5.1. 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公司的一切重大问题。董事会由六(6)名成员组成,甲、乙方各占三(3)名。董事人选由甲、乙方各自委派或调换。董事长由甲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副董事长由乙方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一人担任。董事任期四(4)年,经各方继续委任可以连任。 

      5.2. 董事会决策一切问题需经六分之四(4/6)的董事(4名董事)表决通过。董事未能出席董事会可出具其签署正式的委任书与出席的董事一起投票。当处理有关双方权益的事项时,董事会应根据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决定。 

      5.3. 董事会每年召开两次会议(定于6月和12月),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须在开会前二十(20)天发出通知书。必要时,经一方全体董事要求,董事长和副董事长协商后,可召开特别会议。会议记录采用中文和英文书写,记录归档保存。董事长不在时,由副董事长代行其职责。会议一般应在中国境内召开。在尚未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下,经全体董事签字的决议书与董事会会议决议具有同等效力。 

      5.4. 需经董事会一致通过的事项包括: 

      (1)公司章程的修改; 

      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与转让; 

      公司期限的延长、终止、解散和其清算及结业工作; 

      公司的发展规则和贷款计划; 

      公司的工作计划,生产经营方案; 

      公司年度财务预算、决算与年度会计报表; 

      储备基金、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公司发展基金的提取方案和年利润分配方案;

      公司总经理和副总经理的任免及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提名的各部门的负责人的任免; 

      公司经营管理的规章制度; 

      公司的组织机构、人员编制、职工工资、奖励、福利等实施办法; 

      公司的人员培训计划; 

      其他有关双方权益的重大问题。 

      (2)总经理和副总经理应根据本合同和董事会的决议,主持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如总经理不在时,则由副总经理代行其职责。各部门的设立、组织、职责和人事安排,由总经理、副总经理根据董事会所决定的原则来制定,并由董事会批准。 

      (3)总经理和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加其他的经济组织与本公司的商业竞争。若正、副总经理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贪污,或严重地失职,董事会有权随时予以辞退。 

      第六条 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6.1. 甲方和乙方,应尽力以最有效和最经济的办法实现公司的经营宗旨和目标并在现行法律和允许的营业范围内双方选派有资格、有经验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在公司勤勉地进行营业。 

      6.2. 甲方有责任和义务协助公司办理下列事宜: 

      协助公司向中国有关主管部门办理申请批准、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等事宜;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国职工保险合同篇6

      目    录

      1)总则

      2)资本

      3)出资额转让及资本更改

      4)董事会

      5)经营管理机构

      6)业务

      7)银行分支和附属机构

      8)技术训练

      9)确立银行设施

      10)利润

      11)财务会计与审计

      12)税务

      13)保险

      14)银行职员

      15)审批及注册

      16)合同有效期

      17)终止与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及其他

      20)调解和仲裁

      21)合同文字

      22)法定通迅地址

      23)附加条款

      ____ (以下简称甲方)、____ (以下简称乙方)、____ (以下简称丙方)合称中方和_____(以下简称丁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合资法》)和《经济特区外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其他有关法规,按照平等互利原则,通

      过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共同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为此,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订约四方

      订约四方一致同意共同投资举办一家合资银行(以下简称银行)。

      第二条  银行名称及地址

      银行名称:

      中文:________________银行

      英文:________________

      银行地址:____________

      第三条  组织形式

      银行为有限责任公司。订约四方对银行的责任以各自认缴的出资额为限。

      第四条  银行宗旨

      银行经营商业银行及投资银行的业务并提供咨询服务,为利用侨资和外资开辟新的渠道,介绍先进科学技术和先进管理经验,增进国际和国内信息交流,努力扩大国际经济和金融合作,为加速和经济建设服务。

      第三条  适用法律

      银行经批准成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银行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有关条例规定。银行的业务活动和合法权益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保护。银行接受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等有关机构的管理

      和监督。

      第二章  资本

      第六条  资本构成

      银行的注册资本为________ 元。

      银行第一期的实收资本为________ 元。订约四方出资的份额为:

      甲方占____%,出资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乙方占____%,出资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丙方占____%,出资________元,以现金投资。

      丁方占____%,出资________元。

      以下列方式提供投资:

      (1)以现金________元投资;

      (2)丁方将其在附属机构的直接和间接的投资转给银行,作为对银行的投资。内包括________。

      (3)____和____两公司的准备金(不包括坏帐准备金)与尚未分配的滚存利润。

      以上(2)(3)两项合计共为________ 元,应凭丁方聘请的在香港注册会计师验证的转入日期的资产负债表为依据,多退少补。

      银行成立后,银行董事会应尽快派专门小组对____和____的原放款(银行成立时已有的放款)进行审查,对银行成立前该两公司的呆账、坏帐和银行成立后一年内发生的该两公司原放款的呆帐、坏帐均由____协助清理并负责偿还呆帐、坏帐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对有坏帐风险的放款,专

      门小组在银行成立一年内提出意见,转由丁方负责处理。原放款凡经专门小组审查同意转期的,其经济责任由____和____自行负责。

      订约四方同意将银行历年税后利润至少提取____%,经董事会决定后拨作准备金(本合同第二十五条有进一步规定),并经董事会决定可按订约四方上述出资比例,从该项准备金中提取,分期增加出资额至________元。

      第七条  资本提供

      订约四方需在银行成立后(银行的成立日期为银行营业执照的签发日期)30天内交足出资额,以现金投资部分应全数存入银行。丁方提供的股标等,如因技术原因,在银行成立后30天内未能办妥转入银行手续时,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联合决定,可以允许再延期30天。任何一方所应出资的

      现金,如逾期未交或未交足,应按当天中国银行公布的短期放款利率支付未交部分的迟延利息。

      第八条  出资凭证

      订约四方缴付出资额后,应由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由银行据以发给经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签署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载明下列事项:银行名称,银行成立的日期,订约四方名称及其出资金额,出资的日期以及发给出资证明书的日期。当按照本合同第六条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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