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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易地扶贫搬迁情况工作汇报10篇

    时间:2024-01-03 16:00:28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易地扶贫搬迁情况工作汇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屏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单位职工紧急搬迁工作方案根据屏委办44号和5月4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加快搬迁工作会精神,制定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易地扶贫搬迁情况工作汇报10篇,供大家参考。

    易地扶贫搬迁情况工作汇报10篇

    易地扶贫搬迁情况工作汇报篇1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

    屏山县残疾人联合会

    关于单位职工紧急搬迁工作方案

    根据屏委办44号和5月4日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加快搬迁工作会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强化政治意识。讲政治,顾大局,无条件执行县委政府的决策部署。讲政治,就是维护组织权威、执行政治命令、完成组织交办的`工作任务,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敢当先锋。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勇于牺牲个人利益。当前,最大的政治就是带头搬迁,组织群众搬迁,按期完成搬迁安置计划任务。

    二、搬迁对象:在本单位申购安置房的在职工。

    三、严格时间节点:必须在5月20日前完成搬迁。

    四、责任主体:领导班子为责任主体,一把手负总责,具体责任分解到每一位限期搬迁职工。

    五、责任落实报告督查制度。

    1、每一位干部职工抓紧筹划搬迁计划,5月10日填报搬迁计划报告。5月20日为单位干部职工最后搬迁时限。

    2、每日督查搬迁计划落实情况,张敏负汇总向县政府办公室书面报告进度。

    3、职工财产搬出库区(老县城)后立即申请本单位领导组织验收,交出钥匙。

    六、单位努力创造条件为搬迁提供条件。

    1、单位职工搬迁及准备,有计划地安排准备和搬迁时间。每个职工安排3天作为公假安排搬迁。

    2、因集中搬迁运输费用提高大,单位对在规定时间内搬迁并验收合格完善手续的职工给予700元搬迁补助。

    3、统一租用一套住房供职工过渡性住宿。

    4、上班期间在民政局食堂就餐,午餐、晚餐分别按实补助10元。从4月11日起,终止时间根据实际而定。

    七、严格考核:

    1、未按规定时间搬迁的,就是没有完成移民搬迁工作任务,

    承担由此而造成的对单位及职工年度考核影响的全部责任,在其个人年度奖金数额内扣减。

    2、年度考核不能评为称职(合格)及及以上档次。

    3、本工作考核将作为职务(职级)升迁的重要依据。

    5月8日

    主题词:残联 职工 搬迁 方案

    屏山县残疾人联合会办公室 205月8日 印5份

    易地扶贫搬迁情况工作汇报篇2

    为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完成20xx年易地移民搬迁143户527人,预脱贫79户300人,完成对金子坪村摘帽,今年以来,xx县板桥口镇多措并举,强化督查监管力度,扎实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部门联动。镇国土和村建部门协同村“两委”,做好易地扶贫搬迁户屋基的选择,屋基的选择最好靠近交通线,避开基本农田保护区、地质滑坡段,经过国土和村建部门的努力,易地扶贫搬迁户已经选好了屋基,房屋修建相关程序也在有条不紊的办理中。

    加强监管。该镇成立易地移民扶贫搬迁监管领导小组,采取“统规统建”、“统规自建”或“联户自建”的方式,不超建筑面积,加强工匠在施工过程的责任监管和安全监管;记录好施工日志,将移民搬迁户落实到镇、村、组干部,联户干部人员做好巡查记录。

    强抓质量。工程建筑材料包括钢筋、水泥、砖瓦、技术指标由施工单位提供产品的合格证明,并经县质检部门认可签字后方可使用。要求签订施工合同,双方权力责任要明确,施工期限要清楚,按施工期限完成任务。通过管理制度,对易地搬迁项目的全程进行严格监管,确保工程质量,项目资金安全使用,做到切实让贫困群众满意入住。

    产业扶持。贫困户旧房换新房后,更需其他方面的`扶持,比如发展种养殖业,鼓励其参加技能培训等,取得一技之长,各村充分利用好农民夜校及专合社的带动作用,鼓励贫困户加入合作社,帮助早日脱贫奔康。

    易地扶贫搬迁情况工作汇报篇3

    3月27日,炎陵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饶祥明率县发改局、国土资源局、住建规划局等联村单位负责人,深入该县垄溪乡古塘村调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炎陵县垄溪乡古塘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33户,111人,其中有12户申请“易地扶贫搬迁”。饶详明一行深入到古塘村古塘组,走访了石生华、钟乾仁等10户贫困户,与群众深入交流,实打实了解情况,面对面宣讲政策,并就安置方式、建房选址等问题征求群众意见,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落地、落实。

    座谈会上,饶祥明一行听取了古塘村精准脱贫工作汇报,与会村民代表作表态发言,与会后盾单位负责人作相关政策说明,并就如何做好古塘村精准脱贫易地搬迁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

    就如何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饶祥明指出,一要明确帮扶对象,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得到帮扶,并按照村民自愿、规范程序的要求,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工作。二要明确资金筹措,确保不增加贫困户经济负担。三要明确建房要求,村民可选择“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统规帮建”等方式建房。同时,搬迁农户要积极配合,服从规划和施工建设要求,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顺利推进。最后,饶祥明就垄溪乡和古塘村20的产业扶贫、基础设施扶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进行了具体指导。

    《易地扶贫搬迁情况工作汇报》

    易地扶贫搬迁情况工作汇报篇4

    20xx年,在省发改委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下,我们按照全省以工代赈工作座谈会议的安排部署,认真抓好贯彻落实,较好地完成了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各项工作任务。现将情况汇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以工代赈建设项目完成情况

    20xx年我市进一步加强以工代赈项目管理,积极抓好项目组织实施工作。截止20xx年年底,20xx年计划下达的53个项目已全部完成年度建设任务。解决了1.2万人、0.5万头畜的饮水困难,新增有效灌溉面积0.6万亩,新建和改建县乡村公路237.8公里,完成项目总投资4865万元。20xx年第一批安排项目45个,总投资3726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资金2410万元,省财政配套245万元,市县配套1071万元。截止目前,已有23个项目开工建设,全部项目预计明年10月底前建成。

    (二)易地扶贫搬迁工程进展情况

    自国家开展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以来,我市20xx年、20xx-20xx年四个年度共下达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四批,项目总投资14247.3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专项资金6176万元,中央其他专项资金1360.3万元,省预算内基建资金87万元,县乡及群众自筹6624万元,搬迁贫困群众2872户、13798人、生态移民57户、241人。

    20xx年我市环县被纳入了首批试点工程建设。项目总投资609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专项资金333万元,县乡及群众自筹276万元,安置移民250户、1000人。项目截止20xx年11月底,所有单项工程全部竣工,工程完成总投资697.5万元,占计划的114.5%。搬迁贫困人口986人,占计划的。98.6%。20xx年底市上组织财政、建设、水务等有关部门对项目进行了初验,评为合格工程。

    20xx年我市华池、合水、宁县3县被省上列入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3县项目总投资2971万元,其中:国家以工代赈专项资金1576万元,中央其他专项资金149万元,省预算内基建资金87万元,县乡及群众自筹1159万元,搬迁贫困群众694户、3162人。截止20xx年年底,3县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2981.7万元,占计划的100.4%。其中:累计新修基本农田3761.5亩;完成人饮工程8处及配套设施建设;新修道路57.44公里;改扩建学校10所、卫生所11处;架设农电线路38.35公里;建成移民住宅667户,占计划的96.1%。目前已有454户移民搬迁入住,占计划的65.5% 。

    20xx年我市宁县、合水、镇原、华池4个县被省上列入易地扶贫搬迁工程。4县项目总投资2964.2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1301万元,整合中央其他渠道专项资金289.3万元,县乡及群众自筹1373.9万元,计划搬迁627户、3159人。截止20xx年年底,4县工程已累计完成投资1378.2万元,占计划的46.5%。其中:累计新修基本农田555亩;完成人饮工程3处;新修道路12.5公里;改扩建学校7所、卫生所5处、村部5处;架设农电线路5公里;建成移民住宅425户,占计划的67.8%。

    20xx年我市有7个县被省上批准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7县项目总投资7703.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专项资金2966万元,整合中央其他渠道专项资金922万元,县乡及群众自筹3815.1万元,计划搬迁1358户、6718人。20xx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批复及投资计划下达后,我们及时向各县进行了下达,并督促各县抓紧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目前各县主要开展了在迁出、迁入区召开群众座谈会,宣传易地扶贫搬迁相关政策、搬迁群众建档立卡、落实住宅建设用地、编制单项工程设计等工作,明年3月份项目可全面开工建设。

    国家对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的总要求是:“一年建设、二年搬迁、三年稳定”。截止目前,我市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总体上进展顺利,各县都能依照省批方案合理安排,科学规划,按照基本建设程序管理,严格执行“四制”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并把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与产业开发、扶贫开发结合起来,采取整体搬迁、集中安置的方式,认真抓好宣传公示工作,切实接受群众监督,通过扎实工作确保搬迁群众能够迁得出、稳得注能致富。

    易地扶贫搬迁情况工作汇报篇5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竹溪县地处秦巴山腹地,山高坡陡,自然环境恶劣,基础设施建设滞后,工农业基础薄弱,是国家新一轮扶贫开发重点县。新洲乡位于竹溪县城东部堵河上游,距离县城51公里,是全省重点贫困老区乡。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区山大人稀,生存环境恶劣,交通不便,饮水困难,生产、生活条件落后,就医、上学艰难,阻碍了农村经济的发展。20XX年底,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区人均纯收入2203元,比全乡平均人均纯收入2555元低352元。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抓紧做好以工代赈示范工程和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使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区的广大农民改善生存、生产、生活条件,早日摆脱贫困,增收致富,特申报竹溪县新洲乡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现予以呈报。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年限

    竹溪县新洲乡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建设规模为:1、易地扶贫搬迁236户、1000人,建房面积21630平方米;2、新修乡村公路22公里;3、低产田改造26公顷;4、新修灌渠6000米;5、人饮工程:新修过滤池2个、水塔2座、引水管道25000米;6、生态能源建设:栏圈改造200户、3900平方米,农村沼气100户,水土涵养林6公顷。建设年限为1年(20XX年5月--20XX年5月)。

    二、总投资及资金筹措

    竹溪县新洲乡易地扶贫搬迁试点工程项目总投资1850万元。建设资金由申请中央预算内、地方自筹、整合各类投资、搬迁群众承担四部分组成;其中:申请中央预算内投资500万元,地方自筹70万元,整合各类投资80万元,搬迁群众承担1200万元。

    三、效益分析

    该项目实施后,搬迁户居住环境和安置区基础设施条件大为改善,交通、饮水更加便利,每年可节约劳务支出50万元;农副产品的出售年可获利110万元;生产条件的改善,更有利于发展规模化养殖和种植业,特别是养猪和茶叶种植,使人平达到1头猪,户平1亩茶叶,每年可获利250万元,农民人均增收120元。

    特此报告,恳请予以批复同意为盼。

    二○XX年三月二十八日

    易地扶贫搬迁情况工作汇报篇6

    达川区以工代赈办:

    万家镇兴安村位于我镇的西北方向,与我镇的高峰村、迎风村、保卫村、社区相邻,全村耕地面积1095亩,平均海拔650米,该村有10个社,498户,人口1780人,其中贫困人口448人,该村大部分村民居住在丘陵区,交通不畅,饮水困难,而且地质灾害频发,生产、生活条件十分恶劣,就地脱贫十分困难,要想彻底让全村老百姓摆脱贫困,进行异地扶贫搬迁,是有效的途径,从而提高全村的新农村建设水平。现申请搬迁64户,256人,规划修建住房及附属设施16350平方米,硬化道路3公里,总投资1200.00万元,群众自筹和政府补贴合计项目资金960.00万元,申请异地扶贫搬迁资金240.00万元,该项目的实施可大大改变该村群众生存条件和生存、生活条件,同时便于集中规划和建设公益设施,减少投资建设成本,群众搬迁后可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每年可人均增加纯收入550.00元,恳请区以工代赈办将该村纳入20XX年异地扶贫搬迁项目为盼。

    以上请示妥否,望批复!

    20XX年8月24日

    易地扶贫搬迁情况工作汇报篇7

    3月27日,炎陵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饶祥明率县发改局、国土资源局、住建规划局等联村单位负责人,深入该县垄溪乡古塘村调研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

    炎陵县垄溪乡古塘村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33户,111人,其中有12户申请“易地扶贫搬迁”。饶详明一行深入到古塘村古塘组,走访了石生华、钟乾仁等10户贫困户,与群众深入交流,实打实了解情况,面对面宣讲政策,并就安置方式、建房选址等问题征求群众意见,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落地、落实。

    座谈会上,饶祥明一行听取了古塘村精准脱贫工作汇报,与会村民代表作表态发言,与会后盾单位负责人作相关政策说明,并就如何做好古塘村精准脱贫易地搬迁工作提出好的意见和建议。

    就如何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饶祥明指出,一要明确帮扶对象,确保建档立卡贫困户得到帮扶,并按照村民自愿、规范程序的要求,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工作。二要明确资金筹措,确保不增加贫困户经济负担。三要明确建房要求,村民可选择“统规统建、统规自建、统规帮建”等方式建房。同时,搬迁农户要积极配合,服从规划和施工建设要求,确保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顺利推进。最后,饶祥明就垄溪乡和古塘村20的产业扶贫、基础设施扶贫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进行了具体指导。

    《易地扶贫搬迁情况工作汇报》

    易地扶贫搬迁情况工作汇报篇8

    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总结

    易地扶贫搬迁是开发式扶贫的重要内容,是在贫困地区组织实施的一项重要专项扶贫工程,通过对生存环境恶劣地区的农村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搬迁,根本改善其生存和发展环境。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主要涉及茶陵县和炎陵县。xx年省发改委下达了茶陵县易地扶贫搬迁投资计划,炎陵县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尚未批复。一年来,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

    一、我市易地扶贫搬迁总体情况

    1、工程实施情况。按照扶贫搬迁工作任务,我市茶陵县搬迁移民230户共950人,项目总投资710万元,其中国家专项资金57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40万元。截止5月底,项目投资全面完成,完成移民230户950人搬迁安置,建成住房230套共24680平方米,配套完成10米宽主道1.4公里、6米宽支道1.2公里,引水管道工程主管6.2公里、支管4公里,架空输电线路建设10公里,变压器6台,农电入户230户,工程建设成效明显。

    2、主要经验和做法。在工程实施中,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

    一是突出规划引导。根据搬迁村农户的经济基础和承受能力,科学编制“四个规划”,即总体搬迁规划、迁出村土地复垦规划、产业结构调整规划,脱贫致富规划)。布设一个好路网,建设好“三大中心”(村务活动中心、医疗卫生中心、便民商务服务中心)、规划好“五大管线”(电、通讯、有线电视、人饮、排污)。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五项制度”,即建立搬迁对象和补助标准公示制度、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制度、补助款发放公开制度、劳务报酬合同约定制度、贫困群众搬迁后致富指标监测制度;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保证资金到位、质量合格、搬迁入住和验收达标。

    三是加强项目监管。建立了资金专户,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用款有申请,拨款有审核,结果有审计。同时,规范项目档案管理,做到档案资料齐全完整,为合理规划、筛选、申报、验收工作提供依据。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之处。

    一是我市茶陵、炎陵贫困人口多、分布广、贫困程度深。主要集中在高山区,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

    二是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由于暴雨洪水自然灾害频发,我市茶陵县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受损严重,解决贫困群众行路难的任务还很艰巨。

    三是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资金到位不及时,一定程度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四是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细致,规划设计不到位,部分项目区的整体效益不明显。

    三、下阶段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体思路

    (一)易地扶贫搬迁需求。我市需要易地扶贫搬迁的区域主要是茶陵县和炎陵县贫困人口。我市需要易地扶贫搬迁的人口户数约5150户,约16688人,其中茶陵需要易地搬迁的人口户数为5100户、约16531人,炎陵需要易地搬迁的人口户数为50万户、约157万人。

    茶陵县易地搬迁的人口主要位于桃坑乡、湖口镇、浣溪镇、秩堂镇、八团乡、枣市镇、严塘镇、高陇镇、潞水镇、腰陂镇、z舫等乡镇,这些乡镇大都位于偏远山区,交通闭塞,生产生活设施条件落后,大部分村组道路没有贯通或进行水泥硬化,群众生产、生活出行不便;通讯不畅通,与外界联系渠道少、信息缺乏;河道、农田水污染比较严重,有的地方安全饮用水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同时也存在因重点工程建设,如库区建设、高速公路及铁路建设等导致土地征收、资源减少而影响到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的情况。

    炎陵需要易地搬迁的人口数量较少,零星存在,其生存条件恶劣,缺电缺水缺路,居住地山高水远,人口素质、文化素质低,致富条件、门路基本没有。

    (二)总体思路

    1、茶陵县

    易地扶贫搬迁思路:采取因地制宜、就地搬迁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条件,通过山区搬迁至城镇区,山上搬迁至山下,高地搬迁至平原地带,环境生态治理保护与移民搬迁相结合,边治理、边搬迁,突出重点区域逐步实施的方式,使移民搬迁实现促进地区产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目的。“十二五”时期,规划搬迁人口户数3975户,约12910人。

    可供安置搬迁人口的水、土资源状况。茶陵县域内水资源丰富,将在现有基础上加大水库建设力度和上游水土保持及水源保护等工作力度,以保障全县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全县可供利用的新开发耕地面积为11550亩,可供调整利用的耕地面积为7800亩,十二五期间可供利用新开发耕地面积为7000亩,可供调整利用的耕地面积为3500亩。

    资金筹措。主要通过向中央、省市申请财政支持及地方政府、群众自筹等方式来筹集,并通过多种渠道吸引企业、民间资本参与移民搬迁工作。

    2、炎陵县

    易地扶贫搬迁思路:本着自愿的`原则,多渠道、多元化的方式,加强贫困地区的教育,加强贫困地区劳动力就业能力培训,提高人口素质,多渠道筹措资金,以补代促,促进需移民对象自愿移民。搬迁方式采取整体、零星向集镇、工业园搬迁方式和整体、零星就地搬迁的方式相结合的方法移民。“十二五”时期,完成50户贫困人口搬迁工作。

    可供安置搬迁人口的水、土地资源情况。炎陵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1亩,水资源丰富,是湘江λ的发源地,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606.5毫米,规划搬迁安置地耕地、水资源都能满足要求。

    资金筹措渠道。农村贫困地区移民搬迁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资金需求量大,必须发挥国家、省、县和移民户本身的积极性,四方筹资,加强管理,争取把每一分钱用好。把钱用在刀刃上。筹资比例为7:1:1:1,能较好的调动各方的主观能动性。

    四、工作建议

    农村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发挥国家、省、市、县和移民户本身的积极性。为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特提出几点建议:

    1、建议切实落实国家、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国家和省级层面都制定了支持农村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各相关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政策,确保支持政策到位。同时,由于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自身财力困难,建议提高中央资金的补助标准,落实省财政配套资金,降低县级配套资金。

    2、建议加大对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支持力度。株洲炎陵、茶陵是革命老区县,由于历史、自然地理条件等多方面原因,经济社会发展滞后,贫困人口多,返贫致贫因素复杂,易地扶贫搬迁任务长期而艰巨,请求省发改委加大对我市的支持力度。

    3、建议加大扶贫机制创新。易地扶贫搬迁需要机制创新,建议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分工、各方参与、合力攻坚”工作长效机制;积极探索扶贫投入增长机制,建立财政资金、信贷资金、社会帮扶资金对片区投入的稳定增长机制

    易地扶贫搬迁情况工作汇报篇9

    芒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

    “宏云新村”是芒市镇自20XX年起申报立项实施的一个易地扶贫搬迁点,涉及现云茂村728户3096人的整村搬迁,整个项目实施预计需要资金1.3亿元。在项目申报规划实施过程中,紧密结合云南省提出的城镇上山,农民进城的新政理念,紧紧抓住国家桥头堡建设战略和瑞丽开发开放试验区建设的有利契机,深化落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的意见》精神,以打造抗震防震、人畜分离、节约集约、环保生态、特点明显、功能完善的德宏一流、全省领先的特色村寨示范性异地扶贫搬迁工程为目标,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目前,该项目已经得到各级各部门的重视和认可,市委专门成立了以书记为组长的项目协调领导小组;国家、省、州发改委已经立项,人均5000.00元的项目资金即将下拨;省扶贫办下拔了扶贫专项资金150万元;老百姓自筹1000余万元完成了项目用地的征用和土地平整;规划设计方案也基本成型,项目落地指日可待。

    但是,由于该项目投资规模大、涉及群众广、资金缺口大,需要各级各级各部门涉农惠农资金的整合支持,才能确保整个项目的顺利推进。为此,特向市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申请20XX年芒市农村危房改造指标500户,用于解决该项目第一期工程的户均1万元的缺口资金问题!

    妥否,请批示!

    芒市镇人民政府

    20XX年5月2日

    易地扶贫搬迁情况工作汇报篇10

    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

    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包括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易地搬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生态移民搬迁(以下简称生态搬迁)、财政专项扶贫搬迁(以下简称扶贫搬迁)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为认真实施好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根据《奉节县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实施办法(试行)》(奉节府发〔〕42号)文件精神,结合永乐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引导、群众自愿原则。在坚持群众自愿的前提下,政府通过统筹规划、政策扶持、基础配套,有效组织和引导群众自力更生、主动搬迁。搬迁对象原有承包地、林地使用权不变,鼓励其自愿流转或参股专业合作组织。鼓励龙头企业参与高山生态扶贫安置区特色产业开发。

    (二)坚持整户搬迁、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的原则。整户搬迁和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是高山生态扶贫搬迁的前提条件,对拆除后的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优先安排复垦。搬迁户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用地扣除新建房屋用地面积后,节约的面积可作为地票交易或增减挂钩建设用地指标使用。

    (三)坚持因地制宜、因户施策原则。综合考虑搬迁群众的生存环境、经济能力、劳动技能和生产生活习惯,合理确定搬迁对象和安置方式。

    (四)坚持统筹兼顾、合力推进原则。加强组织协调,整合相关站所室力量,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协调推进高山生态扶贫搬迁。

    二、搬迁范围及对象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贫困农户,列入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对象:

    1.居住边远地区,生产生活不便、生存环境恶劣的。

    2.居住地水、电、路、通讯等基础条件难以完善,扶贫成本高、就地脱贫难的。

    3.建卡贫困户、低保户、转户进城集镇安置、纳入宅基地复垦的优先纳入搬迁。

    4.原居住地房屋有房产证或宅基证,新建住房有房地产权证或建房、土地许可证,购房有房地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契税缴纳凭证等合法手续。

    5.8月1日以后实施整户搬迁的。

    6.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应拆除。

    其中转户进县内城集镇或县外购房,已签订拆房复垦协议但未拆房的;以及符合拆房复垦条件且搬迁户承诺拆房复垦的,经县国土部门审查同意后,可以作为搬迁对象,其安置补助完善手续转为拆房履约保证金,待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后无息退还。不符合拆房复垦条件的搬迁户必须自拆后才能兑现安置补助。

    对梯度转移和其他自主建房搬迁的,必须拆除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后才能兑现安置补助。

    (二)下列人员不得列入搬迁安置补助对象:

    1.居住在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规划范围内的人口(按照三峡库区后续规划实施搬迁)。

    2.已享受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农村D级危房改造补助的。

    3.“空挂户”及搬迁户中非家庭成员的挂靠人员。

    三、安置方式及补助标准

    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和农村D级危房改造,对不同安置方式的。搬迁对象给予差异化补助。

    安置方式分为自主分散安置和政府统建集中安置两种方式。

    (一)自主分散安置方式包括转户进城镇、梯度转移及其它安置。

    转户进城集镇安置的搬迁户,按8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安置对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自行购买建筑面积低于90平方米、交易价格低于当地市场均价的首套住房的,凭镇政府出具的高山生态扶贫搬迁身份认定证明和购房手续免交房屋交易契税。转户到县外安置的,按8000元/人的补助标准执行。

    对继续从事农业生产的搬迁户,包括在本镇、村内实行由高转低、由远转近、相对集中进行梯度转移安置的和其他分散自主安置的,均按7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含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梯度转移安置不得进入三峡库区生态屏障区(城集镇除外)。

    (二)政府统建集中安置是指迁入经县政府批准统一建设的集中安置点进行的安置,按7000元/人的标准补助到搬迁户。

    高山生态移民集中安置点居住对象为本镇范围内放弃原宅基地并实施复垦的农村居民,地灾避让搬迁、扶贫移民、退耕还林生态移民、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土地整治、巴渝新居、库区居民点搬迁户、危旧房改建户、连体房户、无房户、户改退地的连心房等符合农村宅基地批准条件的农村居民。

    本细则施行前各年度已下达尚未实施完毕的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D级危房改造的补助资金仍按原标准执行。

    四、工作步骤及要求

    (一)报批实施方案。镇政府根据县搬迁办下达的年度搬迁计划,按照群众自愿申请、村初评、镇审核公示的程序确定年度安置对象,编制年度实施方案(附安置对象花名册)报县搬迁办审批。

    (二)组织搬迁实施。镇政府根据审批的实施方案,逐户签订搬迁协议,督促落实安置住房和原居住房屋及附属设施拆除等工作。

    (三)兑现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完毕后,镇政府组织自查验收,形成验收报告,报送县搬迁办,县搬迁办组织相关主管部门进行综合验收。待综合验收合格,县上拨付补助资金,镇政府按照规定标准与搬迁户结算。

    (四)加强档案管理。按照以下要求分类整理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档案资料,并送县搬迁办、发改委、扶贫办、城乡建委备案。

    1.文书档案。包括实施项目的上报文件、实施方案及批复文件、计划下达文件、公示资料及图片证明等材料。

    2.户档案。包括农户信息卡、搬迁申请表、新旧房屋照片、户主身份证和家庭户口复印件、户口迁移手续、补助资金兑付证明、旧房拆除证明、建房审批及购房手续等原始资料。

    3.项目档案。包括规划方案、工程设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竣工验收备案的相关资料。

    五、工作措施

    坚持“统分结合、整合职责、分线落实”原则。

    镇搬迁办:负责镇搬迁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组织编制全镇年度实施方案,统筹年度搬迁计划,跟踪掌握项目实施进度,收集、汇总、上报向县搬迁办的各种报表、信息,负责与县搬迁办的工作衔接,承办高山生态扶贫搬迁方面的会议、年度绩效考核等工作。

    经发办:负责易地搬迁、生态搬迁、扶贫搬迁的年度搬迁计划编制、计划下达、对象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资金申报、文书和户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具体工作,协助镇搬迁办工作。

    规建办:负责D级危房改造的年度搬迁计划编制、计划下达、对象资格审查、组织实施、资金申报、文书和户档案资料收集管理等具体工作;负责集中安置点建设管理,协助指导按相关程序办理用地规划、建设等行政许可手续;优先落实搬迁户宅基地复垦。

    财政办:负责高山生态扶贫搬迁专项资金管理和兑现,协助资金拨付工作。

    镇纪委加强对高山生态扶贫搬迁工作的监督,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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