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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利方案】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区防洪应急预案(完整)

    时间:2023-04-27 11:30:02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区防洪应急预案(略)1.总则1.1编制目的做好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区水灾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使水灾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2编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水利方案】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区防洪应急预案(完整),供大家参考。

    【水利方案】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区防洪应急预案(完整)


    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区防洪应急预案


    (略)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区水灾突发事件防范和处置工作,使水灾处于可控状态,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河北省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国家防总印发的《城市防洪应急预案编制大纲》、《邢台市城区防洪应急预案》、《邢台经济开发区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其它有关规定,结合开发区抗旱防汛工作安排,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根据《邢台市城区防洪应急预案》划定的邢台市城区范围,确定开发区主城区范围为襄都路以东、祥和大街以北、东华路以西、东关街以南,在此范围内因自然原因或人为因素导致的暴雨、洪水等水灾事件的防御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1.4.2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坚持服从大局、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坚持公众参与,军民联防;坚持工程与非工程措施相结合等原则。

    2.城区概况

    2.1自然地理

    邢台开发区位于邢台市东南部,是邢台市的东大门。主城区总规划面积19.74平方公里,西起襄都路,东至东华路,南至祥和大街、北至东关街,地势西高东低,平均海拔高度58米,东西落差9-12米,南北分别为邢台市区的泄洪河道(七里河和牛尾河),属洪水殃及区域。

    2.2洪涝风险分析

    城区年最大降水量1269毫米(1963年),年最小降水量263.2毫米(1992年),历年平均降水量527.7毫米,最大一日降水量为2016720138.5毫米,最大24小时降水量为2016720138.5毫米,最大24小时降水量为20167190时至200419.1毫米。一般年降水量70%集中在6月—9月,较大暴雨、大暴雨多发生在78月份,故主汛期在7月中旬至8月上旬。但由于气象多变,汛期以外也会出现较强降雨,如2009598时至108时,降水量为175.5㎜,创城区近55年来历史同期24小时降水量的最高值,同时也超过了同期月降水量的最高值。

    邢台市城区的洪涝灾害主要是由暴雨洪水造成,洪水的威胁主要是来自市区以西小黄河流域和七里河流域。由于城区靠近山区,河道源短,坡陡流急,洪水集中快,下泄快,破坏力大,极易发生洪涝灾害。历次水患均因降水量集中,防洪未设工程防护,排水标准较低等原因所致。据历史记载,自公元638年至今1300余年间,邢台发生大小洪灾68次,其中特大洪灾9次,较大洪灾33次,特大洪灾发生约为150年一遇,较大洪灾发生约为40年一遇。洪灾的发生与小黄河、七里河暴雨洪水宣泄直接有关。

    开发区是我市城区向东泄水汇集区,一旦发生大的洪水,城区自西向东排水及七里河水泄洪会殃及开发区。因此,要切实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提前安排、部署、准备,做到有备无患。

    2.3洪涝防御体系

    近几年,市委、市政府对小黄河、围寨河、牛尾河部分河段实施了退污还清,扩大了河道断面,大大增加了其泄洪能力。随着七里河综合治理工程的竣工和西部防洪设施的建成,现已基本达到了百年一遇的防洪标准。但下游河段防洪能力仍然较低。

    2.4重点防护对象

    2.4.1党政机关、学校、医院;

    2.4.2水、电、气、热等生命线工程;

    2.4.3振成紧固件、蓝鸟家具等重点企业厂区和其它重要仓储地;

    2.4.4中兴东大街(长安路至东华路)各道路交叉口、新兴东大街与信都路交叉口、东华路与中兴东大街和英华大街与东华路交叉口等易积水交通干道;易积水区域内各村居。

    2.4.5邢东煤矿塌陷区所波及的东关街沿线村居,如朱家庄、田家庄、及永红庄等。

    2.4.6七里河南岸的百泉、北厂、孔桥、前楼下、后楼下和西楼下等村庄。

    根据邢台市城区历次水患,结合开发区地势和基础设施现状,设定重点部位和险区如下:

    1)重点部位:七里河自东华路向西至滨江路,全长15公里,河道治理已基本完成,治理后的河道较宽,河底平坦,泄水顺畅,如遇大汛洪水将通过我区西楼下、后楼下等地段,因此段无堤防,洪水有可能顺后楼下段北岸冲毁房屋危及长安路至东华路南北两岸,尤其是武家庄、后楼下等村要特别引起重视。

    2)新兴东大街险区:新兴东大街襄都路至信都路段地势较低,与信都路交叉口易积水,但由于信都路以东段尚未形成,排水不能按总体规划沿新兴东大街主管道向东排放,采取临时方案,汇入信都路排水主管道,暂向北排放,存在信都路排水超设计流量的现象,造成此区域雨水不能及时排放;另外此区域地势较低,且襄都路以西至地道桥长约5公里的市区排水由于地下管网不完善,主要沿路面向东自然排至我区,极易形成洪水滞留,对周边的张家庄、王家庄、电缆厂项目,尤其是信都路东侧的黄家屯村、蓝鸟家具等,造成极大危害。

    3)中兴东大街东头、英华大街东头险区:中兴东大街和英华大街都是开发区东西主排水路径,中兴大街西高东低,高差10米,地势坡度大,东华路排水系统虽已建成,且与中兴大街和英华大街地下排水管网已对接,但因此管网尚未投入使用,导致东华路与英华大街交叉口的积水不能通过此管网排放,洪水极易在此滞留,危及东静庵北街。

    4)危房:辖区内的滞水区房屋和危旧房屋,雨量较大极有可能形成灾害。尤其是邢东煤矿塌陷区所波及的东关街沿线朱家庄、田家庄及永红庄等村居,房屋一旦遇到大水极易形成地基下陷,存在严重隐患;同时,大梁庄、东静庵等村的私接二层楼,房基负荷加大,基础埋深较浅,安全没有保证,也应按危房考虑,引起特别重视;全区中小学校已鉴定为危房尚未加固改造的校舍严禁使用,汛期应特别加以警戒防护。

    5)永安路大桥:永安路大桥正在施工中,大桥东西两侧均没有拦河坝,一是会致使行洪不畅;二是会形成洪水滞流,造成新的洪峰,需高度重视。

    3.组织体系及职责

    3.1指挥机构

    为贯彻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责任制,邢台开发区设立城区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城防指挥部),管委会主管城建副主任任指挥长,有关部门及相关镇(办)负责同志分别为副指挥长和指挥部成员。

    城防指挥部是我区主城区防洪应急工作的指挥协调决策机构,其主要职责是:

    1)在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开发区抗旱防汛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洪工作的法规、政策和决定、指令。

    2)制定和修订《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区防洪应急预案》。

    3)城区内有重特大洪水灾害发生时,组织召开防洪工作应急会议,听取相关部门的雨情汛情灾情汇报,统一指挥我区城区的防洪应急工作,组织相关部门按本预案规定职责对受灾地区进行抗洪救灾。

    4)向区党工委和上级防汛指挥部报告洪水灾害和抗洪救灾应急工作有关情况。

    3.2办事机构

    3.2.1城区:城区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城防办),办公地点设在开发区城市建设局(136室),办公室主任由城市建设局吕永江兼任,副主任由王斐、李志国、李佰山兼任。

    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协调城区防汛抗洪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防洪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传递上级防洪救灾工作指令。

    2)及时了解和掌握雨情、汛情、灾情和抗洪救灾应急工作情况,并上报城防指挥部,为指挥部主要领导提出防汛决策参谋意见,并具体实施防洪救灾的调度工作。

    3)组织开展防洪应急工作的信息报送工作。

    4)处理城区防汛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3.2.2为加强防汛工作,成立开发区抗洪抢险大队,负责抗洪抢险、储备物资等具体工作。大队长由滑文阁兼任,副大队长由邢子辉、李鸿涛、张兴刚、王海涛、郭丽芳兼任。抗洪抢险大队下设六个中队:

    1)经济发展局抢险中队。由开发区经济发展局组织各企业单位组成,人员200人,负责开发区各企事业单位的抗洪抢险任务,由区经济发展局李鸿涛兼任中队长,指挥抢险工作。

    2)城市管理抢险中队。由开发区城市建设局城市管理科组织人员组成,人员50名,负责开发区内市政设施的疏通、抢修,特别是排水末端出口,须做好泄洪相关工作,由区城市管理科耿晓东任中队长,指挥抢险工作。

    3)王快镇抢险中队。由王快镇政府所属的14个村组成,人员2000人,负责本区域的抢险任务及七里河筑堤。由王快镇王斐同志任中队长,副中队长由相关村居支部书记兼任。

    4)东汪镇抢险中队。由东汪镇政府所属的15个村组成,人员2000人,负责本区域的抢险任务及七里河筑堤,东汪镇李志国同志兼任中队长,副中队长由相关村居支部书记兼任。

    5)火炬大街办事处抢险中队。由火炬大街办事处下属10个居委会组成,人员1000人,负责办事处辖区内的抢险任务,办事处李佰山同志任中队长,副中队长由相关村居支部书记兼任。

    6)机动预备中队。由开发区城市建设局负责区内各建设施工单位组成,人员200名,主要任务是各险区增援抢险。中队长由区城市建设科温志辉同志兼任,指挥增援抢险。

    4.预防和预警机制

    4.1预防预警信息

    4.1.1气象水文信息

    城防办应及时将气象部门对城区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报结果,报送到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城防指挥部。当预报即将发生洪水灾害时,城防办应提早预警,通知城区内有关部门做好相关准备,并组织经济发展局人员加强监测,及时上报监测结果,雨情、水情应在30分钟内报城防指挥部,为其适时指挥决策提供依据。各乡镇(办)要对本辖区内村民(居民)居住条件进行摸排,对危房户及早作安排,做好思想工作,提前搬出,避免险情发生。

    4.1.2工程信息

    当主要行洪河道出现警戒水位以上洪水时,经济发展局应加强工程监测,并将堤防工程设施的运行情况上报城防办。发生一般或较重洪水时,区经济发展局每日6时前向城防指挥部报告工程出险情况和防守情况;发生重大或特大洪水时,区经济发展局每30分钟向城防指挥部报告1次;特殊情况下,随时报告水情信息。

    4.1.3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情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受灾人口、群众财产以及各种经济损失。

    2)洪涝灾情发生后,各受灾单位要在1小时内向城防办报告洪涝受灾情况,对重大灾情,由城防办对灾情组织核实并立即将初步情况上报区管委会和城防指挥部,为抗灾救灾提供准确依据。

    区城防办对城区的灾情进行汇总后于2小时内向区管委会和市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情况。

    4.2预警级别划分

    按照洪水灾害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四级:

    Ⅰ级(用红色表示),当市区日降雨达到50年一遇以上特大洪水标准(日降雨330mm以上),且预报仍有较强降雨时;

    Ⅱ级(用橙色表示),当市区日降雨量达到2050年一遇大洪水标准(日降雨235mm以上),且预报仍有较强降雨时;

    Ⅲ级(用黄色表示),当市区日降雨量达到1020年一遇较大洪水标准(日降雨165mm以上),且预报仍有较强降雨时;

    Ⅳ级(用蓝色表示),当市区日降雨量达到510年一遇一般洪水标准(日降雨110mm以上),且预报仍有较强降雨时。

    4.3预防预警行动

    4.3.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水灾害和自我保护的意识,做好防大汛抗大洪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防汛组织机构,落实防汛责任人、防汛抢险队伍和重点区域的监测网络及预警措施,加强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水毁工程修复和水源工程建设任务,对存在病险的堤防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的水利工程,要落实安全渡汛方案。

    4)物资准备。所需抢险物资、车辆、工具由各责任单位负责,可采取经销单位代储资料或群众代储等多种方式。遇有特殊情况,可向城防办申请,由城防办负责调度。当主城区抢险物资、车辆不能满足本城区抗洪抢险任务时,城防办要及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城防办申请救援。

    5)预案准备。区内各级各部门各单位都要按照各自的实际情况编制防洪预案,主动应对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镇、办在制定防洪预案时,对辖区内重点企业及供电、通信、水源地、燃气仓储等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单位要重点保护。

    6)通讯准备。充分利用现有通讯网络,确保防汛通信的预警反馈系统完好畅通。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防汛检查。实行以查组织、查物资、查通信为主要内容的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防汛日常管理工作。有关部门要加强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区经济发展局对城区内的河道要加强巡逻,防止堵塞侵占,对七里河险区河堤要进行日常加固,排除隐患;区城市管理科要加强对道路排水管网的管理,及时做好管路清淤疏通工作,确保排水畅通,并要随时清扫出水口附近的垃圾杂物,以防堵塞,尤其是东华路与中兴东大街、英华大街交叉口等易积水区域,要提前做好向牛尾河排水系统的清淤疏通工作;各村居要组织有关力量及时疏通村域内排水沟和河道,做好导流清障工作,并备好水泵等物资,随时预防突发性事件处理。

    9)各镇办及时对所辖村(居)的危旧房屋进行排查,发现险情及时安排人员撤离,并做好倒流清障工作。

    4.3.2洪水预警

    当河道即将出现洪水时,区经济发展局应做好洪水预报工作,及时向城防办报告水位、流量的实测情况和洪水走势,为预警提供依据。

    4.3.3暴雨涝渍预警

    当发生较强降雨时,城防办酌情向社会发布相应预警。

    4.4主要防御方案

    4.4.1险区险段分工及处置措施

    1)防汛抗洪抢险区域分工:东汪镇、王快镇分别负责所辖七里河险区、危房区等;火炬大街办事处负责新兴东大街、中兴东大街东头险区及村居危房区等。

    各险区要严格执行城防指挥部的指挥命令,有情况及时与城防办联系。

    各险区(段)责任单位要认真研究措施,制订具体方案。险区(段)指挥人员必须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需暂时离岗时,必须向指挥长报告,同时指定代理人并报城防办。

    2)在目前城区尚未设置防洪工程的情况下,总的形势是被动防洪。对城区易积水和低洼区积水时间较长街区的居民,则采取临时弃家,到高层建筑物内避险求生措施。

    由于我区地势西高东低,坡度较大,洪水下泄较快,只有部分低洼区积水时间较长。一旦各险区发生大洪水,可将盛世春天新建楼、维多利亚商务中心、开发区创业服务中心、格林豪泰、海艺酒店、香悦四季3#4#楼、晧顺壹号院二期15#----20#楼等多层建筑作为涉险居民的临时避险处,可容纳约8500人。有险情时由城防办协调社会事务局、王快镇、东汪镇、火炬大街办事处安排就近避险。届时饮食供应和卫生防疫工作由社会事务局、王快镇政府、东汪镇政府、火炬街道办事处负责。

    4.4.2七里河沿岸抗洪筑堤实施方案

    依据我区沿七里河各村分布的位置,西起华庄,东至东汪村东,全长六公里,由王快镇、东汪镇抢险中队负责。沿岸加强防护,王快镇、东汪镇要组织各村分村包段加强防护,须加固地段尽快维修,对河道不畅地段要及时清理,赶在大汛期到来之前清道预洪,确保水道畅通。

    4.4.3防汛物资的准备

    镇办防汛物资由王快镇、东汪镇、火炬办分别负责筹备,可采取经销单位代储料或群众代储等多种方式,搞好储备。对防汛物资,要落实数量、落实联系方式、落实装卸队伍、落实运输车辆,一旦需要,要确保物料调的出、运的到、用的上。对洪水来临时的各村筑堤防护任务分配情况和责任人以及物资储备情况,须明确上报。

    工程技术、质量要求由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和区经济发展局负责。应急抢险筑堤采用编织袋装土方式,编织袋等物资由王快镇、东汪镇、火炬办提供。城市建设局城市管理科负责准备发电机、水泵等配套物资。取土位置现场指定。

    5.应急响应

    5.1应急响应的总体要求

    根据我市城区发生洪涝灾害的不同程度,市政府把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即IIIIIIIV级)。各部门各单位在收到防汛指挥部发布的预警信息后,应做好迎战洪水的准备工作。一旦汛情出现时,各相关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根据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和城区防汛指挥部的命令,积极投入到抗洪抢险、排涝和抗灾中去。

    5.2应急响应分组及行动

    5.2.1 I级响应与行动

    当降雨达到I级预警时,启动I级应急响应,由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发布命令,全民参与抗洪救灾。

    5.2.2 II级响应与行动

    当降雨达到II级预警时,启动II级应急响应,由区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发布命令,各抗洪抢险中队及相关镇(办)和部门迅速行动,参与抗洪救灾。

    5.2.3 III级响应与行动

    当降雨达到III级预警时,启动III级应急响应,由区城区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发布命令,相关镇(办)和部门迅速行动,参与抗洪救灾。

    5.2.4 IV级响应与行动

    当降雨达到IV级预警时,启动IV级应急响应,各单位按照各自的《防洪预案》和区城防办的安排部署,积极行动,自我防范。

    5.3主要应急响应措施

    5.3.1当川口水库发生泄洪、溢流或其它险情时,要将防汛重点放在七里河沿岸,以保护堤防为主,必要时做好群众的疏散保护工作。

    5.3.2暴雨渍涝:当我市城区发生较强降雨时,各部门和单位应以自我防范、自我保护为主。社会事务局及各镇(办)要注意危旧房屋和校舍的保护工作。城市建设科要加强对建设施工工地的巡查,采取措施防止塌方等事故发生。各责任单位要注意救助被淹被困居民,安排好饮食起居,最大限度地保护其生命财产安全。城市管理科要加强排水力量,及早恢复群众的正常生活。交管部门要对较深的积水区域实行临时交通管制,防止发生伤亡事故。

    5.4应急响应的组织工作

    5.4.1信息报送与处理

    1)汛情、工情、险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同级共享。

    2)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因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5.4.2指挥和调度

    1)当我区城区内出现洪涝灾害时,城区防汛指挥部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成立以行政首长为主的现场指挥部,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2)发生重大洪涝灾害后,区城防指挥部向区防汛抗旱指挥部申请其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指挥部。

    5.4.3抢险与救灾

    1)出现洪涝灾害或发生重大险情后,区城防指挥部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2)区城防指挥部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按照预案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3)处置洪涝灾害和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责分工,由区城防指挥部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部门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快速反应,高效处置,最大程度地减少损失。

    5.4.4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1)各级各部门和城防指挥部应高度重视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防护器材、消毒药品、备用电源和抢救伤员必备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城防指挥部视情况作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到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3)出现水灾后,城防指挥部应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

    4)城防指挥部应及时发布通告,并由区交管部门设置临时交通管制,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5)出现洪涝灾害后,城防指挥部应组织社会事务局卫计科加强对受影响地区的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5.4.5社会力量动员与参与

    1)出现洪涝灾害后,城区防汛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2)必要时按照一定程序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

    5.4.6响应结束

    1)当我区城区的洪涝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区城区防汛指挥部可酌情宣布结束紧急防汛期。

    2)紧急防汛期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各级各部门要迅速恢复正常生活、生产、工作秩序,修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洪涝灾害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6.应急保障

    6.1通信与信息保障

    6.1.1邢台市城区汛期的通讯保障由联通邢台分公司、移动邢台分公司负责。城防办负责与市通信部门做好沟通,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出现突发事件后,城防办要迅速与市通信部门取得联系,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努力保证防汛通信畅通。

    6.1.2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区电视台、公共广播、手机短信、QQ群、微信群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安全。

    6.2抢险与救援保障

    1)城区各单位储备的常规抢险器械、物资和救生器材,应能满足抢险急需。

    2)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抗洪的义务。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城区的防汛抢险任务分为群众抢险队伍、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6.3治安与医疗保障

    1)公安分局主要负责做好灾区人员转移后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2)社会事务局负责洪灾中疾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建医疗救护队,做好灾区的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6.4物资与资金保障

    1)防汛物资储备工作实行“分级储备和管理、统一调配、合理负担”的原则。城区各单位应按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

    2)区财政金融局负责防汛、抗洪、抢险、救灾资金的筹措、分配、下拨。

    7.善后工作

    在区管委会的统一领导下,由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善后处置工作。要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7.1救灾

    城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7.2救济救助

    社会事务局要制定城区防洪应急预案,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济救助。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7.3医疗救治与卫生防疫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7.4水毁工程修复

    7.4.1经济发展局负责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和城乡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负责对电力、通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7.4.2城市建设局负责对遭到毁坏的交通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7.4.3投资促进局负责对所负责的在建项目工程组织相关单位对工程安全进行排查,确保汛期安全度汛,制定专项防汛方案。

    7.5环境保护

    社会事务局、环保分局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7.6灾后重建

    城防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尽快开展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7.7调查与总结

    区内各单位在汛期结束后或在抗洪救灾后都要进行认真的总结,发扬成绩,吸取教训,以改善我区的防洪救灾工作。

    7.8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防汛抢险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由区党工委、管委会和城防指挥部联合表彰;对防汛抢险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上报市委、市政府追认为烈士;对防汛抢险工作中致伤致残的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工作生活照顾。对因防汛工作中造成损失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防汛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预案的管理与修订

    本预案由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编制,并报请区管委会批准后执行。本预案未涉及之处暂按区防汛抗旱预案执行。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要适时对本预案修订。各镇办防汛指挥机构根据本预案制订相应的防洪应急预案,并及时上报区城防指挥部。

    8.2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开发区城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3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注:各责任单位要将本单位的防洪应急预案、防汛机构人员名单、联系电话及物资储备、临时避险处等工作安排情况,报区城防办(城建局136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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