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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土方案】南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优秀范文】

    时间:2023-04-24 12:05:06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2023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为扎实推进我区土规调整完善工作,确保我区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尽量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最大限度保障我区“十三五”期间用地需求,促进社会经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国土方案】南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国土方案】南川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优秀范文】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6-

    2020年)调整完善工作方案


    为扎实推进我区土规调整完善工作,确保我区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尽量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最大限度保障我区“十三五”期间用地需求,促进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按照国土资源部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的相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思路

    按照国土资源部、市国土房管局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总体要求,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深化完善成果为基础,深入分析规划实施中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建设用地结构与空间布局、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等方面的问题,明确主要矛盾、突出重点问题,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推进“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市开发边界”的划定,保障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政策措施落地。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实事求是,因地制宜。以土地资源的现实条件为基础,根据各乡镇、街道的现实情况和实际需求,因地制宜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空间布局。

    (二)坚持保护优先,节约集约。坚持耕地和基本农田数量、质量保护并重,确保实有耕地、基本农田面积基本稳定、质量逐步提高。严格贯彻“严控总量、盘活存量、用好增量、集约高效”的要求,充分利用闲置土地,挖掘低效用地,高效盘活存量土地,实现土地的集约高效利用,促进土地利用方式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三)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按照各乡镇、街道发展定位的要求,突出发展重点,明确主要矛盾,实行差别化的土地利用格局,科学合理安排各业、各类和各区域用地,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

    (四)坚持部门联动、多规衔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与沟通,做好土地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环境保护规划、旅游规划、交通规划的协调衔接,确保十三五规划发展用地需求,深入推进规划调整完善工作。

    (五)坚持公众参与,尊重民意。尊重群众诉求,突出公众在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的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发挥公众积极性,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严格执行听证制度,充分体现公众对规划调整完善的需求与监督,促进依法规划、民主规划、科学规划。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加强沟通协调,做好规划衔接,明确用地需求

    各乡镇、街道加强与区级相关部门、各管委会、各区属投融资公司的对接与沟通,做好土地规划与相关规划的衔接,认真比对,找准差异,分析原因,研究对策,避免因规划不协调造成空间资源浪费。

    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各管委会、各区属投融资公司要全面收集各类项目的用地需求广泛收集需求,明确项目建设依据、确定项目选址位置和用地规模。

    (二)严格落实规划目标,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要按照市国土房管局下达的耕地与基本农田保护任务和建设用地的控制目标,严格落实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数量、质量,控制建设用地总规模,优化土地利用空间布局,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建设用地布局的调整,应体现全区协调发展、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要求,遵循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

    (三)上图入库,及时更新规划数据库

    土规调整完善工作过程中,要同步更新规划数据库,做好质量核查,重点更新规划图斑层、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层以及基本农田保护层,确保耕地保有量、基本农田保护目标、建设用地规模等符合要求,做到图、数和实地相一致,保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的准确性和现势性。

    四、工作要求

    (一)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保持不变,仍然为2006-2020年。中期评估深化完善成果的评估时点为2014年。

    (二)调整范围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调整范围为全区行政辖区范围。

    (三)严格基本农田布局的调整

    基本农田布局的调整要与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工作相衔接,在规划调整完善中要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的划定成果。凡是本次规划调整完善涉及的基本农田划入、划出,必须按要求做好核实举证、论证核定等工作,确保程序依法依规,调整有据可查。城市周边规划基本农田要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的成果相一致,城市周边以外区域的规划基本农田,在与永久基本农田划定工作衔接的基础上,要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基本农田调出的要求

    1)现状基本农田中的非耕地可以调出,其中现状非农用地和严重污染的耕地必须调出。

    2)纳入国家生态退耕安排的坡耕地中的基本农田应该调出。

    3)基本农田中25°以上的坡耕地可以调出,其中本轮规划新划入基本农田的25°以上坡耕地必须调出。

    4)列入国家“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战略重大投资建设项目范畴;或列入经市级以上相关部门审批的专项规划中的重大交通、水利、能源、环保和民生类建设项目范围内的不可避让的基本农田,可以调出。

    2.基本农田调入的要求

    为保证基本农田质量,调入的基本农田土地利用现状必须为相对集中连片、坡度不超过25°的优质耕地,具体要求如下:

    1)城镇周边和交通沿线、集中连片、质量等级高、土壤环境安全的应当划入而尚未划入的优质耕地,必须纳入规划基本农田实施保护。

    2)根据基本农田补划需要,未划定为永久基本农田的限制建设区内的优质耕地,应优先补划为基本农田;限制建设区内优质耕地不能满足补划需求的,应将有条件建设区内的优质耕地补划为基本农田。

    3)规划期内,实施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及其他土地整治工程后新增的优质耕地,应优先纳入规划基本农田实施保护。

    4)易受自然灾害损毁、易受污染的耕地,不得调入为基本农田。

    (四)优化建设用地布局

    本次土规调整完善要适应生态文明建设、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优化全市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

    1.以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为基础,加强与新型城镇化、生态环境等相关规划的协调衔接,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空间,坚持保护优先、避让优质耕地基本原则,最大限度保护河流、湖泊、山峦等自然生态用地,促进形成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功能互补的城镇空间体系。

    2.适应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需要,结合农村土地综合政策,因地制宜、量力而行,在具备条件的地方对农村建设用地进行建设用地复垦,促进农村农民住宅向集镇、中心村集中。

    3.加强对开发区低效、闲置建设用地的控制和处置,促进开发区建设用地内部挖潜,严格控制不符合五大功能区产业定位、用地效益低下的开发区新增建设用地,进一步提高各类开发区的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

    4.规划实施期间因区位条件、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方向发生调整的,可根据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产业发展要求,合理调整建设用地空间布局。

    5.合理调整产业用地结构,保障我区十三五规划水利、交通、能源等重点基础设施用地,优先安排社会民生、扶贫开发、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国家扶持的健康和养老服务业、文化产业、旅游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用地等,严禁为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项目提供用地。

    五、进度安排

    (一)收集核实用地需求

    1.完成时限:630日前。

    2.工作内容:各乡镇、街道、区级相关部门、各管委会、各区属投融资公司在615日前按要求完成资料申报工作;区国土房管局在630日前收集整理汇总全区“十三五”用地需求情况,逐个项目核实选址位置的土规情况、拟调整方向;初步拟定基本农田补划区域。

    (二)拟定我区土规调整完善初步方案

    1.完成时限831日前。

    2.工作内容:积极主动对接争取市国土房管局按照我区的用地需求下达各类规划指标;区国土房管局根据各单位申报情况及市国土房管局下达指标情况,拟定土规调整完善初步方案报区委、区政府审定(在市国土房管局下达指标后一个月内完成)。

    (三)审定土规调整完善初步方案

    1.完成时限930日前。

    2.工作内容:逐个项目审核用地需求情况,研究审定每个项目的土规布局情况。

    (四)编制土规调整完善方案

    1.完成时限:1115日前。

    2.工作内容:根据相关技术要求,按照区政府研究确定的土规布局情况,及时组织编制土规调整完善方案。

    (五)报批土规调整完善方案

    1.完成时限1231日前。

    2.工作内容:将土规调整完善方案送市国土房管局审查;及时跟进掌握方案审批情况;及时按照审查意见修改完善相关内容;协助市国土房管局完成土规调整完善方案的报批工作。

    六、保障措施

    成立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区长任组长,区政府分管副区长、区国土房管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和区属投融资公司为成员,负责及时研究解决土规调整完善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国土房管局,由区国土房管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土规调整完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积极主动开展相关工作。

    区国土房管局:负责按照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部署做好全区土规调整完善的资料收集、方案编制、上报审批等工作。

    区财政局:负责筹集土规调整完善相关费用。

    区发改委:负责拟定户籍制度改革方案,为实施“人地挂钩”政策提供依据;负责核实“十三五”期间需新增建设用地的重点建设项目是否纳入本次土规调整范围内;负责核实已申报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

    区经信委:负责核实“十三五”期间需新增建设用地的重点建设项目是否纳入本次土规调整范围内;负责核实已申报项目是否符合产业政策。

    区教委:负责核实“十三五”期间需新增建设用地的教育项目是否纳入本次土规调整范围内。

    区交委:负责核实“十三五”期间需新增建设用地的交通项目是否纳入本次土规调整范围内。

    区农委:负责核实“十三五”期间需新增建设用地的农业项目是否纳入本次土规调整范围内;负责核实基本农田调出调入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区公安局:负责协助发改委拟定户籍制度改革方案。

    区规划局:负责核实以城镇建设名义申报的项目是否符合城规。

    区水务局:负责核实“十三五”期间需新增建设用地的水利项目是否纳入本次土规调整范围内;负责核实已申报的水利项目是否符合相关规划。

    区环保局:负责核实“十三五”期间需新增建设用地的环保项目是否纳入本次土规调整范围内;负责核实已申报的各类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环保政策。

    区旅游局:负责核实“十三五”期间需新增建设用地的旅游项目是否纳入本次土规调整范围内;负责核实已申报的旅游项目是否符合旅游规划。

    金佛山管委会:负责核实已申报的项目是否符合自然保护区规划、风景名胜区规划。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管委会、区属投融资公司:根据区域发展定位和相关规划,认真分析“十三五”期间用地需求,全面掌握拟建项目基本情况;认真核对每个项目的位置及用地规模,确保项目落地位置精准,确保本次布局土规的位置与今后实际建设位置完全一致;认真开展地形图测绘、佐证材料收集等相关工作,及时按要求申报调规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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