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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方案】鞍山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

    时间:2023-04-23 18:35:07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30号)精神,加快构建鞍山自主创新体系,使科技创新成为全市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驱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科技方案】鞍山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供大家参考。

    【科技方案】鞍山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



    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辽宁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1530号)精神,加快构建鞍山自主创新体系,使科技创新成为全市结构调整、转型升级的驱动源泉,促进新一轮鞍山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结合我市科技创新驱动发展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2020年,构建起与产业发展相适应、创新资源高效集成的自主创新体系。全市研发投入总额翻一番,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7.8件。培育一批抢占产业发展制高点和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增长点,战略性新兴产业主营业务收入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比重达到20%。科技创新成为驱动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导因素,鞍山成为东北老工业基地重要的区域创新中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统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加快建设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按照“企业主体、市场机制、任务导向、政府服务”的原则,面向我市支柱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的重大技术需求,围绕产业链、部署创新链、完善资金链、整合人才链,提升经济与社会价值,重点建设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产业专业技术创新平台、院士专家工作站和以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为代表的企业研发机构,初步形成定位高端化、主体多元化、推进梯次化、模式多样化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重点围绕上下游产业链,促进联盟成员间的产学研合作和技术转移;产业专业技术创新平台,重点围绕企业重大技术需求,为产业发展提供关键技术支撑;院士专家工作站,重点帮助企业培育科技创新团队,引进院士及其团队的重大科技成果,有效推进产学研合作高端化发展;以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工程)实验室为代表的企业研发机构,重点提升企业研发实力。到2020年,建设国家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3个,省级15个;建设省级产业专业技术创新平台20个;建立院士专家工作站20个;引进、联合建设国家级重点(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达到10个,省级达到150个;开展50项以上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重大产学研合作项目,建立起与鞍山产业发展相适应、创新资源高效集成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着力推进传统产业转型升级。

    整合现有企业技术创新政策,加大技术改造支持力度,促进“两化”深度融合,提高绿色制造水平,重点在钢铁精深加工、装备制造、菱镁新材料、精细化工、消费品工业领域,围绕传统产业链部署创新链,推动传统产业向价值链的高端攀升。

    ——钢铁精深加工产业链。积极利用高新技术推动传统钢铁产业升级改造,大力推进钢铁及精深加工集群发展。形成从热轧板、冷轧板到镀锌板、彩涂板、冷轧硅钢、汽车用钢、海洋用钢、船舶用钢、铁路零部件等完整产品系列。重点发展重载列车用新型合金钢、军工舰艇用钢、高牌号取向硅钢、全系列铁路配件用钢等钢铁新材料。

    ——装备制造产业链。工程机械装备。利用微电子技术与信息技术,完善信息管理系统及故障诊断系统,提高液压元件、传感元件和控制元件的可靠性与灵敏性,提高整机的机电信一体化水平。重点发展液压圆锥破碎机等矿山机械,重点发展冶金、建筑、港口、道路等专用工程机械。通用装备。通过产、学、研、用有效融合,努力突破数控机床和数控系统关键核心技术。重点发展节能风机、小型精密数控机床等通用装备制造。工业自动控制装备。打造工业自动化控制产业基地。以智能制造为引领,推进工业自动化控制产业智能化、集成化发展,提升装备产品智能化、数字化、精细化水平和智能系统集成水平,推动生产方式向柔性、智能、精细转变,打造智能制造领域装备及系统集成技术、产品核心输出区域和智能制造应用的示范区域。

    ——菱镁新材料产业链。坚持资源开发和节约并举,重点围绕镁耐材、镁建材、镁化工、镁合金四大板块以及方解石滑石复配技术、方解石滑石化学改性技术和方解石滑石应用于超细化涂料等方面,引导菱镁企业从传统加工生产向现代工业转型,重点发展隧道防火板、玻镁板和镁水泥等菱镁新材料。

    ——精细化工产业链。重点发展高性能染料和颜料、煤焦油深加工、氢资源综合利用、化工新材料、高分子材料、基础化工原料等产业。依托鞍钢60万吨煤焦油及化工新材料产业优势,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附加值。

    ——消费品工业产业链。农产品深加工。实施品牌化战略,积极推进南果梨、鸭鹅、食用菌等特色农产品品牌化经营。培育和组建一批资本结构多元化、产品科技含量高、市场竞争力强、服务遍布全国的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农产品综合加工率达到75%以上。健康制造。依托我市装备制造业优势和汤岗子温泉自然生态资源,重点发展生物医药、精密医疗器械制造、高端养生设备制造等健康制造产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市农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积极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

    以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为引领,加快技术创新步伐,开展关键技术攻关,重点在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等领域攻克一批核心关键技术,开发一批重大产品,扩大产业优势,拉长产业链条,形成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较大影响力的新兴产业和集群。

    ——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链。激光科技。重点发展激光、光通信、智能终端、智能制造、LED、网络平台及系统集成等六大板块,积极推进激光科技产业园和激光公共研发平台建设。电子信息制造。重点发展新型平板显示、半导体照明及其应用、电子元器件及其材料、电子应用等产品。充分利用好手机产业发展优惠政策,积极引进大型手机企业,实现手机及智能终端产业跨越式发展。形成液晶显示面板制造基地、年产千万部手机整机生产基地和年产350亿颗LED贴片灯珠、2000万只LED灯管、400万个LED面板灯的LED生产基地。到2020年,光电产品产值突破300亿元,打造北方光电产业基地。移动互联网。建设移动数据综合应用基地,重点发展娱乐、支付、电子商务、社交等移动平台,促进各类平台实现开放与共享。推进“互联网+产业”,在先进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物流等行业形成领先的服务产品。推进“互联网+生活”,大力推广面向休闲娱乐、旅游等的移动互联网应用。推动“互联网+服务”,提升移动教育、移动办公等的应用水平。云计算和大数据。重点建设国内重要云数据灾备中心、金融物联网云数据中心、移动互联网云数据中心等多个大数据中心,构建覆盖东北地区、技术领先、服务一流的大数据产业支撑体系。促进行业云平台发展,为企业提供工业云计算服务。大力发展应用软件产业,重点发展面向冶金和制造业、交通等行业的专用软件和集成应用解决方案。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链。能源装备。以油田、页岩气压裂等能源装备关键技术为突破,重点发展石油钻采、天然气液化储罐等装备。积极培育海洋石油、陆地石油、页岩气等钻采技术装备。智能装备。发展关键智能制造基础共性技术,推进以传感器、自动控制系统、伺服和执行部件为代表的智能装置的研发和产业化,大幅提高制造过程信息化水平,培育开发智能化生产线和数字化车间(工厂),提升重大智能成套装备的集成水平。重点发展智能金融、智能交通、智能电力、智能通信等装备。高端阀门。发展高端液压、气动、密封件及系统等基础件和通用部件的设计、制造的关键技术。重点发展核电、石油天然气、化工、电力、水利、冶金、环保及城市管网建设等板块。轨道交通装备。建立健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产品标准、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提升装备自主化能力。充分发挥紫竹集团、忠大集团等现有企业优势,积极承接鞍钢铁路设备制造公司搬迁改造,通过强化上下游产品的合作与开发,打造轨道交通产业集群。积极谋划发展通用航空装备、大幅面3D打印装备、无人机制造、机器人制造、船舶和海洋工程装备等产业。充分发挥我市产业优势,有效利用国家产业政策,吸引国内外高科技企业和高技术团队,力争在关键设备和系统产业化方面实现重大突破。

    ——新材料产业链。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重点发展核电用钢、高性能汽车用钢、超超临界火电用钢、耐蚀钢、高速铁路用钢、高性能工模具用钢、高性能工程用钢等高品质特种钢铁材料。粉体新材料。依托鞍钢重机冶金粉材加工优势,发展铁粉、3D打印金属粉及发展粉末冶金产业链;依托中橡的炭黑原料优势,发展轮胎等橡胶制品产业链。功能性新材料。重点发展膜材料、磁性材料、储能材料、特种耐磨、耐蚀材料等功能性新材料。纳米新材料。重点发展石墨烯、光触媒、纳米羟基硅酸镁、纳米二氧化锆、纳米润滑脂等纳米新材料。

    ——节能环保产业链。重点发展永磁传动装置、高效节能工业锅炉技术装备、余热利用技术和装备、电机系统节能技术和装备、水污染处理技术和装备、空气污染控制技术和装备、固体废物处理技术和装备等节能环保产品。

    ——新能源产业链。重点研发太阳能硅片、太阳能电池装备、太阳能电池片及组件,发展太阳能光电产业链。建设大容量储能电站,完善新能源并网发电系统,发展智能电网产业链。支持建设分布式能源站。加快发展动力电池、电能质量控制、空气压缩储能技术等新能源先进技术,重点发展电池关键材料、电池装备及产品等新能源装备。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全力促进现代农业创新提升。

    面向我市农业现代化建设发展需求,着力解决农业重点领域和生产中的重大关键技术问题,到2020年全市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达到65%,重要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达到60%

    1.实施农业种子创新工程。推进蔬菜种苗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推进软枣猕猴桃组培研发及育种产业基地建设。抓好南果梨提质增效,食用菌优良菌种筛选、驯化,禽雏孵化等工作,推动县域经济的发展。“十三五”期间选育20个左右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优良新品种。

    2.强化农业关键技术攻关。围绕粮食丰产、设施农业、农产品深加工、重大动植物病害防控及健康养殖等方面组织联合攻关,力争“十三五”期间突破30项农业重大关键技术。

    3.推进农村科技特派行动。坚持以发展区域农业特色产业为切入点,组织科技人员深入农村生产一线开展技术服务。加强科技特派团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组建常驻科技特派团。实施农民技术员培养工程,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

    责任单位:市农委、市科技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五)培育壮大科技服务业。

    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以科技服务重点项目建设为载体,坚持数量扩张和质量提升并重,着力推动科技服务向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方向发展。

    1.加强科技服务基础条件建设。完善我市科技资源交易网络服务平台,积极对接、融入全省大型科学仪器资源共享平台、辽宁省网上技术交易市场等重点项目建设,“十三五”期间,全市大型仪器每年完成共享服务300次,到2020,我市技术市场合同成交额达到40亿元。

    2.加强鞍山科技大市场建设。2020年,培育10家科技服务骨干企业和机构。通过建设集成科技中介、技术转移、管理咨询、投资融资、知识产权等服务的综合服务平台,把鞍山科技大市场建设成为立足鞍山、服务东北、辐射全国、连通国际的科技资源集聚中心和科技服务创新平台。

    3.加强市级研发平台建设。围绕我市产业重点领域和突出优势学科,支持一批具有较强科研实力的龙头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建设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重点实验室。通过分类建设、重点推进,做大做强现有研发平台,促进其晋升为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

    4.加强科技孵化器建设。吸引高新区等重点科技园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共同投资建设科技孵化器,加强对科技孵化器运行的日常监测,开展管理人员培训,提升科技孵化器的孵化及服务能力。

    5.提升科技服务业水平。大力鼓励国内外光电领域知名大学和科研院所在鞍山高新区建立公共研发服务机构和产业化基地,深化与哈尔滨工业大学、华中科技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辽宁科技大学合作,支持其在鞍研究院、科研机构以母校为依托整合科研资源,面向市场提供专业化的研发服务。建立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鞍山)示范基地。开展科技创新券试点工作,鼓励辽宁科技大学等在鞍高校、科研院所开展科技资源开放服务。到2020年,将高新区建设成为全市乃至全省的科技创新服务高地和科技创新服务中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服务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六)力促“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重点支持科技园区和特色产业基地建设,培育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和新商业模式,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1.大力推进众创空间建设。支持行业领军企业、创业投资机构等社会力量,充分利用全市重点园区、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创业(孵化)基地、大学生创业基地等各类创新创业要素,采取创新与创业、线上与线下、孵化与投资相结合,突出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特点,构建一批投资促进、培育辅导、媒体延伸、专业服务、创客孵化等不同类型的市场化众创空间。支持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创新创业孵化机构按照众创空间要求,利用互联网和开源技术,突破物理空间,为创业企业或团队提供包括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资源共享空间在内的创业条件,开展市场化、专业化、集成化、网络化的创新创业服务。

    2.全力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延伸扶持创新创业服务触角,支持高校大学生成立创新创业协会、创业俱乐部等社团,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强化各类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构建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多级服务体系。

    3.开展创业选拔活动。积极选拔和推荐我市优秀创业企业和创新创业团队参加省及国家举办的创新创业大赛,为创新创业团队和企业搭建融资服务平台,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七)持续推进科技惠民工程。

    1.深入实施科技惠民计划。支持高校重点学科发展,充分发挥辽宁科技大学、鞍山师范学院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大力发展医学与人口健康科技研究,针对鞍山地区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消化系统高发疾病,在鞍山市中心医院组建消化系统疾病医学研究中心、鞍山市肿瘤医院组建恶性肿瘤系统疾病医学研究中心、鞍山市长大医院组建心脑血管疾病医学研究中心。对鞍山地区特色医疗技术创新发展给予相应政策倾斜,努力打造在省内有影响力的特色医院和特色科系。加强汤岗子健康产业园康复中心建设,打造出一流的具有医养结合功能的国家级康复理疗基地。支持健康养老产业园建设。建立可持续发展实验区申报工作省、市、县三级协调工作机制,支持千山区、海城市等县(市)区申报国家级可持续发展实验区。

    2.支持公共安全等重点领域的科技发展。支持食品安全检测平台、健康区域医疗卫生服务平台、气象预警系统共享平台、特色农副产品检测平台、水生态环境优化配置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科技支撑,提升大气、水、土壤等生态系统监测、修复、评价等技术水平,推进绿色建筑、治安防控、数字化医疗、智能交通、垃圾分类回收处理等一批适用技术的应用示范。加快科技成果面向新型城镇化的示范应用,全力推动智慧鞍山基础平台建设,推动无线鞍山全媒体城市应用平台等智能、数字化城市建设。

    3.提高全社会公民科学素质。持续开展“科技活动周”、“科普日”、“科普之冬”、“基层科普行动计划”等大型专题科普活动,推动各级各类科普教育设施向公众开放,推进科普信息化建设。“十三五”期间,新认定省级科普基地10家,到2020年,力争我市公民具备基本科学素质的比例达到10.8%,营造素质鞍山、科技鞍山的良好氛围。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卫生计生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科协,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工作措施

    (一)深入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1.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出台《鞍山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实施意见》,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体制机制,促进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打造国家科技成果转化服务(鞍山)示范基地。

    2.深化产学研合作。加强与我市建立全面战略合作关系高校院所的沟通联系,推动重大科研成果在鞍山落地并实现产业化。积极为中科院的科研成果在我市实施转移转化提供全面支持。推进大连理工大学鞍山研究院的建设,通过鞍山市先进设计与制造(泵阀)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平台作用,与企业联建研发中心,孵化一批具有产业化前景的科技项目。加强哈尔滨工业大学鞍山研究院建设,为我市培养工程技术研究与管理的高层次人才,构建面向激光技术产品研发的开放实验室、测试中心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3.推进科技对外合作交流。鼓励和支持我市企业与域外大学、研发机构和高技术企业开展合作交流,通过合作研发、人才引进等方式提高创新能力。加强科技、产业与贸易的结合,积极利用海外学子创业周、国际产学研合作项目推介会等活动,实施一批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重点合作项目。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二)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

    1.推进科技计划管理改革。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改进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坚持需求导向和产业化方向,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和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实现科技计划全流程闭环管理,建立重大项目科技报告制度,集中力量抓重大、抓基础、抓关键。出台《鞍山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鞍山市科技政策兑现暂行办法》,探索实施科技创新券制度。

    2.着力激发创新活力。积极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成果处置权管理改革的有关规定,探索市场化的科技成果定价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科研成果的市场价值,激发全社会的创新活力。落实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对上述相关税收优惠实行备案制度,由纳税人自行计算列支。结合鞍山发展特点,加强政策创新和集成使用,制定和完善财政、金融、人才等创新政策,形成协同配套的创新政策体系。

    3.健全科技创新统筹机制。充分发挥市科技创新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横向协同市直有关部门共同研究明确各行业、领域科技创新重点,广泛掌握行业协会、骨干企业的意见。纵向加强市和县(市)区、开发区联动,会同各县(市)区、各开发区研究确定区域科技创新的支持重点。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三)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引进培育力度。

    统筹国际国内人才资源,坚持人才投入优先保障、人才资源优先开发、人才制度优先创新,充分发挥人才对创新驱动的核心作用。到2020年,力争建立起一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素质优良、富有竞争力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队伍。

    1.加强人才培养。进一步提高高端科技人才总量,全面实施“千人兴业”计划,每年引进培养高端科技人才100人,到2020年,实现引进与培养高端科技人才500人。

    2.积极引进海外高端人才和国外智力。围绕创新驱动和产业转型升级,以各开发园区为依托,重点支持高端紧缺外国专家的引进。力争利用5年时间,引进各类外国专家550名,引进各类外国专家项目100项,选择10项我市急需、紧缺的高层次外国专家项目,列入鞍山市重点引智项目,适时予以资助。推荐申报国家“外专千人计划”和省“外专百人计划”高端外国专家5-10名。力争培养3-5个引智成果示范基地、引智成果示范单位及农业示范村等引智成果推广项目,促进引智成果的推广普惠。

    3.完善人才激励机制。支持高端科技人才来鞍创新创业,从科技资源使用到科技项目资助,畅通服务绿色通道。对做出重大贡献的高端科技人才给予奖励,对培养引进高端科技人才成绩突出的企业给予奖励,对在科技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创新型企业家给予奖励。完善人才规划和政策体系,完善高端人才政策兑现方式,激励高端科技人才研发与创新。

    4.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校企深度合作,开展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合作模式。职业院校通过产品研发、技术攻关、工艺改进、咨询服务等多种形式,提高职业培训服务企业发展的能力;企业通过提供生产实训平台,密切与职业院校在技能人才培养方面开展合作。实现职业院校培训与企业需求的无缝对接,推进培训与就业的一体化。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四)形成支持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

    1.着力完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机制。积极推进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建设。设立鞍山市专利奖,鼓励知识产权创造,着力培育专利密集型、商标密集型、版权密集型产业。健全知识产权运用机制,形成合理的产业链和成果转化的群体优势,完善市场化知识产权运营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违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与司法保护的衔接,着力解决知识产权侵权易、维权难问题。

    2.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探索金融支持科技产业发展新模式,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推进科技资源与金融资源的有效对接。综合运用风险补偿、创业投资、专利权质押贷款等多种科技金融手段,引导各类资本支持科技创新,充分放大财政资金效益。积极搭建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加快设立科技支行、科技保险、科技小贷、科技担保等科技金融专营机构。积极利用辽宁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鼓励基金公司对科技企业进行投资和增值服务,探索投贷结合的融资模式。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支持,建立聚龙科创高端装备创业投资基金,基金规模达到2.5亿元。

    3.激发中小微企业创新活力。以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全方位、多功能的科技服务为目标,推进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围绕产业集聚区创建一批为企业提供产品研发、设计、试验和检测服务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依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才优势创建一批产学研合作式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依托大型企业、龙头企业的设备、人才技术优势打造一批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品牌。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金融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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