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方案】延川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
时间:2023-04-23 17:35:10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延川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延政办函〔2015〕1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总体要求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落实环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环保方案】延川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供大家参考。
延川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
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延安市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延政办函〔2015〕10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生态文明理念,进一步落实环境监管责任,加大环境保护和污染整治力度,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工作要求,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恶意排污行为。通过勤查、严管、重罚,全面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对各类突出环境问题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全面落实责任,认真进行自纠,减少一般环境污染事故,有效防范较大环境污染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督促企业依法生产,落实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
二、大检查内容及范围
(一)工业园区和所有排污企业
工业园区:对永坪镇、文安驿镇、马家河乡工业园区进行一次拉网式排查,对在2014年环境保护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进行“回头看”。主要督查工业园区是否编制规划环评,环境应急预案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编制、申报、审批和备案工作;涉及群众搬迁的项目是否制定了搬迁方案并按计划实施;园区集中污水处理等环保基础配套设施建设规划及实施情况。
排污企业:重点排查油气开采、炼制、涉危险废物和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等重点排污企业,以及矿山开发、采选企业排放污染物许可证持证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管理、危险废物处置等情况。
(二)生态环境保护情况
重点排查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建设项目、网箱养殖、旅游、垂钓等产生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活动是否取缔;在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是否有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原有排污项目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等。
(三)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情况
重点排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制度执行情况。
(四)落后产能淘汰情况
不符合产业政策的生产工艺及落后产能等淘汰取缔情况。
(五)制约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
重点排查日常环境监管执法、排污费征收、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是否存在与现行法律、法规不相符的“土政策”。
(六)国家、省、市督办及媒体曝光环境问题的查处、整改落实情况
三、检查安排
(一)时间安排
2015年3月20日至9月底全面开展环保大检查。
(二)组织领导
县政府成立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协调、调度全县大检查工作,研究解决大检查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对大检查工作进行督查。
组 长:刘树清 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徐 翔 县环保局局长
王 刚 县政府办机要室主任
成 员:牛金宝 县经发局局长
高 让 县公安局副局长
呼世斌 县国土局局长
李青海 县交通局局长
刘世华 县水务局局长
曹 刚 县城管局局长
张清辉 县商务局局长
刘海宁 县政府督查室副主任
李向军 县环保局副局长
刘芳芳 县环境监察大队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徐翔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大检查信息的收集、汇总、梳理、上报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对检查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二)领导小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清单化管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人及完成时限。
(三)领导小组要采取明查与暗查等形式,对我县企业进行不定期检查,对永坪镇、文安驿镇、马家河乡工业园区和所有排污企业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准确把握排污状况,建立和完善一企一档环境管理制度。
(四)各有关执法部门要依据2015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要求,进一步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县环保局要对恶意排污、偷排、非法排放有毒物质及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违法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县经发局负责按照国家产业政策严把项目核准、备案关;县国土局负责对违法矿产资源开发项目进行查处;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开展检查和整改工作。
(五)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大检查期间要做好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每月至少要编发一至两期工作简报,内容要充分反映工作情况(要有数据支撑)。每季度将工作进展况上报市环境保护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