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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产程序中国有企业破产债务人投资权益保护

    时间:2021-04-22 07:47:33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浅议破产程序中国有企业破产债务人投资权益的保护【摘要】司法实践中明确界定企业破产财产范围,有效回收破产企业对外投资权益对于国有资产的保护意义重大。为此,笔者谨将就国有企业破产债务人投资权益的保护相关问题予以探讨,旨在对司法实践有所裨益。

    【关键词】破产;投资权益;破产财产

    《破产法》第三十条中明确规定:“破产申请受理时属于债务人的全部财产,以及破产申请受理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债务人取得的财产,为债务人财产。”明确了企业破产财产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时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根据《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由国家授权企业享有处分权的资产也属于破产财产,所以破产财产并不局限于破产人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另一部分是债务人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取得的财产。国有企业对外投资是一种投资收益权,属于破产财产的范围内。

    一、国有企业对外投资的基本形式

    企业的对外投资一般有项目投资、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三种形式,对破产企业项目投资的清算一般有两种方式:清算或将投资权益有偿转让;对破产企业证券投资的清算一般应按照国家有关证券交易的规定进行;对破产企业股权投资的清算,一般而言,对于出资与其他企业或个人共同组建的企业,应了解被投资企业的注册登记情况,其他股东投资的情况和该企业的财务状况及资产负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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