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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

    时间:2021-03-21 07:52:00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青海省会计领军人才选拔培养实施方案

    为贯彻中共青海省委《青海省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青发〔2016〕20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会计管理工作的意见》(青政办〔2016〕223号)精神,培养和造就一支在推进会计理论和实践发展中发挥重要引领作用的会计领军人才队伍,更好地发挥会计职能作用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财政部《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发展规划》(财会〔2016〕20号)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遵循会计人才发展规律,创新培养机制,造就一批知识结构优化、实践经验丰富、创新能力突出、职业道德高尚的高层次会计人才,打造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端优秀会计人才队伍,引领和带动我省会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的全面提升,为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会计人才储备和智力支持。

    二、培养目标

    以推动改革,服务青海经济社会发展为出发点,在充分考虑我省会计人才现状和需求的基础上,坚持分类施策、高端引领、德才兼备、统筹推进的原则,截至“十三五”末,在我省选拨培养

    企业类、行政事业类、注册会计师类和学术类四类约100名左右会计领军人才,使他们成为精通业务、善于管理、综合素质高、业绩突出的高端实务型会计人才。积极发挥在强化会计职能、提高理财水平、参与管理决策、宣传会计法规、研究实务问题、贡献会计智库成果等方面的高端引领和创新辐射带动作用,提升我省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会计工作的整体水平,为加快我省经济社会发展提供高端会计人才支持。

    三、组织实施

    省财政厅设立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全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统筹管理的重要事项,指导、推动全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

    领导小组下设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财政厅会计处。负责培养计划的拟定;培养机制和沟通机制的构建;具体组织开展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对象的选拔、培养工作;落实相关培训单位,跟踪培训效果;建立会计领军人才信息库,实施人才信息动态管理和跟踪服务;加强对外宣传,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等。

    四、人员选拔

    (一)选拔范围及对象。各企业、行政事业单位中从事会计理论研究或会计实务工作的人员。

    (二)申报及选拔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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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遵守会计职业道德。

    2、具有本科学历,从事财务会计实务或理论、教学工作5年以上(含5年)。

    3、具有会计师职称;或在行政单位中担任分管财务工作的单位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及其后备人员;或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或会计专业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具有会计类专业博士学位(学历)。

    4、具有一定的英语水平。

    5、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身体健康。

    对取得突出成绩、条件特别优秀的申报人员,年龄条件可适当放宽。

    (三)选拔方式及程序。人才选拔按照个人申报与单位推荐、资格审查、选拔笔试、集中面试、综合评议、社会公示的程序进行。重点考察申请人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分析创新能力、政策把握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等。

    1、申报与审查。申请者或被推荐者按照属地原则,填写申请表,连同表中所填列事项有关证明材料,经所在单位盖章、主管部门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各市州财政局审核后统一报送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办公室。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办公室负责省级单位申报材料的审核和各市州报送材料的复核。

    -2-

    2、选拔笔试与集中面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统一命题、统一考试、闭卷作答、统一评阅”的方式组织对申请人进行集中选拔笔试。考试范围包括会计准则、财务管理、财经政策和前沿知识等。笔试通过后,进行集中面试。主要考察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应变能力、人际交往能力、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以及与职位相匹配的其他能力等。

    3、综合评议与公示。根据资料审查、选拔笔试、集中面试等情况,经专家综合评议后确定培养人选名单,在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予以公示,无异议后,书面通知入选人员所在单位和本人。

    五、人才培养

    (一)培养周期。培养周期为3年,分为两个考核周期。第一个考核周期为第1年,第二个考核周期为第2至3年。每个考核周期结束时,通过考核评价机制,形成量化考核结果,实施考核淘汰。通过周期考核和最终考核,对考核通过的人员,颁发《青海省会计领军人才证书》。

    第一个考核周期,即知识拓展阶段,重在培养专业素养。该周期以组织教学、跟踪管理为主,着重培养学员的专业素养,努力提高学员的理论水平、管理意识以及分析判断、沟通协调、团队精神等素质,提升学员的道德修养、职业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为学员实现从执行者向管理者、领导者、决策者的转变夯实基础。

    第二个考核周期,即能力提升阶段,重在培养综合管理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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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周期以工作实践、交流学习为主,着重提高学员的战略管理能力、决策能力、组织能力、沟通能力,强调对学员实际工作能力的考察,发挥优秀学员的带动作用,提升学员在行业中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帮助学员实现从执行者向管理者、领导者、决策者的角色转变。

    (二)培养内容。我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工程着眼于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对高端会计人才的需求,具体分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和综合素养等三方面设置课程模块,重点培养学员灵活掌握运用财税金融、会计审计、公司治理、管理会计、风险管控、信息技术、英语等方面知识的能力,以及促进个人综合素养的提升。

    (三)培养方式。采取集中培训与跟踪管理相结合,课堂教学与应用研究相结合的培训方式。集中培训和课堂教学以专题讲座、专题研讨、案例讨论、论坛等方式为主;跟踪管理和应用研究以学员在职自学为主,完成培训管理部门规定的自学任务,定期参与专属网络论坛的讨论,按时完成学习心得体会、读书笔记、业绩报告、专业论文、分组课题报告、案例研究报告、调研报告、考察报告等,提升学员理论联系实际、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通过建立学习、研究、实践、交流平台,系统学习知识、分享实践成果、强化能力建设,不断完善学员知识结构,进一步提升学员综合素质。

    (四)培养管理。按照考核周期,对学员参加集中培训情况、-4-

    完成指定自学任务情况、讲课及案例分享情况、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参加论坛情况、参加网络交流情况、工作业绩、职务晋升情况、获奖情况、单位满意度等进行量化考核,结合学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实行考核淘汰机制。同时,建立省会计领军人才培养档案信息库,实行动态跟踪管理。

    六、人才使用

    坚持“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引导用人单位加大对会计领军人才的使用力度,积极发挥省会计领军人才服务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会计改革的引导作用,带动全省会计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提升。

    1.积极向国有大型企业、行政事业单位、国家人才库等推荐,搭建平台,促进省内外交流。

    2.纳入我省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专家库,推荐进入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养。

    3.优先参加省财政厅、有关院校及培训机构组织的科研、学术等活动。

    4.同等条件下,在会计先进评选、职称评审聘用、职务晋升中优先。

    5.优先推荐进入省级“优秀专家”、“优秀专业”人才选拔,获选人员将进入全省高层次人才专家库。

    6.优先推荐参评“百千万人才工程”领军人才、青海省有突

    -5-

    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人选等。

    7.开展后续培养。对完成培养周期,取得《青海省会计领军人才证书》的人员,每年组织一次知识更新培训。通过名家讲座、领军论坛、交流活动等形式,持续提升会计领军人才的能力和素质,充分发挥这些人才在我省会计行业的持续引领辐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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