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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讲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改

    时间:2021-04-17 08:25:24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第四讲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改

    一、开展干部人事审核整改工作的必要性和我市工作进展情况

    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是指各级档案管理单位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规定,针对干部档案中缺少材料、信息不准、整理不规范等问题,对所管干部人事档案进行审核,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以加强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提高干部档案质量。

    从前期我市干部人事档案审核验收来看,干部人事档案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信息不真实;普遍缺材料;制作不规范。

    昆明市开展干部人事档案审核整改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一是集中力量开展市管干部档案审核。在此阶段,市委组织部抽调人员,集中力量对所管的4000多份县处级领导干部的档案进行了认真审核,仅补充的缺件就多达5000余份.经过艰苦努力,市委组织部率先达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一级标准,为我市档案标准化管理起到了带头作用。二是在市属管档500件以上单位大力推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工作。同时在此阶段认真推行中组部干部人事档案目标管理工作

    方法,使我市管档数量达500件以上单位达标率达90%以上,在全省来说是比较好的成绩.三是在全市全面推行干部人事档案审核

    二、干部档案审核的主要内容

    四个“单向否决”包括,“涂改造假;错装材料;档案中缺少1997年以后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档案中缺少《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

    一是“涂改造假”。指用不正当的方式涂改档案内容,或将虚假材料装入个人档案。档案涂改造假有明确的目的和针对性,档案材料因为填写过程中出现的笔误而修改不算涂改造假。对造假行为要注意综合各方面信息来进行分析。

    二是“错装材料”。指档案中错装入其他人的档案材料。

    三是“档案中缺少1997年以后任副处级以上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干部任免材料最常见的是《干部任免审批表》和《干部任免呈报表》。这里的“职务”是指1997年以后发生的任何一个副处级以上职务。

    四是“缺少《公务员登记表》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登记表》”。(登记后的新标准)查出单项否决的情况,无论发生在档案转递到本单位之前或者是之后,都要对现管单位一票否决。

    《检查验收评分表》总计分值为100分,下面就评分项目作分析讲解:

    一、1988年版、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问题

    占5分的分值,其中缺少1988《干部履历表》扣3分,缺少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扣5分。

    1、1988年版、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是档案中的基本材料,缺少的按以下方法处理:(1)当时在填写范围之内的,要尽量查找、收集;(2)1988年版《干部履历表》确实找不到的,不再补充填写,但要扣去相应分数;(3)1999年版的《干部履历表》确实找不到的,应该补充填写。

    2、《干部履历表》所填信息应真实、准确、规范、完整,1999年版的《干部履历表》必须有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组织印章

    其中填写不符合要求的,每一项扣一分,如果干部受过处分未如实填写,扣2分。

    1999年版《干部履历表》是中央最近一次统一布臵填写的履历材料,要求所填写的涉及干部“三龄一历”、奖惩、培训、学历学位、职务变动等情况必须与档案中相关材料的记载保持一致。审核中着重把握以下几点:(1)审核填表人是否按照中央组织部下发的《填表说明》(组通字[1999]1号)逐项填写。(2)审核本人照片、本人签名、填表时间和组织盖章等项目是否有遗漏。(3)对填写不规范的地方,应按要

    求进行补充完善。如审核人签字和审核单位盖章两项未履行相关手续的,由填表人当前所在单位的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对《干部履历表》审核后,本人签字,组织盖章。

    二、1993年以来年度考核登记表材料齐全

    占15分的分值,此项采用顺序检查的方式进行。每缺1份扣1分。缺少考核表的要尽可能查找,实在找不到,又无法补做的要由考核单位出据“考核结果的说明”,说明的材料按时间序装订。

    关于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的材料

    属新增加的材料,归入第三类。中组部的验收标准占4分的分值。

    如果领导干部档案中缺少审计材料,要文书档案中复制补充。在实际操作中只需存放审计的结论性材料。

    注意:审计有问题,并有处理结论的材料归入第八类。

    三、学历学位和职称(职业资格)材料齐全

    此类分四小类装订,总共占10分的分值,相关材料每缺一分扣1分,扣完为止。

    1、学历学位类材料尤其是大专以上学历学位材料是审核工作的重点。按照学历学位高低和类别不同,对相关的学历学位材料有不同的要求:

    “文革”以前入学的,档案中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文革”期间入学的,须有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或高校选拔学

    生登记表;恢复高考制度后入学的,大学本(专)科学历须有高校学生登记表、高校学生学习成绩表、高校毕业生登记表、本科毕业的还要有授予学位材料。对缺少高校学生登记表的,不再重新制作填写。

    硕士研究生学历须有报考攻读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登记表、硕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硕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硕士学位决定;参加硕士研究生单独考试,还应有专家推荐表。

    博士研究生学历须有专家推荐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登记表、博士研究生学习成绩表、博士毕业研究生登记表、授予博士学位决定。

    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博士学位的,须有学位课程进修成记表和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材料,其中授予硕士学位的还须有国家统考科目成绩合格证书(通知单)复印件。(《新任中管干部胆敢接收标准》中,此项明确为“1996年后授予学位的,还须有参加国家组织的英语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1998年后授予学位的,还须有参加国家组织的英语和专业综合水平考试成绩合格证书复印件。”)

    党校学历须有学员登记表、学员成绩表和学员毕业鉴定表。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要经过国家学历学位认证机构认证,档案中须有国家学历学位认证机构出击的相关

    认证材料,须有国(境)外学校出据的学历、学位证书。2000年后在国(境)外获得的学历、学位要由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据认证材料。

    其他学历,如五大生等,须有教育部规定的相关材料。

    学历、学们的有关政策主要包括:《关于重申保证高等教育质量,加强学历文凭、学位证书管理的通知》(教学[2001]6号);《关于加强和规范干部学历、学位管理工作的意见》(厅字[2002]4号);《关于印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教学[1993]12号);《关于职业大学、职工业余大学高等学校举办的函授和夜大毕业生若干问题的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83]7号);《国家教委、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等等。

    几个常见的问题:

    (1)缺少材料问题。缺少学历、学位材料,所在单位和干部本人要尽量查找,收集齐全。特别是各类毕业生登记表一定要尽量查找,实在查找不到的,方可到学校进行复印,并注明出处,由学校加盖公章。所有材料均查找不到的,方可用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代替,并经发证学校和干部本人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认定盖章。这里要注意的是,学历学位材料中,如果其中一份材料能够体现其他多份材料的内容,则不视为缺少其他材料,检查中不扣分。

    (2)材料分类问题:过去,学生登记表、含学习成绩的毕业生鉴定表等都未归在第四类,今后,凡是反映学历、学位的材料统一归在第四类。当然,我们在最近的检查中不作要求,请各单位在下一步的档案维护中逐步改进。

    (3)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问题:中组部2002年在关于印发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的通知中提出,在学历学位的填写时要区分全日制教育和在职教育,新任免表中“全日制教育”栏填写通过全日制教育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在职教育”栏填写以其他学习方式获得的最高学历。档案部门只需审核学历学位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完备即可。

    (4)党校学历问题:党校学习获得的学历分为两类:一类为国民教育学历,是指经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批准,纳入国家计划招生并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录取在党校就读的学生所取得的学历,此类学历填入“全日制教育”栏;另一类党校学历,均填入“在职教育”栏。各级党校学历应以“写实”的方法填写,如在研究生、大学、大专学历前加“中央党校”或“省、市党校”。

    (5)各类成人高等教育学历问题:各类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函大、夜大、职大、业大、管理干部学院等)或通过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形式取得的学历,均予以承认,但在填写学历时应具体写明,如“电大本(专)科毕业”、“自学高考本(专)科毕业”等。

    (6)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历问题:《教育部关于重申保证高等教育质量,加强学历文凭、学位证书管理的通知》(教学[2001]6号)文件规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是为在职人员提高业务水平、更新知识的一种非学历教育教学形式,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成绩合格者,只能颁发“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不得冠以“硕士学位”、“毕业”等名称。对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培训材料,按以下原则处理:一、凡违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的有关政策和教育部关于学历教育的有关规定的材料,不得作为学历教育的凭证。二、研究生课程进修班结业证书和成绩表等作为反映干部培训经历的材料,可归入干部档案,供组织参考。

    (7)干部专修科学历问题:《关于干部专修科毕业学员学历问题的答复》(组厅字[2003]32号)文件规定:干部专修科学制二至三年,属专科层次学历全日制教育。此类学历可以认定为大专学历,填入“全日制教育”栏。

    (8)“大普”毕业生学历问题:按照原国家教委、总参、总政联合下发的《关于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实行统一制作和管理的通知》(教学[1995]2号),以及总参总政《印发〈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学历证书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1995]参训字第034号)等文件执行。

    (9)学历学位证书认定问题:几种查证方法

    一是查教育部高校学生司编写的《高等教育学历问题咨

    询手册》中的学校名录;二是查证书式样;三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四是直接向发证学校查证;五是对境外颁发的学历证书,可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

    另外还有关于1997年以来参加二个月以上在职培训的相关材料的的问题:此项指标原定为三个月以上培训才归档案,在《新任市管干部档案接收标准》中,改为“1997年以来参加二个月以上理论、专业、技能等培训的须有相应的培训材料”〈昆组通[2008]75号〉)。材料的收集可参考干部履历表中填写的相关信息确定,凡是填写有二个月以上培训的必须有培训材料。

    2、关于专业技术职称的相关材料

    评聘专业技术职称的材料要齐全,如套改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呈报报表、专业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考绩材料等。审核标准为每缺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

    职称材料结合干部履历表和干部任免表进行审核。

    3、关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会计师、审计师、经济师等职业资格证书材料。此类材料要求成系列,逐级取得。但也有破格的例外。

    4、反映个人科研学术水平的材料。需要归档的材料有:当选为两院院士的通知;遴选博士生导师简况表;博士后工作期满登记表;被县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评选为专业拔

    尖人才的材料;科研工作及个人表现评定材料,业务考绩材料;创造发明、科研成果鉴定材料著作、译著和有重大的论文的目录。

    四、关于更改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和民族的要有个人申请、调查报告、证明材料和上级批复材料此类材料归放在档案的第五类,也就是政审类,是我们干部人事工作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中组部检查验收的标准是6分分值,缺少上级批复的扣4分,其他材料每缺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我市的标准占5分分值,扣完为止。

    1、关于更改出生日期:

    在已往的实际工作中干部要求更改出生日期的情况包括:一是虚岁、实岁换算误差造成出生年份的不一致;二是阴历、阳历换算误差造成出生月份或年份的不一致;三是填表时的笔误造成的不一致。四是干部个人为入学、参军、工作而有意将出生日期提前或推后填写。

    关于更改干部出生日期问题,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曾经下发过两个文件:一是当前正在执行的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干部出生日期管理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6]年41号)文件。按照41号文件规定,“从2006年10月起,不再办理审批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更改出生日期事项;对个别干部出生时期,档案记载与户籍登记不一致的,应当以干部档案和户籍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出生日期为依

    据。”中组部在2007年1月印发《关于做好公务员登记中干部档案相关工作的通知》(组通字[2007]4号)文件规定,“对个别干部的出生日期、参加工作时间等信息,档案记载前后不一致的,应以干部档案中最先记载的内容为依据。”干部档案中,最先记载干部出生日期的材料一般为入团志愿书,或高中毕业生登记表、入伍登记表、招工登记表等,我们可依据此类材料进行审核。二是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1990年印发的《关于办理干部离退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0]24号)文件。在2006年10月以前,按照这个文件更改了出生日期的,档案中必须要有个人申请、证明材料(公安局保存的原始的户口资料、户口登记卡片、出生证明原件的复印件)、按干部管理权限上报党组织或人事部门的批复。

    在这里要强调三点:一是组织上确定干部的出生日期不是以身份证为依据,而是以户籍档案或本人档案的最早记载为依据;二是个人填写的出生日期前后不一致,但经组织调查,确定出生日期的不视为更改出生日期;三是从2006年10月起,不再办理干部本人提出的要求确认或更改出生日期的事宜。

    2、关于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的上级批复或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的文件材料:

    干部档案中记载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材料比较多,其中

    最早期的一般为录(聘)用审批表、应征入伍登记表、招工审批表,以及招生(工)政审材料、知青上山下乡证明等。

    建国以来,组织、人事部门、劳动部门、教育部门以及军队关于确定干部参加工作时间的文件非常多,依据文件规定及干部申请更改参加工作时间并经组织批准,相应的申请和批复材料统一归在第五类;凡是未经组织批准,擅自更改工作时间的一律不予承认。

    五、中共党员必须有入党志愿书和1985年、1990年党员登记表。

    本项占有5分分值,缺少入党志愿书并且没有按照规定补办有关手续的扣5分,其他材料每缺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

    缺少入党志愿书要认真查找,确实找不到的要按照重新填写《入党志愿书》的有关规定办理。处理办法是由其原单位出据证明并经县级或县以上党委组织部门审核,证实其党员身份,现在单位党组织要在其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有关栏目内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连同原单位党组织的有关证明材料,一并存入干部本人档案。

    出现原单位已不存在的特殊时,干部所在单位党组织在能够确认干部党员身份的前提下(可从接转组织关系的存根中查证),出据书面证明,在其重新填写的《入党志愿书》

    有关栏目内注明情况和原因,提出承认其党员资格的意见,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将补填的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缺少1985年、1990年《党员登记表》的,要认真查找和收集,确实找不到的,由所在单位党组织写出情况说明,但要扣分。1990年由于部份单位没有组织填写《党员登记表》的不扣分,但在检查验收时单位要作说明。

    关于入党时间的审核,要熟练掌握我党历年来党龄计算的起始时间的规定。其中:1956年9月15日—1969年3月31日,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1969年4月1日—1977年8月11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之日;1969年4月1日—1982年9月5日入党时间为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日;1982年9月6日至今,入党时间为党员大会接收为预备党员之日(须经上级党委批准)。

    这里要注意的还有民主党派成员加入组织的材料也必须归入本人档案。对抽查到的缺少加入民主党派人士档案中缺少加入组织材料的同样扣5分。

    六、关于奖励类材料和处分材料的收集

    七类、八类合并打分,两项共占有5分的分值,每缺一份材料扣0.5分,扣完为止。

    此两类材料结合干部履历表和任免表审核,缺少奖励材料的要认真查找收集;确实查找不到或没有审批表的,可用

    经核实的获奖证书、表彰文件复印件代替存档,但要盖单位公章加以证明。

    受处分的应有处分决定材料。检查验收时对照受处分人员名单,专门抽查受处分人员档案。

    七、关于工资、干部任免材料

    此类材料是干部档案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占有25分的分值,1997年以来干部职务变动任免表中缺文号或手续不全的每出现一项扣1分,其他材料每缺一份扣1分,扣完为止。

    1、工资:要求1993年以来工资材料齐全、手续齐全(或在《工资变动登记表》有相应记载)。缺少工资材料且没有相应记载的,每缺一份扣1分。在此类材料收集时,要重视2006年公务员和职工工资套改表。

    2、1997年以来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干部任免表问题:

    大家请注意,此类材料的缺少是四个单项否决之一。

    缺少1997年以前任副科级以上职务的干部任免审批表的要尽可能查找原件;确实查找不到的,可通过文书档案复制;当时没有填写《干部任免审批表》的,可以用任职通知代替。复制的表和通知要注明复制标识和复制时间,并加盖组织部门的印章。

    《干部任免审批表》要按规定逐栏填写,注明任免职务

    的批准机关、批准时间和文号,加盖印章。特别是最新一份《干部任免审批表》必须执照规定逐栏填写,并各项手续完备,不符合要求的要重新制作;对其他填写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的《干部任免审批表》,不再要求补填相关内容或完善手续。

    此外,根据中发[2006]9号文件要求,公务员登记表要归入干部档案,同时还将缺少公务员登记表作为单位档案不合格的单项否决之一。我市还按中央和省委的要求对市管干部公务员登记表归入档案情况进行了普遍检查,情况是好的。

    3、关于副科级以上干部任免的考察材料

    中组部对干部任免考察材料一直都很重视,原定的检查验收标准是:1997年以来提拔任职的,每缺一份考察材料扣3分,其他考察材料每缺少一份扣1分。而在2008年新下发的《新任中管干部档案接收标准》中,本项更改为“1991年以来提拔担任副局级以上干部的,须有干部任前考察(或表现情况)材料,分值为8分。”这与中组部一级标准的验收标准一致。

    我市检查验收按照中组部的标准进行。

    缺少考察材料要认真查找。1997年以前任免的材料中有干部现实表现和考察情况等内容的描述,档案中不再有考察材料的,不视为缺少考察材料,不扣分。

    1997年以来形成的考察材料应有形成材料的单位、考察人和时间。

    八、档案材料分类准确,目录书写整齐、清楚、无粘贴涂改,目录与档案材料名称符,材料序号和页码准确。

    此项为10分分值。

    九、材料装订做到左边和下边齐,无脱页等现象,技术加工符合要求

    请注意所装订的材料不能有金属钉。

    分值为10分。

    十、检查验收办法

    采取随机抽样方法抽取档案进行检查、打分。

    管理档案在500卷——1000卷的抽10卷;1000卷——1500卷的抽15卷;1500卷以的抽20卷。

    档案检查验收得分为90分以上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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