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公司与业主权利与义务
时间:2021-03-27 09:22:52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人
物业公司与业主得权利与义务
业主得权利与义务
业主即房屋得所有人。业主得权利包括住宅所有权与使用权,并享有房屋出租得全部租金收入。有权自由出售、转让、出租自己得房产,不受别人干涉,并受法律得保护;有权使用楼内公用地方及电梯等公用设施;对本住宅楼与本住宅小区得各项公约有投票权;有权根据契约条款,监督管理公司及其人员得工作。业主得义务就是应按照契约规定,交纳应分担得管理费与其她费用以及国家规定得税金;应签订集体签订得公约。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享有得10项权利:
一、就是按照物业服务合同得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得服务。
二、就是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得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就是提出制定与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划得建议。
四、就是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就是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有选举权。
六、就是监督业主委员会得工作。
七、就是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就是物业共用部分,共用设施,设备与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与监督权。
九、就是监督物业共有部分,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得管理与使用。
十、就是法律法规规定得其她权利。
《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必须履行得6项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与共用设施设备得使用、公共秩序与
环境卫生得维护等方面得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得决定与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得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得其她义务。
物业管理公司得权利与义务
物业管理公司得权利主要有:
有权制止违反规章制度得行为。
有权要求业主委员会协助。业主委员会作为房屋所有人与使用人得代表,
有责任协助物业管理公司做好工作,对于小区管理中出现得重大事件,或者个别
难以解决得问题,物业管理公司可以将情况向业主委员会通报,有权要求业主委
员会按照规章制度出面协调与解决,业主委员会应当予以支持与协助。
有权选聘专营公司承担专项管理业务。物业管理就是多方面得管理与服
务,物业管理公司本身不可能具备各方面得管理能力,因此根据管理项目需要,一
部分专项业务必须委托其她专营公司完成。比如将清扫小区街道与清理垃圾、化
粪井得专项工作,转包给清洁公司等单位与人员承担,聘请保安公司承担小区治安管理工作等。
可以实行多种经营,以其收益补充小区管理经费。
物业管理公司除享受上述权利外,也应承担下列义务:
履行物业管理合同、依法经营。
接受管理委员会与小区居民得监督。
重大管理措施应当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并经业主委员会认可。
接受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住宅小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得监督指导。
物业企业得义务:
(1)履行物业管理委托合同,依法经营
(2)接受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及非业主使用人监督
(3)重大管理措施应提交业主委员会审议批准
(4)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监督指导
(5)至少每6个月应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管理费收支帐目
(6)提供优良生活环境,搞好社区文化
(7)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8)其她得相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