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部考试
  • 考试报名
  • 考试时间
  • 成绩查询
  • 网络课程
  • 考试真题
  • 模拟试题
  • 公文文档
  • 文档大全
  • 作文大全
  • 范文大全
  • 招聘大全
  • 当前位置: 勤学考试网 > 全部考试 > 正文

    少数民族地区宗教信仰与共产党员

    时间:2021-01-25 20:34:24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少数民族地区宗教信仰与共产党员

    保持先进性问题的思考

    ——州委派夏河县农牧村党员干部理想教育活动第二督导组调研报

    宗教信仰是人们意识形态领域中一种主观表现,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生活,同时也是一种文化现象,长期在人们的思想深处占居主体地位。从古至今,它联系着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包括政治、经济、道德、法律、科学、教育、艺术、文学以至民间民俗、生活方式等,是人类社会中比较特殊而又复杂的一种社会现象,对社会发展影响深远。宗教信仰与大多数民族的心理、文化、风俗习惯融为一体,各民族宗教信仰总会对其心理、文化、风俗习惯产生一定影响,特别是在全民信教的少数民族中,这种影响更为强烈,更为持久。由此可见,在我们甘南藏族自治州全民信教区更显突出。

    这次在全州农牧村党员干部中集中开展以“三查、三整顿、一健全”为主要内容的理想信念教育活动,核心问题要建立健全党员不准信仰宗教的长效机制。同时,要彻底解决农牧村部分党员“双重信仰”问题,这是对农牧村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根本保证和党章对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因此,我们州委派夏河县农牧村党员理想信念教育活动第二督导组通过深入乡、村、组与基层广大党员干部座谈,讨论了解。现就全民信教区宗教信仰与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问题,进行了调研。

    一、甘南少数民族地区宗教信仰现状(以藏传佛教为例)。

    甘南全州有68万多人口,其中藏族人口占51﹪,全州有藏传佛教寺院121座,藏族人口基本上全民信教,部分汉族也信仰佛教和藏传佛教。

    藏传佛教是一种出世哲学,它否定现实人生的存在价值,极度轻视世俗生活意义,极力强化佛国天堂的价值存在。在这一思维定势的惯性作用下,长期以来,广大藏族人民对于自身社会生活的改造,对自我物质利益的提高,对自己文化生活的改善,几乎全然不顾或很少

    考虑。他们相信因果报应,追求来世的幸福,认为这一切都是因果报应的法则使然,个人没有改变的能力。他们在现实生活和人际交往中表现出善良、谦逊忍让、自卑和与世无争,甚至到了对自己正当的利益都不争取、把公平竞争当作追名逐利、将等价交换视为欺诈行为的地步。他们用自己一年四季通过辛勤劳动得到的钱、财、物中的很大部分,供养寺院或活佛,以便为来世广树福田,达到解脱轮回、进入常乐我净的涅槃境界。他们对于这种理想境界的追求是执着的,甚至是不惜一切的。在过去,安多藏区虽与西藏拉萨远隔数千里,但是不少藏族信徒在交通不发达的条件下,一步一个脚印地磕头到拉萨布达拉宫和大昭寺释迦牟尼像前,到色拉、哲蚌、噶丹寺朝拜。能达到这个目的,他们也就终身满足,死而无悔了。同时,他们还把自己心爱的孩子送到寺院出家为僧,把自己家里最值钱的东西奉献于寺院。这些都说明,在昔日,宗教信念支配着他们的一切,主宰着他们的一切。这就是藏传佛教长期的教化结果。藏族人民对于自己最终要归宿的精神家园,倾注了全部心血。他们把世俗事物抛到了九霄云外。这也是为何藏传佛教在藏族地区流传1300余年而经久不衰、藏民族全民信仰藏传佛教的重要原因。

    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根据马克思主义的宗教观和我国的具体国情,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从1978年改革开放开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国开始了全面的拨乱反正,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

    的第二代党和国家的领导集体重新提出了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党的宗教工作及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全面得到了恢复和落实。1982年3月31日,党中央发表了《关于我国社会主义时期宗教问题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政策》的重要文件。这一文件经民族宗教部门的认真贯彻执行和大力宣传,藏区广大信教群众认识到:“每个公民既有信仰宗教的自由,也有不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这种宗教的自由,也有信仰那种宗教的自由;在同一宗教里面,有信仰这个教派的自由,也有信仰那个教派的自由。”宗教的信仰是“公民个人的私事”,不受任何人的干预。在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的引导下,根据我们督导组问卷调查。夏河县农牧村党员干部中有近42﹪的党员信仰宗教,这据实反应了我们党员队伍中存在“双重信仰”比重较高,教育转化难度很大,迫切需要探索建立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的长效机制。

    二、宗教信仰与科学发展和广大农牧民文化知识水平的高低密切相关。

    现代科学与宗教信仰是一个敏感的问题,也是涵盖深广的课题,但就科学与信仰宗教的关系而言,不少人认为,科学是基于事实的、是客观的、真实的、可靠的、是可以论证雄辩的;而宗教信仰是出自心念、是主观臆测和不可靠的,经不起科学的推理和验证。因此,追

    求科学者必须扬弃虚无缥缈的宗教信仰。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第一,中世纪外国教会对天文学家哥白尼、伽利略等人的迫害,表明宗教信仰对现代社会和社会发展的阻碍作用。第二,达尔文的进化论。一个相信进化论的人,怎么可能接受神用泥土造人的说法呢?我国一位著名老科学家说:“哥白尼的学说不只在科学史上引起了空前的革命,而且对人类思想的影响也是极深刻的。”哥白尼推翻了亚里士多德以来从未动摇的地球是宇宙的中心,日月星辰都绕地球转动的学说,从而在实质上粉碎了地心说理论,日心说对地心说的胜利,经过了波兰天文学家哥白尼、德国天文学家凯普勒、意大利科学家伽利略,直到牛顿发现“万有引力定律”后,日心说才从理论上被正式确立。这足以说明,当时因科学无法解释、无法验证的一些自然现象,就用宗教迷信的理论来主观臆造,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当科学发展到一定阶段,很多自然规律和自然现象就被科学而证实。从而宗教迷信的假说才被揭穿,拨开迷雾,让人类公认,为人类服务。这也是历史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和必然趋势。那么,科学的发展离不开人们文化知识水平的不断提高。所以说宗教信仰与社会科学发展和广大农牧民文化知识水平的高低密切相关,文化知识和文化事业越发达的地区,宗教信仰意识就越淡薄,反之就越依赖宗教信仰,寄托精神生活。同时,解放后近6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不论在甘南,还是在安多藏区,经济建设、文化教育、科学技术以及交通事业的发展和进步,使原来封闭、半封闭的社会状态得到根本改变。随着与外界交往的日益增多,人们的思想观念、尤其是沿着交通线的农耕地区的人们的思

    想观念,发生了巨大变化。相当一部分人、特别是中青年,宗教观念已经开始逐渐淡薄。其主要表现是:一大批具有唯物主义思想的民族干部和一批不脱产的基层党员干部已经成长起来。这批国家干部的决大多数已经摆脱和逐步摆脱了宗教观念的束缚,基层党员干部中大多数人的宗教观念也在渐趋淡薄。干部的行为影响着他们周围的群众,这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另一方面,民族教育事业得到了发展。在甘南藏区,过去只有寺院而无学校,寺院即是学校,藏传佛教的“布道”长期主宰着人们的精神生活,独占着文化教育。由于教育事业的发展,藏族人民群众的思想得到解放。信教人民的思维在不断地更新和改变着。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许多教民在宗教信仰问题上开始了独立思考。他们更多地开始采纳佛教中属于道德和人性范畴的内容,而开始抛弃佛教中过于玄妙和神秘的成份;不再把成佛作为人生的终极目标,而以保佑现世的平安和幸福作为拜佛的目的。佛教文化是我国传统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佛教的伦理道德与世俗道德一样,都是经济基础的产物,从佛教道德中可以看出不同时代的人们对真善美的恒久追求和对理想的迫切向往。在世界文化解体与重组、道德失落与重建局面并存的今天,对佛教道德进行再估价,利用其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是我国传统社会实现现代化的转化所必要的。现在,在寺院对僧尼进行爱国主义教育,要求他们在政治上热爱祖国,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共产党的领导,把宗教活动纳入宪法和法律的范围之内,这是完全有必要的;同时,还要教育他们按照国家的方针政策办事——利用佛教中建设人间净土、庄严国土、利乐有情的理想,众

    生平等的主张,报四重恩、普渡众生的愿望,诸恶莫作、诸善奉行、自净其意的原则,慈悲喜舍四摄六和的精神,广学厚闻、尽一切学的教诫,广种福田、自利利他的胸怀,禁止杀、盗、淫、妄等戒规等,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服务。总之,如能对之进行正确引导,佛教中这些东西都可转变为对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利因素。

    三、宗教活动与民俗活动的界定是区分共产党员信仰宗教与参与群众民俗活动的前提条件。

    一要正确处理宗教与民族的关系。由于宗教与少数民族关系密切,由此产生的民族与宗教问题往往交织在一起。但是,民族与宗教毕竟不属于同一范畴。民族是以一定文化传统为特征,有共同的语言、文字、行为模式和族群认同的社会人群。宗教则是特定人群在思想上对超自然力量的一种信仰,作为特定民族社会生活的组成部分,是从属于民族而存在的。宗教信仰不是民族形成的主要条件,也不是民族的主要特征。这正如藏族信仰藏传佛教,然而藏传佛教的信仰者不一定都是藏族。再者,宗教中包含的某些超越性因素及其复杂的社会背景,使许多民族的宗教信仰在历史上是变化着的。如藏族原本不是信仰藏传佛教,公元7世纪佛教传入藏区后,经过漫长的发展,才与藏族原始宗教——苯教相结合,逐步演化为本民族宗教。有些民族信仰

    过多种宗教,也有些民族共同信仰一种宗教。因此,不可把民族与宗教信仰等同起来,但它们之间确实有着密切的联系。

    二要正确区分宗教与民族风俗习惯。许多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是在特定的传统文化中逐步形成的,不可避免地具有浓厚的宗教色彩。然而不能因此就认为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与宗教是一回事。一般来说,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主要是指一个民族在物质文化、精神文明等社会生活方面的传统,是各族人民相沿已久而形成的风尚、习惯。具体反映在各民族的服饰、饮食、居住、婚姻、丧葬、节庆礼仪等方面,可见“风俗本身是一种生活方式,又是一种文化样式”。风俗习惯比宗教包含的内容要广泛得多。有些民族的婚丧嫁娶、节庆礼仪、生活禁忌等风俗习惯,虽有宗教教义、教规的规定或受宗教信仰的影响,也仍然是该民族风俗习惯的一部分,应当给予尊重并区别对待。

    三要正确区分宗教与迷信活动。宗教与迷信都属于有神论思想,都崇拜超自然的神秘力量——神灵,两者却有明显区别。人们对超自然力量的崇拜在发展过程中,有高低层次的不同,其高级的成熟的理论化形式就是宗教,具有完整的、系统的宗教哲学和宗教教义,有成套的宗教经典,其本质是一种社会意识形式;而迷信活动则继承了原始宗教中一些低级和粗俗的内容,如请神降仙、抽签、算卦、算命、

    测字、圆梦、求仙问药等,往往成为一些不法之徒骗取钱财坑害群众的手段。再者,二者的活动方式也不同。宗教有较严密的教会组织和宗教团体,各种宗教活动都按一定的礼仪规范在一定的宗教场所进行。而迷信活动总的来说是散漫的、无组织的甚至是秘密的个别活动。因此,要坚决打击有人利用宗教却背离宗教搞迷信活动欺骗群众,要积极引导少数民族群众追求纯洁、规范的宗教信仰,区分什么是正常的宗教信仰,什么是迷信活动。

    四要正确区分正常的宗教活动与利用宗教的非法活动。我国实行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正常的宗教活动是国家法律所允许并受国家法律保护的。宗教活动的时间、规模和次数等,要避免妨碍社会秩序、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如寺观教堂可以接受教徒出于宗教感情的捐赠、通过一定宗教仪式吸收新教徒等等。这些宗教活动是在宪法、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的,属于正常的宗教活动。而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活动,则是指利用宗教,或打着宗教的旗号而进行的,违反国家的宪法、法律和法规中有关宗教问题规定的一切活动,是法律所禁止的活动。必须在尊重和保护少数民族宗教信仰自由的同时,警惕少数人利用宗教破坏国家统一、社会安定和民族团结,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引导和教育信教群众依法从事正常的宗教活动。

    四、建立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长效机制和共产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建议及对策措施。

    针对以上存在的现实问题,我们建议:

    一是州上尽快组织民族民俗专家、宗教界上层人士、法律法规方面的专家尽快制定《甘南藏区民俗活动与宗教活动的界定规范》,以便广大农牧村党员干部身体力行,进而建立起共产党员不准信仰宗教的长效机制。

    二是加强对农牧民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工作,特别是《中国共产党党史》、《党章》、《宪法》、法律法规及民族宗教政策的深化宣传教育。注重强化“五?五”普法教育效果。确保广大农牧民党员充分发挥先进模范作用,永葆先进性。

    三是加强学校教育工作,抓好“两基”教育,提高广大农牧的文化知识水平,应该从初中起要加授法律法规知识的课程,要从学生时代抓起,从小强化爱国意识、政府意识、法律意识的教育。从小就应知道什么是违法,什么是犯罪。从小就应知道什么事能干,什么事不能干,树立尊纪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新风尚。

    四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注重村组两级班子和干部队伍的强化培训,并继续选派年轻有为,文化层次高的大学生到村级挂职,引导农

    牧民学文化、懂科学,带领农牧村科学发展,共同致富。把农牧村基层组织建设成为带领广大农牧民群众紧跟共产党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强堡垒。

    • 考试时间
    • 范文大全
    • 作文大全
    • 课程
    • 试题
    • 招聘
    • 文档大全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