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出境旅游组团合同-(优质文档)x
时间:2020-11-21 12:48:22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人
合同编号:
广东省出境旅游组团合同
甲方:
乙方:
20 年 月 日
甲方(团队或个人): 合同编号:
乙方(组团旅行社):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甲方自愿参加乙方组织的本次旅游,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 双方现就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 说明
1、 本合同甲方应为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出境的团体或个人,乙方应为具有出境旅游 经营资格的旅行社。
2、 双方签章确认的行程表、旅游发票、旅游报名表均为合同附件。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4、 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 报名出团
1、 甲方报名参团时,应自备有效期半年以上的因私护照或通行证,并提供经常使用或能 够保证及时联系的电话、手机或传真号码,否则乙方在需要通知却通知不到甲方的,乙方不 承担由此产生的损失。
2、 甲方应当确保自身身体条件适合参加旅游团旅游,并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时将自身健 康情况告知乙方。
3、 甲方应在报名时付活团费,乙方收取团费应出具发票。
4、 乙方应在出团前召开说明会,把行程表发给甲方,详细说明有关事项。甲方缺席责任 自负。行程表应根据双方确认的行程而细化,列明旅游线路、时间、景点、交通工具安排、 洒店名称及标准、用餐次数及标准、购物娱乐安排、领队和相关旅行社联系人及紧急联络方 式等。
5、 旅游用汇按国家外汇管理规定进行兑换、使用及办理核销或退汇。
三、 团费包括
1、 本次行程签证费用;
2、 行程表所列往返交通费、机场税(费)、游览交通费;
3、 行程表所列洒店或同级洒店的住宿费;
4、 行程表所列的餐费(不含洒水);
5、 行程表所列非自费旅游项目第一门票;
6、 领队、导游服务费。
四、 团费不包括
1、 旅途中火车、轮船上餐费;
2、 个人旅游意外保险费和航空保险费;
3、 行程表所列自费项目及行程表以外活动项目所需的费用;
4、 卫生检疫费;
5、 出入境行李的海关税、搬运费、保管费和超重(件)行李托运费;
6、 洒店内的洒水、洗衣、通讯等费用;
7、 小费等其他私人性开支;
8、 其他未约定由乙方支付的费用。
五、 退团和取消行程处理办法
1、 甲方退团或乙方取消行程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指乙方 为甲方安排本次旅游已支出的费用,下同),并按以下标准支付违约金:
出发前14天(以自然日计算,下同)以上,团费总额 5%
出发前13至8天,团费总额10%;
出发前7至1天,团费总额15%
出发当天,团费总额20%
2、 更改出团日期,更改方应与对方协商,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业务损失费,协商不成按退 团或取消行程处理。
3、 双方对本条内容另有约定的,从约定。
六、有关责任问题
1、乙方应为甲方提供符合保障人身、财物安全需要的服务,对可预知危及甲方人身、财 物安全的项目和须注意的问题,应当事前向甲方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警示,并采取防止危害 发生的措施。
2、 乙方应按国家规定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因旅行社责任造成甲方人身、财产损害时, 按《旅行社投保旅行社责任保险规定》处理。此外,乙方应向甲方推荐购买相关的旅游者个 人保险。
3、 乙方擅自将甲方转至其他旅行社合并组团的,甲方有权在出发前解除合同,由乙方承
担业务损失费,并退回甲方已交团费,乙方按照团费 3%H寸赔偿金;甲方在出发后才得知存
在擅自合并组团情况的,除有权要求乙方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外,还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团费 5%勺标准支付违约金。
4、 甲方应遵守国家出入境管理、海关管理以及相关国家、地区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 风土人情、民族习惯;不涉足黄、赌、蠹场所,违者后果自负。
5、 甲方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的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财产损失由 其自行承担;因违反有关国家或地区法令而被惩罚、拘留、遣返或追究其它法律责任的,相 关责任和费用由其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6、 甲方在旅途中发生人身或财产损害意外事故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因伤病不能继 续旅行时,乙方应积极协助作出妥善安排,其所交团费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剩余部分退回甲 方,乙方不负担其医疗及其它费用。
7、 甲方在旅途中自行离团或不参加计划内的某项团队活动,视为自动放弃,所交费用不 予退回。乙方增加任何旅游项目(包括增加景点、购物、娱乐项目等),应以不影响原计划 行程为原则,并获得甲方书面同意。
8、 旅途中,甲方应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未委托乙方代管而损坏或丢失,乙方不承担责 任。
9、 因申请旅游签证被拒签、被拒绝出入境、伤病等届丁甲方个人客观原因导致不能按时 成行或行程中止,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乙方扣除业务损失费后将剩余团费退回甲方。
10、 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并采取适当措施防 止损失的扩大。乙方可在已收团费中扣除业务损失费后退回甲方;造成团队行程更改、延误、 滞留或提前结束时,甲乙双方可根据当时的情况协商解决,如发生费用增减,增加部分由甲 方承担,减少部分退回甲方。
11、 旅途中如遇到不可抗力以外的意外情况,乙方与甲方协商后可对行程作出适当调整, 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因调整造成服务档次降低或活动内容减少,乙方按《旅行社质量 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甲方损失。
12、出境旅游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应当本着平■等的原则协商解决或在回国后通过法律 途径解决,甲方不应以服务质量等问题为由,拒绝登机(车、船)、实施违反行程国家或地 区法令的行为或采取其他拖延行程、扩大影响的措施强迫乙方接受其提出的要求。由此扩大 的损失甲方自行承担。
七、 旅游内容与标准
1、 甲方报名人数: 人(大小,附名单),目的地国家(地区)旅游线路: ;
2、 乙方组团,或转 旅行社出团;
3、 行程安排:交通工具、景点、洒店名称、餐饮及购物、娱乐等(见行程表,双方签章 确认为准。)
4、 出发日期及时间 ,集合地点 ;结束日期及时间 ,解散地点 ;
5、 领队及导游服务(特殊约定除外);
6、 团费 元/人,小孩 元/人(小孩费用由双方根据服务内容与标准商定),合计总 额 元。
八、 争议的解决方式
1、 乙方的服务质量受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监管,如因团队的服务质量问题造成甲方的合 法权益受到损害,按照《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试行标准》赔偿,双方协商不成,可向旅游 质量监督管理所投诉。
2、 本合同发生纠纷,经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其中一种方式解决: 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 法院起诉。
九、 双方修改或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地址: 地址:
广东省旅游局编制
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监制
签合同的注意事项如下(使用时请删除):
一、 在签订合同以前,经营者必须认真审查对方的真实身份和履约能力。
二、 审查合同公章与签字人的身份,确保合同是有效的。如果对方公章为法人的分支机构公 章或内设机构,应要求其提供所届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对方在合同上签公章,并不能保证合 同是有效的,还必须保证合同的签字人是对方的法定代表人或经法人授权的经办人。
三、 签订合同时应当严格审查合同的各项条款,有条件的不妨向专业人员咨询。根据合同诈 骗的特点,为了防止对方利用合同条款来弄虚作假,应该严格审查合同各项条款以便使合同 权利义务关系规范、明确,便丁履行。
四、 约定违约条款。
五、 约定争议管辖权条款。
六、 明确合同签订地。
七、 约定担保条款(视具体情况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