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讲话
  • 自我介绍
  • 党会党课
  • 文秘知识
  • 转正申请
  • 问题清单
  • 动员大会
  • 年终总结
  • 工作总结
  • 思想汇报
  • 实践报告
  • 工作汇报
  • 心得体会
  • 研讨交流
  • 述职报告
  • 工作方案
  • 政府报告
  • 调研报告
  • 自查报告
  • 实验报告
  • 计划规划
  • 申报材料
  • 当前位置: 勤学考试网 > 公文文档 > 心得体会 > 正文

    党委重大事项议事指导规则

    时间:2020-10-26 14:36:01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党委重大事项议事规则

    一 总则

    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

    条例(试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相关要求,参考《相关区直部门党委(工委、党组)制订重大事项议事规则指导意见》,制订局党委重大事项规则。

    第二条局党委研究决定重大事项,必需遵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部分酝酿、会议决定”标准,实施集体议事。不得以传阅、会签或部分征求意见形式替换集体议事和会议表决。

    二 议事范围

    第三条 纳入议事规则重大事项关键包含:

    本局落实实施党路线方针政策、国家法律法规,

    学习传达上级关键会议、文件上、决定、决议和指示精神,结合实际,研究提出落实落实方案、方法和具体意见。

    2、本局相关改革、发展、稳定方面关键问题;以本局名义布署关键工作、上报关键文件;事关本单位综合性、关键规章制度等。

    3、本局全局性关键工作计划和布署、中长久发展计划、年度绩效目标和工作关键点。

    4、本单位5万元以上大额资金使用,建设性项目,年度财政预算编制、细化和调整和审批情况、实施情况。

    5、本局党建设、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等方面问题;领导班子本身建设关键事项;领导班子组员分工、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及调整等问题。

    6、本局干部选拔任用和落实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相关要求情况,和干部管理、监督、奖惩等方面问题。

    7、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中关键事项。

    8、局机关或下级单位党组织请示、汇报关键问题。

    9、局党委组员按分工在特殊情况下对重大事项处理后需向党委汇报问题。

    10、需要提交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其它相关事项。

    三、议事决议程序及要求

    第四条 局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按下列程序及要求进行:

    1、确定议题。研究决定重大事项议题由党委组员提出,报请书记确定。提交会议讨论决议议题,优异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并和关键领导进行沟通,达成共识,然后在相关领导班子组员之间进行通气协调,最终由书记决定是否列入会议议题。

    2、会前准备。会议议题及会议日期确定后,由相关部门(科室)准备具体会议材料,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通常提前1个工作日送达应到会人员,确实无法送达,可经过其它形式通知。

    干部任免事项应根据相关要求在充足酝酿以后,再提请党委会议研究决定。

    3、会议讨论。局党委会议应由党委书记主持。书记因故不能主持,可由书记委托其它组员主持。会议讨论实施一事一议。讨论前先由分管党委组员汇报相关情况,然后进行讨论。讨论时,会议主持人须听取其它党委组员意见后再表明自己态度。因故未到会党委组员,可提出书面意见。

    4、会议决定。在党委组员集体讨论情况下形成统一意见,对重大事项作出决定。对需表决事项,由主持人依据讨论情况决定是否进入表决程序。对决议事项意见比较一致时,可进行表决;持不赞成意见(含未到会组员书面意见)人数达成或超出三分之一时,应暂缓表决,会后继续就议题方案进行修改完善、沟通协商,并留待下次会议讨论。

    会议表决应逐项进行,其中表决干部任免、奖惩事项应逐人进行。表决可依据讨论事项不一样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法进行,其中干部任免实施无记名票决,最终由会议主持人宣告表决结果。

    5、形成统计。指派专员对重大事项议事情况进行统计备查,议事统计须列明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会议主持人、正式和会人员、会议列席人员、会议统计人员、议题讨论决定情况及最终决定意见等内容。

    第五条 党委会议必需有半数以上党委组员到会方能举行。凡研究决定重大事项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委组员到会,其中分管该项工作领导班子组员必需到会。

    第六条 依据研究议题需要,也可邀请其它相关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就相关议题发表意见,但无表决权。

    第七条 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提交党委集体讨论或表决时,分管领导要立即采取方法并向关键领导汇报;无法向关键领导汇报时,可随机处理,但事后必需立即向关键领导或党委会汇报。

    事关本单位全局性工作布署,中长久发展计划、规章制度、年度工作目标,大经费支出,建设项目,干部选拔任用、管理、监督、奖惩,和本单位领导班子组员分工、内设机构职能配置及调整等问题,不得列为重大突发事件紧急情况进行随机处理。

    第八条 对局党委集体研究决定重大事项,除有保密要求以外,应立即在全局干部职员中公开。对决议事项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应重新根据议事规则要求程序由党委集体讨论决定。

    第九条 局党委会议作出决定,由党委组员根据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必需时应将落实情况向党委作出书面汇报。经党委会议讨论经过,以党委名义上报或下发文件、纪要、材料等,由书记或书记委托分管委员签发。日常经费支出由行政关键领导审签,大额度经费支出经党委会议讨论同意后,由行政关键领导审签。

    四纪律和监督

    第十条 局党委决议重大事项要严格根据议事规则要求程序进行,不能发生任何简化步骤、颠倒程序行为。一旦违反了要求程序,不管主观愿望和客观效果怎样,一律视为违规和无效。

    第十一条 局党委不按议事规则要求决议重大事项,党委组员和群众有权向区委汇报。因违反议事规则而造成重大事项决议失误并产生严重后果,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依据情节轻重给予对应党纪政纪处分;情节尤其严重、损失尤其巨大,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 经局党委集体研究作出决定,各组员必需果断实施,个人无权改变。因特殊情况确需改变,由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组员个人意见被否决后,许可保留,但在没有作出新决定之前,必需认真实施党委会决定。

    第十三条 对保密事项和会人员要严格遵守会议纪律和保密要求,不得向外传输或泄露,违反者按相关要求处理。

    第十四条 议事规则落实实施情况列入党委民主生活会议题,并作为年度工作总结、领导班子届中、届末考评和班子建设督查关键内容。

    • 考试时间
    • 范文大全
    • 作文大全
    • 课程
    • 试题
    • 招聘
    • 文档大全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