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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巴渝老街马鞍山市政配套道路排水施工图设计说明

    时间:2020-10-08 12:30:11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PAGE 1

    排水施工图设计说明

    1 概述

    1.1工程概况

    巴渝老街马鞍山市政配套道路为马鞍山地块展示区的主要交通走廊,起点与纵向主干路212国道相接,道路向东穿过巴渝老街马鞍山地块,终点与规划路相交,道路全长248.689m。

    本次排水工程设计内容主要包括道路设计范围内的雨水及污水管网。

    1.2现状管网

    本项目为现状道路改造,道路范围内存在若干给水及架空电力管线,由于新建道路线型及标高发生变化,故对现状管线进行废除。全线新建综合管网。

    2 设计依据与规范

    2.1主要依据

    (1)《重庆市城市总体规划》(2007-2020)2014年修订

    (2)《重庆市主城区综合交通规划》(2010-2030)

    (3)沿线1:500实测地形图及管网测量资料(2018.03)

    2.2设计规范及规程

    (1)《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2016版)

    (2)《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43-2010)

    (3)《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规范》(GB50069-2002)

    (4)《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2)

    (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3设计标准及参数

    3.1排水体制

    本工程范围内采用雨、污分流制。

    3.2雨水系统设计参数

    (1)暴雨强度:采用重庆市沙坪坝地区暴雨强度公式

    当暴雨重现期<10年时

    (2)暴雨重现期:道路P=5年。

    (3)地面集水时间: t1=5分钟。

    (4)径流系数:道路范围内Φ=0.7。

    3.3污水系统设计参数

    污水设计流量Qd按人均综合污水量进行计算,公式如下:

    Qd =

    式中,Qd设计综合生活污水设计流量(L/s);

    N设计人口数量;

    q人均综合污水量(l/cap.d);

    Kz污水量总变化系数,按下表确定:

    污水平均流量(L/s)

    5

    15

    40

    70

    100

    200

    500

    >1000

    总变化系数

    2.3

    2.0

    1.8

    1.7

    1.6

    1.5

    1.4

    1.3

    根据重庆市污水三级规划设计,设计按2020年人均综合污水量为420 l/cap.d考虑(按人均综合用水量的85%)。根据该污水量标准,结合规划人口密度,本次设计地块单位面积污水流量暂按120m3/d.hm2计。

    3.4现状管网概述

    本项目为现状道路改造,道路范围内存在若干给水及架空电力管线,由于新建道路线型及标高发生变化,故对现状管线进行废除。全线新建综合管网。

    4初设批复及执行情况

    4.1初步设计批复意见执行情况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巴渝老街马鞍山地块配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沙建委发初审【2018】61号”关于排水专业的主要内容摘要如下:

    (五)按要求设置市政消火栓

    执行情况:采纳审查意见,并按审查意见执行。

    4.2初步设计审查专家意见的执行情况

    1)施工图阶段复核雨污水出口与道路构筑物关系;

    执行情况:采纳审查意见,复核构筑物的关系。

    2)平面图中污水接入沿河敷设现状污水管网,应确保污水管网下游畅通,不能对河道产生污染,复核下游污水管网排水可靠性;

    执行情况:采纳审查意见,复核下游污水管网排水可靠性。

    5雨水系统设计

    (1)平面布置

    沿本次设计道路K0+000~K0+160段双侧布置d400雨水管道,在收集道路及周边地块雨水后在K0+040处排入现状雨水管道。

    沿本次设计道路K0+160~K0+248段双侧侧布置d400雨水管道,在收集道路及周边地块雨水后在K0+248处排入下游现状雨水管道。

    (2)纵断面设计

    道路上的雨水管基本沿道路坡度敷设,能保证雨水管流速不小于0.75m/s,保证最大流速不大于5m/s。

    (3)雨水管道水力计算

    以各分段管道中最不利管段作为下列计算表中计算管段。

    FRPP增强聚丙烯模压排水管粗糙系数n=0.01

    井编号

    设计管径(mm)

    设计坡度

    设计流量(l/s)

    流速(m/s)

    服务面积(hm2)

    过流能力(l/s)

    Y-5~Y-6

    d600

    0.018

    477

    3.9

    0.9

    1070

    Y11~ Y-12

    d600

    0.01

    412

    6.3

    0.7

    798

    6污水系统设计

    (1)平面布置

    沿本次设计道路K0+000~K0+160段单侧布置d400污水管道,在收集道路及周边地块污水后在K0+040处排入现状污水管道。

    沿本次设计道路K0+160~K0+248段单侧布置d400污水管道,在收集道路及周边地块污水后在K0+280处排入下游现状污水管道。

    (2)纵断面设计

    人行道上的污水管基本沿道路坡度敷设,能保证污水管流速不小于0.60m/s,最大流速不大于5m/s。

    考虑到其它与其它管线的竖向交叉,管顶覆土控制在2.3m左右。

    (3)污水汇水面积

    以各分段管道中最不利管段作为下列计算表中计算管段。

    FRPP增强聚丙烯模压排水管粗糙系数n=0.01

    井编号

    设计管径

    (mm)

    设计坡度

    设计流量

    (l/s)

    流速

    (m/s)

    服务面积(hm2)

    过流能力(l/s)

    充满度

    W-5~W-6

    d400

    0.01

    5.48

    3.8

    0.9

    135

    0.65

    W11~W12

    d400

    0.018

    3.28

    4.5

    0.7

    181

    0.5

    7管材、基础和接口

    7.1管道断面形式

    本工程的雨、污水管道采用圆形断面。

    7.2管材

    管径d300的雨水口连接支管采用II级钢筋混凝土排水管;管径小于等于d800的雨、污水管道采用FRPP增强聚丙烯模压排水管,该管道应满足《给水排水工程管道结构设计规范》(GB50332-2008)的要求。

    人行道下的FRPP增强聚丙烯模压排水管环刚度应不小于8KN/m2,车行道下不宜小于10KN/m2,管道埋深6m~9m时管道环钢度应不小于12KN/m2。

    FRPP增强聚丙烯模压排水管质量应符合《埋地塑料排水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JJ143-2010)的相关规定,钢筋混凝土管材应符合国家标准《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T11836-2009)的相关规定。

    根据重庆市建委《关于限制、禁止使用落后技术的通告(第四号)》(渝建发[2007]240号)的规定,本次设计的新型管材为FRPP增强聚丙烯模压排水管,材质按FRPP考虑;也可采用《通告》中推荐的夹砂玻璃钢管、聚乙烯径向加筋管等各类质量合格的新型管材,并参照相应的规范和规程执行。以塑料管代替钢筋混凝土管时应注意校核流速。

    7.3管道基础

    管顶覆土深度在0.7-5.0m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采用120°混凝土基础,做法详06MS201/17;覆土在5.0-7.5m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采用180°混凝土基础,做法详06MS201/19;覆土大于7.5m或小于0.7m的钢筋混凝土排水管道采用360°满包混凝土加固。管基混凝土标号为C15。

    雨水口连接管采用混凝土满包加固。

    管顶覆土深度在0.7~3.5m的FRPP增强聚丙烯模压排水管管道采用120°砂石垫层基础;覆土在3.5~6.0m的FRPP增强聚丙烯模压排水管采用180°砂石垫层基础,做法详上述规程CECS164:2004及06MS201。

    管道及构筑物埋深小于5m时,地基承载力应不低于0.2MPa;埋深5~10m时,不低于0.25MPa;埋深大于10m时,管道及构筑物地基承载力不应低于0.3MPa。凡图中未注明承载力要求的排水构筑物,地基承载力应不低于0.2MPa。

    雨水管道地基处理应满足道路工程的要求和管道基础对承载力的要求。管底填方高度不大于3m时,可按道路密实度要求回填到路基标高后,再开挖管槽施工管道。管底填方大于3m时,应按道路密实度要求回填至管顶以上1.5m后,再开挖管槽施工管道;且管道基槽应超挖0.5m,再回填0.5m厚的砂卵石或级配碎石,最后施工管道基础。管道施工回填压实后,再分层回填压实至设计路面高程。

    FRPP增强聚丙烯模压排水管必须严格按要求的级配沙碎石回填,达到密实度要求。

    当开挖沟槽基础为岩石时,槽底应超挖200mm,采用砂砾石回填至设计高程后,再施工管道基础。管槽各深度范围的开挖要求参见《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中相应内容。

    7.4管道接口

    钢筋混凝土雨水管道接口可采用钢丝网水泥砂浆抹带接口,做法详06MS201,在道路填方高度超过16米的段落,钢筋混凝土管道必须采用橡胶圈承插柔性接口。柔性接口设置条件详06MS201总说明,做法详06MS201/23、24。双壁加筋波纹管及复合聚丙烯(FRPP)钢带增强加筋管采用橡胶圈承插接口。

    FRPP增强聚丙烯模压排水管连接可采用“中介层”作法,详见《埋地聚乙烯排水管管道工程技术规程》(CECS164:2004)。钢筋混凝土管与检查井壁连接处采用C25混凝土现浇,且浇铸前应将管道外壁及砌块接触面凿毛。

    8附属构筑物

    8.1普通检查井

    井深小于1.8m时采用浅型砌块检查井,井深为1.8m~5.1m的时采用深型砌块检查井,井深大于5.1m的时采用钢筋混凝土检查井。砌块采用C30预制素混凝土砌块,采用M10水泥砂浆砌筑。流槽采用C25细石混凝土现浇。

    检查井根据重庆市相关部门的统一要求,检查井采用球墨铸铁防盗检查井井盖,其技术要求参照国家标准《检查井盖》(GB/T23858-2009)。根据承载力的要求,车行道下的井盖选用不应低于第五组(E600),非车行道下的井盖选用不应低于第二组(C250),井盖承载能力应符合《检查井盖》标准的规定。所有检查井顶部均设置预制钢筋砼盖板(具体详见大样),盖板预留有井座孔洞,实际实施时,预留井座的孔洞尺寸需要根据订货井座的尺寸,进行调整。井盖的安装放置应做到井盖上文字与路沿石平行或垂直,不得随意斜向安装放置;矩形井框的设置应与路沿石平行或垂直;除特殊要求外,井盖颜色一律应与车行道或人行道相协调或一致;车行道检查井井盖顶面与井框周边路面高差控制在±5mm以内。

    爬梯采用球墨铸铁爬梯,做法详06MS201-6\14、17。

    本次设计排水检查井须按市政部门要求在检查井内设置防坠落装置,具体做法详市政部门要求。

    8.2雨水口

    采用混凝土砌块雨水口;采用质量合格的复合材料雨水篦,成品现货。单篦雨水口泄水能力要求不应低于15L/s,双篦雨水口泄水能力要求不应低于25L/s。

    若无特别注明,雨水口连接管为d300,以不小于0.01的坡度坡向雨水检查井。

    在道路凹曲线段布置雨水口时必须设在最低处,施工中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调整。

    8.3路面钢筋网加强

    本次设计塑料排水管道当顶部覆土小于0.7m时须在其顶部铺设钢筋网对其进行加强处理。

    8.4球墨铸铁管段

    本次设计排水管道部分坡度较陡时设置球墨铸铁管,具体位置详纵断面图。

    8.5跌水井

    本次设计检查井内一次跌水高度超过1m设置跌水井。当跌水高度不超过4m时,采用普通跌水井;跌水高度超过4m时采用高跌水井,具体详见相关跌水井大样图。

    8.6明沟转暗管检查井

    雨水沟接入本次设计雨水检查井时须设置沟转暗管检查井。

    9消火栓布置

    本次设计沿道路人行道下新建给水管线,在两端与现状管线接顺。在给水管道上设置室外地上式消火栓,间距不应超过120m,除各分支管外,干管上以不超过5个消火栓的间距设置检修阀门。且距路边不应超过2m,距建(构)筑物外墙不宜小于5m。型号采用SS100-1.0。具体安装作法详见标准图集07MS101-1/12。

    10、施工注意事项

    10.1 图中标注的雨水管线长度均为理论平面长度,施工时应以实测为准。

    10.2在施工前应复核本次设计管道与现状各排水管道或涵洞相接处的管道(涵)管径及标高,如与设计存在冲突不能接入时应及时通知设计人员进行复核,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更改。

    10.3沟槽开挖边坡应根据地质情况采用1:0.25~0.67控制,开挖深度大于3.0m时应增加支撑措施。边坡坡度及支撑方式可参照地勘报告,且应符合上述GB50268-2008规范的规定。

    10.4若无特别注明,管道及构筑物基础的承载力应不小于200Kpa,若不能满足要求,则应对地基进行处理。

    10.5排水构筑物及沟道其迎水面应扁光,保证光滑,不出现异物突起。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筑物必须浇筑密实,不得出现蜂窝、麻面。

    10.6施工前应校测已建各种管道的断面、高程和位置,确保满足接入条件后方可施工。若开挖中发现图中未示意的排水管道,应通知业主和监理,并联系设计人员共同研究解决。

    10.7检查井面标高应根据实际路面标高合理调整,保持与完成后路面齐平,当井面实际标高与设计标高有较大出入时,应及时通知设计人员进行复核。因本次设计为现状道路改造,检查井井面标高须根据现场实际标高最终确定。

    10.8预留支管应尽量设预留检查井。当无条件设置预留检查井时,预留管管端应采用砖块封堵,并作好隐蔽记录,以利起用。

    10.9沟槽回填应在水泥砂浆和混凝土强度达到设计强度的75%后进行,并要求对称进行,其密实度与路基要求一致。回填材料和回填方式应符合上述GB50268-2008规范和CECS164:2004规程的要求。

    10.10排水管道施工过程中需与其它综合管线施工密切配合,确保所有管线平面和竖向布置合理。

    10.11排水管道应根据《给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规范按无压管道进行严密性试验,FRPP管及复合聚丙烯(FRPP)钢带增强加筋管的密闭性检验还应符合CECS164:2004规程的要求。本工程施工应严格遵循现行有关施工验收规范和技术规程办理。

    10.12工程正式开工前,建设或施工单位应组织一次图纸技术交底。希望施工单位全面系统地熟悉图纸,如发现设计中的问题(包括各专业之间的错、漏、碰、缺),请及时通知我院会同解决。对施工问题的处理,应以书面签署盖章为准。

    10.13在所有的钢筋混凝土构件上的预留孔洞,预埋套管及预埋件,在混凝土浇筑前必须由水专业的施工人员配合工作,并签署后方可浇筑,以免错漏和移位。严禁事后打孔凿洞。

    10.14其余未尽事宜按国家现行规范和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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