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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新修订机关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手册及实施细则通用参考范文

    时间:2021-02-21 17:00:55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机关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工作手册 XXXX年X月   目录   前言 1   第一章党支部的职责任务 1   一、党支部性质、目标及主要任务 1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职责 3   三、党支部委员会职责 3   四、党小组职责 4   五、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4   六、党支部副书记主要职责 5   七、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6   八、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7   九、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7   第二章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和选举工作 8   一、设置原则 8   二、设立程序 9   三、选举工作 9   第三章党的组织生活 11   一、三会一课制度 11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13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14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5   五、支部主题党日制度 17   六、谈心谈话制度 18   七、支部共建制度 19   第四章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 20   一、发展党员工作 20   二、党员管理 21   三、党费收缴和使用 21   第五章党风廉政建设及党内监督 23   一、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 23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目 24   三、党内监督 25   四、党员干部经常性提醒和批评 26   五、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 26   六、处理违纪党员 27   七、党务公开 29   第六章党支部工作台账管理 29   前言   本工作手册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XX市市级机关党支部建设纲要》以及《市XXXX局党委关于进一步严格和规范党的组织生活的实施意见》,梳理了党支部建设规范,包括党支部的职责任务、党支部组织设置及选举工作、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党风廉政建设、党务工作台账管理、党支部考核等六方面内容,供各党支部工作参考。

      第一章党支部的职责任务   一、党支部性质、目标及主要任务   (一) 性质   党支部是党的组织基础;党支部是开展党的活动、落实党的工作、体现党的战斗力的基本单位;党支部是党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党支部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

      (二) 目标   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任务,全面落实从严治党管党责任,在推动XXXXXX行政事业改革发展过程中,按照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的标准,扎实推进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党支部建设,不断强化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 主要任务   1. 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积极创先争优,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2.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

      3. 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服务,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 对党员进行监督,督促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法、政纪,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

      5. 做好干警的思想政治工作,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推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6.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7. 协助党组(党委)管理基层党组织和群众组织的干部;配合干部人事部门对行政领导干部进行考核和民主评议;对行政干部的任免、调动和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

      8. 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这些组织依照各自的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二、党支部党员大会职责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会议,是党支部的最高领导机关,在党支部中享有最高决策权、选举权和监督权。其主要职责是:
      (一) 定期听取、讨论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二) 讨论并决定党支部的重大问题。如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在本部门(单位)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讨论接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提出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的意见,决定职权范围内的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等。

      (三) 选举产生新的党支部委员会及出席上级党的代表大会的代表,增补和撤销党支部委员。

      (四) 讨论决定党支部的其他重大问题。

      三、党支部委员会职责   党的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班子,负责处理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党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 讨论涉及部门(单位)发展的重大事项安排,保证监督行政工作的正确方向和任务的完成。

      (三)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责任制,实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定责到人到岗。

      (四) 做好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搞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

      (五) 处理好党支部的日常事务,按期向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六) 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群众生活。

      四、党小组职责   党小组不是党的一级组织,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直接接受党支部的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 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组织党员学习。

      (二) 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和上级指示,分配党员的工作,指导党员的活动。

      (三) 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做好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要求和意见。

      (四) 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本小组的情况。

      (五) 按时收缴党费。

      五、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基层党委的领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 负责召集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指示,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计划,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 深入实际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作风、学习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加强党支部自身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按时召集支部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充分发挥党支部的集体领导作用,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对违法违纪的党员及时处理。

      (三) 认真做好党员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

      (四) 组织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和执行情况,了解执行中的群众反映,按时向支委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六、党支部副书记主要职责   支部副书记是支部领导核心的主要成员之一,书记在时,副书记是书记的主要参谋和助手,除了要完成一般委员所承担的工作外,还要对有关的委员的工作进行协调和指导;书记不在时要代替书记抓全面工作,保证支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 协助负责召集支部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研究安排支部工作;重大问题提交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二) 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 检查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四) 抓好党支部的自身建设,争取得到各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七、组织委员主要职责   (一) 提出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党员管理规划,提出党小组划分和调整意见,检查和督促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会。

      (二) 提出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配合支部书记制定党支部“三会一课”的实施计划,检查组织生活落实情况。

      (三) 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纪检委员、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律教育,具体组织开展争创先进党支部、先进党小组,争做优秀党员的活动。搜集和整理党小组、党员的先进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奖励党小组和党员的建议。负责评议党员、评议党支部的具体工作。

      (四) 正确掌握发展党员方针。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提出发展党员意见。具体办理接收新党员的手续。做好对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手续。

      (五) 协助党支部书记做好党支部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干部考核等具体工作的实施。

      (六) 负责经常性的组织管理工作,按照规定及时收缴党费,做好党员统计工作,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

      八、宣传委员主要职责   (一) 根据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结合本单位的思想实际,提出宣传教育意见,拟定思想教育的计划和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二) 组织党员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以及文化业务知识,按时组织党课教育,协助组织委员抓好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教育工作。

      (三) 围绕本部门(单位)的中心工作,抓好精神文明建设,开展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

      (四) 搞好党内信息宣传,办好支部园地、维护好党建网、落实好党务公开等宣传工作。

      九、纪检委员主要职责   (一) 经常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不断提高全体党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二) 具体负责组织党员学习上级党组织颁发的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材料并监督检查落实情况。

      (三) 维护党员的民主权利不受侵犯,督促党员履行义务;负责受理和转递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考察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

      (四) 经常对党员进行纪律监督,认真调查、及时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违反党的纪律事件。

      (五) 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党组织汇报和反映本单位党风党纪情况。

      第二章党支部的组织设置和选举工作   一、设置原则   (一) 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成立党支部。

      (二) 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人数不应超过或等于本党支部正式党员的半数,一般以3-7人为宜,可以设立组织、宣传、纪检、保密、青年等方面的委员。党的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5年。

      (三) 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必要时增选副书记1人。

      (四) 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员不足5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以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5年。

      (五) 党支部党员超过20名的,应当划分党小组,党小组的人数不少于3人。党小组是党支部的组成部分,不是党的一级组织。

      (六) 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部门,经基层党委批准,可与邻近部门的党员组成联合党支部。

      二、设立程序   (一) 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本部门(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候选人预备人选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二) 上级党组织批准成立党支部后,原则上采取公推直选的方式,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等额选举产生支部书记。

      (三) 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对委员进行分工。

      (四) 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结果。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依据;党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五) 上级党组织批复后,党支部或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职责。

      三、选举工作   (一) 原则   1. 选举应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2. 正式党员有表决权、选举权、被选举权。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预备党员没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 任务   1. 按期改选党支部委员会   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3-5年。党支部委员会任期届满后,必须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果有特殊情况和正当理由,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提前或延期。

      2. 补选党支部委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视为缺额,应予补选:党支部委员因故调离,或本人辞职,党支部委员离休退休或患严重疾病不能履行职务的;党支部委员受到撤销党内职务以上处分的。

      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因故调离,而本届党支部委员会任期未满的,可以补选书记或副书记,上级党组织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任命新的书记或副书记。

      3. 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   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必须是在党员中有威信和受到信赖的正式党员,一般应由党支部党员大会直接选举产生,被选人不限于本支部范围内的党员,只要是党代表大会所属党组织范围内的党员,都可以被选为代表。具体选举工作应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进行。

      (三) 形式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党内选举,就候选人与应选人名额而言,有两种形式:
      1. 等额选举:一般只限于书记和副书记的选举;   2. 差额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委员要实行差额选举,其中委员会委员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四) 程序   党支部换届选举主要程序参见附录一,有关文件模板参见附录二至五。

      第三章党的组织生活   一、三会一课制度   “三会一课”是党组织生活的基本形式,是加强党员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的主要途径。

      (一) 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的行使议事、表决、选举、监督权利的会议。

      1. 基本要求: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不设党小组的,每个月召开1次。一般要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方为有效。大会决议必须经应到会正式党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或其他委员主持。

      2. 会前准备   (1)由党支部委员会确定议题。

      (2)将时间、议题和要求等通知全体党员。

      (3)全体党员都应参加党支部党员大会,如个别党员因故请假,党支部应尽可能在会前听取其对议题的意见,并把意见在党员大会如实转达。

      (4)根据需要,可邀请党外人士或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列席会议。

      3. 会议程序   (1)一般应由党支部书记主持。

      (2)主持者应报告本党支部党员的应到数、实到数、缺席数,说明个别党员缺席的原因。

      (3)应按预定的程序进行。围绕中心议题充分发表每个党员意见。对需要作出决议的议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4. 会后工作   (1)党支部党员大会所作出的决定、通过的决议,按规定需要上级党组织审批的,需报上级党组织审批。上级党组织审批后,党支部应及时向党员公布。对个别因故没有到会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传达。

      (2)党支部党员大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会后要制定措施,分工负责,确保落到实处。

      (3)党支部重要的党员大会应及时起草简讯,经党支部书记审核后,进行党务公开。

      (4)将党支部党员大会形成的材料整理归档。

      (二) 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会议议题一般包括:1.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和指示。2.讨论、研究党支部工作计划、总结、重要活动的安排和部署等。3.研究党的建设和党员教育方面的问题。4.研究培养、发展新党员方面的问题。5.讨论研究协调工、青、妇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

      (三)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会议由小组全体党员参加,由党小组长主持。主要内容是: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如何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4.开展民主评议活动。5.研究发展党员工作。6.评选优秀党员。7.讨论对党员的处理和处分。

      (四) 党课:是党组织以授课形式定期对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党性、党的理论知识、时事政治、科技文化等方面的教育。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年初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党课教育计划。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每年至少要讲一次党课。党课的载体和形式在传统的集中讲授、现场教育、报告会等基础上,可以不断探索创新,发挥好远程视频、互联网、QQ、微信、微博等现代化信息平台的积极作用,鼓励创设“微党课”等有效的教育形式,增强吸引力。

      二、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党员和干部交流思想,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的重要方式。通过民主生活会,可以促进同志间的团结以及党的廉政建设,防止腐败现象发生,进一步促进工作。

      (一) 时间要求:党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1次,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确定主题。如遇到重要或者普遍性问题,出现重大决策失误或者对突发事件处置失当,经纪律检查、巡视巡察和审计发现重要问题以及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等情况的,应当专门召开民主生活会,及时剖析整改。

      (二) 主要内容:主要就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其他重要问题等,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要负责同志要在民主生活会上通报班子成员受到谈话函询情况;被谈话函询的党员领导干部,存在错误的应当作出深刻检查,受到提醒的应当作出整改表态,没有问题的说明谈话函询情况即可。

      (三) 基本程序:确定主题—征求意见—谈心交心—撰写对照检查材料—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制定改进措施—报告和通报。

      三、组织生活会制度   组织生活会是以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参加,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教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生活制度。一般每季度或半年召开1次,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会议次数。主要步骤程序是:
      (一) 组织学习。明确组织生活会的主题,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学习。

      (二) 谈心谈话,征求意见。党支部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和党员之间广泛谈,提倡党员之间互相谈。要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党支部书记要带头谈、带头听取意见。

      (三) 查找突出问题。党支部班子和党员要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党支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列出问题清单。

      (四) 召开支委会。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班子说明征求意见和查摆问题情况,集体研究提出整改措施。领导班子成员逐一进行对照检查,作自我批评,其他成员对其提出批评意见。

      (五) 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会议时间应提前3天报上级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将视情安排专人列席会议。

      (六) 制定整改措施。党支部及班子成员要分别列出整改清单、明确整改事项、具体措施和责任时限;党员要作出整改承诺。整改内容和完成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七) 汇总报送材料。组织生活会后,党支部要将班子的问题清单、整改清单和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备案。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是指通过对党员的正面教育、自我教育,党员和群众的评议,以及党组织的考核,对每个党员在各项工作中的表现和作用作出客观的评议,并通过组织措施,达到激励党员、纯洁组织、整顿队伍的目的。民主评议党员活动一般每年开展1次。

      (一) 原则   1. 实事求是。民主评议党员必须以事实为依据。

      2. 民主公开。要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其申辩。

      3. 平等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

      (二) 评议内容   重点围绕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遵守党的纪律情况,组织党员对照党章规定和不同岗位的具体要求,评议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学习、遵纪守法、服务群众、作用发挥等方面,检查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今后努力方向。

      (三) 步骤程序   1. 学习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和相关文件精神,了解民主评议党员的工作要求和目的方法。

      2. 自我评价。党员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以“四讲四有”为标尺,自觉检查言行,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思想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认定。自评前,要广泛开展谈心谈话,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材料。

      3. 民主评议。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对党员一人一评。个人进行自我批评、作出自我评价。党员互评要直截了当提具体意见,不搞无原则纷争。民主测评采取发放测评表的方式,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种等次,对党员进行投票测评。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

      4. 组织评定。党支部结合评议情况,综合分析党员日常表现,给每名党员评定等次并以适当方式向本人反馈,结果报上级党组织。对评为“优秀”的党员要予以表扬,对评为“合格”的党员要肯定优点、提出希望和要求,对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要指出差距、帮助改进,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要立足教育帮助,促进转化提高,作出相应组织处置。

      五、支部主题党日制度   (一) 组织形式   “主题党日”活动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开展,党支部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以党小组为单位进行。原则上由党支部书记召集,根据需要或特殊情况,也可由基层党委统一部署安排。

      (二) 时间安排   党支部确定每个月的某一天为主题党日(例如每月第一个星期五),组织党员集中开展活动。如遇节假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遇有特殊情况,活动时间由支部另行安排。

      (三) 活动内容   支部主题党日活动要紧扣“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贴近党员思想工作生活实际,与“三会一课”紧密结合,主要围绕以下内容开展活动:
      1. 组织学习讨论。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及时传达中央精神和省委、市委要求,定期开展学习讨论,帮助党员武装头脑、指导实践。

      2. 开展现场教育。充分运用红色资源、警示教育基地,通过诵读党章、重温入党誓词、参观革命纪念地等形式,深入组织开展现场教育。

      3. 开展党性分析。严格执行组织生活会、谈心谈话、民主评议党员等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引导党员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进行党性分析,明确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4. 民主议事决策。研究决策党支部年度工作、阶段性任务、自身建设等重大事项,严格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定期公开决策过程和结果,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5. 服务党员群众。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走访慰问、结对帮扶、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等活动,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落实党内关怀帮扶制度,帮助生活困难党员解决工作生活方面的实际困难。

      (四) 活动要求   党支部要切实抓好组织实施和纪实管理,要设计党日“菜单”,做到年初有计划、季度有主题、每月有安排、活动有记录、工作有总结。党日活动既要有“党味”,强化政治性、体现庄重感,让党员从中得到锻炼、受到熏陶,又要灵活多样、丰富多彩,吸引党员积极参加、有所收获,切实增强感染力、吸引力、针对性、实效性。

      六、谈心谈话制度   (一) 党支部要开展经常性谈心谈话活动。谈心谈话原则上采取相互约谈的形式,一对一、面对面进行,做到坦诚相见。内容以交流思想、交换意见、提醒帮助为重点,实现消除隔阂、缓解压力、强化精神激励的目标。

      (二) 党支部书记和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之间谈心谈话每季度不少于1次;其他党支部委员会成员之间谈心谈话每半年不少于1次;党支部书记与党员群众之间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2次,其他支委会成员与党员群众之间谈心谈话每年不少于1次;党支部委员会成员要主动接受党员和群众约谈。提倡党员之间和党员群众之间相互谈心谈话。按要求做好谈心谈话记录。

      (三) 党员和群众遇到以下情况,党支部书记必须或者委托副书记主动约谈:工作变动、受到表彰或处分、遇到困难或挫折、出现矛盾或意见分歧、有信访或举报、群众有不良反映、党员离任退休。必要时,党支部书记可约请上级党组织派人一起参加谈话。

      (四) 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等工作时,按照要求组织党员开展谈心谈话。

      七、支部共建制度   (一) 党支部应结合自身工作职能和服务需要,至少确立1个共建工作对象,并根据工作协议要求,加强与协议单位(部门)党组织的沟通联系,积极帮助其解决党建、业务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促进党员的沟通交流,增进联谊。每年应组织开展1至2次学习交流、工作研讨或为民服务活动。

      (二) 可以和业务领域相近、工作联系紧密的单位(部门)签订共建协议,按照“职能联动、融合互动、互利共赢”的原则,通过横向合作开展党建活动,促进工作合力形成。一般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此类共建对象一般为同级或上级单位(部门)党组织等。

      (三) 可以和有业务指导关系或服务关系的单位(部门)开展共建,按照“服务帮带、按需对接、促进提高”的原则,通过纵向合作开展党建活动,有效提升业务水平和发展能力,协助职能履行和传帮带作用的发挥。此类共建对象一般为同级或下级单位(部门)、企事业单位党组织。

      (四) 可以和具有区域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特点的单位(部门)开展共建,按照“资源共享、优势联合、和谐共进”的原则,通过内外合作开展党建活动,促进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此类共建一般采取“跨职能、跨行业、跨地域”的活动方式,共建对象一般为街道(镇)、居委(村委)会、部队(学校)党组织、有业务联系的企事业单位或社团组织等。

      第四章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   一、发展党员工作   (一)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的规定,坚持入党自愿原则、个别吸收原则以及“控制总量、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发挥作用”的要求,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二) 发展党员工作包括入党积极分子的确定和培养教育,发展对象的确定和考察,预备党员的接收,预备党员的管理、教育、考察和转正。具体工作程序参见附录六。

      二、党员管理   (一) 党员管理应坚持从严治党、注重实效、制度规范,坚持组织管理与思想教育相结合、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继承与创新相结合。

      (二) 党员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引导党员严格履行义务,保障党员充分行使权利,组织党员参加党的活动,严格党员组织关系和党籍管理,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三) 党支部应发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了解和掌握党员基本情况和学习生活情况,关心党员的成长和进步,及时解决党员中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

      (四) 转移和接收正式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上级党组织开具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转移和接收临时组织关系,应当凭据上级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证明信或流动党员活动证。

      三、党费收缴和使用   (一) 党支部应按时、按规定上缴党费,做好党费收缴记录和情况公开。

      (二) 党员应当增强党员意识,主动按月交纳党费。遇到特殊情况,经党支部同意,可以每季度交纳1次党费,也可以委托其亲属或者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者补交党费,补交党费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交纳党费确有困难的党员,经党支部研究,报上一级党组织批准后,困难的党员可以少交或者免交。预备党员从党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交纳党费。

      (三) 对不按照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其所在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改正。对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党员,按自行脱党处理。

      (四) 支部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可以按党费使用有关规定,报请上级党组织在留存党费中予以列支。

      四、思想状况分析   (一) 党支部要建立思想状况分析机制,把准党员群众思想脉搏。党支部每年至少全面分析1次党员群众思想状况和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情况,形成思想状况分析报告。

      (二) 在日常思想状况分析时,要根据党员群众家庭状况、经历资历、文化程度、经济状况、社会交往等情况,定期进行思想状况分析研判,注重区别不同对象、因人而异,做好“一人一事”的分析,做到“见人见思想”,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增强工作实效。

      (三) 党支部要针对思想状况分析中发现的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措施,加强教育引导,注重综合运用协商、调解等办法,听取合理诉求和意见,帮助党员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把思想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党内关怀、帮扶、激励   (一) 党内关怀、帮扶、激励应坚持以下原则:
      1. 坚持普遍关爱与重点帮助相结合;   2. 坚持精神激励与物质帮扶相结合;   3. 坚持保障享受权利与督促履行义务相结合;   4. 坚持实事求是、与时俱进。

      (二) 党支部应建立困难党员登记制度。每年结合党员统计台账,特别是对生活困难党员、老弱病残党员等特殊群体党员做好深入细致的调查摸底工作为党内开展结对联系、扶贫帮困、生活救助等提供准确的信息。

      (三) 党支部应通过定人联系、适时家访等形式,主动对生活困难党员做好救助工作。可按上级党组织的统一安排,申请慰问金、慰问品等困难补助。

      (四) 党支部要关心党员在政治方面的成长和进步,平时既要肯定党员优点,也要实事求是指出缺点,提出希望和要求,注重把党员中的优秀人才推荐到更合适岗位。在各类先进评比表彰中,积极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

      第五章党风廉政建设及党内监督   一、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 每季度应开展1次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二) 督促党员领导干部落实“一岗双责”;   (三) 明确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组织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目,抓好党员廉洁从政、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四) 每半年召开1次党员大会,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听取党员意见和建议;   (五) 检查党员执行党章和遵守党规、党纪的情况;   (六) 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 落实述责述廉制度;   (八) 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目   (一) 项目制定   1. 每年年初,对容易产生廉政风险的重点领域,查找廉政风险点及其表现形式,经党支部党员大会研究讨论,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项目。

      2. 对风险进行评估和研判,有针对性地确立1至2项重点责任项目,报上级党组织。

      (二) 中期评估   3. 每年年中,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梳理评估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责任项目的工作进度。

      4. 收集整理责任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印证性材料。

      5. 党支部书记对项目执行情况作出点评,提出具体意见和建议。

      6. 形成有关记录,向上级党组织进行报告。

      (三) 审议评价   1. 每年年末,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对党风廉政建设重点责任项目的完成情况进行报告,党员提出意见。

      2. 意见汇总后,由党支部书记作出评议,并提出党支部评价意见。

      3. 总结提炼责任项目推进过程中取得的实际成果,形成制度化文件。

      4. 形成有关记录,向上级党组织进行报告。

      三、党内监督   (一) 党支部应当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履行下列监督职责:
      1.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不受侵犯;   2. 了解党员、群众对党的工作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批评和意见,定期向上级党组织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3. 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发现党员、干部违反纪律问题及时教育或者处理,问题严重的应当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 党员应当本着对党和人民事业高度负责的态度,积极行使党员权利,履行下列监督义务:
      1. 加强对党的领导干部的民主监督,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意见和诉求;   2. 在党的会议上有根据地批评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揭露和纠正工作中存在的缺点和问题;   3. 参加党组织开展的评议领导干部活动,勇于触及矛盾问题、指出缺点错误,对错误言行敢于较真、敢于斗争;   4. 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坚决反对一切派别活动和小集团活动,同腐败现象作坚决斗争。

      四、党员干部经常性提醒和批评   党员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警示提醒:
      (一) 有违背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方面的问题反映,群众有意见的;   (二) 不经常参加组织生活、不按期交纳党费、不认真完成党组织交办的任务、党员意识和党的意识淡化、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   (三) 工作作风漂浮、工作方法简单,影响干群关系,群众有反映的;   (四) 不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言行举止与党员身份要求不相一致,造成一定影响的;   (五) 违反行业、部门或单位的规章制度,基层意见较大的;   (六) 不认真履行职责,效率不高,推诿扯皮,基层有意见的;   (七) 其他需要警示提醒的。

      五、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理   (一) 限期改正。对不合格党员作出限期改正的处置,必须经过支部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组织批准。限期改正的时限为一年。

      (二) 劝其退党。劝告党员退党,需要经过支部大会讨论决定,报上级党组织批准。

      (三) 党内除名。除名包括对自行脱党者除名、对要求退党者除名和对被劝告退党而坚持不退者除名。除名应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后宣布,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或者批准。

      六、处理违纪党员   党支部在接到本单位纪检部门关于违纪党员处理的通知和相关材料后,应及时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处分决定,具体规范如下:
      (一) 会前准备   1. 召开党支部委员会议,审阅违纪党员的相关材料,统一思想认识。必要时,可邀请纪检、人事部门的同志列席会议,进一步介绍相关情况。

      2. 起草党支部大会的议程。

      3. 起草党纪处分的决定(草稿)。

      4. 党支部书记与违纪党员谈话,帮助其进一步提高认识,端正态度。同时听取本人对党纪处理的意见或申辩,并说明享有的权利。

      5. 向本单位纪检部门报告会议准备情况,邀请其派人参加。

      6. 发出通知,要求全体党员参会。

      (二) 参加人员   1. 党支部大会由支部书记或委托副书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违纪党员(被依法羁押除外)应参加党支部大会。

      2. 如有党员确实不能参加,需向党支部请假并得到批准,对缺席党员,应事先征求其对违纪党员处理意见。

      (三) 会议程序   1. 主持人报告应到会党员人数、实际到会党员人数、列席人员和大会的议题、议程等。

      2. 所在单位纪检部门、党支部书记或委托副书记报告案件调查情况和党纪相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

      3. 违纪党员检讨或申辩。因羁押不能出席会议的违纪党员,对党纪处理的意见或申辩,由党支部指定专人代为转达。其他党员也可以为违纪党员作证和辩护。

      4. 与会党员对处分意见发表看法,通过讨论,形成基本共识。

      5. 对党纪处分决定进行表决。党支部指定专人宣读处分决定(草稿)。与会党员对处分决定表决,党员有赞成、反对、弃权的权利。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分决定须经应到会党员三分之二以上赞成方为有效。

      6. 主持人宣布处分决定。

      7. 主持人结合违纪案例作出总结,对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关规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8. 党支部大会结束后,形成会议纪要和正式处分决定,并由违纪党员签字。

      9. 及时将党纪处分事项报上级党组织审议和审批。

      七、党务公开   (一) 党务公开是指党的组织将其实施党的领导活动、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有关事务,按规定在党内或者向党外公开。

      (二) 党支部应当公开以下内容:
      1. 学习贯彻党中央和上级组织决策部署,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情况;   2. 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重点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3.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开展党内学习教育、组织党员教育培训、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情况;   4. 换届选举、党组织设立、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召开组织生活会、保障党员权利、党费收缴使用管理以及党组织自身建设等情况;   5. 防止和纠正“四风”现象,联系服务党员和群众情况;   6. 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党员作出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情况;   7. 其他应当公开的党务。

      第六章党支部工作台账管理   一、基本要求   党支部工作台账是开展党建工作的真实记载,应全面、系统地反映党建工作,内容应真实、准确、清晰、完整。党支部应明确台账管理员,及时对内容进行补充更新。党支部工作记录采用统一的记录簿,由专人进行记录,要求字迹工整,真实地记录会议的内容和过程。

      二、记录方式   采取纸质文档为主、电子文档为辅相互结合的方式。

      三、内容   (一) 人员名册:党支部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统战对象名册等。

      (二) 工作记录:“三会一课”及民主评议党员情况记录;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党支部组织生活和在基层党建联系点开展工作情况记录;人员思想分析状况及谈心谈话等思想工作记录;党员志愿者服务活动、党支部共建活动记录;党员党费缴纳、党员奖罚、党内帮扶、党员变动情况记录;党支部其他活动记录,包括视频、图片等形式。

      (三) 计划总结:党支部年度工作、学习、活动计划,党支部年度工作责任清单,工作总结、述职报告等材料。

      (四) 文件材料:各级党组织的文件、制度,请示报告批复材料、学习教育资料、先进事迹材料、表彰奖励材料、换届选举材料、发展党员材料和其他活动的专项材料、图片等。

      (五) 党务公开资料。

    《2019年基层党支部标准化建设实施细则》 班子建设标准   一、党组织机构设置   1、XXX单位设基层党的委员会(党总支)1个,下设行XXX、XXX、XXX党支部。

      2、基层党的委员会(党总支)和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按照《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3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换届,须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延长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一年。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可设书记和组织、宣传、纪检等委员,党员人数多的支部可考虑增设副书记。党支部应从有利于开展党建工作的实际出发,选配专职或兼职支部书记。注意培养和选拔工作执行力强,促进单位发展带动力强,服务职工群众影响力强的党支部书记。

      3、通过选举产生的基层党的委员会(党总支)、支部委员会委员应报上级党组织备案;书记或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委员在任期内出缺,应及时补选,也可由上级党的组织调动或指派。

      二、党支部的基本任务   1、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组织和本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党内外的干部和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部门)所担负的任务。

      2、组织党员深入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国家法律法规,学习党的历史,同时广泛学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所需要的经济、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3、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服务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5、充分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发现、培养和推荐优秀人才,鼓励和支持其在单位改革和建设中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6、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重视在临床工作第一线的专业人员、知识分子和青年中发展党员。

      7、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单位的有关制度规定,不得侵占单位、职工群众的利益。

      8、教育党员和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9、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党支部目标管理工作,积极开展“创先争优”活动。

      10、加强对同级共青团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汇报,讨论重大问题。支持他们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支持职工代表参与民主管理,协调工、团与行政之间的关系。

      三、党支部班子建设基本要求   1、党支部班子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支部学习制度,能主动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

      2、党支部严格执行有关组织生活、党员教育管理、党风党纪教育、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坚持贯彻并注重成效。

      3、及时传达和贯彻上级有关精神,认真执行上级各项决议、决定,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积极参与研究所在单位、部门重大事项,如工作计划、薪酬调整、人事提拔任免等。

      5、支部班子成员密切联系群众,发挥润滑剂作用,充分调动职工积极性,凝聚力、向心力强。

      6、支部班子成员调整应及时,保证组织机构的完整。

      四、党支部委员会选举程序   1、选举准备阶段   1、1向上级党委请示。选举前向上级党委请示(换届时一般在任期届满前一至二个月向上级党委请示),经上级党委批复后,即可进行选举的筹备工作。

      1、2起草工作报告。选举前,党支部应认真回顾和总结本届委员会的工作(新成立的党支部要作筹备工作报告),对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经验教训以及对下届支部委员会的建议等,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工作报告,经支委会认真讨论、反复修改后定稿。

      1、3进行思想教育。为了保证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选举前,党支部应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对党员进行民主集中制、党员权利、义务的教育,帮助党员明确选举意义和基本要求,增强行使民主权利的意识,认真慎重地对待选举工作。

      1、4酝酿候选人。支委会根据党章规定,具体提出候选人条件和下届支部委员会的构成原则和组成名额,交党员讨论。党支部委员应由党龄满3年的正式党员担任。候选人经党小组初步酝酿提出后,支部委员会加以集中,然后根据多数人的意见确定候选人预备名单。

      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和副书记(一般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可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全体党员充分酝酿,提出候选人。

      1、5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候选人请示。在做好以上准备工作后,支部委员会要把候选人预备名单及时向上级党组织请示,经上级党组织同意后,方可进行正式选举工作。

      2、正式选举阶段   2、1报告工作。选举时,要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由支部书记向大会报告工作,然后组织党员认真进行讨论,听取党员的意见,如有批评意见或质疑,应负责作出说明和解答。

      2、2正式选举。选举要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可以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也可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进行预选,产生候选人名单,然后进行正式选举。

      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2、3选举书记(副书记)并进行分工。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后,新的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可由当选委员中推举一人主持,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选出支部书记、副书记,支委会研究确定工作分工。

      3、选举报批阶段   3、1报上级党组织审批。新的支部委员会将选出的支部书记、副书记名单及简要情况、得票数和支部委员分工报请上级党组织审批。

      3、2公布新班子。上级党组织批准后,及时向全体党员公布新一届党支部的组成和分工。

      五、党支部书记选配标准   1、党支部书记是支部的核心,是支部日常工作的组织者和领导者,必须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素质、知识素质、能力素质和心理素质。

      2、具有履行职责所需的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理论政策水平,努力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坚持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

      3、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坚决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坚持改革开放,开拓创新,工作业绩突出。

      4、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认真调查研究,坚持从实际出发,能够把党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的决定同本单位(部门)实际相结合,卓有成效地开展工作,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反对形式主义。

      5、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实践经验,有胜任领导工作的组织能力、文化水平和专业技术知识。

      6、正确行使权力,遵纪守法,勤政廉洁,以身作则,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自觉接受组织、群众批评和监督。

      7、坚持和维护党的民主集中制,有民主作风,有全局观念、善于团结同志,包括团结与自己有不同意见的同志。

      8、具有三年以上党龄和两年及以上的中层管理岗位工作经历,原则上具有大学专科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六、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   党支部书记是支部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在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按照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1、围绕创建“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建设目标,结合单位管理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思路,创新工作载体,丰富活动内容,切实制定考评办法,深入开展创建“五个好”党支部活动。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党员大会,结合本单位(部门)的具体情况,认真传达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决议、指示;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部委员会或党员大会讨论决定。

      3、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掌握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检查党支部工作决议、计划的执行情况和出现的问题,按时向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5、经常与党支部委员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交流情况,保持密切联系,支持他们的工作,协调单位内党、政、工、团关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6、抓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按时召开支部组织生活会,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的纪律,充分发挥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作用。

      7、参与单位(部门)重大问题的决策。支部副书记协助支部书记工作,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支部的日常工作。党政一身兼的,必须行使两种职能,承担两个责任。

       制度台帐标准   党支部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结合单位(部门)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与党支部工作有关的各项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和相关档案资料。

      一、职责类   1、党支部工作职责;   2、支部书记工作职责;   3、支部委员会各支委工作职责。

      二、基础资料类   1、名册:党员名册、入党积极分子名册、发展党员计划名册。

      2、文件:各级党组织的文件(包括领导重要讲话、有关会议下发的材料和有关规章制度、通知等)。

      3、记录:各种工作记录(包括“三会一课”记录、民主生活会记录、党支部政治学习和个人学习记录、支部活动记录、党员志愿者活动记录、访谈记录、稿件登记、电教播放收看记录、党员材料档案移交记录等,记录中有关的内容要完整、记录格式要符合有关要求,每年归档)。

      4、计划总结:党支部工作计划,发展党员规划,年度工作、学习、活动计划和工作总结等材料。

      5、其它材料:主要有学习教育资料、先进事迹材料、表彰奖励材料、党费收缴明细、党建论文、请示批复、换届选举材料和其它活动的专项材料、图片等。

      三、基本制度类   (一)党员学习教育制度   一、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政文件精神,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同心同德完成所在单位(部门)的年度目标任务。

      二、加强对学习的管理。认真拟定学习计划,确定学习内容,提出基本要求。坚持以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学习由党支部安排,参加学习人员不得无故缺席,要做好考勤记录。

      三、注意理论联系实际,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

      四、学习形式要多样,做到读和写结合,典型引路和广泛交流结合,学习书本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参观考察等结合,既生动活泼,又讲求实效。

      五、严格党员学习制度,持之以恒,充分利用“三会一课”的形式搞好党员教育,做到时间、学习内容、人员、效果四落实。

      六、抓好典型选树工作,使广大党员学有榜样、干有方向、创先争优。

      七、党员教育要做到同形势教育、党风党纪教育、安全生产、党员竞赛活动、普法教育等相结合。

      (二)“三会一课”制度   为加强支部党的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三会一课”是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二、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因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大会的主要内容:(1)传达学习上级党组织的有关文件、决议、批示;(2)讨论通过党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报告;(3)选举党支部委员会;(4)讨论决定发展新党员、预备党员转正、党员的奖励和处分;(5)讨论决定由支委会提请的其它重要事项。

      支部党员大会应做到议题明确、中心突出、会前应将会议内容、要求、议程、时间通知全体党员,做好充分准备,党员大会需做出决议时,应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三、支部委员会每个月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讨论研究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分析党员的思想状况,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党员教育、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支部建设、组织发展、党员奖励和其他需要支委会讨论的重要事项。

      四、党小组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包括一年一次的党小组民主生活会)。

      会议的主要内容是:(1)组织党员学习;(2)研究贯彻执行支部决议和各项工作任务;(3)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4)讨论选举和发展党员工作;(5)讨论评选优秀党员和对党员的处分等事项。

      五、党课每半年安排一次,党课的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基本理论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党的理想、宗旨、纪律、优良传统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国际国内政治、经济形势教育等。

      党课教育的内容要注意系统性、针对性和实效性,力求形式多样,可采取专题讨论、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

      (三)民主监督制度   为规范和约束党组织和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使党员和党组织自觉接受群众监督,更好地发挥党员、党支部的作用,制定民主监督制度。

      一、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坚持每年开展一次党内外群众评议党员领导干部活动。

      二、制定群众举报制度,设立举报电话、意见箱、电子信箱,由专人负责。认真处理好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检举、控告。

      三、定期开展与群众对话活动。

      四、对于群众在评议、举报、座谈对话中提出的意见,党支部要定期研究、认真归纳整理,对号入座,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改进措施,并要把党组织处理群众意见的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

      五、对积极负责地行使监督权利的党内外群众,要表扬和鼓励,对压制民主、打击报复的行为,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四)民主生活会制度   民主生活会是单位领导班子、党支部成员、党小组成员之间讨论工作、畅谈思想、交换意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组织生活方式,是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措施。

      一、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每年召开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日期和主题,须提前3天通知应到会人员,使其做好充分准备。民主生活会要认真按照确定主题与制定方案、组织学习、征求并反馈意见、撰写发言提纲、开展谈心活动、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通报情况、材料处置等9个步骤进行。

      三、民主生活会主要根据本单位(部门)工作实际,就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以及党员干部之间在思想、作风和工作上的问题交换意见,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协调工作的目的。

      四、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团结―批评-团结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既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又不能不负责任地伤害同志,要在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基础上,达到团结一致。

      五、对民主生活会反映出来的问题,要认真制定改进措施。对问题较多的党员,要做好工作,帮助其提高认识,改正错误。个别问题严重的,要按规定采取必要的组织、纪律措施。

      六、民主生活会要有专人记录。民主生活会后15天内,将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梳理后的群众意见及整改方案报上级党组织。

      (五)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组织依据党员标准,组织党员和群众对每个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综合评议,促使党员自觉接受群众监督的一种必要形式。党支部要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一、每年至少评议一次,一般在年终进行。

      二、民主评议党员的对象为支部全体党员,评议时召集全体党员或部分群众代表参加。

      三、评议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和要求,对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和鉴定。评议的等次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四、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程序是:(1)动员教育;(2)党员自评和群众评议;(3)汇总并分析研究评议情况;(4)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评议结果及党支部意见;(5)使用评议结果进行评先选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对基本合格党员要制定改进措施。

      五、评议结果在向上级党组织报告的同时要通报本人。要坚持定量与定性分析相结合,正确区分政策界限,不能简单地“以票取人”。对民主评议中不合格票超过50%的,一般应初步认定为不合格党员。对初步认定的不合格党员,在认真调查核实,广泛听取基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区分一时一事表现与长期一贯表现,严格按照程序进行调查、谈话、审批、宣布和教育转化。对存在问题一时难以核实的,暂缓做出结论。提出的处置意见,提交支部大会,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行表决。对存在问题较多的党员,指定专人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促其转化。对不合格党员,根据具体情况和本人态度,采取限期改正、劝退和除名等方式予以处置。

      六、通过民主评议党员,表彰优秀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进一步提高党员素质,纯洁党的组织,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

      (六)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党员干部要带头反腐倡廉,遵纪守法,坚持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本单位(部门)的年度工作任务,带头抓好两个文明建设。

      二、党员干部不假公济私,不行贿受贿,不打击报复,做到秉公办事。

      三、党员干部要坚持原则,主持公道,坚持真理,纠正错误,敢于同歪风邪气做斗争。

      四、对职工岗位变动、奖金分配、考勤、评先选优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接受监督。

      五、党员、干部经常进行谈心活动,主动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

      六、开好民主生活会,搞好班子团结,进一步提高支部的凝聚力和队伍的战斗力。

      (七)党员责任制度   为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体员工顺利完成各项工作目标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建立党员责任区,党员负责责任区内职工思想政治工作,随时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并定期向支部汇报。

      二、负责向责任区职工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知识,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

      三、负责协助工会小组长组织职工政治理论学习和民主生活会,提高职工政治水平和参与民主决策水平。

      四、加强职工观念更新,解放思想,开拓创新。

      五、倡导文明规范,自觉遵守单位制度和所在单位(部门)的各项管理规定。

      六、努力学习、积极工作,争做技术业务带头人。

      七、确保责任区内职工无违法犯罪行为发生。

      八、支持、配合所在工会小组、团支部开展积极有效的活动,增强班组凝聚力。

      (八)党费收缴制度   共产党员按照党章规定向党组织交纳党费,是增强党的组织观念、履行党员义务的重要内容。每个党员都要及时、自觉地交纳党费。

      一、党员交纳党费的标准   党员按照《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党费标准交纳党费。

      党员增加工资收入后,从领取新标准工资的当月起,以新的工资收入为基数,由党群工作部门对党费标准进行重新核定。

      二、党员应自觉交纳党费   党员应自觉地按月向党支部组织委员交纳党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或不能按月交纳时,经党支部委员会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党员代为交纳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6个月。预备党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开始交纳党费。

      三、对党员不交纳党费的处理   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交纳党费的,按自行脱党处理。

      (九)党员联系群众制度   一、建立思想政治工作网络,实行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支部委员都要建立工作联系点,党员要以所在的部门(分部)为主,建立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区,负责职工思想政治工作。

      二、及时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群众的思想觉悟,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和单位基层党的委员会(党总支)决议的贯彻落实。

      三、协助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搞好团结。

      四、耐心听取群众意见和要求,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帮助群众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做群众的知心朋友。

      五、做好本职工作,自觉当好部门(分部)负责人的参谋和助手。

      六、在各项工作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影响带动职工群众,带头完成各项任务。

      七、每个党员要不断提高对联系群众制度的认识,自觉行动,真正把联系群众工作落到实处。

      八、支部委员、党员每月至少要同群众谈心2-4次,并向支部汇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

      九、支部委员、党员联系群众工作将作为年终评选各类先进的重要依据。

      (十)党员活动室管理制度   党员活动室是党支部进行政治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是反映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阵地。为搞好党员活动室的建设与管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党员活动室的管理由支部宣传委员负责,有专人进行日常管理;   二、党员活动室的一切设施要登记造册,由专人进行管理;   三、活动室使用情况要及时做好记录;   四、活动室所配备的所有物品,应妥善使用,用后按原样摆放好,不得随意外借,如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五、室内书籍报刊杂志借阅,需按规定办理手续;   六、活动室使用后要及时清理打扫,保持整洁。

       支部阵地建设标准   一、支部活动阵地(党员活动室)建设参考标准   党员活动室是党支部进行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及其他形式党员教育活动与相互交流的主要场所,有条件的总支、支部可配备专门的活动室。其建设标准参考如下:
      1、设置专门的党员活动室,设置“党员活动室”标志牌,室内有足量桌椅,布置规范整齐。

      2、室内悬挂党旗,入党誓词、党的纪律、党员的权利和义务、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党支部和支部委员职责上墙,布局合理。

      3、有条件的党支部,室内可配备电脑和《国歌》、《国际歌》等电教影音碟片。

      4、室内配备《求是》、《人民日报》等相关报刊,并及时更新。

      5、室内陈列所在单位党政工团获得的荣誉锦旗、奖杯、奖牌、奖状、荣誉证书等,布置美观。

      6、室内配置档案资料柜,柜内档案盒标示统一,分类齐全;党建文献书籍摆放规范。

      7、党员活动室由支部管理,并有活动室管理制度。

      二、支部宣传阵地建设标准   1、党支部因地制宜设置宣传栏,内容一般应包括党建、行政、工会、团青等专栏,也可结合实际设置其他特色专栏或者网上专栏。

      2、宣传栏应设有单位党政组织机构、党员风采、光荣榜、公示栏、党务公开等内容,宜主题鲜明、图文并茂。

      3、宣传栏由专人负责更新维护。

      4、建立通讯员队伍,明确宣传报道管理办法。

      日常工作标准   一、发展党员工作流程   1、党支部必须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的规定和要求,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1、1建立支部发展党员流程图。有侧重、分阶段、明职责、按程序做好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

      1、2发展党员有计划、有安排、有重点,指导团支部做好“推优”工作;重视生产一线发展党员。

      1、3申请入党人员、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预备党员材料齐全,相关培养教育和考察记录完整。

      2、对申请入党人员的培养教育   2、1自愿递交入党申请书。

      2、2 党组织进行一般性培养、教育、考察。

      2、3 党组织列为积极分子,并重点培养、教育、考察(列为积极分子应具备四个条件:拥护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本人对党有比较明确的认识,热爱党,相信党,积极要求入党,靠近党组织,决心为共产主义奋斗终身;热心于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在改革开放中,在生活、工作、学习等方面,实际表现突出,有献身精神;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在群众中有一定威信)。

      2、4 列为积极分子后党组织要指定一到两名正式党员做其培养联系人,并采取吸收听党课、参加党内有关活动等。

      2、5 列为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后,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支委会讨论同意,可列为发展对象。

      2、6 确定为发展对象后,进行政治审查,没有经过政治审查的不能发展入党。

      2、7组织对发展对象进行集中培训,没有经过培训的,不能发展入党。

      3、接收为预备党员   3、1 申请入党的人员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自己约请,或由党组织指定)。受留党察看处分尚未恢复党员权利或尚在缓期登记期间的党员,不能作入党介绍人。

      3、2 发展对象填写《入党志愿书》,须经上级党组织的同意(用钢笔逐项填写清楚,字迹端正,内容真实)。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3 支部大会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接收为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党员正式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应统计在票数内。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3、4 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连同入党申请书、政审材料、培养教育和考察的材料、发展党员公示情况,报基层党的委员会(党总支)批准后(审批前基层党的委员会(党总支)委派专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再报上级党委审批。

      4、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   4、1 将预备党员及时编入党支部或党小组,对他们进行教育考察。

      4、2 面对党旗宣誓。

      4、3 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考察,党支部每季度要讨论一次,发现问题要及时同本人谈话。

      5、预备党员的转正   5、1 具备党员条件的,预备期满后,预备党员书写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支委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报单位基层党的委员会(党总支)审批。

      5、2 不完全具备党员条件的,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5、3 党委对上报的预备党员转正的决议,应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结果应及时通知所在基层党组织。党支部书记要与本人谈话,并将审批结果在党员大会上宣布。

      5、4 预备党员转正后,应将其《入党志愿书》、入党和转正申请书、自传、政审材料、教育考察的材料,由单位党群工作部门转交人事部门,存入其人事档案。

      二、党员学习教育工作流程   1、坚持党员学习教育制度,引导党员自身加强党性修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

      2、党员学习应有计划、有安排、有检查,重点突出,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3、坚持党支部学习制度(每季1次),认真开展好党课教育(半年1次),保证学习质量,缺席人员应补学或补课。

      4、有关学习、会议、活动实行签到,党员每年学习教育不少于24个学时,领导班子成员不少于40个学时。

      三、党员管理工作流程   1、做好党员的党籍管理,及时转接组织关系,党员名册台帐等与实际相符。

      2、党费收缴工作足额及时,党费收缴情况,每年公示1次,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3、坚持年度党员民主评议,按相关规定对党员进行考核和奖励。

      4、督促和引导党员自我管理,模范地遵守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党纪,无违法违纪现象,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四、党支部会议工作流程   1、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支委民主生活会、党小组会等会议应按时、按需、有序召开。

      2、会议一般按会前准备、会议议程、会后工作三个阶段进行,会议签到、会议记录应规范完整。

      3、涉及党内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考核表彰等主题的会议应按相关程序要求严格执行。

      4、会议形成的相关决议、情况、结果等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其文体应规范。

      五、支部联系群众工作流程   1、工会、共青团组织健全,活动正常,工作有成效。党支部委员会对工、团的工作至少每季度讨论一次。

      2、坚持五必谈、五必访(职工伤病住院必访;职工生活及家庭遇特殊困难必访;职工家庭重大纠纷必访;职工发生意外事故、事件必访;职工受到处分、处罚,有思想情绪者必访。职工思想波动必谈;职工违章违纪必谈;职工岗位调整变动必谈;职工之间发生矛盾纠纷必谈;职工受到表扬或批评必谈。)   3、建立党支部定期工作表,明确时间、工作内容、责任人,实行坚持党务公开,党建发文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4、密切联系群众,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工作。

       支部活动组织标准   一、严格党的组织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每月一次支委会、一次党小组会,每季度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半年一次党课。

      二、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搞好民主评议党员活动工作。支部定期分析党员的思想、工作及发挥作用情况,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针对性的做好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三、围绕本单位(部门)的中心及重点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党内主题实践活动。活动主题突出,内容具体,形式多样,促进本单位(部门)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完成。

      四、党员责任区活动,责任区域划分明确、责任清楚,活动效果明显。责任区要公布并保持相对的稳定。

      五、按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每年进行表彰。

      六、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对生产建设中的“急、难、险、重”任务,要克服困难,发动党员努力完成。组织开展党员突击队、党员示范工程、青年突击队等活动。

      七、积极开展党内帮扶活动,促进党员之间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组织义务奉献等。

      八、建立党支部活动常用程序,党支部活动常用表格。

      九、围绕创建“五个好”党支部和争做“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目标,结合单位管理目标任务,明确工作思路,创新工作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深入开展党支部标准化建设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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