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讲话
  • 自我介绍
  • 党会党课
  • 文秘知识
  • 转正申请
  • 问题清单
  • 动员大会
  • 年终总结
  • 工作总结
  • 思想汇报
  • 实践报告
  • 工作汇报
  • 心得体会
  • 研讨交流
  • 述职报告
  • 工作方案
  • 政府报告
  • 调研报告
  • 自查报告
  • 实验报告
  • 计划规划
  • 申报材料
  • 当前位置: 勤学考试网 > 公文文档 > 问题清单 > 正文

    招商局漳州开发区防台风防洪应急预案

    时间:2020-10-31 12:33:11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招 商 局 漳 州 开 发 区 防 台 风 防 洪 应 急 预 案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做好台风、暴雨、洪涝灾害的防范与处置工作,提高快速反

    应和应急处理能力,保证防抗工作有序、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

    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 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

    《福建省防洪条例》 、《福建省防洪防台风应急预案》和《漳州市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制定本预案。

    l.3 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 安全第一, 常备不懈, 以防为主, 防抗结合,

    全力抢险。实行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

    分部门负责。

    l.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区范围内台风、 暴雨、洪涝灾害及其引发的

    次生衍生灾害的预防和处置。

    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 组织机构

    管委会设立防汛抗旱指挥部,在区党委、管委会和漳州市防

    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全区防台风、防暴雨、防洪工

    作,其办事机构为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 简称“防汛办” ) ,挂

    靠在社发局,负责全区防汛抗旱的日常管理王作。

    2.2 防汛抗旱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长:

    张逸南

    党委副书记

    副总指挥长:李元茂

    社发局局长

    安 军

    公安分局局长

    刘永祥

    管办副主任(主持工作)

    王 义

    经发局副局长、安办主任

    员:赵卫朋

    财政局局长

    周 文

    公用事业局局长

    黄清亮

    建设局局长

    蔡志强

    执法局局长

    肖洪光

    企划部经理

    赵万坤

    国土分局局长

    袁岩铃

    交通局副局长(主持工作)

    李金棋

    规划局副局长

    陈靖华

    社发局副局长

    沈艺辉

    党群部部长助理

    李劲民

    交警大队大队长

    林志鸿

    消防大队教导员

    杨 炼

    边防大队大队长

    林毅昌

    供电公司总经理

    防汛抗旱办公室:

    主 任:李元茂 社发局局长

    副主任:陈靖华 社发局副局长

    . 3 组织机构职责

    2.3. 1 防汛抗旱指挥部职责

    1)在管委会和漳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领导下,贯彻执行相关决定、指令,统一指挥全区防台风、防暴雨、防洪工作,宣布启动、终止全区防台风防洪应急预案。

    组织召开指挥部成员单位参加的防台风、防暴雨、防洪

    工作会议, 分析预测台风、 暴雨、洪水发展趋势, 安排部署防灾、抗灾、救灾工作,制定各项防灾、抗灾、救灾应急措施。

    下达防灾抗灾、抢险救灾命令,执行漳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水库洪水调度指令。

    组织各成员单位实施防台风、防洪应急预案,并对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动员全社会参与防灾抗灾、抢险救灾,指导灾后重建。

    .3. 2 防汛办职责

    及时掌握汛情、工情、险情和灾情,并及时向管委会和指挥部领导报告,对外发布汛情、灾情。

    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会商,分析评估台风、暴雨、洪水态势,提出防台风、防暴雨、防洪水的目标、重点、对策和措施等建议意见,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

    及时传达指挥部的指令,完成交办任务,督促各项防御措施的落实。

    保障防汛决策支持系统和洪水预警报系统等防汛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负责防汛抢险物资、器材的添置、储备、调剂

    和管理。

    负责指挥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3. 3 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区防台风、防暴雨、防洪水期间重大事项和涉外协调等工作; 及时收集反馈全区防台风的组织情况和灾情信息,确保上下信息畅通;做好防台风、防暴雨、防洪水期间的值班工作。

    2)社发局:负责统一调控和调度全区水渠、水库等设施,实

    行科学调控, 为全区重大水利工程抢险工作提供技术指导, 督促完

    成水毁水利工程的修复; 做好渔业船舶回港避风及渔业养殖场所人员的安全转移,避免和减少辖区水域从渔人员的伤亡和财产损失;

    负责及时收集、 整理和反映农业受灾信息; 负责指导灾后农业救灾、生产恢复和农业救灾物资的发放, 指导灾区农业结构调整, 提供农

    业技术指导;负责组织核查灾情,协助灾区安置灾民,安排受灾群众的生活救助;申请、管理、分配救灾捐赠物款,并监督检查使用情况;组织开展救灾捐款,储备灾民基本生活救助物资等工作。管理调配防汛物资的使用。

    ( 3)公安分局:负责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及时疏

    导交通, 保证防台风防洪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 依法打击盗窃

    防台风防洪物资和破坏、盗窃防台风防洪设施的违法犯罪活动,

    妥善处置因防台风防洪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协助转移危险地带的

    群众和海上渔排、渔船人员;根据救援工作要求,组织驻区部队参加现场救援。

    ( 4)公安边防、消防大队:根据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所属部

    队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参加重要工程和重大险情的抢险工作, 协

    助公安部门维护抗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秩序, 协助转移、 解救危险

    地带的群众。

    国土分局:负责组织对山体滑坡、崩塌、地面塌陷、泥

    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勘察、监测、预防、治理等工作,编制《漳州

    开发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危险地

    区人员的转移、安置和协助抢险救灾工作。

    (6) 经发局: 指导防台风防洪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工作, 协助

    有关部门落实重点防台风防洪工程和治理项目的建设计划; 负责

    工矿企业防台风防洪工作, 为应急救援提供情况; 组织因台风引

    发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协助做好应急抢救队的组织工作, 做好

    编织袋的储备,随用随调。

    (7) 财政局: 负责防台风防洪救灾资金的预算安排, 及时下拨

    救灾资金并监督、检查,保证救灾资金及时到位;会同指挥部成

    员单位向上争取防台风防洪抢险救灾经费, 并及时下拨和监督使

    用。

    建设局:负责组织、指导全区建设行业的防台风防洪工作,抗灾期间, 及时组织做好建筑工地抗灾、 居民区和高层建筑地下室排水、排涝工作。

    交通局: 负责指导、 督促做好全区公路 ( 桥梁 ) 等交通设施的防台风防洪工作, 配合公安部门实施陆上交通管制, 协调关闭高速公路;指导、检查建公路 ( 桥梁 ) 安全度汛工作,督促管养部

    门及时抢修公路 ( 桥梁 ) 水毁工程, 保障交通干线畅通; 组织运力

    转移危险地带群众和运输防台风防洪物资。

    公用事业局:负责组织、指导各所学校做好防台风防洪工作,及时组织、监督学校做好校舍加固和师生安全的防范工作。

    监督、指导各学校做好学校危、漏校舍的维修加固;对在校学生

    进行防台风防洪知识宣传。 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

    业队伍,做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控制工作; 灾害发生后,

    组织医疗卫生队伍开展防病、 治病和防疫工作; 及时组织做好恢

    复供水和环境卫生清理,做好市政公用设施、城市树木、绿地的

    修复工作。

    (11) 党群部:负责做好防台风防洪宣传工作。 “一周新闻”

    和《厦门湾南岸报》要及时准确宣传报道汛情、灾情和各单位、

    各部门防台风防洪动态, 做好有关声像资料收集、 汇编和保存工作。

    12)、规划 ( 环保 ) 局:负责对可能存在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并定期定点进行监测控制; 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现场遗留危险物质的消除和治理, 防止其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负责事故现场危险物质的处置; 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环境污染的信息, 由其统一公布。

    13)企划部:负责应急物资采购及建档管理工作。

    14)执法局: 协助社区组织转移危险地带的群众以及指挥部交办的任务。

    电力公司:负责做好防台风防洪用电保障工作,保障全

    区防汛等重要部门的工作用电; 及时调度解决应急电源, 解决排

    洪、抢险的电力需要;及时抢修受损电力设施,恢复正常供电。

    效能办:监督防台风防洪责任制的落实。负责对防台风

    防洪责任制和抢险救灾调度指令情况进行督查,对有关领导和责

    任人不到位, 工作失职渎职并造成严重后果的, 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电信、移动、联通等通讯部门:负责防台风防洪通信保

    障工作,保障全区防汛等重要部门的通讯畅通, 确保雨情、 水情、风情等防台风防洪信息和调度指令传递的通讯畅通, 协调调度应

    急通信设备。

    各成员单位应配备防汛联络人,负责与防汛办的联络工作。

    预防和预警机制

    .1 预防和预警信息

    防汛办负责对暴雨、洪水、台风、风暴潮的监测和预报,并

    将结果及时报送管委会和指挥部,及时向社会发布有关信息。

    3.2 预案准备

    各部门、各单位应修订完善防台风防洪预案。

    3.3 预防准备

    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汛前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做好安全检查,

    备足抢险救灾物资和救生器材,落实重要城区及水库、堤防、水

    闸等重要工程的防汛行政责任人、 工程安全管理责任人、 技术负

    责和和 I 程管理人员。

     落实抢险队伍, 开展防台风防洪抢险救生

    演练,加强防汛宣传工作。

    汛期,防汛办实行 24 小时值班,密切监视全区云情、 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必要时加强值班, 相互沟通, 做好上传下达。

    3.4 预警级别

    按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分为Ⅳ、Ⅲ、 Ⅱ、

    四级。

    响应工作

    .1 总体要求

    .1. 1 坚持依法防汛、科学防汛、合力防汛,坚持指挥部

    的统一领导、统一指挥、统一调度。

    4. 1. 2 进入汛期,指挥部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

    踪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和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响

    应工作。

    4.1.3 指挥部成员单位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别

    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2 防台风响应

    4.2. 1 w 级响应:台风生成或南海出现热带低压,即热带

    气旋经中央气象台编号。

    防汛办加强值班, 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 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并发出台风情况通报。

    社发局负责统计出海船只与人员数量,并与海上作业单位和船上人员保持联系,通知做好防台风准备。

    4. 2. 2Ⅲ级响应:气象台发布台风消息,未来台风有可能

    影响我区。

    指挥部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会商会, 认真分析台风特点、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研究防御措施和方案,并报告管委会。

    根据会商意见,指挥部或防汛办发出防御台风通知,要求相关成员单位和各部门、各单位适时启动防台风防洪预案。

    防汛办加强值班,实行领导带班,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风情、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社发局应对台风可能影响的海域作出防台风安全部署,

    通知未出海船只停止出海,已出海的船只要做好回港避风的准

    备。

    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值班,主动与气象部门联系,密切注视台风和风暴潮情况。

    各单位、各部门应在指挥部的统一领导指挥下,组织各方力量,投入防台风防洪工作。

    4. 2.3 11 级响应: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预计近中心最大

    风力 10 级以上的台风在未来 48 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区; 或者

    预计近中心最大风力 8— 9 级 ( 含 9 级 ) 的台风未来 24 小时内将影

    响或登陆我区。

    指挥部副总指挥长坐镇指挥,部署全区防台风工作。主

    持召开会商会, 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 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根据会商意见,指挥部发出做好防御台风工作的通知,

    提出防御台风工作要求,并报告管委会主要领导。

    防汛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雨情、水情、工情,做好上传下达工作,收集相关部门准备情况。

    指挥部通过召开防台风紧急会议,对防台风工作进行紧

    急动员部署,并将情况迅速上报管委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情

    况严重时,提请管委会听取汇报并作出决策和部署。

    指挥部研究部署海上船只回港或就近避风、海上渔排养

    殖人员和进港船只上人员的安全转移工作。

     社发局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在 8 级风到来之前 6 小时,组织撤离回港船只和渔排上的

    老人、妇女、儿童和病弱者;在 10 级风到来之前 6 小时,或认

    为必要的情况下,组织撤离所有小型渔船 (60 马力以下 ) 和渔排

    上的人员, 并妥善安置转移的群众。 社发局要向指挥部滚动上报

    转移上岸人数和回港船只数量。

    指挥部密切监视水库的运行情况,认真执行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下达的洪水调度指令。

    必要时,管委会办公室根据台风发展趋势,联合发出防

    台风紧急通知, 要求全区人民立即行动起来, 投入到防台抗台救灾工作中。

    电视台及时滚动播报台风警报、指挥部作出的部署、防台风知识等,《厦门湾南岸报》 在重要版面及时做好防台风报道,网站重点报道防台风工作动态。

    全区各类抢险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准备工作。组织好抢险

    救灾队伍, 接到指挥部通知后, 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做好群

    众转移工作。各单位、各部门准备好抢险物资器材。

    指挥部成员单位立即按照防台风各项预案,部署落实防台风各项工作,传达指挥部的部署和上级领导指示。加强值班,

    领导带班。

     各级防汛责任人立即上岗到位, 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

    施。组织人员深入基层、重点部位,检查防台风准备情况,督促

    基层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并及时将防御部署情况上报指挥部。

    4.2 .4 1 级响应:气象台发布台风紧急警报,预计近中心

    最大风力 10 级以上的台风在 24 小时内将影响或登陆我区。

    指挥部总指挥长坐镇指挥,部署全区防台风工作。主持

    召开会商会, 分析台风发展趋势和影响程度, 研究防御的方案和措施;指挥部召集指挥部成员单位领导, 对防台风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发出做好防御台风工作的紧急通知,并将情况迅速

    上报管委会、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管委会办公室及时了解掌握各部门、各单位防抗台风动态情况,负责协调解决防台风工作中的出现的有关问题和困难。

    防汛办密切监视台风发展趋势和雨情、水情、工情,做

    好上传下达工作, 收集相关部门和各单位、 各部门防抗台风的落实情况。

    社发局应继续组织海上养殖人员和进港避风船只上的人

    员迅速撤离上岸,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在 12 级风到来之前 6 小

    时,或认为必要的情况下, 组织撤离 150 马力以下渔船上的所有

    人员, 150 马力以上渔船上除留守 3— 4 人值班外,其余人全部

    撤离;在 14 级风到来之前 6 小时,应组织撤离所有渔船上人员,

    并妥善安置转移的群众。 要向指挥部滚动上报转移上岸人数和船

    只进港数量。

    (5) 预报台风登陆、 影响地区或预报日降雨量超过

    100 毫米,

    社发、建设、安监等部门应认真抓好低洼地、危房、工棚、简易

    搭盖、易滑坡等危险地带群众安全转移工作, 并滚动上报安全转

    移人数,妥善安置转移群众,保证其基本生活。

    指挥部密切监视水库的运行情况,认真执行市防汛抗旱

    指挥部下达的洪水调度指令。

    国土分局对崩塌、滑坡易发生地段和主要地质灾害危险点设置警示标志,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人员安全。

    根据台风发展趋势,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采取以下应急措施:

    ①公园、景点适时关闭;②中小学校适时停课;③高速公路、码头适时关闭;④对部分地区适时实行交通和电力管制;⑤报请管委会研究决定,适时取消室外大型活动。

    必要时,指挥部可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管委会主要领导发表电视讲话,动员全区人民投入到防台风抢险救灾工作中。

    必要时,除防台风应急单位外, 实行停止上班、 停市等

    措施,确保人民生命安全。必要时,可紧急征用、调用防抗台风

    急需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

    电视台及时滚动播报台风紧急警报、指挥部作出的部署、防台风知识等; 《厦门湾南岸报》在重要版面突出做好防台

    风报道;网站及时更新报道防台风工作动态。

    公安组织抢险救灾队伍,按照指挥部要求,赶赴灾区,投入抢险救灾和协助做好群众转移工作; 全区各类抢险队伍按照指挥部要求,迅速投入抢险救灾。各单位、各部门的抢险物资器材准备就绪,做到随调随至。

    各有关部门迅速传达防台风会议精神和上级领导指示,及时将防御部署落实情况上报指挥部。

     各防汛责任人全部上岗到位,全面落实各项防御措施,发现险情及时处理并报告。效能办对各部门、 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情况和防台风部署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4.2 . 4 区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阶段。

    气象台发布台风警报解除信息。

    指挥部召开会议或发出通知,部署抢险救灾和灾后重建

    王作。

    指挥部组织有关成员单位赴抗灾第一线指导协调抗灾救

    灾工作。

    根据受灾情况,指挥部组织有关单位向市有关部门汇报灾情,并争取市有关部门的支持。

    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受灾社区迅速部署落实抢险救灾的各项工作,安排好灾民生活,加强灾区疫情防治工作,组织力量开展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秩序,保持社会稳定。同时认真总结抗灾救灾经验教训, 将抗灾救灾工作情况迅

    速报告指挥部。

    防汛办及时统计和评估受灾情况,并上报市防汛办。收

    集汇总各单位、 各部门抗灾救灾工作情况, 并上报管委会和市防汛办。组织召开总结分析会, 认真总结全区防台风抗灾救灾经验教训,研究改进措施。

    党群部组织新闻媒体做好抗灾救灾宣传报道工作。

    灾情、险情统计、报告及发布

    5.1 灾情、险情统计

    5. 1.1 指挥部应负责组织、协调指挥部成员单位、做好灾

    情以及因台风、 洪水引发的重大险, 灾情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

    统计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全区台风洪涝灾害的全面灾情、险情

    信息。

    .1. 2 各单位、各部门应做好台风、洪涝灾情以及因风、洪水引发的重大险情、灾情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的核实、计、汇总工作。

    5.1.3 防汛办应及时收集、核实、汇总全区全面的台风洪

    涝灾情以及因台风、 洪水引发的重大险情、 灾情等其他重大突发

    事件。

    5. 1.4 洪涝灾情统计过程中,指挥部应与指挥部相关成员

    单位对照出现的灾害情况, 进行本部门、 本行业的纵向核灾和门

    间的横向会商。

    5. 1.5 灾害结束后,管委会办公室应组织协调防汛办与相

    关成员单位间的灾情会商,确定统一的上报和发布数据。

    5. 2 灾情、险情报告

    5.2.1 各单位、各部门必须在灾害发生后的 4 小时内将实

    时台风、 洪涝灾情首次统计上到指挥部, 随后每天按规定时间统

    计上报灾情变化情况。最灾情应在灾害结束后的 2 天内核实上

    报。

    5.2.2 确认有下列情况之一发生时,应立即按有关预案进

    处置,并根据相关规定要求将所掌握的有关情况报告指挥部和管

    委会。

    确认因灾死亡或失踪人口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最迟不超过 2 小时;

    确认因台风、洪水引发的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的险、

    灾情等其他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第一时间上报,最迟不超过 1

    小时。

    5.2.3 各单位、各部门要根据重大灾情、险情等其他重大

    突发事件的发展及处置情况行续报, 每间隔 2 小时应不少于 1 次

    的续报,遇紧急特殊情况,应随时上报具体情况,直至灾情、险

    情排除或结束。

    5.2.4 重大险情、灾情报告内容:因灾死亡或失踪人口报

    告内容应包括原因分析、 死亡或失踪人口的基本情况等; 重大险情报告内容应包括险情发生地的基本情况、 险情态势及抢险情况等;

    重大灾情报告内容包括灾害基本情况、 灾害损失情况、 抗灾

    救灾部署和行动情况等。

    5.3 灾情、险情发布

    5.3.1 全区台风、洪涝灾害 ( 包括重大险情、灾情 ) 的全面

    信息由下列单位之一对外发布。

    管委会:

    防汛抗旱指挥部;

    管委会、防汛抗旱指挥部授权的单位。

    .3.2 各单位、各部门负责发布其管辖范围内的台风、洪涝灾情信息及防灾抗灾情况。

    .3.3 发生台风、洪涝灾害时,上述相关单位应在灾害发生的第二天内、 随后视情发布实时灾情信息; 灾害结束后第三天发布最后灾情信息。

    .3.4 发生因台风、洪水引发的重大险情、灾情等其他重大突发事件后,上述相关单位应在事发后视情对外发布具体情况。

    保障措施

    6.l 通信与联络保障

    6.1.1 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台风防洪通信畅通的

    责任,重点保障防台风防洪期间管委会、指挥部的通信畅通,

    6. 1. 2 防汛办要编制完善区防汛通讯录。

    6. 2 支援与装备保障

    6. 2. 1 队伍保障

    公安组织抢险救灾突击力量, 负责承担指挥部下达的抢险救

    灾任务;管委会建立防洪抢险突击队,做好防洪协防工作;各单

    位、各有关部门成立防汛抢险 ( 专业 ) 队伍,负责重要工程、设施

    等防范目标的抢险救灾任务。

    6. 2. 2 供电保障

    电力部门负责抗台风抗洪抢险、 抢排渍涝救灾等方面的供电

    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6. 2. 3 交通保障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转移疏散人员、

    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的运输。

    6. 2. 4 治安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做好防台风防洪期间和灾区的社会治安管理

    工作,依法打击破坏抗灾救灾活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 保证

    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6. 2. 5 物资保障

    指挥部及相关部门、 社区建立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储备和管理的管理制度, 设立防汛物资中心仓库, 加强物资器材的储备和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失和失效,确保救灾物资

    供应,负责各类防汛抢险救灾物资器材的补充和更新。

    6. 2.6 医疗保障 .

    公用事业局负责组建医疗救护和疾病预防控制专业队伍, 做

    好抗灾期间的医疗救护和疾病控制工作, 灾害发生后, 组织医疗

    卫生队伍开展防病、治病和防疫工作。

    6. 2. 7 技术保障

    各单位、 各有关部门应成立防汛抢险救灾小组, 负责指导防

    汛抢险救灾、水毁工程修复和灾后重建等技术工作。

    6. 2. 8 资金保障

    财政部门负责筹措防汛经费, 用于遭受台风洪涝灾害的地方和单位进行防汛抢险、 水毁工程修复、 以及用于抢险救灾物资的购置。

    宣传、培训和演习

    7. 1 宣传教育

    党群部通过广播、电视、 报纸和网站等多种渠道, 开展防台

    风防洪、避险、自救常识的宣传教育,增强群众防台风防洪意识和能力

    7. 2 培训与演练

    7.2 .1 培训

    防汛指挥机构负责人、 防汛抢险技术骨干, 应定期或不定期接受防台风防洪、抢险救灾知识培训。

    7. 2. 2 演练

    防汛抗旱指挥部应组织开展不同类型的防台风防洪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提高实战水平,及时完善预案。

    附则

    8. 1 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防台风防洪工作中表现突出, 做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玩忽职守、 不执行命令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依法给予相应处罚及责任追究。

    8. 2 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防汛办负责解释, 并根据实际情况变化, 适时修订

    本预案。

    8.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 考试时间
    • 范文大全
    • 作文大全
    • 课程
    • 试题
    • 招聘
    • 文档大全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