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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战略规划中组织间协作制度设计构建x

    时间:2020-09-03 12:11:16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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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组织间协作与战略规划:制度设计的建构

    组织间协作(inter-organizational coordination, 简称IOC)是构成战略规划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结构是制度设计的基本构架。从单个组织到共同的组织和市场,再到运动和“族群”(clan);随着等级的不同,IOC的结构也不断变化。本文将提出一个“适合度”(goodness of fit)的制度设计方法,它体现了IOC组织间网络和任务结构的有效性。

    引言

    空间战略规划可从几个方面进行讨论:一种可能是关注规划过程,另一种可能是注重结果。互动的方法、沟通或制度的方法,都能引起不同主题的讨论,诸如战略规划和操作决策的相互影响、战略规划的修辞学、或战略规划与其制度背景间关系等等。不过,我发现组织间合作的课题和结论在这里无法被系统地纳入上述任何一种主题中 我对于组织间协作的兴趣,与其说是某些系统性研究项目的结果,倒不如说是规划实践中的经验成果,在我个人参与的有得有失的项目计划中暗示了组织间协作与这些结果之间的关联。

    我对于组织间协作的兴趣,与其说是某些系统性研究项目的结果,倒不如说是规划实践中的经验成果,在我个人参与的有得有失的项目计划中暗示了组织间协作与这些结果之间的关联。

    这里我希望讨论的是组织间协作与空间战略规划之间的密切联系。组织间协作与战略规划之间是如何相互作用的呢?结论是:它们之间存在着无法逃避的内在联系,无论是反映在战略规划的共性还是空间战略规划的个性上。

    空间战略规划在其规模大小、长远性以及复杂性方面,有别于其它类型的规划。这些因素意味着没有一个机构能够单独进行战略规划,甚至没有一个组织能够独立地实施战略规划或是完成规划目标。对于空间战略规划,无论是其产生还是实施,都要求几方并通常是很多方的组织去努力协作,因此就需要涉及了组织间协作(IOC)。

    这便是下一步我要探讨的内容——它是什么、它为什么会发生、它又是怎样发生的。我还将提出IOC中各组织是如何处理其相互依存性的,以及不同IOC结构的组成方式的总结,它使得IOC能在其中得以制度化。最后,我将提出一个“制度设计的建构”(architecture of institutional design),使战略规划和IOC之间的联系具有可操作性。

    制度设计是IOC的骨干部分:制度——规则和规范系统、组织和组织间网络——的产生或变迁,涉及到一些共同问题。在本文最后部分,我将说明制度设计是如何成为一个构成空间战略规划整体所必需的一部分的,并且将对所谓“好”的制度设计的问题进行讨论,提出我们可以如何着手加以克服。

    战略规划与组织间协作

    要想正确评价协作与战略规划之间是怎样的一种密切关系,我们需要追根溯源。“战略的”(strategic)这一词,源自希腊语σγραγηοξ,意思是总司令或军事指挥官,而“战略”则是“一门艺术……针对更大规模的……战役的行动和指挥”(通常有别于“战术”)(OED1971:Si.-St.1087)。

    军事战略几乎都涉及协作。从最早当军队扩张到超过由单个首领控制的规模时,它们就成为分等级的组织,并且这种“命令链”至今仍是军队的标志特征。不久,军队变得更加庞大和复杂,战争也变得更为持久、范围更广,这就要求“战略”具有高层次的组织间协作,以便能更加有效地实施。

    早在公元前1500年左右,埃及人就已经掌握了陆军和舰队的协作部署,而中国的战役中也有对大量的独立部队进行协作的要求。公元前490年波斯入侵希腊时,也涉及到陆军和舰队的协作;而希腊抵抗者同样需要保证其陆军和舰队的协作以及各城邦军事单元的协作,从而构建希腊盟军。罗马军事组织则让许多协作手段(如IOC结构)更加完善,并且后来发现被广泛应用,如联合指挥、战争委员会——一种组织间团队(Alexander 1995:p.121-142)和联络(Alexander 1995:p.118-121)的早期形式。

    组织间协作几乎总是成为构成战略规划整体的一个组成部分,原因在于:“战略”从定义(有别于战术和具体操作)来看,暗含内容庞杂、目标长远、活动地域广泛的意思,这使得“战略”的目标不可能通过单独一个组织的行动来完成,这在问题愈来愈复杂、社会团体的数量也愈来愈多、同时愈来愈呈现出多样化和相互依存性的今天,已日益成为事实(Alexander 1995:p.xv-xix)。

    分解战略则暗示了另一种与IOC的联系。“战略”从目标及具体内容的设定开始,但没有停在那里,它还涉及一个确定完成期望成果的行动顺序,因此,“战略”意味着对你想去哪里以及你如何能到达那里的一种确定。正是在这个过程的第二部分,IOC出现了。如果完成战略目标涉及了多个角色,那么要想有效的实施,协调他们的行动就显得相当重要。这些都使得IOC成为实施战略的关键部分,并且由此,制度设计才可能成为一个构成战略规划整体所必需的因素。

    空间规划中“战略”的另一个含义为战略规划和IOC之间的联系提供了更多的理由。这里,再一次的,“战略”暗含了庞大与重要。参考因素包括规模(地理的、领土的、或项目大小)、范围(所需资源、影响程度和扩散情况)以及决策制定的层次。很显然它们都与相关部门有关,但规划目标层次越高,战略规划的性质也就越强。

    相应地,我们更倾向于考虑国家和区域层面上的空间战略规划而非地区层次上的;尽管以地方的标准看,有的地区规划也包括了战略远景设想和投资。无论是国家层面、区域层面还是地方层面,战略性项目是从决策部门的角度看至关重要的、大规模的项目。这些任务涉及多个组织的可能性更大。因此,我们又一次发现,IOC必然是空间战略规划中一项主要的考虑内容,并且,制度设计也是战略实施的一个关键性因素。

    组织间协作及其结构 这部分是Alexander (1995:pp.47-75)的总结。

    这部分是Alexander (1995:pp.47-75)的总结。

    IOC是一种社会结构形态,也就是说,是一系列对于行为授权和约束的规则和规范,并且它自身也在不断重新演化。这其中各角色对于社会的认识是结构与行动之间的中介。对于IOC,关键的促进因素在于组织的相互依存性。正是出于对相互依存性的觉察,不同组织中的人们获得激励,然后有了相互影响和行为协调。“组织间协作是一套各组织对于其相互依存性的管理工作,它通过创造或者使用IOC结构,来使其各自的行为获得一致。”

    一个协作结构使一个组织的决策中心或各个成员组织与一个组织间系统地联系起来。在组织内部和组织间都存在着可识别的协作结构。在抽象的最高层次上,将组织间的领域作为一个整体看待,正是我所称之的“基本结构”(meta-structures);其下一层次,覆盖着一个特定的组织间系统,则是“中观结构”(meso-structures)之所在;而最低的层次是包括那些联系组织内部和组织之间决策中心的“微观结构”(micro-structures)。

    图 SEQ 图 \* ARABIC 1 组织间协作结构

    基本

    固定框架

    市 场

    委任框架

    社区

    组织

    中观

    准市场

    (自愿的)

    准市场

    (委任的)

    计划

    内部市场

    管理市场

    人为市场

    项目

    单一组织

    部落

    氏族

    集体

    社区

    组织间网络

    共同组织

    倡导联合

    联盟

    合资 联合/联邦

    领导组织

    微观

    合作部门

    组织间团体

    家庭

    “氏族”

    非正式联系

    联络/缩小距离

    协调者

    0

    一致性

    等级

    尽管在图一的纵轴上组织被概括为三个规模范围,它实际上是一个连续统一体。在现实中,协作的结构不会排列得如此整齐,并且依次从低层次到高层次,但也并非相反。从这一点来看,一个合资企业可能是市场框架中的这样一种设置,它由一个共同任命的协作者进行管理,或通过每个公司职员中选出一个人,与其他合作者的代表共同进行管理。“欧洲空中巴士协议”(European Airbus consortium)(Alexander 1995:pp.218-220)就是这样一个例子。

    另一个重要特征是等级结构的程度。从一端的完美市场,到等级分明的官僚机构是否存在一个排列有序的协作等级结构,这引发了许多关于协作的讨论。其实组织方式已经变得更加多元化,而且今天人们也已认识到,有三种控制机制在操纵着各种交易活动,并常以各种方式进行组合,它们是:价格、权力和信任。

    IOC结构、组织和组织间系统可以被描述为“具有等级的(通过命令联系)、以市场为基础的(通过价格联系)、或是通过信任联系起来的固定联盟”。图1中,每一个IOC结构的横坐标都位于等级的顶端和高度一致之间,而被定义为没有等级和任何固定联盟的“完美”市场,位于这些层次的零点。

    基本协作结构

    基础协作结构根据其在等级结构——一致性范围内的不同位置而变化。在原点的市场纯粹通过相互调节和资源交换进行协作。它既包括“完美”的经济市场,也包括政治市场,前者通过供、求、价格来联系生产者和消费者,后者则出现在那些为谋求自我利益而进行政治资源交换的地方。

    与等级结构相对应的是“一致性框架”,它不存在任何等级结构,一致的行动是一种共同隶属或共享的价值观的表达。家庭、部落和社区是隶属联系(affiliative links)的结果。联盟(association)产生了“氏族”和地方——区域性的生产网络,而共享的价值观产生了意识形态的、政治的和宗教的运动,它们通常以利益组织、政党和有组织的宗教等形式被制度化(并产生等级)。

    随着等级结构程度的增强,相互作用的基础也发生了变化。“共同组织”(mutual organizations)和组织间网络仍然可以是建立在以利益分享或资源交换的基础上。但一旦它们存在,作为过去相互作用或制度设计的成果,以达成一致为基础的决策规则框架,将在其中发挥部分作用。

    在各层次中等级结构的末端是“委任框架”(mandated frameworks)。它包括现有的各种组织。有些可能是过去历史的遗留,另一些可能是为了某些共同的目的而由外部机构创建的用以协调各组织的部门。这里,权力变得重要起来,尽管它常常需要通过资源和共享的价值观来强化。

    “委任框架”包括类似市场的协作结构和人为(artificial)的受管理与规范的市场,比如渔业合作社、商业卫星发射权、私有化公共服务、纽约证券交易所、土地使用与开发控制。这些计划或项目通常是构成公共政策实施的整体框架所必需的。而在社团或公共部门合并中,等级组织自身会对各个分散的组织加以整合。

    中观协作结构

    组织间网络既包括市场也包括等级制度,并且常以“共同组织”的形式出现。“非正式网络”是制度化程度最低的一种,比如社会服务机构网络、区域性工业区的网络等等。由双向联系组成的非正式网络也许只能联接2个或3个组织(比如企业簇群),但它们也可能协调一个多组织系统,比如旧金山海湾地区的运输调度网络。“政策网络”(policy network)将非正式联系与立法听政和行政复议等正式领域联接起来。在这之前可以有一个“政策倡导联盟”(policy advocacy coalition)。正式的共同组织可以是“合资企业”(joint ventures)、“企业联合”(cartels)、“协会”(associations)或者“联邦”(federations)。

    我们在命令框架下面发现了“领导组织”(lead organization),有一个组织在这里协调网络中的其它组织。在公共部门中领导机构比较常见,并且几乎存在于从基础设施、住房到民防系统、人道服务的每一个部门中。另一种常见的IOC结构是“契约和子契约”(contracting and subcontracting),用来协调公共部门与私人部门的行为。

    微观协作结构

    “非正式联系”的范围从私人之间的联络到错综的委员会成员关系和由特定事件而召开的会议。如果这些会议慢慢变得要定期举行,它可能会从这种协作结构走向组织间团体。使这样的联系(通常是双向的)正规化,是“联络”(liaison)或“跨越边界者”(boundary-spanner)被赋予的角色。

    更制度化的是“组织间团体”——一个部门、委员会、指导委员会或特别工作组。组织间团体承担所有层次上和社会各个部门内的协作任务,依据其权力和资源的层次,它们可以是很强有力的团体,如英国公共支出和调查委员会,也可以是力量较弱的团体,如美国联邦区域理事会。等级更高的是协调人(coordinator),通常被称为项目经理。

    “协作单元”(coordinating unit)将协调人的角色扩展到某个组织的子单元或整个组织。它有自己的预算和人员,但不像领导组织那样直接实施某项任务。这并不意味着它软弱无能,如美国管理和预算办公室,它也许是联邦官僚中最强大的机构。协作单元存在于许多组织内和组织间系统,并向公共官僚机构渗透,成为许多共同组织的行政核心。

    一个IOC的结构性理论

    现在我们能提出一些问题了:IOC的服务目的是什么?协作结构为什么会形成?以及它们是如何存在的?IOC协调几个组织的决策,以承担这项它们中哪一个都无法单独完成的任务。为了所涉及的各个组织的共同目的,它们的相互依存性要求联合行动, IOC就在这种形势下出现了。

    一种情况是,存在一项共同任务,或是一系列各组织想要共同完成的目标,或是一个来自外部权力机构的命令。合资企业(如欧洲空中巴士协议、人道服务递送网络)以及委任框架中的项目计划(如荷兰在指定地区的建设计划),都是这类例子。

    另一种情况是,当各参与组织都同意它们只能通过加入相应的组织间系统来完成其特定的目标。这就是为什么买方和卖方进入同一个市场(如证券交易所),为什么某些生产者形成企业联合(如欧佩克),以及为什么竞争的各个组织形成共同组织(如贸易协会)的原因,相互依存性迫使它们都相互影响并且协调行动。

    为什么协作机构是必要的?它们又是如何形成的?将其看作一个社会结构形态会有助于回答这些问题。为了理解社会结构包括IOC结构是如何形成和保持下来的,我们可以求助于解释结构和行为之间关系的结构理论。另外,结构理论还提供了一个另一种概念化的整体解释,称之为交换理论、组织生态学、偶然性理论以及交易成本理论。

    关于行为是如何产生、加强或改变社会结构这些问题,以既存的社会结构本身为媒介,可在Campbell和Lindberg(1991:pp.327-333)关于政府权力在经济部门中的演化(IOC结构自身)中得到说明。他们发现,一个长期制度变迁的周期性顺序,来自于对变化的迫切要求,而这种变化又是由于对异常情况或外生因素的觉察引起的。国家也可能是一个强有力的因素,这点可以被日本贸易和工业首相、美国60年代核工业和今天的电信部门证明。

    于是,一个IOC的“结构理论”指出,IOC是组织间相互依存的结果,可以部分看作是相关角色对于各自社会背景的认识。这些认识的作用复制了现有的IOC结构,或革新为一个新的形式。

    适合度(goodness of fit):制度设计的建构

    IOC与制度设计

    制度设计是对规则、程序和组织结构的设计与认识,它对行为进行授权和约束,以使之适应应有的价值、实现希望的目标、完成一系列目的或执行既定任务 有趣的是,直接的制度设计的文献也好,参照制度设计的工作也好,尽管暗示了各种定义,却都没有得出任何明确的关于什么是真正的制度设计这一结论。

    有趣的是,直接的制度设计的文献也好,参照制度设计的工作也好,尽管暗示了各种定义,却都没有得出任何明确的关于什么是真正的制度设计这一结论。

    公认的社会学定义(如Knight 1992:p.15)反映了这一观点,它覆盖了从美国宪法到Piet’s咖啡馆周四晚的纸牌游戏的制度规定 一些讨论对这个定义上有不同意见,有的认为一个制度设计应该基本上或只关注更高的政治和制度管制框架,有的认为制度设计的失败主要局限在“成文宪法”方面(Flyvberg 1998:pp.234-236)。这与一种仅承认制度与最高社会层次有关的多层社会学模式是一致的(Scott 1994)。但其它关于制度设计的工作(如Ostrom 1990)采纳了这里提到的同样观点。。很明显,空间战略规划包含了制度设计的一个重要元素

    一些讨论对这个定义上有不同意见,有的认为一个制度设计应该基本上或只关注更高的政治和制度管制框架,有的认为制度设计的失败主要局限在“成文宪法”方面(Flyvberg 1998:pp.234-236)。这与一种仅承认制度与最高社会层次有关的多层社会学模式是一致的(Scott 1994)。但其它关于制度设计的工作(如Ostrom 1990)采纳了这里提到的同样观点。

    一种观念将制度设计看作几种规划形式中的一种(Meadowcroft 1997:p.179),Inner(1995)甚至提出“规划就是制度设计”,且不说其推广,本身都有点问题,规划可不是这里所定义的制度设计。

    很显然,IOC与制度设计并不是同义词,但他们有一些相关的方面,这里只例举几项:民主、参与、可靠性和社会公正。但是IOC是关于制度设计内容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如何使各组织参与一个共同的事业,又如何对它们的协作行为进行授权和布署。

    协作结构也并非IOC的全部,它还涉及个体因素(如领导)与社会、文化的变量。协作结构在IOC的结构中提供了一个规范性的架构,正如建筑秩序该术语用在这里带有某种技术意味,是一种类比,正如古典陶立克、爱奥尼和科林新风格的元素是文艺复兴、巴洛克和新古典风格建筑的构成部分。

    该术语用在这里带有某种技术意味,是一种类比,正如古典陶立克、爱奥尼和科林新风格的元素是文艺复兴、巴洛克和新古典风格建筑的构成部分。

    这个问题,除了谈到IOC的标准方面和协调结构,还包括几个其他方面。我们知道了些什么?我们能学习些什么?怎样成功地去协调组织,以及在这些特定IOC结构有效性方面已经有些什么发现?

    对于第一个问题——IOC的有效性,我们知道什么以及还能学到什么,答案是:几乎没有。在最近20年中,IOC得到了相当的关注,但正如我提到过的(Alexander 1993:p.334) 并且近七年中,这方面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并且近七年中,这方面几乎没有什么变化。

    也有一些贡献是指向实践的,但大部分是老生常谈。它们通常反映一个特定(尽管带有一些普遍性)经验,如Rubin(1984)建议的:要关注有规模的经济活动,要尽可能非政治化,并且“抓住”(capture)官僚机构中的其它部门。其它工作也提供了一些见解(如Gray 1989;Healey 1997),但它们与其说是系统案例分析,倒不如说是参与的经验和对成果的反思。

    这主要是由把积极的社会科学研究转化为有用建议的固有问题造成的:需要进行评估。要想有实践的应用性,一个案例研究或比较分析必须不能只说明发生了什么,还要评估相关变量和成果:这个案例是成功的还是失败的?其行为有没有效率?为什么?但由于在涉及多角色和多利益的复杂环境中进行评估比较困难,组织研究通常会回避它们。

    因此,现在几乎没有对制度设计有用的IOC结构知识。IOC结构有效性的系统分析也是存在疑问的:相关因素的复杂性和多样性使得要超越特定的背景去总结设计一个有效的实证研究是不可能的。试图严格地将这个随机的模型应用于任何情况也是注定要失败的 一个例子是Alter和Hage(1993)关于组织间网络的分析,当其被严格设计和实施时,会被局限在(尽管普遍化)社会服务网络中。另一个例子是Alexander(1981)的实例对比分析,由于“软”评估成分的存在,当其变化范围很广时,又会显得不是那么严格。。

    一个例子是Alter和Hage(1993)关于组织间网络的分析,当其被严格设计和实施时,会被局限在(尽管普遍化)社会服务网络中。另一个例子是Alexander(1981)的实例对比分析,由于“软”评估成分的存在,当其变化范围很广时,又会显得不是那么严格。

    于是,我们不得不认识到,制度设计不能成为科学的“制度工程学”(institutional engineering),它只能成为一门基于能从经验中演绎出什么的艺术或工艺。研究和经验只能导出一个无可争辩的结论:不存在对于所有情况都是“最好”的IOC结构。另一个见解是,IOC结构(实际上,最像社会化的结构和所有组织)得益于适应性:某些“成功故事”与其说是某种特定IOC结构的功劳,倒不如说是对约束的适应性以及对于抓住现有机会的能力的功劳。

    这些发现意味着一个关于视情况而定的模式的不同版本,一个适合不同制度设计的工艺类型,我称之为“适合度”。它暗示着一个IOC结构的有效性应该是对于背景和任务的恰当性与适应性的功能(Alexander 1995:pp.280-284)。

    “适合度”反映了一个更综合甚至更直观的制度设计方法,因为设计对象及其背景——制度、任务和相关环境——对于系统化分析和诊断都过于复杂。这种复杂性使我们掌握的知识更显出局限性,而这些知识是基于我们严格分析经验教训并转化为行为诊断的能力之上的。

    复杂性的另一个方面,是制度设计自身的性质。IOC常涉及多方面,一个简单的目标导向的功能会存在问题。实际上,要在成员组织中获得目的一致性,就是IOC所面临众多挑战中的一个。这些设计问题还常常包含一个多层次的背景(如要求微观和中观层次的IOC结构),它涉及到整个IOC系统的设计(Alexander 1995:pp.253-264)。这都是质疑存在统一的导则或最优化方式的问题。

    从某种程度上,复杂性也限制了我们系统解释现状,得出明确的设计导则的能力。即使是下面提出的简单模式,也涉及好几个相互影响的元素,并通过难以理解的非决定论的方式进行联系。即使是其中之一——组织间网络——也是如此复杂,以致于最简单的启发性的特性描述,都被分解为许多的变量和元素(Alexander 1995:pp. 306-309,pp.329-333)。最终,若干可能的组合将如此之多,以至于这个模型对于正式分析毫无用处。

    但尽管如此,它对制度设计还是有启发价值的。这个模型(见下图2)确定了影响IOC结构“适合度”的因素。模型是建立在各元素之间的关系假设前提上,因此IOC结构的有效性有赖于其设定的背景情况 接下来的内容仅仅是工作进程中的初步成果,而不是结论性的,因此欢迎任何评论和批评。

    接下来的内容仅仅是工作进程中的初步成果,而不是结论性的,因此欢迎任何评论和批评。

    这种构成组织间网络的组织间“相互依存性”,是影响一个IOC结构是否适合的首要因素。它基于这样一个事实:某些相互依存性的类型与特定的IOC结构有关。在相互依存类型和它们引出的组织间网络类型之间,也存在一个逻辑关系,而这是以特定的相互依存类型和与它相关的“协作战略”之间的联系为媒介的。

    下一项因素是“组织间系统”或“网络”。其模型特征有两个:一个是它的利益结构,即“团队”(team)、“基金会”(foundation)或“联盟”(coalition);另一个是它的“轮廓”(profile),即对几个其他相关元素的总结——大小、结构、复杂性、自治性和任务。组织间网络的复杂性排斥其特征与IOC结构之间的简单分类和关联,但仍然隐含某些关系。

    最后是“协作任务”。很显然,不同类型的任务会要求不同的IOC结构。不幸的是,这并非一个简单关系,因为它与上面提到的其他因素相互影响。协作任务的变化范围从通过操作性和行政管理性协调进行的信息交换(便于相互调节),到预先的协调(联合规划和发展共同政策)。

    IOC结构的适应性尺度

    ——相互依存性:它是对于一个IOC结构与其组织间网络之间的适应性可能产生影响的最重要因素,是联系网络成员的相互依存的类型。简单的相互依存类型(结果型或互惠型)能被较简单的、制度化程度较弱的IOC结构驾驭。比如通过相对非正式的组织间网络、跨越边界或指定联合方式,来进行的非正式双向联系。有时这种联系可能会很庞大。

    这个发现对应用简约的设计原则——即可能少地使IOC结构制度化——有所帮助。简约主义认为制度化有很多成本,包括再组织的交易成本和更暴露的政治冒险,以及实际操作所需的人力和管理成本。它更相信非正式IOC结构运用相互依存性的潜能(Alexander 1995:p303)。

    群体的相互依存性更为复杂。它们包括具有互补技术的公司之间或提供协同服务的机构之间的象征性关系,以及分享共同资金资源的组织之间的共生的相互依存性。这些有可能要求更为制度化的IOC结构,至少是组织间团体(以在信息交换的基础上相互调节)、指定协调人,或就庞大复杂的网络来说,一个作为网络行政核心的协作部门。

    各种各样的相互依存性都能被概括为四种类型。较简单的两种——结果型和互惠型相互依存——与任务整合更为相关,即Grandori称之为的“交易型相互依存”(transactional interdependency)。更深层的(intensive)相互依存性复杂一些,涉及到共同活动中的相互实时调节 尽管Grandori并没有这样说,这些也常常看起来涉及复杂的、象征性的相互依存性,如技术创新。,它要求参与方从传统的监视和控制调整到文化或经济结构的协作机制

    尽管Grandori并没有这样说,这些也常常看起来涉及复杂的、象征性的相互依存性,如技术创新。

    在IOC结构的微观和中观层次方面,有一些有趣的含义:对于它们来说,这里追求的空间太有限。

    与前两种类型的相区别,深层的和群体的相互依存关注集体行为,而非任务的交易活动(Grandori 1997:pp.901-904)。这清楚地表明了什么是合适的IOC结构:交易型相互依存适合被微观层次的IOC结构管理,而集体行为的相互依存要求中观层次的协作结构,即更为复杂的整合的IOC系统。

    “协作战略” 我使用这个术语是参考了Grandori的《协作机制》(1997:p.909),因为她定义的行为类型(如交流、监控、等级管理、仲裁)将在我的整合系统中被定义为所谓的“协作战略”(Alexander 1995:pp.36-40, pp.274-277)。为相互依存类型、一些IOC结构以及组织间网络特征之间提供逻辑联系(Grandori 1997:p.909)。从最简单到最复杂依次为:结果型(sequential)相互依存

    我使用这个术语是参考了Grandori的《协作机制》(1997:p.909),因为她定义的行为类型(如交流、监控、等级管理、仲裁)将在我的整合系统中被定义为所谓的“协作战略”(Alexander 1995:pp.36-40, pp.274-277)。

    互惠型(reciprocal)相互依存由于其复杂性和不确定性的增加,意味着更加整合的协作战略:通过例外(exception)和仲裁(residual arbitration)进行管理。它们可以要求更制度化的IOC结构:指定的正式的跨越边界或协调的角色、或某个特殊协调部门。

    深层次(intensive)相互依存要求高度整合的共同制定决策的机制,它采用各种不同形式,从相互监控与反馈到组织框架(如共享财产的权利)。这意味着从协调部门到整个IOC系统的整套构成结构。相比交易型(较简单的)相互依存,这里更容易演化出中观层次的IOC结构(如联盟、协议、合资企业)。

    为了管理群体型(pooled)相互依存,需要交流与清晰的决策制定程序;而为了保证服从决策,需要监视和控制制度。因此,我们发现相对制度化的IOC结构,是从一个小型的、相对简单的网络,由协调人或较小的协调部门构成的组织间团体(一种管治形式),到大型的复杂网络的整个IOC系统 前者的一个例子是OPEC卡特尔,后者的一个例子是美国国家大学竞技协会(Alexander 1995:pp.207-213, pp.159-164)。

    前者的一个例子是OPEC卡特尔,后者的一个例子是美国国家大学竞技协会(Alexander 1995:pp.207-213, pp.159-164)。

    ——组织间系统或网络:两个要素构成了IOC结构的背景。一个是普通环境,另一个是其近邻环境(proximate environment),也就是说,它所体现的组织间网络。正是其组织成员的相互依存使它成为一个组织间系统,并使IOC结构得以存在。

    有几个指标用于描述组织环境特征:不确定性的程度和类型、变化速度、以及各种形式的复杂性(Duncan 1972;Grandori 1997:pp.904-906)。其中有一些被聚集起来共同描述组织环境,其变化范围从“平静的”(placid)到“波动的”(turbulent)(Terreberry 1968)。

    要将IOC结构的表现同一般组织环境联系起来是比较困难的(Alexander 1995:pp.304-305)。这在一定程度上归结于复杂性的存在:研究和实践中的组织环境特定化程度总是较低的。但这不构成探索IOC结构有效性条件的不可逾越的障碍。

    毫无疑问,在组织和环境之间存在一个强有力的关系:偶然性理论暗示其中的一些因果联系,组织生态学提供了丰富的实证证据。没有理由认为组织间网络与其环境没有真正的联系。该前提允许我们关注IOC结构的近邻环境——组织间系统或网络 一个(中观层次)IOC结构与其组织间系统或网络的区别,可能就是其定义之一。比如组织间网络本身可能真实地描述了其IOC结构。

    一个(中观层次)IOC结构与其组织间系统或网络的区别,可能就是其定义之一。比如组织间网络本身可能真实地描述了其IOC结构。

    我们可以假设组织成员已适应并存活于其组织环境,相互依存性描述了反映环境的组织间系统的特征。随后,组织间网络有效率的IOC结构也会很好地适应更庞大的组织关系。反过来,对于缺乏与组织间网络“适合度”的IOC结构,如何较好地适应更庞大的环境这一问题,则与本文不相关了。

    描述组织间网络特征的方法之一是“利益结构”(Grandori 1997:pp.906-918)。它要处理成员组织的特定利益和网络共同目标的相对和谐性。一个极端是绝对的整合情形:成员组织有共同利益,并且各组成角色在需要做什么和如何去做方面意见达成一致。Grandori称这类网络为一个“团队”(team);它是一种很不正式的互动和相对不够制度化的IOC结构 其它如组织间网络大小和复杂程度是平等的,但这也解释了在某些很大很复杂的网络中,IOC结构能运行到怎样的相对非正式性。

    其它如组织间网络大小和复杂程度是平等的,但这也解释了在某些很大很复杂的网络中,IOC结构能运行到怎样的相对非正式性。

    每个类型的相互依存性都证明了该逻辑。结果型相互依存联系着与公司或机构的非正式相互作用;互惠型相互依存产生简单的、有时仍是非正式的、准契约或程序网络;深层型相互依存刺激特定的团队和合资企业,而更广泛的和群体型相互依存产生复杂的、但仍相对非正式的网络,如“Marshallian”工业区 尽管后者比他们通常被假设的那样要更不稳定和更结构化(Alexander 1995:p.91)。

    尽管后者比他们通常被假设的那样要更不稳定和更结构化(Alexander 1995:p.91)。

    当各方面有不同偏好,成员组织也有不同的目标时,利益兼容的媒介是“创建机构”(foundation)。这里网络的相互依存体现在基于成员组织相对权力和偏好程度的共同目标和对规则、程序的认可(如对于资源分配) 提高竞争力的网络是经典的基础,例子有:教育鉴定协会、运动协会(如NBA)以及商业贸易联盟(Alexander 1995:p.202-3,pp.206-214)。

    提高竞争力的网络是经典的基础,例子有:教育鉴定协会、运动协会(如NBA)以及商业贸易联盟(Alexander 1995:p.202-3,pp.206-214)。

    结果型相互依存可以导致一个领导组织和契约或准契约网络;而互惠型相互依存可以通向正式赋权;深层型相互依存产生针对联合研究或复杂工业项目的正式协议;群体型相互依存则产生正式的共同组织与其官僚机构。

    最后,是不符合上述任意一类的情况。这里,角色们也觉察到一些包括初步的共同目标的相互依存形式,但利益冲突、不确定性和认知复杂性阻碍它们在相互作用过程中,对权利、资源分配上的表现作出决定。这种“联合”(coalition)——是一种灵活性、适应性的网络,具有激励结构,它能重新确定目标并适应新的目标。

    这种联合可以是基于预期资产权力的分享(如一个R&D联合项目),也可以是基于工作完成的得益(如一项联盟拥护政策)。其协作战略具有适应性,因为不像创建机构,它不能建立任何预定规则;相反,它运用特定的决策、谈判管理和各方面冲突的仲裁手段。某种程度上来说它们是正式的,“联合”使用高度不完整形式的契约,如合资企业。对于其制度设计,无论在微观层次还是中观层次上,联合都要求制度化程度较低的IOC结构然而,即使是协议也需要IOC结构的联系,看看Levison and Asahi(1995)关于跨国联盟的例子。

    然而,即使是协议也需要IOC结构的联系,看看Levison and Asahi(1995)关于跨国联盟的例子。

    另一种相关的组织间网络方面是“轮廓”(profile),我用该术语来对众多的网络元素进行总结。它们包括那些本身有相互依存性,并能聚合成诸如网络大小以及通过向心性和联络度描述的网络结构。

    成员组织的复杂性、异质性和变异性是另一个重要尺度。复杂性也包括明显具有制度设计含义的网络稳定性或动态性(Miles and Snow 1992:pp.55-57)。一个网络的外形包括其自治性——它对于环境的开放性(与成员组织外部联系相比较的组织内部相互作用的数量)和依赖性(它对于外部资源的需求)。

    这些尺度也揭示了它们中的许多相互关系:越来越多的结构性网络趋向于更自治,因为它们高度连接性要比联系弱的网络需要更多的同外部环境的相互作用,以达到同等的相对开放水平。依赖性和开放性也是相关的:一个网络对环境资源依赖越大,它与那里环境的联系就越多。

    网络的目的或任务是另一个重要衡量尺度。任务可在规模、构成范围(强度和交易持续时间)以及复杂性(不确定性和变化性)方面有所区别。利益结构和轮廓因素也是相互影响的。例如,高度连接可以与网络的“根植度”(embeddedness)有关(Uzzi 1997)。该“根植度”用于巩固信任,并意味着一个利益结构和非正式微观、中观IOC结构的“团队”形式。

    一个组织间网络的轮廓是一个有用的描述方式,甚至是一个诊断工具,正如我们所见,它暗示了在组织间网络和IOC结构之间的关系。然而,其组成元素数量太大,而且将其作为产生研究假设或结构化实证研究成果的系统框架进行使用,各自的相互影响也太复杂。

    ——协作任务是最后一点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它不断变化影响着IOC结构的适应性。信息交换意味着通过相互调节的协作:所有IOC结构对市场的补充(从非正式联系到连锁委员会)是基于信息交换的。某种程度上,其任务只是或主要是信息交换,一个非正式IOC结构能够很有效率,制度化程度相对较弱的IOC结构——非正式的跨越边界或联络、组织间小组或协作者——会有很好的适应性。

    操作型(operational)协作是各组织在共同实施预定任务中的适应性协作。它可以包括劳动分工、工作重点和阶段性决策,以及对实时行动的适应,或对不可预见情况的短期反映。活动的相互依存性能决定任务协作任务协作应与协作任务相区别

    任务协作应与协作任务相区别 :后者(我们所关注的)描述的是IOC结构的功能或目的,前者则指与一种或多种相关任务或操作有关的一致行动,该一致行动是全文存在的基础。

    结果型或有限互惠型的相互依存能通过双向联系中的跨越边界或一对多联系的协调者来很好地操纵。更复杂的多边相互依存可以要求一个组织间小组,比如一个工程团队或任务组。但其它因素(如网络大小、复杂性、任务)也会影响IOC结构对于操作型协作的适应性。

    管理(managerial)/行政型(administrative)协作可能比操作型协作需要更高层次的决策和更广泛的行动。相对特定的和直接的任务,它更强调行为、决策,组织间或一定时期内相互关联的行动,为计划的操作或项目的实施确定框架。

    相对操作型协作,一方面(所有其他因素是平等的)管理/行政型协作可能需要更制度化的IOC结构,从而为操作型协作提供正式框架;另一方面,这个层次的IOC可能比操作型协作涉及更多的交易与谈判,和更少的权力和控制。因此,IOC结构的等级性越弱,适应性越强。

    期望型(anticipatory)协作就是规划:相互目标的一致,制定公共政策、规划、计划和项目,因现实的需要进行制度的创造或变迁。信息交换、交易和控制等的重要性将与操作型和管理/行政性协作中的相关角色有不同。考虑到其它因素,谈判更有可能成为成员组织在跨层次上相互影响的途径,并且也更有可能制定联合决策和协议,为管理/行政型和操作型协作及其IOC结构建立框架。

    这表明制度化程度较高的IOC结构将是最合适的,即正式的组织间小组或协作部门。比起那些较低层次的协作任务,期望型协作需要更少的来自于组织间系统的约定。毕竟,其决策只是针对行政性和操作性决策及实施的战略框架,而这些决策和实施的不确定性与变化也需要较少的约束力。但是,当针对期望性协作的IOC结构可能会很少或不受权力影响而跟随风气运作时,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如果它们在谈判时缺乏作为激励的资源,他们就将失败(Alexander 1995:p.318-325)。

    结论

    战略规划,特别是空间战略规划,总是涉及几个(通常是很多)组织的一致行动,这意味着IOC是战略规划的一个重要方面,并且它使制度设计,包括新协作结构的产生或既存协作结构的变迁,成为构成战略规划整体的一个必要部分。这里提出的IOC结构的全部组成——从非正式联系到协调部门的微观结构,包括引导组织、共同组织和组织自身的中观结构,以及从一致框架到市场再到命令框架的宏观结构——可以称之为一个“制度设计的结构”。

    什么情形下哪一种IOC结构是最有效率的?这个问题已向系统分析发起了挑战。不经过实际评估的描述-解释研究和案例研究(这些都比较丰富)是不能回答这个问题的,而这种评估也几乎不存在。没有这一坚实基础,制度设计就不能转化为应对的(prescriptive)规则,成为一门科学。在把经验教训作为“适合度”的一个标准时,它至多只是一门艺术,像其它工艺一样,以实际的直觉为基础。

    然而,为了让IOC结构对制度设计有用,单是“适合度”方法是不够的。在评估IOC结构适应性时,还需要考虑什么呢?本文提出了一个在特定情形下,将几个变量及其构成元素与IOC结构的潜在有效性联系起来的模型。一个显著因素是在组织间系统联系各组织的相互依存类型。

    再就是IOC结构的近邻背景:相关的组织间网络。如果要精确评述,这未免显得过于复杂,但本文还是对两个重要方面进行了定义。一个是利益的网络结构,它对于协作战略和结构具有重要含义;另一个是网络的“轮廓”,它是尺度、结构、复杂性、权力和任务几个相关元素的联合。在应用它们有关恰当IOC结构的含义时,可能是一个有用的诊断工具。

    第三个因素是IOC结构的协作任务。它可能只与信息交换有关,也可能是操作型、管理/行政型或期望型协作。本文提出这些因素、元素、IOC结构及其特征之间的一些关系,但这只是一个对具有巨大潜能领域的初探,还需要大量工作以充实制度设计模式的“适合度”这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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