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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税系统全员业务考试题库-张洪军在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上讲话(28页)

    时间:2020-09-01 16:10:01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全面推进法治地税建设

    为山东地税“走在前列”提供可靠保障

    ——在省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上的讲话

    张洪军

    (201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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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志们:

      这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读书会,既是一次工作总结会,也是一次工作部署会。关于上半年的工作,几位局领导在前两天的会议中,结合相关工作已经进行了总结。总的看,今年以来,面对组织收入任务重、压力大,各方面工作要求高、节奏快的形势,各级地税部门坚持提升站位、服务大局,立足“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围绕组织收入这一中心任务,突出抓好法治地税建设、征管规范建设、纳税服务建设三个重点,切实强化从严治党、从严带队、从严落实三个保障,各项工作都取得了新的成绩。绩效管理、国地税联合办税等工作在税务总局相关会议上作了典型发言;“增税节地”、落实征管规范、落实“两个责任”、地税文化建设、系统党建等工作先后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领导批示肯定。成绩来之不易,值得倍加珍惜。

      最近省政府召开的上半年经济形势座谈会、省政府常务会议和刚刚闭幕的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体会议,对今年以来的经济工作进行了总结,对当前和今后一个阶段的经济形势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下半年经济工作的重点任务,为地税工作的开展指明了方向。为落实好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省局最近集中出台了一系列加强税收管理、规范税收执法、增加地税收入的意见措施。总的想法是,以法治地税建设为主线,坚持问题导向,认真解决税收征管、执法、服务和内部管理中存在的矛盾和问题,确保圆满完成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服务全省经济社会发展。

      下面,根据省局研究的意见,结合当前全省地税工作面临的一些矛盾和问题,我就全面推进法治地税建设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全面推进法治地税建设的重要意义

      “法律是治国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国无常强,无常弱。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这些重要论断,不仅适用于一个国家、一个省份,同样适用于一个行业、一个系统;不仅适用于以前,也适用于当下和将来。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指明了根本路径和努力方向。顺应时代潮流,建设法治地税,是民心所向、事业所需、大势所趋。

      (一)全面推进法治地税建设,是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战略部署的需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开启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篇章。省委十届十次全体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意见》,对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山东提出了明确要求。税收体现并承载着政府与市场、国家与社会、中央与地方、立法与行政等方面基本关系,是治国理政的重要手段。坚持税收法定原则,加快建设法治地税,是推进税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需要,也是落实依法治国方略的内在要求。税务部门作为政府的重要经济执法部门,必须主动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形势,更加自觉地坚持依法治税、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积极引领法治地税建设迈上新台阶,在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山东的进程中努力走在前列。

      (二)全面推进法治地税建设,是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发展的需要。财税体制改革一直是经济体制改革的先行者,经济的持续增长与财税改革推进密不可分,几轮重大经济体制改革中,财税改革都成为首要突破口。近年来,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国家加大了税收领域的改革措施,依法落实好税制改革和税收政策调整措施,对于发挥税收的宏观调控作用、促进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从我省情况看,刚刚召开的省委十届十二次全体会议提出,面对当前经济下行压力较大、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任务繁重的情况,必须积极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更加自觉、更加有力地推动稳增长调结构,为山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走在前列奠定坚实的经济基础。各级地税机关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各项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增强顺应新常态、推动新发展的主动性,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税收问题、抓好税收工作,依法组织地税收入,依法落实各项税收政策,依法强化税收征管,依法监督经济活动,有效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三)全面推进法治地税建设,是维护系统安全稳定保障地税事业健康发展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适应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新常态,从中央到地方,对执法部门和执法队伍的监督、问责力度越来越大,特别是在社会转型的大背景下,中央八项规定、反对“四风”、“三严三实”等新政新风对地税机关如何履职、如何用权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当前情况看,全省地税系统因执法不严格、行政不规范带来的干部安全风险不容忽视,有一些执法偏差成为职务犯罪的线索和隐患,有的干部被采取司法强制措施,不仅对地税执法形象造成了很大的危害,更重要的是已经危害到了干部自身的安全。这就需要我们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从收税到带队建立系统性、链条式风险防控机制,化解税收执法风险,防范干部安全风险,维护系统上下的安全稳定。

      总之,全面推进法治地税建设,是落实依法治国、依法治省战略部署在税收领域的具体体现,也是发挥职能作用服务经济发展的内在要求,更是保持地税事业健康发展的现实需要,必须作为全省地税工作的重中之重,坚定不移地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二、认真正视当前法治地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足

      近年来,全省地税系统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国家税务总局的部署要求,坚持用法律准绳衡量、规范、引导税收工作开展,法治地税建设取得了很大进步,特别是地方税收立法工作走在了全国前列,税收执法规范化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税收执法监督得到进一步加强,依法治税的社会环境明显改善,有力地保障和促进了以组织收入为中心的各项地税工作开展。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清醒地认识到,法治地税建设还存在相当多的问题,有些问题还十分严重,安全风险隐患很大,需要我们尽快地、认真地研究解决。

      (一)违法违规问题仍然存在,税收法治观念有待提升。有的地方税收法治理念不够牢固,依法征税原则落实不够到位,引发了大量执法风险。个别地方存在违规操作、人为调节税收收入问题,影响了税收收入质量。从历年的审计和督察结果发现,少征、多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以及虚收空转、混库、转引税款和违规退库等问题不同程度地存在。这里面尽管有许多客观原因,但我们作为税收执法部门,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有的地方对税收风险的识别不够精准,对日益增多的税源跨区域流动应对不够有效,对新经济业态的税收征管应对措施不够有力,存在较大的税收流失隐患。特别是在当前收入任务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不少地方都在抱怨税源与税收的矛盾突出,但每逢内部检查、外部审计问题必出,有些问题年年查、年年有,既导致了党委、政府对地税部门的不满意、不信任,也必然引发干部的违纪违法和失职渎职问题,既影响了地税部门的形象地位,又造成了工作上的被动,最终带来了干部队伍的不安全、不稳定。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仍然存在,执法素质能力有待提高。目前,全系统税收执法能力不足、法治水平不高的问题还比较突出,特别是既熟悉税收业务、又熟悉行政法规,遇到复杂执法问题能够迅速正确处置的复合型人才还比较缺乏。有的执法人员没有自觉养成学习法律知识的习惯,法制观念淡薄,甚至自己违法了还浑然不觉;有的对法律的理解断章取义,没有真正领会法律的精神实质,导致执法发生偏差。在具体执法过程中,有的地方存在执法主体不合法、执法程序不规范、手续不完备等问题,不少地方在处理税收执法问题时,缺少起码的法律知识支撑,使用文书错漏百出,取得证据程序不符,判定事实依据不准,分析问题把握不住要点,错用法律、违背程序、瑕疵案例屡见不鲜,执法隐患大量存在;有的执法人员越权执法、滥用权力和管理松散的情况仍然比较突出,特别是执法随意、不严格履行执法程序的现象比较普遍。

      (三)税收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仍然存在,依法服务意识有待强化。在收入任务压力加大的情况下,一些地方依法服务意识淡薄,系统内仍然存在违规适用税收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执行不严格,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房地产行业税收调控等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比如,小微企业优惠政策落实问题,既是一个税收问题,也是一个经济、民生问题,还是一个政治问题,对此,国务院三令五申、多次督查,税务总局也把落实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一号督查”事项和绩效考评事项,省局反复强调要通过扎实细致的工作确保政策落实,并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开展自查自纠。但从今年审计抽查的情况来看,有些县级地税部门还存在着思想认识不高、落实态度不好和推诿应付等问题。

      (四)干部顶风违纪问题仍然存在,法纪规矩意识有待增强。税务人员包括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执法队伍的职业素养和专业水准亟待提高。有的干部没有绷紧党纪国法这根弦,落实税收法纪和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不到位,顶风违纪行为仍有发生。个别地税干部执法不公滋生腐败,甚至将税收执法权变成了自己谋取私利的工具,违规操作,徇私枉法,人情税、关系税现象以及收受、索要纳税人礼品礼金等不廉行为时有发生。八项规定实施后,个别地方仍然存在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励的情况;个别单位在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清理、公务接待等方面执行规定不严格;有的地方仍然私设小金库,有的数额巨大,问题十分严重。此外,还存在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存在大额支出未实行政府采购情况;专项资金未分项核算,专项资金用于弥补机关经费不足,专项资金未使用等问题。

      (五)部分干部侥幸心理仍然存在,责任追究机制落实不力。对于税收违法违纪行为的处分规定,早在2012年6月6日,监察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税务总局就联合发布了《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省局也制定了税收执法责任制过错追究办法和全省地税系统税收执法督察(审计)整改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但长期以来在执行落实上不够严格。特别是对于系统内部通过审计、检查、督察等发现的一些问题,有些地方内部监督制约流于形式、走了过场,不仅客观上助长了一些干部的违法侥幸心理,更重要的是没有消除执法风险隐患,一旦外部审计、检查、监督查出问题,严格对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有的可能不仅是违法,甚至达到了犯罪的界限。这方面的教训已经不少,大家一定要深刻记取、引以为戒。

      应当说,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历史的、社会的原因,也有观念、体制和外部环境的原因,还有纳税人方面的原因,但毕竟我们是税收执法主体,还是应该坚持眼睛向内,多从地税机关内部找原因和不足,发现问题,正视问题,分析问题,下大气力切实加以解决。

      三、正确把握全面推进法治地税建设的重点内容

      今年以来,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税的指导意见》、《关于坚持依法治税更好服务经济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省局也研究制定了《关于深入推进依法治税加强法治地税建设的意见》,各级要认真抓好落实。当前,要着重抓好以下四个方面:

      (一)要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树立法治思维,是全面推进法治地税建设的基础。法治思维是基于法治的固有特性和对法治的信念来认识事物、判断是非、解决问题的思维方式。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作为各级地税领导干部,在推进地税工作开展中,不仅要有领导思维、管理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更要有法治思维,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的能力。一是要养成自觉学法知法的习惯。法律是一种宝贵的软实力。只有把法律法规学好了、装进脑子里了,才能转化为内心的行为规范,才能发挥其强制约束作用,才能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各级地税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学法、知法、懂法,牢固树立法治观念,切实增强法律意识,形成对法治本身的崇尚和信仰。二是要养成时刻敬畏法律的习惯。法律是人们最起码的行为规范。各级地税领导干部要把敬畏法律作为政治责任和自觉追求,树立职权法定和权责统一的观念,牢记任何职权的取得和行使都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违法行使职权要承担法律责任,绝不谋求凌驾于法律之上和超越于法律之外的特权。三是要养成坚持依法办事的习惯。法律的权威和生命力在于实施。各级地税领导干部在想问题、办事情时都应尊重法律,养成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的高度自觉。要切实强化讲规矩、守纪律的意识,始终坚持以党纪国法为准绳,严格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言行,要求群众做到的,自己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能越雷池半步,做遵守法律的表率。同时,要切实增强责任担当意识,摒弃“老好人”思想,对那些三令五申仍不讲规矩、不守纪律的干部,要敢于拉下脸来、硬起手腕,严格追责、严肃处理,旗帜鲜明地扶持和弘扬正气,打击歪风邪气。

      (二)要全面推进依法治税。坚持依法治税,是全面推进法治地税建设的核心。各级要把依法治税作为税收工作的生命线,贯穿到组织收入、税收管理和执法、服务的全过程。

      一是要依法组织税收收入。税收作为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依法组织好税收收入,是地税部门的第一要务。今年以来,收入形势比较严峻,各单位收入压力都比较大,但越是在经济税收形势严峻复杂的情况下,越是要坚持依法征税。各级都要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原则,严肃组织收入工作纪律,坚守依法征税的底线,严守违法违规的红线,探索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收入质量风险防控机制,既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有税不收、延压税款、隐瞒税源的行为,又要坚决防止和纠正收“过头税”等虚增收入的行为,确保税收收入增长质量。下半年,经济形势的稳中向好必将为税收收入稳定增长奠定基础,但随着结构性减税措施的落实和政策性增收措施的减少,地税组织收入工作仍然面临不小压力。各级要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和担当意识,提振精神,坚定信心,坚持把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苦练内功、强化征管上,依法加大组织收入工作力度,确保地税收入增长与全省经济发展相协调、与地方财政收入增长相一致,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是要依法加强税收征管。税收征管质效是依法治税水平的重要体现。近些年来,各级地税机关按照税务总局的要求,积极推进以税源专业化管理为核心的税收征管改革,在改进征收方式、优化资源配置、强化信息化支撑等方面继续努力了一些有益的探索。但在改革过程中,有些职责分工不够明确,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协调配合,税源管理不到位,一些地方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疏于管理、淡化责任”的问题,税收征管基础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今年初,省局下发了《关于全面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着力抓好征管基础和征管能力建设,积极探索建立税收征管全过程、各环节整体联动和协调推进的大征管格局。从半年来的情况看,落实效果不够理想。下一步,各级要坚持职权法定原则,严格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建立健全征管各环节的工作制度和管理办法,在明确规定实体内容的同时,注重程序内容的规范,确保征纳双方在程序、手续上有章可循、准确无误,切实促进征管工作的法制化、规范化。要从强化征管基础建设着手,以落实《全国税收征管规范(1.0版)》(山东地税适用版)为重点,健全管理制度,强化管理责任,优化管理手段,全面提升征管能力和水平。要坚持问题导向抓征管,认真查找当前税收征管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从大处着眼,从细处着手,从实处着力,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和办法强化征管。

      三是要切实规范税收执法行为。各级要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要求,以推进税收执法规范化建设为抓手,落实好税收执法的各项制度,最大限度地防范执法风险。要深入落实《山东地税税收执法规范》,用规范的标准衡量执法行为,有效解决执法标准不清、执法效率不高、执法能力不足、执法风险难防、执法质量难考等问题,确保每项执法行为有章可循,努力形成标准统一、程序明确、执行规范的良好执法秩序。要深入落实税收执法权力清单制度,按照税收执法权力运行流程图、纳税人权责清单、纳税人报送资料清单,在办税服务厅等重点场所推行痕迹管理,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要深入落实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审批清单,推进税务行政管理重心由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移。要深入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建立税收执法工作台账,严格监督,痕迹管理,促进规范执法、廉洁从税。

      四是要依法规范税收服务行为。依法开展税收服务,是税务部门的法定责任和义务。各级要遵循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基本原则,按照合法行政、程序得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积极优化纳税服务工作。要依法落实税收政策,不因收入形势严峻、征管难度大而不认真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不为经济运行增添任何不利因素,特别是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扩大消费、促进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鼓励创业就业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生效,有效激发市场主体的活力和动力,持续释放改革红利。要继续深入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全面落实纳税服务规范,按照还权还责于纳税人的要求,准确界定税务机关和纳税人的权利义务,强化税收征管与优化纳税服务有机结合,既加强管理,又方便办税,积极为纳税人提供专业化、高品质的纳税服务,有效提升纳税人满意度和税法遵从度。要依法支持外部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税收治理,鼓励相关中介机构提供优质涉税专业服务,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推进税收法治建设。要依法维护纳税人权益,认真落实行政复议法和行政诉讼法,积极构筑完善的纳税人权利保护体系,改造和完善税收救济制度,构筑多元税法解释和税收争议解决机制。

      五是要依法打击税收违法行为。强化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既是法律赋予税务机关的责任和义务,也是“还责于纳税人”理念在税收工作中的体现。各级地税机关要强化稽查工作职能,提高对税收违法行为打击的精准度。要大力开展税收专项整治活动,出重拳严厉打击偷税、逃税等各类涉税违法行为,对涉税违法行为必须坚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严肃处理,将情节严重、社会影响较大的涉税违法行为纳税人列入黑名单,定期向社会公布,增强稽查威慑力。要强化税收执法手段的综合运用,加大涉税违法案件处罚力度和查补税款追缴力度,依法采取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要健全税务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法移送涉嫌税收犯罪案件。要坚持依法文明稽查,营造公平正义的税收环境和发展环境,提高税法遵从度。

      (三)要始终坚持依法行政。坚持依法行政,是全面推进法治地税建设的关键。各级要切实加强内部规范化管理,按照合法合规的要求在行政决策、行政运行、行政管理等方面建立起一套规范化的制度办法,提高行政运转效能,确保系统上下安全稳定、运转协调、政令畅通。

      一是要建立完善行政决策机制。实行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内在要求。各级地税机关要进一步完善内部决策规则,建立工作规则、议事规程和重大事项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集体研究决策制度,明确决策权限,规范决策程序,落实决策责任,建立健全事权、决策权和决策责任相统一的工作制度,保证决策目标和内容的科学性、可行性,保证决策得到正确、有效贯彻执行。

      二是要建立完善内部运行机制。良好的内部运行机制能够有效的规范干部行为、化解矛盾问题、促进依法行政、保证工作落实。从当前情况看,尽管各级地税机关都建立了一些内部管理的制度办法,但整个系统上下政令畅通、令行禁止的运行机制还不完善,有的地方特别是有些领导干部讲规矩、守纪律的意识还有欠缺,内部管理不规范导致干部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落实上级要求不积极造成工作执行落实不到位,追究问责力度不够一定程度上造成了干部纪律涣散。下一步,各级要在完善内部运行机制上多下功夫、多想办法,把“守规矩”和“干事业”有机统一起来,加大各项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力度,严格按章行事、依规办事、依法行政,清楚自己的位置,明白自己的角色,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都得按规矩办,不能随心所欲。对于省局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既要做到坚持政策不走样,体现原则性,又要灵活把握不教条,富于创造性,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到位,这也是讲政治、守规矩的基本要求。

      三是要建立完善干部管理机制。近日,中中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着力解决为官不正、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等问题,推动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这是做好新时期干部工作的重要遵循。各级要结合实际进一步研究改进干部管理机制,建立能够体现公平公正、有利于激发干部活力的干部管理机制,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凝聚共促发展的正能量,把法治地税建设不断推向前进。一方面,要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将领导干部遵守法律和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情况作为年度考核、任用考察的重要内容,切实把法治地税建设成效和依法履职的情况考准考实。省局将规范和改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工作,对领导班子成员的依法履职能力和成效,通过多种方式和途径及时跟踪了解、分析研判,进一步规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另一方面,要建立常态化的干部交流机制。基层地税干部岗位固化很容易带来与纳税人的利益固化问题,有的基层征收一线人员长期在一个地方工作,既容易滋生惰性,也容易引发“人情税、关系税”等问题。下一步,各级要进一步完善干部交流机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大基层领导干部交流力度和基层人员轮岗力度。

      (四)要切实强化法治保障。推进法治地税建设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地税部门和广大地税干部的共同努力。全省地税系统要按照“以上率下、上下联动”的要求,落实保障措施,各负其责,统筹协调,形成系统上下推进法治地税建设的强大合力。

      一是要建立完善法治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积极推进内部监督检查常态化,加大法治地税建设的监督力度,重点强化省、市两级监督职能,整合监督资源,充分发挥巡视、督察内审、督查、监察、风险管理等综合监督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做到各有侧重、资源共享、成果共用,形成监督合力,保证监督效果。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必追究,严格执行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税收违法违纪行为处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切实加大对违法违规用权行为的问责追究力度,坚决纠正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坚决惩处失职、渎职行为,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

      二是要建立完善风险内控机制。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从严管党治党新常态下,干部面临的约束只会越来越多,要求只会越来越高,大家要习惯被管理、被监督、被督促。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敢于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加强对干部的法纪教育,积极引导干部认识到约束越来越多、要求越来越高是一种本色回归和组织爱护,促进干部自觉约束自己的言行。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内控机制,规范权力行使过程、运行方式,明晰权力边界,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逐步形成“不能腐”的制度体系,以严的标准要求干部、以严的措施管理干部、以严的纪律约束干部,使干部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这次会上,我们也专门召开了党风廉政建设警示教育会议,大家一定要高度警醒、举一反三,组织好警示教育活动,让每一名干部职工都能紧绷党纪政纪这根弦,确保不出问题或少出问题。

      三是要建立完善法治队伍培养机制。适应法治地税建设需要,强化全员税收法治培训,全面提高广大地税人员法治素养。加强骨干队伍人才培训,对从事税收法规工作和身处执法岗位的人员,有计划的组织相关法律法规和应对税收争议的专业培训。加快推行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调用一切可用力量,组建专业团队,积累工作经验,完善工作机制,尽快形成一支业务熟练、能力全面、反应迅速、处置及时有效的专业骨干队伍。着力抓好法治地税软实力建设,突出“法治”在地税核心价值观中的地位,打造法治地税品牌,提升法治地税建设的层次和水平。

      总之,各级地税部门要切实增强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下做好税收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更加自觉地将法治地税建设融入推进依法治省、建设法治山东的大格局中,坚持用法治观念认识事物,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用法治方式推动工作,努力营造良好的税收法治环境,不断开创法治地税建设新局面,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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