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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开展景德镇市2008年节能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自查报告报省[学习]

    时间:2020-10-04 20:10:02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Compilation of reports报 告 汇 编20XX

    Compilation of reports

    报 告 汇 编

    20XX

    报告文档·借鉴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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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

    关于开展景德镇市2008年节能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自查的报告

    江西省人民政府: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批转节能减排统计监测及考核实施方案和办法的通知》(赣府发[2008]19号)和省发改委《关于开展全省2008年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自查工作的通知》(工业字[2009]335号)文件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为更好地完成我市节能目标任务,严格按照《2008年省级人民政府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指标及计分标准》和《全省百家重点耗能企业(含千家行动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分表》内容,对全市2008年节能工作及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自查,总体情况良好,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十一五”节能目标任务

    到2010年,全市万元生产总值能耗由2005年的1.28吨标准煤下降到0.99吨标准煤,降低22.6%。

    二、2008年节能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据市统计局反馈:2008年景德镇市万元GDP能耗为1.0856吨标准煤/万元,比2007年降低5.29%。“十一五”前三年累计能耗降低15.68%,累计降低进度达到69.4%。

    三、2008年节能主要工作情况

    (一)节能工作责任落实情况。2007年12月,市政府召开了全市节能工作大会,总结部署节能工作,与各县(市、区)政府及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了2008年节能目标责任状;2008年1月,制订下发了《2007年全市节能减排工作进展及2008年工作要点》、《景德镇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实施细则》等落实节能工作文件。2008年,全市节能降耗工作在市委市政府正确领导下,围绕节能和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管理,加快淘汰落后工艺和产能,深入推进重点耗能企业节能降耗,取得了明显成效。

    (二)重点能耗企业节能目标完成情况。2008年,全市重点耗能企业万元工业产值能耗为1.23吨标准煤/万元,比上年同期下降14.58%,共节约标准煤22.51万吨。全省百家重点耗能企业,我市有14家(含2家全国千家行动企业)。“十一五”总体目标是:从2005年万元工业产值能耗3.54吨标准煤/万元,下降为2010年2.73吨标准煤/万元,万元工业产值能耗下降25%;2008年目标任务是:万元工业产值能耗3.03吨标准煤/万元,万元工业产值能耗下降5%;实际完成万元工业产值能耗1.23吨标准煤/万元,万元工业产值能耗下降14.58%,超额完成年度任务。“十一五”前三年累计万元工业产值能耗从2005年3.54吨标准煤/万元,下降为2008年1.23吨标准煤/万元,累计万元工业产值能耗下降65%,超额完成任务。

    (三)实施十大重点节能工程,发展循环经济情况。一是积极争取国家和省对我市重大节能项目的资金支持。2008年,已争取到国家5千多万元专项资金支持锦溪水泥窑低温余热利用、江维高科电石渣回收利用、陶瓷股份有限公司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等一批节能重大项目建设,带动总投资5亿元,发挥了典型示范作用;二是以项目载体,推进矿产资源综合利用、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再生资源和水资源循环利用。三是抓好工业园区产业延伸和相互对接,促进企业副产品和废弃物相互交换利用,形成一批资源节约与循环经济项目,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四)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情况。按照国家和省发改委的统一部署,贯彻落实好 “十一五”时期淘汰落后产能分年度工作方案。“十一五”期间,我市计划淘汰小火电机组17.4万千瓦、落后水泥生产能力173.9万吨,建立健全落后产能退出机制。2008年,我市已完成淘汰小火电机组7.4万千瓦,淘汰落后产能淘汰落后“机立窑”水泥产能30万吨。同时引导没有列入淘汰计划的企业最大限度地提高废物、废水和余热等资源综合利用水平。

    (五)推进节能科技进步情况。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节能减排技术创新体系和成果产业化体系,加快新技术、新工艺的研发和推广使用。引导市内科研院所,利用长期积累的技术优势,把握国家政策导向,与企业需求相结合,积极开展科技攻关。尤其是引导我市陶瓷窑炉、电机等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实现降低成本和保护环境的双赢。2007年投入景德镇陶瓷股份有限公司中温节能细瓷的开发及产业化和景德电机有限公司高效多功率节能电机等项目节能技术研发资金12万元;2008年投入景德镇科宏特陶公司高温一次烧成导磁耐热瓷研制和高导热AIN陶瓷研制、中国轻工业陶瓷研究所窑炉开发中心热循环低排放技术在燃气梭式窑中应用的研究等项目节能技术研发资金14.7万元。

    (六)实施电价和税费政策调控情况。落实了差别电价政策,将差别电价的电费收入专项用于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取消对高耗能企业的优惠电价政策,降低小火电价格,对火力发电企业给予每度电补偿1分5厘的脱硫加价,对余压余热、太阳能和垃圾发电等实行鼓励性电价政策。

    (七)引导和调控产业项目情况。一是严格执行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对未按要求进行节能分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申请报告,市县两级投资主管部门不予受理,节能分析评估、审查不过关的项目,不予批复、备案和核准。二是建立了市资源环保型工业项目联审工作机制。对以森林资源为原料的林产加工项目和以矿产资源为原料的大中型项目,对生态和环境有较大影响的工业项目,进行联审把关,切实保护好资源和环境。三是实行“四同步、三不准”制度,有效控制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审批和过快增长。按照优化增量、调整存量、上大压小、扶优汰劣的思路,积极推进陶瓷、电力、建材、化工等行业优化升级,实施一批水平高、规模大、节能型、环保型重大项目。

    (八)节能基础工作落实情况。在市节能减排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一是市政府在市经贸委设立了节能监察中心,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节能执法力度。二是完善能源统计制度。市统计局建立了能源统计制度。按时开展了能源消耗统计;三是市规划局设立了建筑节能监察中心,主要对全市建筑节能工程进行监察;四是开展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市节能办组织了节能宣传周活动,电视台、日报社等媒体经常对节能工作进行宣传。五是实施节能奖励制度。2008年12月,表彰了一批节能降耗先进单位和先进企业。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我市产业结构中,二产比重过大,三产比重偏低。要实现节能减排目标,关键取决于城市化和服务业的快速发展,而我市服务业发展的速度偏慢。

    二是在我市当前工业结构中,电力、水泥、陶瓷、化工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比重过高。近几年来,这些产业在市场需求的拉动下,发展较快,重化工业占全市工业的比重进一步上升。

    三是淘汰落后产能难度大。淘汰落后产能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因缺乏高新技术产业支撑,淘汰落后产能涉及职工就业安置、小企业的生存、债务偿还、资产处理和财税收入等原因,仍存在一定工作难度和阻力。

    四是节能管理投入还不足。受全球金融危机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困难,节能资金投入偏少,对节能技术产业研发、推广示范、节能管理等影响较大。

    五是基础工作较薄弱。有的单位和企业能源监控、制度建立等基础工作相对滞后,能源计量器具不全,能耗统计制度不完善,节能机构建设和节能管理等基础工作还有待于加强。

    五、2009年节能工作思路

    2009年我市节能降耗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统领节能降耗工作全局,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全国“两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为动力,坚持节能优先的方针,围绕“十一五”规划纲要提出节能降耗目标要求,坚持节能与结构调整、技术进步与加强管理相结合,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深入开展,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大技术改造力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确保实现人均GDP能耗比2008年下降5.8%以上。

    (一)加强节能工作组织领导和节能管理体系建设。把节能降耗作为促进科学发展的重要抓手,突出抓好重点行业、企业的节能降耗工作,下功夫打好节能降耗攻坚战。各县(市)区设立专职部门和人员负责节能工作;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必须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源管理人员专职负责节能管理;使我市节能统计、监测及考核“三个体系建设”初步建立和规范。加强全市节能管理队伍建设,严格内部管理,努力使干部队伍在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工作效率上有明显提高,为全市开展节能工作提高有力的组织保证。

    (二)加快结构调整,实现节能目标任务的完成。大力发展能耗低,资源消耗少,环境污染少,附加值高的高技术产业,提高高新技术产业值比重。一是招商引资。选好科技含量高、市场潜力大和循环经济作用明显等新兴产业项目,实行关口前移,落实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不断优化产业和能源结构,把好入口关;二是对现有的耗能企业进行节能技术改造,加强对重点企业用能管理,实施重点企业节能建档制度;三是落实好考核管理制度。严格按照《景德镇市“十一五”节能考核管理办法》,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年耗标准煤2000吨以上的用能企业实行分级管理和分类指导,确保考核办法的实用效果。

    (三)夯实节能工作基础。按照国家、省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要求,建立适应我市节能工作需要的动态统计体系、监测体系以及评价考核体系。一是对年综合能耗2000吨标准煤以上企业要督促企业按规定配备能源计量器具、仪表,指定专人负责能源统计,建立健全原始记录和统计台帐;二是对实行能源统计联审联报。县级节能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能源统计工作,全面推行能源统计联审联报制度,即由县级及以上统计部门和节能管理部门共同审核、联合上报本区域能源统计数据,确保能源统计数据客观、真实。

    (四)加大节能资金投入。根据《节能法》规定,将节能资金列入财政专项预算,并逐年加大节能资金投入,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和补贴。市政府安排节能专项经费落实节能工作,县级财政也将制定相应配套政策,形成省、市、县三级财力在节能工作上的聚合作用。

    (五)依法淘汰落后产能。按省政府要求,有计划、有步骤的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企业健康发展。通过淘汰落后产能,全年实现节能10万吨标准煤。

    (六)组织实施节能工程。贯彻实施国家燃煤工业锅炉(窑炉)节能技术改造、能量系统优化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工程和绿色照明工程等十大节能工程,2009年实现节能16万吨标准煤;推广一批潜力大、应用在广的重大节能技术,推进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提高低能耗、低排放产业在全市工业经济中的比重,加快经济结构调整。

    主题词:节能 目标考核 自查 报告

    抄 送: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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