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权责事项清理表填表说明x
时间:2020-10-27 04:13:12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人
《政府部门权责事项清理表(市直部门)填表说明
1、 范 。
用于 明 事 目前放 状 ,即是
属于完全市 保留行使的, 是存在下放或委托下 街或
园区行使的情况。
2、序号。
用于 明 目的 序,按照 目排列次序依
次排列。
目下 有子 的,按照子 排列次序,在子 名
称前加序号。
3、 ( 、子 )。 按照 清
。
事 有子 的,子 同 按 予一
20 位数字的 ,与大 的区 体 在子 ,即大 “ 000”,而子 “ 001”,并 子 数量依次增加 “ 002”等。
4、 名称。
是 事 的概括,一个 名称 一 事 。
名称的 写 当以所依据的法律法
章和 范性文件 依据,尽量使用法定依据条文的表述,
或者用法定依据条文的表述 行 合,并力求 明、准确、
具体,能 反映法定依据条文的本 特征。合并的 事
的名称 当 各子 的名称 行概括。名称一般采用 “
范 象(名 或名 性 ) + 力行使方式( ) ”
的形式 写, 前后可以加 “ ”、“的 ”,也可以不加。
如,“
精品资料 1
( 名称) 可 ”、 “ ( 付事 )的 付 ”等。
1) 名称要 、清晰、准确、 范、具体,原 上不使用 “管理 ”、 “ ”、 “推 ”、“会同 ”等 。
2)本 政府多部 共同 施的相同 , 名称及 保持一致。
3) 准确反映行政 、行政 制的 力特点,行政 的 名称按可予 的 法行 和 种 行
填列,行政 制的 名称按行政 制 象和行政 制措施
( 行) 行填列。
5、子 名称。
指 包含的具体 事 名称,子 名称的要求与 名称要求相同, 并且企 和群众可根据 事 直接 事。其中,行政 可的子 , 与《广 行政 批事 通用目 》、行政 批 准化 化子 一致。
例如: 公共 所 生 可包括 5 个子 :公共 所
生 可(新 )、公共 所 生 可( 更)、公共 所 生 可(延 )、公共 所 生 可( )、公共 所 生 可(注 )。
6、 依据。
指 定所依据的法律、法 、 章
以及有效 范性文件,需具体到最直接、明确的条款和内容
( 布 、文号等),不使用省略号。由上 部 下放的
精品资料 2
职权,写明下放的法定依据。一个职权事项引用多个法定依据的,按照法律法规的位阶从高到低顺序,按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排列。引入同一位阶依据文件的,按文件颁布时间先后排
列。同时引用同一部法律法规多个条文的, 按条文序号排列。
已颁布但尚未实施的法律、法规、规章,若在本级政府权责清单计划公布之日前实施的,则按照新法进行梳理,并在备注栏作出相关说明; 若在本级政府权责清单计划公布之日后实施的,则按旧法进行梳理,并适时按照新法规定做好权责清单的动态调整工作。
格式规范:
法律、地方性法规依据名称条款填写: 一般表述为 《法
律、地方性法规全称》(颁布年份),涉及修订或修正的,
填写最新修订或修正时间, 表述为《法律、地方性法规全称》
( XXX 年修订)或《法律、地方性法规全称》( XXX 年修
正)。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008 年修订)、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 2014 年修订)、 《广东省民营科技企业管理条例》( 2008 年修正)。
行政法规依据名称填写: 一般表述为《行政法规全称》
XX 年国务院令第 X 号),涉及修订的,填写最新修订的
年份和文号,表述为《行政法规全称》(XX 年国务院令第
精品资料 3
号修订)。例如:《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
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2004 年国务院令第 412 号),《中华
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 2011 年国务院令第 256
号修订)。
部门规章、政府规章依据填写: 一般表述为《部门规章、政府规章全称》( XX 年 XX 令第 XX 号),涉及修订或修正的,填写最新修订或修正时间和文号, 表述为《部门规章、政府规章全称》( XX 年 XX 令第 XX 号修订)或《部门规章、政府规章全称》 ( XX 年 XX 令第 XX 号修正) 。例如:《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 2003 年文化部令第 26 号),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 2001 年建设部令第 91 号
修正)。
国务院决定、 党委政府规范性文件、 机构编制文件依据
填写: 表述为《规范性文件完整名称》(文号)。例如《国
务院关于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
〔 2012〕52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直通港澳车辆
管理工作问题的通知》(粤府〔 1992〕 125 号),《广东省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主要职责
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粤府办〔 2015〕28 号)。
依据填写的格式规范为:
“(顶格)序号 .[依据类别 ]依据完整名称(年份、文号
精品资料 4
及修订、修正)(换行)
(空两格)第 a 条第 m 款 条款内容(换行)
(空两格)第 b 条第 n 款 条款内容(换行)
... ”
例如:
[ 法律 ]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
2002 年)
第二十二条 专项规划的编制机关在报批规划草案时,
应当将环境影响报告书一并附送审批机关审查; 未附送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机关不予审批。
第二十三条第二款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审批权限,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7、行使主体。
是指本级行使该项职权的机构名称,为
机构编制文件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机构全称。
8、实施对象。
指职权行使对应的行政相对人, 如机关、
事业单位、公民、法人、社会组织、其他组织等。可根据法律法规规定予以进一步明确,如,行政给付职权中的给付对象可根据职权规定,具体细化为退伍士兵、流浪乞讨人员、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等。
9、涉及层级。
是指法律、法规、规章和有效规范性文
精品资料 5
件(审批制度改革事项目录、国务院决定、职能调整目录、
机构编制文件)规定涉及的层级,包括国家、省、市、县、
镇。共有职权是指涉及两个以上层级共有行使的职权,填写
涉及的各个层级。如,《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1998
年国务院令第 250 号)规定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机关职权事
项,涉及层级为 “国家、省、市、县 ”。但是,法律、法规、
规章规定上级机关审批、下级机关初审的职权,上级机关、
下级机关分别单独填报 “审批 ”、 “初审 ”事项,不属于共有职
权。
受委托实施的事项,行使层级仍填写原实施的层级,例如某职权为省级,地级以上市受省委托实施,那么在某市的
权责清单中该职权的涉及层级仍为 “省级 ”,并通过备注 “受委托事项,以委托单位名义实施 ”的方式予以衔接。
10、下放 /委托权限。属于 “下放事项(或委托管理事项) ” 才填报此栏; “保留事项 ”无须填报此栏。
“下放 /委托权限 ” 分为 “全部下放 ”和 “部分下放 ”,部分下放的需要填写清楚具体的下放权限;没有下放的事项不需要填写。
11、下放 /委托范围。属于 “下放事项(或委托管理事项) ” 才填报此栏; “保留事项 ”无须填报此栏。
“下放 /委托范围 “是
指该事项下放到哪些镇街或园区行使,具体有 “各镇街(园
区) ”、“中心镇、清溪镇、沙田镇(虎门港)、松山湖(生
精品资料 6
态园) ”等情况;没有下放的事项不需要填写。
12、与原 515 下放事项变化情况。
属于 “下放事项(或委托管理事项) ”才填报此栏; “保留事项 ”无须填报此栏。
是指该下放事项与第四轮前三阶段 515 项已下放事项对比,
有变化的将变化情况填写清楚,没有变化的填写 “一致 ”;没有下放的事项不需要填写。
13、法定时限。是指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审批完成时限。
14、承诺时限。
是指部门对外承诺的比法定时限更短的
审批时限。其中,对于行政许可事项,按照 “审批时限最短 ” 的要求重新设定工作时限。一般性的审批事项原则上作为“即来即办 ”事项,申请材料齐全条件具备的当天办结。因事
项复杂等因素不能实行 “即来即办 ”的,所承诺的审批时限不得高于其他地市中最短的审批时限。
15、本级具体职责权限。 是指对多层级共有的职权,具
体划分本层级的职责内容、范围、权限等,须做好其他层级的职责权限衔接。
( 1)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有明确职责权限
划分的, 直接引用相关条款内容。例如《广东省物价局关于
价格行政执法管辖的规定》(粤价〔 2013〕 149 号)规定了
价格行政执法的管辖权限, 实行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相结合
的方式。其中第五条规定,市级价格主管部门管辖本辖区内
精品资料 7
发生的下列案件:(一)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设在本辖区内的市一级分支机构、派出机构的案件;(二)省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设在本辖区内的市一级分支机构、派出机构的案件;(三)县级人民政府及市级国家机关、市属事业单位的案件;(四)中央企业设在本辖区内的市一级子公司、分支机构的案件; (五)省国资委管理的企业设在本辖区内的市一级子公司、分支机构及市国资委管理的企业的案件;(六)其他在全市范围内有较大影响的案件。在填写价格相
关的行政处罚事项的市一级具体职责权限时, 即可直接引用上述条款内容。
2)没有明确规定的, 划分本级职责权限可参考以下
方式:
一是参照“谁审批、谁负责”划分。 例如, “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的 ”涉及层级的职责权限划分:
市: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环
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粤府〔 2012〕 143 号)、《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要求 ( 2013 年本)的通知》(佛环〔 2013〕 81 号)确定由市环保局审批的项目。其中,按照《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下放事权交接工作的通知》(佛环函〔 2013〕455 号)规定,部分建设项目委托区环保
精品资料 8
部门和佛山新城建设管委会审批。
县:按《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分级审批办法的通知》 (粤府〔 2012〕143号)、《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发布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审批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名录要求 ( 2013 年本)的通知》(佛环〔 2013〕81 号)、《佛山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做好下放事权交接工作的通知》(佛环函〔 2013〕 455 号)确定由区环保部门审批或受市环保局委托审批的项目。
二是参照司法管辖权划分。 例如 “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
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者粉尘物质的 ”涉及层级的职责权限划分:
县:以下情况,由市局进行处罚:罚款 10 万元及以上
的案件;由市局直接调查立案的案件;当事人提出听证申请的案件;由市政府转交的重大案件;跨镇(街)的案件。
镇:其他情况,由镇街处罚。
三是参照事项流程划分。
例如 “严控废物处理审批 ”涉及层级的职责权限划分:
市:对严控废物处理单位场地和设施进行核查并核发严控废物处理许可证;
县:负责对严控废物处理单位上交的项目材料进行
精品资料 9
初审并负责严控废物处理单位的监督管理。
四是参照管辖地域划分。
例如 “河道采砂许可证审批 ”涉及层级的职责权限划分:
市: 1.东江从龙川枫树坝起,经河源、惠州至东莞石龙头的干流河道; 2.西江从广西交界起,经云浮、肇庆至三水思贤滘的干流河道; 3.北江从韶关武江、浈江交汇处起,经清远至三水思贤滘的干流河道; 4.珠江三角洲河道从东莞石龙头起,经东江北干流、南支流至珠江虎门大桥止的干流河道;从三水思贤滘起,经南华、磨刀门水道、石板沙水道至珠江磨刀门珠海大桥止的干流河道;从三水思贤滘起,经顺
德水道、沙湾水道至珠江虎门大桥止的干流河道; 5.韩江从梅州三河坝起, 经潮州、东溪、西溪至入海河口的干流河道。
县:上述范围以外的河流,由辖区县区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五是参照管理对象和事项级别划分。 例如 “自然灾
害救济 ”涉及层级的职责权限划分:
市:大自然灾害和中等自然灾害由市为主组织救济。
县:小自然灾害由县(市、区)和乡镇组织救济。
六是参照排除法划分。
例如 “户外广告登记 ”涉及层级的职责权限划分:
精品资料 10
市:负责市内高速公路沿线控制带内省公路管理部门审批设立部分及广佛地铁佛山段沿线范围的登记。
县:负责辖区内除市局登记范围外的所有登记业务。
16、对应责任事项。
是指职权运行主要环节行使主体应
尽的责任和义务。例如告知承诺、一次性告知、依法受理、
依法依时完成审查等具体责任义务。 重点要把握好责任事项
的环节划分 。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职权行使程序的事项,按
照法定程序划分若干环节。 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程序的事
项,可参照类似职权,按照科学、合理、便民、高效的原则
确定责任环节。各类职权的环节划分参照如下:
序号
职权类型
环节设置
设定依据
1
行政许可
事前、申请受理、审查、现场核查、听证、
行政许可法
招标、拍卖、决定、送达、后续监管
2
行政处罚
事前、检查、立案、调查、证据收集、听
行政处罚法
证、决定、送达、执行、后续管理
3
行政强制
事前、催告、决定、执行、事后监管
行政强制法
4
行政征收
事前、受理申报、审核、决定、事后监管
参照《税收征收管
理法》
5
行政给付
事前、申请受理、审查、现场核查、决定、
参照行政许可法
送达、后续监管
6
行政检查
计划、通知、示证、实施调查、 听取意见、 参照行政处罚检查
结果反馈和运用、后续管理
程序
7
行政奖励
事前、申请受理、审查、现场核查、评审、
参照行政许可法
公示、决定、送达、后续监管
8
行政裁决
事前、受理、审查、裁决、送达、执行、
参照行政复议法
事后监管
9
行政确认
事前、申请受理、审查、现场核查、决定、
参照行政许可法
送达、后续监管
行政指导
提出、告知、实施指导、专家论证、听证、 参照行政法学有关
说明理由、终止、报告备案
行政程序理论
其
10
他
参照行政服务简单
事前、申请受理、确认、后续监管
行政备案
事项程序
精品资料 11
行政复议
事前、调查、决定、送达、执行、事后监
行政复议法
管
行政调解
事前、受理、审查、调解、送达、执行、
参照行政复议法
事后监管
代办转报
事前、申请受理、审查、现场核查、听证、
参照行政许可法
招标、拍卖、转报、后续监管
市级财政
事前、申请受理、审查、现场核查、评审、
资金项目
参照行政许可法
公示、决定、选点、后续监管
17、 督部 和方式。
填写 督部 和 系方式 ( 、
网址、 、地址等),一般填写政府 合 督投 受理机构及 系方式、本部 内部 督机构及 系方式。
格式 范:
“机构名称 1: 。
( ) :; 箱: ;
网址: ;地址: 。
机构名称 2: 。
( ) :; 箱: ;
网址: ;地址: 。
”。
18、救 方式。
包括行政 解、行政复 或行政 等。
填写申 人可提起行政 解、行政复 或行政 的具体部 名称、地址、 等。
格式 范:
“行政复 。在 可决定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提出向 (本 政府)或 (上一 主管部 )以 面 形式提出行政复 。
精品资料 12
行政 。
可决定之日起在 个工作日内到 (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 。
”。
19、部 清理意 及理由。 是指 事 整的意 ,
按照 政放 改革要求,包括 市取消、 市 移、 市下放、 市委托管理、 市 整(整合)、提 取消、提 上 下放、保留、收回等方式, 明 整的合法性、合理性或必要性理由。
格式 范 “(意 )。理由:1. ;2. ; 。”
20、 注。
是指其他需要 明的内容。填 内容若涉及密 事 , 在 “ 注 ” 中 明,并按涉密文件管理有关 定 理。其他 的 注事 需 注非行政 可事 、内部 批、行政指 等 ,以便 和清理。
注内容 序建 按照 注、涉密 明、其它事 分段列明。
格式 范 :“ 1. 注内容。( 行)2. 注内容。( 行)... 。”
21、可予 的 法行 。 是指法律法 、 章 法
行 的描述,直接引用法律文 条款。
22、 种 。
包括警告, 款,没收 法所得,没收
非法 物, 令停 停 , 扣或者吊 可 、 扣或者
吊 照,行政拘留,法律、行政法 定的其他行政 。
精品资料 13
23、行政强制对象。
是指法律法规规定的实施行政强制
的对象,直接引用法律法规规章条款内容。
24、行政强制措施(执行)。 是指行政强制的种类。行
政强制措施包括:限制公民人身自由,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冻结存款、汇款,其它行政强制措施等。
行政强制执行包括: 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 划拨存款、汇款,拍卖或者依法处理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排除
妨碍、恢复原状,代履行,其它行政强制执行方式等。
25、征收标准。
是指征收项目的具体数额标准,可直接引用法律法规规章的条款内容。
例如价格调节基金的征收标准为:
(1)对批发环节的成品油按 0.02 元 /升征收;
(2)对省级电网每年销售电量按 0.003 元/千瓦时征收;
(3)对批发环节的燃气按 0.04 元/立方米征收;
(4)对依法应计征水资源费的取水量按 0.03 元 /立方米征
收;
(5)对基础电信运营商通信业务收入按 0.1%征收;
(6)对确无法退还消费者的预付通信费按 50%征收;
(7)其他省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项目标准。
26、鉴于表格所需信息量较大, 请在电子版表格中填写
完整后再打印纸质版,加盖公章后连同电子版一并报送。
精品资料 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