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领导讲话
  • 自我介绍
  • 党会党课
  • 文秘知识
  • 转正申请
  • 问题清单
  • 动员大会
  • 年终总结
  • 工作总结
  • 思想汇报
  • 实践报告
  • 工作汇报
  • 心得体会
  • 研讨交流
  • 述职报告
  • 工作方案
  • 政府报告
  • 调研报告
  • 自查报告
  • 实验报告
  • 计划规划
  • 申报材料
  • 当前位置: 勤学考试网 > 公文文档 > 申报材料 > 正文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继续教育培训制度x

    时间:2020-10-21 16:40:30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法医临床司法鉴定所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1、为提高本机构司法鉴定人的政治素质、业务能力、法律素养和职业道德水平,使其专业知识和技能不断得到更新、补充和拓展,特定本制度。

    2、继续教育与培训的内容,由本机构根据司法行政机关的要求和业务工作的需要,按季度安排布臵,组织实施并认真落实。

    3、司法鉴定人继续教育包括培训和自学两种形式:

    (1)培训形式包括:

    a、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培训;

    b、司法行政机关认可的其他形式。

    (2)自学形式包括:

    a、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

    b、接受法律专业或其他专业的学历教育或其他教育形式;

    c、参加行业培训。

    4、本机构根据学习计划的进度安排,提前准备有关资料分发各鉴定人及工作人员,并根据集中授课的时间安排,提前通知授课人员备课和认真组织课堂授课,确保培训质量。

    5、提倡全体司法鉴定人利用工作间隙时间自学,但学习内容应当与计划相一致。每周四下午15:00-17:00时,为集中学习、培训时间,无特殊情况,各鉴定人及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参加。

    6、本机构鼓励和支持司法鉴定人按规定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保证司法鉴定人参加继续教育培训的时间和其他必要条件。

    7、司法鉴定人的培训情况由培训单位组织考核,自学情况由本机构组织考核,并将其成绩列入人事考核档案,为奖惩、晋升、任免的参考。

    • 考试时间
    • 范文大全
    • 作文大全
    • 课程
    • 试题
    • 招聘
    • 文档大全

    推荐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