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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专题规章新规制度制订原则

    时间:2020-09-17 12:23:39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企业规章制度制订标准

    作者:佚名?转贴自:广州劳动网|?点击数:342

    ?

    《中国劳动法》第4条要求:“用人单位应该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受劳动权和推行劳动义务。”在《劳动法》中之所以要求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是因为国家制订劳动法律、法规带有一定标准性和普遍指导性,不可能具体到每个地域、行业、岗位,而最具体、最切合实际、最轻易被企业和职员了解掌握付诸实施是“企业劳动规章”。而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则是国家劳动法律、法规延伸和具体化,是企业管理关键依据,是企业职员行为准则。企业制订劳动规章制度是否正当,关系到国家劳动法律能否得到正确落实实施,关系到企业和职员正当权益是否会所以发生劳动争议。所以,劳动部公布了《相关对新创办用人单位实施劳动规章制度立案制度通知》(劳部发[1997]338号),这也是国家规范企业“劳动规章制度”采取关键方法之一。

    在仲裁实践中我们认为,一部完整规范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应符合两个基础条件:一是内容正当,即符正当律、法规,公平,不含有欺诈、协迫或乘人之危等内容;二是程序民主,即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制订应经过职员大会或职员代表大会讨论经过。

    为实现上述目标,企业制订劳动规章制度应坚持以下标准:

    1. 遵守《劳动法》标准。《劳动法》第89条要求:“用人单位制订劳动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要求,由劳动行政部门给警告,责令更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应负担赔偿责任。”所以,一切违反《劳动法》确立基础标准内容全部是无效。另外,违反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和其它法律内容,也全部是无效。《企业职员奖惩条例》要求:“企业实施奖惩制度,必需把思想政治工作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对违反纪律职员要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标准”。所以,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制订也要落实“以思想教育为主、处罚为辅标准”。需要尤其说明是,法律能够设定处罚权,行政法规依据法律授权能够设定部分处罚权,地方法规也能够设定部分处罚权,规章(包含行政规章和地方规章)则无权设定处罚权,只能在权限范围内,依据法律、法规,将已经有处罚具体化,而且不得超越原法律、法规要求范围。道理很简单,依据法律要求,处罚是限制剥夺公民基础权益行为。公民基础权益通常是由法律要求,所以只能由法律来限制或剥夺,企业劳动规章制订,就更不能超越法律、法规要求范围,只能在要求范围内,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将其具体化,含有可操作性。

    2. 坚持民主标准。企业劳动规章制度制订应该是民主,事先应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交给职员,发动全体职员认真学习讨论并结合本企业实际制订出具体可行方案,经过职员大会或职员代表大会讨论通地,使企业劳动规章制订成为职员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程,并使之成为企业全体职员共同制订、共同遵守行为规范,以增强职员实施企业劳动规章制度自觉性。

    3. 立即修订标准。党“十五大”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正式确立,各项事业全部在迅猛发展,国家法律、法规也全部在不停出台或调整,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所以,对于国家新出台或调整了法律、法规,企业要立即对照学习,发觉本企业劳动规章制度有和之不相适应条款,要立即修订。同时,企业劳动规章修订时,也要经过职员大会或职员代表大会讨论经过,充足发扬民主,使企业劳动规章更切合企业实际,含有可操作性。

    4. 加强检验监督标准。新建企业制订劳动规章要立即到劳动行政部门立案。相关部门要组织对老企业过去制订劳动规章制度进行检验监督,发觉问题要立即提出处理意见或帮助更正,对劳动者造成损害,要负担赔偿责任。不许可不正当企业规章在企业中实施,以消除潜在劳动争议原因。同时,企业也要主动取得相关部门支持,帮助把关,尤其是老企业更要立即检验、修订劳动规章制度,确保企业规章制度规范正当。

    职员培训教育制度

    ?

    职员教育目标是帮助职员正确定识和掌握自然规律,提升技术水平和排除技术事故能力;了解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安全政策、法规和制度;熟悉各项工作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从而不停提升职员整体素质。

    1、企业实施三级教育制度。职员职前培训,首先对新职员介绍企业基础情况、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安全制度,以往事故教训等;其次是厂矿教育,使职员了解企业安全守则、生产特点、危险地段及各工作岗位联络情况等;第三是岗位教育,使新工人熟悉生产岗位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及个人劳动保护用具正确使用,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2、对特殊工种实施专业培训和持证上岗。对起重机器作业,爆破作业、电工、焊工、卷扬机工、机动车驾驶员等应参与专业培训,培训合格凭合格证才可上岗操作。

    3、职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经过培训考评合格后始得正式录用。试用期必需在师傅指导下工作。

    4、工人工作调动,依据新岗位要求重新进行岗位培训,熟悉岗位要求,在未熟练掌握新岗位技术和操作方法前,不准独立工作。

    5、坚持常常性安全教育。

    各单位应依据生产实际利用多种形式,如班前(后)会、黑板报、口号、事故现场会、经验交流会等常常敲响安全生产警钟,表彰好人好事,杜绝违章作业,随时警惕事故发生。

    6、建立职员培训教育档案

    培训工作必需做到有计划、有统计、有考评登记。培训资料档案要由职员所在单位保管备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坚持依法治企,使国家电力企业本部规章制度起草、审核、公布和立案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参考国家相关要求,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本措施适适用于国家电力企业本部各部门。

    第三条?

    本措施所称规章制度,是指由企业各部门依据国家相关要求,结合国家电力企业实际组织起草,以国家电力企业名义印发相关企业生产经营和资产经营管理等行为规范性文件。包含要求、措施和指导意见等。

    第四条?

    规章制度按业务性质,分为综合管理类和业务管理类,综合管理类又能够分为行政管理类和事务管理类。行政管理类包含: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度等,事务管理类包含:住房、安全保卫制度等。业务管理类包含:生产经营管理和资产经营管理制度等。

    规章制度按适用范围,能够分为企业本部规章制度类和企业系统业务管理类。

    第五条 起草、修改、审核、公布规章制度,应该遵照下列标准:

    (一)坚持四项基础标准和党路线、方针、政策;

    (二)坚持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订标准;

    (三)坚持从企业实际出发,认真调查研究;

    (四)坚持政企分开,有利于企业改革和发展标准。

    第二章? 制订计划

    第六条?

    根据业务分工,企业各部门负责本部门规章制度计划制订,并在每十二个月12月31日前将下十二个月度《国家电力企业规章制度制订计划记录表》送法律部,由法律部对各部门规章制度制订计划进行汇总,并会同总经理工作部审核,形成草案,送分管领导签发后印发。

    第七条? 规章制度制订计划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制订规章制度目标;

    (二)规章制度关键内容;

    (三)起草和公布部门;

    (四)拟完成时间。

    第三章? 规章制度起草

    第八条?

    列入企业计划规章制度,由具体承接部门负责组成起草工作小组或明确起草部门、起草任务、完成时间及其责任,并应该按期完成。

    包含两个以上部门,应明确一个负责部门,其它部门为帮助部门。

    第九条?

    规章制度内容通常见条文表示,每条可分为款、项、目,款不编序号,另起自然段,项序号用汉字数字加括号依次表述,目标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内容较多,能够分章,章下设节。

    规章制度应该条理清楚、结构严谨、用词正确、文字简明、标点符号正确。

    第十条? 规章制度草案应对起草目标、适用范围、具体规范、解释部门和施行日期等作出明确要求。

    第十一条?

    起草规章制度,承接部门在公布前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意见不一致时,要进行协商,经充足协商仍未取得一致意见,应在报送规章制度草案时专门提出并说明情况和理由。

    第十二条?

    规章制度起草应注意和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衔接和协调。对同一事项,假如做出和法律、法规、规章等不一致要求,应在报送草案时说明。

    第十三条? 现行规章制度被新规章制度所替换时,应在草案中注明给予废止。

    第四章? 规章制度审查和修改

    第十四条?

    规章制度经承接部门责任人签字后,由承接人负责将规章制度草案送法律部,并附相关制订该规章制度说明和相关背景材料,一式二份。

    第十五条 法律部关键从以下多个方面对规章制度进行审查、修改:

    (一)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相关要求;

    (二)是否符合国家电力企业发展战略;

    (三)是否和现行规章制度相冲突、反复;

    (四)格式是否符合要求;

    (五)是否存在法律风险;

    (六)其它应该符合条件。

    第十六条? 经过法律部审查规章制度,由法律部出具统一格式法律事务部规章制度审查意见书后,送总经理工作部审核。

    第五章? 公布和立案

    第十七条?

    经总经理工作部审核规章制度,除必需报请总经理签发以外,依据领导职责分工由分管领导签发后,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统一编号(国电内规由法律部统一编号),由承接部门办理印发事宜。

    第十八条? 经签发规章制度,应注明生效时间,以"现予公布实施"或"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或明确注明具体生效时间。

    第十九条? 经签发规章制度,由承接部门送信息中心,在国家电力企业内部主页上公布。

    第二十条? 签发后规章制度,应该送法律部立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措施由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措施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福建省交通运输(控股)有限责任企业

    规章制度汇编(第一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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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资产管理

      1、 相关国有资产运行监管实施意见

      2、 相关国有资产收益管理实施意见

      3、 相关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评奖惩措施

      4、 国有资产产权管理暂行措施

      5、 投资管理暂行措施

      6、相关修订(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考评奖惩措施)通知

      7、资产对外租赁管理暂行措施

    二、财务管理

      l、相关国有资本和资金监管实施意见

      2、内部审计暂行措施

      3、财务管理暂行措施

      4、国有资本和资金财务监管暂行措施

      5、所属企业财务会计汇报考评方案

      6、相关加强应收款项管理实施措施

    三、党建工作

      1、相关党群工作和人事管理相关要求

      2、直属企业领导班子工作规则(试行)

      3、党委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4、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

      5、党委会议制度

      6、领导于部述廉制度

      7、相关对经营管理失误造成国有资产损失行为处理暂行要求

    四、其它

      1、信息工作管理暂行要求

      2、相关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计划

      3、保密委员会工作规则

      4、相关加强外事纪律和出国(境)工作管理通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工作,建立和完善企业规章制度体系,规范企业规章制度制订程序,推进企业法制化管理,促进依法治企,依据企业建章立制总体目标和要求,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 企业规章制度制订、修改和废止适用本措施。

    企业所属多经企业规章制度制订、修改和废止参考本措施相关要求实施。

    第三条 规章制度制订应该遵照正当、利于实施标准。

    第四条 规章制度应该根据要求权限和程序,科学、合理地要求企业各部门、各岗位权利、义务、责任和企业内部管理秩序。

    第五条 企业法律事务部是企业规章制度归口管理部门,在制订规章制度方面推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确定企业规章制度制订计划;

    (二)依据计划督促、检验、帮助职能部门实施规章制度草案起草工作;

    (三)帮助企业总经理工作部组织对规章制度草案论证及修改征求意见工作;

    (四)对企业职能部门起草规章制度草案负责规范性审查,并向企业领导汇报审查修改意见。

    第六条企业规章制度审查组负责企业规章制度制订、修改和废止前期审查工作。

    第二章 规章制度

    第七条本措施所称规章制度是指企业依据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要求、规程.结合本身实际情况制订规范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文件。规章制度名称为“章程”、“规则”、“要求”、“措施”、“实施细则”、“决定”等。

    “章程”是指对企业宗旨、组织标准和经营管理方法等事项要求。

    “规则”是指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某首先作标准性要求。

    “要求”是指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某首先作程序性要求。

    “措施”是指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某首先作具体要求。

    “实施细则”是指为实施法规、规章、规程而作具体要求。

    “决定”是指对企业生产经营某专题工作作出要求。

    第八条 下列事项能够制订规章制度:

    (一)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成企业改制,对企业宗旨、企业责任人及其职权、企业机构及其职权和议事规则、企业生产经营方法和对企业财产占有、使用、收益、处分所作出根本性要求;

    (二)依据企业生产特点,分级管理,统一指挥,对企业安全生产作出标准和具体要求;

    (三)为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实现企业商业化运行,对企业经营决议、综累计划、劳动工资、财务审计、物资供给、电力营销、监察、科技等管理作出标准和具体要求;

    (四)为确保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落实落实,对企业政治工作和法治工作作出标准和具体要求;

    (五)其它包含企业整体性问题作出专题要求和为落实实施地方法律、法规和电力法律、法规,作出实施细则。

    第三章 规章制度制订、修改和废止程序

    第一节?立?项

    第九条各部门依据企业规章制度基础框架确定本部门规章制度年度项目表,并确定具体规章制度申报项目,向企业法律事务部立案并负责落实。

    第十条各部门申报规章制度起草项目应包含以下内容:

    (一)规章制度草案名称;

    (二)制订规章制度必需性;

    (三)制订规章制度依据、宗旨;

    (四)规章制度内容;

    (五)起草部门和起草责任人组成;

    (六)起草进度计划;

    (七)规章制度草案说明书。

    第十一条企业法律事务部对起草部门报送确实定企业规章制度年度项目表和具体草案项目进行综合协调后,填写企业规章制度年度制订计划书,报请企业责任人同意,作为企业规章制度年度计划。

    第十二条对需经调研考察后制订规章制度,由企业法律事务部依据各部门申报规章制度草案项目、完成时间和必需调研费用和工作条件,报企业责任人同意。

    第十三条对因情况改变已列入年度计划而无制订必需或因工作急需制订而未列入年度计划,由企业法律事务部和起草部门协商,经企业责任人同意后撤消或增加该项目立项。

    第二节?起草

    第十四条 规章制度草案由其内容所包含专业主管部门负责起草。对包含两个以上部门关键业务,由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起草小组起草,企业法律事务部帮助。

    第十五条企业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小组)应对其

    起草项目进行深入调查研究,掌握国家相关法律、政策,中国外相关资料及企业现实状况,并应对其所确定规章制度草案作用效果有一定估计。

    第十六条规章制度草案应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一)本措施第十条(一)、(三)、(四)项内容;

    (二)规章制度草案适用范围;

    (三)负责规章制度实施部门;

    (四)实施日期;

    (五)其它事项。

    第十七条修改规章制度,对需要修改条款应在规章制度修改草案说明书中明确。

    第十八条规章制度草案及说明书起草完成后应送

    交企业法律事务部审查,起草部门(小组)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 规章制度草案及其说明;

    (二)每一条款制订依据(包含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章制度或事实)、索引;

    (三)相关国家政策、法律制度及其它相关文件资料;

    第十九条 企业法律事务部对规章制度草案及说明书就下列关键方面进行审查:

    (一)规章制度是否符正当律、法规基础标准,是

    否符合国家政策;

    (二)规章制度草案和企业现行规章制度是否协调,假如要改变现行规章制度,理由和依据是否充足;

    (三)规章制度草案体例结构、条款、文字等是否符

    合规章制度要求。

    第二十条 规章制度在起草过程中,应该广泛听取相关部门、基层单位和职员代表意见。听取意见能够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咨询意见表等多个形式。

    第二十一条 企业法律事务部对草案初步审查后,送企业总经理工作部,并帮助总经理工作部召集企业规章制度审查委员会就以下内容进行论证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

    (一)规章制度是否符合现行国家政策要求;

    (二)规章制度是否符合电力体制改革要求;

    (三)规章制度是否符合本企业改革实际;

    (四)规章制度内容所包含部门是否有不一样意见;

    (五)对规章制度可预见性效果提出不一样意见;

    (六)对规章制度可行性作出结论。

    第二十二条企业法律事务部依据规章制度审查委员会审查意见负责出具审查修改意见和论证结论,并将其和规章制度草案、草案说明书退回原规章制度起草部门(小组)修改完善。

    第二十三条规章制度草案修改再审后,由企业法律事务部出具审查汇报,报送企业总经理工作部依本措施第三十条要求实施。

    第二十四条 经企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并同意或经企业职代会审议经过规章制度,转送企业总经理工作部进行文字审修,经文字审修后登记、印刷。

    第三节?修改、废止

    第二十五条规章制度修改和废止应由规章制度制订部门提出草案,法律事务部立项、审核,企业总经理工作部论证,出具审查汇报后报请企业总经理工作部组织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审定。

    法律事务部认为必需时也能够提请规章制度制订部门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和废止。

    第二十六条需修改(废止)规章制度经立项后,草案送交法律事务部审核,起草小组应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一)规章制度修改(废止)草案及其说明;

    (二)条款修改(废止)依据及其必需性;

    (三)相关国家政策、法律制度及其它相关文件资料。

    第二十七条 规章制度修改(废止)草案应符合规章制度技术要求。

    第二十八条 对没有修改(废止)基础规章制度草案,由法律事务部退回起草部门。

    第二十九条 规章制度部分条款被文字修改或废止,必需公布新规章制度。

    第四节 审议、公告

    第三十条 凡需经企业职代会审议,审议经过后公布实施;需经企业行政审定,提请总经理办公会审定,并经企业责任人同意后颁布实施。

    第三十一条 规章制度打印成文后,应转送法律事务部登记立案。

    第三十二条 企业制订规章制度颁布实施前,应采取公告或传达学习等方法告之。

    第五节?其它要求

    第三十三条 规章制度中具体规范逻辑结构上应明确假定、处理相关内容。

    第三十四条 规章制度应符合规章制度制订技术要求,内容正当,概念正确,结构严谨,条理清楚,语言简明。

    规章制度格式:章程、要求、措施分总则、分则、附则三部分;规则、实施措施(细则)分条序列,决定以公文格式要求。

    规章制度体例统一使用,编、章、节,条、款、项、目,编、章、节、条序号用汉字数字依次表述,款不编序号,项序号用汉字数字依次加括号表述,目标序号用阿拉伯数字依次表述。

    规章制度题注应该载明同意机关、经过日期。

    第三十五条 企业法律事务部能够就相关规章制度具体问题问询进行研究并给予回复。

    第四章 附?则

    第三十六条 规章制度经落实实施成熟后,需上升为企业标按时,根据南京供电企业标准化管理措施相关要求实施。

    第三十七条 本措施经企业总经理办公会讨论经过并由企业责任人签发。

    第三十八条 本措施企业法律事务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措施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一)考勤管理制度

    ?1.每个职员上下班必需到各个楼层责任人处签到,提前更换制服,按时抵达工作岗位。

    ?2.如因公差、外勤、加班,病假,事假,等原因未能签到,应向所在部门汇报,方便备查,严禁代人签到和委

    托她人代签到。

    ?3.迟到和早退以是否抵达或离开工作地点为准,职员工作中未经请假离开工作岗位视为早退和旷工。

    4.考勤按当月实际工作日统计,作为工资计发依据。

    ?5.不得让她人代为请假和电话请假,不然按旷工处理。

    ?6.各部门主管经理对所属职员考勤应严格监督实施,如不依手续按时办理或其它隐瞒蒙混行为,一经查明应

    带连处分。

    ?7.职员如有迟到,早退和旷工行为,依以下要求处理:

    1.迟到,早退按1元/分钟计算。

    2.旷工1天扣3天工资,和当月对应奖金,旷工2天扣6天工资和当月对应奖金。

    附:工资管理制度:

    1.除名者无任何赔偿及押金。

    2.职员在工作期间,若发觉不能适应工作能力者,解聘者工资“另当别论”。

    3.协议期内,自动离职者,不仅没有工资,不退还押金外,另追究其违约责任。

    (二)仪表仪容规范

    仪表:

    ?1.工作服:

    ?工作服要洁净、无破损,无脱扣,初工作需要外,衣带不准放有物品,上班不得佩带手机,衬衣保持整齐,领

    口,袖口洁净,领带(结)随时检验是否系正,鞋子保持整齐,黑色皮鞋,布鞋为宜,袜子肤色无花,丝袜为宜

    ,衣口不能露外。

    ?2.工号牌

    ?工号牌写明职务,姓名,帖有照片,端正贴在左胸前,不准佩带其它纪念章和饰物。

    仪容:

    ?1.须发

    ?男生:后不盖领,侧不盖耳,洁净整齐。

    ?女生:后不过肩,前不盖眼,洁净整齐。

    ?2.面部:

    ?男生:胡子刮洁净

    ?女生:着淡妆

    ?一直保持面带微笑

    ?3.手指甲:洁净,修剪整齐,不超出指度,不涂指甲油。

    ?4.装饰品:

    ?不得戴耳环,手镯,项链等饰物,不得佩带要求以外装饰用具。

    (三)奖惩制度

    奖励:

    ?企业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和直接主管经理或总经办酌情呈报奖励。

    ?1.对企业改革和管理和对提升服务质量有重大或特殊贡献者。

    ?2.在服务(生产)工作中能提出合理化建设并被采纳发明优异成绩者。

    ?3.在对外接待中, 服务态度好,发明良好社会影响者。

    ?4.为来宾提供最好服务,工作主动热心,受到来宾表彰者。

    ?5.预防或挽救事故有力,使企业免受重大损失者。

    ?6.为保护企业财产和来宾生命财产,能见义勇为者。

    ?7.严格开支,节省费用有显著成效者。

    ?8.能为企业开发新业务或开辟新市场,并取得显著效果者。

    ?9.对舞弊或其它有害企业利益事件,能检举揭发或预防其发生,使企业减免损失者。

    ?10.才能卓越,奉公遵法,任劳任怨,拾金不昧,足为企业标兵者

    注:企业奖励分为晋级,记功,记大过,授于奖品和奖金,升级,开职,可同时并用,奖励决定宣告后,书面通

    知本人,并记入个人档案,作为加薪依据。

    处罚:

    ?企业职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酌情给予口头警告,书面警告,严重警告,解聘,除名 。

    ?1.有渎职,渎职者。

    ?2.泄露企业机密或慌报事实者。

    ?3.有意或因过失浪费损害公物者。

    ?4.利用职务之便经营或兼营企业类业务,损害企业利益者。

    ?5.违反企业多种规章制度或命令者。

    ?6.不服从上级合理指导,而造成工作不能圆满完成或所以而影响企业全局性工作者。

    ?7.品行不端,损害企业声誉者。

    ?8.伪造帐目,虚报费用者。

    ?9.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损害企业利益,索贿,受贿者。

    ?10.拒绝相关责任人检验,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损失者。

    附:处罚细则:

    ?1.不到指定区域站岗,私自离岗者1次罚10元。

    ?2.仪容仪表不合格者。1次罚5元。

    ?3.不服从合理工作调配,态度恶劣者1次罚20元。

    ?4.玩忽职守,造成不良后果者1次罚20元。

    ?5.浪费企业财产,有意损失者1次罚10元。

    ?6.不到指定地点吃饭(就餐)休息者1次罚10元。

    ?7.欺侮,漫骂领导同事者,1次罚50元。

    ?8.区域卫生不洁净,1次警告,2次罚5元,以后按此翻倍。

    ?9.煽动她人,纵使她人搞破坏,不团结者1次罚20元。

    ?11.工作未能按时完成,1次罚10元。

    ?12.上班时间接听私人电话,会客,偷懒者1次罚10元。

    ?13.带情绪上班者1次罚50元。(拖累她人)

    (四)请假制度

    ?除公休假日外,凡不能来上班职员均依此要求请假。请假半天以内者,有所属部门主管同意,并报知部门经

    理。2天以内由部门经理同意,连续 3天以上者必需由总经理同意,部门主管由经理同意,部门经理以上人员请假

    由企业经理同意,请假说许交人力资源部备档。请假必需提前一天呈核,如和特殊情况不能事先呈核, 必需事后

    通知属所领导实际原因,其它未经核准缺勤,均以旷工论。

    事假:

    ?1.一次不得超出四天,整年累计不得超出12天。

     不然给予除名。

    ?2.请假半日扣半日工资,请假一天以上扣当日工资,和当日对应奖金。

    病假:

    ?1.请病假者需备市立医院证实(病历,药费单据,病休证实)并将相关证实交部门经理以备考勤审查。

    ?2.病假整年不得超出20天。

     (住院除外)不然给予除名。

    (五)管理制度

    礼节礼貌:

    ?1.尊重自己,尊重她人, 团结互助,忠诚互助。忠诚老实。富有职业自豪感和奉献精神。待客人热情友好。谈

    吐亲切和蔼。举止稳重大方。处事礼貌谨慎。

    ?2.和客人交流时应站立端正,讲究礼貌,不左顾右盼。低头哈腰和抬头叉腰。要用心聊听客人谈话,不和客

    人抢话,不中途插话,不和客人争论,不强词夺理。说话要有分寸,语气要温和,语言要文雅,讲一般话, 不讲

    方言?。

    3.不要问询客人年纪,(尤其是女宾),不要问询客人履历,工资收入,衣物价格,奇装异服或举止奇特

    和不围观,不交头接耳,对伤残和有缺点人士不歧视,服务要周到。

    ?4.对客人要礼让,主动让路。

    工作态度:

    ?1.热情:热情接待好每一位用户,努力提升工作效率。

    ?2.礼貌:尊重来宾,????。!!!!。笑口常开,说话和蔼,常见敬语。

    ?3.主动: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员作,主动为来宾服务,对下一工序负责,同事之间真诚合作, 主动配合。

    ?4.周到:严格按服务规程(工作程序)工作,想客人之所想,急客人之所急。

    ?5.老实:待客诚恳,对企业忠诚,路不拾遗,有事必报,有错必改。

    ?6.勤奋:勤恳工作,注意节俭,讲究公共卫生,维护企业优美环境,节省水,电,珍惜设备,设施。

    劳动纪律:

    ?1.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矿工,不擅离职守。秧歌实施交接班制度,不得私自调班 ,确定调班时必需

    早好顶班人员。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方可调班,不准串岗。

    ?2.职员上班时间不准做私活,会客,看书,打私人电话,不得带亲友到本企业公共场所,餐厅,玩耍,聊天。

    4.下班后必需离岗更衣,更衣后不得返回工作岗位。

    ?5.服从领导安排和调整,按时完成任务,不得无故拒绝或终止工作。

    ?6.必需严格实施上下班考勤制度,奖惩条例和安全保卫制度等。

    ?7.严格遵守纪律,不得以工作之便,假公济私,损害来宾,企业和集体利益。

    企业管理层次:

    附图:<略>

    备注:

    ?1.企业全体职员依据企业设置管理层级实施楼层管理。果断实施下级服从上级。和只有一个上级观念,不

    折不扣地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任务,当管理上级发生违反企业规章制度行为时,职员有越级投诉权利。

    ?2.职级划分:企业依据职员所在岗位不一样,部门不一样,负担责任不一样,划分为决议层, 督导层,管理层,操

    作层四类,即:

    ?决议层:总经理,副总取得总经理同意。

    ?督导层:大堂经理,财务经理

    ?管理层:楼面主管,领班,工程部主管,保安部主管,厨部领班。

    ?操作层:楼面服务员,迎宾员,收银员,售货员,水电工,保洁员,厨师,厨杂, 保安员。

    (六)用餐管理制度

    ?1.全部职员必需在要求时间内用餐。早11:30 ,晚7:00 。用餐时间15分钟。。

    ?2.用餐地点,消防通道,

    ?3.保持用餐地点洁净卫生,工作。

    ?4.坚持“吃多少打多少”杜绝浪费,发觉倒饭者一次罚款50元。

    ?5.各楼层在工作不耽搁情况下合理安排用餐。

    ?6.厨房菜肴严禁自己操作,有秩序打饭。

    ?7.以上几点,望各位职员认真参考实施。

    作息时间表:

    ?1.A班.1:30-21:00 B班.5:00-24:00 C班.8:40-04:00

    ?2.各班提前15分钟到企业,更换制服,化妆准备例会。

    ?3.A班.11:40例会。11:40-11:55卫生检验工作。11:55准备站岗待客。B班 18:40例会。18:40-19:00卫

    生检验工作。19:00按时交接班。

    ?4.上班进入企业后就不得再出去,出去以后就不得再返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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