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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联合行动方案

    时间:2021-02-01 16:08:01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2020年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联合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农资打假视频会议精神,保障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春耕备耕所需各项农业生产资料充足供应,确保农业生产安全和农资质量安全,切实保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XX区农业农村局和XX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进行2020年春季农资打假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坚持标本兼治、打防结合和属地管理原则,注重源头管理,突出问题导向,狠抓农资市场监管,认真清理整顿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严厉查处农资违法案件,确保农资质量可靠、市场稳定,为维护农业产业和农产品质量安全奠定坚实基础。强化法制宣传,增强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责任意识和诚信意识;
    加强横向协同与纵向联动,推进社会共治,全力护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产品稳产保供和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为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实现乡村振兴提供有力支撑。

    二、工作重点 以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菜篮子产品主产区为重点地区,开展农资打假春季专项行动。充分利用巡查检查、监督抽查、暗查暗访、投诉举报等手段,认真摸排问题隐患,严厉查处农资违法行为,切实维护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重点围绕以下农资产品开展专项治理。

    (一)种子。紧紧围绕当地重点作物品种,组织开展种子执法检查,重点检查种子标签、生产经营档案、备案、登记等内容,严肃查处无证生产经营、生产经营假冒伪劣种子、套牌侵权、未审先推、包装标签不规范等违法行为。

    (二)农药。严格执行农药生产原材料进货、农药出厂销售记录,农药经营采购销售台账,限用农药定点经营与实名购买和农药使用用药记录等制度,规范农药生产经营使用行为;
    严肃查处无证生产、经营农药和不按规定使用农药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假劣农药,特别是非法添加高毒、禁用农药成分的农药和使用禁用农药的行为。

    (三)肥料。严格规范肥料登记备案管理,强化肥料产品登记证、包装标识、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严肃查处复混肥料、有机肥料、水溶肥料及微生物肥料等产品未经登记、一证多用、假冒伪造登记证,肥料产品标称具有农药功能和肥料产品有效成分不足及氯离子超标等违法行为。

    三、主要措施 (一)清理整顿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依法认真履行行政许可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条件和标准审查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资质,规范审批,严把农资生产经营准入关,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农药等违法行为。

    (二)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瞄准农村和城乡结合部、农资经营集散地等重点区域,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突出重点农时、重点品种,开展农资市场集中整治,做到全面落实农资源头严控、过程严管、违法严惩执法监管机制,筑牢农业安全“防火墙”。以精准打击为目标,规范实施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问题农资企业产品实行执法抽检全覆盖。

    (三)严厉查处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四个最严”的要求,坚持有案必查,查必彻底,全面查处不留死角,案件查处率达100%,持续保持高压严打态势。持续强化案件协查联动机制,查办的每一起农资案件均应及时向非法产品来源地和流向地实施协查通报,全程清除假劣农资,案件通报协查率达100%。涉嫌犯罪线索明显的案件,要商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快查快办;
    达到移送标准、涉嫌犯罪的案件,必须要第一时间移送公安机关。坚决杜绝以罚代刑、有案不查、处罚偏轻等情况出现。

    (四)强化农资信息化监管。发挥农资监管信息平台监管功能,全面查处未依法进行农资登记备案,未建立台账记录行为,全程跟踪追查上级通报查处的问题农资企业产品,彻底清查假劣农资。

    四、行动时间 3月25日至3月27日。

    五、参加人员 XX区农业农村局:XX副局长、XX;

    XX区市场监管局:XX副局长、XX 六、检查门店 XX车辋小军天脊专卖店——XX振丰农资店——XX深山农资服务部——XX文华农资店。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农资打假对于保障农业稳产保供、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作用,高度重视农资打假工作,切实履行属地管理和牵头协调职责,加强统筹协作,明确职责分工,建立长效机制,增强农资打假合力,并认真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周密部署,确保监管执法各司其责,职责分工明确,任务分解到岗到人,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加强农资信用体系建设,强化农资信用监管。建立健全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推动实现农资生产经营主体信用档案全覆盖。做好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公开,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
    鼓励行业协会和第三方机构开展信用评价,积极引导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诚信经营。充分发挥协会组织、新闻媒体和普通消费者等社会力量的监督作用,畅通“XX”举报电话、网络举报信箱等投诉举报渠道,完善农资打假投诉举报机制,努力构建社会共治的工作格局。

    (三)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加大执法准备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执法监管装备手段,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法律素养、业务素质和执法办案能力,严格执行农业执法“六条禁令”,大力推进“阳光执法”、文明执法,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打造一支“一懂两爱”和素质高、业务精、能力强、作风硬的农业综合执法队伍,树立农业综合执法严格、公正、廉洁、文明执法的良好形象。

    (四)认真总结,及时报送。要加强农资打假工作动员部署、进展评价和经验总结,健全完善农资打假监管信息报送机制,及时、准确、客观地做好数据统计、案件信息公开、典型案件公布等工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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