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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新版乡村公路监理细则x

    时间:2020-10-24 22:25:55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第一章 总 则

    一、目的 为实现本监理单位管段内的井研县金峰乡平店村等三个市级贫困 村道路工程建设总目标,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 工程环境和工程费用,提高工程管理水平,发挥投资效益,使本项目施 工监理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达到任务明确,标准统一, 程序合理。根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 ( JTJ077--95 )、《建 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JTG F80/1— 2010)以及施工、监理招标文件的要求,结合五个乡镇工程建设的实际 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监理指导思想及原则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按照“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 丝不苟”的原则认真贯彻执行有关施工监理的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 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查制度,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 作。

    三、监理依据

    1、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管理的法律、法规、条例和规定;

    2、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建设的质量标准、施工规范和试验检 测规范;

    3、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工程项目建设文件;

    4、由业主和承包人签定的施工合同文件及业主和监理单位签定的

    监理合同协议;

    5、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形成的有关的会议记录、 函电、监理指令及其他文字记录;

    6、驻地办根据施工合同文件签发的所有施工图纸和指令等。

    四、质量保证体系 本项目实行“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 量保证体系。

    五、监理单位资质 承担本项目施工监理业务的单位,必须是在监理招标中中标并签订 监理合同协议书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监理单位。

    六、监理人员资格及素质 凡在本项目中从事监理工作的监理人员,必须是符合所在监理岗位 的资质条件要求并经业主批准的合格人员。

    七、监理阶段划分 监理阶段划分为三个阶段: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交 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监理合同协议签定后,即进入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监理人员应熟悉 合同文件;复核图纸和放样定线数据;督促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准备发布开工通知书等。

    2、施工阶段监理 施工阶段的监理,应集中力量做好工程质量监控、工程安全监理、 工程环境监理、 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费用监管以及合同管理等各项工作。

    3、交工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 在工程完工或部分(单位、分部)工程完工后,只要签发交接证书 后即进入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除应对工程缺陷、修补及重建进行监理 外,并应视同第二条一样做好这一阶段的监理工作。

    第二章 监理机构与职责

    第一节 监理机构

    一、四川凯瑞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部,乡村公路监理部工程 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 。

    二、驻地办设监理工程师 1 名。

    第二节 监理机构职责

    一、驻地办职责

    1、承包商的主要人员在场情况按合同规定进行检查记录,对不符

    合合同要求、影响工程工期与质量的人员应向驻地办提出更换建议;

    2、在开工前和过程中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对于不符合合 同要求的,应坚决拒绝使用并督促将其运出工地现场;

    3、负责本监理合同段范围内的每月已完成合格工程计量支付的汇 总、确认,对手续不全、资料不齐、擅自涂改以及其它不符合规定的计 量支付报表有权拒绝和退还;

    4、对承包商的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单进行审批。

    5、对承包商的工序质量进行检查、认可;

    6、根据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对工程延期、费用索赔的实际情况

    进行调查、核实、收集、整理报驻地办;

    7、随时检查工程施工质量。对有疑问的隐蔽工程有权要求开仓检 查;对不合格工程有权要求返工;对严重违反要求的情况有权下达暂停 施工令,监督承包商整改;

    8、按规定完成试验及质量检测任务;

    9、准备工地会议的有关材料,负责处理工地上一般性技术问题。

    二、驻地办主要监理人员职责

    (一)驻地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驻地监理工程师的工作重点应是全面负责工程质量的管理。主要包

    括以下工作:

    1、明确质量目标,评定工程质量;

    2、提出保证工程质量的措施和手段,组织进行质量抽查和抽验;

    3、批准分项工程开工报告,发出分项工程开工通知;

    4、经常巡视工地,及时解决处理影响工程质量的问题;

    5、向承包人发出质量控制指示;

    6、建立部门或专业监理人员的日常汇报制度,每月以表格、图解 及简报的形式提出质量控制分析报告。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是:监督承包人实施各项质量控制目标

    并满足标准、规范、图纸的要求。一般应包括以下工作:

    1、熟悉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图纸及其变更或特殊要

    求,并予以落实和实施;

    2、提出各项工作流程及质量控制程序,监督、检查和测验工程质 量;

    3、系统记录并分析整理各项质量成果;

    4、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现场质量状况,每月提出本专业(或项 目)的质量报告。

    (三)旁站监理主要职责

    1、负责所在施工路段的施工监理工作,对驻地办负责;

    2、坚持每天巡视工地,随时掌握和了解其施工范围内各个项目的 工程质量、进度完成情况;

    3、施工程序实行旁站,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监督,现场检 查,对重要工程跟班检查。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工程,应报驻地办要求 承包人返工和采取其它补救措施,以达到合同规定的技术要求;

    4、负责核实承包人每月计量支付报表中申报质量合格的工程数量,

    并认真做好每天的监理日志。

    第三章 施工准备阶段的监理

    一、施工准备阶段的主要监理工作

    (一)检查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

    1、按合同要求承包人建立一个完整的以自检为主的质量保证组织 体系。各级自检人员应由富有施工经验、具备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规范 和图纸,并且工作作风优良的技术人员担任;

    2、审查批准承包人在投标书所报负责质量保证和自检工作负责人

    的资格,并应要求其一直在工程现场用全部的时间专门进行质量管理;

    3、应监督、检查和批准承包人装备自己的工地试验室和流动试验 室,其建筑面积、实验设备及人员配备应能满足本工程各项实验的需要;

    4、承包人质量保证体系及要求:

    (1)承包人试验室人员必须符合承包人的投标书中人员资质及业 绩。

    (2)试验仪器应符合承包合同的要求,并经试验室检查认可;

    (3)工作重点:

    a、 自检各个单项工程的开工条件,提供自检资料;

    b、 对每道工序或工艺进行现场质量自检,保证整个施工过程

    中材料、设备及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并获得监理工程师的认可;

    c、 过程中出现的缺陷及时采取措施;对安全事故进行现场记 录,并及时报告监理工程师;

    d、 按本“办法”规定的抽样检测频率、时间、方法进行取样 和试验;

    e、 及时检测工程各部的位臵、标高和几何尺寸,提供资料报 监理工程师检查,以获得认可;

    f 、对每道工序(工艺)或单项(单件)工程交工后进行自检 和测定,配合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

    g、 每项工程质量进行规定的分析整理,建立质量档案,交工 验收时提供详实的施工资料。

    (二)审查承包人的工程进度计划,提出书面建议报审批。

    (三)检查承包人的进场材料

    材料必须符合技术要求,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

    (四)审批承包人的配货比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五)审查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

    1、进场机械设备(包括计划进场的机械设备)的数量、型号、规 格、生产能力、完好率与投标书所填列的是否符合;

    2、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进场及周转计划与工程进度计划的适应性;

    3、各种施工机械设备的配套与满足施工技术要求的适应性;

    (六)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图

    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合同规定或合理的时间内,应对承包人依据合同 规定完成并提交的各种施工图进行审核批准。

    1、要求承包人在未进行施工测量之前或在施工测量的过程中,对

    合同图纸中各类结构物进行现场核对和补充,必要时就地补充测量,以 保证原始资料的准确和完整。

    2、所有施工图的图幅应有统一规定,竣工图应与其一致。

    第四章 工程质量监理

    第一节 工程质量监理概述

    一、质量监理的任务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和管理,消除影响工程质 量的各种不利因素, 使承包人提交的工程项目符合合同图纸、 技术规范、 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

    二、质量控制的基本步骤 驻地监理工程师在开工以前 , 向承包人提出一个(或一套)对所有 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的程序及说明,以供所有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 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循,使质量控制程序化。质量控制按以下流程 进行:

    (一)工程开工报告:工程开工报告应提供材料、设备、劳力及现 场管理人员等项的准备情况,并提供放线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及施 工方案等必要的基础资料。

    1、单位工程:承包人提出开工报告后,通过驻地办审批。

    2 、分部工程:承包人提出开工报告后,通过驻地办审批。

    3、分项工程:承包人提出开工报告后,报驻地办审批。

    (二)工程自检报告:承包人的自检人员按照专业监理工程师批准 的工艺流程和提出的工艺检查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首先进 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

    (三)工序检查认可:驻地办在承包人的工序自检后, 48 小时内进 行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的检查验收,对不合格的工序(工艺)应指 令承包人进行缺陷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查验收,后道工序不得 进行。

    (四)中间交工报告:当组成一个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或分项工 程完工后,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应再进行系统的自检,汇总各道工序的检 查记录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的结果提出交工报告。由驻地办组织验收,自 检资料不全的交工报告,拒绝验收。

    (五)中间交工证书:驻地办组织对完工的单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 的检查验收,必要时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查合格后提请驻地监理工程 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 。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工程,不 得进行下项工程项目的施工。

    (六)中间计量证书:对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的单位工程、分 部工程、分项工程,方可进行计量并填发《中间计量证书》 。完工项目 的交工资料不全或结束整理工作未完,不得计量支付。

    三、工序(工艺)质量检查步骤 驻地办在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提出一个(或一套)工序(工艺)检 查程序说明,以供现场旁站监理人员、承包人的自检人员及施工人员共 同遵循。工序(工艺)检查程序按以下原则提出:

    1、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的分项相一致;

    2、与技术规范及所采用的施工方法和工艺流程相协调;

    3、与国家或合同规定的验收标准、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相配合;

    4、工序(工艺)检查程序宜采用框图的形式表示,以便直观;并 应与相应的检查记录、报表、证书等相配套。

    四、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复核性检查,内 容应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混凝土的强度等的测定和试验,还应按 以下要求进行:

    1、驻地办应随时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 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2、在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流动试验室)按技术规范的频率抽样 试验的基础上试验监理工程师按一定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承 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有效。

    3、当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 要求时,试验监理工程师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还要求承包人增加 抽样频率。

    4、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抽样频率为 100%,监理试验室抽样频率为 5% - 10%。

    五、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的目的是对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 进行有效的控制。旁站监理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担任 , 实行全

    方位、全过程、全环节的监理 . 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1、检查用于工程的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与 批准的分部 ( 项)工程开工报告相符合。

    2、检查各种集料的组成、配合比及用量与批准的标准试验通知单 是否一致。

    3、检查施工方法和工艺,对低劣的产品及时报请驻地办发出监理 指令。

    4、进行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的检查。

    5、对隐蔽工程进行覆盖前的检查。

    6、监督承包人的施工人员进行试样抽取和控制参数的测定及记录。

    7、观察了解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的自然风险、隐患及外部干扰的 信息,及时报告。

    第二节 工程质量监理程序

    一、开工程序

    1、各合同段的开工 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发布各合同段的开工令。

    2、分项工程开工程序

    二、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无论何时,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需按下列程序抓紧处理。

    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包括暂停施工) 同时填写质量事故报告单报告驻地办。

    驻地办接到质量事故报告后,随即组织有关人员现场查看,同时 根据事故现场情况下达指示;

    承包人根据驻地办的指示,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查清事故原因并 提出处理意见报驻地办,并根据质量经济损失额度,按部颁《公路工程 质量管理办法》确定质量事故等级;

    若为重大质量事故,承包人、驻地办应立即书面报告。

    组织由有关各方人员参加的联合调查组,查明原因,提出事故处 理意见,并抄送有关各方;

    若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驻地办认为事故隐患未消除,则不发 复工令,或根据合同条款再次发出暂停施工命令,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后 方可恢复施工,下达进行处理的指令。

    三、试验工作程序

    1.原材料的试验程序

    2.现场检测试验程序

    3、混凝土质量监理

    驻办试验室 进行复核性试验

    按规定频率自检

    监理、承包人双方取样

    承包人填写混凝土强度报告

    第三节 结构物工程现场监理

    一、砼及其原材料的试验

    (一)原材料的检验

    (1)原材料试验首先应做好原材料的检验和报批工作。承包人应 将原材料的出厂证明或检验单送驻办审查,驻地办检查合格并予批准 后,开始原材料的进场和贮存。

    (2)原材料进场及贮存 驻地办应检查水泥存放时距离地面高度是否合适,有无覆盖遮挡, 使水泥不致防潮 。

    (二)混凝土工程

    (1)原材料检验与审批 首先承包人应做好原材料的试验和报批工作。承包人应将原材料的 出厂证明或检验单送驻地办审查,经驻地办检查合格并予批准后,开始 原材料的进场和贮存。

    (2)材料储存检查 承包人按有关规定进行场地硬化和隔离储存,由驻地办进行检查验 收。

    (3)工序检查 监理对以下施工工序按规范要求进行工序检查、验收。

    支架和模板制作安装;

    混凝土浇筑和养生;

    砼外观和表面修饰。

    (4)砼强度检查 所有砼试件制作养生及试验,均须在旁站监理人员监督下按规范进 行。由旁站人员签字认可,驻地办按规定频率对砼强度进行抽样,送驻 办试验室试压,签发强度试验报告。

    (5)混凝土工程的中间交工 在对混凝土工程的混凝土强度及外观检查均合格后,由承包人填写 中间交工证书,连同相应的开工申请单及质量检验单一并报驻地办审 核,并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第五章 工程进度监理

    第一节 进度监理工作内容

    1、审批承包人按合同要求编制的所有工程进度计划(包括总计划、 年度计划、月计划、周作业计划及关键工程项目的施工计划) 。

    2、确定工程开工时间(总体开工、单位及分项工程开工)和竣工时 间。

    3、检查落实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督促承包人修改调整计划,以确 保合同工期。

    4、处理工程延期及确定最终竣工时间。

    5、处臵工期延误(加快进度、指定分包、终止合同)

    第二节 进度计划的内容及编制

    一、总体进度计划的内容

    1、项目合同工期

    2、完成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应注明各关键工程名称)所需的 工期,最早开始和最迟结束时间。

    3、各单位工程各施工阶段所需要完成的工程量及现金流动估算。

    4、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配备的人力和机械数量。

    5、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的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等。

    二、月(季)度进度计划的内容

    1、本月(季)计划完成的分项工程内容及顺序安排。

    2、完成本月(季)各分项的工程数量及投资额。

    3、完成各分项工程的施工队伍及人力和主要设备的配臵。

    4、在年度计划下对各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的详 细说明等。

    第三节 进度计划的检查落实与调整

    一、每日进度检查记录

    驻地办应每日检查承包人的进度执行情况, 根据检查结果填写 《监理 日报》,并上报驻地办作为掌握进度和进行决策的依据。

    二、每月工程进度报告

    驻地办应根据所掌握的当月进度情况及 《监理日报》 进行分析、整理, 每月向总监办提交每月工程进度报告。说明当月进度计划执行概况。

    三、进度计划的调整

    驻地办应根据进度计划的执行情况, 结合各方面原因, 督促承包人及 时调整修订进度计划,以确保合同工期。

    第四节 施工进度延误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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