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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X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时间:2020-08-31 04:07:45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XX市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

    建设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食品安全战略思想,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强化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根据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安排,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构建市、县区、乡镇(街道)、村(社区)食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靠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全程监管措施,巩固共治共享格局。

    二、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的通知》《中共XX省委XX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意见》

    三、机构设置

    在全市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粮食和物资储备、教育、民政、住建、文广旅等重点行业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在全市各乡镇人民政府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重点行业食品安全委员会暨乡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均不占现有编制机构,组成人员均为兼职,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要做到“四有”:即有牌子、有人员、有办公场所、有工作制度。

    (一)组建市、县区重点行业食品安全委员会

    1.市、县区重点行业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生态环境、粮食和物资储备、教育、民政、住建、文广旅等部门各自成立食品安全委员会,由市、县区政府分管领导任主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分管行业或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和科室负责人组成。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并确定一名以上业务骨干负责食品安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2.市、县区重点行业食品安全委员会总职责: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领导;统筹推进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督促指导本部门依法履行工作职责,及时研究解决分管行业或者领域内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问题。

    3.农业农村局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责: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农业投入品使用的管理和指导,建立健全农业投入品的安全使用制度;参与制定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依法组织实施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认定、产品认证、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保护和监督管理;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加强畜禽及产品的检验检疫工作,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负责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制度建设和违法违规案件查处;全面禁止用餐厨剩余物饲喂牲畜。

    4.卫生健康委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责: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评估,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地方标准;承担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相关工作;制定并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通报评估结果;负责食品安全事件医疗救治、流行病学调查及医疗卫生处置等相关工作;加强对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卫生监督检查、产品抽检及违法案件查处工作;配合市场监管局做好卫健系统及医疗机构开办的食堂及食品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5.生态环境局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责:负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监督管理;联合市场监管局、住建局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餐饮服务单位的废弃物、污染物排放集中处理进行监管;对破坏环境、影响农产品质量的行为进行查处;牵头协调与食品有关的环境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业基地周边污染源的整治监管。

    6.粮食和物资储备局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责:贯彻落实《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建立健全粮食质量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加强粮食质量安全必检指标检测,做好超标粮食处置,加强政策性粮油监测,发布粮食质量信息;强化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市、县公益性粮食质量检验监测体系;加强粮食质量监管体系建设,落实承储企业粮食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各级属地监管责任,督促粮食收储企业加强出入库质量把关;负责粮食收购、储存、运输环节的质量安全监管,组织开展收购、储存环节粮食质量安全监测。

    7.教育局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责:市级层面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学校校内食品安全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指导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宣传教育,确保每年度教育不少于4课时;负责督促、指导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局属学校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校园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县级层面负责辖区内各级各类学校内食品安全经营单位的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指导辖区内各级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宣传教育,确保每年度教育不少于4课时;负责督促、指导辖区内各级学校切实完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做好校园食物中毒和其他食源性疾病信息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监督工作。

    8.民政局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责:落实养老机构食堂的主管责任;健全养老机构食堂设施设备,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大对养老机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及时妥当处置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养老机构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9.住建局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责:督促、指导建筑施工企业做好建筑工地食品安全管理工作;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建筑工地食堂的监督管理;实施对露天烧烤污染、户外公共场所食品销售和餐饮摊点无证经营行政处罚权;负责餐厨剩余物收集、运输、储存、处理的日常监管,对餐厨剩余物收运、处置企业建立台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0.文广旅局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责:负责指导星级旅游酒店(农家乐)、旅游接待饭店制定并落实食品安全规范;配合有关部门开展涉旅食品安全监管,加强景区食品安全工作;做好涉旅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和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二)组建乡镇食品安全委员会

    1.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由乡镇党委副书记、政府乡镇长任委员会主任,分管副乡镇长和市场监管所所长任委员会副主任,成员由乡镇党政办、民政办、财政所、卫健办、学区、派出所、农综站等单位负责人和各村村委会主任组成。各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统一设在乡镇政府党政办,并确定一名乡镇干部负责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每个村确定一名村干部担任村食品安全协管员。

    2.乡镇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食品安全工作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本乡镇区域内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加强与县区食品安全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监督监管部门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和专项检查,联合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落实“一岗双责”。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认真组建重点行业和乡镇食品安全委员会,健全完善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协调和综合监督机制。落实好各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各级党委、政府工作部门主要负责人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督查督办,狠抓责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要健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督查机制,强化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各级各行业食品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按照谋发展必须抓安全,管行业必须管安全,保民生必须保安全的要求,严格落实“四个最严”,不折不扣抓好食品安全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不断提升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三)强化考核评议,严肃责任追究。各级党委、政府要健全食品安全党政同责责任追究制度,层层压紧压实食品安全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绩效管理,对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不力,未按要求完成食品安全工作目标任务的,对责任部门和责任人予以通报、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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