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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例文:信用评级单位利益冲突之法律制度概述x

    时间:2020-10-22 12:35:24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论文范文:信用评级单位利益冲突之法律制度概述

    1 绪论

    1.1 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从 1909 年约翰穆迪先生发布第一份信用评级报告的“初出茅庐”,到 2008年美国次贷危机中的信用评级机构的“呼风唤雨”,从最初的单一公司债券到现今的评级产品种类纷繁,从开始的风险评估服务者到现今金融市场的“看门人”。信用评级已然完成了士兵到统帅的角色转化。“欧债危机”中信用评级的权威性更使人们看到其具有撼动世界的力量,但伴随话语权增强而来的却是其存在之基——风险评估价值的荡然无从,“安然事件”、“次贷危机”等事件中的糟糕表现,使得信用评级机构不再是投资者的正确引导者,从危机后美国司法部对“标普”的调查起诉,评级机构被认定为是危机产生的幕后推手。评级产品的多样性和复杂性、评级服务的独立性、评级付费模式的利益冲突等问题的凸显,使失信的信用评级机构地位岌岌可危,带来的更是系统性的危机事件。我国正处于资本市场转型和建构现代金融体系时期,信用评级作为其中的关键一环不可或缺。但 2012 年的“信用评级城投事件”以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2012 年中国金融稳定报告》使我们看到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还存在公信力不足,发行主体评级虚高的现象,信用评级业务管理不规范,市场自律约束机制不完善等问题。为发挥信用评级作为资本市场上“看门人”的作用,提高资本市场透明度,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亟需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特别是完善对信用评级机构利益冲突的法律规制,促进我国信用评级行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本文希望通过对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利益冲突现状的分析,加以分析其他国家及地区的规制方法,在吸收先进经验与我国国情结合的基础上,为我国的信用评级利益冲突的规制提供有益、可行的建议。

    …………

    1.2 国内外理论研究综述

    1.2.1 国内文献综述

    我国信用评级业发展较晚,现有论著对信用评级的研究主要侧重于经济学、金融学领域。例如毛振华、阎衍主编《信用评级前沿理论与实践》、叶伟春主编《信用评级理论与实务》、李振宇等著《资信评级原理》、欧志伟、萧维等著《中国资信评级制度建设方略》、洪坎主编《资信评级》、王一兵著《信用资本问题研究》等,对信用评级机构的发展、信用评级方法、信用评级指标体系、信用评级执业标准以及影响信用评级质量的因素进行了全面、系统的介绍和分析,具有较强的实践性和可操作性。目前,我国关于信用评级监管法律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方面:信用评级机构的组织结构、财务状况、员工素质和数量、在市场中积累的信誉、信息披露状况都会影响信用评级机构的市场行为。研究信用评级机构市场准入的文章主要有:白钦先和黄翕著《美国信用评级认可制度的多视角分析及启示》、孙海荣著《国内信用评级机构监管准入条件的研究》、楚建会著《美国信用评级机构反垄断规制研究》等。这些文章分析了美国信用评级机构市场准入监管经验,认为信用评级机构应当得到政府监管机构的认可,以确保信用评级结果具有较高的可信度和公信力。

    ……………

    2 信用评级机构利益冲突法律规制相关内容概述

    2.1 对信用评级机构利益冲突规制的界定

    信用评级,英文称之为 Credit Rating,或称资信评级①。学界并没有对其定义达成一致,信用评级含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以美国《银行和金融大百科全书》的定义为代表,信用评级是以一套相关指标为考量基础,表示出个人和经济体偿付其债务能力(偿还历史记录)和意愿的值②。而广义以朱荣恩等学者定义为代表,信用评级为“由专业的独立机构或部门,根据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采用一整套科学的综合分析和评价方法,通过收集定性、定量的信息,对影响经济主体(主权国家、地方政府、工商企业、金融机构)或金融工具(债券、优先股、结构性融资、资产证券化、商业票据等)的风险因素进行综合考察,从而对这些经济主体或金融工具的特定期间内按时偿还债务(利益、本金、优先股股利等)的能力和意愿进行评价,并用简单明了的符号将这些意见向市场公开,达到为投资者服务目的的一种管理活动。③”本文所指信用评级为广义定义下的信用评级,因为现代金融市场下的信用评级已经不单单是简单的偿债能力的评估,特别是金融衍生品进入信用评级产品序列后,多样评级标的和不同评级目的已经将信用评级演变为了重要的信用指标和投资导向。在信用评级机构的定义方面,学界同样没有一个明确的界定。美国《证券交易法》将“信用评级机构”定义为指符合以下条件的任何人:(1)在网络上或者通过其他容易获得的形式免费或者收取合理费用,从事发布信用评级的业务,但不包括商业信用报告公司(commercial credit reporting company);(2)采取定性的或者定量的模型,或者两者相结合,以确定信用评级;(3)从发行人、投资者,或者其他市场参与者分别收取或者兼而有之地收取费用。

    ……………

    2.2 信用评级相关理论基础

    信息不对称是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特征。信息不对称性是指交易双方掌握的信息不一样,掌握信息多的一方成为信息优势方,掌握少的一方则叫信息劣势方。信息不对称问题普遍存在于银行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以及资本市场的交易过程中。当借款人比贷款人更了解信贷资产的质量,贷款人会恐惧地认为借款人只有在认为贷款人提供的资本足够便宜时才会同意交易。结果就是,贷款人会不断提高他收取的利率,以达到保护自己的目的。但贷款人如此寻求高利率会导致资信情况良好的借款人拒绝贷款,因为他们感觉由于不能证明自己的资信情况良好而被要求支付了额外的利息。反而,只有那些自信差、风险高的借款人,会为了融资会铤而走险,答应以高利率借款。最终,还是增加了贷款人的风险。事实是只要能获得更清晰的信用信息,便会有更多更安全的交易产生。而由无利害关系第三方或公权力提供的相关信息就能很好解决这样的问题,所以信用评级机构应运而生。

    …………

    3 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利益冲突规制的现状和问题..... 16

    3.1 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利益冲突规制的现状......16

    3.1.1 法律法规规制 .......16

    3.1.2 自律组织规制 .......17

    3.1.3 信用评级机构自我规制 ....19

    3.2 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利益冲突规制的问题......21

    3.3 小结......25

    4 其他国家和地区组织对信用评级机构利益冲突………… 26

    4.1 美国和欧盟对信用评级机构利益冲突的法律规制........26

    4.2 亚洲国家对信用评级机构利益冲突的法律规制.....30

    4.2.1 日本信用评级机构利益冲突的法律规制 .....30

    4.2.2 韩国信用评级机构利益冲突的法律规制 .....32

    4.2.3 印度信用评级机构利益冲突的法律规制 .....33

    4.3 小结......36

    5 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利益冲突规制的完善 ..... 38

    5.1 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利益冲突规制的监管理念.......38

    5.2 完善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利益规制的路径和措施.....38

    5.2.1 完善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利益冲突规制的路径 ......38

    5.2.2 完善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利益冲突规制的措施 ......39

    5.3 完善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利益冲突规制的具体建议........41

    5 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利益冲突规制的完善

    5.1 我国信用评级机构利益冲突规制的监管理念

    监管理念是信用评级机构利益冲突规制的重要指针,是如美国一般按照新自由市场主义将信用评级的规制交由市场,政府这只有形的手只是起到辅助帮助的作用。还是如印度、韩国般在对于本国信用评级市场发展过程中,政府对其的规制贯穿始终,在政府引导下市场逐步发展值得思考。2008 年的金融危机,带来了全球性的金融海啸,但也打破了原有的世界信用评级格局,为信用评级发展中国家带来了机遇。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国对于信用评级的监管模式的选择。应当以本国国情和建立新型评级大国为出发点。一方面,我国的信用评级市场仍处于初级阶段,为保护信用评级市场的良好秩序,也帮助本国信用评级机构迅速成长,这需要政府加强对我国信用评级机构的引导规制,政府规制是必须选择。另一方面,现代信用评级市场不是区域性而是全球性的,信用评级大国不仅是成立具有影响力的评级机构,本国的监管制度也须与他国达成谅解备忘录。这就需要加强信用评级的自律监管,使自律监管不是空空而谈而是有所作为。并且两者不是互不干涉而是互相促进,形成政府监管为主,自律监管为辅的互动模式。

    …………

    结论

    我国正处于金融市场迅速扩张的时期,而金融市场的发展需要良好信用评级市场作为支撑。据统计,“十一五”期间全国共开展信用评级业务 22 万笔,评级对象包括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上市公司债券、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借款企业、担保机构和商业承兑汇票等十多个品种。①但信用评级与市场却存在着一定的矛盾,一方面生产持续扩张的本性要求通过增加信用需求推动消费增长,这对矛盾的内在现象是评级机构发生可能的“评级俘获”;另一方面,投资者在信赖评级机构报告的情形下做出投资判断,这对矛盾的内在现象是“评级俘获”下的评级机构在利益冲突面前未能尽职尽责。我们在完善信用评级机构利益冲突的规制方面,应该考虑我国政治制度、金融市场的发展环境、法律体系等因素。建立起互相辅助、互相补充的监管体系。通过完善我国信用评级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建立统一注册认可机构、完善评级机构责任制度、寻找新型付费模式、加强自律监管制度建设。保持我国信用评级市场可持续健康发展,提升我国信用评级在世界上的话语权,将我国建立为新型信用评级大国。

    ……………

    参考文献(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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