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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化总结】浙江省文化厅二OO五年工作总结

    时间:2023-04-18 20:15:09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浙江省文化厅二OO五年工作总结2005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实施“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扎实推进我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年,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文化总结】浙江省文化厅二OO五年工作总结,供大家参考。

    【文化总结】浙江省文化厅二OO五年工作总结



    浙江省文化厅二OO五年工作总结


    2005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七次、八次、九次全会精神,实施“八八战略”、建设“平安浙江”、扎实推进我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完成“十五”计划、认真编制“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省文化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加快文化大省建设步伐为目标,以科学发展观统揽全局,进一步解放思想,以发展和繁荣为中心,以改革和创新为动力,以艺术生产繁荣年和基层文化建设年为抓手,努力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全面推进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一、认真编制“十一五”规划,理清文化发展思路,全面完成“十五”文化建设计划 

    认真做好“十一五”文化规划的制订。“十一五”规划的制订,事关文化建设的大局,事关今后五年重大文化项目的落实,是2005年工作的重要任务。为此,组织力量对“十五”期间的工作进行总结回顾,认真制订“十一五”规划,一方面学习、吃透省委省政府的精神,另一方面,广泛听取意见,组织专题调研,争取财政支持,从而保证了规划方案的起草。规划初稿出来后,反复征求意见并修改完善。“十一五”规划的起草,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五年文化发展的方针、目标、重点和措施,对今后五年和更长远的文化发展具有指导意义。同时,还组织起草了《浙江省社区文化建设工程规划(草案)》和《浙江省村落文化建设工程规划(草案)》,作为配套方案。期间,还参与了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文件的起草研究工作,组织开展《浙江省文化保护工程》和《浙江省文化阵地工程》的方案制订工作。 

    文化设施建设进展顺利。省本级各项文化设施建设均按预定计划稳步推进。省“五大百亿”工程之一的浙江美术馆于5月15日开工奠基,并开始主体工程的施工。完成省重点建设项目浙江小百花艺术中心舞台工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及单位房拆迁工作,并完成开工前有关报批手续。浙江自然博物馆新馆、浙江省博物馆武林馆区和湖州博物馆陈列布展方案的编制、论证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陈列展览装修工程设计、经费估算编制和内容设计委托均告完成。省文化厅和省党史办就浙江省博物馆和浙江革命历史纪念馆的整合和运作机制达成共识,形成方案。完成浙江省文物业务大楼、浙江艺术职业学院艺研楼建设等。努力做好西湖文化广场文化厅管理部分的建设及衔接工作,调整落实省群艺馆、省越剧团、省曲杂团的办公场所。对公共文化设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进行了初步调研和积极的探索,对浙江美术馆、小百花艺术中心项目的建设率先进行重大改革,实施了政府投资项目的“代建制”模式。全省各地文化设施建设也得到大力推进。抓住十四届六中全会以后,党和政府各项政策向文化倾斜、省委提出“建设文化大省”的战略决策以及我省承办第七届中国艺术节等重大机遇,大力推进文化设施建设。据不完全统计,“十五”期间,省财政累计安排用于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专项资金达6500万元,全省的配套资金达10.05亿元,新建完成基层文化设施项目达136个,建筑总面积达到79.9万平方米,总投资31.43亿元,较之“九五”期间分别增加45个、40.2万平方米、18.34亿元,增幅明显。全省文化基础设施整体水平有了较大提高,已基本形成省、市、县、乡多层次、布局合理、功能先进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体系,“十五”计划确定的重点文化建设项目已全面完成。 

    二、实施艺术生产繁荣年,强化精品战略,文艺创作和演出取得显著成就

    艺术创作进一步繁荣。成功举办第七届中国艺术节之后,各地乘势狠抓文艺精品创作。嘉兴市文体局、浙江艺术职业学院演出的音乐剧《五姑娘》,浙江婺剧团创作演出的婺剧《梦断婺江》荣获2004—2005年度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精品提名剧目”称号。浙江儿童艺术剧团的《宇宙蛋》和浙江京剧团的《孔雀翎》分别荣获第五届全国优秀儿童剧展演优秀剧目一等奖、二等奖。在第21届意大利罗马金色马戏节上,浙江曲艺杂技总团的杂技节目《苏堤春晓——扛人蹬伞》获金奖和特别奖“共和国总统奖”,《雷锋塔遐想——双人滚杯》获银奖,《断桥飞雪——空竹》获铜奖,《梁祝•化蝶——双人绸吊》获特别奖“国防部长奖”。该杂技总团的杂技节目《苏堤春晓——扛人蹬伞》还在第26届法国“明日”国际杂技节暨第17届法国“未来”国际杂技节中,荣获“未来组”最高奖——金奖。绍兴小百花越剧团陈飞、宁波小百花越剧团张小君获中国剧协第22届中国戏剧“梅花奖”。召开全省艺术创作座谈会,进一步加强对重点剧目创作的论证和规划。 

    文艺演出和活动持续活跃。成功举办了浙江省第六届音乐舞蹈节、“胜利之歌——浙江省暨杭州市庆祝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大型交响音乐会”等活动。实施浙江省舞台艺术新年演出季活动,推出了15部左右的精品剧目在全省各大中城市演出60余场,丰富了节日文化生活。推出“赏心乐事”系列音乐演出活动,已形成品牌。组织“浙江省艺术家慰问团”对全省高速公路、大型电厂工地的建设者进行了慰问演出。抓好“钱江浪花艺术团”文艺直通车下基层演出活动,共演出了243场;实施“雏鹰计划”优秀儿童剧巡演活动,赴全省各地为广大未成年人观众提供优秀精神文化食粮,演出200余场。全省各地也积极配合省有关活动安排,并结合当地实际,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据统计,全省专业艺术表演团体全年演出9218场。开始实施2006年中国越剧艺术节前期工作。 

    社会文化活动蓬勃开展。群众文化活动不断深入,惠及广大普通百姓,举办了浙江省广场文化艺术节和全省乡镇文艺系列活动等大型群众性文化活动,以大声势、大影响引领全省各地文化活动的开展。为进一步走进农村,贴近群众,组织“唱响文明赞歌”浙江省声乐专家辅导团和优秀歌手展演团,赴开化、衢州、象山等地进行演出和辅导。为突出省委、省政府倡导的“绿色浙江”、“平安浙江”主题,在台州椒江举办了“唱响文明赞歌—2005浙江省绿色浙江之歌歌曲创作演唱大赛”。为维护特殊群体的文化权益,推动文化服务向他们倾斜,会同省妇联、残联、老龄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等举办了第二届浙江省家庭文化艺术节、全省残疾人文艺会演、第五届老年文化艺术周、庆“六一”大型少儿文艺晚会、“五四”运动85周年文艺晚会等活动。同时还组织举办了2005年书法年系列活动、全省第二届小戏曲汇演、浙江省第十六届戏剧小品邀请赛、全省第五届新人新作歌曲演唱大赛、浙江版画十五年优秀作品展、全省第四届青少年校园剧比赛、全省少儿美术现场绘画(写生)和摄影(抓拍)比赛、浙江省“走近民间艺术家”文学征文比赛等一大批专项性的群众文化活动等。推选杭州市上城区小营街道小营巷社区等5个社区为全国文化先进社区。据统计,全年全省组织开展广场、社区、农村等文化活动达2.17万场。 

    三、狠抓“四基”建设,基层文化工作取得新进展,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初显成效

    认真做好《浙江省文化阵地工程》及其实施意见的编制、论证工作。主动联系,八方沟通,全力争取公共财政的支持,落实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的资金保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重点组织了农村文化建设专题调研活动。在此基础上,反复论证,数易其稿,认真做好《浙江省文化阵地工程》方案及其实施意见的编制,继续努力推进县及县以下基层文化设施的建设,确定文化工作重点在基层、基层文化工作重点在农村的思路,以基本文化阵地、队伍、活动内容和方式的“四基”为重点和中心环节,夯实文化工作的基础,完成一批文化设施项目,进一步推动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构建。 

    指导各地做好文化先进县、文物先进县、东海明珠工程的创建工作。长兴、桐庐、德清3个县(市)被评为全国文化先进县。杭州市萧山区被文化部、国家文物局评为“全国文物工作先进县”。扎实开展省级文化先进县的验收评选工作,推荐富阳市等7个县(市、区)为省级文化先进县(市、区)。组织力量部署开展2005年度“浙江东海文化明珠”的申报验收工作。举办“浙江东海文化明珠”乡镇文化站长培训班,提高他们的理论、业务水平。同时,为保证“东海文化明珠”的创建质量,加强乡镇文化站的业务软件配套建设,开展了第三批浙江省“东海明珠”乡镇文化站业务试点工作。 

    稳步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拟订了《浙江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十一五规划(草案)》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的意见(代拟稿草案)》。加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中心建设,到目前为止,我省共建立各级中心329个,今年新增128个,初步形成了省、市、县基层一级中心、乡镇(街道)基层二级中心服务网络。资源建设有所加强。积极开发、整合省中心和市级分中心的资源,发挥省级中心的作用,为各级中心提供数据库资源的共享服务。加强浙江省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网站建设,积极开展网上资源的收集和整理工作,重点保存我省重要的网上信息资源,形成具有我省特色的网上资源库。共享工程各级中心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主动将共享工程的优秀文化信息资源送到群众面前。省中心携手龙源期刊网推出了“十一文化黄金周”活动,将浙江图书馆网上电子期刊阅览室对广大读者全部免费开放,使读者足不出户就能通过网络浏览到1000多种精品期刊的电子版。 

    公共图书馆的服务进一步加强。组织开展2005年度公共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活动。宣传周期间,全省各级图书馆开展了讲座、展览、征文比赛、朗诵表演、知识竞赛等内容丰富、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活动,丰富了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扩大了图书馆的社会影响。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首届浙江省未成年人读书节,举办了300多场适合未成年人的读书、讲座、咨询活动。各地还积极主动开展读书节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部队、进乡镇活动,把读书节延伸到各个角落,影响面和参与面不断扩大。据不完全统计,直接或间接参与读书节活动的读者约6万人。组织起草《浙江省公共图书馆地方文献工作规范(草案)》,举办首届浙江省公共图书馆馆长高级研修班和浙江省欠发达地区公共图书馆基础业务知识培训班。据统计,全年全省公共图书馆总流通人数达1320多万人次,浙江图书馆总流通人数达1014427人次。 

    四、积极开展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扎实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和机制改革 

    稳步开展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工作。根据制定的《浙江省文化厅系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总体方案》,从实际出发,区别具体单位的属性和特点,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总体规划,分类指导,由点到面,分步实施,维护稳定促发展。一是公益性事业单位改革全面推开。在2004年初步完成浙江省博物馆、浙江图书馆改革试点的基础上,省本级公益性事业单位浙江自然博物馆、中国丝绸博物馆、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浙江省群众艺术馆、浙江省文物鉴定中心、浙江昆剧团的改革全面推开,并在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二是经营性文化单位改革扎实推进。省电影总公司的体制改革方案已经省事业单位改革领导小组批准后实施,新公司已于12月18日挂牌;省演出公司的改制方案已经省文改办批准,即将组织实施;浙江省文化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筹建方案已经省政府批准并正式下文,下一步将抓紧做好组建工作。三是艺术院团改革扎实稳妥。决心坚定不移,方法周密审慎,工作细致务实。四是全面推行厅属单位经营管理目标责任制,年初由省厅与各单位签订了责任书,明确权、责、利关系,加强管理考核力度,在实践中逐步完善监管体系。同时加强了对厅属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确保厅属各单位的业务工作均取得成效。 

    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作为中央确定的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改革试点地区,在我省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进展顺利。目前,省本级已基本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任务,调整成立了省文化市场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三支省级执法队伍已全部撤销,并陆续分流到位。我厅的内设机构和厅属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也作了相应调整,厅机关增设文化市场执法指导监督处,将省文化市场管理办公室更名为文化市场管理处,新设省文物监察总队,并完成了编制核定、干部选配及人员调配工作。全省11个市市本级综合执法改革工作基本完成,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都已挂牌运行,广播电视台与广电行政部门都已实行政事分开、管办分离。全省大部分县(市、区)也已基本完成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任务,文化广电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和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相继挂牌运行。我省的改革模式和运行机制得到了文化部的高度肯定。在文化市场管理新旧体制转换过程中,我厅精心指导,妥善把握,不仅顺利完成改革任务,而且实现了平稳过渡,做到人心不散、工作不断、管理不松、市场不乱。并且在厅文化市场管理处、文化市场执法指导监督处人员调整到位后,迅速调整监管方式,加强工作指导,强化人员培训,适应了工作需要。 

    五、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进一步完善,文化遗产保护取得重要进展 

    加强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一是文物保护单位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推荐公布工作取得新进展。全面完成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审核、论证、上报工作,省政府新公布省级文保单位163处,16处与现有省级文保单位合并。完成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补充推荐工作。顺利完成第三批省级历史文化保护区的考察、论证、评审工作。杭州市扩大文物保护覆盖面,公布历史建筑122处。二是文物抢救维修工作有新成绩。以《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贯彻实施为重点,进一步规范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召开了首次全省文物保护工程工作会议。对50余处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进行了维修方案审查,其中部分维修工作已经完成。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和审批管理有所加强,审查上报了临海桃渚城、绍兴吕府等国保单位保护规划,组织论证了温州四连碓造纸作坊等7处文保单位的保护规划或保护方案。如期完成省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维修情况调查。另外,开展了滩坑水库等重点建设工程的文物迁移保护工作。三是大遗址保护工作有新进展。良渚遗址保护规划磨合工作有新进展,环境整治、核心区块保护力度不断加强。杭州临安城遗址——南宋皇城遗址、嘉兴马家浜遗址、金华铁店窑址等一批大遗址保护规划通过专家评审。慈溪上林湖越窑遗址、余姚河姆渡遗址等保护规划编制开始启动。完成了绍兴印山越国王陵原址保护可行性方案、萧山跨湖桥遗址独木舟原址保护可行性方案的审查和上报工作。四是考古工作有新成果。继续加强考古发掘项目管理,重点组织了诸永高速公路沿线遗址、宁波卢家山墓地、湖州钱山漾遗址等抢救性考古发掘工作。浦江上山遗址第三次发掘和嵊州小黄山遗址发掘均取得重大成果,一种距今10000年左右的新颖考古学文化初露端倪。杭州严官巷南宋御街遗址入选 “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以绍兴宋六陵为试点,开展了地下遥感考古工作。考古发掘资料整理进程进一步加快,有《雷峰塔》、《反山》等6部考古报告出版。前两年出版的《瑶山》和《跨湖桥》分别入选2003、2004年度“全国文博考古十佳”图书。五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保护工作有新收获。会同建设规划部门完成了温岭新河等5处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规划的论证和鉴定工作,参与了东阳、兰溪、奉化等多个城市总体规划的联席审查或技术鉴定。宁波市开展了市级历史文化名村的评选工作。另外,结合世界文化遗产申报的前期工作,组织进行了我省境内大运河及相关文物古迹的保护情况调查,并形成调研报告;就江山仙霞古道申遗工作进行了调研和相关论证。 

    博物馆建设和展览展示水平有新提高。一是博物馆建设进展顺利。中国水利博物馆等一批博物馆相继开工建设。杭州西湖博物馆、德清博物馆、丽水处州青瓷博物馆等先后建成开放。宁波博物馆、舟山博物馆、义乌博物馆等新馆建设前期工作开始启动。二是展览展示工作再创佳绩。全省各博物馆努力改善服务条件,提高服务质量,做好免费、优惠开放工作,全年共推出展览展示项目近500个,参观人次约800万,社会效益显著。浙江省博物馆新推出《黄宾虹年系列展》等展览29个,中国丝绸博物馆新推出《黄金•丝绸•青瓷——马可•波罗时代的时尚艺术展》等3个临时展览,浙江自然博物馆推出了《自然•人•狗——儿童画展》等多个特色展览。与此同时,国内外陈列展览交流得到进一步拓展,省级文博单位引进和推出有影响的展览近40个,组织了《青瓷的色与形》等多个展览赴境外展出。由省文物局发起联合省内多家单位,在国家博物馆成功举办了《良渚文化文物精品展》。为纪念抗日战争胜利60周年,我省博物馆还推出了一批专题展览。我省参评“全国十大精品陈列”,获历年来的最好成绩。中国丝绸博物馆“中国丝绸文化陈列”获全国十大精品陈列大奖,余杭江南水乡博物馆“江南水乡文化陈列”和温州市博物馆的“温州人陈列”分别获得“最佳服务奖”和“最佳内容奖”,使我省成为本次唯一同时获得3个奖项的省份。另外,省文物局、浙江自然博物馆、中国自然科学协会联合举办了《海峡两岸当代博物馆展示理念高级研讨会》。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一是调整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和专家委员会工作机构,争取建立浙江省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管理委员会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委员会,建立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二是扎实开展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工作,公布我省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作试点名单,确定诸暨市、临安市等6个县(市、区)为综合性试点;嵊州前期越剧、乐清细纹刻纸、仙居无骨花灯、龙泉宝剑等13个项目为专业性试点。报请省政府公布第一批我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共64个项目,其中民间表演艺术类36个,民间造型艺术类23个,民俗风情类5个,我省成为全国首个由省政府公布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省份。精心实施我省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申报工作,被列入公示的项目在全国名列前茅。三是举办了“浙江省民族民间艺术资源普查保护成果展暨首届浙江省民族民间工艺美术博览会”,展览会期间举办了浙江省民间手工艺“天工”奖作品评奖活动,取得了较好的效果。并在全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在大会上引起较大反响。四是起草《浙江省文化遗产保护工程(民族民间艺术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制定和实施民族民间艺术保护规划,抢救一批濒临消失的传统民族民间艺术,做大一批民族民间艺术品牌活动项目,建设一批民族民间艺术馆,培育一批民族民间艺术经典旅游景区,发展一批民族民间艺术生态保护区,建立一批民族民间艺术产业基地。五是做好民间艺术家、民间艺术之乡和第三批民族民间艺术保护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组织参加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成果展。进一步推进抢救和振兴昆曲艺术的工作。 

    六、坚持繁荣和管理并重,文化市场体系日益健全,文化文物市场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 

    文化市场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坚持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以繁荣推管理,以管理促繁荣,文化市场继续保持良好势头。继续扩大准入,广泛吸引民营、个体、外资等非公经济参与文化市场建设,培育多元的文化市场主体。根据文化部等九部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网吧管理工作的通知,结合市场发展状况,我厅重新调整了各地网吧总量和布局规划,引导网吧向规模化、连锁化、主题化、品牌化方向健康发展。截止12月份,我省共有文化市场经营单位46882家,较好地满足和丰富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为我省的经济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 

    文化市场经常性管理进一步加强。2005年,全省各地处于综合执法体制改革进程中,文化市场管理面临新的形势。为此,我厅要求各级文化市场管理部门在改革中要做到人心不散、工作不断、管理不松、市场不乱,平稳地完成新旧体制的过渡。上半年,在省文化文物市场稽查队已撤销的情况下,继续每周都派出人员到各地暗访文化市场,共出动检查30个组、327人次,明查暗访全省 11个市、80个县(市、区) 1264家文化经营场所,对违规经营场所都移交当地文化行政部门实施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下半年,我厅文化市场管理处、文化市场执法指导监督处人员调整到位后,改变监管方式,加强队伍建设,强化执法人员培训,改善执法设施设备,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和关心下,为全省欠发达地区市、县配置了文化市场行政执法专用车。指导各级文化行政部门根据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结合我省文化市场的实际,以音像、网吧和演艺娱乐场所等为重点,通过组织开展“扫黄打非”集中行动、保护知识产权专项行动、文化市场专项整治等等,有效打击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大力整顿规范文化市场秩序。统一组织了全省文化市场执法交叉检查。据统计,全年全省文化部门共受理举报5933次,出动检查人员134766人次,检查文化经营单位305610家次,取缔无证经营户3378家,收缴各类非法物品4129807件,其中非法音像制品3266176张(盒),非法书报刊771087本,网吧附属设备及非法演出器材、电子游戏机等其它物品92544件。对3598家违法经营单位进行了行政处罚,其中取消经营资格109家,罚款人民币共计14542099元。 

    积极推动市场监管方式和手段的创新。积极运用科技手段提高监管效能。开发建设了“浙江省文化市场信息管理系统”,该系统已于2005年12月1日起开通运行,形成了覆盖省、市、县三级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机构的高效、快速、通畅的信息管理网络,促进了全省文化市场管理现代化进程。根据中央的有关要求,继续积极稳妥地开展了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管理技术措施的组织实施工作,具备了电子抓屏、硬盘扫描、上座率统计及对非法网络游戏和网站进行封堵的功能。初步实现了应用计算机进行远程实时监控与执法人员现场实地监督检查相结合的文化市场监管方式,成效显著。根据文化部陆续公布的非法游戏和非法游戏站点名单,截止12月份,我省通过网吧监管平台成功封堵非法游戏共计4055次,屏蔽非法游戏站点登陆共计629160次。 

    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得到加强。省、市、县三级文物执法网络建设实质性启动。经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省文物监察总队于7月成立。召开首次全省文物行政执法工作座谈会。依法加强执法监管,重点就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涉及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建设生产活动进行执法管理,妥善处理了余姚河姆渡、绍兴宋六陵、浦江郑义门、丽水通济堰等文保单位的保护和有关建设问题。加强对文物进出境和流通的管理,全年办理进出境审核440余批次,涉及文物和古旧家具96000余件(套);办理拍卖标的审核26000余件,涉及拍卖活动70场,成交额10亿多元。 

    七、加强政策扶持和典型引导,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电影放映发行取得新突破

    加快文化产业发展。及时传达并认真组织中央、国务院和文化部关于文化产业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规章文件的学习,并结合浙江实际,努力加以贯彻。根据文化部的部署,强化基地建设,注重典型引路,组织实施我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的推荐命名工作,现已确定上报了70多家。组织制订我省文化产业发展“十一五”规划,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培育一批规模较大、竞争力较强的文化企业、产业园区和产业集团。启动《浙江省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典型案例》编写工作。 

    继续抓好电影产业化工作。指导全省各级电影公司积极推进改制工作,院线公司经营状况稳步上升,放映网点正在按照布局合理、满足需求、提升档次的目标适度增加,2005年先后又有杭州UME国际影城、桐乡大剧院电影世界、舟山影城、杭州彼得福下沙影院等相继开业,两个效益逐步显现。据统计,全年全省城市影院共放映245701场,观众人数5876851人次,票房131145857元(尚未包括二级市场的统计),三项指标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3%、5.6%、7.8%。省电影总公司出资与北京今古影视公司合资成立了杭州今古时代电影制作有限公司,并提出“230工程”和“四大计划”,逐步向电影制作领域进军。横店集团组织成立了浙江横店校园电影院线。浙江时代电影大世界通过兼并合作,与安徽省电影公司出资组建了安徽时代电影院线有限公司,并与安徽省内的部分电影院签订了供片协议,真正跨入了全国电影院线的整合与竞争。 

    努力实施农村电影放映“2131”工程。全省农村电影放映场次为85168场,观众达4006万人次,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增长31%和80%。积极探索农村电影放映市场化运作的新路子,顺利启动了台州全国首个农村电影数字化放映试点工作,目前试点前期工作已初见成效。以台州市农村电影数字放映全国试点为契机,积极推进全省农村电影普及放映,督促和引导各地因地制宜制订相应的扶持政策,促进全省农村电影发行放映工作。 

    八、完善对外和对港澳台文化交流体系,促进对外文化交流的开展,长三角文化合作取得新进展

    进一步加强对全省文化外事工作的指导和管理。召开全省文化外事工作会议,筹建成立浙江文化艺术交流促进会,促进民间对外文化交流的发展。切实落实中央提出的文化“走出去”战略,做好2005、2006年度《浙江省商业演出展览文化产品出口指导目录》项目的评选申报工作。根据文化部《关于促进商业演出展览文化产品出口的通知》精神,大力促进我省文化产业走出去,鼓励我省文化企事业单位在更深程度上参与国际竞争与合作,促进商业演出展览产品出口工作健康、有序发展,下发《浙江省文化厅关于促进商业演出展览文化产品出口的通知》,制定《浙江省商业演出展览文化产品出口指导目录》管理办法(试行),通过组织申报和评审,已选定10个项目入选2005年度指导目录,8个项目入选2006年度指导目录,其中浙江昆剧团《十五贯》被列入2005年度《国家商业演出展览产品指导目录》。根据文化部《关于开展国家文化产品出口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精神,组织出口示范基地的调研申报工作,通过评选,浙江昆剧团、浙江曲艺杂技总团、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3家单位申报“国家文化产品出口示范基地”。据统计,全年全省共实施对外、对港澳台文化交流项目304项, 5319人次(含港澳台共105项,1721人次)。其中,派出艺术表演、展览及人员交流团组78项,1174人次;引进外国和港澳台地区艺术表演、艺术展览人员交流团组226项,4145人次。省直文化系统机构实施的双向交流项目共186项,2871人次。 

    积极派出浙江文化艺术产品和引进国际演展精品项目。积极输出我省优秀文化艺术产品走向世界,集中力量举办好大型文化交流活动,大力宣传中国和浙江。圆满完成省委、省政府重点文化外宣活动工作任务,在法国阿尔卑斯滨海省成功举办“感受浙江•中国浙江文化周”活动。在短短7天时间里,吸引了十万多人次的法国民众以及来自美国、英国、德国等10多个国家的游客。为配合省政府在香港、澳门举办的“2005港澳•浙江周”活动,组织浙江绍剧团《真假悟空》、浙江歌舞剧院分别赴香港、澳门参加文化交流活动,受到了嘉宾们的热烈欢迎和一致好评。积极输出我省优秀文化艺术产品,一些项目在国外引起了很大的反响。由浙江省博物馆主办、保尔基金会资助的“中国青瓷”特展在瑞士、法国展出。努力引进高雅艺术,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积极参与“法国文化年”活动,承接了三项重要活动。“蓝色海岸——法国阿尔卑斯滨海省艺术精品展”在浙江西湖美术馆举办,“摄影师眼中的巴黎”和法国蓬皮杜艺术中心馆长讲座等项目在宁波市举办。享誉世界的三大男高音之一卡雷拉斯访杭演出,美国百老汇音乐剧《音乐之声》、俄罗斯下诺夫哥罗德国立模范普希金芭蕾舞团等国际知名的高雅艺术团体在全省各地的舞台上频频亮相,提升了广大群众的艺术欣赏水平。 

    对港澳台文化工作深入有效。促进了港澳台地区同胞对大陆文化的认同感和认根感。浙江昆剧团一行60人赴香港“纪念王传淞百年诞辰”两岸三地演出,展示了昆曲作为“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的独特魅力。浙江小百花越剧团赴澳门参加第十六届艺术节,演出了《折子戏专场》和《藏书之家》,受到广泛好评。浙江民间艺术表演团赴澳门参加第三届妈祖文化旅游节,澳门特首何厚铧先生观看了演出。此外,绍兴小百花越剧团、诸暨市越剧团、浙江歌舞剧院等先后携精品赴港演出。浙江小百花越剧团第三次赴宝岛台湾演出,均获得极大成功。港澳台艺人来浙江演出交流也非常活跃,台湾吹笛人室内乐团、台湾昆剧团到杭州演出,台湾佛光山梵呗赞颂团在浙举办佛教音乐会,增进了两地的交流和了解。 

    长三角文化交流与合作势头良好。顺应长三角经济市场一体化的进程,以积极的姿态,主动接轨,参与论坛,加强互动,促进协作。认真推进与上海、江苏两省市文化厅(局)签署的《关于加强长三角文化合作的协议》以及《江浙沪文化市场合作与发展意向书》、《长三角区域演出市场合作与发展实施意见》的落实,并在加强文化市场协调领导的联席会议制度的建立、审批稽查的信息共享和演出市场的一体化经营、政策互惠、行业协作等方面达成共识。浙江和上海的中国首次院线跨省合作重组成功,长三角电影发行放映市场效应开始显现。文化理论研讨与交流不断加强,群众文化交流活动日趋红火,长三角地区图书馆讲座资源共建共享协作网正式启动,城市图书馆的合作与交流迈出步伐。与江苏省文化厅、上海市文广新局联合组织举办了长三角公共图书馆合作论坛、长三角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与利用论坛。 

    九、文化立法取得到新进展,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 

    文化法制建设迈出重大步伐。按照省人大、省政府的要求,加快文化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的立法进程,积极提出文化立法建议,主动配合开展法规草案、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调研、论证和修改工作。《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颁布实施,这是文化法制建设的重要成果。结合我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形势,在大量调研、研讨的基础上,向省人大法制委员会提交了申请将《浙江省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条例》和《浙江省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列为2006年省人大一类立法项目的报告,并提交了立法可行性报告和法规草案。此外,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和重大具体行政行为备案制度,及时向省政府法制办报送了文化厅规范性文件文本与制定说明、备案报告。 

    依法行政工作扎实推进。坚持依法行政。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意见》精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厅长为省文化厅贯彻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逐级抓落实。明确近期目标和工作重点:包括加强立法工作;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法定程序行使职权;进一步完善和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继续完善行政监督制度和机制。根据中央、省政府有关要求,对厅(包括省文物局)现有的30项行政许可项目,在实施中,坚持依法行政、依法许可,及时向社会公布行政许可事项及相关办理事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实施行政许可行为。为方便行政许可相对人,我厅在政府门户网站开通了网上审批。制订了《浙江省文化厅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制度(试行)》、《浙江省文化厅网上公布和受理制度(试行)》等8个配套制度。推动政务公开。通过省文化厅办事大厅和门户网站,实现省文化厅政务公开信息的网上发布、各类文化经营项目的在线申报,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事项外,所有信息完全公开,把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利益密切相关的办事内容、条件、程序和投诉渠道向全社会公示,告知当事人享有的法定权利和应当履行的义务,将行政管理工作自觉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省文化厅门户网站被评为省级机关五个样板网站之一。完善信访制度,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设立了专门的信访接待室。全年,我厅共处理群众来信100余件,接待群众来访10人次,由于工作到位,今年我省文化系统未出现集体上访事件。 

    十、加强文化科研和安全工作,推进各项基础性工作有序开展 

    文化科研工作卓有成效。完成省文化厅2005年度文化科研项目的申报、论证、评审工作,对《浙江美术资源调查》等38个项目准予立项,并补助科研经费65.3万元;制订下发《浙江省文化厅文化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组织实施我省全国艺术科学研究“十五”计划2005年度课题的申报、论证工作,共受理130项,推荐122项,获准立项14个项目,得到经费资助46万元,立项课题数量占全国的10%,位列全国第2。积极主动地配合做好2005年浙江省科技活动周的工作。在科技活动周期间,全省11个市都组织电影放映队到社区、乡镇放映科教影片。省里的浙江省博物馆、浙江自然博物馆、中国丝绸博物馆在活动周期间免费向社会公众开放,并布置了相应的科普展览,省、市、县的图书馆则充分利用自己的阵地举办各类科普讲座。同时,积极配合省科技厅完成全国科普统计工作我省文化部分的统计工作。支持和帮助浙江舞台设计研究院积极研制开发流动演出舞台专用车,并组织研究院、省电影总公司、台州市电影公司研制开发流动电影放映专用汽车、银幕等设施,促进流动演出、电影放映等工作。浙江省文物保护科研基地完成浙江古窑址标本中心、马定祥中国钱币研究中心和古籍书库建设,完成文物保护技术楼设施设备规划编制,与敦煌研究院合作完成馆藏北宋彩绘泥塑修复加固保护。国家和省文博科研课题进展顺利,“崧泽文化与良渚文化比较研究”等4项课题通过结项验收,“纺织品保护技术规范研究”等3项课题基本完成。杭州市连续几年采用高科技手段进行信息采集,实施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灵隐飞来峰造像保护一期工程。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安全防范工作切实加强。制定《浙江省文化厅公共文化场所和文化活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与系统内各单位签定责任书,举办比武活动,举行实战演习,对系统各单位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督查。针对我省文物安全工作面临的严峻局面,会同省公安厅召开了全省文物安全工作会议,就进一步加强我省文物安全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文物库房与安全技防工作规范性提高。《浙江省文物库房、安全技防专项建设规划(2006-2010)》编制完成,《浙江省文物库房、安全技防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制定出台。继续认真做好技防建设项目的论证、审批和验收工作,西湖博物馆等10家文博风险单位的技防方案通过审批,温州博物馆等17家文博风险单位的安全技防工程通过验收。在坚持防范为主、定期巡查、重点检查的同时,加大文物安全事故的处理力度,及时调查处理了景宁梅崇桥等文物被焚被毁事故。严厉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活动,公安机关立案查处盗掘、盗窃文物案件20起,涉案鉴定品总数1800余件(套)。海宁市打击盗掘良渚文化遗址犯罪活动,追缴出土文物110件。杭州、宁波海关查获非法携运、邮寄文物出境和古旧家具非法出口等案件20余起。通过防打结合、综合治理,我省文物安全形势有所好转。 

    加强文化档案工作。在全省文化艺术档案优秀论文研讨评比的基础上,编辑出版了《浙江省文化档案文集》第四辑。经过多年努力,我省7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四有”记录档案工作全面完成,浙江省文物局被授予“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记录档案备案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绍兴市文物考古所编制的“秋瑾故居”记录档案被评为“优秀档案”。我省还有3人因在国保单位记录档案备案工作中表现突出,被评为“全国文物档案备案工作先进个人”。博物馆藏品征集、鉴定工作扎实推进。与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浙江省省直博物馆藏品征集经费管理办法》,使省级博物馆藏品征集工作走上了有章可循的规范轨道。省级博物馆全年共征集藏品800余件。继续开展全省馆藏书画文物的巡回鉴定,绍兴、嘉兴两市国有文物收藏单位书画文物的鉴定工作基本完成。另外,按照国家文物局的要求,完成了《全省馆藏珍贵文物的腐蚀损失调查》。全省文物系统国有馆藏一级珍贵文物建档备案工作全部完成。通过各地、各单位的共同努力,我省文物系统国有一级珍贵文物建档备案工作至2005年全部完成。浙江省文物局被授予“馆藏一级珍贵文物建档备案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浙江自然博物馆标本藏品档案被评为“优秀档案”,我省另有2人因建档备案工作成绩显著,被评为先进个人。完成了第七届中国艺术节档案的整理工作,编辑出版了《2004年第七届中国艺术节回眸》、《第七届中国艺术节文献汇编》 

    加强文化宣传工作。做好《浙江文化月刊》、《中国文化报钱江潮》、《浙江文物》双月刊、《2004年浙江文物年鉴》的编辑工作。编发《文化工作情况》73期,在交流情况、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等方面发挥了较好作用。组织实施浙江文化工作表彰大会、新年演出季、未成年人读书节、《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颁布、公共图书馆服务周、国际博物馆日等一系列宣传活动,效果良好。 

    十一、加强学习,开展党的先进性教育,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取得新业绩 

    注重理论学习。认真学习中央关于加强文化建设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中办〔2005〕27号文件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关于加快文化大省建设的重大部署,从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增强党的执政能力的高度,从“执政为民”的高度,从增强软实力提高综合竞争力的高度,从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高度,深入思考文化建设对于国家、民族兴旺发展的重要性,不断深化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实践中,文化处于什么样的地位,发挥什么样的作用的认识。坚持中心组学习制度,共安排了五次10天的理论学习,紧紧围绕全面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重点学习党的十六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等方面的有关文件精神,研究了文化发展的“八项工程”和文化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理清了工作思路,增强了执政为民的意识。努力倡导建设“学习型”机关,推动厅机关大兴学习之风。努力贯彻好中央关于廉政建设的一系列规定和要求,做到干净干事,当好公仆。 

    富有成效地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根据中央和省委的统一部署,从1月25日至6月23日,在省级文化系统开展了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全系统28个党组织,1064名党员(在职党员661名,离退休党员403名)均参加了先进性教育活动。对这次教育活动,厅党组和各基层党组织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做到以深入的学习发动谋思想统一,以多样的教育方式求素质提升,以务实的评议整改求活动实效,以有力的示范督导促整体推进,圆满完成了先进性教育活动的各项任务。最后,对厅党组开展先进性教育活动群众满意度进行了测评,经统计,204名代表对本次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总体评价,满意率为99.5%(满意64.7%,较满意34.8%),不满意率为0.5%。对13项测评内容综合评价,满意率为98.3%(满意51.8%,较满意46.5%),不满意率为1.7%。以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进一步加强了省级文化系统党、工、团的组织建设和深化“职代会”、“厂务公开”等基层民主制度建设。根据团中央和团省委的部署,9月中旬至10月底开展了团员意识主题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了团的思想和组织建设。开展了2003-2004年度党、工、团组织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着眼于建立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结合实际,健全制度,完善措施,保证《干部任用条例》和各项规定得到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全年,厅机关(文物局)及省文物监察总队实施了四轮处级干部竞争上岗工作,共调整提任处级干部23名。在选任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中央“5+1”法规性文件以及《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积极推行民主推荐、竞争上岗、考察预告、任前公示、提任试用等方法,发扬民主,落实“四权”,完善考核,加强监督,力争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把干部选准用好,把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好,努力形成广纳群贤、知人善任、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选人用人机制,整体反映良好,省委组织部对我厅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规定进行了检查并给予好评。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做好优秀人才的选拔和推荐工作。1人分别入选中宣部“四个一批”人才(全省仅2名)和浙江省特级专家;1 人入选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人员;5人入选浙江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10人参评“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入选人员。同时对已入选的各类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并在艺术创作和学术研究等方面创造必要条件。在文化部、人事部组织开展的全国文化工作评先活动中,6个“全国文化工作先进集体”和10名“全国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受到文化部、人事部的表彰奖励。二是加强人才教育培训。有针对性地加强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尤其是拔尖人才、经营管理人员的重点培训,分别举办了全国昆曲导演讲习班、“全省音舞专题讲座”、“首期浙江省青年戏曲表演人才高级研修班”和全省专业艺术院(团)长培训班、第二期全省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培训班,协助国家文物局举办了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维修情况调研工作培训班。为提高省直文博单位中层以上干部的管理水平,组织“公益性文化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等专题讲座5个,同时积极派员参加全国省级文物局(处)长和博物馆馆长岗位培训班,参加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和奥地利维也纳市政府主办的“世界遗产和现代建筑——历史城市景观管理”国际研讨会。组织厅机关45周岁以下的公务员参加全省公务员培训和考试。三是进一步完善专家联系和信息沟通制度。通过召开省级文化系统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党外干部人士座谈会、省级文化系统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和省“151人才工程”入选人员座谈会,听取他们对建设文化大省和发展文化艺术事业的意见和建议。此外,认真做好老干部工作,关心老同志生活,落实好老干部的政治生活待遇,定期组织老同志参加参观考察、文化娱乐等有益的活动。 

    推动机关效能建设。在厅局机关重申浙江省效能建设“四条禁令”,并认真贯彻落实。在先进性教育整改提高阶段,厅党组针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查摆出的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研究,提出了12方面的整改措施。其中对加强机关制度建设、转变机关作风,加强调查研究、减少文山会海,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进一步服务基层、加强人文关怀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做好建议提案的答复落实和信息工作。加强与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系,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重点部署,办理工作受到省委、省人大、省政府、省政协四家办公厅表彰,被评为2003—2004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先进单位。重视信息工作。 

    加强廉政建设。一是通过先进性教育,制订整改措施,在修订下发《浙江省文化厅关于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实施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在班子成员中明确职责,分解任务,落实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到日常工作中去。召开了省级文化系统2005年度党的工作会议,对全年的党风廉政工作进行了部署。建立了省级文化系统处级干部廉政档案管理信息。为加强民主监督,在厅系统转发了《浙江省厂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度》(试行)和《浙江省厂务公开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二是严肃对待来电来函举报,区别情况,分类处理。配合查处违法案件2起。三是重点抓好基建项目的财务管理和工程招投标事项,坚持建设工程项目公开招投标(或“代建制)、设备政府采购制度和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严格按规定办理,堵塞漏洞。四是加强审计监督。凡属重大活动和建设项目,财务管理人员和纪检人员提前介入,全程监督,年内完成处级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5项、浙江美术馆基建财务审计1项。首次举办省级文化系统法人代表财政法规培训班,以提高厅属单位主要领导的守法意识,并实行财务人员的轮岗交流,效果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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