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分局触电伤亡事故处置方案【修订】x
时间:2020-10-28 12:47:31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人
供电分局触电伤亡事故处置方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为尽最大努力把触电受伤者从死亡线上抢救出来,把事故的人员伤亡减少到最小程度。
1.2本预案与《**局人身事故应急预案》相衔接。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成立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成员:事发部门负责人、值长、现场工作人员、医护人员、安监人员。
2.2职责
总指挥的职责:全面指挥触电伤亡事故的救援工作。
事发部门负责人的职责:组织、协调本部门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处置工作。
值长的职责:汇报有关领导,组织现场人员进行先期处置。
现场工作人员的职责: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汇报,做好机械伤害人员的先期急救处置工作。
医护人员的职责:接到通知后迅速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急救处理。
安监人员的职责:监督安全措施落实和人员到位情况。
3事故风险分析
3.1用电安全意识不强,未执行《电力安全规程》,违章作业高压、低压触电。
3.2设备绝缘老化损坏、漏电造成的误触电事故;
3.3因工器具不合格造成的触电事故。
4应急处置
4.1发生触电事故,公司行政正职安全第一责任人在第一时间到位。
4.2在工作场所发生触电事故时,现场人员承担对他人触电实施紧急救护的责任;在其他场所发生触电事故时,承担对外人触电实施紧急救护的义务。
4.3采取合适的救治方法,同时用电话等快捷方式向当地的“120”抢救中心求救,并派人等侯在交叉路口处,指引救护车迅速赶到事故现场,争取医务人员接替救治。在医务人员未接替救治前,现场人员应及时组织现场抢救。
4.4发现有人触电时,应立即使触电人员脱离电源;脱离电源方法如下:
4.4.1 高压触电脱离方法:触电者触及高压带电设备,救护人员应迅速切断使触电者带电的开关、刀闸或其他断路设备,或用适合该电压等级的绝缘工具(绝缘手套、穿绝缘鞋、并使用绝缘棒)等方法,将触电者与带电设备脱离。触电者未脱离高压电源前,现场救护人员不得直接用手触及伤员。救护人员在抢救过程中应注意保持自身与周围带电部分必要的安全距离,保证自己免受电击。
4.4.2 低压触电脱离方法:低压设备触电,救护人员应设法迅速切断电源,如拉开电源开关、刀闸,拔除电源插头等;或使用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绝缘绳子等绝缘材料解脱触电者;也可抓住触电者干燥而不贴身的衣服,将其拖开,切记要避免碰到金属物体和触电者的裸露身体;也可用绝缘手套或将手用干燥衣物等包起绝缘后解脱触电者;救护人员也可站在绝缘垫上或干木板上绝缘,自己进行救护。为使触电者脱离导电体,最好用一只手进行。
4.4.3 杆塔触电脱离方法:高、低压杆塔上作业发生触电,应迅速切断线路电源的开关、刀闸或其他断路设备,对低压带电线路,由救护人员立即登杆至能确保自己安全的位置,系好自己的安全带后,用带绝缘柄钢丝钳、干燥的绝缘体将触电者拉离电源。在完成上述措施后,应立即用绳索迅速将伤员送至地面,或采取可能的迅速有效的措施送至平台上。解脱电源后,可能会造成高处坠落而再次伤害的,要迅速采取地面拉网、垫软物等预防措施。
4.4.4 落地带电导线触电脱离方法:触电者触及断落在地的带电高压导线,在未明确线路是否有电,救护人员在做好安全措施(如穿好绝缘靴、带好绝缘手套)后,才能用绝缘棒拨离带电导线。救护人员应疏散现场人员在以导线落地点为圆心8米为半径的范围以外,以防跨步电压伤人。
4.5抢救方法如下:
4.5.1 触电伤员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仰面平躺,严密观察,暂时不要使其站立或走动。
4.5.2 触电伤员如神志不清者,应就地仰面平躺,且确保气道畅通,并用5秒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断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4.5.3 触电后又摔伤的伤员,应就地仰面平躺,保持脊柱在伸直状态,不得弯曲;如需搬运,应用硬模板保持仰面平躺,使伤员身体处于平直状态,避免脊椎受伤。
4.6 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
4.6.1 触电伤员如意识丧失,应在10秒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
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听——用耳贴近用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气声音。
试——试测口鼻有无呼气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
4.6.2 若看、听、试结果,既无呼吸又无颈动脉搏动,则可判定为呼吸、心跳停止。
4.6.3 心肺复苏法
4.6.3.1 触电伤员的呼吸和心跳均已停止时,应立即按心肺复苏法中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进行抢救。三项基本措施:
通畅气道;
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胸外按压(人工循环)。
4.6.3.2 通畅气道:触电伤员呼吸停止,重要的是应始终确保气道通畅。如发现伤员口内有异物,可将其身体及头部同时侧转,并迅速用一个手指或用两手指交叉从口角处插入,取出异物。操作中要注意防止将异物推到咽喉深部。
通畅气道可采用仰头抬颏法。用一只手放在触电者前额,另一只手的手指将其下颌骨向上抬起,两手协同将头部推向后仰,舌根随之抬起,气道即可通畅,严禁用枕头或其他物品垫在伤员头下。头部抬高前倾,会加重气道的阻塞,且使胸外按压时心脏流向脑部的血流减少,甚至消失。
4.6.3.3 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在保持伤员气道通畅的同时,救护人员用放在伤员额头上的手指,捏住伤员的鼻翼,在救护人员深吸气后,与伤员口对口紧合,在不漏气的情况下,先连续大口吹气两次,每次1秒—5秒。如两次吹气后试测颈动脉仍无搏动,可判断心跳已经停止,要立即同时进行胸外按压。
除开始时大口吹气两次外,正常口对口(鼻)呼吸的吹气量不需过大,以免引起胃膨胀。吹气和放松时要注意伤员胸部应有起伏的呼吸动作。
触电伤员如牙关紧闭,可口对鼻进行人工呼吸。口对鼻人工呼吸吹气时,要将伤员嘴唇紧闭,防止漏气。
4.6.3.4 胸外按压:正确的按压位置是保证胸外按压效果的重要前提。确定正确按压位置的步骤如下:
右手的食指和中指沿触电伤员的右侧肋弓下缘向上,找到肋骨和胸骨接合处的中点;
两手指并齐,中指放在切迹中点(剑突底部),食指平放在胸骨下部;
另一只手的掌根紧抬食指上缘置于胸骨上,即为正确的按压位置。
正确的按压姿势是达到胸外按压效果的基本保证。正确的按压姿势如下:
使触电伤员仰面躺在平硬的地方,救护人员站立或跪在伤员一侧肩旁,两肩位于伤员胸骨正上方,两臂伸直,肘关节固定不屈,两手掌根相叠,手指翘起,不接触伤员胸壁;
以髋关节为支点,利用上身的重力,垂直将正常成人胸骨压陷3.8cm-5cm,5-13岁伤员为3cm,婴幼儿伤员为2cm。
按压至要求程度后,立即全部放松,但放松时救护人员的掌根不得离开胸壁。
按压必须有效,其标志是按压过程中可以触及到颈动脉搏动。
操作频率如下:
胸外按压要以均匀速度进行,每分钟100次左右,每次按压和放松的时间相等。
胸外按压与口对口(鼻)人工呼吸同时进行,其节奏为:每按压30次后吹气2次(30:2),反复进行。
4.7 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
4.7.1 按压吹气2分钟后(相当于单人抢救时做了5个30:2压吹循环),应用看、听、试方法在5秒——7秒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的再判定。
4.7.2 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再进行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每5秒时间吹气1次(即每分钟12次)。如脉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
4.8 抢救过程中伤员的移动与转院
4.8.1 心肺复苏应在现场就地坚持进行,不要为方便而随意移动伤员,如确实需要移动时,抢救中断时间不应超过30秒。
4.8.2 移动伤员或将伤员送往医院时,应使伤员平躺在担架上,并在其背部垫以平硬阔木板。移动或送医院过程中应继续抢救,心跳呼吸停止者要继续心肺复苏法抢救。
4.8.3 应创造条件,用塑料袋装入砸碎了的冰屑做成帽状包绕在伤员头部,露出眼睛,使脑部温度降低,争取心脑完全复苏。
4.9 伤员好转后的处理
4.9.1 如伤员的心跳和呼吸经抢救后均已恢复,可暂停心肺复苏法操作,但心跳呼吸恢复的早期有可能再次骤停,应严密监护,不能麻痹,要随时准备再次抢救。
4.9.2 初期恢复后,伤员可能神志不清或精神恍惚、躁动,应设法使伤员安静。
4.9.3 现场抢救用药:现场触电抢救,对采用肾上腺素等药物治疗应持慎重态度。如没有必要的诊断设备和条件及足够的把握,不得乱用。在医院内抢救触电者时,由医务人员经医疗仪器设备诊断后,根据诊断结果再决定是否采用。
5事件报告
5.1发现者首先立即报120急救。
5.2发现者应即时向单位领导和调度汇报,明确事故地点、时间、受伤程度和人数;调度应根据现场汇报情况,决定停电范围,下达停电指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