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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辖区2019年度审计市场情况分析报告x

    时间:2020-11-20 20:33:00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广东辖区2019年上市公司年度审计市场

    情况分析报告

    修订后的《证券法》于2020年3月1日起施行,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以下简称证券业务)从“核准制”改为“备案制”。为各会计师事务所在辖区规范开拓业务,不断提升执业质量提供参考,我局对辖区上市公司2019年度审计市场情况进行了统计、分析,现予以发布。

    辖区审计市场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及人员。截至2019年底,我国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证券资格所)共40家,约占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总数的0.77%,共有合伙人3928人,注册会计师30,285人。注册在广东辖区的证券资格所(包括分所,以下简称广东辖区所)共52家,共有合伙人27人,注册会计师1,850人。其中,总所仅有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正中珠江) 为便于阅读,本报告中后续涉及到的会计师事务所均采用简称。如:立信,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指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指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一家;分所51家,占全国证券资格所分所数量的6.56%,分布在6个地市,分别为广州(34家)、珠海(6家)、东莞(4家)、佛山(4家)、中山(2家)、韶关(1家)。分所数量最多的前五名分别为正中珠江(4家)、立信(4家)、中审众环(4家)、大信(3家)、瑞华(3家),占广东辖区分所总数量的35.29%。

    为便于阅读,本报告中后续涉及到的会计师事务所均采用简称。如:立信,指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信,指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健,指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大华,指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普华永道中天,指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等。

    (二)审计业务收入。2019年,广东辖区所业务收入总额(包括证券类和非证券类业务)为27.89亿元,较上年下降5.1%,占全国证券资格所业务收入总额的5.43%。其中,排名前十位的业务收入总额为22.05亿元,占比79.05%。排名前四位的为普华永道中天、正中珠江、德勤华永和立信。安永华明、天健、瑞华、致同、中审众环、大信分列第五至第十名。辖区分所注册会计师人均业务收入行业均值为135.3万元,较2018年下降23.5%。排名前四位的为普华永道中天广州分所、德勤华永广州分所、瑞华珠海分所和瑞华广东分所。

    (三)行政处罚与行政监管措施。2019年,证监会共对5家会计师事务所及其注册会计师进行了6家次、10人次的行政处罚,未涉及辖区会计师事务所。广东证监局共对5家会计师事务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采取了10家次、20人次的行政监管措施,分别对正中珠江、中勤万信、天健、中审众环、立信及其签字注册会计师,在辖区上市公司收购、年报等执业项目中未能勤勉尽责的行为采取了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四)审计市场集中度。2019年,广东辖区年报审计市场集中度较2018年相比有所下降。按证券业务收入和客户数量计算,排名前十的会计师事务所均为内资所,占比分别为72.47%和78.72%,其中立信均位居第一。按辖区上市公司客户2019年末的总市值(2020年上市的公司按2020年7月1日总市值)和资产总额计算,排名前十的会计师事务所占比分别为85.99%和88.86%,其中立信位居第一,安永华明、普华永道中天和毕马威华振三家国际四大中国内地成员所(以下简称国际四大所)进入前十。

    (五)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截至2020年6月30日,辖区共有329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19年年度审计报告,审计收费合计39,183.51万元(其中3家公司在2020年发行上市,未单独计算2019年年报审计费用,此处统计的为326家上市公司情况),平均每家审计收费120.19万元,较2018年度增长了5.04万元,增幅4.38%。其中,国际四大所的审计收费占比10.13%,与2018年的13.14%相比有所下降。从收费分布来看,在50万元(含)-100万元区间,客户占比最高,为46.15%,其次为100万元(含)-300万元区间(占比41.85%)和50万元以下区间(占比8.62%)。

    (六)上市公司审计机构变更及签字会计师轮换。截至2020年6月30日,辖区有91家上市公司变更了2019年年报审计机构。新承接业务排名前五位的分别为致同(14家)、华兴(13家)、大华(11家)、容诚(9家)、中兴华(6家)和中审众环(6家)。天健、亚太、大信、立信、中兴财光华、信永中和和利安达等分列第六至第十位。从原因来看,22家属于审计团队携项目换所;20家是因股东或实际控制人要求换所;18家是因公司业务发展和总体审计需要或聘期已满;18家是因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已连续服务多年;9家是因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被立案调查或存在人员变动;3家是因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受疫情影响,审计进展较缓慢;1家是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指标异常,审计风险高,导致换所。经数据比对发现,有5名在辖区执业的注册会计师违反了关于连续提供审计服务年限的规定。

    (七)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意见和内控审计意见。截至2020年6月30日,辖区共有27家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以下简称非标意见,包括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保留意见、无法表示意见和否定意见)审计报告,占329份年度审计报告的8.21%。其中,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报告为6份,与去年持平;保留意见报告17份,较去年增加10份;无法表示意见报告4份,较去年增加1份。从审计意见类型看,年审意见为非标意见的公司较去年增加11家,占全国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公司总家数(263家)的10.27%。在内控审计方面,辖区有172家上市公司披露了2019年度内控审计(鉴证)报告,较2018年的219家下降了21.46%。从意见类型看,文化长城被出具否定意见的内控鉴证报告;国盛金控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内控鉴证报告;*ST宜生被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其他上市公司的内控审计(鉴证)报告均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八)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关键审计事项。从2018年和2019年两年披露情况来看,关键审计事项聚焦领域越来越集中,出现次数最多的前五大关键审计事项保持不变,分别为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商誉、存货、固定资产与在建工程。其中,2019年上述五项合计占辖区全部关键审计事项的80.38%,较2018年增长2.79%。从单份审计报告看,关键审计事项的数量从1项至4项不等,其中208份审计报告披露了2项关键审计事项,占比64.20%,较上年有所下降;66份审计报告披露了3项关键审计事项,占比20.37%;9份审计报告披露了4项关键审计事项,占比2.78%。

    二、辖区审计市场特征、趋势

    从2019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情况来看,广东辖区审计市场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注册地地域集中。广州集中了67.3%的会计师事务所,除广州外,其他综合实力较强的所,集中于珠三角等广东经济最具活力的地区,该特点与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在全国范围内的分布特征一致,会计师事务所的数量与其所在地的经济发展程度呈正相关。

    二是业务收入全国占比较低。2019年度,注册地在广东辖区的证券资格所业务收入,占全国证券资格所业务收入的比重较低,仅有5.43%。注册地在广东辖区的证券资格总所仅有正中珠江一家,其他均为分所,相关数据说明各分所承接业务的区域性较明显,业务承接范围未明显拓展至除广东辖区以外的其他区域。

    三是收费相对呈下降趋势。从辖区审计收费整体情况来看,会计师事务所收费水平相对于客户资产规模来说处于下降趋势,资产规模较大公司的审计收费增长速度远低于其资产规模的增长速度。随着上市公司资产规模的增长,审计收费占公司资产的比例明显降低。此外,从平均审计收费来看,国际四大所的优势明显;国内所的审计收费多集中在100万元以下的区间内,业务数量占总数的54.91%。

    四是业务承接以国内所为主。承接辖区年报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入排名前十的国际四大所仅有毕马威华振一家,其他9家均为国内所。

    五是市场的集中度较低。从证券业务收入、客户数量、客户总市值和客户资产总额分析,与资本市场较为发达的其他辖区相比,广东辖区资本市场的年报审计市场集中度略低于北京、深圳,竞争程度略高于北京、深圳;年报审计市场集中度略高于江苏,竞争程度略低于江苏。

    六是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增多。从辖区上市公司2019年年报审计意见情况来看,被出具非标意见的审计报告数量较2018年增加11份,占比较2018年增加2.88%,主要来自被出具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数量及占比增加。

    三、审计报告(意见)存在的问题

    根据对年报审计监管情况,辖区上市公司2019年审计报告及审计意见主要存在以下几种问题:

    一是审计意见的表述不规范。部分审计机构发表保留审计意见时未按准则要求在表述中包含有“保留”的措辞。

    二是审计责任的表述不严谨。某审计机构在对辖区某上市公司集团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未表述为是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

    三是对重大事项影响的判断不恰当。个别审计机构对重大且影响广泛又无法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作为形成审计意见基础的事项,未恰当判断其影响的广泛程度,从而影响审计意见的恰当性。

    四是发表审计意见类型不规范。针对同一类型的事项,不同审计机构发表的审计意见存在较大差异,部分审计机构倾向于用带解释性说明段的无保留意见代替保留意见,用保留意见代替无法表示意见或否定意见。

    五是适用的准则不恰当。某审计机构在对辖区某上市公司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时,仍然包含了第1501号审计准则第二十八条第(二)项和第(四)项中规定的要素,与第1502号审计准则第二十八条的规定不符。

    六是关键审计事项选取或应对不完整。如,部分审计机构对上市公司存在“存贷双高”等现象,未将货币资金作为关键审计事项;某审计机构将上市公司收入确认作为关键审计事项,但对于主要客户与供应商可能与审计对象存在潜在的关联关系等情况,未明确核查关联关系的应对措施。

    七是关键审计事项的表述不清晰。部分审计机构在审计报告中的“关键审计事项”中未按照准则要求索引至相关财务报表。部分审计机构对关键审计事项的“审计应对”措施表述简单,无法判断应对措施是否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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