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x
时间:2020-10-28 20:48:17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人
XXX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事故调查、处理、统计、报告制度
第一条:分包企业职工在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重要设备损害及急性中毒事故和建设单位管辖的电力建设工程在施工活动中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认真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统计和上报。各施工单位必须遵照执行。为此,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事故调查分析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反对草率从事,更不能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严禁隐瞒事故。
第三条:事故分:记录事故、轻伤及轻伤事故、重伤及重伤事故、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特别重大死亡事故。
第四条:记录事故(不含严重未遂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由班组长主持调查、处理并登记后向工地部长或工地专职安全员报告。
第五条:轻伤事故由事故当事人或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向班组长报告,由班组长报告工地部长或工地专职安全员,工地部长或工地专职安全员应在当日分别报告所在单位安全监察部门和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察部。轻伤事故由工地部长主持调查、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登记表”,事故发生后三日内报送到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察部门。
第六条:记录事故中的严重未遂事故,事故有关现场人员应立即报告工地部长或工地专职安全员,由工地部长或专职安全员立即报告公司(施工单位)领导和安全监察部门。
第七条:严重未遂事故由工地部长主持,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察部门、监理单位参加,进行调查、处理并填写“严重未遂事故报表”报送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察部门。
第八条:重伤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直接或逐级报告给所在公司负责人和安全监察部门。所在公司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用快速办法(最迟不超过24小时)报告给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和安全监察部门、监理单位,再由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分公司或当地安全管理部门。
重伤事故由事故单位经理或副经理主持调查、处理并填写“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于事故发生后一个月以内,报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分公司或当地安全管理部门批复。
第九条:死亡事故和重大伤亡事故
(1)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立即报告施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监察部门。单位负责人、安全监察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查清基本情况,并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安全监察部,监理单位,以及当地设区的市(或者相当于设区的市一级)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和工会。
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或安全监察部门、监理单位,接到事故报告后,必须在24小时内将事故概况转报给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分公司负责人或安全监察部门。
(2)死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事故单位(公司)经理参加或组织,会同工程建设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监察部门、监理单位,工会组织和当地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
“职工死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报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分公司或安全管理部门批复,并抄送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及部门。
(3)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由大唐信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经理或基建副总经理负责组织,会同当地安全管理部门、公安部门、人民检察院、监察部门、工会等有关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进行。必要时,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分公司派员参加事故的调查。
“重大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应在事故发生后45天内报送大唐集团公司、分公司或省级安全管理部门批复。同时应报送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分公司,并抄送参加事故调查的有关单位及部门。
第十条:发生特别重大死亡事故应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调查处理。
第十一条:发生重伤、死亡、重大伤亡事故,就近施工人员应立即停止工作,迅速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财产,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十二条:企业对发生的事故,应在查清原因,分清责任的基础上,按照本规定有关奖惩的规定和事故调查组提出和事故处理意见,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理。
第十三条:事故统计范围本企业职工与非本企业人员标准按有关规定填报。
第十四条:事故月报、年报的报送程序按有关规定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