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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治工作制度及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窗口设置和职责

    时间:2020-08-23 19:58:53 来源:勤学考试网 本文已影响 勤学考试网手机站

    本资料包括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相关职责制度、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窗口设置、各类台账建立及其职责(要求、制度、机制、流程等),供各镇(办)参考,请各镇(办)结合实际修改完善,可以有所取舍。村级职责制度请结合实际参照本资料自行制定。所有上墙制度务必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各镇(办)分管领导、综治办主任要严格把关,力争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达到规范、全面、实用、创新的标准。

    党政领导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中的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党委、政府关于搞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指示决定,积极制定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并切实抓好落实工作。

    2、制定领导干部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的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并把此项工作作为领导干部述职报告和年度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3、建立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议事制度。特别是根据本辖区存在的突出治安问题,主动适时地组织开展专项斗争和重点治理工作,坚决遏制违法犯罪活动,维护治安大局的稳定。

    4、正确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妥善处置突发性事件,及时有效地化解不安定因素。

    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职责

    1、研究贯彻党和国家关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

    2、对本地区、本部门一个时期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作出总体部署,并监督实施。

    3、组织指导各部门、各单位落实综合治理措施。

    4、总结推广典型经验,表彰先进、推动后进。

    5、办理党委和政府交办的有关事项。

    平安建设领导小组职责

    1、按照创建“平安神木”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制度,组织开展本辖区平安创建活动。

    2、负责辖区平安创建工作的总体规划,部署阶段性工作,协调

    解决社区、单位、村、居民平安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分类指导。

    3、研究分析辖区内的社会治安状况和平安创建工作情况,提出相应措施。

    4、搞好督导、检查和考核工作,总结推广基层平安建设工作中的典型经验。

    5、搞好宣传发动,营造全社会参与平安创建的良好氛围。

    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1、工作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总结上段工作,安排近期工作任务,并根据各个时期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开展调研,制定工作措施,狠抓落实。

    2、工作报告制度。定期向镇党委、政府和县委政法委、综治办、维稳办报告辖区工作情况;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采取的对策及重大治安问题、矛盾纠纷、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调处、处置情况以及重要情报信息,要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和上级政法综治部门;综治维稳中心成员单位要按时向综治维稳中心报送有关情况和数据;及时总结工作中好的做法和典型经验。半年有小结,年终有总结。

    3、首问责任制度。群众到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反映情况,要求解决有关问题时,第一个接待的人负责记录在案,并视情况通知有关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理,不能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

    4、督查督办制度。督促承办案件的相关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交办工作。

    5、基础台账制度。认真收集整理工作中的各种资料和数据,分

    门别类,装订成册,妥善保存。对要求上报的数据,按照统一格式上报。

    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工作机制

    1、矛盾纠纷联调机制。依托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中心,经常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要求,落实责任单位、责任人,限期解决。

    2、治安巡逻联防机制。定期分析研判治安状况,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发布治安预警信息。认真开展巡逻防控,大力推进技防建设,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活动,不断提升群众的社会治安满意率。

    3、重点工作联动机制。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联动,整合力量和资源,做到工作统一组织开展,力量统一调配使用。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在党(工)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快速反应,妥善处置。

    4、突出问题联动机制。定期进行排查摸底,梳理、确定辖区治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和突出治安问题,适时开展集中整治。按照上级部署,动员组织相关单位,村(社区)委会及广大群众积极参与严打整治斗争和专项行动。

    5、平安创建联创机制。围绕平安建设工作目标和要求,调动各方面力量,组织开展平安乡镇(办事处)、平安村(社区)、平安学校、平安医院、平安单位、平安家庭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积小安为大安,努力形成条块结合、联创联建、共享平安的工作格局,全面提升“平安神木”创建水平。

    6、为民服务联手机制。发挥进驻大厅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统一受理群众反映的诉求和问题,及时分流,密切配合,迅速办理,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

    人民调解委员会职责任务

    1、认真贯彻执行司法部《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

    2、调解工作要贯彻公正、公开、自愿原则。

    3、及时调解民间纠纷,防止民间纠纷激化。

    4、及时掌握民间纠纷新动态。

    5、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教育公民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预防民间纠纷发生。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职责

    1、按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分析辖区普法宣传教育形势,有针对性地研究部署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2、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大局,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宪法及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3、组织实施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加强辖区内学生、企业管理人员、居民的法制教育,提高他们的学法用法能力和水平。

    4、大力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执法过错追究制,健全行政执法制度。

    5、公正司法,依法施教,依法育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加强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不予受理的信访事项

    1、信访人对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投诉请求,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

    2、以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以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职权范围内的信访事项,信访人应当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

    不予支持的信访事项

    1、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不予支持,但应解释。

    2、缺乏事实依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其它规定的,不予支持但二者有所区别,前两项是不予受理,后两项是受理经审查不予支持,参阅意见书。

    信访义务

    1、按法定程序提出信访事项的义务。规定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一般应当采用书信、电子邮件、传真等书面形式;采用走访形式的,应当到有关行政机关设立或者指定的接待场所提出;多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共同信访事项的,应当推选代表,代表人数不得超过5人。

    2、遵守走访形式规定的义务。规定信访人采用走访形式提出信访事项,应当向依法有权处理的本级或者上级机关提出;信访事项已经受理或者正在办理的,信访人在规定期限内向受理、办理机关的上级再提出同一信访事项的,该上级机关不予受理。

    3、如实反映情况的义务。规定信访人提出的信访事项应当客观真实,对所提供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不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4、维护信访秩序的义务。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

    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并明确规定了六种禁止行为。

    反邪教工作制度

    1、定期研究反邪教工作,每季度研究安排一次反邪教工作。做到有安排、有部署、有检查、有总结。

    2、经常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进村入户、面对面”的反邪教警示教育,开展一次“崇尚科学、反对邪教”的专题宣传展览;积极开展创建“无邪教村(社区)”活动。

    3、。组织开展摸排检查,工作人员实行分片包干责任制,严防“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

    4、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动员全社会力量,同各类邪教犯罪活动作斗争,对举报邪教犯罪活动的,一经查实,给予奖励。

    5、对发现的邪教组织配合公安机关给予取缔和打击;对反邪教人员耐心进行帮教转化,屡教不改的骨干分子依法进行打击,同时做好刑释人员的教育巩固、回访工作。

    反邪教信息员职责

    1、负责本辖区反邪教信息报送工作,定期向乡镇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反邪教工作动态。

    2、发现“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散发的反动传单和音像出版物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报告。

    3、了解掌握邪教组织、邪教人员活动的信息,一旦发现及时向当地公安派出所和乡镇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并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依法打击邪教犯罪活动。

    反邪教帮教员职责

    1、负责建立本辖区邪教人员档案,对帮教对象做到组织、人员、措施三落实。

    2、对帮教对象定期回访、谈话、转化后的要继续做好巩固工作,未转化的要重新落实帮教措施和责任,直至彻底转化。

    3、协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重点帮教对象给予生活出路或重新就业。

    4、对重点帮教对象进行跟踪帮教,并将帮教情况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和反映。

    5、做好帮教谈话记录和回访笔录。

    帮教工作制度

    1、成立对有轻微违法犯罪行为和刑释解教人员的帮教小组,设立花名册,由乡镇干部、派出所民警、退休老干部、关工委成员、家长、辖区有关单位领导、党员等组成,明确责任对象。

    2、帮教小组与帮教对象签订《帮教协议书》,规范帮教对象的行为。

    3、帮教小组适时找帮教对象谈心,加强沟通,及时掌握近期的思想动态,指出不足,鼓励进步。

    4、针对被帮教人员不同的家庭、不同的个人素质、不同的环境,研究、采用不同的方法去关心、帮助、教育他们,对症下药,因人施教。

    5、坚持正面教育为主,对其开展法制宣传和思想道德教育,

    提高其分辨是非、善恶、美丑、荣辱的能力,促进其改正错误,树立信心和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

    6、积极帮助解决帮教对象工作生活上的困难,帮助推荐、安置就业,寻找生活出路,解决生活困难和家庭婚姻等问题,让他们感觉到组织对他们的关心,自觉割断与违法犯罪人员的联络,自觉改造,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7、协助公安机关切实做好帮教对象离开监所前后的接管工作,互相配合,互通情况,及时解决接管工作中遇到问题。

    8、每次帮教工作情况在帮教登记簿中做好详细记录。

    房屋出租管理制度

    1、私有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或其他合法证明,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向派出所警务室申请登记;单位房屋出租的,出租人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单位介绍信,向派出所警务室申请登记。

    2、不论单位或私房出租的,经审核符合出租条件的,由出租人和派出所警务室签订出租房屋责任保证书。

    3、房主在接收承租时必须验看承租人是否有户籍介绍信、身份证,或其他能证明身份的有效证件。

    4、房屋出租人不准将房屋出租给无合法有效证件的承租人。承租人是外来暂住人口,应由房主带其到派出所警务室申报暂住人口登记,并办理暂住证。

    5、房主对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者主要经济来源、服务处等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向派出所备案。

    6、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活动或者有重大犯罪嫌疑的,应及时报告派出所警务室。

    7、对出租房屋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发现承租人将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放在本人住房的,应及时报告,确保承租人的居住安全。

    8、房屋停止租赁的应及时到派出所警务室办理注销手续。房屋出租人应积极配合暂住人口清理整顿工作,不得袒护、隐瞒暂住人口的真实情况,更不能无理取闹。

    9、房屋出租人必须严格按照上述制度、方法管理暂住人口,否则对出租或承租的单位和个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进行处罚。

    平安镇标准

    1、全镇政治安定,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市场繁荣,生产、生活、工作、交通、治安秩序良好,人民群众有安全感。

    2、能把握和控制本乡镇社会治安形势。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闹事事件,能及时疏导化解,没有集体越级上访事件出现,无重特大恶性案件的发生;对突出的治安问题和治安秩序混乱的地方能及时进行整改,迅速改变面貌;对赌博、封建迷信、卖淫嫖娼、拐卖儿童、制黄贩黄、吸毒贩毒等“六害”活动能有效遏制。

    3、受政法机关处罚的人员不超过总人口的千分之三;民事纠纷立案数不得超过总人口的千分之一;移送法庭处理的民事案件不得超过民事纠纷的百分之一。

    4、治安防范网络健全,治安防范措施落实,群防群治队伍健全,

    作用突出,成绩显著。建立乡镇治安联防队。400人以上的行政村和自然村建立民兵小分队,并能发挥作用。公路沿线、集贸市场和重点地方防范严密;机关、学校、金融、企事业单位的内部保卫工作和技术防范措施全面落实;村村实行治安承包责任制,红白理事会,妇女禁赌、毒会等多种形式的群防群治组织纵横交错,形成网络。

    5、调委会和治保会健全,能及时调处和预防民事纠纷和社会矛盾。民事纠纷的调解成功率要达到95%以上。

    6、对管制、缓刑、假释、监外执行、保外就医及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和违法青少年等重点人口的管理措施落实,重新犯罪率低于5%。

    7、实行严格的治安管理,特种行业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措施完善。宾馆、旅店、刻字、印刷、废旧收购和典当行业均纳入日常治安管理范围。文化、娱乐市场和新闻出版管理制度健全,措施得力;危险物品的管理制度严格,主管部门定期检查,无严重责任事故发生;暂住人口管理制度健全。暂住人口登记率达到95%,辖区暂住人口当年犯罪率不超过暂住人口总数的2%。

    8、按照普法规划进展和目标要求,认真扎实地开展多种形式的普法教育,普法率达到98%,合格率达到90%,人民群众法律观念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能够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工作。

    9、经考核、检查和抽样调查,辖区内的90%以上的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满意、有安全感。

    关于社会管理服务中心窗口设置及职责制度(参考)

    XX镇便民服务中心职能

    一、建设模式

    按照因地制宜、整合资源的原则,叫河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建设以“大厅模式”为主,“集中办公模式”为辅。

    (一)“大厅模式”: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办事大厅,镇有关涉农部门及基层站所在大厅设立办事窗口,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

    (二)“集中办公模式”:利用现有场所,将涉农部门和基层站所相对集中办公,各自设立办事窗口,开门办公,为群众提供便利服务。

    二、工作职责和各进驻单位职能

    便民服务中心隶属叫河镇人民政府管理,在业务上接受市、县政务服务中心指导。便民服务中心主要承担行政审批、证照办理、委托受理各类申请和信访举报投诉、项目全程代理、信息咨询等便民服务。进驻站所有:党政办、信访办、民政所、综治办、财政所、计生办、农业服务中心、派出所、市政所等。

    (一)民政窗口工作职能:

    1、农村低保

    2、农村医疗救助

    3、农村五保供养

    4、优扶对象申请定期抚恤金定期扶助金

    5、生活困难救助

    6、老年人优待证核发

    7、《残疾证》办理

    (二)社保窗口工作职能:

    1、小额担保贷款审查

    2、就业、失业登记证办理

    3、农村劳动者进城求职登记证办理

    4、协助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新农合、新农保和基本医疗、失业、工伤

    5、负责就业信息收集、发布,组织劳务输出、实施就业援助等

    6、组织就业前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协助培训对象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7、指导用人单位签订、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负责劳动关系协调及争议

    处理

    8、协助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建档工作,受理个人信息变更、申报特殊门诊等服务,协助开展就医情况审核和确认

    (三)人口和计划生育窗口工作职能:

    1、办理《计划生育服务证》

    2、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3、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对象的申报、审核和办理

    5、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审批

    6、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申报、审核和发放

    7、计划生育基本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的审批

    8、再生育审批

    (四)国土资源窗口工作职能:

    1、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2、乡(镇)村公共设施、公益事业建设用地

    3、农村宅基地审批

    (五)农业服务中心窗口工作职能:

    1、林木砍伐证核发(自用材)

    2、义务植树代劳金收取

    3、林权纠纷受理

    4、林地征占用地手续申报办理

    5、《木材加工经营许可证》申报办理

    6、新品种新技术推广示范

    7、农业灾害补助资金发放

    8、农机购置补贴申报办理

    9、政策性农业保险办理

    (六)财政所窗口工作职能:

    1、国家有关惠农资金分配、审查和发放监督;

    2、办理良种、水稻、玉米、退耕还林补贴

    3、家电下乡、汽摩下乡补贴申报办理

    (七)党政办窗口工作职能:

    1、档案查阅

    2、党、团组织关系办理

    (八)司法援助窗口工作职能:

    1、人民调解

    2、法律咨询

    3、信访接待

    4、综治维稳

    (九)企业服务窗口工作职能:

    1、投资项目所需证件、证照,

    2、生产经营中所需用水、用电、用地手续等

    三、工作机制

    (一)实行“六公开”服务。各窗口对服务事项通过制作办事指南、便民服务卡等形式,公开项目名称、办事程序、申报材料种类、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政策依据。

    (二)实行“六制度”办理。窗口工作人员根据服务对象申报的事项,按以下六项制度办理。

    1、直接办理:凡程序简便,可以当场审批的项目,即收即办,现场办理。

    2、承诺办理:对不能当场办理,需要审核、论证的申请项目,承诺限时办结。

    3、联合办理:对需要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审批的项目,由主办窗口牵头协调,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

    4、上报办理:需报上级审批的事项,由工作人员负责审查材料,明确告知所需的材料、费用及办结时限,在规定时限内由主办部门负责上报,积极联系办理,全程帮助办结。

    5、明确答复: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批准的事项,书面告知申请人不予受理、批准的理由,给予明确答复。

    6、协助办理:群众申办有关事项确有困难的,窗口工作人员指导和帮助起草、填写有关较为专业或复杂的申报资料。

    XX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尽职尽责。

    2、为企业、群众提供全程代理服务。

    3、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告知有关事项。

    4、负责提供政策业务咨询、办事程序、档案查询等服务。

    5、负责办理企业、群众日常生活中所需的证照、证件等。

    6、负责调解处理各种纠纷。

    XX镇便民服务中心工作流程

    1、窗口受理。窗口受理人员对办事申请进行审核、登记,对材料不齐的,应一次性讲清需补交的材料,待申请人补齐材料后再重新受理;对于手续齐全的,应向申请人出具承办单,并告知申请人的权利、义务、承诺办理期限,按内部分工予以直接办理或确定该事项的全程代理人。

    2、全程代理。窗口接受申请后,该事项进入内部运作程序,凡窗口能直接办理的在窗口直接办理;凡窗口不能直接办理的,由全程代理人负责全过程办理。对已进驻乡镇更民服务中心的各类事项,按规定程序办理;对需转交相关部门办理的,全程代理人根据工作性质,将材料转给各办、站、所等相关部门,由相关部门确定具体承办人,按承诺时限进行办理;对涉及多个办、站、所办理的事项,由全程代理人协调办理;对需到区级部门办理的事项由全程代理人负责办理;对于一些必须由本人到场的,由全程代理人负责通知到场。

    3、及时回复。承办事项办结后,经具体办理人签字,将相关材料移交给全程代理人,全程代理人复核签字后,交代理服务窗口,由窗口将办理结果及时通知申请人。对一些确实难以办理的事项,全程代理人要说明理由,并做好解释工作。

    XX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制度

    1、办理事项公开制。对服务范围内的事项实行办理事项、办事程序、申报资料、承诺时限、收费标准“五公开”,做到明明白白办事。

    2、办理程序规范制。服务窗口建立统一的登记簿,制设规范的承办单,对办理申请做到件件有记录,事事有答复。窗口人员实行持证上岗,轮流值班,并及时做好交接工作,确保工作时间不脱岗。每天对受理申请、代办事项进行汇总统计,按照工作性质,建立代理服务事项分类档案。

    3、优质服务制。窗口受理人员使用文明用语,礼貌待人。全程代理人要及时跟踪服务和掌握承办事项的进展情况和结果。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做到一般事项立即办、特殊事项承诺办、重大事项并联办,尽量减少办理环节,缩短办事时间,提高办理效率。

    4、督查考核制。对全程代理服务的各个环节,都要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设立意见箱、监督举报电话,申请人对各项代理情况,可随时通过监督举报电话、意见箱进行反映。乡镇要对全程代表服务事项办理情况、服务质量、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

    便民服务中心主要职责

    一、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

    (一)负责确定、调整进入便民服务中心的服务项目,对服务项目运转情况进行监督、协调和管理员

    (二)对涉及多个部门的服务事项,组织联合办理或确定一个部门牵头负责的

    (三)负责制定便民服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细则(四)负责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和考核,定期开展“星级”评比活动,考核结果存入个人档案,并作为选拔任用和晋升职称的依据。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要建立激励奖惩机制,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窗口工作人员,优先提拔使用

    (五)受理对便民服务中心工作人员违规违纪行为的投诉

    (六)对辖区内村级便民代办点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便民服务中心各窗口主要职责

    (一)计生窗口

    1、《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办理;

    2、《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申报;

    3、《生育服务证》及《再生一胎生育证》的申请办理论;

    4、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利益导向的申报及人口计生政策法规咨询中心;

    5、病残儿医学鉴定材料报送;

    6、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等资料发放。

    (二)民政窗口

    1、婚姻登记;

    2、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办理论;

    3、五保对象的审核办理论;

    4、救灾救助及优抚资金发放;

    5、《老年优待证》代办;

    6、《残疾人证》和残疾人生活困难补助审核代办。

    (三)卫生窗口

    1、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登记办理及发证;

    2、办理市内外医院长就医、住院费用的审核报销;

    3、受理大病医疗救助手;

    4、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咨询服务。

    (四)劳动保障窗口

    1、对本辖区劳动力资源状况进行调查,建立劳动力资源住处库房;

    2、朱业证明和再就业证明办理;

    3、为自谋职业的下岗职工申请小客贷款担保办理有关手续;

    4、组织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等服务;

    5、负责做好养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相关工作;

    6、发布就业、招工、致富信息,协助组织劳务输出。

    (五)国土规划窗口

    1、宅基地审批和纠纷调解;

    2、乡镇个体民营企业用地审批;

    3、土地变更登记;

    4、村和集镇规划;

    5、房屋等建筑物准建证的资格审核。

    (六)综治司法窗口

    1、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接受民事纠纷调解申请;

    2、接受拆讼代理委托,提供法律援助等服务工作;

    3、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

    4、组织开展对弄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5、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6、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7、受理参加保险群众发生被盗、火灾等在保范围的调查、登记工作。

    (七)农林水利窗口

    1、农业实用技术推广服务;

    2、农作物、农副产品加工贸易、价格等信息的发布以及病虫害信息发布和防治;

    3、农业机械的推广;

    4、农村经营承包管理咨询;

    5、征占用林地报批;

    6、代办林木采伐报批;

    7、养殖技术咨询;

    8、水面养殖使用证报批和办理;

    9、动、植物品种改良和防疫。

    (八)公共资源交易窗口

    1、对辖区所属公共资源进行调查摸底、建立台帐并进行动态管理员;

    2、统一发布经核准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信息;

    3、受理公共资源交易报名登记、资质审查;

    4、为公共资源交易各方主体及交易活动提供场地和相关配套服务;

    5、负责办理开标、评标等相关事务;

    6、负责各类公共资源交易情况的统计、分析,为公共资源交易各方提供信息、咨询和服务;

    7、维护中心正常的交易秩序,调

    解交易活动中的各种纠纷;8、对公共资源金拨付、使用进行审核把关。

    (九)综合服务窗口

    1、发布投资建设、兴办企业等有关经济发展的政策信息、产业信息;

    2、宣传、落实有关强农惠农政策;

    3、办理强农惠农资金拨付手续;

    4、农垦系统社保管理;

    5、公共文化服务等。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建设标准

    一、硬件标准

    1、办公用房:原则上不少于100平方米,实行柜台式办公。

    2、标识牌:×××乡(镇)便民服务中心

    3、窗口设置:民政窗口、计划生育窗口、农医窗口、劳动和社会保障窗口、国土和规划窗口、林业窗口、农业综合窗口、纪检监察窗口、司法和综治窗口、综合服务窗口等,每个窗口要有明显的窗口标识牌,中心工作人员实行挂牌上岗。

    4、办公设备:原则上每个窗口配备一台电脑;每个中心至少配备一部电话,并公开电话号码,用于咨询、投诉、联系业务等;配备必要的档案柜。

    5、便民措施:有方便办事人员的休息椅、饮水机、纸张、笔等。

    6、公开设施:有服务指南,有固定的公开栏,有条件的可配备电子显示屏、触摸屏。

    二、软件标准

    1、明确具体的负责人,落实中心负责人和窗口工作人员的职责。

    2、规范进驻办理的项目:对进驻办理的审批、服务和收费项目及办事环节进行梳理、核实,精简程序,减少环节,并对所

    有进驻项目编订成册,制作《办事指南》或便民卡。

    3、本乡镇所有的审批、服务和收费项目进驻中心办理。

    4、应建立的制度:“六制”办理制度、首问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一次性告知制度、廉政建设制度、责任追究制度、预约服务制度等,并予公开。

    5、明确办公时间:一种是完全集中办公,即按照规定的机关作息时间办公,另一种是相对集中办公,主要是指不能采取完全集中办公的窗口,采取逢圩日集中办公或规定每周集中几天时间办公。

    6、有统一规范的业务受理单。

    7、有意见簿,并置于显眼处,方便群众提意见。

    8、大厅内制作一条体现服务宗旨的固定标语。

    9、有窗口工作人员考核办法。

    三、服务标准。

    1、文明用语,热情主动,耐心地宣传解释,不准与办事人员争吵。

    2、工作时间不准在窗口吃东西、玩电脑游戏、大声喧哗、串岗、会客等做与工作无关的内容。

    3、一次性告知申办事项所需的全部材料,主动提供格式文本或式样等,在承诺时限内尽可能早办、快办。

    4、工作时间窗口无空岗现象。

    5、工作人员熟悉业务,能够按工作程序和工作要求办理各种事项。

    6、办公场所卫生整洁,办公用品、资料摆放整齐、有序。

    7、工作人员无“吃、拿、卡、要”现象,廉洁高效、公平公正。

    便民服务中心制度

    政务公开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乡镇便民服务中心政务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按章办事,推进便民服务中心管理工作制度化、民主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政务公开必须坚持依法公开、客观公正、内外有别、注重实效、方便监督的原则。

    二、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宜公开的内容外,政务公开应包括对外公开和对内公开两个方面。

    (一)向社会公开的内容

    1、中心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工作权限及工作人员的姓名、职务、职责等;

    2、便民措施、服务承诺、监督办法等中心各项管理规定和管理制度;

    3、办理事项、政策依据、申报条件、办事程序、承诺期限、收费标准、申报材料、样表格式文本、办理结果;

    4、公众投诉方式、投诉电话及投诉的处理结果;

    5、其他社会关心的事项。

    (二)向中心工作人员公开的内容

    1、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2、中心内部财务收支情况;

    3、干部任免、交流、考核、考勤、奖惩情况;

    4、红旗窗口和优秀窗口工作人员评比情况;

    5、干部职工关心的其他重要情况。

    三、政务公开的形式要结合实际,灵活多样,注重效果。基本形式主要有通过设立政务公开栏、编印宣传资料和办事指南等载体公开;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开;通过会议通报公开。公开的时间要与公开的内容相适应,做到经常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对公开的内容认真审核把关,防止该公开的不公开或半公开,不该公开的乱公开。要实行“预公开”制度,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普遍关心的重要事项,在正式决定或办理之前要公布方案,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进行调整后,再予正式公开。

    五、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情况要进行严格的监督检查,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强化监督,严格纪律,每次公开的内容均要存档,建立政务公开保障机制。

    工作人员守则

    服务宗旨,时刻谨记,加强学习,一专多能;

    办事程序,规范严谨,依法办事,公开公正;

    坚守岗位,服务民众,进村入户,方便群众;

    首问责任,认真履行,文明礼貌,周到热情;

    执行制度,严肃认真,廉洁勤政,不徇私情;

    服从领导,团结群众,爱岗敬业,践诺诚信;

    乡镇便民服务中心主任岗位职责

    1、围绕经济建设中心和便民服务宗旨,理清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突出服务特色并予以贯彻落实。

    2、组织制定、落实各项工作制度,确保中心正常运转。

    3、对窗口业务及工作人员做好组织、协调、管理、监督、服务工作,完成中心各项工作目标。

    4、教育并带领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全新的服务理念,创新服务机制,提高服

    务效率,塑造一流形象。

    5、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给的其它工作任务。

    考勤制度

    一、便民服务中心对窗口工作人员每日进行考勤。中心窗口工作人员按照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原则上要求提前10分钟到岗,超过规定上班时间即为迟到。

    二、严格请销假制度。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确有特殊情况应早去早回。窗口工作人员请假半天以内,须经中心负责人批准;半天以上,需分管副书记批准。未经请假,擅自外出的作离岗处理,半天以上的作旷工处理。各类请假手续均由中心登记、备案,并由个人签字,回来后及时销假。

    三、中心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下乡或外出处理公务等其他事宜均由中心负责人统筹安排。

    四、中心工作人员请假或外出要留有联系电话,并保证畅通,其岗位由中心负责人安排其他工作人员顶岗或兼岗。

    五、中心每月汇总公布窗口工作人员的考勤情况,并由中心和党政办公室备案。

    六、考勤结果纳入中心岗位责任制考核和镇机关星级考核管理。

    考核制度

    1、“中心”按照思想建设、团结协作、廉政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服务质量五个方面考核各窗口工作人员。

    2、“中心”对窗口实行“好”、“较好”、“一般”、“差”考评,按出勤率、受理各类事项的办结情况、服务对象的评议、卫生保洁、微机管理、遵守“中心”管理制度五项内容考核,考核结果由“中心”办公室报窗口单位作为窗口工作人员年度工作考核的奖惩依据之一。

    3、“中心”考核由“中心”领导牵头,办公室具体负责。具体考核办法另行制定。

    首问负责制

    一、单位和个人到中心来办事,第一个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

    二、首问责任人必须对前来办事的人员热情接待,主动了解办理事项,给办

    事人员满意的答复;不得使用“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找别人去”等推诿性语言。

    三、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若来访人手续完备,应在规定的时限内予以受理、处理;若手续不完备,应一次性告知来访人全部办理要求和所需的文书材料;对不属于自己职责范围内的事情,要负责介绍到相关窗口,直接落实具体接待人员。

    四、遇有相关窗口工作人员不在或有事外出时,首问责任人要负责接待,记录办理事项和要求,并尽快联系具体承办人员,确定办理时间,办理要求和联络方式。

    五、相关窗口对首问责任人转办的事项,必须及时认真办理,不得推诿、拖延;首问责任人对转办的事情仍需进行督办,直到事情办理结束。

    六、违反本制度,依照过错责任追究的规定,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预约服务制

    (一)预约服务制是指申请人办理的事项需要与窗口单位和工作人员预约办理的制度。

    (二)预约服务应体现主动服务、超前服务、上门服务及证后服务。

    (三)对于需要上门服务的事项,包括规模以上企业、招商企业等服务大户办事的现场勘察,以及老弱病残的办事人等,采取一个电话、一封书信、一封邮件等即可主动上门办理相关业务。

    (四)对于节假日急需办理手续的,中心办公室值班人员要及时通知相关窗口相关工作人员前来办理,工作人员在接到通知后要迅速赶到中心或现场进行办理。

    (五)对于一些涉及招商企业的急事、大事或者其他确需急办的项目,一定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

    “一次性告知”制度

    一、对前来中心窗口申报项目或进行政策咨询的服务对象,要一次性明确告知所办理或咨询的事项需要提交的有关材料、办理程序、承诺时限、收费标准和办事依据;

    二、对于申报材料不齐作补办件收件的事项,要在补办通知单中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所需补充的有关材料;

    三、对于联办件,牵头责任人对各联办部门要求提供的有关材料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

    四、对不符合批准条件作退回件处理的,要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服务对象退回的原因;

    五、对未执行上述规定而造成不良影响的,按中心责任追究有关规定处理。

    全程代理服务办法

    一、对需要县级以上行政服务中心或上级主管部门审批且不需要当事人到场的事项,由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统一受理,全程代理办理。

    二、全程代理服务的基本程序为:

    (一)申请人填写《代理服务委托书》,窗口工作人员受理申请后,明确告知该事项的办理程序和时限;

    (二)受理人为代理责任人,对所受理的事项要积极与上级行政服务中心或部门联系,在规定时限内代理办结。

    三、对不便到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事的老弱病残者,中心工作人员负责上门审核服务对象提供的办件材料,并提供代理办理服务。

    四、对非固定窗口所办理事项采取预约办理,向服务对象明确告知预约时间,在预约时间到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事务。对未在预约期内群众到中心要求办理的事项,采取委托办理,委托机关将受委托单位和受委托办理事项的内容予以公告,受委托服务窗口按委托单位的委托权限和要求,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按照受委托权限负责全权办理。

    五、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在行政村设立为民服务代理点,代理点工作人员由大学生村干部、村会计或计生专干等担任,负责将群众要求代办的事项报送乡镇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要加强对村级代办员的管理,定期组织村级代办员学习,不断提高代办员的业务水平。

    六、所有的代理服务事项都要填写服务意见反馈表,由申请人对办理结果予以确认,作出是否满意的评价。作为对中心工作人员和村代办员工作质量考评的依据。

    限时办结制度

    一、限时办结制是指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对办事人员申请办理的事项,根据不同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办理完成,做到优质高效的管理制度;

    二、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办事程序简单,申报材料齐全,可当场办结的,办事人员要即收即办,现场一般在30分钟内办结;

    三、服务对象提出的申请事项,需经审核、现场踏勘等,不能当场办结,办事人员要根据办理时限(一般办理时限为3-5日)规定,出具承诺办结通知单,并在承诺的时限内办结;

    四、服务对象的申请事项属于转报、上报审批的,承办责任人应尽快与上级主管部门联系,及时上报审批材料,全程负责办理,并原则承诺办理时限;

    五、群众申办有关事项确有困难的,工作人员应予以指导和帮助拟草、填写有关较为专业或复杂的申报资料,尽量缩短办理时限。

    六、对申请事项不符合条件或政策规定的,工作人员应及时向申请人说明不予办理(批准)的理由,按规定出具不予办理批准通知书;

    学习教育制度

    一、中心全体工作人员都必须自觉参加政治、业务学习,坚持集中学习与平时自学相结合。学习由中心党支部组织实施,每周安排两个下午为学习时间。

    二、中心党支部负责制定中心的学习计划,重点内容为党的理论、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时事政治,各类业务知识和技能。

    三、各学习小组组织集中学习时,应认真做好学习记录,参加学习人员认真做好学习笔记,每月学习心得体会不低于1篇,中心党支部经常性对学习笔记进行检查。

    四、因故不能参加学习的,应事先向各小组负责人请假,并说明情况。无故不参加学习者,按旷工论处。

    五、严格学习考勤制度,各小组要指派专人记录参加人数、缺席者姓名及缺席原因,作为学习出勤考核依据。

    乡镇诉求中心制度

    群众诉求、信访接待制度

    一、中心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强化服务意识,牢固树立为人民群众服务、为

    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尽职尽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

    二、文明接待来访人,具体做到“三声”、“四心”、“五不”、“三随时”。即: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接待热心、倾听细心、回答耐心、处理用心;不简单粗暴、不态度生硬、不打官腔、不摆架子、不推诿敷衍;随时来访,随时接待,随时处理。

    三、来信来访一般接待工作程序:

    ⒈登记:认真做好来信、来访、举报电话和网上信访记录,必要时可让上访人提供书面材料。登记内容包括来访时间、访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政治面貌、住址或工作单位,反映的主要问题。

    ⒉答复:(1)来访者的意见、要求符合政策、法规,能够当场解决的,当场予以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在三日内给予答复。领导接待一般一周内给予答复。(2)来访者反映的意见、要求,按政策衡量不合理的,向其宣传政策,解释清楚。

    ⒊办理:(1)由本中心直接答复办理;(2)根据来访反映问题的性质,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转交给有关单位或部门办理。

    四、接访结束后,接访人员要及时填写事项交办单和告知书,分别交有关部门和来访群众。明确接待工作职责。

    五、凡上访人员反映重大紧急问题、集体上访的来信来访,应立即通知有关单位,并向领导汇报。

    六、对集体上访,要本着宜顺不宜激,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粗不宜细的“四宜”原则迅速处理并责成问题发生地限期解决。

    七、严格执行《信访条例》有关规定,为群众的控告、检举保守秘密。

    八、实行领导信访接待制度。

    诉求中心工作制度

    为进一步改进干部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做到取信于民,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特设诉求中心,并制定本工作制度:

    1、本中心每天安排一名副科级干部接待诉求群众,对前来诉求的群众热情接待。

    2、对诉求群众的诉求,接待人员必须仔细倾听,认真填写诉求记录,耐心回答诉求群众提出的问题对当场难以答复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呈主要领导批

    示。

    3、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属本乡镇能解决的事情,三天内必须予以解决,属于重大事项限期内难以解决的,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属本乡镇一时难以解决的事件,除耐心向群众作出解释外,由乡政府和县直有关单位进行协商解决。

    4、对群众提出反映村一级或乡镇有关单位的诉求,由乡镇诉求中心报乡镇主要领导同意,向村委会或乡镇单位下达《通知单》,责成三天内处理完毕,三天内没有进行处理的,下达《督办通知单》,村委会或乡镇单位主要领导向乡镇政府作出说明,对符合政策拖着不办的由乡镇纪委进行查处。

    5、办理完毕后,由承办单位向乡镇政府报告办理结果。

    相关网站连接:

    1、http://www.wendangku.net/doc/3cb0d256f7ec4afe04a1df8a.html/html/wsbg/2012/0405/519.html

    2、http://www.wendangku.net/doc/3cb0d256f7ec4afe04a1df8a.html/xxgk/0102/0102011/wjgfxwj/qtwj/201111/t20111122_27452.html

    3、http://www.wendangku.net/doc/3cb0d256f7ec4afe04a1df8a.html/publicinfo/html/2011/4/16686.htm

    4、http://www.wendangku.net/doc/3cb0d256f7ec4afe04a1df8a.html/p-261188414022.html

    5、http://www.wendangku.net/doc/3cb0d256f7ec4afe04a1df8a.html/nc/bmgkxx/jcz/gzdt/zwdt/201001/t20100104_810007.htm

    各类台账建立

    一、网络台账

    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领导机构及其办事机构人员名册(文件),村组和辖区单位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名册,信访、安监、禁毒、流动人口管理、外来人口管理、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预防青少年犯罪等人员名单,村组(社区)调解、治保、综治工作站机构及人员,群防群治队伍名册等。

    二、综合治理活动台账

    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专题会议、综治委成员例会等会议情况及记录,平安创建联席会议制度及召开情况(包括市、县区主要

    会议记录),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半年小结、年度总结,外来人口管理服务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宣传和重点治理情况,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大事记等。

    三、治理目标管理台账

    与辖区村居、单位的综合管理、安全生产、信访工作责任书签订情况以及检查、考评、奖惩情况,社会公共安全涉及的相关工作预案修订情况等。矛盾纠纷调处案卷、矛盾纠纷调处报表、重大矛盾纠纷、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报告表等不稳定因素调处排查相关台账以及群防群治队伍建设等。无邪教村居创建、反邪教宣传教育以及国家安全人员防线宣传教育工作台账。

    四、创安等基层基础建设台账

    平安村、平安家庭、平安校园、平安村居、无邪教村、无毒社区等创建情况,包括开展创建数、覆盖面等情况,以及乡镇对基层创安单位的考核验收情况;乡镇综合工作中心和村居、社区、企业内的综治工作站建设情况;重点行业、重点场所(包括工程建设工地、出租房、文化娱乐场所等)和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地段的治安管理情况;治安防范设施建设情况、措施落实情况等。

    五、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等平安创建台账

    包括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的发案、破案情况;民事纠纷发生、调处及民转刑案件情况;治安灾害、交通事故消防事故及非正常死亡情况;常住人口、暂住人口、流动人口、外来人口、青少年、

    刑释解教人员重新犯罪情况。

    六、工作对象台账

    列入帮教的违法犯罪人员名册,刑释解教人员名册其他犯罪人员名册,重点信访户人员名册,禁毒工作相关人员名册等,包括帮教组织、人员名册和帮教措施及落实情况等。

    七、工作其他资料台账

    其他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相关台账资料各县区要档案盒统一规范。要做到分类科学、查阅便捷、装具统一。

    社会管理服务中心建设:

    管理综合治理维稳信访接待

    法律业务咨询各类人口管理

    8+X模式:综治、维稳、信访、公安、司法、社保、民政、土地实行各项工作一个目标统领、各个机构一个场所办公、各类问题一个口子受理,切实发挥好社会治安联防、矛盾纠纷联调、重点工作联动、突出问题联治、基层平安联创的作用。在人员配备上,实行1+X+X模式。社会管理服务中心中心由1名副科级以上的专职主任(兼综治办主任)负责,配备若干名综治办专职工作人员,以及若干名相关站所派驻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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